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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尾

  其一:結婚

  其二:醫藥

  其三:番踊

  其四:番酒

  ·結婚(其一)

  生番元來無文字,言語亦支離鴃舌不可解。唯人間彝倫之事,秩然有序。男子至弱冠欲娶妻,則就其屬望婦家之門前,盛水於桶,插野花而去。婦女之父母悟之,卜吉日舉婚儀。婚儀既成,其夫雖夭死,不再嫁,終身守節。是以芳紀不滿十八、九,寡居者往往有焉。其既如此,是以邪淫者絕無云。

  評曰:文明與野蠻,以其形則相距甚遠,其心則文明往往不及野蠻者有焉。豈可不恥乎哉!

  ·醫藥(其二)

  番界無醫藥,病則就清泉灌頂,以祈神佛。不愈而殪者,近鄰相集而埋之,設祭壇以弔其靈。與文明之民,無大差云。

  評曰:奎運隆昌之世,猶有斯種番民不能普浴恩波,其亦可憫矣。

  ·番踊(其三)

  番人好踏舞。有吉事則飲番酒,歌呼鳴鳴,相率起舞。樺山總督愛番奴,一夜張宴,使番奴踏舞。奴大嬉,男女六、七人,攜手成一團,而飛躍盤旋,歡聲如雷。其狀與我盂蘭盆踊者酷相肖,唯謠音怪奇,使人噴飯耳。

  評曰:聞北海番奴有熊踴者,與南蠻踴舞,好一對奇觀矣。

  ·番酒(其四)

  番人嗜酒,甚於食色。且其量甚大,一噏傾一斗,灑灑然。聞其釀法,彼口自嚙稻粱,貯諸瓶,待其醱酸而吞之,味似琉球酒。余曾獻一策,驅番奴夾擊土匪,會於坪林尾莊,勞以酒精。彼皆豪飲,忽盡一樽。或醉入水取浴者有焉、或喧爭毆打者有焉,殆苦其統御。是在臺中之一奇話矣。

  評曰:太古蒙昧之狀,在今日尚勿如目睹,奇又妙。

  右每篇加評語者,為友人橋本矯堂、細田劍堂、山田濟齊之諸君及臺灣新報記者臺人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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