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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纂福建通志序三

  謹考國朝福建通志始成於乾隆二年,凡七十八卷。繼修於乾隆三十三年,凡九十二卷。前後承修者,謝古梅、沈萩荻林諸老典型尚有,如見其人焉。道光八年戊子,貢院工成;九年,以餘貲開志局。其時陳恭甫師主講鰲峰兼志局總纂。師固海內經師,同局亦一時才雋,若使老手章成,如阮文達師之定廣東通志,夫豈淺聞小吏所能及哉。無何,費絀局停,哲人旋萎,乃有異己者紛紜聚訟,且分攘稿本而去,而四百卷遂殘缺矣。至十五年乙未,當軸延魏和齋先生續成之。維時艱於經費,弗克開局釆訪。先生一鳳池院長耳,僅得邀親友數人襄其事;心力財力,可云兩盡。間有旁參末議者,先生素長厚,不敢盡疑其私也。然則此書之大概可知矣。

  稿既定,麟都轉捐蚨二千串助刊,以侯邑侯董其役。侯委之吏,寄刊於溫陵賤工。既無校錄之才,爭漁工料之利;刻未半而貲罄矣,事遂中止。

  予局外人也,見見聞聞,何無何有。顧竊念師與先輩精力俱萃於此,且自乾隆計至道光已八、九十載矣,文獻之徵必資舊典,倘任其朽蠹,莫與護持,後之人即欲蒐羅,何所資而加損益乎?懷斯念也,久與低昂,惟恐莫償所願。適於同治五年歸自六詔,正誼書院新設,承乏講席。時與鉅公過從,因以刻志商之吳仲宣制府、李星衢中丞,請撤爛板,剞劂一新。二公欣然,且詢予曰:『舊稿僅及道光,十餘年來,民亦小息,何不續修』?予應之曰:『難!不惟人才難,經費先難。兵燹之後,釆訪亦正非易。局開必曠時日,作事謀始何如』?中丞曰:『然則先刻舊志,再修新志可乎』?予諾之。二公商之鄧雙坡方伯,慨籌刻貲,即於書院設局,幕府會檄提調,隨事就商,並致公函屬予裁定,予何敢哉!此書之成也不易。今先生、先進既往,嗟予小子,聿觀厥成,忻幸而已。

  局中分校,仍以書局舊友十餘人充之。其總校林戟門刺吏、王子希徵君,皆予舊好也。因相與議曰:『此局專為校刊,非同修纂,時不可失,未宜再誤。至全稿是否義例精詳、考證切實,後之作者自能討論,我輩切勿謬參筆削之權,先蹈文人相傾陋習』。局設於同治戊辰夏月,蕆事於辛未三月。其所以遲至三年者,會城少業手民,業此者半鈍而拙。全志二百七十八卷,以十餘人之力勘朽爛之稿,校抄校刊,覆核至三四遍,視書局所刻正誼堂全函四百七十八卷校者百人,且徵匠於南郡,歲餘而後竣役,其勞逸固易見矣。

  志書成,提調請列名裁定,予不敢;同人請弁一序,予亦不敢。此舉也,諸鉅公之大有造於閩,諸君子襄事之力也。予何功焉?惟念物有本末、事有終始,今既樂睹此編之終,不可不原其始,走筆直書顛末,不覺其言之長焉。

  同治十年辛未五月,舊史官侯官林鴻年記於正誼書院之藹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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