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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 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1】

  神差鬼使的,我没有出去,而是掀开窗帘的一角往外看。

  卓月端着茶杯四处打量着屋子的装修,从厨房到卫生间再到客厅外的小花园,兴高采烈地转了一圈,正要来打开卧室的门,叶榛甩着手上的水从厨房里出来,“月姐,卧室就算了吧,我家那位就是个祖宗,不喜欢别人乱翻她的东西,要是知道了肯定又要放火烧山了。”

  卓月的手跟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满面都是尴尬之色,不过她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很快便用笑容遮掩过去,“果果已经搬过来了吗?我以为她还在跟你生气……她还跟个小女孩儿一样,每回见我都很有敌意的样子,她就那么怕我把你从她那里抢回来……”

  有时候叶榛比我还没心没肺,笑容跟糯米一样软软的,周身像镶嵌了毛茸茸的光源。

  “怎么会。她就是那样,没什么坏心眼的,月姐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就让着她点。”叶榛说着就去翻水果,“火龙果怎么样?还是中间剖开一人一半?”

  卓月继续笑,答非所问,“……怎么不会?你就这么不自信啊?”

  “啊?”叶榛傻傻的,想了一下又大笑,“月姐你别再开我的玩笑啦,就算我有那心,你是那吃回头草的人吗?……我去拿勺子啊。”

  从我的方向看过去,卓月盯着叶榛在厨房里的背影,眼神里都是浓浓的眷恋和爱意。也只有叶榛这傻蛋才会觉得他们之间只剩下纯洁的姐弟感情。我趴在窗户上翻了一会儿白眼,不知道该不该出去。

  叶榛拿了勺子回来,俩人在那里和和美美地吃水果。我心里嫉妒得不行,一边想着叶榛为什么要把她带到家里来,一边讽刺卓月的口味,什么火龙果,不就是白萝卜里长了黑芝麻?

  “上次的事果果没生气吧?”

  “上次的事?”

  叶榛很茫然,明显没听懂她在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就是你们去救灾,你抱着我跳车,后来又不要命地去找我,结果掉在雪坑里差点窒息……她那天早上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打,不是生气了是怎样?”卓月貌似不经意地说,“真的不用我解释?”

  叶榛把萝卜加黑芝麻往嘴巴里一塞,神采飞扬的,“解释什么?你看她有时候跟我吹胡子瞪眼跟头小豹子似的,其实心里根本不舍得跟我生气。姐姐你多虑了。”

  “你现在倒是挺喜欢她的啊?”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叶榛仰天长叹,“就这么栽了。”

  我相信我的直觉,虽然除了在我的绝对领域之外,它很少有准确的时候。不过我确定卓月对叶榛贼心不死。俗话说得好,防火防盗防前女友,至理名言,有空我得去找个书法家写好找个装裱师傅裱起来挂在墙上。

  卓月没有再说了,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水果,讨论着B市飞速上涨的房价物价,还有报社年底的尾牙。他们报社的头儿是台湾人,年初做头牙,年底做尾牙,对这个很讲究,也是图个吉利的意思。

  俩人聊了大约有半个钟头,我算是看出来了。卓月知道叶榛买了个房子,一直想来看看。今天叶榛家的车送修了,她把叶榛送过来,顺便也看看他的新房。这么一看我可是打翻了醋坛子,三句话两句是在跟他套话。叶榛每句话都跟小飞镖似的嗖嗖地往她的心头肉里扎。于是水果也吃过了,茶也喝了,屋里有床,可妾有情郎没意,她只能走了。

  我到厨房里拿水喝,叶榛送她出去很快回来了。

  “怎么又光着脚在屋里乱跑?”

  “我口渴。”我似笑非笑的,“看见我突然出现没吓着你?”

  “你也太小看你老公的侦查能力了,家里有没有来过人我还不知道?”

  叶榛有职业病,而且很严重,负重越野跑惯了的人就喜欢随时随地都把障碍物抱起来。上回去山里的志愿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冻伤,而我的手保护得不错,脚就惨烈了些,如今脚趾还又红又肿痒得钻心。

  在他面前我就像个大号真人版的娃娃,他把我抱到床上,又去找了冻疮膏涂在脚趾上揉开。我怔怔地看着他的后颈,修长迷人,身体的比例很好,窄腰长腿看起来十分有活力。

  “你的手在摸哪里?”他问我。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在叶榛的毛衣里,在腰部不要钱似的摸来摸去。

  “哇,我的手,天啊,有股魔力控制了我的手!我无法控制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救命啊,叶榛你快逃啊,快点啊……”

  叶榛停下来,索性做出无力反抗的姿态来,兴致盎然地看着我胡闹。

  我兴致勃勃地摸了半天,皮肤真好,腹部的小砖头手感真不错,不知道口感怎样。食肉动物就是这样,心里想着嘴已经咬了下去。口感不错,柔韧有弹性,我舔了舔,皮肤是清新的沐浴露的香味。叶榛闷哼一声,我觉得不对劲,抬头去看他,叶榛也看着我,咬着下唇双目含春脸色绯红。

  啊哦,不好玩了。

  我迅速地从他身上爬起来,可已经狼化的叶榛“嗷——”一声扑上来,双手被他一只手按住,另一只手在做我刚刚对他做过的事。他一边在我的颈子里乱亲一边虚弱地说:“怎么办,我控制不了我的身体,有股魔力控制了它,它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你快逃……”

  哥哥,我想逃你也得先松开啊!报应来得如此之快,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叶榛很热情也很急切,遇见障碍物连撕带扯,耐心已经完全消磨光。作为一个年轻的身体健康有正常需求的男人,他对我已经有了极大的耐心。我着迷地抱着他,我喜欢他这样,我承认我极其好色且垂涎他的身体,我爱惨了他。

  “我的小糖果儿……”他吮着我的耳垂,声音喑哑,挠得人心里痒痒的,“好甜……怎么办,我好想吃掉你……”

  你已经在吃了,我心里说。

  我被甜言蜜语灌得迷迷糊糊的,任他为所欲为,最后当然是被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清晨我被饿醒,睁开眼看见叶榛睡得正香,鼻尖抵着鼻尖,嘴唇再近几厘米就可以接吻,四肢交缠密不可分——像一对连体婴儿。

  只是我们这俩巨婴也太大号了些。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睡眼怔忪毫无防备,纯真得一塌糊涂,把我迷得半死。

  我想起那回我去部队看他,他的教官连着批给他两天八个小时的假,从晚上八点到凌晨四点,而后正常训练。在招待所里,头一天晚上他很累,倒头就睡,像小孩抱娃娃一样抱着我。第二天晚上他精神虽然不太好,可是身体却本性难移,他显然没忘记两家的家长也坐在一起吃过饭敬过酒的,虽然没大办婚礼,但我已经是他登记结婚的合法妻子。于是他相当尽职地履行了丈夫的义务,履行得我都有点怕他。

  我在他嘴巴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早安!”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脸都有点红,眼神躲闪了一下。现在才知道不好意思是不是有点晚了?

  我爬起来去刷牙洗脸。

  等我收拾好,他已经做好了简单的早餐,牛奶麦片、煎蛋和面包片。

  【2】

  “我的请调报告已经打上去了,大概过了年调令就下来了。”叶榛洗脸回来说,“我现在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想换个低强度的事情做。”

  “啊?真调啊?老傅舍得放你?”而且你现在的工作强度好像也不高嘛。

  叶榛笑了笑,“我跟老傅那边说好了,如果他们训新队员忙不过来,我可以过去帮忙,已经跟武警这边的头儿打好招呼了,不都是为人民服务嘛!”

  我受不了官腔,“得,我觉悟低,我是为人民币服务的。”

  我知道他是想多抽出点时间来陪家人,其实我听到这个消息并不是很高兴,我希望他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而且武警这边事情少,钱多,好差事一般人都抢不上呢。”

  “那你喜欢吗?”

  “喜欢!”叶榛说完又看了看我的脸色,有些慌乱起来,“真的,你别不信啊,我的想法还不能变了啊?以前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现在也是,没什么区别,只是工作性质不同而已。”

  我点点头,认同了他的说法。

  可叶榛不放心,总用那种无奈的眼神瞟我,周身都散发着一种信号:你相信我啊,你怎么不相信我啊?

  的确,信任这个东西用嘴说出来不是很靠谱。

  “这家里还缺什么东西添一添,我觉得儿童房还要加个柜子,小梨有很多书要放……对了,我可不太会做饭的,这两年大多都是夏文麒来给我们家做饭的。”

  叶榛傻了一下,等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已经凑过来,把我像布娃娃一样抱过去放腿上。我觉得我该警告他,不要凭借自己力气大而把我搬来搬去,我又不是招财猫。

  “真要搬过来?”

  我大惊失色,“你不愿意啊?”

  “你就气我吧!我不是高兴嘛!总怕你突然哪天看破红尘觉得我也没什么好,不迷恋我了,不愿意要我了。虽然我嘴上老说你舍不得,其实是我厚脸皮呢,我心里真没底……”叶榛把我抱紧些,“我怎么舍得让你做饭做家务,都是我来,我没时间就叫家里的阿姨过来帮着收拾,你就好好做你的事业型女性,好不好?”

  叶榛如获至宝的兴奋和讨好的样子让我有些略微的心酸,原来我对他也那么重要了吗?

  第二天跟田美女试着说起过了年搬过去跟叶榛一起住的事,本想着她起码会表现出一点点的不高兴,可是不按理出牌的母亲大人皮笑肉不笑的,“你早该搬过去了,现在房价那么贵,有人送房子还有不要的,你这隔三差五的去过个夜跟去陪床似的,你妈都替你臊得慌。”

  我噌噌冒冷汗,儿子在电视前看《火影忍者》,是卓月给他买的,还是正版碟,小东西的爱好又多了一样。

  “叶榛那孩子不错,我跟老唐头一回见就很喜欢。不过感觉那孩子喜欢的应该不是你这个类型,要不是你死活缠着人家,人家根本不会跟你在一起,说来也挺可怜的。”我这个犀利毒辣的嘴巴绝对遗传自我妈,而且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我几乎蹦起来,“他喜欢什么类型?我怎么啦?你生的我,你还嫌我?你怎么不自我检讨?”

  “哟,踩到尾巴啦。”妈妈乐呵呵的,“反正不是你这种类型,不过这强扭的瓜也不一定不甜,我现在就觉得他挺用心的。”

  田美女所谓的用心就是叶榛没事就往这边跑,他们家的好东西也往这边拎。田美女彻底有了同盟军,一屋子人没有一个会做饭的,叶榛在厨房里照着食谱学做菜,田美女在旁边做总指挥。俩人不知道说了什么,笑声一直从厨房里传出来。

  叶梨小朋友随时都在挑战高智商游戏,从九格魔方已经过渡为十二格魔方。

  幼儿园老师已经跟我兴高采烈地形容叶梨如何用快速还原九格魔方来跟付今言小朋友决斗,小付同学其实也很聪明,不过毕竟是个新手,慢了将近两分钟,嘴一撇,哭了。我很欣赏这样的孩子,即使输了也把比赛进行完再哭。而叶梨这个小爷们儿更有男子汉气概,一看见付今言哭了立马蹲在他面前哄他:你别哭了,算你赢了好不好?

  付今言那只小绵羊不但没感激,反而不堪受辱发狠地甩了他一巴掌,恼羞成怒地扑上来跟叶梨扭打在一起。

  这时在一边嗑瓜子看热闹的老师们才扑上去制止。

  我可怜的儿子皮肤薄,一拍一个红印子,这会儿含恨破解十二格魔方的认真模样简直可爱得要命。

  晚饭不算太糟糕,起码咽得下去,而且也不会毒死。

  叶梨不给面子,“难吃。”

  他现在越来越像个小孩子了,会撒娇会任性,可如今就开始逆生长,是不是太早了些?

  “……野外对战不想去了?”叶榛哼一声。

  这时叶榛承诺他的,等过年张眠叔叔回来,就跟沈净他们一起去玩野外对战。

  小东西立刻妥协,把土豆又夹到碗里,给自己找了个台阶:“老师说不能浪费食物。”

  果真是一物降一物。他什么时候这么听话过?

  洗碗的时候我问他:“你刚跟我妈在说什么?”

  叶榛神秘一笑,“说你。”

  “我?”

  “说你从小到大的辉煌战绩,包括初中跟隔壁班发生矛盾,你舌战群雄,一个人对人家六个,脸不红气不喘不带重样不带脏字的骂了人家一个多小时,结果六个小姑娘哭了五个。”

  我很得意,“那是我口吐莲花,我吐不死她们。”

  “那吃坏了东西拉到裤子里,结果借夏文麒的运动裤的是谁?”

  我“嗷”的一声捂住脸,悲愤交加,“她怎么什么都跟你说?”

  叶榛晃着白森森的牙威胁我,“你最好老老实实跟着我,否则我就把你那些糗事打成大字报贴你们医院大门口。”

  转眼就到了年底,叶梨幼儿园放假,田美女跟夏文麒他爸妈报了海南游,准备在那边过年。她现在很懂得享受生活,有些事情想做就去做不能等,以前跟老唐约定退休了就去周游全国的,现在她只想去完成那些未完成得梦想。

  而我也是有梦想的,我在考虑要不要研究生毕业后继续读博。

  当然那样会很辛苦,所以我在考虑。

  【3】

  这天我陪柯杏香同学去采购,俩人在商场里奋战,给全家人都置办了新衣,而她更是奢侈,一个人买的东西比我全家的都多。

  我一边刷着信用卡,一边惨兮兮地叫:“姐姐,我肉疼。”

  “得了吧,不算上你家叶榛给你买的,光是接的红包就够你过个好年了吧?”

  怎么就这么不信任新时代清正廉洁的好医生呢?

  我抗议,“我像那种会收红包的人吗?为病人解决痛苦是医生的天职。”

  杏子叹气,“我以为猫抓老鼠才是天职呢。”

  这下我没了玩笑的心态,遇见红灯堵车,一本正经地跟她解释,“我承认的确有人在收红包,可我真的没敢收。倒不是多高尚,多不爱钱。若是富裕的人家也就算了,可看见那种乡下来看病的或者是农民工,衣服穿得不好,把钱卷在手绢里在那里一张一张地数,每一分都是血和汗赚来的,平时可能连吃顿好的都舍不得——接那样的人的钱,我心里过不去,只是因为我过不去。”我扶着额头,看见后视镜里自己洋溢着幸福的脸,“叶榛他们一直在为保护他们那样或者我们这样的人而拼命,我能做的只是减少他们的痛苦,其他的什么都不能做……现在我好歹也是正营级少校夫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怎么能给军嫂队伍抹黑?”

  柯杏香嘴巴张成一个鸡蛋型,做出花容失色的模样,“你被什么附体了吗?”

  “你要不要跟我们家附近菜市场的大仙求个符来镇住我体内的妖孽?”

  “……我会求大仙赐个符纸让你体内的妖孽彻底占有你的躯壳。”

  我翻个白眼,她把车停在酒店门口。她刚完成一个翻译原版书的活儿小赚一笔,请我吃意大利自助餐,哈根达斯吃到饱。

  门口挂着这种条幅,原来是有单位年底的庆功宴和尾牙宴都在这里举行。

  我看了一眼,有晨报的条幅。

  杏子说:“哇,别碰见你的情敌。”

  “什么情敌。”我笑嘻嘻的,“以后我就当她是我的亲姐。”

  “啊?你真被附体了啊?”

  “那可是跟我们叶榛从小一起长大的,我还得谢谢她不要叶榛,我才有了可乘之机。我以后不小气了,她真是我亲姐,见一回得谢一回。”我笑得天真无邪,心里想,跟我抢?哼,抢吧,看我不往你的伤口上撒盐。

  柯杏香优雅地扶住额头,“你这孩子忒坏,坏透气儿了,幸亏我跟你不是情敌。”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着迷地看着她,“你要幸亏我不是同性恋,要不我第一个追你。”我看着杏子先是愕然而后是暖融融的眼神,凑过去在她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真的,你简直是我的偶像,你优雅美丽气质好修养好,人又优秀,法语说得比法国人还溜,还是外语学院的校花。我以前看过你们BBS的美女排名,连女生们都喜欢你,你说你有多好?真的,你是最好的,你一定会幸福的。”

  杏子笑了,“如果不是因为有叶榛的珠玉在前,我真以为你爱上我了。”

  “是吧是吧?请客的是老板,快点去拿吃的讨好,我口吐莲花说点儿更好听的。”

  “你就长了一张好嘴。”杏子乐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得,奴婢给小姐您做牛做马拿哈根达斯去。”

  吃饭的时候,我听见餐厅的大包厢里传来小提琴和欢呼声。

  是酒店承办的晨报的尾牙宴。

  我趁着去玩巧克力瀑布时,偷偷往里面张望。

  两根饼干条在巧克力瀑布下碰到一起,耳边一声大喝:“嗬!怎么是你!”我吓了一跳,沈净一副受惊过度的模样,结结巴巴的,“你、你……你来盯叶子的梢的?”

  我完全没听懂,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却又听见一声惊喜的喊叫:“妈妈!”

  “小梨……”我蹲下去跟小东西亲亲,有些奇怪,“爸爸怎么把你交给这么奇怪的叔叔?”

  沈净叫着:“我哪里奇怪?!”

  我懒得理他,冤家路窄,小梨那个天真无邪,“是我让小净带我来找爸爸和卓阿姨的……哎呀,我答应叔叔不跟妈妈说,他才答应带我来的。那现在妈妈自己来了,怎么办?”说完仰起小脸更加天真无邪地看着他。

  沈净闻言立刻一脸想要*****自尽的尴尬。

  “那个……唐果你听我解释……”

  我笑笑,“解释什么?”

  “就是叶子他没有……我其实……我……他……月姐她……”

  沈净结结巴巴的,抓耳挠腮,最后显然是越描越黑,只能自暴自弃地扶住额头。我看着他,他看着我,大眼瞪大眼。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儿子此刻的笑容有点幸灾乐祸,等我仔细观察,他已经双眼放光,小嗓音含糖量特高,“干妈!”

  这声干妈把柯杏香叫得心花怒放,把他一把抱过去,激烈地热吻。

  我摊开手耸肩,“你看见了,我不是来盯梢的,我是跟我家杏子来吃饭的,完全是巧合。”沈净彻底尴尬了,以前多得瑟多嚣张的一个孩子,眼巴巴地盯着地面,跟做错事的小学生似的,挺可怜。我心里奸笑一声,无比舒畅,本来也没生他的气,只是他自己心虚。我清清嗓子,“……你要不要请我吃饭?”

  “啊?”沈净忙点头,“请!请!早就想请你吃饭了,一直没机会不是?”

  无论如何,帮杏子省五百块钱算是功德无量。

  沈净吃得不多,屁股下像坐了锥子一直往人家大包厢的门上看,每次有女人穿着精致的小礼服出来,他就一副眼珠子快瞪出来的模样。这样不好,高度紧张会胃痉挛的。

  我跟杏子吃得不亦乐乎,叶梨也把巧克力蛋糕吃得满脸都是。

  等沈净如愿以偿地看见卓月挽着叶榛的胳膊亲热地走出来时,他立刻跳起来。毫不夸张地说,他真的是跳起来,然后一个箭步冲上去,好像怕我突然发飙,扑上去搞死这对奸夫淫妇一样。

  卓月今天穿了一件紫色的鱼尾小礼服,优雅大方,只是人太瘦了些,我以非情敌纯女性的眼光来看,还是非常的骨感美丽的。我少有见叶榛穿军装以外的衣服,今天他那件黑色修身西服里只套了件白衬衫,领口敞着,曲线挺拔无比帅气。

  叶梨看了看我,见我还在往嘴里塞东西,大有恨铁不成钢的神情,而后他也学着沈净那样跳起来,热情澎湃地扑上去,“爸爸!爸爸!”

  我觉得小东西今天不太正常,本来是走耍酷风的小子热情过头了。

  叶榛本来看见沈净有些愣怔,又被小梨热情地投怀送抱,这才发现我的存在。卓月的同事们脸上立刻有了奇怪的神色,卓月倒是摆着千锤百炼过的沉稳,寻到我的位置微微点头示意——不过她挽着叶榛的手却一直没有松开。

  “哟,这位大记者明显着不把你放在眼里啊?”杏子嗤笑一声,“不过她哪里来的自信你家叶榛对她会余情未了?”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未经历过挫折,想得到的都能得到。其实我从小到大除了叶榛也是这样,不过,如果把叶榛比作玩具,我想要,于是我一分一分攒了好多年的零花钱买到这个贵玩具,如果有一日想丢掉这个玩具,也会想到当初攒钱的艰辛而不舍得。”我也嗤笑一声,“而她,虽然也爱那个玩具,可是那玩具得来得太容易,抛弃的时候就不会犹豫。等到她发现还是想要那玩具的时候,那已经是别人的了。”

  我们俩不愧是死党,连奚落别人的口气都如出一辙。幸亏我俩都是大美人,否则这表情做在某些人脸上那就是一个狰狞可怖。

  他们看起来吃过饭还有其他的活动,叶榛不知道跟卓月说了些什么,脸上客客气气的,可是隐忍的愠怒也快藏不住。对那个尴尬得不行的沈净,他更是连看他一眼都懒得看。卓月虽然笑着,可是脸上显然已经挂满了落寞。

  叶榛闷着一张脸走过来,我跟杏子同时伸出手无比happy地跟他打招呼:“嗨……”

  “哇欧,叶教官穿得真帅啊,玩得还开心吗?”

  我竖起大拇指,“非常之帅,一笑死一城,再笑死一国。”

  叶梨从他爹腿上爬下来,开始慢条斯理地吃东西,简直是演技派的,立刻从热情小男孩翻脸成冷酷小爷们儿。

  叶榛什么也没解释,明显的心情低落。

  【4】

  回家的路上小东西睡着了,他从后视镜里看着小梨的脸突然说:“你肯定不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他,回到队里我就自个儿窝在办公室里哭了。”

  “我记得我妈说她当时怀着我的时候,我爸在部队里一年见不到一次,她没办法工作,每天待在家里得了产前忧郁症,看见人家夫妻逛街都要哭。”叶榛的手在口袋里摸来摸去,“……可你压根没记恨我,还对孩子说他的爸爸是个很伟大的人……我伟大什么,我就是个混蛋!无论我怎么小心翼翼都会伤害到你……”

  伤害?他是指跟卓月出来参加那什么尾巴宴?这话其实说得太严重了,前因后果看沈净的表现我也了解个八九不离十了。不过看叶榛的良心被谴责,我内心充满了虐待的快感,继续摆着黛玉姐的脸,四十五度忧伤地缩在座位上当鹌鹑。

  叶榛摸了半天没摸到烟,我突然想起杏子图省事把烟和打火机都扔进了我的包里。于是忧伤地拿出一支点燃,狠狠吸了一口把烟雾吐出去。

  这下够像个被爱情折磨的女人了吧?

  “你抽烟?”

  我挑眉,“Whynot?”

  叶榛一打方向盘把车停在路边,一把捏住烟头。

  我傻了,我只是想逗他玩,手忙脚乱地检查他的手,“怎么样?烫着没?你是个猪啊……你怎么……”他握拳不让我看,委屈地敛着长睫,“今天月姐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小净本来是她尾牙宴的伴儿,可是突然有事来不了,让我顶缸,我就来了。”

  我一边掰他的手一边着急地说:“知道了知道了,快给我看看……”

  “我打电话跟小净求证过的,他说他们警犬基地接了新任务,要去缉毒,我就信了。可他骗我……我知道他很想我跟月姐和好,因为他不相信我现在有多喜欢你,他一直觉得我是因为小梨才……”他抿住唇,亮晶晶地望着我,“……他们都不相信我。”

  我松开他的手,认真地问他:“那你是吗?”

  叶榛大声说:“当然不是!”说完又急急地喘着粗气问我,“那你相信我吗?”

  我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我相信,我真的相信。”

  只有我相信你就够了,别人相信不相信又有什么关系?

  叶榛的心跳得很快,“我以后……会尽量少见月姐,尤其是单独碰面……啊,我是说以前单独碰面也就是吃饭什么的,没别的。”

  “啊?”这是在跟我解释?

  “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说实话,我觉得……觉得月姐好像对我有点、有点,嗯,怎么说呢?有点余情未了。”叶榛结结巴巴的,“而且她那个人吧,想达到什么目的总是会不留痕迹的去做一些事,我觉得,还是跟她不要见面的好……”

  我对天翻了个白眼,你才发现她对你余情未了吗?姐姐我早就发现了!

  “给我看看你的手。”

  叶榛终于把手摊开,上面都是厚厚的老趼,只是微微发红。

  “用手指灭烟是不是很帅?”他贼贼地笑。

  我从牙缝里“切”了一声扭头不理他,竟然敢骗取我已剩不多的那点儿同情心?

  几天后我开始往新家拾掇东西。

  所有的新衣服都是两家各留一半,虽然田美女总是希望我这个被退货的女儿赶紧嫁出去,可那是以前老唐还在的时候。现在我真说不准,她希望我幸福,可我又怕她寂寞。

  我把脆脆和碎碎从橱窗里抱出来,用干布仔细地擦了一遍。我想碎碎一定是个刚成年或未成年的孩子,也许是因为生病或者意外死了,家人把他埋在了山里。而山体变动让他的骨头重见天日,于是被叶梨抱了回来,他跟脆脆还挺有缘分的。

  这些年我已经渐渐不跟脆脆说话了,因为脆脆每次都用那个大窟窿眼眶对着我,一定都听烦了。如今已经换了小梨对着脆脆絮絮叨叨,这也算继承了他娘亲的衣钵。

  把脆脆和碎碎带到新家放在墙上钉好的支架上,我怕他们冷,还在里面垫了我的兔皮手套。叶榛晚上回来看见脆脆,立刻嘴角抽动青筋突起,“怎么又把他带来了?……还两个?!”

  我得意扬扬,“你跟脆脆是老熟人了,现在介绍一下我们家的新成员……脆脆的男朋友,碎碎同学!碎碎跟叶榛打个招呼……你不要介意呀,我家叶榛他不太喜欢骨头的……”

  叶榛继续惨叫,“狗才喜欢骨头!……对了,你不是说脆脆是个男的?”

  我扭来扭去的撒娇讨好他,“对啊……呃……怎么说呢?因为你儿子把碎碎抱回家后才发现他是个男的,不能退了,所以……呃……现在同性恋是一种时尚,我怎么知道碎碎不是因为喜欢上个男人被家人阻挠才自杀而死的?”

  也许我的歪理打动了叶榛,他扶着额头倒在床上。

  我继续说:“我觉得碎碎还挺喜欢你的……”

  叶榛忽地又坐起来,面目狰狞,“你就把他们放卧室里,那晚上做点什么好事,全让他们看见?”

  我摸着下巴思索,“对啊,脆脆见多识广脸皮厚,可碎碎会害羞的……那就放书房吧。”

  叶榛一咬牙,“行!”

  为了让叶榛接受他们,我做了充足的前期铺垫,比如说,本来我就在书房里的玻璃柜里留好了位置,铺好了小皮垫。叶榛仇视脆脆已久,若是刚开始就放书房,他一定会逼我把他们扔出去——希望他们有一日能握手言和。

  “你都快成邪教分子了!”叶榛气得要死,“还喜欢我?你是想瘆死我!”

  我挺心虚的,“那……都这样了,那怎么办?”

  叶榛又气了一会儿,在客厅里把电视节目都翻了个遍,把遥控器一扔,拿眼皮儿撩我,“过来!”

  “干什么?”我后退一步,手里抓好了武器,草莓蛋糕一块。

  他舔舔牙,翻书脸又发挥功用,“你不是糖果儿吗?来……让老子舔舔……”

  我扑上去,在他唇上跟啄木鸟似的一下下亲他。

  半晌,他在我耳边低语:“你以后要什么我都给你。”

  “嗯嗯。”

  “我爱你。”

  我点点头,不知为什么眼睛发酸。

  “跟我结婚好不好?”

  “啊?”

  “啊什么啊,快说愿意!”

  “哦……”

  “哦什么哦,到底愿意不愿意?”

  我瞬间清醒过来,看着那一副气势汹汹手到擒来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吼:“我愿意?我愿意个屁!上回没准备也就算了,这回没人逼着你吧?连个戒指都没有……”

  叶榛突然把手伸到我面前,摊开,得意地挑眉,“这样行了?”

  行,非常行。

  戒指很适合我的手指,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机会戴着它,毕竟手术台上是不允许戴戒指的。

  “叶榛,你想好了?”

  “想好什么?”

  大概是因为叶榛给得太多了,我想要的,他不再吝啬。就好像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突然有一天有个人来到他面前跟他说,先生,你失散多年的姑姑在美国去世,她把所有的遗产留给了你,有两千万美元。乞丐成了大富翁,在美丽的别墅里惊醒,在噩梦中那个律师找错了人,他一无所有。因为得到的太多,所以不安心,也怕失去。

  “我这辈子就这样了,脾气不大好,又过于执著,被我缠上真不是什么好事……而且,我永远都不会变成那种优雅又成熟的女性,说不定到了八十岁还是这个吊儿郎当的德行。”我越说越急,少有这么急于表达而结巴的时候,“而且就算有天你突然想通了,觉得……我让你不满意,我也不会放手的,说不定会变得性格扭曲,成为一个阴魂不散的女人……”

  叶榛听了我的话,果真在认真考虑的样子,咬着下唇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如果他现在后悔,我怎么办?

  我想着,顿时内心清亮,慢慢握紧拳头,现在后悔也不行,戒指我不会还给他的。

  他的心,我也不会还给他的。

  叶榛终于考虑清楚,指着我的鼻子说:“以后如果你想离开我,我不同意,死活缠着你一定要跟你在一起,你怎么办?”

  我瞪眼,“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叶榛笑了,“对,这也是我的答案,绝对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一辈子很长……”

  “不,一辈子很短,只有几十年,或者更短。”叶榛深情款款用眼眸鼓励我,“我只会嫌不够,你……怎么会觉得它长呢?”

  叶榛说起情话来太好听了,我觉得飘飘然。

  被爱被期待的感觉那么好,这样被他深情地包围着,我已经开始认真憧憬未来。

  有他,有我,有叶梨。

  我们的父母都会不在,朋友或许会生疏,就连亲爱的小东西都会有他的另一半然后离开我们,只有他,会守护着我,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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