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治安效果
刑罚对社会治安的影响是刑罚综合效果的终极形式和最后表现。当然,社会治安效果的好坏,绝非仅仅依靠刑罚手段所能奏效的,还必须依靠 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管理与防范控制等诸多手段,实行综合治理,才 能奏效。因此,怎样把刑罚的治安效果与其他手段产生的效果适当分离开 来,是我们研究刑罚效果所必须解决的一项方法学课题。
(一)有效刑罚与无效刑罚的概念与区别
有效刑罚与无效刑罚的分野是指刑罚的实施对社会治安产生良好的有 益的影响或不良的无益的影响。怎样在诸多因素都对社会治安产生影响的 条件下区分刑罚的有效或无效呢?可以有三种思路和方法:①在社会政治、 经济、文化、教育等条件大体稳定、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犯罪率的上升即是刑 罚的无效;犯罪率的下降,即是刑罚的有效。②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条件变 化较大,并对犯罪率产生不利影响时,如果犯罪率仍能保持稳定或略有上 升,即是刑罚的有效;如果在其他条件变化较大,对遏制犯罪率产生有利影 响时,犯罪率仍然上升或居高不下,即是刑罚的无效。③社会公众对刑罚制 度、刑罚适用、刑罚执行效果的评价。
此外,我们还可以找出衡量刑罚治安效果的若干具体指标予以考察。 ①由于刑罚的威慑与昭示功能主要对预谋犯罪产生影响,而对预防激情犯 罪效果甚微,可以从预谋犯罪发案率在整个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来考察刑 罚效果。②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或改革刑罚制度与措施之后的一个时期 内,社会犯罪率的升降状况。③在其他影响因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社会犯 罪案件中的大案、要案以及使用暴力的恶性案件的发生率是上升还是下降。 ④累犯率及狱内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的高低。⑤公众对刑罚效果的评价以 及安全感指标的变化情况。
当确定刑罚对社会治安有效时,应及时总结、推广实施刑罚的经验;当 确定刑罚无效甚至产生不良影响时,应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刑罚与综合治理
刑罚是治理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由于影响社会 治安与犯罪率的因素很多,如政治动荡、经济萧条、贫富悬殊、亚文化泛滥、 教育失误、制度疏漏、人口增长和流动等,因此,解决社会治安问題必须进行 综合治理。在努力提高刑罚效果的同时,还必须按照我国综合治理社会治 安的方针,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司法机关协同其他各机关、团体,运用法律、 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教育、防范控制等手段,积极消除产生犯罪的因素和 条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共同治理社会治安,创造良好的经济建设 和人民生活环境。
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有: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健全 各种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惩治犯罪分子,教育、感化、挽救有轻微违法犯 罪行为的人等。就今后一个时期来说,其主要任务是:①采取各种有效措 施,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以减少和消除产生犯 罪的土壤和基础。②发展经济,促进人民生活共同富裕,建立社会保障机 制,做好贫困人口的安置救济工作。③贯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 子的方针,常抓不懈,坚决反对徇私枉法,做到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④加 强法制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素质。⑤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犯罪 髙发区的管理控制。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防范监督。⑦设置机动警 力,一遇情况,及时出击。⑧加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依靠群众管理社会 治安。⑨改进监狱管理,加大改造力度,妥善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做好对他 们的帮教工作。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