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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縣輿圖說略
臺灣富庶,以淡北稱最。鄭氏以前,未之聞;康熙中,既入版圖,猶隸彰化。雍正九年,分設淡水同知,治以大甲溪以北。二百年來,聲明文物甲於全臺。先是同治十年,同知陳培桂徇廳民之請,有『增設學額,請陞直隸州』之議,未及行;開山撫番事起,乃推原其意,議於北路裁淡水同知、噶瑪蘭通判,建臺北府一,轄以三縣:曰淡水、曰新竹、曰宜蘭,一廳:曰雞籠,通判兼理煤務。
淡水實為附郭之邑,治於艋舺。劃中壢以上至頭重溪、土牛溝,為淡、新交界;三貂溪以北,仍交宜蘭縣界。
艋舺當雞籠,龜崙兩山之間,沃壤平原,溪流環抱。西至海口三十里,直達八里坌、滬尾兩口,並有觀音、大屯山以為屏障,且與省城五虎門遙對,非特淡、蘭扼要之區,實為全臺北門之管〔鑰〕也。
中壢、茄冬、南坎、磺溪諸小港外,八里坌昔通今塞;滬尾在邑治迤北三十里,又折東六十里曰雞籠。滬尾盛潮約深一丈五、六尺、雞籠過之;近皆為互市之地。
距離雞籠十二里,曰八斗;實為產煤奧區。今招洋匠濬煤井,倣西法以行之。又有硫礦產於金包里、冷水窟、大磺山、北投等處,距艋舺近或二、三十里,遠或四、五十里,皆屬利源。
臺洋風■〈日凡〉靡常,惟雞籠四時可泊輪船。放洋歷六時許,可抵花蓮港;達後山者,以此為便途。
近治十二里有新莊縣丞,今議裁。
物產:煤為巨宗;茶亦利溥,實始教種於同治初間。靛青、樟腦、糖蔗之屬尤多。
邇來風氣日闢,百廢具興,居然成一都會也。
附錄道里
縣治往新竹縣路程:出南門十二里新莊、五里坡角莊、十里龜崙嶺、十里桃仔園、十里崁仔腳、五里中壢新街、三里中壢溪、十里土牛溝:綜計六十五里,入新竹縣界。
縣治往宜蘭縣路程:出東門十二里錫口、八里南港仔、七里水返腳、八里五堵、五里七堵莊、三里八堵莊、九里暖暖街、二十里三爪仔莊,五里苧仔潭,三里龍潭堵、十五里三貂嶺、二十五里三貂溪:綜計一百二十里,入宜蘭縣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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