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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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勾搭成奸必须有人从中帮忙,现实生活可不像电影,男主人公对着女主公在无论什么场所一点头,说:"嘿,我是鲍勃",两个人就算认识了,接着,两人就能海阔天空地说下去,但现实中,女主人公可不会接那个下茬,最多只会在心里说一句:"有病吧?"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警惕性往往很高,男女主人公必须得有人介绍,要不然,大家就会表现出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擦肩而过。
尤其在涉及准备相互乱搞的男女初次见面的问题上,介绍人相当重要,我认为,这种类似性交互助会的组织形式是民间最有生命力的组织之一,也是人类迄今为止最有价值的组织形式之一,国家的能力再怎么强,制度订得再怎么严密,成立的组织再怎么得力,都无法与之媲美,在帮助别人能够顺利地性交这件事上,我想国家机器明显地弱于民间的松散组织,由朋友同事同学亲戚父母所织成的关系网中,解决就业之类的问题虽然非常勉强,但让青年男女相识、乱搞一气却是这张网的强项,而且,这个关系网十分慷慨大度,以至于很少从中抽取税费,试想,要把这件事推到国家那里(即使是最发达的美国),那么这个国家很难像现在这样安宁,我是说,根据中国的古老格言――清官难断家务事,也就是说,一国之君要是缠在本民族的性事中去,那么他的日子一定不太好过――甚至我会怀疑,像美国总统这份美差,是否还会有人冒着被刺杀的危险,去抢那只有4年的任期吗?看来,人民把世上最难的事留给了自己,而不麻烦国家,使国家只设个法庭和医院,解决一下由此带来的诸如手续、事故之类的问题即可,并且从中还有油水可捞。我敢说,没有一个权力机构关心过两性资源匹配问题,科学研究也帮不上什么忙,一对男女只须相互看一眼就能定下的事,要放到权力面前,就不定有多麻烦,而且,后果还更难预料,看吧,天知道那些婚介机构把性交市场搞得多么混乱!我也从未听说过有哪国的政府官员讲过诸如"性交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样有水平的话,倒是类似"英美两国关系很重要"这样没水平的话讲了又讲,也不知纳税人花钱雇这帮政客干嘛用!我只知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政治学"就极少提出过有点价值的思想来,发展到现在,完全把政治这件涉及所有人的事搞成了丑行表演俱乐部,排出的一桩桩闹剧在世界各国巡回上演,令人惊奇的是,竟没人起哄让这个马戏班子解散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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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题话到此为止。
说到做到,这是菲菲的优点,第二天晚上,我与小春菲菲去团里接嗡嗡。
幸亏这一趟,我还有了别的收获,我是说,在菲菲的宿舍里,我看上了与菲菲同宿舍的赵燕和徐静。
我们把车停在到剧团门前的停车场,然后来到菲菲的宿舍等着,菲菲说她去叫嗡嗡。
由于常与小春在一起,又常来菲菲宿舍,因此,对于菲菲的同学,经常打照面,一来二去,我大体上都熟悉,甚至每个姑娘那点事也都知道。
菲菲与两个姑娘同住,分别是赵燕和徐静,两人的共同点是都很白,另一个共同点是都有一个北京男朋友,因此北京话说得很流利。赵燕是山东人,细腰肥臀,大眼睛,高个子,目光呆滞,我认为是个很有前途的广告模特,徐静是天津人,长得一副早熟的样子,与我说话绷着劲儿,像个大人,但在同龄人中,她喜欢与人逗着玩,有一次在演出前,被大家抬起来塞进垃圾桶,事实上,她的样子有时候显得过于严肃,令人敬而远之。
两人第三个共同点是,都很认真,很小就希望不出错,找到的男朋友都是诚实可靠型的,与我同龄,也就是说,他们比她们大10岁,而且,正碰上她们最天真的时候,在那个时候,她们一心只希望能够有一个从一而终的机会,我看到她们二位男友的照片,从照片上看,两人的男友都穿西装,一个面似烧鸡,另一个像马戏团变戏法的,而不知为什么,同班的姑娘们竟都觉得两人的男友很帅。
嗡嗡还没来,我和小春与赵燕徐静聊天,她们纷纷表示男友对她们不关心,还向我们诉了不少苦,于是我向她们建议试试我,我劝她们说:找一个男友,瞄准了嫁给他,这可不好,因为那样就会错过更多的男友,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可能一下就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呢,惟一的办法就是趁着年轻,多尝试。当她们向我表示她们是正经人时,我再次对她们苦口婆心,我说:你们不能对你们的生活那么不负责任,这也太不严肃了,你们跟我混混试试,说不定还有新发现呢。两人异口同声地表示,她们可不想有什么新发现。此时我本应收手,然而,菲菲与嗡嗡还未到来,我只好最后一次试图挽救她们:别这么假装死心塌地地混了,换换吧,哪怕更坏呢,至少,换换口味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当然,这都不是我的原话,我的原话要生动得多,可是,两个姑娘仍然不为所动,我们以前多次见面,但我一直不愿冒着被她们看成流氓的危险来对她们讲上面一番话,这次我仗义直言,却被她们真的当成了流氓,她们非但不感激我对她们的一片深情,反而把我误解得一塌糊涂,因此,当我向她们要到呼机号时,我怀疑她们给我的是假的。
我认为,这恰当地表现出这俩姑娘的第四个共同点,即:对人戒备之心很重。
还好,在我对这俩笨蛋姑娘倍感无能为力之时,菲菲领着嗡嗡推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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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是一脚踢开门进来的,她走在菲菲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进来后脑袋四下转转,听我们说了几句话,立刻就弄清了情况,此刻,菲菲坐在小春的腿上,说:"周文,你到底喜欢哪个?"我说:"我都喜欢。""真喜欢假喜欢?""这俩还没答应让我喜欢,我也没喜欢过她们,哪儿谈得到真假。"嗡嗡插嘴进来,说:"老周,你请人家吃饭了吗?""我现在就请,"我说,转脸向俩姑娘,"今天我请你们吃饭吧。"赵燕说:"我男朋友今天来接我。"徐静说:"我男朋友今天也一起来。"我摇摇头,对嗡嗡说:"她们不肯。"嗡嗡从床上跳起来,抓住徐静摇了摇:"静静,你跟老周吃饭去吧,你跟老周吃饭去吧,老周人可好啦。"静静逗她说:"人好你不找。"嗡嗡说:"去!我可不想找男朋友。""为什么?"菲菲笑着问她。
"我觉得傻。"这一来,三个姑娘都不乐意了:"嗡嗡你说谁呐!"嗡嗡扭扭腰,把头发一甩:"说你们呐!"赵燕看着我:"哎,你找嗡嗡吧,你看嗡嗡多好呀!""去!我可不想要男朋友,男朋友有什么用!"嗡嗡说。
"那你还向我们推荐,我们都有了。""你们不是喜欢男朋友嘛,越多越好。""就是就是。"我随声附和道。
"你!"嗡嗡一指我:"流氓!"随即大笑起来。
"那你们什么时候跟我们一起吃饭呀?"小春说。
俩姑娘相互瞧瞧:"以后吧。""那我们走吧。"小春说。
"再见了。"俩姑娘在后面欢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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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春带着菲菲与嗡嗡一路回到东高地,嗡嗡在车后座上,转着脑袋看着公路两边,与菲菲聊着天儿,表情有点紧张,我想,菲菲一定是告诉了她今天晚上要给她介绍男朋友,小春在我旁边开着车,他问我:"你觉得菲菲宿舍里那俩姑娘怎么样?"我说:"还行,赵燕长得漂亮,徐静要是混熟了,估计是个小可爱。""你说什么?赵燕漂亮?"嗡嗡表示反对,"眼睛那么大。""眼睛大有什么不好?""没神儿呗。""我下次告诉赵燕。""别说别说。"嗡嗡叫道。
"其实徐静好,而且,徐静的男朋友对她不好。"菲菲说。
"对,徐静好,赵燕的脾气怪不兮兮的。"嗡嗡接口说。
"哎,菲菲,我向她们要了呼机,你看是真的假的?"我把一张纸递给菲菲,嗡嗡一把抢过去,看了看,对我说,"都是真的,你呼她们吧。"一路上,我们聊着天,回到我那里,我与菲菲嗡嗡三个人做饭,小春看电视,饭刚做好,我们给嗡嗡介绍的男友、我的同学老巍如约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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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介绍一下老巍。
老巍与我是高中同学,他的最大特点是心肠好,为此,在这个人心险恶的世界上,他倒尽了大霉,但老巍却对此浑然不觉,他用一种浑浑噩噩的劲头来对付扑向他的飞天横祸,高中时我们俩时常在一起看电影,在他早晨上学时,路过一个电影院,因此,他每天养成一个在电影院的售票窗口刹车的习惯,我在上早自习时,经常可以看到他走进教室,把书包一放,然后对我把手一挥,我就扔下手头的事,跟他一起去旷课看电影,我记得他最爱看的一套电影是《寅次郎的故事》,每次的结局都令他十分高兴,寅次郎在故事快完时常耍一个小把戏,那就是,他对着心爱的姑娘东绕西绕,直至姑娘跟别人跑了为止,老巍看到那里常爆发出由衷的笑声,我当时对此十分不解,因为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可他却能一眼看出来,我认为他像寅次郎一样,从来没有对人生抱过什么指望,他身上有太多寅次郎的影子,胸无大志,得过且过,为人随和,罗哩罗唆,内心敏感,对失败怀有根深蒂固的认同感,他十分喜欢失败,任何人的失败都能让他发笑,他自己的失败也不例外。
印象深的一件事是他考大学时表现出的聪明才智,高一入学时,他的成绩在我们班排最后一名,他那时对学习兴趣不大,而对射击运动情有独钟,他参加了北京市射击体校,每天一放学便慌慌张张赶去用小口径步枪练习射击,他的射击成绩不太理想,终于使他在高考前放弃了训练,考大学前夕,他对自己能否过关没有任何信心,差一点报名进入一个免试大专,不幸的是,他的英语口语水平太低,没能被录取,他因此只能硬着头皮参加高考。意外的是,他的成绩竟在我们班排第一,加上体校的让分,他足足可以考取全国任何一所顶尖名牌大学,不幸的是,他对自己估计过低,志愿没报好,只去上了一个全国重点大学。
把我和老巍联系在一起的事情不是电影,也不是考试,而是姑娘,我们是这种联系法:从高中相识开始,他就对我喜欢的姑娘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只要我喜欢,他必爱上,我把姑娘弄到手以后,他就跟着我们一起玩,自己从来不单找,而是一心瞄准了我找的姑娘,为此,长期以来,他遭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因为我时常两手空空,一起玩时只好由他付账,但他似乎对此心甘情愿,于是,在我与姑娘之间,永远站着他这么一个电灯泡,但他又有一个奇怪的才能,即,总能在三人中为自己找到一个很好的位置,比如,郊游时,他给我与姑娘照相等等,往往是,我、姑娘加上老巍三人混在一起,在北京城里东游西荡,当然,他也能得到一点小甜头,当我们三人熟了以后,他便开始找各种机会占姑娘的便宜,拥抱啦,乱摸一气啦,后果是,凡是与我混过的姑娘的上半身,都毫无例外地惨遭他的动手动脚,无一幸免,为了治疗他的毛病,有几年,我专找那种胸部平平的姑娘,还赢得了一个平板车间主任的美誉,直到他叫苦不迭,频频向我抱怨为止,当然,还有更要命的后果,那些无法适应他性骚扰的姑娘往往连我也一起炒了鱿鱼了事。
当然,为了摆脱这个怪现象,我与老巍一直做着不懈的努力,我介绍一个又一个姑娘给他,奇怪的是,我介绍的那些姑娘一般对他都不感兴趣,其中的例外只有两次,一次发生在大学里,我把我妹妹的一个同学介绍给他,两人总算是成了,我得以摆脱了他,他也像找到幸福似的尽量避开我,免得我向他借钱,破坏他的幸福,这是他青年时期最美好的几年,直至姑娘离他而去才算完事。另一次,我以后将要讲到,这里先不说,这两件事使他形成一种迷信,认为即使找到姑娘,也要带着姑娘与我在一起混,不然,姑娘很快会从他身边离去,有了这个迷信,我想,我很难再次摆脱他。
当然,也有悲惨的时候,那就是我也找不到姑娘的时候,这时老巍也起作用,他鼓励我,一有认识姑娘的机会便督促我前去,甚至不惜借钱给我,我至今还欠着他的债。
在我们相识的漫长的十几年间,我们这种奇特的关系竟保持下来,使得我们得以亲自建立一个不太彻底的共产主义战斗小组(,在为生活而拼搏的同时,长久以来,过着半共产,半共妻的生活)。
我要给嗡嗡介绍的就是这么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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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巍一身推销员的打扮,名牌西装,真皮手提包,质地很好的西裤,棉布衫衬,他进厨房洗干净手,然后坐在饭桌边,我对嗡嗡说:"嗡嗡,这就是你的男朋友,老巍,"又冲老巍奸笑了一下,"这是嗡嗡,你们先彼此好好看看,看完再吃。"嗡嗡低下头开始吃饭:"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人嘛。"老巍倒是真听我的,他连筷子也不拿,直视嗡嗡,目光像一群蚊子在她身上各处叮咬,弄得嗡嗡浑身上下十分不自在。
"怎么样?"小春问老巍。
"怎么样?"菲菲问嗡嗡。
两人又抬头相互看了看,都不说话。
"我饿了。"老巍说,开始吃饭。
吃饭间,由菲菲发问,老巍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他的工作经历,也就是他在社会上如何四处碰壁的小小的倒霉史。他先在一家通讯公司工作,干了两年,工作是,为公司内部员工买火车票,由于为人天真,就这么个工作都没保住,被开除,于是开始了他最不情愿的一段生活,老巍为人十分懒惰,得过且过,对生活要求也不高,但就这么一个人却被迫接二连三地换工作,他干过冰淇淋推销员,卖过早早孕试纸,在两家婴儿奶粉公司呆过一段时间,然后是在北京的各大医院中推销进口药等等,现在,他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个进出口公司做进出口代理,当然,天知道这份工作他能干多久,真是一部打工族血泪史,总之,一顿饭就在老巍的悲惨经历中吃完,当然,大家用了太多的时间帮着他唉声叹气,因此饭吃得很不舒服,收碗筷的时候,连嗡嗡看他的目光都充满了同情,他要动手,大家纷纷说,你别动了,呆着吧。
老巍于是呆在那里,一副可怜的样子,仿佛连今天见嗡嗡都是社会对他实施苦肉计的一次实验。嗡嗡与菲菲进入厨房洗碗,我问老巍:"怎么样?"老巍皱皱眉头:"太难看。"一会儿,菲菲一个人从厨房出来,我问菲菲:"怎么样?"菲菲摇摇头:"没戏,嗡嗡直抱怨,说怎么把四张儿的人介绍给她。"我看了看老巍:"看来,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老巍点点头:"下次给我介绍一个好点儿的。"
这时,嗡嗡进来,我问她:"嗡嗡,你觉得你男朋友怎么样?"嗡嗡抬腿便向我踢来,踢得真高,差点踢中我的脑门儿,我眼急手快,一把抓住她的脚,嗡嗡刷地就来了一个竖叉,真不愧舞蹈学院科班出身,功夫甚是了得,我松开手,她又不依不饶地打了我一拳,说:"你别乱开玩笑啊。"我说"嗡嗡,你放心吧,老巍不会缠上你的,他不喜欢岁数太大的姑娘。""你是说我长得老吗?"嗡嗡翻翻眼睛说道。
"我是转达别人的意见!""去!滚蛋!――马上在我眼前消失!"嗡嗡一指我,如同一个魔术大师般地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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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希望能如嗡嗡所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要是嗡嗡的话是某种灵验的咒语,那么,我便可以从我的现实中解脱出来,可惜,语言从来都没有那么神奇的力量,语言的力量在于欺骗,它是从假象中被创造出来的不可信的声音,认识到这一点时,我已对写作丧失了信心,老实说,刚搬到东高地时,我还对语言抱有幻想,我每夜伏案写作,试图手举蜡烛,照亮我的记忆,让过去的黑暗重现出它原来的面貌,我不确定自己将会看到什么,但我希望我的过去在摇曳的烛光中熠熠生辉,显出丰富迷人的轮廓,我对我的想像力抱着不切实际的空泛的信念,但是,从我笔下显现出的过去却分明令人起疑,时间已让它变质,腐朽,化为齑粉,消逝在我的身后,当我回过头去,一切早已灰飞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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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挽回的,那些无可挽回的岁月,那些无可挽回的情感,我能够回忆起那些东西,它们终于成为无可挽回的经历――我无法回到7岁,无法回到7岁时的样子,无法经历7岁时的情感,无法像7岁的我一样,用树枝去逗弄青蛙而从中感到无尽的快乐,现在,我只能坐在灯下,为以往的一切感到忧伤,是的,我很忧伤,我为我自己忧伤,也为我不得不置身其中的世界感到忧伤,我为所有的苦难感到忧伤――我在这黑暗而单调的世上活到31岁,变得厌倦、易怒、冷酷而铁石心肠,什么也无法触动我,有时我看电影,那些令人作呕的亲情啦,傻瓜男女的爱情啦,还有什么笨蛋的奋斗史啦,全都令我讨厌!我翻开一本本破书,只见上面尽是夸夸其谈的胡说八道,除了这些,人世上还能提供什么呢?随着年纪长大,我看待事情的方式愈加趋向于悲观和沮丧,因为在我生活中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好结局,只要是坏事,就准能成长壮大,而好事竟像是梦境似的从我身边不翼而飞,我几乎对好事无法感受,因为但凡好事,就必沾上愚蠢的色彩――像那些盲目的服从啦,糊里糊涂的舍己救人啦,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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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这样,我对自己说,我不能这样愤世嫉俗,因为那很容易,就像那些无限依赖这个世界却止不住对其说三道四的长舌妇一样,我不太喜欢那种人,他们在传统中浸淫很久,然后一跃而出,把自己说成是反对派,对传统指指点点,自以为这样便可以把自己抬高到与传统并驾齐驱的地步,我不喜欢他们那种横空出世的狂妄派头儿,我对任何名不副实的举动都很看不起,对诸如一劳永逸之类的念头非常反感,我来到世间,不是被派来解决关于人生问题的专家,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知道,我被动地承受着人生的各种问题,直至筋疲力尽,我被人生搞得烦不胜烦,却无一丝办法,甚至连产生解脱的念头都看不上,是的,我很悲观,对此,我尽量掩饰,我简直就像掩饰一种不正当行为一样掩饰我对人生的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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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嗡嗡时,我已处于上面那种精神状态之中,那种糟糕透顶的状态简直无药可救,时至今日,我仍被强烈的悲观情绪所左右,只有偶尔的歇斯底里才令我从那种状态中走出来喘息一会儿,我的生活就建立在那种状态之中,起先,我对写作念念不忘,后来,我对嗡嗡念念不忘,再后来,我试图忘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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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我想把嗡嗡发给老巍的时候,使我念念不忘的事情还要多得多,我那时还未想想到诱奸嗡嗡,我天天惦记着朋友们能给我打电话,使我能够得到一次轻松自如的艳遇,使我能够安下心来,享受艳遇所能带来的种种妙处,不管是多么倒霉的经历我都愿意尝试,我不怕尴尬,也不怕引火烧身,我认为我见过的世面还不足以让我安心从事我所能够从事的工作,我一到晚上便能突然醒来,即使是下午才勉强睡去,我想我的内心有足够的空虚,来装下北京的夜晚所能提供的种种生活方式,一句话,日子再怎么难捱我的好奇心也不在乎。不幸的是,只要屋漏就会偏遭连阴雨,对于好奇心,这个世界也自有打击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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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们有一个特点,即,他们总在我想找他们时,忙得要死或是比我还要无所事事,这种朋友的坏处很明显,一点帮不上忙不说,还会变本加厉地给我添堵,这种恶劣的本领简直就是我的朋友们的强项。
97年北京产生不少新生事物,摇头丸便是其中之一,不知为什么,我们常去的酒吧迪厅,一时间都被那些酷爱服用摇头丸的摇头迷给占据了,它的一个作用是,你很难找到一个贫嘴对象,时髦的姑娘们被你打电话死叫活叫过来,往往在你身边一坐下就开始摇头,直至把你摇得晕头转向为止,其间,她们偶尔也吐上两次,不巧吐到你身上你也不好意思抱怨,我们认识的姑娘多属此列,因此,一次又一次,夜间聚会从不欢而散渐渐发展成一种货真价实的灾难,我是说,在摇头丸的作用下,连最外向的女演员们都找到了内在自我,并且沉浸其中,那么,像我这样的人便完全失去了与她们交往的价值。
这件事还有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方,我是说,除了那些真的有药可吃的人以外,还有更多没药可吃的家伙,他们经过细致地观察,很快便认定在北京的公共场所摇头是一种时尚,极力摹仿,这不仅使人真假难辨,而且由于那帮家伙的蠢行,摇头风看起来竟显得愈演愈烈,可气的是,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荒谬绝伦的现象直把北京搞得污烟瘴气,使北京的夜生活平添几分滑稽色彩,令我这个习惯夜间出动的人感到遗憾,我得指出,正是这种不正之风使我失去了接近漂亮姑娘的机会,断送了我与她们正常交往的途径,让我自如嗅蜜的希望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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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无聊聚会发生在位于新街口的JJ迪厅,本来到场的人有十几个,很快,姑娘们便跑到舞池里去摇头了,不是喝醉酒叫喝高了么,对于摇头,也有一个与此对应的外来语叫摇HIGH了,不止一次有人对我说起喝酒与服用摇头丸的共通之处,依我看,如同白种人对于清楚明白有一种天生的热情,我是指起源于古希腊的科学精神,而有色人种的热情却正好相反,他们正经八百地对糊里糊涂崇拜得五体投地。
在中国,从古至今,流行一句叫做"难得糊涂"的格言,这个格言完全把糊里糊涂吹捧成一种美德,甚至认为达到那种境界很难,事实上,这种智慧我3岁时就具备,长大成人学会喝酒后,还能把这种境界发挥到用形体动作来表现的水平。我曾私下里认为,凭着这点东方智慧,加入"世界笑柄促进会"绝对没有问题。
这种糊里糊涂的境界,最终在现代被一个听起来更加随心所欲的字所代替,那就是"飞",当人们喝酒过量的时候,人们往往用"晕"来描述,但吃了点乱七八糟的兴奋剂之后,人们便觉得似乎应比醉酒更上一层楼,于是便要飞了,当然,这种飞行根本用不着空气动力学的帮助,往那里一坐,便能如直升机一样就地起飞,至于为什么飞,如何飞,飞到哪里则完全不必操心。
这种情况根植于传统,自古以来,不是就有《逍遥游》么,听听吧,"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这种无边无际、张嘴就来的感想,听来完全像是服用摇头丸以后的胡言乱语,我推测,在中国,聪明的古人已找到类似摇头丸的怪药,在药力的作用下,那些荒唐透顶的学说便纷纷出笼,如此形成的学说在我看,除了在假大空方面独占鳌头之外,并无其他意义,可惜它们的现代版层出不穷,这表明,在人世间的任何领域中,都存在没完没了的竞争,而且,由于太容易,因此在荒诞不经方面的竞争尤为激烈,建树甚多,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简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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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少说。
在迪厅里,我由于无药可磕,只好呆坐于吧台边,听着我身边的一个朋友正和一个找上门来的三陪讨价还价,两人说着说着,好像说到某个二人均认识的熟人,于是,三陪拉着他离开吧台,去见那个人,于是,我察觉到大势已去,因为我既没醉又没飞,不可能与那些晕头转向的家伙们有话可说,我扫视一下我的桌边,发现男的一个个悄悄溜掉,姑娘们四处乱窜后终于找到熟人,不再搭理我们。
半小时后,大家已经纷纷失散,我收拾起桌上的手机,正要离去,忽然间,我再一次神使鬼差地看到了刘琴,她一副生命不息摇头不止的样子从舞池里走出来,直奔到吧台边上,对酒保喊了一声"一瓶矿泉水",话音未落,便腾身往我身边的椅子上一坐,可惜,坐得偏了一点,于是从高高的椅子上掉到地下,我拉她起来,发现她已飞得一塌糊涂,瞳孔散得老大,神情恍惚,我把她的矿泉水递给她,为她付了账,她干脆坐在地上,蜷着两条腿,低着头,一边喝水一边用一只手像敲鼓似的上下挥动,半天,她认出了我,于是做出一副要攀谈的样子,让我坐到她旁边,我拉她起来,坐到一个空桌旁,在震耳的音乐声中,我们发现要说话简直是活受罪,于是她用两只手拉住我的衣服,原地摇起头来,我的脸被她甩起的头发几次抽中,疼得够呛,却无计可施。
一会儿,有两个商人模样的家伙过来推推了她,她看了看,做了一个叫对方走的手势,来人知趣地走了,再过了一会,她对我说:"咱们走吧。""去哪儿?""你有地儿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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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有地儿去,我把她塞进我的汽车,带回我家,一路上,她不停地跟着车里的录音机唱歌,一首又一首,有的她会唱,有的她不会唱,但她每首都跟着唱,还不时摇下风挡玻璃,向外面吐唾沫。
进门后,她先去洗了脸,然后对我说她已"没事儿了,过去了",随即拉着我坐到沙发上,说要聊天儿,我说给她泡点茶,她说不要,我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说一想吃的就想吐,我打开电视,她说太乱,硬要我在深更半夜放一盘电子音乐,还好,我刚刚清理过屋子,把一堆现代音乐当垃圾扔掉,只剩下几百张古典音乐CD,于是,她打消了听音乐的念头。
但她仍想跟我说话,她拉着我的衣服,诚恳地对我说:"周文,说正经的,我问你,在蓝蝴蝶后面追印度大麻飞得高,还是追云南大麻飞得高?"只这一句话,我已弄清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用说,她仍飞着,而且飞得正厉害呢。
我把她拖到沙发上,叫她横躺,然后把她的后背垫高,免得躺平了吐出来,她看着我,脸上闪着奇怪的光彩:"周文,我告诉你一件事。""什么?""他们给我吃的药有问题。""什么问题。""我觉得我上当了。""怎么啦?""我觉得他们给我吃的第二片药是春药。""你怎么知道的?""我特想那个。""他们是谁?""别打岔――你不认识。""噢。""我从来没吃过春药。""那你怎么知道他们给你吃的是春药?""我有感觉,"她说,"他们中有一个人总想对我那个,好几次都被我识破了――"她笑了起来,"他昨天把我骗到他家,还求我,求了好几次,我没答应。""噢。""你知道我什么感觉吗?"她再次笑起来。
"什么感觉?""还问呢,你真恶心。""你有感觉,这太好了。""为什么?""这样就免得我求你了。""求我我也不答应。""那我就趁你睡着搞偷袭。""不可能――我睡不着,我现在兴奋得很。"我大笑起来,她看着我,很快,也跟着我笑了起来。
"真奇怪,我怎么总能在奇怪的地方遇见你啊?""我也奇怪。""而且,每次都跟你上床。""这次就不一定。""这次,这次随你便。"听到这里,我心花怒放,伸手抱起她,往床边走去。
"你说,"她用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这件事奇不奇怪?""我不知道。"我把她放到床上,顺手扑到她身上。
"你知道,除了你我从来没跟别人随随便便上过床。""我哪儿知道?"她一下推开我:"你说什么呐!""我说错了,行了吧?"我再次扑上去,她再次推开我。
"你说话太难听,给钱!"她向我佯装生气地伸出手。
"你要是非向我要钱,那我可要还价了啊。"她收回手:"算了,便宜你了――我可告诉你,最后一次啊。"说罢,她直起身,从床头柜上拿起我昨夜喝的一杯剩茶,喝了一口,然后趴下,把头偏向我:"我后背酸疼酸疼的,你给我按摩按摩。""我不会。"她笑了:"那你把灯关了,把衣服脱干净,爬上来,这总会了吧?""这还差不多。""我可告诉你,你要是一两分钟就完,我可跟你急。""你觉得多长时间合适?""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吧。""才半个小时呀?""你想开着灯,当着我的面儿说大话吗?""我不是说大话,我是说,你说的春药才半个小时就够啦?""我不够有什么用,你以为――""我以为,"我说,"我可打电话叫几个哥们来。""那我明天一早就把你们都送进监狱――别废话了――你废话太多,这一点有人跟你说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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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刘琴,很多人都说过我这人废话太多,对此,我没有感觉,事实上,我自己也不喜欢那些说话滔滔不绝的人,可是,那天夜里,我与刘琴说了很多话,也许说得太多了,无论她怎么提醒,我也要一句接一句地说下去,似乎吃兴奋剂的不是她,而是我,我一边与她乱搞一气一边对着她乱说一气,到后来,我们彼此以污言秽语相向,下流话一句接一句地从我们口中喷薄而出,真是过足了嘴瘾,我们说得十分开心,我们搞搞停停,床上床下地跑来跑去,甚至还放起音乐,跳了一段裸体舞,刘琴表现出她十分可爱的一面,我是说,她人情味十足,她对我讲了很多事,多得我一件也没记住,后来,她向我提出很多不着边际的问题,逼着我一个个回答,我回答不出,她就逼着我想,我想不出,她就叫我去查查书,那些问题往往题目大得惊人,什么性呀,社会呀,死亡呀,焦虑呀,孤独呀,后悔呀,宇宙呀,上帝呀,杂七杂八,当然,我完全是胡说八道一锅粥,这也没有影响她的兴致,她对我刨根儿问底,穷追不舍,很多令我好笑的问题被她以非常严肃的态度问出来,我就像一个赤身裸体参加法国高师哲学考试的学生,对每一个问题拼命回答,有一度,她对我讲出的任何答案都拍案叫绝,后来不行了,她的头脑渐渐清醒,我无论说什么她都一律嘲笑,其间,我与她一起抽了一支她卷的大麻,我也跟着她一起傻呵呵地笑个不停,再后来,我睡着了,她的性欲仍然没有消褪,我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与她在性方面展开了好几次遭遇战,之后,我再次睡去,然后是一场稀稀拉拉的游击战,她睡一会儿,醒一会儿,活跃至极,看来她真是一个春药的受益者,我被她搞得疲于应付,到最后,我觉得自己缩在被子下面,活像一团儿用剩下的废纸,而她仍像一条小鱼一样活跃,我仍记得她给我的xxxx起的种种名字,其中一个叫"面条儿",使我在梦中也被逗得笑出声来。她说话声音并不好听,却让人觉得亲切自然,我估计我们大概乱搞了有十次,虽然并不是每一次都成功,当然也不是每一次都失败,在她一次次的奇袭中,我感到了一种轻松至极的游戏所能带给人的种种乐趣,甚至疲倦也无法把这种乐趣夺走,刘琴青春焕发,不断地发出希望被轮奸的种种感慨,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沉沉睡去,到傍晚,我被一个电话叫醒,开车到三里屯的一个酒吧谈事儿,回来后,刘琴依然在沉睡,我也睡去,第二天中午,我醒来,她仍在睡着,我摇了她一下,不料却差点被一脚踢翻,于是我不再碰她,到晚上,她仍然在睡,我一个人看了一个电影,又到楼下去散步,刘琴醒来一次,上了趟厕所,吃了两片面包,说着要走,不料又倒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接到小春一个电话,说要与菲菲过来,于是再次叫刘琴,刘琴先是对我破口大骂,然后梦游似的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儿,最后倒回床上,再次睡去,我只好电话告知小春,叫他们另找地方,随后的一整夜,我一个人翻完了一本厚厚的《西方美术名作鉴赏辞典》,把从公元前二世纪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白人裸体女子看了个痛快,我发现,从画像上看,2000多年间,在白人画家笔下,女子从古代的姿态安详、神性端庄,发展到现代的形体扭曲,半人半兽,真是越来越粗野了,不知道是因为画家的缘故还是女子本身的缘故。据我推测,也许现代画家不像古代画家那样工作时头脑清醒,只是不时偷袭一下女模特,他很可能头脑混乱,因此行为更加大鸣大放,肆无忌惮,以至于把诱奸女模特与绘画工作混为一谈,成天胡搞一气,就像西方社会已经认可了成名画家可以恣意乱交的合法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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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晨出门,在路边小摊上吃了早点,看着滚滚不息的上班人流从面前经过,然后在勤奋的报摊小贩手里买了几份报纸,其中的一张上还登着一张刘琴的剧照,她在剧中扮演一个为事业与爱情奋斗不息的都市白领,幸亏是扮演,不然像在现实生活中这样昏睡百年就会麻烦上身,当然,我不能肯定她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是不是她的本色,更可能的是,她在扮演一个昏昏噩噩无戏可演的演员。
我回来已是早晨8点钟,刘琴踢掉被子,皱着眉头狂睡不止,我拿她的剧照与真人做了一下对比,发现判若两人,我从地上拾起被她踢掉的被子,一半盖在她身上,一半盖在自己身上,让她在我身边伴我入梦。
大概是上午10点来钟,刘琴醒来,她叫醒我,我让她一切自便,接着睡去,下午3点醒来后发现刘琴已经走了,餐桌上我给她带回的早点被她吃得一干二净,我收拾了一下房间,发现她除了一把坏掉的梳子以外,没有遗落任何东西,我本想打个电话问候一声,但一想她很可能并不愿意接听,就打消了这个主意,我给小春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这里的姑娘走了,他要过来随时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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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我投入写作,刘琴也没音信,倒是一个导演朋友找救急的女演员问过我,我把刘琴的电话给了他,事后也没了下文,小春与菲菲这一段处得不错,不再争吵,只是显得有点无聊,我曾向他们建议如果实在无事可做吵吵架也无妨,他们谢绝了我的好意,甜甜蜜蜜地抱成一团儿,菲菲团里要求练早功,于是两人天天相互接来送去,我在无所事事时,也与小春一起去菲菲的团里,与姑娘们耍耍贫嘴,我时常遇到嗡嗡,她仍是一副天真的样子,见面与我嘻嘻哈哈,丝毫没有想到将来有一天我会把她弄到床上,当然,我也没有想到,我曾几次做过徐静与赵燕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劝她们丢开男友,与我混上一段,但她们显然对此不感兴趣,她们俩加起来还不到40岁,却比一个40岁的人还稳健,闪着机警的大眼睛,在人世间寻找可以一劳永逸的爱情,对我所持的旁门左道观点不屑一顾,看来她们已经走上正路,其中赵燕正忙着收拾与男友新租的民房,摆弄丢在宿舍里的一个别人送的旧空调,徐静除了抱怨男友晚上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对她不理不睬以外,似乎一切顺心,有时,两个姑娘会谈到彼此的男友胸无大志,事业无望,我还劝她们最好自己先具有一些凌云壮志再去要求男友,俩姑娘对我的观点再一次表示不买账,在我看来,身边挂一个成天敦促自己上进的女友,对任何男人都是一个苦差事,不怕累不嫌烦的话,男人也许应该为爱而四处奔波,反正苦尽甘来之时,自然会有甩掉身边已经人老珠黄的长舌妇的机会,当然,苦尽甘来的机会并不很多,这样也不错,因为至少可以保住得来不易的爱情,当然,姑娘们往往也会见机行事,其中有点姿色的对死守爱情的想法也会改变,这已是我的老生常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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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靠别人或靠自己,那一段,眼看着我在姑娘方面无所建树,于是在外面混的时间越来越短,我的精力只能有一个地方可使,那就是读书写作,从长期来看,这是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从事儿的行当,我想到"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古训,只好不无遗憾地缩回家里写我的名著,幻想某一天,我一夜成名之后,把我的捷达车换成法拉利跑车,这样即使再不舒服姑娘也愿意往上坐,可是,我一想到我成名后会给那些我也许并不欣赏的人带来同样的好处,就使我的工作情绪大受影响,工作劲头大打折扣。梵高那么努力画画,除了非常缺德地把他弟弟的油水榨干以外,在生前没得到丝毫享受,除了敢碰碰没人敢碰的劣等妓女外,与一个循规蹈矩的油漆工相差无几,最可气的是,留下几幅画还让那些擅长欺骗的画商饱足了私囊,就连学无所长而又满怀奇怪激情的欧文。斯通都通过写他的传记得到了好处,要是把那些擅长利用梵高的劳动成果成名致富的人集合在一起气梵高,那么他的向日葵就会画得更加疯狂,更可能的是,他要是未卜先知,说不定会一夜之间变得像毕加索、达利之流一样狡猾,不幸的是,在他生前,目光十分短浅,除了以画画为借口坑他弟弟以外,一点别的本事也没长,我可不想学他,我再怎么着也不愿让对我好的人吃大亏,让我看不上的人赚大便宜,况且,世上靠搞艺术欺世盗名的人多如牛毛,一个比一个腕儿大,我眼睁睁看着什么斯皮尔伯格什么吕克贝松之流一次次得手,以艺术的名义骗取钱财与名声,而在不学无术的公众眼里,他们竟没有成为二十世纪的著名诈骗犯被送上法庭,而是成为什么著名世界导演,真叫我有说不出的遗憾,他们诈骗得如此成功,以至于公众不觉得自己的艺术情感受到了愚弄,自己的眼泪随之一再贬值,反而无怨无悔地认为得到了无尽的享受,这除了让那些小骗子有说不出的嫉妒以外,也给那些雄心勃勃的后起之秀树立起不小的信心,他们会全力以赴狠挖这块诈骗市场的潜力,其中的标新立异之徒还会开辟新的领域,在新一轮的角逐中粉墨登场。他们之所以能这样猖狂、无耻地尽情表演,在我看来,只能说明公众的没出息是没有止境的,竟是一副你们敢骗我们就敢上当的勇敢劲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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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总是这样,一搞写作我就会麻烦上身,问题成堆:写本名著吧,骗得太狠,自己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这不是往污泥浊水里跳嘛,还别说,作为搞写作的,我这人还真有点烂泥糊不上墙,总想把自己从坏人堆里择出来,不骗吧,满腔的私欲一点也得不到满足,生活毫无乐趣可言,97年我已29岁,开始步入中年,随着我的知识及阅历一点点增多,人性恶在我心中悄然抬头,明显得特征是,我已开始形成了自己判断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识破不少别人的人性恶,这是我对自己进行分析的结果,要知道,在我天真烂漫、管坏人叫叔叔的时候,我可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欺世盗名的事情,那时候我甚至觉得什么"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是句叫得响的诗,而笨到无法看清那是一句明显的废话,而我29岁时知道了,而且,在那个年龄,由于我自己心中坏念头不断,因此,特别能够领会别人的坏念头,我看出大量名不副实的作品被人争相传阅,以图一睹为快,大量居心险恶的举动受到人们一致赞扬,大有争相摹仿之势,由于那时我死抱着一些父母学校教给我的人生信念,因此显得十分孤傲,一副不与人同流合污、与恶念头格格不入的样子,差点变成一个活鲁迅,幸亏我只是口头上的活鲁迅,仅仅在与朋友们聚会时高声谩骂,愤怒得一塌糊涂,而没有把一切诉诸笔端,要不然,我没准儿真会变成一个呐喊与彷徨专家,实不相瞒,我那时便认为搞艺术重要的是建立有价值的形式,而不是像法国解构主义那帮子不学无术的人一样去拆别人的台,自己连一点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在此之前,我还真让不少外国所谓的当代思想家骗得够呛,甚至认为"5月风暴"是一场令人振奋的"巴黎公社",我得承认,我那时急于汲取新知识,被那些充满陈词滥调、故弄玄虚的什么"社会学""符号学"及各种"主义"给蒙倒了,直到受其影响的那帮子人脱颖而出,冲到社会上,干了些与朴实无华的知识分子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情后,我才稍有警觉,接着,我找来他们的著作仔细一读,才算认清了他们的嘴脸,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手边就有一本法国罗兰。巴特写的不着边际的书,名为《神话――大众文化诠释》,我随便翻开,把第72页的胡言乱语顺手抄下,以博读者一笑。
"吃牛排代表一种本质与道德。它应该使所有类型的人受惠,因为它每一片都相同,尤其是对神经紧张和淋巴管腺方面,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葡萄酒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中庸主义物质,带引他们朝向自然的原始力量,对他们来说,牛排是一种补偿性食物。有鉴于此,他们将知识主义提到散文与驱魔的水平,驱魔的方式是凭借血液与软绵绵的肉片,驱逐他们平常受到訾议的呆滞与艰涩。例如:对牛排塔塔酱的狂热,就是抗衡敏感及与病态有关的浪漫关联的神奇魔咒。在这种预备阶段中,可以找到事物的所谓萌芽状态:血糊和蛋白、柔软及赐与生命物质的完整和谐,一种分娩前形象的有意义轮廓。"
这段颠三倒四、异想天开、毫无意义的文字,落到我这种从小就熟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人手里,当然原形毕露,不是吹牛,外国人要是敢斗胆与中国人比赛假大空,真是妄想,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他们不仅太嫩了点儿,而且,简直连资格都没有,在他们刚开始学写天书的时候,我已经读了一堆天书了。
据说,巴特本人曾是一个在一片恶骂声中成长起来的作家,最终,他赢来好运,得以跻身于同时代的文化名流之林,与列维-斯特劳斯、福柯、拉康并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帮时髦作家的书,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把他们的书当作没写好的笑话一样读,有时候在我懒得嘲笑他们时想:要是法国那位实事求是的老笛卡尔健在,看到他的后代作家敢这么胡作非为会怎么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说,至少也要把他们拉一边去先学学几何,看看他们头脑清不清楚,然后最多好心把他们安排在神学院最次的学生辩论会上做旁听,让他们说话前先把逻辑搞清楚。当然,要是落在维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铁头拐杖招呼了,我这么说是根据老波普尔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罗素更多次数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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