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在审判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审判人员是审判活动的主体,在控辩双方激烈辩论时,如何根据诉讼参 与人的心理特点,成功地驾驭局势,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以 及如何正确地认定证据,定罪量刑,对于审判活动取得良好心理效应,起着 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审判人员在法庭辩论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法庭辩论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其目的是通过控诉一方与辩护一方 展开辩论,帮助法庭客观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做出正确的判决。 审判长作为法庭辩论的组织者与指挥者,为保证正确、充分地开展辩论活 动,应灵活运用心理学的有关知识,驾驭好法庭辩论活动。
1.尊重诉讼参与人的人格。人皆有尊重的需要,既应尊重别人,同时也 有受他人尊重的需要。审判长虽是法庭辩论的指挥者,也应注意尊重诉讼 参与人的人格,切实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2.明确论题。审判人员应有意识地掌握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案件的关键问题展开辩论,使自己通过辩论能够清楚地认识案情,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案 由和案件发生的经过,以便做出公正的裁决。
3.决策果断。审判长在控制辩论局面时,应当敢于果断决策。这就要 求审判长必须具有丰富的审判知识和经验以及敏锐的思维能力,良好的注 意品质和辨别是非的判断力。
4.避免先人为主。审判长作为控辩活动的主持者,是法律和公正的象 征。在听取和组织双方辩论的过程中,要从案件事实出发,坚决维护法律, 主持正义和公道,不应以任何方式表露自己对案件已有定见,不能先人为 主,应认真听取双方的辩论发言。应力求避免受到辩论发言的次序,辩论双 方提供信息量的多少,发言人口才是否雄辩以及辩论时气筑的影响。有时, 旁听的群众有可能违反法庭规则,情不自禁地鼓掌,为某一方的辩论发言叫 好,审判长要避免受这种情绪的影响。
(二)审判人员在认定犯罪事实时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法庭辩论、核对证据,认定被告人确有犯罪事实,是审判人员对被 告人定罪量刑必经的审理过程。这一过程的关键是对证据的判断。证据的 判断是审判人员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客观事实,分析判断证据是否可靠 及其有效性的思维过程。证据判断应从三个方面进行:
1.对证言的可靠性进行分析。①分析证据的信息来源,是证人直接感 知到的,还是间接从别人那里听到的。②分析证人在感知、记忆、陈述案情 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利于其正确感知、记忆和如实陈述的因素,有没有错 证的可能。③要分析证人提供证言的动机,是否存在提供伪证的动机因素。 审判人员要把这些分析联系起来确认证言的可靠性。
2.对证据证明力进行分析。一般来说,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 据;间接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大于间接的人证。
3.对证据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即对能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各个证据进 行综合分析,最后作出判断,看直接证据之间及其与间接证据之间能否相互 印证;看间接证据之间能否形成证据锁链。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证据 之间必须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完整性。
(三)审判人员在定罪时应注意的问题
定罪是审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据 我国《刑法》规定,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 不处罚没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思想犯”,也不允许惩罚不是出于罪过心 理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应按照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相统一的原则来定罪。 只有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因此,审判人员要给被 告人正确定罪,就必须分析和判定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个体主观上是否有犯罪故意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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