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是钱镠创建的割据于今浙江地区的一个小国。关于钱镠其人,颇有些传奇色彩,他是杭州临安县(今浙江临安北)人,世代以种田打鱼为生。他从小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孩子,与邻居的孩子们一同砍柴时,凭借自己身强力大,强迫别的孩子为自己砍柴,多交者赏,少交者罚。长到十几岁时,为人无赖,不愿从事生产,遂走上了贩盐谋生的道路。
唐朝后期实行严厉的食盐专卖政策,对走私食盐打击颇严,但是由于有厚利可图,因此私盐贩卖活动非常猖獗。为了对付官军的打击与查禁,私盐贩子往往也组织武装团伙,进行武装对抗。据说钱镠贩盐时,每担盐重二百馀斤,他却可以行走如飞,可见其气力确实不小。旧史又说他“少拳勇,喜任侠,以解仇报怨为事”,说明他少年时就有一身好武艺,喜爱抱打不平,颇具号召力。钱镠早年的这种生活经历,对增长其见识,结识各方人士有很大的益处。二十多岁时,由于唐末社会大乱,百姓流离失所,于是钱镠便散尽贩盐所得的财产,拉起了一支队伍。后来他投奔石镜镇将董昌,以战功逐渐升为都知兵马使、刺史。以后他翦除了刘汉宏、薛朗、董昌,占据了两浙十三州地区,成为江浙一带颇有实力的割据者。
钱镠据有两浙后,身兼镇海、镇东两节度使,并把镇海军的治所从润州移到杭州,从此杭州便成为其统治中心。唐天复二年(902年),唐廷封他为越王,天祐元年(904年),改封吴王,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封吴越王。学术界通常将钱镠担任镇海军节度使的这一年,即公元893年视为吴越国建立之年。
钱镠在创建吴越前后,与吴国的杨行密争夺江南诸州,双方斗争十分激烈,互有胜负。南唐建立以后,双方虽然在政治上仍然对峙,但在军事上却比较缓和,除了援闽一役规模较大外,大规模的军事冲突基本不存在了。钱镠因为国小力弱,自知实力不足,为了能在群雄割据中生存下去,遂采用了向中原王朝称臣的策略,以牵制周围的邻国,尤其是吴及南唐,从唐朝末年历五代直到北宋,这种政策始终没有改变过。中原王朝为了拉拢钱镠,也前后授与他很高的官衔,如后梁授他尚父、吴越国王、诸道兵马都元帅等官衔;后唐除了授他天下兵马都元帅、尚父、尚书令,封吴越国王外,还赐给玉册金印,以示宠渥。
但是钱镠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他也想和其他割据小国一样称帝,只是自知自己的实力还不强大,所在的两浙地区周围潜伏着强大的军事威胁,所以他只好关起门来过皇帝的瘾了。他将自己所住之处称为宫殿,将办公的府署称为朝廷,令其部下称臣。从公元908年起,他三次改元,其中“天宝”年号共用了十六年(908—923年),“宝大”年号用了二年(924—925年),“宝正”年号用了六年(926—931年)。直到其子钱元瓘继位时,方改用中原王朝年号。钱镠虽然未公然称帝,但以上这些行为却与称帝无异。
因为钱镠的这种作为是严重的“非臣”行为,是不“恪守臣节”的表现,所以其子孙都对此极力否认。无论文献记载,还是考古发现,都证明钱镠的确改过元。不仅如此,他还利用吴越濒海的便利,与新罗、渤海以及居于海岛的部落建立了臣属关系,派遣使者对其“行制册”,“加封爵”,这些都是钱镠“僭越”不臣的表现。在唐末、后梁时期,中原王朝无力制约,只好隐忍不发。后唐统一了中国北方后,实力强大,遂对吴越采取了制约措施。后唐明宗时,在枢密使安重诲的坚决主张下,下诏削去了钱镠的尚父、元帅、国王之号,勒令他以太师致仕,也就是退休。后来由于其子钱元瓘上表请罪,言辞恳切,明宗遂又恢复了他的官爵。
钱镠富贵以后,将其故乡改为衣锦里,并兴造第舍,穷极壮丽。他还经常回归故里,大会故老宾客,车马雄壮,万夫罗列,场面十分宏大。山林树木,全都以锦幄覆盖,以表示衣锦归乡之荣。他受封吴越国王后,“悉起台榭”,扩建杭州城,周长达三十多里。其晚年更加奢侈,《五代史补》说他:“大兴府署,版筑斤斧之声,昼夜不绝,士卒怨嗟。”但是也有不同的记载,说钱镠生活节俭,衣服被褥皆用细布,未尝用锦缎;非公宴,所用器皿惟瓷樽漆器而已。他所用旧寝帐已经破旧不堪,其子媳要用青绢帐换下,他执意不肯,说:“虽然我提倡节俭,仍担心后世子孙生活奢侈。此帐虽旧,还可以挡风,为什么要换下呢?”他还用小圆木为枕,上面缀有小铃,熟睡后枕动则铃响,由是而醒,取名曰“警枕”。他还担心夜晚守卫者睡着,常用弹弓射弹丸于城外,使守卫者不能入睡,当时人称他为“南方不睡龙”。这种记载也不能说不真实,多是其早年所为。至于其自制“警枕”,夜晚不敢深睡,则是总结了多年内部争权夺利斗争经验的结果,深恐有人暗算于他。
钱镠统治两浙期间,赋税徭役非常繁重,其税额比唐朝统治时期增加了数倍。南唐曾派遣汤悦、徐铉出使过吴越,亲眼目睹了其盘剥百姓的情况,说:两浙之民,只要欠斗升之税,便要受到严刑拷打,乃至于处以徒刑。曾在夜晚闻听有人号叫,惨痛之声若獐麂悲鸣,等天明询问,才知是官吏吊打欠税之民。由于负担过重,下民贫困,这里的百姓多穿不起衣服而裸行,或者以篾竹系于腰间以遮羞。
自从唐朝于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以来,五代十国多沿袭此制。两税法规定将一切杂税包括身丁钱并入其中,不再另行征收,而吴越却规定每丁交三百六十文钱,这种现象就是一税两征,而且在当时诸国中税额最重。由于百姓负担过重,所以有些人便通过隐瞒年龄的办法来逃税,以致“民有至老死而不冠者”。通常男子满二十岁为成丁,便要负担赋税,这个年龄也是举行冠礼的年龄,所谓“不冠者”就是没有举行成年的冠礼,隐瞒年龄,以逃避交纳丁税。
吴越的杂税也很繁重,所谓“凡薪粒、蔬果、箕帚之属悉收算”。收算,就是收税。甚至连西湖捕鱼也要收税,规定必须每日交纳数斤,称之为“使宅鱼”。有些渔民终日劳作,也打不够应交之数,只好花钱到市场买鱼交纳。五代时期,中原王朝只对酒曲实行专卖,而吴越则对酒也实行专卖,与民争利。此外,吴越百姓的徭役也很沉重。有人曾利用夜暗之机,在钱镠府门上大书曰:“没了期,侵早起,抵暮归。”意思是说吴越的徭役没完没了,每天清晨出去服役,直到夜幕降临才能回家。以表示对繁重徭役的不满怨愤情绪。
在这些重负之下,百姓纷纷破产,贫乏之家,生子不能赡养,或弃于襁褓之时,或卖为奴婢,也有寄养于佛寺道观的。著名史学家马端临的《文献通考》记载说,吴越统治期间,米粟谷帛之价比旧日上涨了三倍,鸡豚菜茹薪炭之价上涨了五倍,田宅价格上涨了十倍,肥沃良田及其他珍稀之物的价格上涨了数十倍。在这种重负的压榨下,以至于百姓中最贫困的人家也负债累千金。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千百年来,古今不少学者却对吴越钱氏的统治多有溢美之词,说钱镠“自奉节俭”,钱氏子孙能“轻徭薄赋,奖励垦殖”云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钱氏归宋后,世代高官,声誉颇佳,因此宋人自然不便揭其祖上之短。另外,有些钱姓之人写书撰文竭力美化钱氏在吴越的统治,也掩盖了不少事实。当然也有正直学者敢于站出来说真话,可是却引来了一些诽谤之词。
首先敢于站出来批评钱氏重敛的是宋代大文豪欧阳修,他在《新五代史·吴越世家》中谴责了钱氏在吴越的严刑酷法、重税盘剥的政策。于是有一个名叫钱世昭的人在其所撰的《钱氏私志》毁谤说:欧阳修早年在钱镠的子孙钱惟演任洛阳留守时,在其手下任推官,曾经对一妓女非常亲昵,然此女却被其上司钱惟演占有,欧阳修因为不能染指,心怀怨恨,后来撰《新五代史》时,便对其祖上进行诽谤,诬其重税盘剥。后来清人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便采录了钱世昭的这种说法,遂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化了。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搞清,只要查一下宋人的相关记载,就会发现欧阳修在洛阳任推官时与钱惟演相处甚欢,两人关系亲密,时常聚会,赋诗游乐,并无交恶之事。欧阳修后来写了一部名曰《归田录》的书,其中涉及到钱惟演的共有三件事,均为宣扬其美德之事,反倒对他书批评钱惟演之事只字未提。如同是宋人所撰的《东坡志林》、《清波杂志》等书,记有钱惟演依附丁谓,毁谤寇准,进贡洛阳之花以求宠等事,《归田录》虽然多记当年洛阳之事,但却对这些事只字未提,并且还对钱氏归宋之举多有褒奖。可见挟私毁谤的是钱氏子孙,而非欧阳修。
其实记载钱氏重税的典籍还很多,只是撰者没有欧阳修声誉高、名气大,加之《新五代史》又是所谓正史,此说一提出来影响很大,所以钱氏子孙自然将攻击的目标对准了欧阳修。
需要说明的是,钱氏统治两浙期间,在修筑捍海石塘,兴修水利,发展商业等方面,还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些方面是应该肯定的。
钱镠死于后唐明宗长兴三年(932年)三月,其子钱元瓘继位。数年后,钱氏家族内部发生了兄弟阋墙之事,钱元瓘杀死了其兄弟钱元球、钱元珦。
之所以会发生钱氏骨肉相残的悲剧,还得从吴越国的政治格局说起。钱镠生前鉴于国内曾发生过部下将领主导的军事政变,因而对这些人很不放心,所以命其诸子分任各地军政长官,其中元球、元珦二人因为数次立有军功,钱镠遂授与他们兵权,让他们掌握一定数量的军队。钱镠死后,元球任土客马步军都指挥使、静江节度使、兼中书令,恃恩骄横,私增兵仗数千。面对这种情况,钱元瓘当然不能听之任之,派人劝其上交兵仗,并出任温州地方长官。元球不从。这时有人告元球派亲信向神祷告,求为吴越国王,又派人携带蜡丸与元珦密谋。天福二年(937年)三月,钱元瓘命使者召二人宴于宫中,其左右称元球有利刃藏在袖内,将元球、元珦同时杀死。这次事变未酿成大的动乱,也未造成重大的损失。
此后吴越政局再未发生大的变故,钱元瓘死后,其子钱弘佐继立,弘佐死后,其弟弘倧继位。钱弘倧后来被统军使胡进思所废,改立钱弘佐的另一弟弟钱弘俶继位。北宋先后灭掉南方诸割据政权后,吴越迫于形势,自请归顺。在北宋统一全国的进程中,吴越是惟一没有经过干戈而归于一统的政权,从而使两浙地区避免了战火的破坏,有利于这一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吴越从公元893年钱镠任镇海节度使时算起,至公元978年钱弘俶归宋,共历五主,八十四年时间。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