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过失犯罪的因素十分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甚至比影响故意犯 罪的因素还要复杂些。因为过失犯罪人都不情愿犯罪,不愿犯罪却犯了罪, 这其中就自然要比情愿(故意)犯罪更为复杂一些。影响过失犯罪的因素虽 然复杂,综合起来也不外乎主体外因素和主体因素两大类。
(一)情境因素
情境是由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等因素构成的对个人产生心 理影响的综合性氛围。由意外情境构成的情境压力,是影响个体行为,导致 工作失败,乃至造成过失行为的客观因素之一。意外情境是指自然现象和 社会现象中各种正常联系或关系的中断或突变。由于这种中断或突变,是 在主体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超出其经验与认识处置能力,就会 对行为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一旦发生意外情境,行为人就 有可能出现惊慌失措,应激不良。主要的意外情境有:
1.自然方面的意外情境。①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不依人们主观意志 为转移的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灾害,如火灾、水灾、地震、雪崩、山体滑坡、海啸 等。在自然灾害来临时,有些负有特殊责任的人,如国防军官兵、警察、消防 队员、抢险救灾人员和各级行政长官,不宜紧急避险,但个别人却贪生怕死, 只顾逃命,忘掉自已应负的责任,造成损失者,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负相应 的刑事责任。对自然灾害负有预测、预报或通信联络责任的人员,如未能恪 尽职守进行预报和传递信息,以致造成海上作业、航空、农业等部门缺乏预 防措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者,也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异常 的自然条件,如大雾、冰S、气流等,容易造成车船、航空事故,如果驾驶员及 其他负有安全责任的行为人稍有疏忽,即可能发生车(机、船)毁人亡的惨祸。②意外事故:因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作为(或不作为),造成重大人 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虽然危害结果不符合行为人的主观意愿,仍然应负 相应的刑事责任。如违反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在物资储存、运输过程中引 起爆炸、燃烧;违章操作,引起机械事故、火灾;冒险作业,造成瓦斯爆炸等, 直接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凡其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 果关系者,应根据情节,追究刑事责任。③危险工作情境:如易燃、易爆物品 的生产及管理,有毒、核辐射的工作环境,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以及其他危险 工作环境,灯光昏暗、噪声过大、色彩纷乱、粉尘厚密等不良工作环境,黄昏、 黑夜、交通髙峰期等不利的时间因素等,往往使职工产生恐惧、不安心理和 焦虑,在心理压力过大难以承受的情况下,如果操作、处置不当,或对外界变 化未能作出正确反应,也容易造成危害性后果。
2.社会方面的意外情境。①挫折:如市场竞争失败,事业上受挫,职业 无保障(因过失或不称职被解雇)等,容易造成心理上的焦虑、沮丧,产生过 失行为。②变故:亲人死亡、失踪、婚变以及其他变故,影响情绪波动不安, 均有可能产生过失行为。③纠纷:当发生财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名誉纠 纷的情况下,当事人人心绪不宁,烦躁不安,易于产生过失行为。
(二)舆论因素
舆论是指多数群众对众人所关心而又有争议的问题所持的共同意见或 态度。某种舆论一经形成,便会在客观上构成一种社会压力或社会支持,对 有关的人或事发生影响。如果这种舆论不正确,造成错误的行为导向,便有 可能促使个体产生过失或故意犯罪行为。
1.群体舆论。群体舆论是指在个体生活的家庭、工作单位或亲密者之 间对某种事物的共同看法。这种看法常对个体心理活动产生重要影响,有 时甚至促使个体否定原有认识而从众。如某青年工人起初并不想违章操 作,但在同一个班组里一些工人责备他“胆小怕事”的情况下,违反操作规程 贸然行事,造成危害性后果。又如,某农民看到其他人长途贩运鞭炮获利, 十分眼热,虽然他知道乘火车、轮船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不敢从事这种经 营,但受到家里人责骂,说他“无能",便有意违反规定,携带鞭炮上车,结果 造成燔炸事故。
2.社会舆论。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可分为两个层次: ①具体环境层次。具体环境层次是指在某一特定场合,多数人的舆论压力。 如一青年在公共场合受他人侮辱,本想忍而不发,但又因爱面子产生心理压 力,这时围观者纷纷指责对方,并认为应给予教训和惩罚,在群情激愤下,该 青年动手打了对方一拳,没想到被打者顿时倒地昏迷,经抢救脱险,行为人 造成过失伤害。②社会风俗层次。社会风俗层次是指虽然不存在现实的舆 论压力,但大多数社会成员多年来一直沿袭的某些观念和行为方式(如男尊女卑、过春节放鞭炮、结婚闹洞房等),对个体的行为产生很大影响和控制 力。有时沿袭旧风俗、旧观念,会造成过失行为。比如男尊女卑观念造成丈 夫殴打妻子导致伤残,过春节放鞭炮弓I起火灾或人身伤害,结婚闹洞房过于 恶作剧造成新娘含羞自尽等事件,在某些边远农村、山区,并不少见。
(三)工具因素
任何生产都须使用工具。工具的好与坏、先进与落后,对工作效率产生 重大影响。同时,工具因素也是造成过失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在以下三种 情况易于发生事故:
1.使用熟练工具。熟练工具是主体经常使用的、已经熟悉其性能和特 点,运用自如的工具。正因为主体熟练地掌握该工具,容易产生疏忽大意或 过于自信的心理,造成过失犯罪。例如,射击教员使用自己熟悉的枪支,忘 了检査是否巳卸掉弹匣,举枪瞄准时扣动扳机造成伤人事件。当使用熟练 工具时,因为用得顺手,有时行为人疏于检査,对工具隐藏的故障不易察觉, 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如司机开车前未发现刹车失灵,行车时需要刹车却无 法刹车,造成交通肇事。
2.使用陈旧工具。陈旧工具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性能有所减退的工具 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工具,有时仍在继续使用。例如,某些陈旧的机床、机械 设备,应淘汰尚未淘汰的车船、体育用品和器材等,因其超过使用期限,性能 减退,故障增多,发生事故时性质也较严重。如某个体司机使用运输公司洵 汰的货车跑长途运输,造成车毁人亡的慘祸;某业余体校教练用超过使用年 限的单杠训练队员,造成单杠断裂摔伤队员。因此,一般不应使用陈旧工 具,如不得不使用时,在使用前应严格检修,操作中应密切注意瞬间发生的 异常现象,以防止造成危险后果。
3.使用髙科技工具。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及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广泛 应用,是当代过失犯罪率增多的重要客观原因。因为:①现代科技使危险源 成倍增加,如电气化、自动化、化学化、核能化工具和现代自动化管理系统的 使用,使得操作上要求十分严格,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②现 代科技使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增多,加重了从业者的心理负荷;同时对从业 人员的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操纵工具的准确、熟练程度和反应的敏捷性、 及时性均有较高要求,由于素质不髙和心理负担过重,也增加了过失犯罪发 生的可能性。
(四)被害人因素
过失犯罪,尤其是交通肇事和运输安全等方面的过失犯罪,有一些案件 与被害人的过错有着密切联系。例如,两辆汽车相撞,可能主要肇事者一方 和被害者一方均有违反交通规则的地方,应负不同程度的责任。汽车撞上 骑自行车者,也可能是因为骑自行车者闯了红灯,违反交通规则所致。
对于在过失犯罪中有过错的被害人,法律上称有责性被害人。有责性 被害人的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的发生之间,具有某种因果联系或条件联系。 这类被害人包含以下四类:
1.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如盗墓者事先未获警告,被守卫人 员开枪击中;对守卫人员来说,属过失伤害。
2.实施违背道德行为的被害人。如与有夫之妇通奸者,被本夫失手打 成重伤,经认定为过失伤害。
3.违反纪律的被害人。如某电工留守变电所,其他人外出检修线路,但 他擅离岗位,私自外出数十分钟赌博,遇见外出检修线路的同事,为掩盖错 误,谎称已委托他人代为值班,由于他看大家辛苦也来支援抢修,结果被不 明真相者合上电闸,该电工和其他数人均被电击成重伤。事后认定,该电工 既是过失犯罪人,又是有责性被害人。
4.有过失行为的被害人。如交通辇事中骑自行车闯红灯的被害人等。
据此,可以说,被害人的违法违规及过错行为,也是导致过失犯罪的一个重要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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