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在 19 世纪 60 年代主张创办福州船政局的过程中,初步接触到与兴办民用企业有关的问题。同治五年(1866 年)二三月间,他在班师由粤回闽途中,亲眼看到民间“瘠苦特甚”的境况,认为“厚生之道,亟应讲求也”。他着重指出:“漳、泉、兴化,地皆濒海,居民以海为田,除渔船一项外,多置船为经商之计。近自番舶西来,受载多而行驶速,内地船商之利,遂被侵夺无遗。昔之海拗有船数十者,近则只存数号而已。”①因此,他在两个多月后所上《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中主张“以设局急造轮船”的办法扭转滨海商人“阛阓萧条”、“变为窭人”局面,提出“以新造轮船运漕,而以雇沙船之价给之,漕务毕则听受商雇,薄取其值”的建议,并强调“更添机器,触类旁通,凡制造枪炮、炸弹、铸钱、治水,有适民生日用者,均可次第为之”。②接着,他在《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中指出:“轮车机器、造铁机器,皆从造船机器生出,如能造船,则由此推广制作,无所不可。”③
在左宗棠提出上述主张 8 个多月前,李鸿章在《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中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李鸿章说:“机器制造一事,为今日御侮之资,自强之本。……抑臣尤有所陈者,洋机器于耕织、刷印、陶埴诸器皆能制造,有裨民生日用,原不专为军火而设。妙在借水火之力,以省人物之劳费,仍不外乎机括之牵引,轮齿之相推、相压,一动而全体俱动,其形象固显然可见,其理与法亦确然可解。惟其先,华洋隔绝,虽中土机巧之士,莫由凿空而谈。逮其久,风气渐开,凡人心智慧之同,且将自发其覆。臣料数十年后,中国富农大贾必有仿造洋机器制作以求利益者,官法无从为之区处。”④
可见,洋务派在倡导创办军事工业的同时,也注意到“有适民生日用者”或“有稗民生日用”的问题。只是由于他们把军事工业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还来不及兴办民用企业。但以军事工业的创办来带动民用企业的设想毕竟出现了。有论者或以左宗棠曾有反对架电线和筑铁路等言论,论证左宗棠在兴办民用企业过程中的消极作用。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如果把左宗棠的有关言论能与其提出的背景和洋务派的普遍看法联系起来考察,可以发现左宗棠是别有一番用意的,即抵制列强对中国电报业和铁路的染指。
左宗棠在同治五年的《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中谈到了机器制造的长处后,接着说:“其信线一种,则运思巧而不适于用,安置数十里之远,无人常川监护,则机牙易坏,徒增烦扰,非民间所宜,非官所能强。上年臣过福州时,美里登曾申前请,臣以此谢之,给以价值,收其器具,现尚存福州府库也。此外奇巧之器甚多,然皆美观而不适于用,亦玩艺而已。”①
从这段话字面上的意思来看,左宗棠是反对包括电线在内的“奇巧之器”的。然而,左宗棠发此议论是有所指的。其一,福建税务司英人美里登于同治三年“请自福州口南台河边到罗星塔一带架设电线”,遭到清政府拒绝。总理衙门大臣奕等人认为:“倘任其安置飞线,是地隔数千里之遥,一切事件,中国公文尚未递到,彼已先得消息,办事倍形掣肘。且该线偶值损坏,必归咎于官民不为保护,又必丛生枝节。”②左宗棠对美里登申请架设电线予以婉拒,与总理衙门的态度是一致的。其二,左宗棠的《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是针对赫德的《局外旁观论》和威妥玛的《新议略论》而写的。赫德、威妥玛称:“外国所有之方便,民均可学而得,中国原有之好处,可留而遵。外国之方便者不一而足,如水陆舟车、工织器具、寄信电机、银钱式样、军火兵法等,均极精妙,国民两沾其益。”“各省开设铁道、飞线以及五金、煤炭各厂”,“虽谓于外国有益,实于中国更有益”①。清廷将赫德、威妥玛的议论说贴发交沿海、沿江通商口岸地方督抚讨论,并令妥议一折,以“预为筹画”。左宗棠恰是利用这个有利时机提出创办福州船政局的主张,认为“现在借新法自强之论既发之威妥玛、赫德,则我设局开厂,彼虽未与其议,当亦无词阻挠”。②而他对外人觊觎已久的电线等事宜则不主张仿行。江西巡抚刘坤一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指出:“造船、军火、兵法各事,自可斟酌仿行。轮车、电机,益令彼之声息易通,我之隘阻尽失,以中国之贸迁驿传固无倾此,而地势物力均所不能,断不可从其所请。”③
同治六年(1867年),左宗棠致函总理衙门谈及铁路问题。他说:“至铁路原因火轮车而设,外国造铁路,抽火车之税,利归国家,我无火车,顾安用此。应宝时七不可之说,此间未曾见过,如复议及,自可据此驳之,大抵西洋各国争新斗奇,因此为利,我如立意不行,或以民情不便,或以事多窒碍为词,彼亦不能强也。”①
显然,此时左宗棠既不打算自筑铁路,又强烈反对外国在华修建铁路的图谋。还在左宗棠写这份致总理衙门函的四年前,江苏巡抚李鸿章即对英、法、美三国要求筑苏州至上海铁路一事加以抵制。他指出:“三国所凯觎者,在苏州未通商地方,竟以开路为主,其用意似有深浅之殊,其关系亦有轻重之别”,因此,“万难允许”。②同治四年,英国又想修建沪淞铁路,被上海道员应宝时以“七不可”予以回绝。李鸿章也认为:“铁路费烦事巨,变易山川”,“断不能允”。③
可见,在 19 世纪 60 年代洋务派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的议事日程中,虽附带有兴办与国计民生有关的民用企业的意图,但因外国势力易插足于民用企业,特别是列强对电报业和铁路的觊觎,更使洋务派加以担心。在这种情况下,民用企业的进程只能向后推延了。
然而,19世纪70年代以后,洋务派在创办近代军事工业和编练新式海陆军的过程中,遇到了资金拮据、后勤供应不足、燃料短缺以及缺乏或没有运输、电讯等事业相配合的困难,于是他们感到仅仅“求强”是不行的,从而把注意力转向“求富”,便从新式民用企业的创办入手,洋务运动转入“求富”阶段。洋务派的“求强”观和创办军事工业的主张恰促成了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和“求富”观的出现。创办于同治十一年(1872 年)的轮船招商局是中国近代第一家官督商办的近代民用企业。它的创办与清朝统治集团围绕着是否继续制造轮船的争论有着密切的关联。
这场争论是因内阁学士宋晋奏请停办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局的造船工程而引起的。宋晋是顽固派的一个著名代表人物。他在咸丰六年(1856年)任光禄寺卿、署理礼部左侍郎时,曾向清廷建议雇用外国轮船来配合清军进攻太平军。咸丰十一年(1861年),他又为镇压太平天国,疏请扩大曾国藩的兵权,并请求提升左宗棠、沈葆桢等人。当曾、左等人在镇压了太平天国之后大举兴办洋务之时,宋晋又视西方的科学技术、机器生产为洪水猛兽,竭力加以抵制,主张恪守祖训,注重礼义道德,维护纲常名教。同治十年十二月十四日(1872年1月23日),他向清廷上奏说:福州船政局连年制造轮船,经费已拨用四五百万两,“糜费太重”。他认为,如果说造船是将用以“制夷”,现在中外早已经议和了,因此“不必为此猜嫌之举”。他把福州船政局说得一无是处,即便是造了一些船,但真的用于同外国在海上交锋,也断不如各国轮船之便利,“名为远谋,实同虚耗”。他还说江南制造总局造船的情况与福州船政局相同,建议将两处轮船局厂“暂行停止”①。 清廷收到宋晋的奏折后,觉得也有些道理,假如福州船政局与江南制造总局的造船情况果真像宋晋所说的是“徒费帑金,未操胜算”,那么也只好“迅速变通”,停止造船了。清廷将宋晋的奏折发交地方官员讨论。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文煜、福建巡抚王凯泰倾向于宋晋的观点。他们于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九日(1872 年 3 月 17 日)上奏称:福州船政局用款已超过原来的预算,现在虽造成六艘轮船,但“与外洋兵船较之尚多不及,以之御侮实未敢谓确有把握”。因此,他们主张“将闽省轮船局暂行停止以节帑金”①。
而曾国藩、左宗棠、沈葆桢、李鸿章等一批洋务派官员则反对宋晋停止造船的奏请。两江总督曾国藩于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1872年3月7 日)致函总理衙门说:“铁厂之开,韧于少荃;轮船之造,始于季皋;沪局造船,则由国藩推而行之。非不知需费之巨,成事之难,特以中国欲图自强,不得不于船只炮械、练兵演阵入手,初非漫然一试也。”②陕甘总督左宗棠见到宋晋、文煜等人停止造船的奏议后,怒不可遏,拍案而起,立即于三月二十五日(5 月 2 日)上奏指出:“制造轮船,实中国自强要著”,其目的是“师其长以制之”。他驳斥了宋晋那种认为中国所造之船不如外国兵船,因此中国不必造船的谬论,强调制造轮船“为沿海断不容已之举,此事实国家断不可少之事。若如言者所云,即行停止,无论停止制造,彼族得据购雇之永利,国家旋失自强之远图,隳军实而长寇仇,殊为失算”。③四月初一日(5月7日),船政大臣沈葆桢上奏力驳宋晋的非难,他指出宋晋以制造轮船为“猜嫌之举”,有碍同西方列强“和议”,那么就应该尽撤藩篱,甚至水陆各营也必须全部解散而后可。他论述了自造轮船的“未雨绸缪”目的,比较了轮船与沙船的优劣,认为“沙船自沪达津以月计,轮船自沪达津以日计”,建议船政局解决“费无从出”的一条出路为“间造商船未尝不可,亦不患领者之无人”①。五月十五日(6月20日),直隶总督李鸿章也上奏指出:“窈维欧洲诸国,百十年来由印度而南洋,由南洋而东北,闯入中国边界腹地,凡前史之所未载,亘古之所未通,无不款关而求互市;我皇上如天之度,概与立约通商以牢笼之,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狃于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何以创巨而痛深,后千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此停止轮船之议所由起也。”他不同意停止造船之说,认为“苟或停止,则前功尽弃,后效难图,而所费之项转成虚糜,不独贻笑外人,亦且浸长寇志”。接着,李鸿章进一步论述了船政局的经营问题,并由此而提出了“间造商船,以资华商领雇”的建议,认为“中国殷商每不愿与官交涉,且各口岸轮船生意己被洋商占尽,华商领官船另树一帜,洋人势必挟重资以倾夺,则须华商自立公司,自建行栈,自筹保险,本巨用繁,初办恐无利可图。若行之既久,添造与租领稍多,乃有利益”。李鸿章还认为“船厂、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于是建议“招觅商人购买机器开采”煤、铁矿,“设法劝导,官督商办,但用洋器洋法而不准洋人代办,此等日用必需之物,采炼得法,销路必畅,利源自开。榷其余利,且可养船、练兵,于富国强兵之计,殊有关系”①。
这场争论的结果是,不仅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局得以续造轮船,而且沈葆桢、李鸿章的兼造商船,由华人雇领的建议也得到清政府的采纳。总理衙门上奏称:“间造商船、华商雇领一节,李鸿章、沈葆桢俱以为可行,应由该督抚随时察看情形,妥筹办理。”清廷下旨曰:“依议,钦此。”②经李鸿章半年的努力,同治十一年十一月(1872 年 12 月),轮船招商局在上海成立。左宗棠对轮船招商局的设立是表示赞同的。他说:“宗棠原奏请以新造轮船运漕,而以所雇沙船之价给之,并听商雇,薄取其值,藉以护商捕盗,与现设之招商船局所议略同。”③由此可以说左宗棠是近代民用企业的倡导者,特别是福州船政局的创办和经营确为轮船招商局的诞生带来了机遇。对于这种机遇,李鸿章是颇有感触的。他说:“思同治六七年间,曾国藩、丁日昌在江苏督抚任内,迭据道员许道身、同知容闳创议华商置造洋船章程,分运漕米,兼揽客货,曾经寄请总理衙门核准,饬由江海关晓谕各口试办。日久因循,未有成局。”现在机会到来了,李鸿章设想通过轮船招商局的创办而“从此中国轮船畅行,闽沪各厂造成商船,亦得随时租领,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其关系于国计民生者,实非浅鲜”。①此外,李鸿章在关于续造轮船的奏折中,提出了以官督商办形式兴办近代机器采煤的建议,也为日后煤炭工业的兴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样,在 19世纪 70 年代,由创办近代军事工业转向兴办近代民用企业,从“求强”观转向“求富”观,已是大势所趋。
用“求富”特指兴办近代民用企业以同以往笼统谈富强的观念加以区别,并明显地界定“求强”与“求富”的内涵,是由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薛福成提出来的。光绪元年(1875年),薛福成在代李鸿章写给盛宣怀(字杏荪,号愚斋,江苏武进人)的信中说:“方今中国欲图自强,先求自富,自富之道,以矿务为一大宗。”②此后,李鸿章正是接受了他的幕宾薛福成等人的建议,使其对洋务的认识水平大为提高,甚至超过了左宗棠等其他洋务派官员。而左宗棠虽在西北征战多年,却并未因此而落伍于时代发展的认识水平,他的“求富”思想依然跟上了近代化发展的历史脉膊。
左宗棠“求富”观的内涵是“阜民即所以裕国”。他着手于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实践活动始于光绪三年(1877 年)。是年他致函在上海的胡光墉,主张设立兰州织呢局和采用机器治理河道。他说:
来示新出掘井、开河机器,极为利用。自明以来,泰西水法已著称。前年曾托幼丹制军代购,迄未见复。又兰州制造委员赖长以意新造水机,试制洋绒呈验,竟与洋绒相似,质薄而细,甚耐穿着,较之本地所织褐子美观多矣。惟以意造而无师授,究费工力。伊拟购办织呢、织布火器全付,到兰仿制,为边方开此一利,希即留意访购,赖镇所呈之图并附览。盖此间羊毛、驼绒均易购取,煤亦易得,只要有火机便省工力也。见通饬陕人凿井区种,以救旱荒。尊处购掘井、开河机器,并请雇数洋人,要真好手,派妥匠带领来甘,以便试办。此种机器流传中土必大有裨益,。与织呢、织布火机同一利民实政也。
左宗棠把兴办民用企业视为“利民实政”,完全是为了实现“阜民”的目的。特别是他主张以民用机器生产“为边方开此一利”,更为祖国大西北的开发和近代化的起步立下了首功。光绪五年(1879年),左宗棠鉴于兰州织呢局试办一年初见成效,主张将机器生产加以推广。他指出:
陇中寒苦荒俭,地方数千里,不及东南一富郡。新疆南北两路夙号腴区,从未经理,兵燹以后,更难覆按。见筹开河、凿井、制呢诸务,以浚利源,阜民即所以裕国。购运泰西机器,延至师匠,试行内地,有效则渐推之关外,以暨新疆。纵使有成,亦非十年以后不能睹其成效。自知衰朽余年,神识钝绌,未足语此。然目睹时艰,舍此不图,又无以善其后,如是则劳费虽巨,亦有所不辞耳。①
左宗棠提出“阜民即所以裕国”的主张,目的是通过引进西方的民用机器来改变西北地区的落后状况。仅就织呢等行业的情况来说,这已同洋务运动进入“求富”阶段之初,许多民用企业多有服务于军事工业的情形大不一样,表明左宗棠兴办民用企业的“求富”思想确有独自的特色。其“求富”观不仅仅体现在“裕国”方面,而是以“阜民”作为前提的。对于“阜民”和“裕国”的关系,左宗棠于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885年 2 月 7 日)的《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中的论述颇有代表性,从中可以归纳出其基本思路及实质所在。他认为:
开利之源,自以因民所利而利之为善,盖源开而流弊自少,故与民争利不若教民兴利之为得也。
……海滨之农,种蔗熬糖者十居七八。昔年中国自为贸易,衣食粗足。外洋通商以来,岁购红白糖数十万后,民当增富。讵农日加勤,其贫犹昔。考厥缘由,证诸西艺,盖中国贫农制器不精,熬煎失法,不能与外夷比,而朴拙同安,虽无利犹觉无害。今外夷互市,彼精我粗,彼巧我拙,虽购华糖,并非自食。香港等处已广设机厂,提红糖变为白糖,以其半载回彼国,半仍卖还华商,皆获重利。中国贫农之辛苦,不能自享其膏腴,岁产徒饶利权,外属无如之何。臣宗棠等抵闽之后,见边防紧急,营勇日增,库司告竭,邻协维艰。不得已商借洋款,暂顾目前。然款多息巨,筹填匪易。适有条陈糖利者,据称洋人煮糖之法精于中国,出糖之数加多一二倍,由红提白之法,中国亦可自行,不夺民间固有之利,收回洋人夺去之利,更尽民间未尽之利。
……拟于借款内提银数万两,先派熟知糖务之员,亲赴美国产糖之区,参观做法,购小厂机器,兼雇洋工数名来华试制。俟考定得糖实数,另议章程,或购蔗制糖,或代民熬煮,民利仍还之民,官止收其多出之数,著有成效,即行扩充,不惟内地各口可以一律照办,台湾产蔗尤多,军务一平,即须加意仿办。……惟以官经商,可暂而不可久,如官倡其利,民必羡之,有的实之户不搭烊股者,呈资入股,应准承课充商。官办既还,止收岁课,不必派员管厂。
止收岁课,不必派员管厂。左宗棠此论与其所一贯坚持的“为政必先利民”的思想是一致的。外国资本主义机器生产对中国手工劳动的冲击,造成了中国民间原有之“利”被攫夺的局面。清政府在财政危机、饷源枯竭的情况下,也千方百计地搜刮民间之“利”。这样,如何才能“收回洋人夺去之利”和怎样避免争夺“民间固有之利”,成为晚清经济发展中能否正确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左宗棠试图通过引进机器生产,以提高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使中国的工业化产品能够与外国的商品相抗衡,以“挽回利权”,这是其举办洋务的活动中所不断奉行的原则。同时,在兴办洋务企业的过程中,左宗棠反对只求官府的利益而对民间加意盘剥的作法。他主张“不夺民间固有之利”,表明其重视民间的利益。他强调“更尽民间未尽之利”,则是要通过机器生产来改变原有的手工操作,把社会生产引入资本主义的近代化轨道,以顺应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他所说的“官止收其多出之数”,指的正是采用机器生产后由于技术提高多产出的那一部分,这对于解决以往官与民争利的矛盾是有益的。在左宗棠看来,无论是照顾民间之利以“阜民”,还是官府收其多出之利以“裕国”,都是为了“收回洋人夺去之利”,他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认识水平已达到了为抵御外国资本主义的掠夺而振兴民族工业的高度。尤其是他在处理中国近代资本主义产生进程中的官与商的矛盾时,一直强调官办不如商办,“以官经商,可暂而不可久”,这正是对洋务企业自创办到经营的十几年实践中,因官办近代工业所产生的种种弊端的清醒认识,表明左宗棠是力倡商办企业的,反映了近代商人投资于新式企业的愿望,不能不说左宗棠的“求富观”和创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代表了洋务运动的正确方向。
当然,在对待“阜民”和“裕国”这一既辩证又矛盾的关系时,左宗棠作为朝廷命官,不可能不对“裕国”问题加以关注。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七日(1884年1月4日),他在两江总督任内谈及安徽池州煤矿时说:“集资拓办,冀收自有之利以济财用之穷,实于税课饷糈大有裨益。”①尽管清政府与洋务派官僚都试图谋取由贫转富、由弱转强的出路,但洋务派创办的近代民用企业又不能冲破封建主义的羁绊,左宗棠的“求富”愿望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实现。然而,他对于“求富”的追逐与渴望,却是值得称道的。
到19世纪80年代,左宗棠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主张涉及纺织、开矿、电报、铁路、制糖等轻、重工业,其思想认识已较 60 年代大为提高,特别是他任两江总督和督办福建军务期间,又一次得沿海省区开风气之先社会环境的影响,其洋务思想不断深化。光绪八年十一月十四日(1882年12月23日),左宗棠在奏请开采徐州铜山矿务时指出:“南北洋筹办防务以制造船炮为第一要义,而各省所设机器、轮船等局制造一切,又以煤、铁为大宗”。于是,他建议“以机器开采”煤、铁矿,并建议“酌减税银”,以敌“洋产”。②光绪九年六月初三日(1883年7月6日),左宗棠主张筹办长江沿岸陆路电线。他认为:“电线兴自泰西,无论水陆程途千里,音信瞬息可通,实于军情、商务大有裨益”。这样,左宗棠改变了 60 年代创办福州船政局时把“信线”视为“运思巧而不适于用”的看法,并鉴于“洋商议添设水线,由长江以达汉口,虽经盛宣怀、王之春竭力阻挡,幸即暂止。然洋人狡作嗜利,未必遽作罢论”的情况,主张“应由中国先行设立陆线,杜其狡谋,所有一切经费仍由华商自筹”,请求清廷“敕下总理衙门速咨江西、湖北、安徽各省一律举行”①。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1885年3月11日),左宗棠又把铁路视为“大政”,要求“次第举办”②。在左宗棠的洋务思想中,他对西方国家致富的原因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
自海上用兵以来,事势纷坛,未能确操胜算,虽阅四十余年,内外极力支持,尚无定局。诚以泰西各国以经商致富,广造机器,增制轮船,动辄挟其所长,多所凌忽。自古谈边防者不外守、战与和,而就三者言之,亦有次第,必能守而后能战,能战而后能和,斯固古今不易之局也。泰西各国均以经商为本务,而英吉利为之宗,所以雄视诸国者,该国之规模法度较西人本为整齐,又明避实击虚之略,故所向无前。
从左宗棠的这一段论述中可以归结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左氏认为自鸦片战争以来40多年中,中国虽萌发并进而搞起了以“求强”、“求富”为目的的洋务运动,但成效不大,“尚无定局”,其根本原因就是只抱着言守、言战、言和的古训,而没有从泰西各国学到“以经商致富”的根本。其二,他把西方列强“动辄挟其所长”,对中国备加凌辱局面的形成,视为泰西各国能够通过经商致富,且“以经商为本务”,以致于国富兵强。其三,左氏感到英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实因“该国之规模法度较西人本为整齐”。这表明左宗棠已开始有从对器物文化的追求转向对制度文化探索的倾向。尽管他还没有提出学习西方制度文化的要求,但其对英国“法度”的赞赏,恰与19世纪80年代从洋务思想游离出来的早期维新思想有着某种相同之处。可见,从仿造坚船利炮、师法工商技艺,从向往西方的“规模法度”,正展示出左宗棠的洋务思想逐步由低向较高层次发展的轨迹。
① 《恭报回省日期及沿途察看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16 页。
② 《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60—62 页。
③ 《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69 页。
① 《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69 页。
② 《海防档》(丁),《电线》,第 1 册,第 5、10 页。
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页一七至一八。
② 《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 册,第 70 页。
③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一,页四四。
①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四。
② 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 1 册,第 4 页,中华书局 1963 年版。
③ 《海防档》(下),《电线》,第 1 册,第 8 页。
① 《同治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内阁学士未晋片》,《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05—106 页。
①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九日文煜等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07—108 页。
② 《海防档》(乙),《福州船厂》,第 1 册,第 325 页。
③ 《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左宗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10—113 页。
① 《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一日沈葆桢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14—117 页。
① 《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5 册,第 119—124 页。
② 《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6 册,第 5 页。
③ 《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三,页四一。
① 《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鸿章折》,《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6 册,第 5 — 6 页。
② [清]薛福成:《代李伯相复盛杏荪观察书》,《薛福成选集》,第 91 页。
① 《与胡雪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九,页五九至六○。
① 《答王夔石少宗伯》,《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二,页三三。
① 《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三,页五四至五五。
① 《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七日两江总督左宗棠奏》,《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7 册,第 108 页。
② 《开采徐州铜山县境煤铁援案请减税银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九,页七二。
① 《筹办沿江陆路电线叶》,《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一,页八至九。
② 《请旨敕议拓增船炮大厂以图久远析》《左丈襄公全集》奏稿,卷六四,页七。
③ 《筹办海防会商布置机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页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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