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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魔王现身
第二节

  邵澄是个谦虚低调的人,似乎总是喜欢把自己藏在别人的光芒背后,但他的办事能力毋庸置疑。这一路的逃亡,数次换船,数次换车,中间还搭乘了小飞机,没有出现任何意外,顺利地甩掉了王璐的追兵。

  此刻三人已经待在了西北的某座小城,住在林家的安全避难所里。姜米依然是随时随地都保持着旺盛的精力和永不衰减的好奇心,刚刚睡了一觉起来,就立刻对西北面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跑到厨师那里学做牛肉面去了。

  “林静橦以前总是跟我说,林家的实力很弱,但现在我并不那么觉得。”冯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邵澄说,“单凭着拥有你这样的人才,林家就绝对不弱。我看林静橦就是想要扮猪吃老虎。”

  “谢谢你的夸奖。”邵澄淡淡地一笑,“我就是比较舍得卖苦力吧。”

  “行啦,我知道你谦虚,”冯斯说,“还是继续给我讲讲之前没讲完的那些事儿吧。”

  “上次见面的时候我也和你说过,在你旅行的那两个月里,时局还算控制得不错,尽管魔仆和妖兽蠢蠢欲动,但守卫人们通力合作,始终压制着它们。然而,自从发生了梁野和王欢辰的事件后,魔仆的活动越来越频繁,已经接近于失控,压制任务越来越艰难,伤亡越来越大。而且,由于人手越来越缺乏,压制之后的清除任务也变得力不从心,已经有好几次暴露了目标,导致了更加繁琐的事后工作。即便这样,还是有一些蛛丝马迹泄露了出去,不只是网络上,就连一些传统媒体都开始关注。”

  “也就是说,魔王世界可能要暴露了?”冯斯问。

  邵澄点点头。冯斯嘴角上翘,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这不挺好的吗?我一直觉得你们隐藏这几千年毫无必要,还不如开诚布公地和普通人合作,毕竟那是几十亿人口和覆盖全球的庞大军事力量。”

  “那恐怕是不可能的。”邵澄说,“超自然的力量对凡人而言就意味着巨大的提防、戒备、恐惧与仇视。如果依靠着守卫人自己的力量解决掉魔王,我们还能继续生存下去;如果真的和普通人联手,即便真的消灭了魔王,下一个被消灭的也会是我们。更何况,林家的先辈,就是从中世纪的女巫狩猎中侥幸逃脱出来的,其他许多守卫人家族也经历过大同小异的历史,我们对人类毫无信心。”

  “说得也是。”冯斯颓丧地挠挠头,“这就是世界的真相啊,你砍我我砍你,直到把其中一方彻底砍死为止。我现在倒还真盼着魔王他老人家早点出现了,不然的话,谁也折腾不起了。”

  邵澄叹了口气:“说到折腾不起,我还真有一个折腾你的坏消息。”

  冯斯一怔:“什么消息?”

  “你的好朋友文潇岚失踪了。”邵澄说。

  冯斯心里一沉:“你说什么?失踪了?怎么回事?”

  “大概就是在你我和王欢辰会面的那几天,她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人的行踪。”邵澄说,“你还记得那个名叫魏崇义的疯人院院长吗?”

  “当然记得。”冯斯说,“他老人家那会儿可把我折腾得够呛。怎么会被文潇岚发现的?”

  “文潇岚在学校里被人撞伤了,去医院治疗的时候撞上了他,他已经是肺腺癌晚期了。范量宇帮忙把魏崇义抓到了范家的地盘,并且留下文潇岚试图劝说他说出他所隐藏的秘密。但是没想到,文潇岚就在范家的眼皮底下失踪了,半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魏崇义也死在当场,似乎是受到了蠹痕直接对大脑的攻击。”

  “那就绝对是个高手干的了,”冯斯神情凝重,“大头怪的鼻子可是比狗还灵。你们找到什么线索了吗?”

  邵澄点点头又摇摇头:“关于她个人,很抱歉,即便是范量宇都没有能够找到任何线索。她就像是凭空从世间消失了一样。”

  冯斯颓丧地叹了口气:“大头怪都找不到她,别人可能就更没办法了。那你刚才点头又是为了什么呢?”

  “虽然文潇岚的个人踪迹确实是没有线索,但在事件发生后,范家的人在那个安全屋的地面上发现了一个没有写完的字,应该是魏崇义留下来的。杀他的人可能是直接用蠹痕的力量抹掉了地面上的血迹,而没有采取物理手段去清洗,所以犯了一个疏忽——魏崇义可能是一直在用民间偏方治病,血液里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那些重金属在地面上留下了可以检测出来的痕迹。”

  “这么聪明的一个老狐狸,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也会病急乱投医啊。”冯斯不无感慨,“不过倒也真是幸好。他留下的是什么字?”

  “一个病字头,我们推测,他可能想表达的是疯人院的‘疯’字,那和他的身份经历比较吻合。”邵澄说,“然而,几大家族都去那间废弃的疯人院旧址找过了,用挖地三尺来形容都丝毫不夸张,却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都没能找到。”

  “你们都找不到,我这种菜鸟去可能就更没什么指望了。”冯斯说。

  “但你还是会去。”邵澄看了冯斯一眼。

  “那是肯定的。”冯斯抓起一个橙子,笨拙地剥起来。

  和王璐一样,邵澄为冯斯安排的生活条件也不错。虽然还是不敢外出,呆在家里倒也有各种事儿可以做,还有一间专门的小健身房供两人运动。

  “我们没有王家或者路家那么有钱,既不能买下一座岛,也不能随便在北京置办一套房,只能委屈你们躲在这种西北小城市了。”邵澄表示歉意。

  “已经比我在北京租的狗窝强上七八十倍了,”冯斯咧嘴一乐,“再说了,在这里我是吃白食啊,能吃白食的日子总是幸福的。”

  然而姜米并不仅仅满足于吃白食。她用电子秤称出冯斯的体脂率偏高后,一口咬定这是他在海岛上天天玩游戏的结果,于是制定了周密的锻炼计划,逼迫着冯斯每天在健身房里至少呆两个小时。

  “您真是比西太后还狠哪。”冯斯躺在哑铃凳上,一边气喘吁吁地做着哑铃卧推,一边抱怨连连。

  “不许抱怨!我这不也在陪着你练么!”姜米怒喝道,“忙着呢别烦我……这字幕组翻译得真烂,一看就是没在美国住过。”

  她一边在跑步机上跑着步,一边还在用平板看美剧。

  “您不能拿有氧运动来比咱的无氧运动啊……”冯斯放下哑铃,汗如雨下,“已经做了四组了,求休息。”

  “才四组就挺不住了,太菜了。”姜米表示不满,但还是宽容地挥挥手,“算啦,放你一马,歇会儿吧。”

  “嗻。”冯斯如释重负地拿起运动饮料喝起来。

  “哎,你说,我们得在这儿呆多久?”姜米也终止了跑步,拿起毛巾开始擦汗,“先是在岛上住了两个月,现在又跑到这儿蹲着,虽然都是白吃白住而且条件挺好……”

  “我看你已经乐不思蜀了。”冯斯坏笑着说,“你以为我没有看到你的菜谱养成计划么?”

  “要你管!”姜米毫不客气踹了冯斯一脚,继而脸上现出迷惘的神色,“说真的,我反正就是个混吃混喝的,随便在哪儿鬼混都无所谓,可是你毕竟是大人物啊,老是这么东躲西藏的,也未必是个办法。再说了,文潇岚现在还……”

  一提到文潇岚,冯斯的脸色也变得阴郁。他重新在哑铃凳上坐下,以手捧头:“说的是啊。我当然恨不得马上过去找她,事实上,如果换成一两年前的我,我早就离开了。可是,现在的我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里。我当然会去找她,但我也很清楚,我自己去找的希望同样渺茫,无非是聊尽人事。在这种时候,急匆匆地不顾其他硬要冲过去,只是一种欺骗自己的装腔作势。”

  “你长大了。”姜米严肃地说。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他无意识地一伸腿,一脚踹在了放在地上的哑铃上,哑铃竟然被他踹得滚出去三米远。

  “我记得,这几个哑铃是单只二十公斤的吧?”姜米悠悠地说。

  冯斯像偷玩游戏被逮住的小学生一样低下头:“那个……好像是的吧。”

  “不是好像是,哑铃片都是我帮你计算好了才加上去的。”姜米说着,弯腰捡起了那只哑铃,轻松地在手里上下挥动,然后摆出一脸惊喜,“哎哎哎,你快看!我的力气怎么一下子就变大了那么多?是不是我的附脑也觉醒了?”

  “您不去当选秀节目的毒舌嘉宾真是屈才了……”冯斯小声嘀咕。

  “你把你那么宝贵的创造蠹痕就用在变假哑铃偷奸耍滑上面了,居然还有脸说我?”姜米义正辞严,“话说这哑铃就没有三两重,你那满身大汗哪儿来的?”

  “做戏做全套嘛,这不显得真实么……”冯斯的头埋得更低。

  邵澄显然知道冯斯挂念着文潇岚的安危,几乎每天一次来向他通报一下搜寻的进展,然而,每一次的结果都是失望。文潇岚真的像是被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抹去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没有留下一丁点寻找的线索。

  冯斯越来越忧心忡忡,姜米能觉察到他的情绪,也不再逼迫他锻炼身体,每天陪着笑脸,但冯斯却反而真的捡起哑铃挥汗如雨地练起来,仿佛那种肉体上的疲累痛苦能够减缓内心的压抑。

  “歇歇吧。”姜米不无担忧地说,“你还真打算去参加健美比赛哪?”

  “那可说不准。人生就得有点儿追求。”冯斯怒吼一声,把哑铃举过头顶。

  这一天早晨,冯斯按照最近养成的习惯早早起床打算举铁,却发现一向喜欢睡懒觉的姜米居然起得比他更早。她正在宽阔的客厅里忙忙碌碌着什么。

  冯斯揉着惺忪的睡眼走近一看,发现姜米居然是在装扮一棵圣诞树。他低头看了看手机,才发现已经是十二月二十四号了。一时间他有些恍惚,想起了上一年的圣诞节所发生的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件。

  “居然这么快又是一年过去了。”冯斯喃喃地说,“时光还真是他妈的如梭呢……”

  “是啊,去年的圣诞节虽然我被你扔回美帝了,但也听你讲了当时发生的事情,那肯定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姜米说,“今年又发生了那么多事儿,我就想着,借着过节的当口好好让你开心一下。”

  冯斯看了一眼,这棵圣诞树块头不小,不像是本地市场能买到的,应该是姜米托邵澄专门运来的。树上已经挂了一堆乱七八糟体现出姜米恶趣味的装饰,地下还有一小半没挂上去,还有几个精美的礼物包裹。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空的大纸箱,贴在纸箱上的货运单明白无误地说明它是用来装运火鸡的。

  “火鸡在厨房里。”姜米说,“去年你没有吃成,今年我就帮小樱补偿你一下吧。而且,今天居然下雪了,运气很好呢。”

  冯斯来到窗边,拉开窗帘向外看去。果然下雪了,那些天然的白色雕饰让这座窄小肮脏而充满嘈杂市井气的城市居然也有了几分银装素裹的味道。看着雪片在灰色的天空中漫卷着四处飞舞,不知道怎么的,冯斯忽然觉得心里宁静了许多,这些天来一直郁积着的负面情绪仿佛一下子就舒缓了过来。

  他离开窗口,慢慢走到姜米身边,伸开双臂,以一种最自然的姿态拥抱了她。姜米没有躲闪也没有抗拒,用自己的手臂也环抱住冯斯。

  “谢谢你。”冯斯轻声说。

  “我现在终于觉得,我当初爱上你大概是有理由的了。”姜米说,“手感还挺好。”

  冯斯没有接口,只是紧紧地拥抱着姜米,觉得这一刻和去年第一次与姜米亲吻时的那一刻何其相似。都是在一片迷茫和混沌中,忽然得到爱情,忽然得到勇气和继续挣扎下去的意义;又都是希望能让时间凝固在这一刻,把身外的一切全部抛开,让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姜米,以及窗外飘飞的白雪。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轻轻挣脱姜米的手臂,低声说:“你听窗外的风声,是不是……有点什么不对?”

  姜米点点头:“没错,声音有点儿古怪。我想,又有什么新朋旧友来拜访你了。今天的火鸡可能又吃不成啦。”

  冯斯满脸歉疚:“真是抱歉。身在这个世界里,身不由己。”

  “不要紧的。”姜米认真地说,“我刚才……真的很开心。现在,你去应付麻烦,我就不客气地躲猫猫去啦,免得碍手碍脚。”

  她仰起头,在冯斯的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快步走进了健身房。冯斯看着她的背影,怔怔地回味了一阵子。

  活着大概还是挺快乐的吧,冯斯对自己说。

  窗外的风声依然古怪,那并不是正常的冬季北风忽长忽短的呼啸,而是明显带有一种人为干预的节奏,毫无疑问是有人在用蠹痕捣鬼。冯斯站在窗边,注视着跳动的雪花,发现连雪花的飞舞旋转都变得有规律了。它们慢慢地形成集束,慢慢地在半空中拼凑出了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老弟,你好。

  “老哥,你也好。”冯斯苦笑一声,“没想到你的书法还真不错,看来在道观里练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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