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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蘭廳城

  嘉慶十七年收入版圖之後,善後事宜案內條列:五圍地方應建城垣,挑挖濠溝,舂築城基。時前臺灣府楊廷理議將該處土產九芎樹栽種為城。嗣通判翟凎蒞任,以九芎樹木過大,一時不能生根,而另栽之小樹又須十餘年後方能成林,飭令該總理結首人等,在於城基之上遍插莿竹,已經全活,再於城臺之旁另栽小九芎樹,將來樹竹茂盛,多有空隙,亦可將竹枝編排城垣,愈形鞏固。嘉慶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鏞建門樓四座,於是年四月十八日興工,八月初十日完竣,共用工料銀六百一十二兩八錢零二釐五毫。其城垣濠溝周圍計六百五十丈,分為漳、泉、粵三籍民人按作五股捐建。道光四年署通判呂志恆查報:該處城垣栽種莿竹現已茂密整齊。又城邊濠溝亦已挑挖通流。委屬堅固,足資捍衛。(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楊文顯、吳尚新、蔡國香合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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