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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清同治十三年甲戌(一八七四年),日本藉口琉球難民被臺灣先住民殺害事情出兵臺灣。關於此一事件的檔案,散見在「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第九十三~一百卷中間。現在把這些文件彙錄起來,題做「同治甲戌日兵侵臺始末」,分為四卷。
從這些文件上,我們可以看出下列五項具體的事實:(1)日本怎樣出兵到臺灣;(2)欽差大臣沈葆楨在臺灣怎樣一面交涉,一面布置;(3)北京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怎樣和日本使臣柳原前光及大久保利通反覆爭辯;(4)中、日雙方怎樣獲得協議,互換條約;(5)日本怎樣撤兵離臺灣。
我們在閱覽這些具體事實的時候,最好用蔣廷黻先生所提示的幾個注意之點來助我門得到進一步的認識。他說:當年『臺灣問題,有幾點是我們應該注意的。第一、日本進攻臺灣的消息,我們最初得自西人,且半信半疑。第二、沈葆楨受命辦理臺灣海防以後,只好臨時抱佛腳。第三、中國彼時就好找西洋各國來處置中、日兩國間的問題。第四、日本特使大久保乘機大教訓我們如何主權與責任不能分離。第五、因臺灣問題,我們想起新式海軍之必要。第六、日本進兵臺灣,我們不但未抵抗,反而出錢以誘其撤退。第七、臺灣問題的解決方法使日人以為中國默認琉球是屬於日本』(見蔣廷黻編「近代中國外交史資料輯要」中卷一○六~一○七頁)。
敘述本案事實的文件裏面,有兩處或者令人摸不著頭緒,所以特別注意提供一點參考資料的出處。在七月二十五日總理衙門的奏摺中說到日本使臣提出英、美兩國兵船曾到臺灣、中國何不阻止的話(見本書九九頁);在八月初二日沈葆楨的奏摺中說到李讓禮之來去、何關大局的話(見本書一一六頁);按美國兵船曾於同治六年攻打臺灣「番社」,其時李讓禮(亦作李仙得,LeGendre)是美國駐廈門的領事。關於李讓禮這個人,可以參閱本叢刊第四六種「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一書;關於美國兵船攻打臺灣「番社」的事情,見於「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第四十九~五十卷,我們已經把這些資料抄出來附在前書之後了。又按英國兵船曾於同治七年在臺灣違約鬧事,亦見於「夷務始末」第六十二~六十三卷;我們也擬將這件事的資料,編入「臺案彙錄乙集」。
又本書所載二百多個文件,並不限於臺灣事件的範圍。其中有些是在臺灣事件緊張的時候,沿海各省奉命整頓防務的報告;有些是在臺灣事件了結以後,各省督、撫籌議此後如何講求自強的奏摺。
當時沿海各省整頓防務的事情是由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等發動的。他們在五月三十日的奏摺上說:『臺灣地方既經沈葆楨等竭力籌備,而各省沿海口岸甚多,不乘此時振刷精神,為有備無患之計,則積弱之勢,曷由奮興?設一旦事變猝乘,又將何以禦之?臣等承辦各國事務,遇筆舌相爭時,無一事不防決裂,實無一日敢忘戰守。應請飭下南北洋兩大臣暨兩廣、兩江、閩浙、山東、奉天各督、撫、將軍統籌全局,體察各該省沿海形勢,何處可以扼要,何處必應設防?應如何聯為一氣,得操勝算之處,會商妥籌,請旨辦理』(見本書三六頁)。同日,皇帝便下了一道上諭,著沿海各省的督、撫們妥籌布置,奏明辦理。於是各省督、撫在六、七、八三個月間,把各省籌辦海防的情形陸續奏報到京。仔細看看:這些奏摺的內容,其實也都是臨時抱一抱佛腳,敷衍了事而已。
那時中央大臣之中,要以在總理衙門商辦洋務的文祥為最有遠見了。他在六月十三日的奏摺中就曾說:『現在日本藉端啟釁,欲肆侵吞,已有不能敷衍之勢。且彼與中國最近,儻使其得志臺灣,將來之患愈不堪問』。他認為『為今之計,惟有亟圖自強,以禦外侮』。他更具體的請求『飭下戶部,寬籌餉需,停不急之費用,謀至急之海防,俾各海疆督、撫備禦有資,不致因餉項支絀,再滋貽誤』(見本書五九~六○頁)。所以到臺灣事件解決之後,恭親王等便於九月二十七日的奏摺中先檢討以往十幾年間「自強」之所以全無實效。他們說:『溯自庚申(咸豐十年、一八六○年)之釁,創鉅痛深,當時姑事羈縻,在我可亟圖振作。人人有自強之心,亦人人有自強之言,而迄今仍無自強之實。從前情事,幾於日久相忘。臣等承辦各國事務,於練兵、裕餉、習機器、制輪船等議,屢經奏陳籌辦,而歧於意見致多阻格者有之,絀於經費未能擴充者有之,初基已立而無以繼起久持者有之。同心少,異議多,局中之委曲,局外未能周知,切要之經營,移時視為恆泛,以致敵警猝乘,倉惶無備。有鑑於前,不得不思毖於後』。因此,他們擬了幾條緊要應辦的事宜,請求『飭下南北洋大臣、濱海沿江各督、撫、將軍,詳加籌議』(見本書一八一~一八二頁)。皇帝立即諭令與江海防務有關的各省督、撫,就恭親王等所陳練兵、簡器、造船、籌餉、用人、持久諸端仔細研究,『將逐條切實辦法,限於一月內覆奏』。十月十一日,廣東巡撫張兆棟又把前江蘇巡撫丁日昌所擬海洋水師章程六條代奏到京。結果也發交各省督、撫一並籌議。所以本書第四卷中,大半都是討論海防問題的文件。其中固然有些幼稚可笑的文章,但也有不少可貴的意見。經過這一番熱烈的研討,此後的海防總該立下一個規模了;可是事實上仍和從前一樣的『人人有自強之心,人人有自強之言』,等到事過境遷,一切便都鬆懈下來,依舊是『無自強之實』。別的地方且不說,單就曾為日本所覬覦的臺灣而論,只要看看劉璈「巡臺退思錄」(本叢刊第二一種)和「劉壯肅公奏議」(本叢刊第二七種)二書所述光緒七年到十年間臺灣的海防情況,就可證明這次籌議的辦法並沒有真正做到。無怪乎中法戰爭和甲午戰爭中國都免不了失敗。
根據以上的敘述,我們將本書選錄文件的範圍放大一點,不是沒有意義的。(百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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