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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作者简介与修订说明

  作者简介:

  罗大华 1936年生,福建省武平县人,196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 系。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聘博士生导师,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证据 科学研究院专职研究员,兼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 国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监狱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 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多 年从事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 要着作(含合著)有:《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刑事司法心理学理论与 实践》、《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证人证言心理》、《法制心理学词典》、《中国法制心理科学研究十年》、《20世纪90年代中国法制心理科 学研究》、《中国法制心理科学文萃》等。

  何为民 1935年生,湖北省武汉市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心理学教授,研 究生导师,专业技术一级警监,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安徽、浙江省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心理学、罪犯改造心 理学、监狱学。曾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专着、教材、工具书、论文集(含 合着)25本。主要着作有:《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矫治》、《罪犯改造心理 学》、《司法心理学》、《民事司法心理学理论与实践》、《法制心理学词典》、《中 国法制心理科学研究十年》等。曾获得河北省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司法 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金剑文化工程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监狱学会优 秀论文一等奖等多项奖励。两次获得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称号。1992年获国 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赵桂芬 女,1968年生,安徽省宁国县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副教 授,法学博士。参编的主要教材与着作有:《中国犯罪预防通鉴》、《犯罪心理 学》、《犯罪心理学新编》、《侦查讯问学》、《预审学》、《新形势下侦查讯问理论 与实践研究》等;发表的论文有:《性变态系列杀人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特征》、 《反社会人格障碍与变态人格之关系探析》、《论变态人格》、《现场心理痕迹分 析的原理与作用探析》、《讯问中的非言语行为》、《犯罪嫌疑人拒供动机研 究》等。

  马皑 1960年生,北京市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社会 学院法律心理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 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犯罪心理学方向博士生,中国心理学会 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要论着有:《犯罪行为的归因分析》、《论 犯罪选择》、《论群体犯罪心理》、《对犯罪人社会化水平的思考》、《卖淫活动的 共生模式》、《对吸毒者的心理分析》、《“法轮功”练习者受精神控制的心理分 析》、《对弱势群体中犯罪现象的思考》、《弱势群体与心态失衡》、《再论犯罪选 择》等。

  李雅君 女,1962年生,北京市人,中国政法大学讲师。主要论着有:《中 国犯罪预防通鉴》、《对国外犯罪心理学“素质论”与“精神分析”理论观点的评述》。

  修订说明:

  本书是经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于1997 年出版后,各政法院校和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广泛采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 果。与此同时,广大读者也对本教材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根据读者的意 见,我们于1999年和2003年两次作了部分修订。由于近年来社会犯罪类型和 与犯罪作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也由于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亟待对原有的 教材做一些补充和修正,我们于近曰再次对《犯罪心理学》教材作了修订,出版 了 2007年修订本。借修订本出版之机,我们也同时改正了原教材中由于校对 不细和撰写疏漏所造成的一些瑕疵。

  原教材为16章,为了较深入地研究刑罚惩罚的社会心理效应和对治理犯 罪的功效,新增设了 一章“刑罚心理”;同时,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犯罪心理 学的视野,作为特殊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方面,鉴 于本学科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特殊性,在第一章中增写了“定性研究与定量 研究”专题,阐述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两者的辩证关系与适用范围;在第二章 介绍犯罪心理结构理论之后,增写了 “有关犯罪心理结构的学术争鸣” 一节;在 第三章“犯罪心理结构成因”中,除了分别论述形成犯罪心理的主体因素和主 体外因素之外,增写了“主体内外因素在犯罪心理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专题, 阐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以利于读者掌握。对于几种新的犯罪类型, 如“恐怖主义犯罪”,在第九章“不同行为方式的犯罪心理”中,根据搜集到的国 内外有关新的资料作了比较全面的诠释;在第十二章“群体犯罪心理”中,增写 了“传销犯罪心理”专题。在第十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的心理及对策”中,吸收近年来新的研究或引进成果(如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 析、测谎技术等),使其具有与时俱进的时效性。在其他各章中,均增添了许多新的实证资料、统计数字和新的表述,不一一赘述。

  考虑到教材的稳定性,本教材没有刻意引用新近发生的典型案例,为了增强实用性,建议在使用本教材时,教师可适当联系典型案例讲述犯罪心理,以提高教学效果。

  修订本各章撰写人分工如下:

  罗大华 第一、三、六章

  何为民 第二、四、五、十一、十五、十七章

  赵桂芬 第七(部分)、八、九、十、十三、十四、十六章

  李雅君 第七(部分)、十二(部分)章

  马皑 第十二(部分)章

  由于时间仓促和水平所限,本书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敬请读者不吝赐教。 对读者的批评、建议,我们将随时予以答复和改正。

  编着者谨识 2007年1月

  新版说明

  长期以来,在司法部的领导下,法学教材编辑部认真履行为法学教育服 务的职能,为满足我国不同层次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全国高等院校和科 研院所的大力支持下,动员了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武 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上海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 法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司法警官 学院、广东商学院、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 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组织编写了《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等多层次、多品种的法学教材。

  这些教材的出版均经过了严格的策划、研讨、甄选、撰稿、统稿、修订 等程序,由一流的教授、专家、学术带头人担纲,严把质量关,由教学科研 骨干合力共着,每一本教材都系统准确地阐述了本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 论,做到了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的统一,可谓“集大家之智慧,成经典 之通说”。这些教材的出版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 用,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法学界、法律界的高度评价。

  教材是一定时期学术发展和教学、科研成果的系统反映,所以,随着科 研的不断进步,教学实践的不断发展,必然导致教科书的不断修订。国际上 许多经典的教科书,都是隔几年修订一次,一版、五版、二十版,使其与时 俱进,不断成熟,日臻完善,成为经典,广为流传,这已成为教科书编写的 一种规律。

  《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出版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本套系列教材 巳修订多次,其中不少种教材多次荣获国家教育部、国家司法部等有关部门 的各类优秀教材奖。由于其历史长久,积淀雄厚,已经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 科学、系统、稳定的教材体系,在法学教育中,既保持了学术发展的连续性、 传承性,又及时吸纳新的科研成果,推动了学科的发展与普及。它巳成为国 内目前最有影响力的一套法学本科教材。

  进入21世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为 了更好地适应新世纪法学教育的发展,为了迎接新时代的挑战,尤其是我国 加入WTO带来的各种新的法律问题,我们结合近年来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吸 收国内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新成果、新经验,对这套教材再次进行了全 面修订。我们相信重修之规划教材定能对广大师生提供更有效的帮助。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 2001年12月

  说明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 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高等政法院校新的教学方案,我们对原来教 材分别作了审定和重新修订。

  这批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新成果,坚持理论 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系统、准确地阐述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努力做 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犯罪心理学》(修订本)是其中一种,由罗大华教授主编,何为民教授副 主编。

  各章撰写人分工如下:

  罗大华 第一、三、六章

  何为民 第二、四、五、十、十二章

  赵桂芬 第八、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章

  李雅君 第七、十一章

  全书由罗大华、何为民统编定稿。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 200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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