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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第3节 清代的游民

  游民之众以及由此提出的研究课题清代游民(或者说闲民)之多,实在惊人,且看当时人的一些说法:清初朱泽沄在《养民》文中说:

  古之闲民十之一,今之闲民十之六。通都大邑之闲民十之三,穷荒州县之闲民十之六,有无田之闲民,有无业之闲民,有有田无田、有业而无业之闲民。(《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八)

  乾隆间,法国天主教神甫阿米窝考察中国社会的报导讲:

  大多数的人,在整个年头,都没有职业,尤其是在南方各省,这种情形,就引起农村中有用的手工业及工业之扩大。(转见邓拓《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第140页)

  嘉庆中纂着的《巴陵志田赋论》云岳阳地方:“十分其民,而工贾居其四。”(《清经世文编》卷二十九)那时这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员何能占到居民的40%?看来所谓的“工贾”,不一定是道地的工商业人口,而是游离在农业之外的游民混迹其中。嘉道间龚自珍在《西域置行省议》文中写道:“自乾隆末年以来,官吏士民,狼奸狈蹶,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十将五六。”(《龚自珍全集》第一辑)

  如何理解朱泽坛、龚自珍等人的话,正是我们所要提出的问题。居民中百分之五六十的人是闲民、游民,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游离在劳动生产之外?

  所谓闲民、游民,按照通常的理解,应该是不在士农工商的四民之内的人,是无业游民,既无产业、也无职业的人。可是其中又有有产业、有职业的分子,又有在四民之列的,这是怎么回事,他们究竟有无产业和职业?怎样认识有业、无业?其实,相当多的游民、闲民是有职业的,且看:游民的职业与社会职业结构游民有就业的,在工商业发达的城镇,如江苏的苏州、松江、常州,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江西的景德镇,云南的铜矿区,广东的佛山镇等地,尤其是在江浙的太湖水域周围,手工业和商业繁盛,为游民创造了一些就业机会。他们的职业是:

  酒馆、茶馆、戏楼、娼楼的从业人员、艺人,车、船(游船)、轿夫,掮客,成衣匠,香烛匠,织工、染匠、踹匠,铜锡匠,窑工,硐工,木工,泥瓦匠,乞丐,娼妓,以及三姑六婆等,皆系人们看不上的行当和职业。

  这些行业的就业者,人数不少,这里主要从苏州和景德镇两地来看。乾隆五十八年(1793)英国使臣马嗄尔尼来华,200年后的法国学者佩雷菲特撰着《停滞的帝国》一书,说在当时外国人的眼里,苏州“是女人的都城,也是女人最珍贵的外衣——丝绸的都城”,而景德镇则像“一座着了火的城市”(转见郑勇《旅行者的奇遇与发现》,文载《中华读书报》1998年2月6日)。苏州确实是丝棉织业中心,雍正时期苏州染布业中的踹坊有450处,踹匠多达两万余人。这是苏州织造胡凤翬在奏折里明确讲述的数字(《朱批谕旨·胡凤翬奏折》),乾嘉时代染踹业有很大的发展,工匠应当更多。染踹业是棉纺织业的一个部门,从事纺织的人员更多,虽然其中的大多数人是兼事纺织的农夫农妇,纯粹的织工不占主要的地位,可是这个行业大,织工也是不可忽视的工匠成分。与纺织业相联系的棉花收购商、开设棉布字号绸缎字号的棉布商、丝绸商(多为包买商)、踹坊作头(包头,即包工头,由棉布字号领来待加工的布匹和踹匠工银,负责加工和踹匠管理)、丝绸作坊机户(类似于作头,从铺户处领料,用织工加工)、外地贩布的商人。这样,丝、棉纺织业就有一个较大的队伍,它的从业人员当以万计数。丝绵纺织业及其他行业的发展,必然开拓为其服务的行业,道光时钱泳讲苏州“商贾云集,宴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履园丛话》卷一)戏馆、酒楼业即是应运而发达的,而且依赖其为生的队伍庞大。

  以陶瓷业闻名的景德镇,确系火一样的城镇,官窑之外,嘉庆年间有民窑二三百处,窑户数千家,工匠动辄以数万计。或谓该镇“列市受廛,延袤十三里许,烟火逾十万家”(兰浦《景德镇陶录》卷八)。

  云南铜业的从业人员,每个厂矿,“大者,其人以万计,小者以千计”(王文韶《读云南通志稿》卷四十四)。嘉庆中,汉口有铁行13家,铁匠5000余人(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三十四)。佛山镇的经济以制造铁丝业最为著名,制瓷业亦较盛行,聚集的工匠多,本地生产的稻米不够食用,靠西江供应补充,与此相关的是碾米业和米铺的存在,乾隆后期,米铺梁太盛、梁升平、黄兴臣等家,各自雇工七八人至十余人不等(《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可知米铺雇工不在少数。米铺之增添,赖有制铁、制陶等业的发展,这是连锁反应。夙以经济落后而不为人知的陕西南部凤县、略阳、镇巴等地,出现了许多铸造农具、铁锅的铁厂,从采矿、伐木作燃料到冶铁,大厂用工匠3000,小厂也要用工1000多人(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

  这类工商重镇,居民来自于各个地方,外地人很多。如苏州、松江的踹匠,多来自江北、安徽南部及镇江府属之地,大体上是有先行者,然后是将亲戚、同乡介绍过来。景德镇的工匠,来自于附近以及远方各地,如谢所说:景德镇“业制陶器,利济天下,四方远近挟其技能以食力者,莫不趋之若鹜”(转见《景德镇陶录》卷八)。因此景德镇的居民,十分之七八是外地来的工匠和商人,属于土着的不过十分之二三。自古以来商人奔走四方,各个工商重镇的会馆的相继建立,即为外商云集的标志,即以《景德镇陶录·景德镇图》所显示的,该镇有徽州会馆、苏湖会馆、南昌会馆、临东会馆、饶州会馆数所。再如佛山镇汇聚山西、陕西商人,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创建山陕会馆,嘉庆十七年(1812)重修,出资的商号191家,并在碑记中云:“大丈夫有志四方,无远弗至,……此流寓之有会馆所由设地。”(《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苏州、南京、上海、武汉、广州各有会馆数十所、十余所,盛产丝绸的苏州吴江县盛泽镇亦有数所。正因为流寓之人众多,地方志写到这些地方的居民状况时,总是用“五方杂处”来形容。

  染踹、矿冶、陶瓷、戏曲等业的下层从业人员本来是有职业的人,可是往往被社会上层,乃至整个社会视作“无业游民”、“游手好闲”之徒,如雍正帝即称酒楼戏馆之人为“游手好闲者”(《朱批谕旨》)。踹匠被官方称作“踹棍”、“流棍”,康熙三十七年(1698)松江府娄县发布禁止踹匠倡聚抄抢告示,开篇即云“为踹棍倡聚抄抢等事”,原来踹匠朱阿文等抢了坊户彭昼三家,且这类事时有发生,故下令“踹匠责令布坊拘管,仍勒石永禁,不许结党生事”。十几年后的康熙五十四年(1715),嘉定知县在禁止踹匠齐行的告示中云:“(踹坊)包头内择老成者为坊长,管辖九家;如容留流棍,坊长十家,一体治罪。”(俱见《上海碑刻资料选辑》)所谓“流棍”,就是踹匠,或者是寻找踹匠及其他活计的外来人口。

  一些游民有职业而被认为无职业,是闲民,是无业游民,是游手好闲之徒,为什么?

  第一,在重农抑末的传统政策与观念支配下,不承认游民所从事的一些职业。因为这些行业,不仅与农业生产无关,且认为占用了农村劳动力,又从事所谓“奢靡”事业,影响人心风俗,不能当作正当行为,不仅不予承认,并且加以禁止。我们在上篇文章中提及的康熙间江苏巡抚汤斌在苏州“毁淫祀”的事件,就是这种观念的鲜明体现:禁止打牌、歌妓、礼佛及以商人为主体的迎神赛会,于是出现“寺院无妇女之迹,河下无管弦之歌,迎神罢会,艳曲绝编”的现象(《汤潜庵集》卷七)。这类违背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禁令,只能奏效于一时,而终导致“百姓之怨望,无济于事。如苏州等处酒船、戏子、匠工之类,亦能赡养多人,此辈有游手好闲者,亦有无产无业就此觅食者,倘禁之骤急,恐不能别寻生理,归农者无地可种,且亦不能任劳,若不能养生,必反为非,不可究竟矣。”(《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二年六月初八)雍正帝为政务实,看到游民以酒船、戏子、匠工为业,虽不能认为是正常职业,但可以养活人,从而能够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应当允许他们以此谋生。可是乾隆时的江苏巡抚陈弘谋、布政使胡文伯,又禁奢华、戏馆,因为将它们视为不正当的职业的观念没有改变,禁止就会不断发生。

  第二,这类行业不稳定,就业者也不稳定,人们对它们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故而对其非难。游民的就业,表明社会分工和职业结构在发生某种变化,酒馆、茶馆、戏楼过去就有,至迟在宋代产生瓦子,汴京和临安的酒楼已较出名,到清代瓦子演变为戏楼,而且将看戏、用餐结合在一起经营,使娱乐业与餐饮业有较大发展。沐浴业(澡堂)也在扬州、苏州等工商重镇应时而生。这类行业,就是现代的第三产业。

  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清代社会要比前代来得细致,比如小五金业,从制铁、制铜业分离出来,锡箔、香烛都成为独立的行业,在苏州有它们的会馆或公所。制瓷业内部分工比过去细致,景德镇制瓷工场分出的工种是:陶泥工(练泥工)、拉坯工(做模型)、印坯工(拍模工)、旋坯工、画坯工、舂灰工(合灰)、合釉工、上釉工、挑槎工、抬坯工、装坯工、满掇工、烧窑工、开窑工、乳料工、舂料工、砂土工等,经过这么多专业工人的手,才烧制出瓷器。手工业的规模亦扩大了,从前述云南矿厂动辄用工数千即可得知。

  这样,旧行业发展,新行业诞生,特别是过去不认为是职业的,实际成了职业,使它能够容纳更多的就业人员。人们职业结构的变化,同时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即在传统的手工业、农业之外,服务业、娱乐业从传统商业中分离出来,或者说萌生了;在手工业内部较大规模的生产和较为细致的分工,于纺织加工业、制瓷业、采矿业中出现了;在农业内部,个别地区出现生产专业化倾向,产生专门的产棉区、蚕桑区、柞蚕区,以及苎麻、蓝靛等经济作物区。

  社会经济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变化,是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和结果。

  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需要游民所从事的服务业和手工业商人和手工业者,为着发展事业,同时也是为了生活享受,需要社会公共服务业来配合。如洽谈生意、交流商业信息、处理商务纠纷,除了当事人之外,要有中介人参与,甚至要胥吏出场,与事人员多,于是需要在某种公共场所进行,茶馆、酒楼遂成为理想的处所。商海行情变化较大,也较迅速,商人难于掌握自己的命运,因此笃信于神灵,许愿、还愿,成为常事,这就是苏州商人信仰五通神、去方山大肆进行酬神赛会的原因。商人、手工业者为着内部的凝聚与对外的发展,建立组织——会馆、公所,保护同乡、本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利益,为此进行会馆房屋、花园的建筑,这就要求土木业的服务。会馆大殿都供奉神灵,或关公,或天妃,或行业神,或各地区信仰神,每年定期举行祀神聚会,同时请戏班演出,而这是堂会的一种;商人和官宦之家还因家庆而办堂会,这就使戏班有了长期存在的社会条件。工商业者的业务和生活需求,使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官僚、绅士、城居地主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刺激下,消费结构也有所变动,同样需要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但是,消费高的第一个社会阶层还是商人,诚如苏州长洲县令李光祚所云:“

  一切唱楼酒馆与夫轻舟荡漾,游观宴饮之乐,皆行户商旅迭为宾主,而本地士民罕与焉。”(《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俗》)

  李光祚在强调商人宴乐的同时,多少忽视了官僚士人的消费,其实士人往往有狭邪之游,同样是高消费者。消费结构的变化,使游民能够在服务业和手工业找到一些出路。

  但是,必须看到,社会经济结构、职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程度尚有限,新行业尚不稳定,游民时有职业,时而无业,成为真正的“闲民”,所以与“游民”脱离不了关系。游民提供自由劳动力的可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出现,原因是人口大增而耕地有限;土地自由买卖,分配不均,农村约有50%的人口成为佃农,或无地失业。富余劳力要寻找出路,于是流浪于城镇乡村,成为游民、闲民,也成为工匠和服务业的从业者。法国神甫阿米窝所说的无业者为农村工业、手工业的扩大提供条件,看来他是以后半叶中国农村多余劳动力的出路,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等级结构的某种改变使农民成为自由劳动力出卖者。佃农、佣工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是平民,特别是佣工,本来社会地位低下,几乎是半贱民身份,可是清代法律使大部分佣工成为平民,只有少数人处于“雇工人”地位。当时的雇主曾总结出对待佣工的“三好”、“三早”经验。“三好”是给佣工的吃食要好;态度要和蔼;工银成色要足。“三早”是主人先早起,以便叫工人起床、上工;做饭要早,送到地头,不让工人觉得饥饿不好好乾活;晚上早早烧好洗脚水,让工人烫过脚,早休息,明天好早起。这种经验的产生,说明雇主与佣工基本上是平等关系,若视佣工为半贱民,就用不着“三好”了。贱民中的一小部分也已脱籍为良,如堕民丐户、疍户、世仆、伴当,在法律上被允许改业从良。清朝自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后,人口税固定了,并从田亩中征收,政府已无需加强对人口的控制,所以户口编审已成为官样文章。在此情况下,人们可以离开家乡,到外地谋生,被他人雇佣,一般不会受到政府的乾预。当然,政府有维持治安的需要时,会通过保甲制强化对人口的管理,但通常不限制人口的流动。

  出路

  游民能不能都找到职业,或者较稳定的职业,要看社会分工、职业结构、经济结构能否给他们提供较充分的就业机会,也即看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所以要扩大社会分工、职业行当,扩大行业规模,最根本的在于发展商品经济。政府要有顺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鼓励工商业发展,要改变重农抑末的方针,不能像汤斌、陈弘谋那样“毁淫祀”,破坏小民、游民、闲民的生活之路。清代游民,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社会职业结构、经济结构和等级结构发生某种变动的产物,反映了社会的变化,就这个意义讲是好现象。当然,并不是说出现游民是好事。在清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足以使广大游民就业,政府的守旧政策也不鼓励游民在农业之外的新行业就业,所以清代游民多,出路不广,聚集游民的会党的盛行,即是此种情形的反映。不能要求清朝统治者对游民有清醒的正确政策,但历史告诉人们,在社会变动之时,要使事物向积极方向发展,不能视旧的社会结构、旧的分工和等级观念为万古不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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