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这是《菜根谭》作者洪应明的对联,意为做人要视宠辱如花开花落般平常,才能不惊;视职位去留如云卷云舒般变幻,才能无意。简而言之即为莫太执着。其实,要懂得这个道理并不难,但做到却极不容易。人生在世,“执着”是进步的动力,但也是罪恶的根源。多少名家伟人因为执着而成就丰功伟绩,但因执着而不得善终,甚至遗臭万年的亦大有人在。
鄙人慕申羽,任职于公安厅直属小组“诡案组”,凡交由本组处理的案件,除非早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否则调查、审讯,甚至判刑等一切程序均无须公之于众。原因是本组所处理的皆为骇人听闻的超自然事件,而现在我准备说的是一个关于执着的故事。
“你这小子还在睡觉,理工大学出了大乱子,有三名学生疯了,半夜在校园里乱叫乱跑。门卫发现他们时,他们不住地说地下室里有骷髅怪……”老大一大早就来电话,把我从美梦中揪出来。当刑警就是这么命苦,不管是什么时候,那怕是休息时间,甚至正在做*爱做的事,一旦出了状况,就必须立刻赶赴现场。我昨晚可是凌晨三点才合眼啊,摸一下鱼也不行吗?
来到理工大学时,发现蓁蓁已经先我一步抵达,而且衣服头发都很整齐,不像我那样衣衫不整,头发全“飞”了起来,嘴巴里还有股异味。问她怎么会有时间梳洗,她答曰:“我才不像你这大懒虫,我不管多晚睡,都是天一亮就起床做运动。”怪不得这疯丫头平时踹我那么疼,原来她像个老婆婆似的每天一大早就起床去晨练。
我嚼着口香糖稍微整理一下仪容,便跟她一起向刑侦局的伙计了解情况。正在处理现场的带兵头是我的老朋友杨帆,他在刑侦局待了近十年,办过不少大案,但此刻他的脸色却不太好,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嗨,阿杨,昨晚打通宵麻将了?脸色不太好哦!”我走到他身前跟他打招呼。
“麻将可没打,但刚刚看了回恐怖片。”他苦笑一下补充道:“美式的。”
“什么片子能把你弄得这么失魂落魄呢,我也想看看。”我打趣地说,但心里明白能把他这老江湖吓倒的,绝对不是三流烂片。
“跟我来吧,保证你们满意。”他说罢便示意我们跟他走。
他带我们走进一栋陈旧的科学馆,楼梯口旁有一道虚掩的铁门,门身锈迹斑斑,但门锁却是新的,不过有明显的损坏痕迹。跟守候在门旁的两名伙计打过招呼后,他便在铁门前跟我们说:“这部片子我可不想再看一遍,你们自便吧!”说着递给我一支手电筒。
门后到底是怎样的景象,竟然能把阿杨也吓倒?老实说,我有点畏惧,但也很好奇。打开虚掩的铁门,我看见的是一条往下延伸的狭窄梯道,宽度不知道有没有六十厘米,胖一点的人恐怕也进不去。因为阳光没能直接照进梯道,所以我只看见前面的一小段,后面的全被黑暗所吞噬。然而,在光影交接的地方,能看见三根沾有血迹的手指指尖,指甲上涂有粉红色的指甲油,我想应该是一名女性死者趴在梯道里。
打开手电筒,强光验证了我的想法,涂了指甲油的指甲的确长在一条白皙而纤幼的手臂上。倘若不是手臂上的斑驳的血迹,也许会是一部色*情片。曾经有人说“见到了手臂就想到胸脯,想到胸脯就想到裸体……”,或许有人会觉得说这话的人一定是个猥琐男,但倘若我说这番话是鲁迅说的,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相信。
猥琐的杂念一闪而过,我挪动手电筒使光线徐徐往下移动,蓁蓁好奇地从我身后探出脑袋。当光线移动到手臂的末端,她尖锐的惊叫便从我耳边爆开,差点没把我轰得晕倒。手臂的末端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什么也没有,因为这是一条断臂。躺在梯道里的不是一具女性尸体,而是一条沾满血迹的白皙手臂。红白斑驳的手臂与漆黑的梯道构成一副诡异的图画。我想我明白阿杨为何说这是部恐怖片。
蓁蓁少有地没有打头阵,对付活人她能用拳头,但对付支离破碎的尸体,只能依靠胆量。我紧握住手电筒,小心地跨越失去了主人的手臂,走进了漆黑而狭小的地下室。
地下室的电灯坏了,只能以手电筒照明。然而光线所落之处均为触目惊心的画面,狭小的空间里遍地皆是人体残肢,四具缺胳膊少腿的尸体及一具完整的尸体安静地躺在地上。斑驳的血迹于墙壁上勾画出令人心悸的抽象画,已凝固的血液更在地板上铺上一张张形状各异的恐怖地毯。
怪不得阿杨强调这部恐怖片是美式的,这场面实在太血腥了。蓁蓁看了没一会儿就想吐了,我让她到外面等我,反正这里虽然很恐怖,但不见得会有危险,她待在这儿也帮不上忙。她还挺没义气的,见鬼似的往外面跑,留下我一个人继续调查这个诡秘的地下室。
地下室里有两男三女共五具尸体,除一具高瘦男生的尸体较为完整外,其余四具尸体均惨不忍睹。其中最为恐怖的是另一位男生的尸体,四肢及头部均与躯体分家,就连肚子也给扒开了,简直能以碎尸来形容。三具女生的尸体稍微好一点,但也至少有一肢被卸下。高瘦男生的尸体虽然完整,但有五道从左肩延伸至右腹的爪痕,深可见骨。而且很奇怪,其他四名死者的衣服虽然支离破碎,但毕竟还是挂在身上,惟独他是裸露上身的,他的上衣被撕破掉在一旁。
除了尸体外,我还发现地下室中央的地面上刻有一个八卦图案,有一张纸放在图案中间。虽然这张纸已被血液染红,但还勉强能看见上面的字迹,加上在旁边找到一只破碎的碟子,我想这他们昨晚应该玩过碟仙。墙边有一堆灰烬,中当有一卷烧溶了的胶带,能闻到残留的二恶英气味,除了胶带外应该还有其它塑料制品一起燃烧而成。另外,我还找到一个背囊,里面有蜡烛火柴等杂物。
仔细搜索后,我更发现四个墙角各有一个骷髅头,看样子挺像真正的人类头骨,不过要确定其真伪还得让悦桐化验一下。为免留下指纹,我没有用手触摸,只能凭肉眼观察。用手电筒透眼睛的位置往里面照,发现骷髅头内部都有被烧的迹象,似乎还有些燃烧后的残留物,鼻子也能闻到一点儿酒精的气味,似乎曾经被人当做灯罩使用。骷髅头灯罩,还真是让人想想便毛骨悚然的东西。
除了这些外,我没有其它特别的发现,走到梯道前正准备离开时,发现有人从上面下来。来人的身形不算庞大,但因梯道狭窄,把外面的光线完全挡住了,因此我只看见一张隐没于黑暗中的脸。除此以外,我还闻到一股恶心的尸臭气味。
“你剖完尸就不能用洗米水泡个澡吗?我单凭鼻子就能认出你了。”这股特殊的气味比任何古龙水都更容易识别,除了尸体以外,大概就只有法医叶流年的身体才会长年散发这种恶臭。
“我天天在食堂吃饭,那来洗米水泡澡。”流年走到我身前,扭头嗅嗅自己的身体又说:“而且我不觉得自己有异味啊,是你的狗鼻子有问题吧!”
我没好气地说:“懒婆娘也不觉得自己的裹脚布有异味。”
他没有理会我的讥讽,从我身旁越过,进入地下室用手电筒一照,随即小声惊呼:“还真是美式恐怖大片呢!”
随后悦桐也带领技术队的伙计赶来,她的尖叫比蓁蓁更夸张,还扑到我身上搂住我。她与流年等人取证需时,我没必须待在这个恐怖的鬼地方浪费时间,于是便离开地下室。
走出梯道时,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刚从地狱里逃出来,有种劫后重生的感觉,如果不是工作所需,我还真不想再次到“地狱”闲逛。不过,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希望流年赶快把尸体处理好。
阿杨看见我出来,便苦笑着问我:“这部恐怖片好不好看?”我耸耸答道:“只是刚刚开场而已,后面说不定有更精彩的。好了,尸体看完了,该带我们去看活人吧!”
“也许会让你失望,三名幸存者都在校医室,不过他们都疯了,只会不停大叫有骷髅怪袭击他们。”他说罢便把烟头掉在地上,狠狠地踩熄,然后带我们往校医室走。
还没走进校医室就已经听见歇斯底里般的惊恐叫声,进入后发现里有两男一女不停地惊叫有骷髅怪袭击他们,对于我的提问却毫无反应。为免他们伤害自己,刑侦局的伙计只好把他们按在床上,让校医替他们注射镇静剂。注射镇静剂后,他们便“镇静”下来了,但更不能为我们提供任何线索,因为他们都睡着了。这真是个让人头痛的难题。
八名当事人,五死三疯,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死人不能说话,活人也在沉睡之中,我们只好向他们的老师及同学了解情况。从学校的负责人那儿,我们得知这八人的基本资料,五名死者分别为:大四男生史珉泽、大三女生倪丹丹、孔怡芳、冯宝言以及死状最恐怖的大一男生麦耀祖;三名幸存者为:大四男生雷傲阳、大三女生麦小荞及大一男生洪森。其中麦小荞与麦耀祖为姐弟关系,四名女生为室友。我还从学生口中得知,雷傲阳与麦小荞是情侣,这八人经常一起玩。
据学生说,雷傲阳在学校里是个比较活跃的人,不但相貌俊朗且体格壮健、肌肉发达,篮球技术还很出色,是不少女生的倾慕对象。曾经有女生这样形容他——虎背熊腰麒麟臂,玉树临风胜潘安。
然而,这个在女生心目中几近完美的帅哥,现在却变得疯疯癫癫,刚才为了给注射镇静剂,同僚们可没少费劲。或许他醒过来后会好一点,但在此之前我想我应该多收集一些跟他有关的资料。
我和蓁蓁先到他的寝室,向他的室友,一个叫万锐锋的小个子了解情况。据小万称,傲阳与其中一名死者史珉泽是铁哥儿,两人都对一些神秘诡异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尤其喜欢玩召灵游戏。
至于他与麦小荞的事情,小万说他虽然很受女生欢迎,但小荞也是追求者众多的校花。他为了追求对方可没少费心思,期间珉泽亦经常为他出谋献策,最终才能得到小荞的芳心。不过,他曾私下透露,尚未曾与小荞发展到“那个”地步。
与小万交谈后,我便搜查雷傲阳的床铺,发现了不少灵异类的书籍,当中有一张校报的复印件引起我的注意。这张是本校校报的复印件,刊登日期是十七年前,它之所以会吸引我,是因为版头大字标题地写着“科学馆地下室惨剧——七死五疯!”。
仔细阅读其内容,竟与昨晚发现的案件极为相似。十七年前,有十二名学生在考试之前,溜进地下室召唤碟仙,以求预知试题获得更好的成绩,结果召来骷髅怪。其中七人当场为骷髅怪所杀,死状极为惨烈,另五人因目睹事发经过而神经失常,疯疯癫癫……
既然知道十七年前发过如此恐怖的惨剧,他为何仍会跟众人到地下里溜达。小万跟我说,他是个带头大哥,所以很可能是他带其他七人到地下室里,但至于为何这样做,也许与一个传说有关。
“是什么传说?”我问小万。
“这个传说我也听傲阳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回事,但他似乎很相信。”随后小万便向我讲述这个荒诞不经的传说——
从前,有一对无知的农村夫妇生下一个背上长有骷髅头图案的怪婴,他们以为怪婴是妖怪,就把他丢到河里,想淹死他。然而,怪婴并非妖怪,而是一名转世的小仙,所以他并没有被淹死,反而随着河水飘到下游,被一户无儿无女的人家收养了。
小仙长大后,仍记恨着狠心想把自己淹死的亲生父母,就去把他们的儿女,即他的兄弟姐妹全部杀死,使亲生父母不得善终,但他亦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本来只要再修炼一辈子就能超脱轮回,可是因为犯下杀孽,他之前的修行几乎前功尽废,若再堕轮回,下辈子使与普通人无异,甚至有可能沦为禽畜。
小仙不甘心之前的努力化为乌有,便把心一横沦为妖道,以碟仙的形式继续修行。据说他的法身埋葬在旧科学馆下面,在地下室召唤碟仙就能召唤到他。他不但能像一般的碟仙那样能知过去未来,而且还能为召唤者完成心愿。但前提是召唤者必须为他做一件事,如果做不到,或者对他出言不逊,都可能会惹恼他,招来杀身之祸……
怪了,既然会召来杀身之祸,那雷傲阳为何还会带众人到地下室召唤碟仙?难道他有什么心愿要碟仙替他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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