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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形世界:金字塔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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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

  “没啥,我也就问问。”

  “枣子倒多得是,如果你想要的话。”

  “我们的枣子也还够,谢了。”

  “抱歉。”

  两人站了一会儿,各想各的心事。然后以弗比军士长重新戴好头盔,特索托军士长理了理腰带。

  “那行。”

  “那行。”

  两人挺胸抬头,回身开步走。走了几步,他们又一个利落的转身,给对方一丝略带局促的微笑,然后各自回到了自己人中间。

  这当然是一种很不精确的说法,因为普塔克拉斯普并不知道“冰块”、“挡风玻璃”和“酒店客房”这一类的字眼。

  在任何缺乏类似逻辑现点的人看来,速度最快的动物(速度最快的昆虫是书虫.303。它们在魔法图书馆里进化,吃东西的速度不快不行,否则难免受到魔法辐射。成年书虫.303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吃光整架图书,由于速度太快,它们甚至会撞上墙壁反弹回来。)是含混噗豹。这种动物极其神经质,在碟形世界的魔法力场里更是能接近光速。这也就意味着假如你看见了一只噗豹,那就说明它其实不在你跟前。雄性总是飞快地追着根本不在跟前的雌性跑,于是绝大多数年纪轻轻就送了命:部分死于急性踝关节损伤,部分是因为按相对论达到了临界密度,剩下的都死于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由于不可能同时知道自己是谁和自己身在何处,这使它们的集中力像跷跷板一样顾此失彼,也就是说,噗豹只在休息时才能拥有身份意识——而它们休息的场所通常都在被它们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冲毁的大山废墟内部五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有谣传说噗豹的大小类似豹子,皮毛上还带独特的黑白相间花纹。然而从碟形世界的智者和哲学家所发现的标本判断,自然状态下的噗豹都是身体扁平、厚度极薄,而且毫无生气的。

  Quoderatdemon-strandum,即谨此作答,证毕。

  倾听者的作用从未受到应有的赏识。不过大家倒都知道大多数人并不听别人讲话,其他人讲话的时候他们就默默构思自己接下来要说些什么。真正的倾听者在注重口头表达的文明中总能得到尊重,并且由于其数量稀少而备受珍惜。吟游诗人和诗词作家满大街都是,但优秀的倾听者却很难找到,至少很难找到两次。

  他想错了。大自然十分憎恶维度异常,总是把它们封得严严实实,免得人类为此心烦意乱。事实上大自然憎恶的东西很不少,包括真空、取名玛丽·色列斯塔的幽灵船,还有电钻的平头钥匙。

  因此它的俗名又叫精灵宫。

  第四部男孩所能做的101件事之书

  特皮克以为接下来会——

  ——会怎么来着?

  也许是血肉之躯撞上岩石的吧唧声,也可能是老王国的大地在眼前展开,尽管对于后者他几乎不抱什么希望。

  但冰冷、潮湿的雾气绝对出乎他的意料。

  科学已经证明,在经典的四个维度之外还存在着许多别的维度。科学家说它们对世界通常没什么影响,因为这些维度都很小,而且向内卷曲;又因为现实是不规则的碎片,因此它的大部分都折在自己内部。这要么意味着宇宙里到处是人类根本不可能全部理解的奇迹,要么就意味着科学家经常为了自圆其说而瞎编乱造。

  不过多元宇宙里的确充满了小维度,它们是想象的造物的游乐场,在这里,想象的产物可以自由嬉戏,不必担心被严肃的现实击垮。有时这些小维度会漂过现实中的小孔,反过来影响整个宇宙,于是就有了神话、传说,以及关于醉酒闹事的指控。

  由于一点微不足道的计算错误,“你个混球”走进了这么一个小维度里。

  传说挺靠谱,斯芬克斯确实潜伏在王国的边境上。只不过传说并没有说明这指的是哪种边境。

  斯芬克斯是虚幻的生物,它之所以存在,完全是因为人的想象。众所周知,在无限的宇宙里,任何想象中的事物都必然真实存在于某个地方,但由于其中很大一部分都不应该存在于秩序井然的时空框架内,所以只好把它们塞进次要的维度里。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斯芬克斯的脾气总是那么暴躁。不过话说回来,狮子的身体、女人的胸部和老鹰的翅膀,谁摊上这么个形象都免不了产生严重的身份危机,它会气冲冲的不足为奇。

  所以它才想出那个谜题。

  有了这谜题,斯芬克斯在许多维度里都找到不少乐子,还顺便斩获了大量饮食。

  当特皮克牵着“你个混球”穿过重重迷雾时,他对这一切并不知情。不过听到脚下枯骨的咔嚓声,该知道的重点他也都明白了。

  这里死过很多人。合理的推测应该是:后死的人发现了先死的人的遗骸,于是他蹑手摄脚小心行事,然而这一招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没必要偷偷摸摸。耸立在雾气里的石头形状很叫人担忧。比方说这一块,它看起来简直就像是——

  “止步。”斯芬克斯道。

  四下一片寂静,除去雾气凝结、滴落的声音,就只剩下“你个混球”为从空气中榨取水汽而发出的咂吧声。

  特皮克道:“你是只斯芬克斯?”

  斯芬克斯纠正道:“独一无二的斯芬克斯。”

  “天哪,你的雕像我老家里不知有多少。”特皮克仰起头,然后继续往后仰,他补充道,“我没想到你这么高。”

  “瑟缩吧,凡人。”斯芬克斯道,“汝之面前是智慧与恐怖。”他眨眨眼,“那些雕像,雕得怎么样?”

  “完全没能传达出你的神韵。”特皮克老老实实地说。

  “真的?那些人经常把我的鼻子弄错。”斯芬克斯道,“有人说我右边侧脸是最上相的,而且……”斯芬克斯意识到自己差点害自己跑题了,于是严厉地咳嗽两声。

  “噢,凡人,若想通过此处,”它说,“你必须解开我的谜题。”

  特皮克问:“为什么?”

  “什么?”斯芬克斯冲他眨巴眼睛,“为什么?为什么?因为,呃,因为,等等,哦对了,因为要不然我就咬掉你的脑袋。没错,我想就是这个。”

  “好吧。”特皮克道,“那就说来听听。”

  斯芬克斯清清嗓子,那声音活像空载卡车在采石场里倒车。

  “是什么动物,早上四条腿走路,中午两条腿走路,而晚上三条腿走路?”斯芬克斯沾沾自喜地问。

  特皮克想了想。

  最后他说,“这可够难的。”

  “再难没有了。”斯芬克斯道。

  “唔。”

  “你永远猜不着。”

  “啊。”特皮克道,“是不是有种动物断了腿又能再生……”

  “方向完全错误。”斯芬克斯伸伸爪子。

  “哦。”

  “你半点思路也没有,对吧?”

  特皮克道:“我还在想呢。”

  “你永远也想不到。”

  “你说得没错。”特皮克盯着对方的爪子,暗中自我安慰:这家伙根本算不上多么凶猛,而且显然有些营养过剩。脑子小胸部大,哪怕它的脑子不给它添乱,它的胸部也会碍事的。

  “答案是人。”斯芬克斯道,“好了,请别反抗,否则身体要释放难吃的化学物质到血里头的。”

  特皮克退后几步,避开斯芬克斯的爪子,“等等,等等。”他说,“你什么意思,人?”

  “简单得很。”斯芬克斯说,“早上的婴儿用四肢爬行,中午用双腿直立,晚上的老人拿着拐杖。巧妙极了,不是吗?”

  特皮克咬着嘴唇,疑虑重重地说:“我们这里说的是一天之中吗?”

  接下来是漫长而难堪的沉默。

  “这叫做那啥,比喻。”斯芬克斯恼火地说,说完再次往前冲。

  “不,不,我说,等一下。”特皮克道,“我想把事情说清楚,好吗?毕竟这样才公平,对吧?”

  “这谜题完全没问题。”斯芬克斯道,“再好没有了。五十年了,从还是幼兽的时候起就一直用它。”

  “谜题很不错。”特皮克安抚道,“很有深度,非常动人,人类的整个境遇一言以蔽之。不过你必须承认,这一切不会在一天之内就发生在某个人身上,对吧?”

  “唔,那倒也是。”斯芬克斯承认道,“不过综合上下文来看,题中不是暗示了应有之意吗?再说了,所有谜题中都包含着戏剧性元素。”从斯芬克斯的神情中可以推断,这话必定是它很早之前从哪儿听来的,而且对此相当欣赏,只是这并不足以让它放弃拿说话人填肚皮就是了。

  “话是没错。但是,”特皮克蹲下去,在潮湿的沙地上清理出一块地方,“这个隐喻是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呢?咱们就打比方说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年吧,行吗?”

  “行啊。”斯芬克斯语带迟疑,仿佛刚刚不慎放了推销员进门,现在被迫要购买人寿保险。

  “好。很好。那么中午就是大概三十五岁,没错吧?你瞧,大多数孩子一岁左右就能走路了,因此四条腿的那个说法实在很不合适,不是吗?我是说,早上的大部分时间也是两条腿。根据你的类比——”他停下来用手边的大腿骨做了几道算术——“四条腿的时间只有零点以后的二十分钟,最多不超过半小时。咱们实话实说,我说得没错吧?”

  “那个……”斯芬克斯道。

  “同理,你也不会在下午六点就使用拐杖,因为那时候你才,呃,五十二岁。”特皮克飞快地算个不停,“事实上,据我推算,至少在九点半之前你都不会需要任何工具来辅助行走。当然这都是建立在整个人生发生在一天之内的假设上,而我相信我已经指出过,这实在是很可笑。抱歉,你的谜题大致还行,但到底还是说不通。”

  “那个……”斯芬克斯还是那两个字,只不过这一次显得很恼火,“这我可没办法,我没别的谜题了。从来都只需要这一个。”

  “你可以稍微改动一下,一点儿不难。”

  “怎么改?”

  “让它更贴近现实些。”

  “唔。”斯芬克斯用爪子挠挠自己的鬃毛。

  “好吧。”它顾虑重重地说,“我猜我可以问:什么动物……”

  “从比喻的意义上讲。”特皮克道。

  “从比喻的意义上讲。”斯芬克斯附和道,“在早上……”

  “前二十分钟,我想我们已经达成一致了。”

  “好吧,行,早上前二十分钟用四条腿走路……”

  “等等,我觉得管那叫‘早上’似乎不大准确。”特皮克道,“那才刚过午夜。我是说从技术上讲那确实是早上,但真正说起来其实仍然是前一天晚上,你觉得呢?”

  斯芬克斯脸上划过一丝呆滞的恐慌。

  它好不容易挤出一句,“那你觉得呢?”

  “咱们还是看看已经敲定的部分吧,如何?什么动物,从比喻的意义上讲,午夜之后一小段时间用四条腿走路,白天大部分时间……”

  “除非遇上意外。”可怜的斯芬克斯急于让对方看到自己也做出了贡献。

  “好吧,除非遇上意外都用两条腿走路,直到至少晚饭时开始用三条腿……”

  “我知道有些人会用两根拐杖。”斯芬克斯热心地说。

  “好吧。这样如何:继续用两条腿,又或者再加上它所选择的辅助义肢?”

  斯芬克斯琢磨半晌。

  “嗯——可以。”它庄重地说,“看来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

  “然后呢?”特皮克问。

  “然后什么?”斯芬克斯问。

  “然后,答案是什么?”

  斯芬克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露出满口獠牙。

  “哦不,”它说,“你别想耍弄我。我以为我傻吗?你来告诉我答案。”

  “唉,糟糕。”

  “还以为把我给骗了,嗯?”斯芬克斯问。

  “抱歉。”

  “以为你能把我绕糊涂,唔?”斯芬克斯咧嘴一笑。

  “好歹得试试。”特皮克道。

  “倒也怪不得你。那么,答案是什么?”

  特皮克挠挠鼻子。

  “毫无头绪。”他说,“除非——当然这完全是瞎蒙的,你知道——答案不会是人吧?”

  斯芬克斯瞪大了眼睛。

  它控诉道:“你以前来过,是不是?”

  “没有。”

  “那就是有人跟你说过,对吧?”

  “谁会跟我说呢?过去有人猜对过吗?”

  “没有!”

  “这不就结了。他们不可能跟我说,不是吗?”

  斯芬克斯暴躁地踢着脚下的石头。它嘟囔道:“那,你最好还是走吧。”

  “谢谢。”特皮克道。

  “如果你能保守秘密,我将不胜感激。”斯芬克斯冷冷地添上一句,“我可不想毁了其他人的乐趣。”

  特皮克爬上块石头,又靠它爬到“你个混球”背上。

  “这你不用担心。”他催骆驼前进,又瞥眼斯芬克斯,发现对方的嘴唇默默地蠕动,仿佛在解决什么问题。

  “你个混球”才走了二十码左右,背后突然爆发出愤怒的咆哮。它有生以来第一次把骆驼的礼仪抛在脑后,不等棍子来袭就行动起来,四只脚敲打在沙地上使劲一推。

  这一回它没弄错地方。

  祭司们几乎失去理性。

  倒不是说神灵违背了他们的命令,而是神灵根本无视他们的存在。

  其实神灵从来都懒得搭理祭司。要想说服蒂杰里贝比的神服从自己,非得有高超的技巧不可,而且动作一定要快。比方说吧,如果你把石头从悬崖上推下去,然后迅速要求诸神让它坠落,那是准保会得到回应的。同理,诸神还会确保太阳落山、星星出现,对于让棕榈树的根长在地上、叶子长在顶上这类请求也非常大方。

  总的来说,关心这类事情的祭司总能确保很高的成功率。

  但话说回来,被远在天边、无形无状的神灵无视的确没什么,可现在他们就在你身边到处走动却仍然不搭理你,就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了。你会觉得自己真像个傻瓜。

  “他们为什么不听我们的话?”农业之马头神特戈的高阶祭司已经泪流满面。人们最后一次看见特戈时,他正坐在田地里,一面拔玉米苗,一面咯咯笑。

  其他高阶祭司的情况也强不到哪儿去。在香甜的蓝色烟雾陪伴下,历史悠久庄严神圣的祷文响彻整座王宫,宰杀献祭的各种牲畜足够战胜一场饥荒,然而诸神只管在老王国各行其是,就好像他们是这里的主人,而国民不过是些小昆虫而已。

  人群依然聚集在宫墙外。过去的七千年里,老王国在绝大部分时间都被宗教所统治,每个祭司脑海中都有一副异常生动的画面:假如人们认为宗教的统治结束了会有什么反应——哪怕只是瞬间的怀疑呢。

  “噢,迪奥斯啊,”库米道,“我们寻求你的指引。现在你要我们怎么做?”

  迪奥斯坐在王座下的阶梯上,一脸阴郁地盯着地板。神不听人说话,这他早就知道,应该说他比谁都清楚。但过去这并没有关系。你只需要按部就班,然后编出答案就行。神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仪式。神不过是扩音器,因为除了他们,人民又能听谁的呢?

  他的脑子努力理清思路,双手则自动开始比划第七点钟仪式的动作,如同水晶一样僵硬、死板。

  “你们什么都试过了?”他问。

  “噢,迪奥斯啊,你所建议的一切都尝试过了。”库米道。他直等到大多数祭司的目光都集中到他俩身上,然后才抬高了嗓门继续道,“假如国王在,他倒可以代我们恳求。”

  他捕捉到萨达克女祭司的目光。两人事先并没有商量过——话又说回来,有什么好商量的呢?——但他隐约从对方那里感到了一丝同仇敌忾的意思。她不怎么喜欢迪奥斯,也不像其他人那么敬畏他。

  迪奥斯道:“我说过,国王已经死了。”

  “是的,我们都听到了。噢,迪奥斯啊,可我们没有看见尸体。不过无论你说什么我们都信,因为你是伟大的迪奥斯,我们绝不理会那些恶意的闲言碎语。”

  祭司们集体沉默。恶意的闲言碎语?起先不是还有人提到什么流言吗?这里头肯定有文章。

  “这种事情过去曾多次发生。”女祭司接口道,“每当王国受到威胁或者大河不肯泛滥,国王就会去与诸神斡旋——就会被派去与诸神翰旋。”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满足,表示那显然是有去无回的单程票。

  库米又是喜悦又是恐惧,不禁打了个哆嗦。哦,没错,那时候才叫过日子呢。很久之前就有国家实验过拿国王献祭。在宝座上大吃大喝好几年,然后喀嚓——为新政权腾出位置来。

  “在危急关头,任何出身高贵的牧首大概也是可以的。”她继续说道。

  迪奥斯抬起头。“我明白了。”他说,“那么高阶祭司又该由谁担任呢?”

  库米道:“诸神会做出选择。”

  “这点毫无疑问。”迪奥斯尖刻地说,“只是不知道他们的选择会不会明智。”

  女祭司道:“死人可以在冥界与诸神交谈。”

  “但神灵都已经上这儿来了。”迪奥斯强忍着腿上的抽痛,他的双腿固执地认为现在应该像平日一样走过中央走廊,去监督“天空之下典礼”。同时他的身体也呼唤着河对岸的慰藉,并且发誓一旦过河就永不再回来……只不过这话他已经不知说了多少次了。

  库米问:“国王不在时,其职责便由高阶祭司承担。不是吗,迪奥斯?”

  是的。是这么写的。而一旦写下来你就不能废除它。这话是他亲笔写的。很久很久之前。

  迪奥斯垂下头,这比下水道系统还要糟,比任何事情都要糟。可、可是……过河去……

  “那好吧。”他说,“但我有最后一个要求。”

  “是什么?”库米的嗓音里带上了高昂的音质,这已经是高阶祭司的声音了。

  “我希望被葬在……”几个能看到河对岸的祭司窃窃私语起来,打断了迪奥斯的话。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远方墨黑色的河岸。

  蒂杰里贝比国王组成的大军正在前进。

  他们走起来一蹦一跳,但速度相当快。他们总共有好几个排,不,好几个营,现在已经不再需要吉恩的榔头了。

  “关键是腌制。”国王告诉吉恩,他眼前有半打祖先,正用木乃伊的手把封印从槽里敲出来,“它让你身强体壮。”

  有几位比较古老的国王越来越激动,干脆抛开封印,直接向金字塔开火,一下子就搬起了比自己还高的石块。国王没有责备他们。死亡是很可怕的,知道自己死了,又被关在黑暗中,那更不好受。

  他暗下决心,绝不再让人把自己弄进金字塔里。

  他们像海浪一般涌向下一座金字塔。它半掩在沙粒底下,个头矮小,颜色暗淡,石块简直没怎么处理,只能算是粗略切割的岩石。很显然,建造它的时候,王国还远远没有掌握金字塔的诀窍。它基本上就是一堆石头。

  大门的封印上刻着古老的象形文字,棱角分明、入石三分:库夫特下令建造。第一人。

  几位祖先围了上去。

  “哦,天哪,”国王道,“咱们是不是有点儿过火了?”

  “第一人。”迪尔悄声道,“第一个来到王国的人,在他之前,除了河马和鳄鱼,什么也没有。七十个世纪的时间从这座金字塔内凝视着我们,比一切都更加古老……”

  “没错,没错,行了。”特皮西蒙道,“没必要这么激动。他也是人,跟咱们没区别。”

  “‘于是骆驼牧人库夫特眺望河谷……’”迪尔又背诵道。

  “已经过了七千年,他准想再眺望一回。”阿示克-乌尔-门-特普钝钝地说。

  “就算是吧。”国王道,“可这实在有点儿……”

  “所有人死而平等。”阿示克-乌尔-门-特普道,“你,年轻人,叫他出来。”

  “谁?我?”吉恩问,“但他可是第一人……”

  “没错,这我们都知道。”特皮西蒙道,“动手吧。大家都已经不耐烦了,我猜他也一样。”

  吉恩翻个白眼,抬高胳膊,榔头朝着封印呼啸而下。迪尔突然跳了起来,吉恩慌忙闪避,他拼命扭来扭去,将腹股沟拉伸到了极致,好容易才没把榔头埋进师傅的脑袋。

  “门开着!”迪尔道,“瞧!封印刚刚滑开了!”

  “你是说他已经出来了?”

  特皮西蒙踉踉跄跄地走上前,抓住金字塔的大门。它很容易就滑开了。他又看看地下的石头。尽管金字塔半掩在沙里,看上去也破败不堪,却有人清理出了一条直通大门的小径。地上的石头磨损得很厉害,像是时常被脚踩过的。

  这绝非金字塔的正常状态。所谓金字塔,关键就在于一进去了,你就别想再出来。

  木乃伊们把磨损的入口检查一番,然后向彼此发出惊讶的嘎吱声。一个接近解体的老祖宗说了句什么,声音类似蛀虫终于征服腐烂树干后的欢呼。

  特皮西蒙问:“他说什么?”

  阿示克-乌尔-门-特普的木乃伊当起了翻译,他嘶哑着嗓子道:“他说这可真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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