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O年代,美国考古学家马休·史特林在拉文达废墟进行挖掘,发现一些极为珍贵的文物,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一块雕刻着“蓄胡男子”肖像的石碑。
上文提到,位于拉文达的古代奥梅克文化遗址,是沿着一条指向正北偏西八度的轴道设计和配置的。这条轴道的南端,矗立着一座100英尺高、塔身有凹槽的圆锥形大金字塔。塔旁地面上有一道类似路肩的边栏,约莫1英尺高,围绕着一个长方形的场地,大小相当于一般街廓的1/4。考古学家挖掘这道边栏时,出乎意料地发现,它其实是一排圆柱的上半截。覆盖在上面的好几层泥土被清除后,这些高达10英尺的圆柱立刻显露出来,总共有6O0多根,紧密地排成一列,形成一道坚固无比的栅栏。这些柱子全都用整块玄武岩雕凿而成,从6O多英里外的采石场运送到拉文达。每一根柱子重达2吨左右。
干吗要费那么大的气力呢?辛辛苦苦建立这道石栅栏,究竟要保护什么呢?
即使在开挖以前,一块巨石的顶端就已经凸出地面,位于围场中央,比周围的“路肩”高出大约4英尺,陡峭地向前倾斜。石块上面雕刻着密密麻麻的图像。这些图像向下延伸,消失在层层叠叠、厚达9英尺、将这道古代栅栏掩埋起来的泥土中。
史特林率领的考古队花了两天工夫才挖出这块巨石。原来它是一块庞大的石碑,高14英尺,宽7英尺,厚几乎3英尺。石碑上的雕像显示两个人相遇的情景。这两名男子身材都很高大,穿着华丽的长袍和精美的鞋子,趾端微微翘起。其中一个人物面貌模糊,四肢断裂,原因可能是泥沙的侵蚀,也可能是遭人蓄意破坏(这种情形经常发生在奥梅克雕像上)。另一个人物则完整无缺。后者显然是一个白种男人,鼻梁高挺,颏下蓄着一绺飘逸的长须。考古学家惊叹之余,都管他叫“山姆大叔”(Uncle Sam)①。
我绕着这块重达20吨的石碑来回踱步,心里感叹不已:它竟然在地下埋藏了3000多年。史特林将它挖掘出来后,它才重见天日,至今已有半个世纪。它今后的命运会是如何?它会不会在这儿巍然矗立3000年,供人类世世代代子孙观赏、凭吊?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人事的变化会不会使它重新被埋藏在地底下,从人们眼前消失?
也许这两种情况都不会发生。我想起奥梅克人发明的中美洲古代历法。根据他们——以及他们的继承者,名气比较响亮的玛雅人——的推算,人类所剩的时日已经不多,不可能再有3000年的时光。
我又仔细瞧了瞧这块大石碑。有两件事似乎可以确定:第一,石碑上雕刻的两名男子相会场面,基于某种原因,对奥梅克人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因此,他们才花那么大工夫,建立一道固若金汤的石栅栏,将这块庄严华贵的石碑团团围绕住,保护得十分严密。第二,如同那些黑人头像,奥梅克工匠雕刻这块石碑上的白人肖像时,显然也用活生生的人当模特儿。碑上人物脸部的五官特征是那么的逼真,不可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拉文达废墟出土的雕像中,还有两尊具有白种人的容貌特征。其中一尊以浅浮雕的方式镌刻在一块直径大约三英尺,略呈圆形的石板上。像中人物穿着类似绑腿的鞋袜,脸上的五官具有明显的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人种特征,颏下蓄着一绺尖翘的大胡子,头上戴着一顶形状古怪的宽松帽子。他左手挥舞着一幅旗帜或某种兵器,右手空着,横放在胸前。一条花哨的腰带,缠绕着他那纤细的腰。另一幅白人肖像雕刻在一根细长的石柱上,衣着相似,脸上也有胡子。
这些容貌奇特的异乡人究竟是谁?他们在中美洲干什么?他们是什么时候来到中美洲的?他们跟出现在这儿的其他异乡人——定居在闷热潮湿的橡胶丛林中,替奥梅克雕刻家担任模特儿的那些黑人——彼此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正统学界一贯主张,公元1492年之前,美洲一直处于孤立的状态中,跟西方世界没有接触。思想比较前卫的学者,拒绝接受这种教条式的观念。他们提出一个新的、看似合理的看法:奥梅克雕像描绘的那些深目高鼻、满脸胡须的人物,可能是古代活跃于地中海的腓尼基人;早在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1000年之间,他们就已经驾驶船舶.穿过直布罗陀海峡,横越大西洋,抵达美洲。提出这个观点的学者进一步指出:奥梅克雕像描绘的黑人,应该是腓尼基人的“奴隶”;腓尼基人在非洲西海岸捕捉这些黑人,千里迢迢带到美洲去②。
我越仔细审视拉文达废墟出土的奇异雕像,就越不能接受这些见解。也许,在哥伦布之前许多年,腓尼基人和其他西方民族真的曾经穿越大西洋。这方面的证据并不缺乏,但限于篇幅,本书不拟详加论析③。我只想指出一个问题:纵横四海的腓尼基人,在古代世界许多地区留下他们独有的手工艺品,却没有在中美洲的奥梅克人聚居地,留下属于他们的任何东西。这儿发现的黑人头像,以及描绘留着胡子的白种男人的浮雕,在风格上、在雕工上,都完全看不出是腓尼基人的作品。事实上,就艺术风格来说,这些强劲有力的作品似乎并不属于任何已知的文化、传统和艺术类型。不论是在美洲或是在旧世界,这些艺术品都没有先例。
拉文达废墟出土的艺术品,似乎没有根源……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世间一切艺术表现方式,都有根源隐藏在某个地方。
“假设的第三者”理论
我想,要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可能得瞧一瞧埃及古文明学者提出的“假设的第三者”(hypothetical third party)理论。他们提出这样的观点,为的是想解开埃及历史的一大谜团。
考古学上的证据显示,古埃及的文明并不像一般人类社会那样缓慢地、艰辛地发展演进,而是突然冒出来,已经完全成形,一如中美洲的奥梅克文化。事实上,埃及社会从原始过渡到先进,为时十分短暂,并不符合一般历史法则。在其他社会需要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才能发展完成的科技,在埃及却仿佛一夜之间出现,先前毫无任何迹象。
例如,王朝之前的时代(公元前3500年左右)遗留下的埃及文物显示,当时的埃及人还不懂得使用文字。那个时期结束不久,突然间,我们今天经常在埃及古迹上看到的象形文字,却神奇地出现了,而且已经发展成熟。这个时候的埃及象形文字,可不仅仅是物体和动作的“图画”而已;它已经具备复杂的句法结构,拥有一些只代表声音的符号和一套详尽的数码。即使最早的象形文字,也已经风格化和规格化。有证据显示,早在埃及第一个朝代的初期,先进的“草书”已经被普遍使用了④。
令人惊异的是,埃及象形文字的发展,似乎没有经历过从简单到复杂,逐步演进的阶段。相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古埃及人的数学、医学、天文学和建筑技术上。古埃及无比丰富和庞杂的宗教神话体系,显然也没有经历逐步演进的过程——连《亡灵书》(Book of the Dead)这样精致的作品,其主要内容在王朝时代开始时就已经存在⑤。
然而,研究埃及文明的学者,大都不愿正视埃及文化在远古时代所表现的成熟。这种早熟所蕴含的意义,对思想比较开通的学者来说却是非常值得探讨的。对王朝时代初期的埃及素有研究的学者魏斯特(John anthony West),在著作中指出:
这么复杂的一个文明,怎么突然冒出来,而且已经发育完全?我们不妨把1905年的汽车和今天的汽车比较一下,立刻就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经历过一个“发展”阶段。然而,在埃及我们却无法做这样的比较。在古埃及文化中,一切事物都是一开始就已经存在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很明显,但是,一般学者却不愿加以正视,因为它违背现代学术界的思想模式。事实上,埃及文明并不是“发展”出来的,它是从别人手中继承来的遗产⑥。
多年来,魏斯特一直就是正统学界的眼中钉、肉中刺。然而,也有一些主流学者对埃及文明的突然崛起感到非常困惑。已故的伦敦大学爱德华上埃及学讲座教授(Edwards Professor of Egyptology)华德·艾默瑞(Walter Emery)将整个问题做一个总结:
耶稣降生之前大约3400年时,埃及发生重大的变化,整个国家从新石器时代的杂乱部落社会,一下子转变为组织严密的王国……
在这期间,文字出现了,建筑技术和各种工艺发展到巅峰;所有的证据都显示,这个时期的埃及存在着一个昌盛辉煌的文明。这一切全都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完成。埃及人在文字和建筑上的重大发展,似乎没有明显的根源⑦。
一个简单的解释是:古代世界的另一个文明突然影响到埃及,使埃及的文化骤然提升,取得决定性的重大进展。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幼发拉底河下游的苏美尔古国(Sumer),极可能扮演这个角色。尽管有许多差异,埃及和苏美尔的建筑技术和风格却有不少共同点,显示这两个地区之间必定存在着某种关联。但是,单凭这些共同点,并不足以让我们推论,这个关联是一种因果关系——一个社会直接影响另一个社会。诚如艾默瑞教授指出的:
根据我们的观察,这个关联是“间接”的;也许有一个“第三者”存在,将文化传播到幼发拉底河流域和尼罗河地区……现代学者大都不愿正视这么一个可能性:远古时代,曾经有人从一个假设的,至今犹未被发现的地区,迁居到幼发拉底河与尼罗河。如果我们承认,有一个“第三者”将高度发展的文化分别传播到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那么,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两个文明之间会存在那么多共同点和根本差异⑧。
这个理论至少能让我们了解,为什么埃及人和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苏美尔人,膜拜几乎相同的月亮神祗——埃及人管它叫索斯(Thoth),苏美尔人称它为辛恩(Sin)——而这些神祗在这两个国家的众神中都是最古老的。权威的埃及学专家华理士·布奇爵士(Sir E.a.Wallis Budge)指出:“这两位神祗实在太相似,不可能只是单纯的巧合……我们不应该说谁向谁借用神祗,但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古代埃及和苏美尔的知识阶层都曾向一个共同的、极为古老的文明,借用过神学体系。”⑨
因此,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是:布奇和艾默瑞两位学者都提到的“第三者”——那个“共同的、极为古老的文明”,“假设的、至今犹未被发现的地区”——指的究竟是谁?在什么地方?如果这个“第三者”真的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留下一笔丰厚的文化资产,那么,他们是不是也可能在中美洲留下相同的东西呢?
有些学者争辩说,文明在墨西哥“起步”比在中东地区晚得多。但是,这样的观点并不足以解决问题。我们必须考虑这个可能性:最初的时候,文明同时崛起于这两个地区,但往后的发展却遇然不同,结局也不一样。
据此我们可以推论:带来文明的“第三者”在埃及和苏美尔成功地推展教化事业,建立持久而杰出的文化;另一方面,在墨西哥(以及秘鲁),他们却遭受重大挫折——也许,开始时一切都很顺利,他们指导当地百姓雕凿石头,制作巨大的人头像和浮雕,但随后不知怎的,整个文明却开始走下坡,衰颓得十分快速。所幸,文明之火并未从此熄灭,但直到公元前约1500年(即所谓的“奥梅克时代”),中美洲文化才渐渐复苏。到了这个时候,当初雕凿的巨大石像——古代中美洲人的重大精神象征——已经被岁月侵蚀得面目全非,而它们的根源也全被遗忘,转化成一则则有关巨人和虬髯客的神话和传说。
果真如此,那么,当我们注视那些巨大黑人头像的杏仁眼,或“山姆大叔”雕像高鼻深目、轮廓分明的五官时,我们看到的,很可能是远古时代曾经出现在这个地区的一些脸孔。这些极为杰出的艺术品,保存了一个已经消失的,包含好几个种族的古文明遗留下的影像。
简言之,这就是应用在中美洲文明的“假设第三者”理论:古代墨西哥文明的崛起,确实受到外来的影响,但这个影响并未来自东半球;中东地区和美洲的某些民族,在极为古远的时代,可能从一个“第三者”文明继承到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从而建立起辉煌的文明。
冒险步进瓦哈卡城
离开维雅艾尔摩萨市之前,我特地到“奥梅克与玛雅文化研究中心”(Centre for Investigation of the Cultures of the Olmecs and Maya,简称CICOM)走一趟,向那儿的学者探询,这个地区是不是还有其他重要的奥梅克文化遗址。出乎我的意料,他们建议我到荒郊野外去寻找。据说,在西南方数百公里外的瓦哈卡省(Oaxaca Province)阿尔班山(Mountain aI ban),考古学家挖掘出一些“奥梅克式”手工艺品和若干浮雕。学者认为,这些浮雕所描绘的人物就是奥梅克人。
我和伙伴桑莎决定,从维雅艾尔摩萨市出发,直接开车到位于东北方的犹加敦半岛。经由这条路线到阿尔班山得绕一个大圈子,但我们认为值得,因为可以趁此访查其他奥梅克遗迹。况且,一路驱车翻山越岭,进入瓦哈卡城所在的幽谷,景色十色壮丽,可以消解旅途的疲劳。
我们先朝西行驶,经过拉文达废墟,再次穿过科泽科克斯市,越过萨育拉(Sayula)和洛马波尼达(Ioma Bonita)两个小镇,来到位于交通要冲的图斯特佩克镇(Tuxtepec)。一路前行,我们渐渐离开了被石油工业污染得面目全非的乡野,翻越过一座座蜿蜒起伏、有如地毯般铺满青草的山丘,行驶在五谷已经成熟的田野间。
从图斯特佩克镇前行,连绵不绝的大山一座接一座矗立在我们眼前。我们转向南方,沿着第175号公路行驶,前往瓦哈卡城。从地图上看,这段路程只有这儿到维雅艾尔摩萨市一半远。上路后,我们才发现,这条道路九弯十八拐,有如一道狭窄陡峭的天梯直通云霄,把开车的人折腾得腰酸背痛,神经衰竭。路上,我们经过一层又一层属于不同气候的高山植物生长区,最后来到云端,看到巨大的植物,有如英国科幻小说家约翰·温德姆(J0hn Wyndham)描写的三尖叶,显得十分诡异,散发出一种幽秘的超现实气息。从维雅艾尔摩萨市开车到瓦哈卡城,全程不过700公里,却花了我们12个钟头。我紧紧抓着方向盘,但因为绕着弯弯曲曲的山路行驶太久,旅程结束时,两只手全都浮起泡。我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心里老想着一路上沿着第175号公路,在长满三尖叶的深山中,我们经过的那一座座令人头晕目眩的峡谷。
瓦哈卡城以三样东西闻名全世界:上等蘑菇、大麻和美国小说家劳伦斯(D.H.Lawrence)——1920年代,劳伦斯在这儿撰写他那部以瓦哈卡城为背景的小说《羽毛蛇》(The Plumed Serpent)。今天,这座城市依旧保持着它那放浪不羁的气息;半夜三更,城里的酒吧咖啡馆,铺着鹅卵石的狭窄街道,古老的建筑物和宽阔的广场,到处人潮汹涌,流连不去。
我们住进旅馆房间,打开窗子,可以俯瞰“燕子客栈”(Hotel Las Golondrinas)三个庭院中的一个。床铺十分舒适;头顶是一片灿烂皎洁的星空。然而,尽管浑身疲累,我却始终无法入眠。
我心里老想着那些脸上蓄着胡子,将文明带来美洲的神祗和它们的徒众。在墨西哥,一如在秘鲁,它们的教化事业似乎遭受重大的挫折。流传在这个地区的神话都提到这点。第二天早晨,抵达阿尔班山时,我才发现,证据不仅仅存在于神话而已。
注释:
①《白神与石脸》,144页。
②同上,141~142页。
③《白神与石睑》,全书随处可见。亦请参阅赛路斯·高尔登《哥伦布之前:旧世界和古代美洲之间的接触》。CyTUs H.G0rdon,Eefore Columbus :Links Between the oald world and america ,Crown pUblishers InC,New York,1971.
④艾默瑞《古埃及》,192页。W.B.Emery,archaic Egypt,Penguin Books,London.1987,p.192.
⑤同上,38页。亦见华理士·布奇泽《埃及亡灵书》之译序。E.a.Wallis Budge trans,The Egyptian Book of the Deed,British Museum,1895,Introduction,pp.Ⅶ,Ⅶ
⑥约翰·安东尼·魏斯特《天空之蛇》,13页。John anthony West,Ser pet in the Sky,Harper and Row,New York.1979,P.13.
⑦《古埃及》,38页。
⑧同上,31、177页。
⑨华理士·布奇《古代埃及从神物到神祗》,155页。E.a Wallis Budge,Fetish to God in ancient Egyp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4,p.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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