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大会经过众人渲染,变得美仑美奂,最精彩的一战无疑是夜公子与无伤公子的对决,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本届大会最最热闹的话题除了这个,同时还有两件,一是关于新诞生的美男高手凌夕公子,叶盟主爱惜人才,已将其收归麾下;另一件便是咱们的第一高手王大女侠了,此女神功盖世才华横溢,不仅自创五子棋,而且还与多个美男甚至叶盟主都保持着暧昧关系,号称江湖上最最最惹不起的人物。
武林大会闭幕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少林城物价恢复正常,众人再也不用住妓院。
抵达少林城当天,胡乐便忙忙作别,赶往凡城去开茶楼做生意,二人已经商定,待王晓晓事情完毕,就回凡城办报纸,至于办棋赛合赚的银子,王晓晓只肯拿回一千两,其余的让胡乐先拿去做本钱,就当是投资,其实她也知道,胡乐这么急着走,并不只是因为生意,而是对同行的某个人又敬又怕的缘故。
由于回凡城也要经过少林城,这才不得已和漂亮盟主同路,何况他是师兄大人的父亲,总不能从此划清界限吧,王晓晓偶尔也会和这位伯伯说话,但已没了先前的热络,琴台事后,第二日早慕容无伤便带逍遥派的人离开了,没有作别,甚至连声招呼也没有,仿佛从没认识过这个人一样,令她颇为黯然,加上这几日眼看着这位父亲对萧夜以及对孟无炀等人的明显差别,相较之下又觉得很悲哀。
在现代听多了父爱母爱的伟大故事,王晓晓从没想过,世上真有这么绝情的父亲,就连对萧夜这个认定的儿子,他的爱也是有限的,必要时也会选择放弃,何况,他已经放弃过一次。
原本至少林城便要分道而行,偏偏他又留天绝大师商议事情,加上凌夕也想向他打听当年的案件,因此众人不得已都停在了少林城,华山派其余弟子已先行被打发回去了,只留下文净殷皓等几十个。
萧夜这次伤得不轻,虽然有灵药,可多休息几天也是好的,王晓晓原本不急着赶路,只是楚清涟时不时都要过来探望好一阵,虽然明知道萧夜的意思,她还是忍不住有了些小小的醋意,直祈祷漂亮盟主一行人快快离开。
客栈房间。
“这汤很香,你尝尝?”
不想她会突然送上一碗汤,萧夜有些意外,明亮的眼睛定定地看了她几秒,随即眼帘微垂,伸手接过,抿嘴:“你做的?”
“不是,”王晓晓顺口道,“是秋仪师妹她们送的,我想反正放那里,不喝也是浪费……”
唇角那一丝笑意迅速消失,未等说完他就打断她:“不喝了。”然后顺手将那碗汤搁到旁边小几上,不再言语,刚刚还明朗的脸色也莫名沉了下来,好象别人欠了他几万银子。
“又怎么了?”习惯此人的变脸速度,王晓晓嘀咕,好心请你喝汤补补身体,摆什么谱呢,算了,病人偶尔发点小脾气要理解……
自从二人合好的消息传出来,秋仪她们的态度突然间来了个大转弯,不仅不再鄙视诋毁她,反而纷纷套近乎巴结起来,好在王晓晓大致明白她们的目的,心里冷笑——就算他娶了我,小老婆也没你们的份儿!
莫非不合口味?王晓晓想了想,试探:“你想吃什么?”
沉默。
他略略瞟了她一眼,突然开口:“六月莲蓬已结,不如尝尝新鲜的荷叶莲子汤。”
“原来是想吃那个,早说呗,”平时此人都是送什么吃什么,难得见他提要求,王晓晓大喜,自告奋勇地站起来,“我去买了做。”
“你做。”强调。
“啊?”
见她迟疑,萧夜皱眉,不悦:“怎么。”
“我不会做……”
“随便做。”
什么叫“随便做”?刚走出门,王晓晓脸上的笑容就垮下来了,不住地唉声叹气,师兄大人也太会挑人了,从小到大自己就是个吃白食的,美其名曰“脑力劳动者”,常常是老妈把饭菜做好,自己就出一张嘴巴,哪里会做什么滋补的汤?
还荷叶莲子汤,顶多能弄出个番茄鸡蛋汤就不错了,王晓晓一边嘀咕一边朝外走,不想迎面撞上两个人。
一个娴雅文静,款款而行,另一个则眉飞色舞,活泼可爱。
见到她,水若绮忙招呼:“晓晓!”
旁边翩翩拉她:“叫六哥听见,要骂你。”
“这有什么,”水若绮横她一眼,突然红了脸,得意,“再过几日,我也不用叫你姐姐了。”
王晓晓听得一头雾水。
“若非父亲不答应,水叔必定会把你嫁给七哥,”翩翩眨眼,“七哥天资奇佳,从小最招人喜欢,又那么疼你,如今你怎的偏偏要缠四哥?”
“慕容哥哥是很疼我,”水若绮认真地想了想,“可他有那么多夫人,不好。”
翩翩笑道:“男人都会纳妾的,四哥若还俗,也必定会有别的夫人。”
水若绮闻言,渐渐垂下头去,不再说话,满脸喜悦已消失得干干净净。
“你要嫁给智不空?”王晓晓傻了半日,终于明白她们的意思,喜得拉起水若绮的手,“若是他,应该可以不纳妾的,对了,他自己同意了?”那个美和尚终于想通了!
翩翩解释:“没有,但父亲已答应劝他。”
王晓晓愣,摇头:“恐怕他……”
“只要叶伯伯不答应,他定然不敢私自出家的,何况家里还有郭老夫人,”水若绮打断她,重新拾起喜悦,“你这是去哪里?”
见她问,王晓晓想起正事,眼睛一亮:“正好,有事要你忙。”
“那翩翩姐姐……”
“都来,”自从明白此美女是萧夜的妹妹,王晓晓态度大变,加上彼此都是女孩子,几天下来也就混熟了,她拉过翩翩就走,“你也来吧,我才看见凌夕去叶伯伯那边了,不在房间的。”
翩翩想了想,点头:“好。”
一个好汉三个帮,两个时辰过去,我们王大女侠在两位朋友外加厨房小妹妹的友情帮助下,终于做出了生平第一碗香喷喷的荷叶莲子汤。
当她小心翼翼地将这碗宝贵的汤递过去时,萧夜就开始质疑:“你做的?”
“当然是我做的,”脸皮厚到一定程度,揽起功劳也就面不改色了,王晓晓喘了口气,拿手擦擦额头的汗,邀功,“忙了我们……忙了我好半天,专程跑城外去摘的新鲜荷叶呢。”说到这里突然记起曾经有过的、如今几乎已经遗忘的谦虚美德,她马上又做出不好意思的模样:“呃,那个,第一次做得不太好……你尝尝好不好喝?”
唇角微微一勾,萧夜没有道谢,只是点点头,拿小匙拂了拂那汤,忽见她一脸紧张,不由抿嘴:“荷叶香倒有。”
“是吗。”王晓晓悄悄松了口气,荷叶是水若绮帮忙选摘的。
看着他喝下第一口。
“不太甜,正好。”
“是吗。”王晓晓郑重地点头,糖是翩翩放的。
“火候也不错。”
“真的?”王晓晓只好傻笑,火是请厨房小妹妹帮忙的。
“你做的汤很好。”
“喜欢就好。”王晓晓厚着脸皮点头,我喝过,的确好喝。
见她满脸欣慰的模样,萧夜微微一笑,用小匙舀起一粒莲子,送到她唇边:“你尝尝。”
动作很亲昵,比起普通情侣更多了几分自然,没有甜言蜜语,短短三个字,却仍让人感觉温暖得很,望着面前那张俊脸,王晓晓的心砰砰直跳,不自觉张开口让他喂。
美男亲手喂吃东西,感觉就是不同……
咀嚼。
渐渐地,笑容僵在了脸上。
“可好吃?”
摇头。
“不好?”诧异。的
“苦,怎么是苦的!”哇哇叫。
“苦的?”萧夜怀疑地看了她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再舀起一粒莲子看了看,随即摇头,似笑非笑地瞧着她,“莲子未去心,自然是苦的。”
去心?这碗汤里,剥莲子可是最重要的、自己唯一参与的工序呢,王晓晓大受打击,有气无力地伸出手:“我再去做。”
“不必,”他摇头,“莲子心虽苦,却能清心去热,吃也无害。”
“可是很苦。”
“今后多做就好。”
除了练武,还要学做汤,任务艰巨啊,拿着空空的碗,王晓晓既感动又苦恼,看来以后要多提高提高厨艺了。
刚走出门没多远,一个人影从转角处跳出来:“萧哥哥不喜欢吗?”
看清来人,王晓晓含糊:“还好,他说很香。”
“我选的荷叶都是最新鲜最好的,自然很香,”水若绮得意,接着又问,“不过,有些人口味不同的,翩翩姐姐的糖会不会多了?”
“不多不少,正好。”
“那你怎么不高兴?”
王晓晓摇头,没脸揭露自己剥莲子忘了去心的笨事,只是佩服,看不出来,她年纪比自己还小,厨艺居然挺有一手:“你这么厉害,学过做菜?”
“不会做菜,”水若绮摇头,“女孩子都要学做汤啦,你没学?”
“学这个做什么?”王晓晓莫名。
“将来好为夫君做,”水若绮拍拍手,疑惑地眨眼,“女孩子都爱亲手做汤送给喜欢的人喝,华山没人给萧哥哥送过吗?”
……
江湖上还有这种风俗!原来当初秋仪她们那么热情送汤是有原因的,难怪刚才自己无意接下她们的汤答应送给萧夜,她们就那么高兴奉承!阴谋,绝对的阴谋!一直以为师兄大人很诚实,想不到也腹黑得很,故意要喝汤,还说什么“多做就好”……
王晓晓咬牙,心里却忍不住笑。
经过本届武林大会,五子棋竟然以极快的速度在江湖上普及开来,由于此棋易学好懂,非常迎合大众口味,一时间街巷茶楼到处都能见到棋迷,还有专门租棋的地方,桌上摆个棋盘就开始下,旁边一堆观众围着看。
江湖上的娱乐实在太少了,琴棋书画的高级玩意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玩,总该有些雅俗共赏的吧,等本大女侠闲了,再教你们打麻将斗地主,王晓晓暗自计划未来,一边和水若绮在窗边下棋,一边随口说着闲话。
很快,天色渐暗。
水大侠遣人来将水若绮叫过去吃饭了,王晓晓也就撇了棋,准备回房间瞧萧夜,不料刚走上楼,就听得背后有人在叫她。
回首,如雪的白衣,百合花一般的纯净优雅,随着他越走越近,王晓晓又闻到了当初那股若有若无的清香味。
“凌公子?”
“可曾见过翩翩?”
“她好象找你去了,”王晓晓看看楼下,突然又别有用意地眨眼,“那事你问过他了?”
凌夕明白她的意思,考虑片刻,才轻轻颔首:“他老人家已查了多年,也曾多次派人潜上后山,并未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这个答案已在预料之中,王晓晓试探:“他没有说什么线索?”
“有,”凌夕看看她,并不隐瞒,“他老人家说,近日江湖上发现了一个叫流沙的可疑组织,正在追查。”
王晓晓马上问:“查出来了?”
他摇头:“那组织行事十分隐蔽,一时很难查出头目,因此他老人家并未宣扬。”
王晓晓点头,不再追问,心里却暗自感慨,不愧是武林盟主,眼光精准,将这件机密事透露给他,无非是在表示自己对他的信任,然而却又只肯告诉一半,至于怀疑试探楚大侠之类的重要目的,仍然守口如瓶不透半分,估计同时也是想试探他。
“对了,翩翩她……”
“翩翩从未与我说过她的身份,”他微笑着打断她,俊脸上隐约掠过一丝温柔怜惜之色,“我也曾隐约猜到她来历不一般,不似普通人家出身,倒也委屈了她。”见王晓晓莫名,他又笑道:“翩翩与你不同,性情柔弱安静,天生就不爱习武,谁知后来却不得不奉命行事,十五岁时便离家,担此大任。”
原本还担心翩翩隐瞒身份,他知道后会生气,如今见他这么说,王晓晓松了口气,更佩服此美男善解人意:“她既然不喜欢练武,叶伯伯应该另外派别人去。”
“当年移花宫与少林派并未换名字,宫中只收女弟子,”提起罪魁祸首,凌夕并无责怪之意,“他老人家当时身边并无什么可信之人,这么做也是出于无奈,翩翩能这般通情达理,所以我敬她。”
“但他这是强迫……”
“舍少而保多,舍小义而取大义,盟主胸怀天下百姓,身系江湖安危,原该如此,既是他的子女,岂能不识大体。”
王晓晓默然。
虽然她在潜意识里很抵触这些话,但也不可否认,自古成大事者无不如此,其实想他身为盟主,若当真舍百姓而取亲人,自己也同样会愤慨谴责。
何况放眼如今的江湖,他的确是个好盟主。
翩翩无疑是值得钦佩的,她从小受的教育就是那样吧,咱却只是小百姓一个,受的是现代教育,绝不是那种肯委屈自己成大事的人,还是别去评价这些了。
萧夜呢?
“师兄,你以后不要当盟主好不好?”
见她没头没脑问出这句话,萧夜目光一闪,皱眉:“怎的胡说这些,父亲膝下子女众多,三哥五哥七弟都很好,想必他老人家已有安排,怎会轮到我?”
王晓晓急,抓住他的手:“可他很重视你,万一选中你,你当还是不当?”
萧夜看着她:“你不想……”
“我问你想不想。”
“不想。”
不想?王晓晓面露喜色,小心翼翼问:“真的?”
“自然是真,”感受到她的紧张,萧夜拍拍她的手,目光闪烁,似乎明白了什么,摇头微笑,“你不想让我当?”
“是。”
“那就不当。”
“若叶伯伯不同意怎么办,你不听他的话?”王晓晓担心。
沉默。
萧夜突然伸手拿过鸳鸯剑:“你看它。”的
王晓晓不解:“看见了。”
“它叫鸳鸯剑,”他神色微黯,“母亲虽未习武,却酷爱藏剑,当年父亲遍寻天下,终于在东海之滨找到一块千年寒铁,铸成此剑,取鸳鸯同心不离不弃之意,送与母亲作为聘礼,此剑一出,想来父亲不会逼我。”
这剑的历史王晓晓早已猜到,也黯然:“可叶伯伯还是选了别的路,你不也说以江湖为重吗,不怕将来后悔?”
“如今不比当年,以江湖为重,并非一定要做盟主,”他随手将剑搁回桌上,淡淡道,“除了我们这些子女,还有楚家水家兄弟,总有比我更合适的人,我还是留在华山办事的好。”说到这里,他停下来看着她,目中别有深意:“做盟主须舍弃许多,我也未必舍得下。”
原来他是明白的!不知因为狂喜,还是因为惊讶,王晓晓竟傻在那里——不论将来他会不会食言,至少这个答案已经很难得了!
一只手拥住她的肩。
俊脸缓缓俯下,越来越近……
温热的唇从脸上擦过,停在耳畔,若即若离的感觉让王晓晓全身一颤,仿佛有道电流直窜上心头,向全身蔓延。
他久久地停留在那里。
檀香味幽幽在鼻端萦绕,耳朵麻麻痒痒的,几乎可以感觉到,那里的发丝正随着他的呼吸而抖动,王晓晓不敢乱动,也不敢看他,胸中如同有只小兔子在乱跳,这感觉真暧昧,师兄大人到底想做什么,难道前几次没吃到,现在……
正在揣测,他忽然抬起脸,斜眸,用含笑而略带着鄙视的目光看着她。
“听说颈后有痣的人都笨些,果然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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