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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欢爱

三 家庭 人权与统治关系梦魇

  泰勒、弗莱克斯纳、肖特、埃里斯、德‧莫斯、谢克和吉斯代表着新一代历史学家,他们所关注的是家庭和性的发展史。这些学者通过法庭记录、婚姻和出生证明、日记、信件,以及其他公共记录和私人记录(通常是“普通人”扔在阁楼或其他不起眼的地方的材料,而不是国王、贵族或其他“大人物”的材料),第一次开始重新构造一部亲密关系史──我希望这部历史有朝一日能够完全纳入我们关于过去的教育之中。

  我这么说有几条理由。一是这种信息本身就很重要,因为和教科书比起来,它更准确地、也更丰富地向我们描绘了过去的生活。但是,主要的原因在于,要了解一个压迫性的、不人道的制度如何维持下去──最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改造它,就少不了这一部分。

  史前从伙伴关系向统治关系的转变使家庭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倘若要把这种转变再扭转回来,就得明白家庭和亲密关系的社会构成是所有社会关系建立的一个主要因素。因为这种因素虽然还不是全部因素,但我们看待和对待最亲密关系的方式,是我们所有关系的社会构成的关键。

  其实,心理学家已经有了大量记录,表明我们对自己以及我们与他人的关系的看法,主要地并不是靠所谓政治和经济这些公共领域而形成的。政治和经济当然会影响其形成,而且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是不断交流的,它们都是在社会中建构的,要符合某一特定社会制度的需要。但是,我们最终在与他人和世界的关系中如何看待自己,这多半是在我们的家庭和其他亲密关系这些所谓私人领域中形成的。我们正是在这里,最先获得了以后成为习惯的思维、感觉和联系方式。正是通过我们的亲密关系──带有直接的肉体接触或触摸的关系,这些习惯不仅在我们的头脑里,而且在我们的肉体里,在我们的神经和肌肉模式里,深深地扎下根来。也正是通过这些关系,这些习惯日复一日地得到强化。

  简单说,我们正是在这种亲密关系中,尤其是在我们得完全依赖成人才能活下来的童年时期,最早学习究竟是尊重他人的权利,还是接受对人权的侵犯,逐步达到在思想上认为“本来就是如此”。尽管自古以来就有叛逆,就有自觉反抗各种残酷和不公的人,但是,大多数从小就在侵犯人权成为正常环境里受到熏陶和长大的人,不大可能创造出一个不经年累月侵犯人权的社会。其主要原因,是否认的心理机制──由于恐惧将人类的基本需求、感知和体验抑制为无意识,这种心理机制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能够接受、甚至推崇虐待性的和暴力的关系。

  心理历史学家乔‧伯格霍尔德(Joe Berghold)指出,一个受虐待的孩子,其心理非常接近于催眠状态下的梦魇。处于催眠梦魇中的人在思维、感觉和行为上严重地受他人暗示的影响──确切些说,这些暗示就是命令,因此他们抑制了自己的感知、感觉,甚至意志。但是,在长期受虐待的孩子身上,一旦他人对现实的看法取代自己的看法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那么就连自己所受的虐待、自己的痛苦和自己的愤怒,久而久之也就渐渐地变得不真实了,它们被压到大脑最深处的潜意识之中,或者认为事情本来就是这样──这正应合了维护统治关系制度的要求。

  因此,伯格霍尔德认为,只有人民开始从“社会梦魇”中觉醒,真正的进步才可能发生,而这种“社会梦魇”主要是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虐待儿童这种传统的恶果。其他学者也使用了社会梦魇这个概念,譬如威利斯‧哈曼(Willis Harman)。他在《全球换脑》中指出,文化适应在许多方面与催眠是一个道理,他所说的归顺的文化梦魇长期以来影响着人们去接受不公正的制度、压迫性的统治和扭曲的形象以及角色模式,使之合理化,用他的话说,是使之“合法化”。但是,伯格霍尔德在其心理历史分析中,将这个概念从理论中拿出来,用来分析日常生活中的活动。

  伯格霍尔德与哈曼一样,认为我们一旦真正意识到我们在文化上被同化到了何种程度,我们就能学会超越我们的教化。但是,他的重点在于,对一部服从统治、宰制和剥削的历史,在心理学上可以解释为那种敏感性从个人扩展到更大的政治领域。他举例说,在经常施行严厉惩罚的家庭中长大的人更易于催眠。他指出,在童年时被迫压抑自己的欲望,被迫接受权威强加的现实的人,长大以后特别容易接受统治、宰割和剥削。

  当然也有大量证据说明,在等级森严和经常有痛苦惩罚的家庭里长大的人,学会了压抑对父母的愤怒。也有大量证据说明,这种愤怒常常被导向历来无势的人群(譬如,少数人群、儿童和妇女)。而且,根据心理学家埃尔斯‧佛伦克尔─布伦斯维克(Else Frenkel─Brunswick)在这一领域的权威性著作《专制人格》中的记载,这些人儿时遭受虐待,使自己的意志屈从于可怕的专制父母的要求,长大后也格外容易使自己的意志和思想屈从于专制的领导。换言之,他们既学会了将压抑着的愤怒向他们眼中的弱者宣泄,同时也学会了向专制或“强人”的统治屈服。而且,他们稍有反叛(甚至只是在遭受不公时“还几句嘴”)就会受到严厉地惩罚。这使他们逐渐学会否认童年的遭遇有什么不对──因而也以同样的方法对待他们自己的孩子。

  这种否认的心理机制能够解释为什么──如瑞士心理分析家艾利斯‧米勒(Alice Miller)在《为了你好:育儿方法中隐藏的残酷和暴力的根源》中所记载的那样──一代又一代父母和孩子在不自觉地重演着他们自己的不幸遭遇;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么多人毫不犹豫地服从“上级”的命令,不论这些命令多么地野蛮;也能解释为什么从古至今专制统治者却总能享有这么多人的忠诚,甚至获得他们的爱戴──这也正是他们在家庭中必须做到的。

  我在这里要再次强调,这些家庭不是凭空长出来的。正相反,专制的家庭──包括使用暴力确立权威──对人是一种训练,能使他们适应于专制的社会制度。为了维护统治等级,在这种社会制度中,虐待和暴力已经被植入整个社会结构之中。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交互心理动力,它从来就不仅与家庭,而且与为使我们将统治关系的“现实”视为必然而进行的终身社会化过程中的其他每一个社会制度都不无关系。

  另外──这一点也非常重要──这种社会化不仅影响人的思维和情感,而且影响人的心理和肉体。其实,童年的影响在肉体这个层面最有效,也最持久。因为这时专制的控制伤害最大,维护统治关系制度所需要的心身病态模式,也正是从这时开始扎根的。

  人类学家C‧弗雷德‧布莱克(C.Fred Blake)提供了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对中国革命前的数百年间妇女裹脚的做法进行了分析,认为它教导妇女在最基本的自我意识中,依照别人的意志,不仅要接受对自己思想的扭曲,还要接受对自己的肉体实行最痛苦的伤害。从五岁左右到十三四岁,不仅是统治阶层,而且全体人口中的大部分小女孩都要裹脚,因而要遭受阻碍她们的肉体自然发育和成长的折磨,她们的脚被严重地致残。从性别的政治学角度看,裹脚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它使男女都认为,女性的基本特征就是服从男性的欲望,由此形成中国的社会话语(以及思维过程)。但是,在细胞和神经通道这个最基本的层面上,它的作用远远超过这些。裹脚行为从小就训诫着中国妇女的思想和肉体──以及她们视为认同或自我的核心,使之符合权势的需要,不管这将给她们带来多大的痛苦。

  此外──这一点也至关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在表达女孩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这种象征层面上,和按照社会制度的要求而造就肉体这种肉体层面上,主要媒介都是女孩子的母亲。也就是说,这个媒介也曾将自己的身体(以及她的自我意识),按照外界的要求来铸造。于是,布莱克指出,母亲们不仅造就了对“女性=牺牲自己的欲望”这样一个等式的服从,而且时时告诫女儿,要想找个好丈夫,就得牺牲她们跑跑跳跳、甚至正常行走的自然能力──就得忍受巨大的痛苦,包括“数月甚至数年的剧痛,以及浸了血水,粘了肉痂,变得硬梆梆的裹脚布”。

  最重要的是,女孩子从母亲那里学会了布莱克所说的“‘关心’与‘痛苦’的合并”──这样一来,有朝一日,她们就能以爱的名义,如此对待她们自己的女儿。她们使自己的女儿们知道,能带来爱与快乐的东西,同时也是强制性地给她们带来巨大痛苦的东西。除此之外,在缠足以及去掉那块令人痛苦的裹脚布所招致的惩罚中,女孩子们学会了压抑,不仅压抑她们自己的需求和欲望,而且压抑了对母亲和男人的愤怒,她们听说男人倘若要娶她们为妻,就需要这样。

  总之,中国妇女缠足是使她们接受一种角色的方式,在这个角色中,她们要终身遵从男人和男人的欲望,以及所有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的欲望。在这个意义上,裹脚不折不扣地制造了我们称为统治关系梦魇的东西,这是对伯格霍尔德的概念所做的扩充,即视统治关系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唯一正确的、真实的和普遍的现实。它还成为妇女宣泄自己的愤怒和痛苦的载体,但不是向她们满足了其残酷愿望的人,而是向其他妇女──尤其是她们自己的女儿宣泄。这是一个十分惊人的例子,它说明否认是如何维系人们自己的服从的。而且,它使得这种麻木身心的关心与伤害的混合,以及一种人对爱的需求与对痛苦的顺从相联系的制度,一代一代地复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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