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吴波金开始上午工作的时候,木材商、也是维拉斯瓦米医生的朋友,“波里先生”正离家去往俱乐部。
此人叫弗洛里,三十五岁上下,中等个头儿,身材还不赖。他那又黑又直的长头发留在脑后,黑色的胡子剪得短短的,天生灰黄色的皮肤被太阳晒得变了色。由于既不胖也没变秃头,所以他看上去倒也并不显老,可那张晒黑的脸总是很憔悴,脸颊瘦瘦的,眼窝深陷、两眼无神。他今天早晨显然没有刮胡子,身上还是穿着往常的那件白衬衣、卡其布的斜纹短裤和一双长袜,不过头上戴的不是遮阳帽,而是宽边毡帽,帽檐儿遮住了一只眼睛。他手持一根系着皮鞭的竹棍,后面还有只叫弗劳的黑色考克斯班尼犬跟着。
然而所有这些描述仍属次要。人们看见弗洛里,首先注意到的,就是他左脸上那一块丑陋的胎记,大致呈月牙形,从眼睛一直拉到嘴角。从左侧看上去,他的脸上一副受尽折磨、愁容不堪的样子,仿佛胎记是一块伤痕似的——这是由于它是暗青色的。对于自己面容上的缺陷,他心里十分清楚,因此无论何时,但凡有人在的时候,他总是不时侧转身子,就是因为他极力想让自己的胎记不被别人看到。
弗洛里的房子位于操场最高处,紧贴丛林边缘。从房门向外望去,操场的地势向下急剧倾斜,呈现一片枯焦的土黄色,五六间亮白色的平房散布其四周。所有这一切,都在灼热的空气中颤动。山下半截腰处的一片白墙里有一处英国公墓,附近还有座锡顶的小教堂。再过去就是欧洲人俱乐部,当你看到俱乐部的时候——那是一座破旧的独层木制建筑——你就看到全城的真正中心了。在印度当时的英属印度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和缅甸。——译者注的每座城镇,欧洲人俱乐部都是其精神堡垒,是不列颠权力的真实所在,是土著官员和百万富翁们徒然向往的极乐世界。就这一点而言,此地尤为如此,这是因为,凯奥克他达俱乐部引以为傲之处,就是在全缅甸所有的俱乐部当中,它几乎是唯一一家从不接纳东方人会员的。过了俱乐部,赭红色的伊洛瓦底河奔腾不息,就像一块块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的钻石。河的那边是大片荒废的稻田,一直延伸到天边的一片黑色山脉。
当地的城镇以及法庭和监狱位于右方,大都隐藏在绿色的菩提树丛中。佛塔的尖顶在树丛上方高耸,就像一杆涂了金的尖细长矛。凯奥克他达是一座非常典型的北缅城镇,从马可波罗时代一直到1910年,之间就没多大变化,要不是由于此地作为铁路终点十分方便,恐怕还要在中世纪的迷梦中再睡上一百年。1910年,政府将之作为地区总署所在和重点发展的中心——具体表现就是一批法庭,养着一群肥头大耳、贪婪成性的律师,还有一家医院、一所学校,以及一座庞大而坚固的监狱,从直布罗陀到香港,英国人到处都建造了这样的监狱。此地人口约有四千,包括两百印度人、几十个中国人和七个欧洲人。另外还有两个欧亚混血儿弗朗西斯先生和塞缪尔先生,分别是一个美国浸信会教士和一个天主教教士的儿子。全城并无什么奇特的人或事,只有一个印度托钵僧,二十年来一直住在集市边的一棵树里,每天早晨拿着一个篮子出来化缘。
弗洛里出门时打了个哈欠。前一天晚上他喝得半醉,而强烈的日光令他感到烦躁不已。“妈的,真他妈的!”他望着山下心里想。由于身边除了那条狗并没有别人,于是他和着“神圣,神圣,神圣,啊,您至高无上”的调子唱起了“该死,该死,该死,啊,你可真该死”,同时一边用手杖摆弄着干枯的草,一边踏着滚烫的路下了山。快到九点钟了,太阳越来越毒。烈日当头,灼晒持续不断,就好似被一块大的垫木击打一样。弗洛里在俱乐部门口停下脚步,心中暗想是进去呢,还是接着往前走,去拜访维拉斯瓦米医生。这时候他想起来,今天是“英国邮件日”,报纸应该到了,于是便走了进去,绕过那张巨大的球网,网上面爬满了藤蔓,其间还长着星形的紫色小花儿。
路的两旁有成片的英国花卉——草夹竹桃、飞燕草、蜀葵、矮牵牛,这些花尚未被阳光晒死,仍旧缤纷恣意地绽放着。矮牵牛格外的大,简直像是树。这儿没有草坪,而是一片当地树种的灌木丛——仿似大片血红色花朵的凤凰木,长着奶油色、无径花朵的素馨花,紫色的九重葛,绯红色的芙蓉,粉红色的蔷薇,胆汁绿的巴豆,还有罗望子那羽毛般的叶子。鲜明的色调在强光下甚是扎眼。一名近乎赤身裸体的园丁,正手持水罐行走于花丛中间,样子活像某种吮吸甘露的大鸟。
俱乐部的台阶上站着一个黄棕色头发的英国人,双手插在短裤的裤兜里,他长着硬硬的胡子、浅灰色的眼睛,且两眼相隔甚远,而小腿瘦得出奇。此人便是地区警长韦斯特菲尔德先生。他百无聊赖地踮起脚跟前后摇晃着,同时使劲地撅着上嘴唇,好让胡子刺挠到自己的鼻子。他向一旁稍微歪了歪头,算是打了招呼,而其讲话方式也非常的简略,军人气十足,只要是能省略的词他都给省掉了。他几乎每说一句话都暗含一个玩笑,可是讲话的口吻却沉重而阴郁。
“嗨,弗洛里老弟。上午这天儿真他妈糟啊!”
“恐怕每年的这个时候都这样。”弗洛里答道。他稍微侧了下身,好让自己带胎记的脸背向韦斯特菲尔德。
“是啊,真他妈的。都这么好几个月了。去年直到六月份才有那么点零星小雨。瞧这该死的天,连片云彩都没有,就跟他妈的一张又大又蓝的搪瓷煎锅似的。上帝!现在要是在皮卡迪利大街该有多好啊,是吧?”
“英国报纸来了吗?”
“来了。《笨拙画报》、《品昆》、《浪漫的巴黎人》。读来叫人想家,对吧?趁着冰块还没化,我们进去喝两杯吧。老莱克斯蒂恩正在里面冒热汗呢。已经快长痱子了。”
他们进去后,韦斯特菲尔德用忧郁的口吻评论道,“带路吧,麦克德夫。”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七场,剧中原文为“Layon,Macduff”,但之后人们经常作“Leadon,Macduff”。——译者注往里看,俱乐部是个柚木墙的地方,闻起来有股沥青味儿,总共只有四个房间,其中一间里面有个可怜的“阅览室”,有五百来本发了霉的小说,另外一间里面有张破旧不堪的台球桌——可这张球桌也很少用它,因为一年中的大多数时间,成群结队的飞虫都会围着灯嗡嗡作响,要么就是爬满了桌布。还有一间桥牌室和一间“休息室”,休息室隔着宽宽的阳台直望河流,不过到了这个时间,所有的阳台都要用绿色的竹帘遮住。休息室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地板上铺着椰叶做的席子,还有几张柳条桌椅,上面胡乱扔着些锃亮的带插图的报纸。至于装饰,则是许多幅“波让”绘画,另有些布满灰尘的黑鹿颅骨。吊扇懒懒地转动着,把尘土抖到了温热的空气中。
屋里有三个人。吊扇下面是个四十岁上下的人,面色红润、长相不错,略微有些发福,他正四肢摊开地仰躺在桌子上,双手捂着脸,痛苦地呻吟。此人是莱克斯蒂恩先生,一家木材公司的当地经理。他昨儿晚上喝得烂醉,现在正遭罪呢。埃利斯是另一家公司的当地经理,他正站在布告牌前,神情集中地研究某个告示。这是个身材短小、头发硬直的人,脸色苍白但棱角分明,总是坐不住。麦克斯韦,代理的地区森林管理官,则躺在一张长椅上读《野外报》,你只能看见他那两条骨骼很大的腿和长满绒毛的前臂。
“瞧瞧这个没样子的老家伙,”韦斯特菲尔德一边说着,一边甚是亲切地揽过莱克斯蒂恩先生的肩膀,晃了晃他。“就这么给年轻人做榜样,嗯?唉,看在上帝的份上。该让你清楚四十岁的时候该是什么样子啦。”
莱克斯蒂恩先生咕哝了一声,听来隐约像是“白兰地”。
“可怜的老伙计,”韦斯特菲尔德说,“又受酒的折磨了,嗯?瞧呐,他毛孔里都往外渗酒精。让我想起了那位老上校,以前不挂蚊帐就睡觉。有人问起他的仆人怎么回事,仆人说:‘夜里,老爷醉得察觉不到蚊子;早晨,蚊子醉得察觉不到老爷。’你瞧他——昨晚上醉成那样,然后还要酒。有个小侄女要来陪他啦。今天夜里到,对吗,莱克斯蒂恩?”
“嘿,别管那个老酒鬼了,”埃利斯头也不转地说道。他讲话总是带有恶狠狠的伦敦东区口音。莱克斯蒂恩先生又呻吟开了,“——侄女!给我拿点白兰地,看在上帝份上。”
“对侄女可真是不错的教育,是吧?看着自己的叔叔一周七天趴在桌子底下。——嘿,管家!给莱克斯蒂恩老爷上白兰地!”
管家是个又黑又壮的德拉威人德拉威人,印度南部的前印欧人成员。——译者注,黄虹色的双眼非常明亮,像是狗的眼睛,他托着一只铜盘端上些白兰地。弗洛里和韦斯特菲尔德则要了杜松子酒。莱克斯蒂恩先生灌了几口白兰地,又坐回椅子上,嘴里顺从地咕哝着。他的脸长得结实而淳朴,小胡子活像一把牙刷。此人确实头脑简单,除了他所谓的“好日子”,就不再有什么追求了。他太太对他的管束只有一招儿,那就是从来不准他离开自己的视线超过个把钟头。只有那么一回,就是两人结婚后一年,她要离开他两个礼拜,没料想提前一天赶回家的时候,发现莱克斯蒂恩先生喝得酩酊大醉,两边各有一个赤条条的缅甸女孩儿搀着,另外还有个女孩儿拿着瓶威士忌,往他嘴里灌了个底儿朝天。自此以后,她就对他严加看管,如同他常常抱怨的那样,“就像一只饿猫盯着他妈的老鼠洞。”可是,他还是设法享受了不少“好日子”,尽管都是急匆匆的。
“我的上帝,今天早晨我的头可真疼死了,”他说。“韦斯特菲尔德,再把管家叫过来。我得趁我家老婆来之前再来一杯白兰地。她说等我们侄女来了以后,要把我的酒减到一天四杯。去她们的吧!”他沮丧地说。
“你们这些人都别犯傻了,听听这个吧,”埃利斯恶狠狠地说道。他说话的方式很怪、很伤人,还没怎么开口就把人给冒犯了。他故意夸大自己的伦敦东区口音,因为这能让他的话带有讽刺口气。“你们都看到老麦克格雷格的这则告示了吧?大家都给我注意。麦克斯韦,起来听着!”
麦克斯韦放下手中的《野外报》。他是个容光焕发、金发碧眼的年轻人,还不到二十五六岁——相对于他的职位而言可真够年轻的。此人四肢粗壮,睫毛又厚又白,让人想起拉货车的小马。埃利斯把告示从布告栏上扯了下来,动作十分轻巧,又充满了愤恨。告示是麦克格雷格先生贴上去的,他既是副专员,又兼任俱乐部的干事。
“你们听听,‘根据建议,由于本俱乐部内尚未有东方人会员,而允许公职官员获得大多数欧洲人俱乐部的会员资格,如今已成为惯常之事,无论其为土著抑或是欧洲人,因此我们应考虑在凯奥克他达地区遵循此惯例。此事将于下次大会上进行公开讨论。一方面,可能会有人指出——’哦,行了,根本没必要全念完。他要是笔杆子不抽风就连个告示也写不出来。反正重点就是,他要求我们违反规则,吸纳一个亲爱的小黑鬼进这家俱乐部。比方说,亲爱的维拉斯瓦米医生。我都叫他‘伪劣死萎靡先生’。可真有意思,不是吗?肚皮大、个头小的黑鬼隔着桥牌桌直往你脸上呼大蒜的臭气。老天爷,想想吧!我们可得站到一块儿,坚决反对这个主意啊。你们说呢,韦斯特菲尔德?弗洛里?”
韦斯特菲尔德泰然自若地耸了耸瘦瘦的双肩。他已经坐在桌边,点了一根黑色、刺鼻的缅甸雪茄。
“没办法,只能忍着,”他说。“现如今这些狗娘养的土著都进了各个俱乐部了。我听说连佩谷俱乐部都是。你知道,这个国家就是这样儿。我们可能是全缅甸最后一个抵制他们的俱乐部了。”
“的确如此,而且我们可一定要坚持啊。我宁肯死在水沟里也不要看见这儿有一个黑鬼。”埃利斯掏出一截铅笔。就像有些人在细枝末节中就能表现出来一样,他一脸怨恨的神情,把告示重新按到布告栏上,在麦克格雷格先生的签名处写了一个“大傻瓜”,字迹很小但十分清晰——“好了,这就是我对他的主意的看法。就是他本人来了,我也会这么对他说的。你怎么看呢,弗洛里?”
弗洛里一直未讲话。尽管生性并非寡言之人,可他在平时的俱乐部交谈里不大有话说。他正坐在桌旁读《伦敦新闻》上G.K.切斯特顿的文章,同时左手抚摸着弗劳的头。然而埃利斯属于那种不停地缠着别人、非要对方发表意见的人。他又重复了一遍问题,弗洛里抬起头来,两人四目相对。埃利斯鼻子周围的皮肤突然发白,几乎成了灰色。对于他而言,这可是生气的意思了。他会在没有任何前奏的情况下突然冒出一连串的脏话,让人大吃一惊,假如对方尚未习惯每早都听上这么一通的话。
“我的上帝,我早该料到在这种事情上,也就是不让那些又黑又臭的猪猡进入咱们唯一可以行乐的地方,你会顾及体面支持我的。哪怕那个大肚皮、油乎乎的小个子黑鬼医生是你最好的伙计。我可不在乎你跟那些集市上的人渣交朋友。如果你高兴去维拉斯瓦米家,跟他那些黑鬼朋友喝威士忌,那是你自己的事。在俱乐部外头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可是老天爷,要是你说把黑鬼招进来,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我猜,你很想让小维拉斯瓦米进俱乐部吧?咱们讲话他插话,用他的汗手碰我们,冲着咱们的脸直呼大蒜的臭气。老天爷,要是叫我在俱乐部里看到他那张猪嘴,我就一脚把他踹出去。油乎乎、大肚皮的小——!”
这通言论持续了足足好几分钟,而且给人印象出奇的深,因为都是些真心实意的话。埃利斯的确痛恨东方人——简直可说是厌恶至极,好像他们是什么邪恶或不洁之物似的。身为一家木材公司的助理,他在生活和工作中不断跟缅甸人接触,可怎么也看不惯黑人的脸。谁要是对东方人表现出一点儿友善,他都感觉是可怕的变态。此人非常聪明,在公司里亦是一把能手,然而,常常有那么些英国人,决不该让他们踏上东方的土地,不幸的是,他就是其中一员。
弗洛里坐在那儿抚摸趴在自己腿上的弗劳的头,没有同埃利斯对视。即使在情况最好的时候,脸上的胎记也令他不愿直视别人的脸。而当他准备讲话的时候,能够感觉出自己的声音在颤——因为在本该语气坚定的时候,他的声音反倒有些发颤,他的脸有时候也控制不住地抽搐。
“沉住气,”他终于开口了,情绪不高,而且有气无力。“沉住气,没必要这么激动。我可从来没有提议过接纳什么土著成员。”
“哦,是吗?可我们都他妈知道你很想这样啊。那你为什么每天上午都去那个油乎乎的印度人家里?跟他坐在一张桌子上,好像他是个白人似的,而且还用他那恶心的黑嘴唇舔过的杯子喝酒——想到这儿我都想吐。”
“坐下,老伙计,坐下,”韦斯特菲尔德说,“别提这个了。喝一杯吧。天儿这么热,不值当吵架。”
“我的上帝,”埃利斯说道,语气稍有些平静,他左右踱了几步,“我的上帝,我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伙计,的的确确搞不懂。本来就有个老麦克格雷格,莫名其妙地非要嚷嚷着给俱乐部接纳一个黑鬼,而你们又都逆来顺受地不吱声。我的老天,我们来这个国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假如咱们在这儿不统治,那还不如干脆滚蛋呢!我们跑到这儿是来统治这帮该死的黑猪的,他们历来就是奴隶,可我们并没有用他们能够理解的唯一方式统治他们,反倒是平等相待起来,而你们这些愚蠢的混蛋却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再就是那个弗洛里,跟那个黑人称兄道弟的,那个家伙仅仅因为在印度一家所谓的大学呆过两年就自称医生。还有你,韦斯特菲尔德,号称专整那些八字脚板、只知索贿的懦夫警察。还有麦克斯韦,把时间全都花在追欧亚混血妓女上。对,就是你,麦克斯韦,我已经听说你在曼德勒跟那个叫莫莉•佩雷拉的小臭婊子的事儿了。我猜想,要不是他们把你给调到这儿,弄不好你都要娶她了。你们好像都蛮喜欢那些肮脏的黑畜牲的。老天爷,我真搞不懂咱们这些人都是怎么了。确实搞不懂。”
“来,咱们接着喝,”韦斯特菲尔德说。“喂,管家!趁着冰没化再上点啤酒,嗯?啤酒,管家!”
管家拿来几瓶慕尼黑啤酒。埃利斯马上和其他人一起坐到桌边,两只小手抚摸着一瓶凉啤酒。他的脑门儿在出汗,一幅闷闷不乐的样子,不过已经不再上火了。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愤恨不已、顽固任性,可怒火消得也快,也没人为此道什么歉。吵架可说是俱乐部生活中的家常便饭。莱克斯蒂恩先生感觉好些了,此刻正在端详《浪漫的巴黎人》上的插图。现在已经过九点了,屋里十分闷热,满是韦斯特菲尔德的雪茄所发出的刺鼻烟味儿。上午出的一身大汗,让所有人的衬衣都紧贴后背。负责拽吊扇绳儿的男童躲在门外,在强烈的日光下打起了瞌睡。
“管家!”埃利斯喊道,当管家出现时,他嚷着说,“去把那个该死的孩子叫起来!”
“是,主人。”
“还有,管家!”
“什么事,主人?”
“咱们还剩下多少冰块?”
“大约二十磅吧,主人。我觉得只能够今天的。我发现如今保持冰块低温可真够困难的。”
“你他妈的少这么讲话——还什么‘我发现可真够困难的!’难道你刚吞了一本字典不成?‘对不起,主人,冰块冷不了’——这才是你该说的话。哪个家伙英语开始讲得太好了,我们就得让他走人。我可受不了会讲英语的佣人。你听见没有,管家?”
“是,主人,”管家说道,随即退出。
“老天!一直到礼拜一才会有冰块,”韦斯特菲尔德说,“弗洛里,你要回丛林里吗?”
“是的,我现在就该到那儿了。我进来只是看看有没有英国来的信。”
“我就想自己出去趟,还能捞一点儿出差津贴。我没法儿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呆在这混蛋办公室里。坐在该死的吊扇下面,一张张地签账单。抽着纸烟卷,上帝,我可真希望仗再打起来。”
“后天我要出门,”埃利斯说,“那个该死的牧师不是要在礼拜天搞仪式吗?无论如何,我也得当心别碰上。这该死的练跪。”
“下个礼拜天,”韦斯特菲尔德说,“我答应要亲自参加的,麦克格雷格也是。可真够让那个可怜的牧师难堪的。六个礼拜才来这儿一次。等他真来了,不妨组织次圣会。”
“唉,该死!那我就哭着唱圣歌,就算是帮牧师了,但是我可受不了那些他妈的土著基督徒挤进咱们的教堂。一帮马德拉斯马德拉斯,印度东南部港市。——译者注佣人和克伦人克伦人,居住在缅甸南部及东部的泰族居民。——译者注教师,还有那两个黄肚皮,弗朗西斯和塞缪尔——他们也自称是基督徒。牧师上一回来咱们这儿的时候,他们俩居然胆敢跑到前排跟白人坐在一起。应该有人出来跟牧师说说才对。我们对那些在缅甸的传教士听之任之,真他妈傻到家了!居然去教那些集市上扫大街的,说他们跟咱们没什么分别。‘抱歉,先生,我是跟主人一样的基督徒啊。’真他妈厚颜无耻。”
“这两条腿怎么样?”莱克斯蒂恩先生说着,递过来一本《浪漫的巴黎人》。“弗洛里,你懂法语,这里面隐含的是什么意思?老天,它让我想起了我在巴黎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休假,当时我还没结婚呢。老天,要是能再去一次就好了!”
“你们听说过‘有一个沃金女郎’的故事了吗?”麦克斯韦说。他是个话不多的年轻人,然而跟其他小伙子一样,他特别喜好黄段子。他讲了一个沃金女郎的故事,众人哈哈大笑。韦斯特菲尔德又讲了一个情感奇特的伊令女郎的故事,而弗洛里则讲了一个处处小心的霍舍姆牧师的故事,引来更多的笑声。就连埃利斯也心情大好,编了好几个段子;埃利斯的笑话总是非常的诙谐风趣,但也污秽得要命。大家都精神一振,尽管天儿很热,气氛却十分友好。他们喝完了啤酒,刚要打算再要些喝的,这时外面传来鞋子踏台阶的声响。一个人正在开玩笑,厚实的声音搞得地板都当当作响:
“是的,的确非常的幽默。我把它写进我发表在《布莱克伍德》杂志上的一篇小文章里了。我还记得,当年我驻扎在卑谬缅甸西南部城市。——译者注的时候,另有一件相对——哦——有趣的事情就是——”
很显然,麦克格雷格先生已经到俱乐部了。莱克斯蒂恩先生惊呼:“该死!我老婆来了!”说完把空酒杯推得远远的。麦克格雷格先生和莱克斯蒂恩太太一同走进休息室。
麦克格雷格先生是个体格很大的人,快奔五十岁去了,鼻子扁平、面相和善,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由于他肩膀宽大,而且总有往前伸头的怪癖,让人奇怪地联想到一种海龟——事实上,缅甸人也确实在私底下管他叫“海龟”。他身穿一件干净的丝绸衬衣,不过腋窝处已被汗水浸湿。他幽默地佯装敬礼,算是跟诸位打了个招呼,然后在布告栏前站下,面带微笑,样子好似一个校长在摆弄着背后的教鞭。他的温厚面容倒也颇为真诚,可他身上那种刻意的亲切、努力表现出来的没有官架子,让人们在他面前并不怎么自在。他讲起话来明显是模仿他早年认识的某位牧师或校长的口气。但凡大词长句、引经据典、谚语格言,在他眼中都算是笑料,在前面缀上些装模作样的“嗯”、“啊”的,表明随后就要有玩笑了。莱克斯蒂恩太太三十五岁上下,暂且不论身材,将之拉长了看的话倒也还算标致,像个穿着时尚之人。她讲话的口吻总是唉声叹气、牢骚满腹的。她一进来,其他人都站起身来,而莱克斯蒂恩太太则精疲力尽地一屁股坐在吊扇下面最好的位子上,用她那瘦长的、活像蝾螈的手扇个不停。
“哦,天哪,这么热,这么热!麦克格雷格先生用他的车来接的我。他人可真好。汤姆,那个下贱车夫又在装病了。说真的,我觉得你应该用鞭子好好抽他一顿,让他脑子清醒清醒。在这种大热天儿顶着个太阳到处走,简直太可怕了。”
由于嫌从自家到俱乐部的四百米路太累,莱克斯蒂恩太太从仰光买来一辆黄包车。除了几辆牛车和麦克格雷格先生的那辆汽车,这可就是凯奥克他达唯一的带轮子的交通工具了,这是因为整个地区总共也没有十里公路。莱克斯蒂恩太太宁可呆在丛林,也不愿放任丈夫不管,因此饱受湿透的帐篷、蚊虫的叮咬和罐装食品之苦;而她的补偿方式就是一回总部就对一些鸡毛蒜皮之事抱怨不止。
“真的,我觉得这些佣人都懒得让人吃惊,”她叹气道。“您同意吗,麦克格雷格先生?整天价都是些可怕的改革,还有他们从报纸上学来的蛮横无礼,我们如今好像都管不了这些个土著了。在某些方面,他们简直都变得跟国内的下层阶级一样可恶了。”
“哦,我相信还不至于吧。不过,恐怕民主精神确实正在悄然蔓延,甚至包括这儿。”
“不多久之前,甚至就是在大战前,他们还老实巴交、毕恭毕敬呢!那时候在路上看到我们经过,他们那额手行礼的样子,多讨人喜欢啊。我还记得我们一个月只付给我们的管家十二卢比,他就像条狗一样热爱我们,真的。再看看现在,他们非得要四五十卢比才行,我发现要想留住一个佣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拖欠他几个月的工资。”
“老式的那些佣人都要绝迹了,”麦克格雷格先生表示同意。“在我年轻的时候,谁的管家要是无礼,你只需写张条子‘请抽此人十五鞭子’,把他送到牢房里就行。唉,岁月如流水!恐怕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啊,你可说对了,”韦斯特菲尔德忧伤地说。“这个国家永远也不再适合居住了。要我说的话,大不列颠对印度的统治已经完蛋了,成了失去的自治领。是我们滚蛋的时候了。”
屋子里的众人随即发出一片附和声,甚至包括他眼里公认的左翼分子弗洛里,还包括来缅甸尚不足三年的年轻的麦克斯韦。没有哪个驻印英国人会否认,印度正在走向毁灭,或者说从来就没否认过——因为印度就像《笨拙画报》一样,早已不比从前了。
与此同时,埃利斯已从麦克格雷格先生身后扯下那张惹人厌的告示,现在正把它伸到对方眼前,用其恶狠狠的语气说道:
“喂,麦克格雷格,我们已经看到告示了,大家都觉得推选一名土著进俱乐部,这想法纯粹是——”埃利斯本打算说“纯粹是扯淡”,可想起莱克斯蒂恩太太还在场,于是连忙改口说“纯粹是没有道理。不管怎么说,这个俱乐部是咱们来找乐子的地方,我可不愿意见到土著人在这儿晃来晃去的。我们很希望尚且有这么个地方,可以让我们躲开他们。大家也都完全赞成我的看法。”
他环顾众人。“说得对,说得对!”莱克斯蒂恩先生粗声喝道。他清楚他太太猜得出他一直在喝酒,而他认为这么做做样子能给自己找个借口。
麦克格雷格先生对那张告示置之一笑。他看到自己名字上用铅笔写的“大傻瓜”了,而且私下里也觉得埃利斯的做法很失礼,但他还是用了一个玩笑将之大事化小。他极力要做俱乐部里的老好人,如同他在工作时间要极力维持自己的尊严一样。他说道:“看来我们的朋友埃利斯不太欢迎他的——嗯——雅利安兄弟加入喽?”
“是的,很不欢迎,”埃利斯的回答很尖刻。“也不欢迎我的蒙古兄弟。总而言之一句话,我不喜欢黑鬼。”
听到“黑鬼”一词,麦克格雷格先生拉长了脸,因为在印度,这个词儿是犯忌的。他本人对东方人不存在任何偏见,实际上,他蛮喜欢他们的。倘若不给他们自由的话,他简直觉得他们是世上最讨人喜欢的人了。所以每当看到他们被任意辱骂,他总是深感痛心。
于是他板着脸回答道:“他们明显不是什么黑鬼,而你却用这个令他们很不快的名字称呼人家,是不是不太合适?缅甸人属于蒙古人种,而印度人则属于雅利安或者德拉威人种,他们全都不同于——”
“啊,扯淡!”埃利斯说道,他根本不把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职位当回事儿。“管他们是黑鬼还是雅利安人,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反正我的意思就是,我们不想看见这家俱乐部里有任何的黑皮。如果你采取投票表决方式的话,就会发现我们所有人一致反对——除非弗洛里想要他那个亲爱的伙伴维拉斯瓦米来,”他补充道。
“说得对,说得对!”莱克斯蒂恩先生再次喊道。“你们瞧我的,我坚决投反对票。”
麦克格雷格先生噘着嘴唇,样子很是古怪。他如今的处境非常尴尬,因为推选土著会员并非他本人的主意,而是专员传达的命令。然而他也不是喜欢推诿之人,因此他用一幅调解的口气说道:
“咱们将此事推迟到下次大会上讨论好吗?在此期间,我们可以做出更为成熟的考虑。现在,”他凑近桌子补充道,“谁跟我一起来点——嗯——酒精饮品?”
管家被叫了上来,他们点了一些“酒精饮品”。天儿从未这么热过,人人都渴得要命。莱克斯蒂恩先生刚要准备点酒,看见太太眼神不对,只好耸了耸肩,闷闷不乐地说“我不要了”。他坐在那儿,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幅可怜兮兮的表情,看着莱克斯蒂恩太太喝下一杯加了杜松子的柠檬水。而麦克格雷格先生虽然签单子要的酒,可喝的还是普通的柠檬水。在凯奥克他达的所有欧洲人当中,他是唯一的一位恪守在黄昏前绝不喝酒的人。
“行啊”埃利斯嘟囔着说,脑门儿贴在桌子上,手里烦躁地把弄着杯子。同麦克格雷格的争执又让他坐不住了。“行啊,但我坚持刚才说的话。这个俱乐部不要土著!就是因为在这种小事上一再地让步,我们已经毁了大英帝国。这个国家暴乱横行就是由于我们对他们太手软了。唯一有效的政策,是把他们当成臭泥。这可是个关键时刻,能得到的威望,我们一点也不要放过。大家必须合起伙来,一起说:‘我们是主人,你们是要饭的——’”埃利斯用他那小小的拇指向下按着,仿佛是在碾一只蛆——“你们这些要饭的要安分守己!”
“这不可能,老伙计,”韦斯特菲尔德说。“根本不可能。有红头文件绑着你,你能怎么办?这些土著叫花子可比我们懂法律。当面冒犯你,等你一要揍他,他扭头就跑。除非你下定决心要收拾他,否则无能为力。可如果他们没胆子跟你打的话,你又怎么去收拾他?”
“我们在曼德勒的长官总是说,”莱克斯蒂恩太太插言道,“最后我们还是要离开印度的。年轻人是不会再跑到这儿来的,干上一辈子换来的只是粗鲁无礼和忘恩负义。我们走就是了。到时候那些土著会求着咱们留下来的,咱们就说,‘不行,给过你们机会了,是你们自己不把握的。现在好了,我们走,你们自己治理自己吧。’这样的话,得给他们多大的教训!”
“都是那些法律法规的把咱们给毁了,”韦斯特菲尔德郁闷地说。正是因为过于守法才导致印度帝国的覆亡,这是韦斯特菲尔德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题。照他看来,能够拯救帝国免于毁灭的,唯有来上一次大规模的叛乱,随后施行军事管制。“净是些公报文件的,如今政府里的印度人才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咱们的气数已尽了,能做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掉商店,让他们自作自受。”
“我可不同意,绝对不同意,”埃利斯说。“只要我们想的话,完全可以在一个月内扭转局面,仅仅需要一点点胆量而已。就说阿姆利则阿姆利则,印度西北部城市,英军曾于1919年在此大肆屠杀印度民族主义分子。——译者注吧,瞧他们后来服服帖帖那样儿。戴尔雷吉纳德•戴尔,率领英军在阿姆利则屠杀印度人的将领,被人称为”阿姆利则的屠户“。——译者注明白该怎么对付他们。可怜的老戴尔!他干的可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英国国内的那些胆小鬼应该对此负责的。”
其他人一片叹息,跟罗马天主教集会上一提到玛丽一世的时候所发出的叹息一模一样。即使是对屠杀和戒严十分憎恶的麦克格雷格先生,听到戴尔也直摇头。
“唉,可怜人啊!纯属佩吉特议员们的牺牲品,或许他们会发现自己的错误,但为时已晚了。”
“我的老长官曾经讲过这么个故事,”韦斯特菲尔德说,“印度团里有个上了年纪的陆军士官长——有人问他假如英国人离开印度会怎么样。那个老伙计说——”
弗洛里把椅子推到后面,起身站了起来,这种言辞绝对不能——对,也决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他必须趁自己一时性起开始砸家具或者往画上扔瓶子之前,马上离开这个房间。这些枯燥无味、嗜酒如命、不明事理的肥猪!他们是不是想要模仿《布莱克伍德》杂志上的那些劣等故事,一周又一周、一年又一年,一字不差地重复同一套恶毒的胡话?难道他们里面就没人想点新的东西可说?唉,这是什么地方、什么人哪!我们的文明——这种建筑在威士忌、《布莱克伍德》杂志、“波让”绘画上的邪恶文明,是多么糟糕啊!上帝可怜可怜我们吧,毕竟我们都属于这种文明啊。
弗洛里可没这么说出来,而是极力地避免形之于色。他站在椅子旁边,略微向众人倾了倾身子,脸上说笑不笑的,一幅拿不准别人喜不喜欢自己的样子。
“恐怕我得走了,”他说,“很不凑巧,我在早饭前还有事情要料理。”
“留下再喝点儿吧,老兄,”韦斯特菲尔德说道,“上午的时间还早呢。来杯杜松子酒,给你开开胃。”
“不了,谢谢,我真得走了。来吧,弗劳。再见,莱克斯蒂恩太太。再见,各位。”
“布克•华盛顿布克•华盛顿,美国黑人教育领袖。——译者注退场了,这个黑鬼的朋友,”等弗洛里没影儿后,埃利斯说道。不管是谁,埃利斯总是喜欢待别人离开房间后说人家点坏话。“估计又去找维拉斯瓦米了。要不就是为了不交酒钱溜走。”
“哦,这伙计还不赖。”韦斯特菲尔德说,“就是时不时来点儿布尔什维克的言论。不过你可别以为他是当真的。”
“噢,的确是个很好的伙计。”麦克格雷格先生说。在印度的每个欧洲人都很注意职务和肤色,也都是好伙计,除非有时候做了非常恼人的事儿。这可算是个荣誉称呼。
“就我看来,他也有点太布尔什维克了。我可受不了谁成天价跟土著混在一起。假如他本人就有黑人血统,我也不会感到惊讶的,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他脸上有块黑斑的原因。花斑一块。而且瞧他那黑色的头发、柠檬色的皮肤,看起来就像个欧亚混血。”
他们断断续续又讲了些弗洛里的谣言,但并不太多,因为麦克格雷格先生很不喜欢谣言。这些欧洲人在俱乐部里继续呆到喝完又一轮酒。麦克格雷格先生讲起他在卑谬的逸闻趣事,这类故事可以换成任何背景。而后,谈话又转回到那个让人永不生厌的老话题上——土著人的傲慢无礼,政府的消极倦怠,还有那个大英统治称得上是大英统治、给那些家伙十五鞭子的美好时代。这个话题从来不会被搁下太久,部分上是因为埃利斯乐此不疲。而且,对于这些欧洲人的很多怨恨,你也会原谅的,跟东方人一起生活和工作,哪怕对圣人的脾气也是一种考验。而他们所有人,尤其是官员,都深知其中的折磨与凌辱。几乎每天,当韦斯特菲尔德,或者麦克格雷格先生,甚至是麦克斯韦上街的时候,那些中学生,长着年轻的黄色脸庞——像金币般光滑的脸庞,满是黄种人脸上常有的那种令人气恼的鄙视——就会冲着走过来的他们冷笑,有时候在他们身后用土狼般的恶笑起哄。驻印英国人的生活也不全是一团糟,在不舒服的营地,在闷热难当的办公室,在充满灰尘和沥青味儿的阴暗平房里,他们或许有权脾气暴躁一点。
到十点钟了,天气热得实在无法忍受。每个人的脸上都堆着又扁又亮的汗珠,男士们的前臂上亦是如此。麦克格雷格先生那间丝绸外衣的后背上,汗迹越来越大。外面那耀眼的强光,不知怎地穿过挂着绿色竹帘的窗户射了进来,照得人眼睛疼痛、头脑昏沉。大家想到自己那难以下咽的早饭,还有后面那漫长而枯燥的时间,都觉得心烦意乱。麦克格雷格先生叹着气起身,扶了扶从出汗的鼻子上滑下来的眼镜。
“唉,如此欢乐的相聚居然要结束了,”他说道,“我得回家吃早饭了。帝国的忧虑。你们谁跟我同路?我的司机在车那儿等着呢。”
“噢,谢谢您,”莱克斯蒂恩太太说,“请带上我跟汤姆吧。这种热天儿不用走路可真让人松一口气。”
其他人也都站起身来。韦斯特菲尔德伸着懒腰,从鼻子里打着呵欠。“我觉得最好马上就动起来。假如在这儿多坐一会儿,我就会睡着的。想想一整天都要憋在那间办公室里!成筐的文件。上帝呀。”
“大家别忘了今晚上的网球啊,”埃利斯说,“麦克斯韦,你这个懒鬼,你可别再躲起来了。四点三十整,你给我拿着拍子过来。”
“您先走,女士,”麦克格雷格先生在门口殷勤地说。
“快带路吧,麦克德夫,”韦斯特菲尔德说道。
他们出门来到耀眼而炽热的日光下,地表散出的热量就好像火炉的气息一样。绚烂夺目的花儿在骄阳的炙烤下,没有一片花瓣在动。刺眼的日光将疲倦渗入你的骨髓。这实在有些可怕——在缅甸和印度,一直到暹罗、柬埔寨、中国,炫目而湛蓝的天空上全都万里无云,想到这儿实在让人害怕。等待麦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车,金属板烫得不能触摸。一天当中的可怕时段开始了,也就是缅甸人所说的“脚步无声”的时段。几乎没有什么活物在动,只有人除外,还有一队队受到高温刺激的黑蚂蚁,呈带状穿过小径,再就是顺着气流展翅翱翔的无尾秃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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