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期一般界定在60岁以上。在我国,对于老年期犯罪的研究比较少。从我国及世界范围来看,整个社会的老龄化趋势不断增加,老年人在整个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大,老年犯罪也将随之增多。因此,研究老年 犯罪心理,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老年人的生理、心理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老年期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年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适应障碍
老年期是一个很重要的再适应时期。由于老年人身心方面的衰退,使 他们难以顺应各种新环境,因此很有可能因为适应不良而走向犯罪。老年 人的社会适应障碍主要有两方面:
1.对离休、退休的适应。对于事业心较强的人来说,他们可以从工作中 贏得他人的尊重,满足个人自尊心,也可以进行各种社交活动,享受人生的 乐趣。一旦从工作岗位中退出,他们的个人价值立即变得难以体现,生活也 失去了重心。有的人有可能从其他活动中寻找生活的意义,实现自身的价 值;有的人则百无聊赖,可能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寻找乐趣。
2.对生活方式的适应。老年人在离、退休后,有的人身体条件还好,但 却无事可做,空虚无聊,过剩的精力得不到正当的利用;同时,社会位置的突 然变迁使得一些人不能立即适应轻松舒缓的生活节奏,尤其是那些从事简 单体力劳动而无其他技能的老年男性,离、退休时间较早,既不能像老年女 性那样安于家务,又不能像有知识的老年男性那样寻找多种途径修身养性, 因此可能促使他们自己寻找一些活动来充实生活,消耗剩余精力,由于自我 控制能力的降低,有可能进行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二)家庭关系障碍
家庭关系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父子(女)关系。随着离、退休,老年男性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和主 导权逐渐发生动摇,作为家长的权威形象开始发生变化。一些修养很差、缺 乏道德观念的子女看到父亲既不能给家庭带来收人和其他好处,又不能很 好地分担家务,就有可能以恶劣的态度对待年老的父亲,而老年男性对自己 一生辛苦为子女却反遭子女厌恶感到灰心丧气。尤其是那些老年丧妻的老 人,由于没有倾诉对象,得不到适当的安抚,则极有可能将愤怒情绪积聚起 来,以爆发性的方式发泄出来,产生老年暴力犯罪。
2.婆媳关系。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传统意义上的“大家 庭”已愈来愈少,可以对儿媳指手画脚的公婆的地位也一落千丈,代之以儿 媳虐待婆婆的事件不断出现。老年女性不仅抚养了第二代,很多情况下还 承担了抚养第三代的任务。当孙子日益长大,自己的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 逐渐由家中的主要劳力退为累赘时,媳妇的冷喇热讽、白眼接道而至。一些 老年女性往往不堪忍受折磨,或者自杀,或者采取过澈的犯罪行为以抗议这 种不公待遇。
3.夫妻关系。离、退休之后,由于对新的生活方式不适应所造成的失落 感、单调感,使得老年人尤其是老年男性忧郁沮丧,并影响他们对妻子的态 度,如好吹毛求疵、易怒等,使夫妻之间产生沟通障碍;另外,长期在家闲居, 也使夫妻产生摩擦和矛盾的机会增多。因此,如果老年男性不能较姅地重 新调整自己的心理与生活,就有可能与妻子产生摩撩,进而引发一些犯罪行 为。
(三)性心理障碍
老年男性的性功能状况和社会、文化对这一问題的不正确态度,是造成 老年男性犯罪尤其是性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老年 特别是老年男性仍有性方面的要求和进行性行为的条件,但是他们的性要 求一般得不到正当的满足。由于住房、经济收入等因素,尤其是来自于子女 的压力,老年丧偶者很难通过晚年再婚来满足性欲。老年男性对性的不满, 在许多情况下以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如表现为人格变异,丧失生活的兴 趣,家庭矛盾加剧,等等;在另一些情况下,老年男性对性的不满则有可能以 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如观看色情电视录像,欣赏报刊中的色情描述和图 片,手淫,甚至会发展到猥亵、奸淫幼女,公公觊覦儿媳而引起家庭冲突等。 由此而产生一系列与性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一些老年期精神疾病 也会导致老年男性的性欲亢进,成为老年男性在性方面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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