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读书
心理学书籍

少年年龄特征与犯罪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少年时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特殊年龄阶段。探讨 少年时期的年龄特点及其与违法犯罪的关系,研究违法犯罪少年的心理特征及行为特征,对于预防和惩治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少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心理学划分的年龄阶段,青少年时期是指少年期(11、12岁至14、15 岁)、青年初期(14、15岁至17J8岁)和青年晚期(17、18岁至25岁)。但通 常所说的“少年”,即未成年人,是指11、12岁至17、18岁这一年龄段,这一 界定与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也大致相符合。我国《刑法》将刑事 责任年龄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①行为人不满14岁的,是完全不负刑事责 任年龄阶段。②行为人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 段,即这一年龄阶段的行为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罪负刑事责任。③行为人已满16岁不满 18岁的,是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④行为人已满18岁的,进入完全负刑 事责任年龄阶段。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不适用死刑。少年在学习 上正处于初中、高中阶段;在刑事责任年龄上,处于不负刑事责任或相对减 轻刑事责任时期;在生理方面,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是生长发育的第二个高 峰;在心理方面,处于儿童心理向成年心理过渡阶段。这些特点的综合,对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将少年犯罪心理作为犯罪心理类型 研究的组成部分。

  少年时期,是人的社会化过程的关键时期。人的社会化过程并不是一 次能完成的,各个年龄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社会化问题,人的一生就是不断社 会化的一生。但在少年期的社会化过程中,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内部心理 结构的动力以及主观需要和客观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更为错综复杂,形成了 少年期的年龄特点,使社会化过程更为艰巨。如果这一阶段的错综复杂的 矛盾解决得好,其社会化的方向正确,少年的身心就会得到健康成长;否则, 其社会化过程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形成不完全社会化或错误的社会化,极 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下面分别探讨由于少年期的年龄特点而形成的各 种特殊矛盾与违法犯罪的关系。

  (一)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的矛盾

  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生长发育的第二次髙峰,生理上发生显著的变化:① 在身体发育方面,身髙和体重迅速增长,第二性征出现,使整个身体明显地 表现出男女两性的差异。②生理机能的增强。心肺急速增大,中枢神经系 统迅速发展,特别是大脑皮层的发展变化。由于脑垂体等激素的分泌,致使 神经系统的兴奋与抑制过程不稳定,因而对运动系统的协调作用有所降低, 使少年在动作和活动上反而出现一定的不灵活或不协调的暂时的“笨拙”现 象。运动能力明显增强,精力充沛,活泼好动,特别喜欢竞争性的活动,以显 示自己的力量。③性发育成熟,意识到两性的差别,产生对异性的特殊的好 感和好奇心。

  上述生理的发育直接影响着心理的发展,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发展, 为心理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少年的心理发育水平往往与生理发 育水平不同步,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主要表现如下:

  1.精力过剩与缺乏支配能力的矛盾。由于少年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 慢,因而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支配过剩精力的能力。在外界不良因素影响下, 精神空虚的少年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进行暴力性的违法犯罪活动,如打 架、斗殴、抢劫、强奸等。

  2.好动好奇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少年除了精力充沛、能量消耗很大、 新陈代谢很快之外,心理上探求能力和好奇心也加速发展,因此,他们好动、 好问、好猎奇。但由于心理发展,特别是认识能力的发展不成熟,思维易片 面、偏澈、分不淸是非,往往难以找到正确的宣泄方式,容易上当受骗,走上 邪路。3.兴奋性高与自控力差的矛盾。少年的腺体发育还未成熟,尤其是脑 垂下腺还不成熟,因而兴奋性高,情绪波动大,心境不易持久,与此同时,少 年的意志品质尚未发展成熟,自我控制力欠缺。因此,少年往往不能控制自 己的激情与冲动,导致不良行为的发生。

  4.性机能发育成熟与性道德观念形成较晚的矛盾。少年性机能渐渐发 育成熟,他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向成熟过渡,并产生朦胧的性意识,如在异性 面前怕羞而又被异性所吸引,有些少年因此而开始初恋;对性机能有好奇和 新颖感,但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的发育成熟。这时,如果缺乏 正确的性道德教育和性知识教育,就容易接受外界不良的刺激,特别是黄色 的书刊、音像制品的腐蚀和不良伙伴之间的相互传习,有些法制观念薄弱的 少年,就可能放肆地追求性刺激,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个性心理结构内部的矛盾

  个性心理结构是一种多层次、多水平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其内部诸因素 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相互制约,少年由于心理诸因素发展尚未成熟,其 矛盾更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1.认识与情感的矛盾。少年处于儿童与成年人之间的过渡阶段,情绪 紧张度高,易对外界微小刺激产生强烈反应;另一方面,由于少年认识能力 的发展有限,对引起情绪冲动的刺激不能正确评价,对自我情绪状况不能及 时发现,从而容易出现感情用事的情况。

  2.认识与行为的矛盾。在少年中间,常有认识与行为不一,即言行脱节 的情况。这是因为:①把认识付诸行动的过程,是不断克服来自主客观的阻 力和困难的过程。少年的意志力比较薄弱,一遇阻力和困难,就容易放弃正 确的行为。②个人的正确认识只有变为内部需要时,才可能成为行为动机, 从而引起正确的行为。少年对事物的认识处于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少年 对事物的认识是不确定的,因而较易出现轻易地否定自已形成的正确认识 的现象。当少年的正确认识没有成为个人的内部需要时,则必然出现认识 和行为不一的矛盾。

  3.情感与意志行为的矛盾。少年的情感表现为活泼、热情,强烈而不稳 定,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不善于用意志去控制自己的情感。少年的意 志力在发展,但由于情感的波动,这种意志力容易摇摆,虚荣心与自卑感并 存。他们崇拜意志坚强的人,追求意志行为,但由于认识能力跟不上,容易 把执勘、轻率、蛮干、鲁莽等当作好的意志品质而盲目模仿。

  4.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的矛盾。少年的外形变化引起心理上的很大 变化,他们感到自己不再是小孩,要求取得与成人大体相同的地位,产生强 烈的独立性意向,希望摆脱对成人的依赖。但由于他们社会阅历少,认识狭 窄、片面,往往分不清是非,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友谊观、英雄观;分不淸荣 和辱,美和丑等界限。因此,缺乏真正的独立活动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容易上当受骗。

  5.自我意识的矛盾。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已经形成的心理特点和 正在发生、进行的全面心理活动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与外界事物相互关系的 认识。少年由于独立性意向的发展,开始将“眼光”从朝向外界以及外界事 物与自己的关系转为朝向对自己心理活动的自我观察分析。这样,自己既 是观察者,同时又是被观察者。自我意识被分成两个处于不同地位的部分: 前者为理想的自我;后者为现实的自我。一般来说,现实的自我总是落后于 理想的自我。这样,两者的不一致便产生了自我意识矛盾,给少年带来很大 的苦恼和不安。一种人将正确的理想自我与不断完善的现实自我统一起 来,形成积极的自我意识;另一种人在外界不良因素影响下,形成错误的甚 至是反社会的理想自我,并采取非法手段改变现实自我以符合错误的理想 自我,求得自我意识的统一。

  (三)少年社会化过程中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

  1.辨别是非能力差与不良外界影响的矛盾。少年在社会化的过程中, 既可能受到来自外界的积极因素的影响,又可能受到不良的消极因素的影 响。但是,由于少年期可塑性大,思维的批判性不强,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 影响的能力差,因而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形成少年社会化的缺 陷,在此基础上,形成犯罪心理结构。

  2.个人需求与客观现实可能性之间的矛盾。少年与儿童相比,社会活 动的范围更为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担任的社会角色和承担的社会义务 也越来越多,人际交往更加广泛和复杂。这些变化必然引起少年个人需要 结构的变化,突出地表现为物质需要更多更迫切,社会性需要有了显著的增 加,产生了追求异性的欲望。然而,人们的需求不能超越客观现实的可能 性,不能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要求。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人需要无论 是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挫折感。这时,个体就 可能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择手段,甚至向有关的人或社会实施攻击行为, 进行报复,导致违法犯罪。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推荐:全球通史 人类简史 时间简史 未来简史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

在线看小说 趣知识 人生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