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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亭隨筆(戊申)

  乾隆戊申夏五(?)「鶴馴堂」額:昔趙清獻公以一琴、一鶴自隨,余心竊慕之而未逮。丙午秋,分守臺郡,即適爽匪之亂,日事兵戈。至戊申春,始克淨掃狂氛,護理道篆。恰值歲試生童,校文之餘,琴鶴在前,翛然自遠;覺前日之張弓挾矢,不可同日語矣。爰題「鶴馴」名堂,聊誌閒靜之意,並以表景慕之私云爾。柳州楊廷理題。

  四月二十三日,漁人獲大灶,背如浴盆,兩目突出炯炯然;無爪,而有四足如魚翅,尾亦如之。或云非灶類,當龍種也(按府志名■〈句黽〉鼊)。購而放之於海,放乎中流,昂首回顧者三。

  存一點真心,便成良吏;說三分實話,就是忠臣(熊介臣觀察云)。又云:比古之伯夷,則為今之盜跖;比古之盜跖,尚不失為今之伯夷。

  取鹿茸法,俟其長成,將見杈枒之形,即縛而鋸之。鋸落,宜倒懸其額,兩角須以膏藥加裹紅布緊札之,勿令流血。又須先以糯米和黃酒飼之,令醉倒而後可執之也。

  呂駿亭協戎贈鹿肚石大小數枚。鹿食樹根草節,不能化,而成石,形如鳥卵;磨水飲之,化痰治隔噎。又鹿目香一枚。鹿眼中膏液凝積而成,色黑,大如指頭,能治眼疾云。又熊膽一枚。

  戊申十一月初八日卯刻地震,房屋如懸旌,逾刻乃定。是日亥刻,又微震。北路彰化尤重,官舍、民房皆為瓦礫場。間有裂地出水漿,土人嘗之,其味甘,尚無大害;如鹹,則海水上泛,其禍必更烈。附近之鹿港廳,稍緩一、二刻乃震;相距咫尺,而震有先後。聞是日早晨,各處糶米至鹿港者,有回至途中,有在途尚未到地,皆不在劫數者耳。後查壓斃者多匪徒。米販某仰臥處懸有米杵,適中其身;劣生某因宿妓家未起,並壓傷而死。是日,署中舊有北極廟真武像重塑開光(點神目也)。地震正當其時,郡城附近無恙,當有呵護之者;敬書「休徵靜吉」額跋而懸之(入文錄)。二十三日亥初,又震三、四次。內地泉郡至福州省垣,皆於初八日同時並震。是月朔日出門,肩輿左玻璃忽裂開,腳下橫木脫落,此為兆之先見乎!淡水噶瑪蘭界近內山一帶,水溢山崩,傳言石中現四字「串禾■〈牛上十下〉■〈串上土下〉」。臺地時時微動,不為災,春夏少雷。想有聲為雷,無聲為震;氣鬱而不出,故動。動時,間或地中有聲,當海水伏流所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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