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不小心脚底下一绊,摔倒在地上。还没有痊愈的右臂撞到地上,钻心的疼。
但他已经顾不上疼痛了,扶着卧室的门框慢慢站起来,盯着身前的丁骞看了很久。这的确是孩子的身材和孩子的相貌,但那种掌控一切的眼神,那副令人不寒而栗的神情,那种在漫长的时光中浸淫出来的从容气度,绝不是孩子能够做得出来的。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
“你刚才叫我……孙儿?”冯斯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发问,努力抑制住自己纷乱的情绪,“那么说,你是我的祖父?”
“你自己也说过,只是户口本意义上的祖父,并无血缘。”丁骞说话的遣词造句风格也变了,“确切地说,我是你的养父冯琦州的养父,这样的双重养父关系的确有些绕,不过,也还能算是祖父吧。”
“那么说来,你真的是我的祖父,也是……历史上的淮南王刘安?”冯斯瞠目结舌。
“没错,那是我的本名,不过得有两千多年没人那么叫过了,还真是有些怀念呢。”刘安回答。
“我倒真希望我和你有点儿血缘关系了。”冯斯喃喃地说,“那样的话,我好歹也可以吹嘘我是皇族后裔了,没准还能去搞点诈骗什么的。妈的,我居然是在和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名人面对面地说话,简直像是在写垃圾穿越小说。”
“这就是我非常欣赏你的地方。”刘安说,“你总是能很快地接受各种各样的变故,用幽默感消解内心的恐慌和混乱,有着非常强韧的承受能力。当然,这只是你诸多优点中的一个而已。”
“你的夸奖真让我受宠若惊,不过,还是谈谈你吧。”冯斯说,“我在古书里和时间碎片里大致了解了你的经历,你曾经向化身为富商杨麓的魔王本尊请求过长生秘术,结果却给自己带来了灾难。我想,他是赐予了你长生的附脑吧?”
刘安坦然点点头:“不错,他赐予我的附脑,确实让我获得了长久的生命,那大概是类似于某种细胞重生的方法。但是,重生的过程异常痛苦,让我每天都饱受煎熬,外形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过,后来他又赐予了我第二个更加强大的附脑,极大地消解了这种痛苦,我也可以回复人形并且永葆青春了。而且,这第二个附脑能够让我在身体被摧毁的情况下还能重生,我真正成为了不死之人。”
“于是后来你建立起了自己的家族,并且一直躲在暗处注视着守卫人的发展壮大。”冯斯点点头,“而且我也听文潇岚讲过了池莲告诉她的与我身世有关的那些旧事。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都不存在,更不用提成为今天这样的天选者了。你制造了我,又通过各种方法来磨砺我,塑造我。现在虽然还不能说你已经成功了,但至少,我所取得的进展已经超越了历史上所有存在过的其他天选者。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你确实很厉害。”
“也得靠你自身的素质。”刘安说,“在你之前,我也有过多次不同的尝试,但都失败了。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让我失望的好孩子。”
冯斯哼了一声:“是啊,好孩子,从你的标准来看,当然是好孩子。可是你把我的亲生母亲当成了孕育天选者的生育工具,害死了她,也害死了我爸爸。”
刘安微微一笑:“如果我告诉你,我为了牺牲他们而感到抱歉,你会相信吗?”
冯斯想了想,摇摇头:“没错,那种话就算从你嘴里说出来我也不会相信的。你根本就不是人。可是,我只知道你能永葆青春,却不知道你还能任意改变自己的年龄。说真的,我打死也想不到我的祖父大人竟然会以一个小屁孩的面目出现,你这个伪装我给满分。”
“能够任意改变年龄,进行快速生长或者逆生长,其实也是我近期才得到的技能。”刘安说,“啊,用词不当,我的‘近期’不能用常人的尺度来衡量。确切说,是七十年前。”
“七十年前?”冯斯一怔,随即突然想到了他在时间碎片里曾见到过的那一幕,“难道是……长崎?长崎的核爆?我在时间碎片里到达过那一天!”
刘安点点头:“没错。你应该也在时间碎片里见到过或者听说过两位魔王在阆中山区里决斗的场景。那一次决战后,两位魔王第二次两败俱伤,那只一直跟在魔王身边的魔仆在山里躲藏起来,被我发现了,后来就一直跟着我。”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冯斯问。
“你可以理解为,它是一台活着的时间机器,拥有比刘岂凡强大无数倍的能力,”刘安说,“魔王带着它在身边,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遇到难以摆脱的危险时,会激发魔仆的应激反应,瞬间把魔王转移到另外一个时间点,而只留下一段永远重复的时间碎片。直到那一次魔王决斗,魔仆的力量消耗过大,只来得及送走了魔王,自己却被我捡到了。”
冯斯一拍巴掌:“果然和我们猜的差不多!从涿鹿之战到扎兰丁王子被追杀,再到魔王的第二次火并,都是魔仆的应激反应起作用了,这才形成了时间碎片,一次次救了魔王的命。但是,长崎核爆的时候,魔仆救的却是你。”
“说救了我倒也不准确,因为即便被原子弹炸成齑粉,我还是能重生。美军向长崎投原子弹的那一天,我碰巧也带着魔仆在那座城市里寻找一些体质特殊的人群,准备把他们收入我的家族,却正好赶上了那次历史开的玩笑。但是,原子弹的剧烈爆炸似乎对魔仆的力量造成了一些改变,并且作用到了我身上,从那之后,我发现我不再只是固定在一个年龄,而是可以任意随着自己的心意变老或者变年轻。”
“难怪不得呢,”冯斯叹了口气,“如果不是那样,你也不容易骗到我。可是,之前那么多年你都一直躲在暗处,为什么这一次会亲自出马呢?”
“因为你的基础已经搭建好了,接下来需要完成的两件事太关键了,我担心别人处理不好,必须自己亲自推动才行。”刘安说,“而且,虽然上杉舞子的出现也是在我预计中的,但毕竟她的行动存在着极大的不可控性,我也需要呆在你身边解决可能的意外。但遗憾的是,我没想到她能利用池慧的力量深入到地下河里,终于还是算错了一着。”
“你把我弄到矿区去,再安排丰华明把我带到地下水电站,果然是为了让我吸取魔仆的力量。”冯斯说,“是因为你所说的我的‘基础’已经打好了吗?”
“是的,时机已经到了。另一件事就是路钟旸,他是你无论如何也要见的,因为只有他才能激发出你真正的力量——我不得不说,这种从心所欲的境界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刘安说,“你不愧是一个真正的天选者。”
“你那么努力地制造天选者,那么努力地把我变强,到底是为了什么?”冯斯问。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召唤出魔王。”刘安说,“虽然我也一直没有挖掘出魔王操纵这个世界的真实用意,但是毕竟我是这个世界上曾经和他接触最多、也最深的人。我知道,他对于天选者的创造一直有着深深的执念,对守卫人的进化和壮大也非常关注。天选者和守卫人,一定就是实现魔王目标的最关键。所以,我一定要培养出一个足够强大的天选者,才有机会引诱魔王现身。”
“我懂了,路钟旸的判断果然是对的,”冯斯长出了一口气,“守卫人自以为自己的不断进化是在培养消灭魔王的力量,但正相反,他们越强大,就越中了魔王的计。”
“但是如果再反过来,他们就算明知道这是陷阱,也必须跳下去,因为弱小更加不可能对抗魔王。”刘安说,“所以这是一个悖论,无解的悖论。这个较量对双方而言都是一场豪赌,最后魔王到底是能得偿所愿还是养虎遗患,只能让事实来检验了。”
冯斯来到客厅的饭桌旁,拿起不知是姜米还是刘安事先买好的饮料,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喘了口气:“谢谢你告诉我那么多。不过,你需要路钟旸进一步唤醒我的创造蠹痕,你做到了;你需要魔仆把它操控时间的能力也给我,但最终失败了。两件事都做完了,你为什么还留在这里没有走,今天还显露了真实身份?”
“你自己都已经说出来了啊,还问什么?”刘安说,“我做成了一件,但另一件还没完成啊。”
冯斯有些困惑:“可是……没有别的办法完成了啊?魔仆已经死了,操纵时间的力量都已经被刘大少的附脑吸收了。我怎么可能……”
说到这里,他猛地顿住了,接着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你想干什么?不行!绝对不行!”
“在我面前,没有人可以说不行的。”刘安淡淡地说。
随着这一句话,冯斯骤然感到浑身乏力,好像所有的骨头都被抽掉了一样,软软地倒在了地上。紧跟着,他看见昏迷的姜米的身体像气球一样飘了起来,悬浮在半空中。
“你放下她!”冯斯怒吼着,想要创造出一种能麻醉刘安的武器——毕竟此人无法被杀死。但是刚刚转动这个念头,他的脑子里就像被千万根钢针刺入一样,痛得他叫出声来。
“你的蠹痕虽然已经进化了,但毕竟还是受你的力量所限。”刘安说,“光是打败一个路钟旸,就已经让你付出了那么大代价,在你完全康复之前,根本不可能有能量制造出可以伤到我的武器。别忘了,我所接受的两个附脑都来自魔王亲手所赠,你以为我只是块长生不死的木桩吗?”
他伸手指了指悬在空中的姜米:“我连指头都不需要动一动,她的脖子就会马上被拧断。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冯斯忙不迭地说,“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魔仆的力量的确被刘岂凡吸收了,但却并没有浪费,而是贮存在他的附脑里,依然很强大。”刘安说,“但是,如果刘岂凡一点一点适应,一点一点吸收,半年之后,这些力量会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那才叫真正的浪费了。”
“那又怎么样?你难道能把附脑里面的力量弄出来么?”冯斯说。
“不,不需要把力量弄出来,”刘安阴沉地笑了笑,“只需要把附脑弄出来,再放到你的头颅就可以了。”
冯斯大吃一惊:“你是说附脑移植手术?我倒也知道,林静橦就是这么变强的。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从活人身上取下附脑去供别人移植。那样的话,刘大少会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不过是个死。”刘安轻描淡写地说。
“那怎么行?”冯斯大声说,“我不可能为了提升自己的力量去牺牲别人。”
“我知道你不能,”刘安说,“所以要由你的祖父来逼你完成。附脑移植手术牵涉到大脑的排异反应,必须接受者自愿,因此,我给你两个选择:接受这个手术,让刘岂凡死;拒绝接受,我拧断姜米的脖子。”
“你……”冯斯怒气勃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此刻无论用什么样的言语去劝说、哀求、激怒刘安,都不会有丝毫作用。这个已经活了两千多年的老怪物,心机之深沉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就像一片深不见底的黑色海洋,自己在他面前,嫩得就像初生的婴儿。
眼下摆在他面前的,只有这二选一的艰难抉择:牺牲刘岂凡,或是牺牲姜米。
该怎么选?
这他奶奶的简直就像电影里的拙劣桥段,冯斯愤懑地想,又或者设计此类情节的混账编剧们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他当然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姜米被刘安扭断脖子,但又怎么能忍心去牺牲刘岂凡的生命。
“真的不能有其他办法吗?”冯斯说,“也许我们还可以……”
“在我面前,不需要废话了。”刘安说,“你明知道任何说辞都是不可能有用的,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呢?一分钟,我给你一分钟时间。一分钟之后,你自己做出选择。”
冯斯的衣服被冷汗湿透了,他再次试图用蠹痕制造出可以伤害到刘安的武器,但是如刘安所说,他的能力根本还达不到那个水准,附脑用撕裂一样的头痛回报了他。
见鬼,真是活见鬼。冯斯只觉得自己的牙齿都要咬碎了。别说一分钟,就算给他一年他也没办法做出这样的两难选择。他甚至想到要不然干脆老子自己一头撞死算了,但他也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刘安肯定会把姜米和刘岂凡一起杀掉泄愤,那样反而会害死更多的人。
一边是心爱的女孩,一边是多次同生共死的好友,无论放弃谁的生命,对他而言都恨不能自己挂掉去以身相代。然而,“恨不能”是没有丝毫用处的,事实上任何无法付诸行动的情绪都是没用的。愤怒、恐惧、紧张、忧伤、后悔……在冰冷的现实面前统统没有用。
冯斯有一种血涌上喉头的感觉,胸口阵阵发闷,眼前好像有无数蚊子在飞,在他的视网膜上投下乱纷纷的刻痕。正当他觉得自己的神经马上就要绷不住了的时候,突然看见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定睛一看,竟然是刘岂凡慢慢地站起身来。
“大少,不要轻举妄动!”冯斯叫道,“我们和这个老妖怪差得太远!别动手!”
刘安神色淡然,对刘岂凡视若无睹,显然对他的行动浑不在意。冯斯眼看着刘岂凡步履蹒跚地挪到饭桌旁,举起一把受管制的弹簧刀——那是当初刘安伪装成丁骞时,用来刺杀冯斯的。当然,冯斯现在也清楚了,那一次的刺杀只不过是做戏。
“不要动手!”冯斯只觉得自己的嗓子都要喊破了,“你根本不可能伤到他!”
刘岂凡扭过头,冲着他笑了笑:“别担心。我原本也没打算伤他啊。”
他掉转刀口,猛地一刀插进了自己的胸口。
冯斯完全傻掉了。足足好几秒钟之后,他才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一瞬间他无比希望自己是陷在一个噩梦中,只要眼睛睁开噩梦就会结束,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是他也很清楚,这不是梦。
刘岂凡当着他的面,把弹簧刀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大少!”冯斯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他想要扑过去,身体却仍然被刘安所控制,怎么用力也站不起来,只能徒劳地用指甲抠抓着地板,十个手指都被磨得血肉模糊。但他感觉不到疼。
刘安一直沉静如水的脸上居然也流露出些微的哀伤。他轻轻叹息一声,随着这声叹息,姜米的身体轻柔地落下,冯斯的身上也立刻轻松了。他连滚带爬地扑到刘岂凡身边,低头一看,刀刃已经深深刺入胸口,如果拔出来的话,刘岂凡或许会立刻死亡。
“大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冯斯吼道。
“刘安是对的……”刘岂凡低声说,“要对付魔王,必须有一个足够强大的天选者。那股力量如果继续留在我体内,世上最多不过多一个普通的守卫人高手,根本就没有用的。你不是喜欢玩网游吗?你应该清楚,资源集中在一员最强将身上,比分摊到若干员将身上更有效。更何况,我也不能眼看着你为了我而牺牲姜米。我这条命……不值钱的。”
冯斯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刘岂凡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我不能多说了,现在我必须用蠹痕减缓我的机体运转,这样可以撑到你我一起接受手术。别难过,这无非是命运的一种,你移植了我的附脑,就算你替我活下去了。”
“我一定会的!”冯斯咬牙说,“我替你活下去,我会干掉魔王,干掉刘安,为你全家人报仇。”
“仇恨什么的不重要……”刘岂凡轻轻摇头,“还有,如果见到黎小姐,你替我……算了,什么都不必说。再见了,兄弟。”
这是一向情感内敛的刘岂凡第一次喊人兄弟,但也是最后一次。蠹痕令他的生命流转减缓,陷入了保护性的休眠。而他也不再有机会醒来了。他将会被打开头颅,取出附脑移植到冯斯体内,他自己则会永远地失去生命。
冯斯轻轻地把刘岂凡的身体放在地板上,然后站起身来,慢慢走到刘安面前,低头看着对方那张孩子一样的脸。刘安坦然地看着他,目光里不悲不喜,尽管这个千年老妖由于身材矮小而不得不仰着头,冯斯却恍然间觉得,自己才是那个抬头仰视的人。他在仰视着一个山峰般高大的敌人。
但我一定要翻过去,冯斯对自己说。
“既然刘岂凡替你做出了决定,我不必留在这里了。”刘安说,“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可以做附脑移植手术的地方是梁家,你联系梁野,他很快就能来接你。我只想要让你接受附脑,并不需要亲自动手。”
“我知道了。”冯斯说,“不过你记住,我会杀了魔王,也会杀了你。”
“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我会感到荣幸之至。”刘安严肃地说。
“荣幸之至?应该是高兴之至吧?”冯斯哼了一声。
“哦?”刘安的眉毛微微一挑。
“今天,当你在我面前展露了真正的身份之后,其实我一直都有一个疑问,挺关键的疑问:你拥有了不死的身躯和永远的青春,完全可以就那么逍遥地活下去,为什么一定要在魔王世界里兴风作浪、过得那么辛劳呢?”冯斯说。
“人各有志,或许平静安逸的生活不适合我吧。”刘安说。
“你不愿意回答,但我可以猜。”冯斯说,“在地下河里,魔仆请刘大少喝酒。他喝了半杯后,说那酒太难喝了。我有点奇怪,因为红酒的口味一般比较温和,很难让人给出‘难喝死了’的评价。于是我一时好奇,也尝了一口,发现那瓶酒根本就是坏的。也许是包装的时候出了点小纰漏,也许是贮藏运输的时候不小心,总之那瓶酒坏了,又酸又臭,根本就连马尿都不如。”
“那又说明什么呢?”刘安问。
“那瓶酒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被打开并且饮用过了,为什么你没有喝出它已经坏了并且扔掉它、还要把它留在那里?”冯斯说,“那只能说明:你喝酒的时候,根本品不出任何味道!所以现在,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刘安注视着冯斯的眼睛:“你可以说出来。”
“是不是因为魔王赐予你的第二个附脑也有副作用?你虽然从此不再有痛苦,却也失去了任何欲望。”冯斯说,“你行走在人世间,却品尝不出味道,闻不出香臭,得不到爱情,不能享受到任何一种快乐的滋味。你活了两千多年,却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因此,你不只仇恨魔王,也仇恨身边那些虽然生命短暂、却有机会享受人间欢愉的凡人,这就是为什么你总喜欢说那句话: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
刘安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你没有说错。我不属于人间,当然宁溺于渊。”
“你也真够可怜的,自诩聪明,却被魔王玩了两次,”冯斯说,“你想要找到魔王,也是想要终结自己这样一种可悲的长生不老吧?”
“不朽并不是梦寐以求的幸福,而是残酷的惩罚。”刘安说,“可叹我没有在两千年前意识到这一点。我奋力追逐长生成仙,最后把自己变成了活死人。这是我应得的报应。”
“我明白了。”冯斯说,“真是遗憾哪。我满心想要杀了你,其实却是在帮你寻求解脱。但是,我还是会努力做到的,祖父,淮南王。”
“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刘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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