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战争是日本和俄国为争夺我国东北及邻国朝鲜而进行的一场帝国主义战争。这场战争发生于1904—1905年,而在十年前的甲午战争中和三国干涉还辽时就已埋下了火种。1900年俄军侵占我国东北三省,无异为火药接上了引信,自此形势日益紧迫,经过三年半,战争终于爆发。
俄国对我国东北三省的武装占领,激化了两种矛盾:一是帝国主义俄国同中华民族的矛盾,一是帝俄与英、日、美等帝国主义的矛盾。这两种矛盾在《辛丑和约》中都没有解决,此后更加突出了。
俄、中之间是侵略与被侵略的矛盾。俄国依靠军事实力,俨然成为东北三省的实际统治者。它利用这种特殊地位,极力扩大侵略权益,例如:攫夺松花江等中国内河的航行权;通过与吉林、黑龙江两省地方官员私自订立一系列合同、章程以及非法占有,在许多地方取得开矿、伐木、扩占土地等各种利权,等等。它极力扩充中东铁路地界(所谓“路界”),在界内不但遍布军队,广设警察,而且开设法院(在哈尔滨更设立高等法院),对有关俄国臣民的民、刑案件都明目张胆地行使俄国法权;中东铁路公司还设立机构,在路界内就征收地税、发放地契、管理土地、兴建房屋等事务行使职权。中东铁路总站所在的哈尔滨,成为俄国在东北三省全面侵略的中枢。1903年俄国竟公然对外宣称该市已“不在中国政府完整而不受约束的法权范围之内”④。总之,俄国霸占中国领土,践踏中国主权,成为《辛丑和约》签订后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之间最突出的矛盾。中国要求俄国撤军,是全民族最强烈的愿望。
英、日、美等与俄国之间是为争夺我国东北的利权而产生的矛盾,它们都是侵略者,只是处境和情况各有不同。
英、俄之间关于争夺东北三省的矛盾是它们在整个中国争夺霸权的总矛盾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在华争霸又是二者在整个亚洲全面对抗的一部分。当时英国在我国东北地区的实际利益并不很多,主要有京奉铁路(关内外铁路)利权(该路是借英国资金修筑的),在营口的商业利益,以及因赫德控制中国海关(这里主要是指东北的海关)所带来的好处,等等,概括起来叫做从对华不平等条约中取得的条约权利。英国从侵华全局出发,不能容忍俄国独占东北,从而威胁清朝统治中心京津一带以及整个华北地区。
日、俄矛盾涉及重大的实际利害关系。甲午中日战争后,日本受俄、德、法所迫退出辽东半岛,是不甘心的。三年之后俄国自己攫夺旅大,进而在旅顺建立海军基地,更增加了日本的忌恨。日本以俄国为假想敌而进行的陆海军扩军计划从1896年即已开始。此后几年间,日、俄为各自控制朝鲜而进行了反覆的明争暗斗。虽然俄国在攫取旅大时在朝鲜对日本让了步,但日本并不以此为满足,它要巩固和强化在朝鲜的势力,并进一步向我国发展。俄军占领我国东北,对日本实现其野心造成严重障碍,从此双方争夺朝鲜和争夺我国东北紧紧联系了起来,形成了日本统治者此后多年叫嚷的所谓“满(洲)韩(朝鲜)问题”。
美、俄矛盾是美国为扩大进入我国东北地区而坚持把“门户开放”的原则应用于该地,俄国则竭力实行“门户关闭”而引起的。美国提出的这个原则以及“保持中国的领土和行政完整”的蛊惑性口号,获得了列强多数的口头赞同,因此使美帝国主义在宣传和舆论方面占了上风,把俄国推上了不利的地位。
英、日、美三国反对俄国独占东北是一致的,它们互相支持,又分头指使清政府抗拒俄国对东北地区的独占。这样,在帝国主义出兵中国到《辛丑和约》签订这段时间内,就造成了一种特殊的局面:一方面是俄国与英、日、美等各帝国主义一起组成了一个共同对付中国的侵略阵线,另一方面是英、日、美等在东北问题上似乎支持中国(实际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利用中国)抵制、对抗俄国的阵线。随着《辛丑和约》的订立,第一,帝国主义共同侵华的总矛盾得到解决,帝俄侵占东北这一原来局部性问题的地位突出了;第二,帝国主义侵华的共同阵线不复存在,列强相互间直接对立的形势突出了。从此,英、日、美等国一方面进一步唆使清统治者顶住俄国的压力,英国并明告清政府,把它“能坚持力争东三省应有权利”作为英国对它的统治继续予以支持的两个基本条件之一⑤;另一方面英、日两国迅速走上了正式结伙对俄的道路,这就是英日同盟⑥。
英日结盟是帝国主义相互斗争的新形势促成的。英国在十九世纪最后两年,为对抗俄国,即已开始寻找同盟者:它同德国进行了多次谈判,一直无法谈拢。在远东,自甲午中日战争以后,英日勾结就因双方共同需要而成为明显的趋势。日本极力攀给当时号称世界头号强国的大英帝国,1901年1月一度向英提议共同保证以武力为后盾支持清政府抵制俄国⑦。反过来,日本本身因在远东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受到其他列强的重视和拉拢。自1901年3月起,德国屡次促使日本出面在远东倡议并组织日、英、德三国同盟。7月以后,法国不断与俄国密议把日本从英国引开,以实现日、法、俄三国合作。英国想把日本拉到自己方面,以防止日本倒向俄国,并借助日本在远东抵制俄国。日本统治阶级内部有主张联英抗俄与主张联俄分赃两派政治势力的激烈斗争,而1901年6月成立的以桂太郎为首相的内阁是联英路线的大力推行者。9月21日,小村寿太郎由驻华公使回国就任外相,他鉴于俄国在我国东北的所作所为,认为日俄两国迟早不免一战,因而热烈鼓吹与英国结盟。10月16日,即《辛丑和约》签字后不到一个半月,由于日本的主动,在英、日间已经进行了几个月的试探的基础上,双方为缔结同盟而举行的谈判在伦敦正式开始。1902年1月30日,英日同盟签字,即日生效;2月11日在双方首都公布。
英日同盟条约公开宣布:当英国在中国的特殊利益,日本在中国及朝鲜的各种利益“因任何其他国家之侵略或者因中国或朝鲜发生动乱而受到威胁时”,英国或日本皆得进行干预,以“保卫”其利益;缔约国一方为保护上述利益而与某一国发生战争时,他方应严守中立,并应尽力防止其他国家参战反对其盟国;在上述情况下,如其他一国或数国参加反对该盟国的战争,则缔约国他方应给予该盟国以援助,共同作战,共同媾和,等等。后两点的真实含义是:如日本与俄国一国作战,英国应不介入,并尽力防止法国加入俄国一方;如法国一国或更多的国家参加俄国对日战争,英国就应给日本以援助,共同作战,共同媾和。双方还秘密约定,在平时两国海军协同行动,并在远东海域保持优势。这个同盟的两大任务是很清楚的:第一,为的是镇压中国或朝鲜内部可能出现的类似义和团那样的反帝斗争;第二,同俄国(这是主要的)以及法国等帝国主义争夺中国和朝鲜①。英日同盟带有明显的军事性质,它的缔结是十九世纪末年帝国主义列强间开始进行重新组合以来所发生的第一个重大事件。英国在国际上的“光荣孤立”由此寿终正寝,日本因获得英国的条约支持,国际地位空前提高,气势大增,在侵略中国及朝鲜的道路上不必再担心三国干涉还辽一类事件的重演。一位在华的美国外交官一听到英日同盟的消息便说:日本为把俄国人赶出满洲,正急于走向战争①。后来列宁更一针见血地指出:“英国同日本结成联盟,准备了日本对俄国的战争。”②
英日同盟对俄国是个晴天霹雳。事有凑巧,在同盟条约订立后第二天,即2月1日,美国向中国、俄国以及其他列强发出一个备忘录,强烈反对俄国一国对中国东北利权的独占①。这等于配合英日同盟对俄国提出警告。俄国急忙拉住自己的盟邦法国,于3月16日发表联合声明,宣称如因“第三国的侵略行动或因中国再度发生动乱”而对它们的“利益”构成“威胁”时,它们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对于应采取何种措施,“保留磋商之权”。这个声明同英日同盟是针锋相对的,但调子显然低沉得多。同时,俄国单独发表公告,指责英,日两国脱离《辛丑和约》其他签字国,在华“置身于特殊地位。”几天后,法国外交部长在议会又声明“俄法同盟也适用于远东”,意在为俄国壮胆。然而这一切都弥补不了俄国所受到的沉重打击。
清朝统治者在得知英日同盟的消息后,对于这两个缔约国随时可能借此干预中国内部事务有所疑惧,但整个说来他们认为这个同盟有利于促进对俄谈判。原来,中、俄之间关于东三省问题的谈判在1901年3月破裂后,曾一度陷于停顿。《辛丑和约》签字前夕,俄国又重新拟订并向清政府提出了关于从东三省撤兵的新草约,接着又由华俄道胜银行代表出面提出了一个银行协定草案。这是一幕双簧戏:撤兵草约把俄军撤退的条件放缓和了些(与这一年初杨儒谈判时的条件相比),银行协定草案则要使华俄道胜银行垄断东三省各种利权;这就是说,一只手放松了的东西,另一只手又紧紧抓过去,结果依然如故。中俄这次谈判断断续续进行,当英日同盟公开发表时,正值清政府断然拒绝银行协定草案并就撤兵草约提出自己的对案。俄帝国主义者是不把中国放在眼里的,但他们不能不顾虑英日同盟等所造成的巨大国际压力。为了尽快摆脱不利处境,他们被迫作出一点退让的姿态。3月初,中国驻俄代办胡惟德即感到“俄焰稍衰”①。4月8日中俄签订《交收东三省条约》,俄国终于同意从东三省撤军,尽管某些条件仍是苛刻的。
《交收东三省条约》首先肯定东三省各地“仍归中国版图及中国官治理”的原则,又规定:中国“极力保护铁路(指中东铁路及南满枝路)及在该铁路职事各人”,并“保护在东三省所有俄国所属各人及该人各事业”,俄国在一年半内分三期全部撤退其驻军:第一期,条约签字后六个月内“撤退盛京省(按:即奉天省)西南段至辽河所驻俄国各官军,并将〔关外〕各铁路交还中国”;第二期,“再六个月,撤退盛京其余各段之官军及吉林省内官军”;第三期,“再六个月,撤退黑龙江省所驻俄国各官军”;在俄军撤退后,中国自行酌核在东三省驻军数目,“应添应减,随时知照俄国国家”。条约规定:以后“在东三省南段续修铁路,或修枝路,并或在营口建造桥梁、迁移铁路尽头等事,应〔由中俄〕彼此商办”,中东铁路各地段不归中国巡捕负责,等等。由此可见,按照这个条约,俄国即使撤走了军队,也仍保有对东三省的军警等方面的干预权;而且在撤兵问题上也安了钉子,这就是撤兵取决于中国“再无变乱,并他国之举动亦无牵制”。最后这条规定是俄国方面无耻地向清政府官员贿赂了四万卢布换来的,为以后在撤军问题上耍赖埋下了伏线。
第一期俄国撤兵基本上如期(1902年10月)实现了,俄国所占据的关外铁路也同时交还中国。但就在这时已出现了不祥的征兆,这就是营口问题。俄国本已同意在第一期将该地提前交还,届期却未实现,从而表明了它并不真守信用。11月初,清政府向俄国提出三项要求:一、第一期地方已交还,第二、三期各地方也应如期交还,在未退以前,“各武官不得干预华官内政”,并应准中国往那些地方添兵“足敷剿匪之用”;二、营口逾期未交还,“请早交,以践前言”;三、东三省电线系商办,应一并交还,俄兵未撤以前,为给予便利起见,“俄发军营电报。自必先尽发递,并不索费”①。1903年初,俄国作出答复,对第一条要求所涉及的事极力辩白推拖,第二条索性不理,第三条则断然拒绝②。这就进一步表明,它在东三省并不想善罢甘休。事实上,俄国政策的本质仍是继续占领东三省,甚至加以占有。俄国陆军大臣库罗巴特金1903年2月16日日记中的一段话确切地表述了这一点,他写道:“我们皇上的脑袋中有宏大的计划:为俄国夺取满洲,把朝鲜并入俄国,还想把西藏并入本国。”④与此同时,一个叫做别佐勃拉佐夫(А.М.Беzобpаzов)集团的极端反动而富有侵略性的政治派别在沙皇周围开始得势。这个集团由一小撮贵族、地主、军官等组成,它自十九世纪末形成以来,一直对中朝边界一带的自然资源、尤其是森林抱有野心。他们先取得对鸭绿江左岸朝鲜森林的让与权,到1903年又以一个林业股份公司的名义对鸭绿江右岸即中国领土上的林木滥肆掠夺和采伐。该公司还招募匪徒,以保护木材为名,在鸭绿江口一带胡作非为。别佐勃拉佐夫等人日益受到沙皇的宠信和提拔,他们主张在远东推行较维特等人远为疯狂、野蛮的侵华政策,大力与日本对抗,其影响越来越明显①。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03年初,维特等人即已准备在继续撤兵问题上进行刁难。第二期撤兵期限刚满,即4月18日,俄国驻华临时代办柏兰孙(Плансон)便受命向清政府提出下列七项要求,作为继续撤兵的新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中国接受这些条件之后,俄国才能继续撤军。这些新条件是:
一、俄国交还中国的领土,特别是牛庄和辽河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任何其他国家;如试图转让,俄国为保卫其自身的利益,将采取最具有“决定性的措施”;
二、蒙古现行组织体制不得打搅变动;
三、中国如未经事先通告俄国,将不在满洲任何地方对外国贸易开辟新商埠,并且不允领事驻扎;
四、中国如聘用外国人管理任何行政部门,这些外国人的权限不得及于俄国利益占优势的中国北部诸事务。在此情况下,中国北部诸事务应划归完全单独设立之各部门,并委托俄国人予以督导。以例明之,如聘用矿务方面的外国顾问,其建议不得及于蒙古和满洲的矿务,为这些事务应任命俄籍顾问;
五、只要北京—营口间的电报线存在,俄国就将保有对现有旅顺—营口—奉天电报线的控制权;
六、牛庄交还中国当局后,华俄道胜银行应在该埠继续行使海关银行之职能,悉如目前;
七、俄军占领期间俄国臣民及商号在满洲所取得的各种权利,撤军后应依然有效。此外,牛庄移交中国时,俄国在该地建立的卫生机构应予保留,海关税务司及海关医生应由俄国人担任,等等①。
这些条件的提出,标志着俄国侵华政策的进一步加强,它不但要继续控制东三省,而且要控制蒙古地方等整个中国北部;也标志着俄国在东三省的争夺战中执意采取与英、日、美等国对抗下去的立场,不容这些国家插足,要把它们关在东三省的大门之外。这时俄国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彻底破坏《交收东三省条约》,不仅停止撤军,甚至重新进行军事调动,加强在辽南的军事力量,极力贯彻以巩固其在东三省的独占势力为目的的所谓“新方针”(这个“新方针”于5月间在俄国政府中正式确立)。
清朝统治者对内不敢公布俄国的无理要求,却悄悄地直接间接泄露给日、美等国使馆。七条的内容传出后,在国内国外都引起很大的震动。国内各阶层人民及海外中国留学生等都对俄国一致表示愤慨,“拒俄”风暴迅速兴起,国际上到处议论纷纷,沙皇政府成为众矢之的。俄国玩弄卑鄙的两面手法,一面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迫其接受新条件;一面对其他帝国主义撒谎,声称七条之说“全系捏造”②,充分表现了俄帝国主义凶狠而又虚弱的本质。从这时起,俄国侵略者同中华民族的矛盾,俄帝国主义同其他帝国主义在华的矛盾,都大为激化。
清政府认为七条是在《交收东三省条约》之外“另立条款”,于理不合;其内容“要挟太甚,有损主权”;又“恐各国借此干预,枝节丛生”,一开始就表示“断难应允”,并拒绝就此进行具体谈判③。清政府在举国拒俄怒潮的推动下,在英、日、美各国的支持、指使或逼压下,坚持俄国“不应另立条款”,而应照约撤兵,它为此一次又一次向俄国提出要求,几乎到了哀恳的地步。这当然打动不了俄国侵略者。但俄国在中国的抗拒下,在国际压力下,七条要求也无法实现,于是修改缩减为五条,于9月6日向清政府提出。清政府受日本等国的逼迫,将五条加以拒绝④。俄国无法强使中国就范,而对日本交涉正日趋紧张,便于10月初决定停止同中国谈判。这时,《交收东三省条约》所规定的撤军最后期限已到,俄国把撤军问题抛到一边犹觉不足,更借故于10月28日派兵重新进占奉天。这是俄国在东三省所进行的一次新的军事威胁,它给了中国朝野上下一个新的巨大的刺激,拒俄之声又一次响彻全国。11月3日,清政府传光绪皇帝谕旨,命令驻俄公使胡惟德“觐见俄皇,陈达一切情形”,请其“先将奉省兵队撤退,并将二三期撤兵交还,照约办理。”胡惟德马上就此与俄国外交部联系,得到的回答是“觐见谈公,即专使头等亦无此例”,碍难实现①。直到1904年1月,胡惟德才因“俄元旦朝贺”的机会,仓卒间同沙皇谈了几句“请照约从速撤兵”的话,结果也完全落空①。清政府对俄恳求半年多,俄方“一味推诿”,弄得清朝统治者除嗟叹“唇舌已穷”,“束手焦灼”,“殊切焦愤”外,别无良策②。
俄国一面就自己的侵略条件向清政府进行逼压,一面对中国所提的合理要求推诿搪塞;同时又在其他领域加紧创造条件并采取措施,强化在东三省的侵略地位,这一年(1903)年中,西伯利亚大铁路全线通车,极大地便利了俄国内地到我国东三省的交通运输。8月12日(俄历7月30日),沙皇命令设立位尊权重、地位超过一般总督的远东大总督,派驻旅顺海军司令阿列克谢耶夫充任,把俄国阿穆尔地区和旅大租借地的行政、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的事权(以及中东铁路地带内维持安全和秩序之权)全部集中在他的管辖下,其目的显然在于进一步控制东三省和统一俄国在远东的侵略步调。10月13日(俄历9月30日)在俄国首都设立以沙皇本人任主席、有内务、财政、外交、陆军、海军等各主要部门的大臣参加的“远东事务特别委员会”,以监督大总督职务,协调侵略远东的各方面事宜。阿列克谢耶夫与别佐勃拉佐夫之流沆瀣一气,积极鼓吹并推行俄国急进的侵华政策;而远东事务特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则干脆操在别佐勃拉佐夫集团手中,所以这些机构的设置及有关人员的安排,都表明此时俄国统治阶级中别佐勃拉佐夫集团的势力盛极一时。另一面是维特一伙失势,他本人于8月29日被解除财政大臣的职务。俄国对华的种种逼压和推诿,就是在其国内这种不同政治派别势力消长的进程中发生的,并且深受其影响。
这一切又与俄国在远东同其他帝国主义的纠葛的深化息息相关。
俄国对华七条的提出在国际上产生的一个明显后果,是加重了美国对它的疑忌,促进了美国在远东与英、日的合作。美国一听到七条的传闻,便亲自出马,就与其利害特别有关的第三、四条直接向俄国提出质问。英国立即给予支持。美国还顽强地逼使清政府在中美商约中同意开放奉天等地为商埠,并特意选定1903年10月8日,即中俄条约所定俄军应自东三省全部撤完的日期为中美商约的签字日,等于公然表示对俄国在东三省的侵略地位的蔑视与嘲弄。美国在远东几乎成为英日同盟的一个未签字的成员。
同俄国的对立更尖锐的是日本。英日同盟进一步刺激了日本资产阶级侵略中国的胃口,尤其是助长了他们攫夺朝鲜的野心。1902年8月,日本向俄国提出,愿承认俄国在东三省的“铁路利益”,以换取俄国承认日本在朝鲜有绝对的“行动自由”①。9、10月间,由小村倡议。经日本内阁通过,决定分别拨款一百四十万和三百三十九万日元向朝鲜和中国发展各种侵略事业,对朝鲜以经营铁路(京城——釜山线、京城——义州线等)为“骨髓”②,显然兼有为进入我国东三省打基础的用意。同时,日本对奉天、吉林南部一带的矿藏等资源的觊觎日益明显。这样一来,就同正向奉天及鸭绿江一带的自然资源伸出魔掌的俄帝国主义处于正面对立,扩大了双方在侵略中国东三省和朝鲜的利害关系上的冲突面,加速了双方矛盾的发展。俄国对华七条无异给日俄关系火上加油。日本采取进逼姿态,一再告诫清政府要对俄坚决。1903年6月23日,桂太郎内阁决定与俄国政府进行直接谈判。7月初,日本秘密通知英国,已决定改变前此对俄的“容忍政策”③。至此,日俄关系如箭在弦。
日俄谈判以8月12日(正是俄国宣布设立远东大总督的日子)日本在彼得堡向俄国提出六条基本草案开始,其主要内容为:相互承担义务,尊重中国和朝鲜两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维护各国在这两国的工商业机会均等;俄国承认日本在朝鲜的优先利益,日本承认俄国在满洲经营铁路方面的特殊利益;将来朝鲜境内的铁路延长到南满、与中东铁路及山海关—牛庄铁路相接,俄国不予阻挠;等等。草案提出后不久,由于俄国的要求,谈判改在东京进行。10月3日(正是俄国决定停止对华谈判的日子)俄国提出对案八条,主要内容为:相互承担义务,尊重朝鲜的独立和完整;俄国承认日本在朝鲜的优先利益(但对日本在朝鲜的某些活动规定了一些限制);相互承担义务,不把朝鲜领土的任何部分用于战略目的;北纬39度以北的朝鲜领土作为中立区,双方军队均不得进入;日本承认满洲及其沿岸完全在日本的利益范围之外;等等。对照这两个提案,日、俄各自的基本立场从一开始就十分清楚:日本打出的旗号是尊重中、朝两国的独立及领土完整,实际目的是加强自己在朝鲜的优势,并准备以朝鲜为基地,用各种方式,首先是通过铁路的延伸,使自己的势力进入我国东北,而给予俄国的只是在我国东北的铁路方面的特殊利益。俄国视我国东三省为自己所独有,完全不容日本置喙,把双方谈判的主题只限于朝鲜,它只是重复承认日本在朝鲜的优势,但要严格限制日本以朝鲜为基地向我国东三省的俄国势力挑战。经过小村和俄国驻日公使罗森的争辩后,10月30日日本提出修正案,在有关东三省问题上作了一些让步:同意俄国在东三省有特殊利益(不限于铁路方面);同意东三省在日本的特殊利益范围之外,正如朝鲜在俄国的特殊利益范围之外;同意以后两国铁路(日本在朝鲜境内的铁路及俄国的中东铁路)相接,彼此皆不加阻挠。但日本仍坚持东三省与朝鲜并重,不得把东三省排除于谈判之外;由于这时中日商约已签订,因而日本又增加一条,要求俄国承诺;不妨碍日本根据与中国签订的条约而取得的在华商业及居住利权(同时日本承诺不妨碍俄国根据与朝鲜签订的条约而取得的同类利权);此外还提出在东三省及朝鲜边界各五十公里建立中立区。俄国又经过一段延宕,于12月11日提出修正案,削减了原对案对日本在朝鲜活动的某些限制,但仍坚持朝鲜领土不得用于战略目的及在朝鲜北部建立中立区两条,而关于我国东北根本一字不提。日本对有关朝鲜的这两条坚决反对,对于“没有提及满洲”尤为不满。1904年1月6日,俄国提议:如日本接受有关朝鲜的那两条,俄愿同意在中国东北不妨碍日本及其他国家根据其对华条约所取得的权益,但建立租界除外。13日,日本提出“最后的”要求,对自己原持的反对意见拒不撤销,关于我国东北还强调要俄国不仅承认日本及其他国家在那里的条约权利(包括建立租界之权),还须承认尊重中国在那里的领土完整。日本在这时还申明:如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即大约两周左右,得不到俄国的答复,或者答复不能满意,它就要采取行动。2月3日,俄国发出复文,除仍坚持不得把朝鲜用于战略目的一条外,其余都作了让步。但这个复文还没有到日本手中,日本即于5日宣布终止谈判,断绝与俄国的外交关系。8日,日军向旅顺俄国舰队发动攻击。10日,日、俄双方相互宣战。战争的烽火就这样熊熊燃起。
战争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继续,日俄战争是日、俄两国的帝国主义政策的产物;这种政策的实质,在上述事实中,特别是双方在战前将近半年的讨价还价的条件中,已表露得很清楚。一言以蔽之,战争之所以终于发生,就在于这两个帝国主义因争夺我国东北和朝鲜而引起的矛盾十分深刻,外交官们无法调和,只能诉诸武力。它们争夺的关键在于我国东北。诚然,日本首要的目标是取得在朝鲜的行动自由,以便控制朝鲜。但这一点并未成为根本分歧,俄国是业已同意了的。分歧点是关于我国东北。当时日本急切追求的是:得到朝鲜,在朝鲜创造条件以便不受阻碍地打入我国东北,同时利用在东北的种种权利(开埠通商、建立租界等)扩大势力。它承认俄国在东北的特殊利益,却决不容许其独占。它大谈所谓中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各国在华的条约权利及工商业机会均等,乃是把自己打扮成中国利益的保卫者和各国在华共同利益的维护者,以便欺世盗名,给俄国造成压力,实现自己的野心。俄国的着重点是保住在我国东北的独占地位,排斥日本及其他国家的侵入,特别是力防日本利用租界使大量殖民者蜂拥而至。它不惜把朝鲜出卖给日本,同时力图防止朝鲜成为日本向我国东北进攻的军事跳板。这一切都说明:日、俄两国侵夺的对象是我国东北和朝鲜,而争夺的最后分歧点归根结柢集中在我国东北,即使在朝鲜问题上的争执也是紧紧联系着并服从于对我国东北的争夺。两国在开战前的政策既然这样,则作为这种政治的继续的日俄战争,其根本性质当然就是为在我国东北地区重新瓜分势力范围而进行的帝国主义战争。列宁指出,俄国所以要对日本作战,是“为了我们掠夺成性的沙皇政府从中国夺来的满洲!”①这确是一语中的。
日、俄两国都是军事封建帝国主义,都具有对掠夺中国的“极便利地位的垄断权”①,彼此为进行厮杀早已着手准备,随着相互关系的紧张化又及时作了全面的军事部署:在这些方面两者完全是一丘之貉,只不过日本蓄谋较早、行动尤为急切罢了。日本自与英国结成同盟后,统治阶级内部的联英、联俄之争即归于消失,为全力对付俄国而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并逐渐在全国范围内煽起了一股共同对俄的战争狂热。与此相反,俄国统治阶级由于内部倾轧加重,正日趋涣散、分裂,对日强硬只是别佐勃拉佐夫集团等少数人的主张,战争在统治阶级上层也只得到很少一部分人的拥护,至于正在日益革命化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和痛恨就更不必说了。因此,尽管就两国力量对比的全局来说日本显然居于劣势,但在远东这一局部地区,日本自以为是能够对付俄国的。战争爆发前夕,日本明确向英国表示不希望任何第三国加以干预,表现了它对单独战胜俄国抱有信心。
日俄战争开始后,其他帝国主义相继宣布中立。但同样是“中立”的形式,却掩盖着各国真正的动机、目的、立场及态度的不同。
英国和美国的中立都是有利于日本的。日本在对俄谈判过程中一直把情况充分而准确地通知英国,在对俄的要求中还尽力反映英国(以及美国)的愿望,从而赋予了英日同盟以活力,极大地增进了英国对日本的好感。美国总统罗斯福(T.Roosevelt)和国务卿海约翰都认为日本是为美国的利益而战,他们的同情完全在日本方面。英、美两国金融资本家从1904年4月到1905年7月,先后四次给日本提供战费借款(最后一次有德国资本参加);日本全部战费十四亿六千余万日元内,将近一半即有六亿九千四百万日元是由此而来的②,这对它最后胜利起了巨大作用。
法国与俄国有同盟关系,但那个同盟本来主要是对付德、奥的。在法国当时的对外关系中,同德国的矛盾是基本的和主要的,俄国作为盟友的价值主要在于那是从东面牵制德国的力量:这个力量在远东多用一分,在欧洲自然就相应地减弱一分,这不符合法国的利益。法国不希望俄国在远东打仗,更不愿自己卷进去。在日俄谈判濒临破裂时,法国一度积极活动,有参与调停、促成和解之意。与此同时(1904年1月),法国财政部长鲁维耶(M.Rouvi-er)一反将近两年前法国外交部长的说法,认为俄法同盟只适用于欧洲,这就是说,即使日俄开战,法国也不会投入俄国方面。事情明摆在那里:法国如果与俄国结合在一起,那末将立即使英日同盟发生作用,随之而来的将是法、英之间的战争,这个前景是法国一定要防止的。事实上,就在英日同盟缔结后不久,法国尽管表面上曾作出为俄国壮胆的姿态,但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已感到需要探索新出路,预防有朝一日与英国兵戎相见的危险。这同样也是英国的愿望,这是由于自1901年它对德谈判终于失败后,英德矛盾逐渐加深,正成为帝国主义之间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英国也需要缓和对法关系。因此,自1902年以来,英法即已开始谈判,向联合反德的目标前进。法国还一再试图促使英俄弃嫌修好。由于英法争夺海外殖民地的矛盾相当广泛而深刻,所以双方的接近并非一蹴可就;但在日俄战争爆发前后,英法谈判进入高潮,终于在1904年4月8日签订协约。这是继英日同盟之后,帝国主义相互关系重新调整的又一重大事件。这样一来,作为俄国的老盟友的法国,又成了俄国的敌人(日本)的盟友(英国)的新盟友。法国的这种独特的地位,使它的中立具有独特的表现。战争开始后不久,1904年5月,它向俄国提供了一笔数额达八亿法郎的战费借款,但以后对俄国的借款要求就反应冷淡了。它对俄国陷足远东很不以为然,总希望战争快些结束。1905年3月下旬,奉天会战后不久,法国金融资本家在其英国同行的介绍下,竟开始与日本接近,用对日开放法国金融市场的办法诱使日本与俄国媾和。同时,法国向俄国表示,战争如不结束,法国即不再为俄国募集战债。法国的资本就这样成为对战争施加影响的重要力量。
列强中对俄国在远东的冒险加以怂恿、挑唆甚至支持的,只有德国,这主要是出于乘机削弱以至拆散俄法同盟等目的。德国积极向俄国出售军需品,德金融资本还于1905年给了俄国一笔战费贷款。但与此同时,德国也向日本供应军需品,并于1905年7月与英、美资本一起为日本发行第四次战费外债。德国利用自己的中立地位,一面拉住俄国,在欧洲的国际斗争中谋取各方面的好处;一面又示好日本,防止在远东的角逐中陷于孤立。
由此可见,英、美、法、德等帝国主义的“中立”,只有在不直接介入战争行动这一意义上是共同的;在此界限之外,它们或者偏袒一方,或者踌躇摇摆,或者左右逢源,表现各不相同,而又都以某种手段及方式干预了战争的进程,这就赋予了这次战争以浓厚的国际色彩。特别是各国的金融资本,与各自政府的政策紧密结合,展开了异乎寻常的活动,实际上积极支持了这场大厮杀,在这次战争中深深地打下了自己的印记,成为这场战争的一个鲜明特点。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既然日俄战争是在帝国主义相互激烈争夺的时代和环境中发生的,它本身又在给予列强间的相互争夺以巨大影响,那末其他各国,尤其是在中国、在远东积极从事侵略的英、美、法、德等国,都要通过交战的一方或双方,对战争给以这样或那样的影响,以谋求各自当时的或未来的利益,就是必然的了。
帝国主义还要清政府在日俄战争中保持中立,这种“中立”具有另外的含义,即:自弃主权,消极无为,听任外国摆布,忍受战争蹂躏。
早在战争爆发前一个月,日本就已明告清政府:对俄谈判“万一决裂,不愿他国掺入,并愿贵国中立,以免他国借口,横生枝节。惟贵国内地须自固守,勿使变乱。”③日本的这种作法,得到英国的支持①。战争开始后两天,1904年2月10日,美国采纳德国的提议,自行出面向清政府及日、俄两国政府发出照会,要求交战双方在战争中“尊重中国的中立”,并将战区加以限制,使之“局部化”。20日又以同样内容的照会发给《辛丑和约》的其他签字国②。这就表明,帝国主义列强已经为清朝统治者规定了在这场战争中应当遵循的路线,其出发点是要他们集中力量管住国内人民,防止像义和团运动那样的反帝斗争乘机再发,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利益。
就清政府来说,它在当时的处境下,实在也别无出路。中国正被帝国主义者看作“远东的波兰”①,似乎只能任其宰割。日俄谈判关系到中国,但谈判情况对中国保密甚严,清朝驻日、驻俄公使都无法得知其底蕴。随着形势的吃紧,清朝大臣们纷纷发表议论。两江总督魏光焘提出:战争一旦发生,中国应“居局中”即参战呢,还是应“居局外”即中立呢?直隶总督袁世凯一言道出了统治者们惶惧无奈的心境,他说:参战是不行的,“附俄则日以海军扰我东南,附日则俄分陆军扰我西北,不但中国立危,且恐牵动全球”;结论:“日俄果决裂,我当守局外”①。这同帝国主义的旨意是吻合的。2月12日,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发上谕,正式宣布“日俄两国失和用兵,朝廷轸念彼此均系友邦,应按局外中立之例办理”。清统治者在把两个侵略者可耻地都称作“友邦”的同时,对本国人民却摆出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同日另一道上谕命令各省各地及京师对外国人及其财产、教堂、使馆等都要加意保护,“倘有匪徒造谣滋事,即着迅速查拿,从严治罪”,“重者立即正法”。完全是按照帝国主义的心意抑内媚外,为侵略者张目。这道上谕还特别指出,日俄交兵,并“非与中国开衅”①,一笔勾销了两国为争夺我国东北而战的罪责。
清政府为自己的中立规定了一个例外地区,这就是吉林、黑龙江两省和奉天省的大部分。2月13日,它在致日、俄及其他各国的照会中宣称:“满洲地方”“有外国驻兵未撤之处,非中国兵力所及,难于实施中立之例”②。这样一来,它就非但不去谴责俄国对这广大地区的非法占领,而是迁就和屈服于其非法占领,并以自己兵力不及为借口,把这一地区的命运委弃给(至少是暂时地)帝国主义用武力去裁决。清政府的这个决定,首先是适应了美帝国主义等关于使日俄战争“局部化”的愿望,同时也在事实上迎合了日本侵略者对东三省进行武力争夺的野心③。至于俄国,竟然对清政府的这种做法犹觉不足,还坚持辽河以西俄军业已撤退的地区应同未撤兵地区一体看待,不承认其中立,力图阻挠清政府增派军队到长城以外的中立区维持治安④。为了这些事,它一再同清政府扯皮耍赖,目的是要把对东三省的军事占领拖延下去。但在另一方面,俄国始终没有援引1896年的中俄密约(按照约文,此时尚在有效期间)要中国和它一起对日作战。这说明它数年来侵占中国领土,已把它自己置于理亏心虚的地位。
清政府把吉林、黑龙江两省及奉天的大部分划在中立之外,含义是很清楚的,不过没有点明。奉天地方当局干脆把事情戳穿。该省交涉局颁发了一个《两国战地及中立地条章》①;在战争还没有蔓延到中国陆地上的情况下,《条章》开宗明义指出:“日俄二国倘在奉省地面开战,拟即指定战地”;接下来规定:“西自盖平县所属之熊岳城,中间所历之黑峪龙潭、洪家堡、老岭、一面山、沙里寨、双庙子,以东至安东县界街止,由东至西,所历以上各地名,分为南北界限。界限以南至海止,其中之金州、复州、熊岳三城及安东县街,为指定战地;抑或西至海岸起,东至鸭绿江岸止,南自海岸起,北行至五十里止,为指定战地”,也就是把这些地方正式划为战区,供日、俄两军的铁蹄去践踏。清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就是这样仰承帝国主义的旨意,把全国范围的“中立”和局部地区“指定战地”的卑鄙勾当结合了起来,其腐朽堕落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②。
奉天省的《条章》中规定:日、俄两国在该省“开战及驻扎之军队,只能在战地限内,不得逾指定战地界限之外”;“两国如已订定开战,须将日期及在何处开战,预先知照华官出示晓谕,俾人民知道,免遭兵祸”。这种把帝国主义野兽当成慈心菩萨、把侵略战争当成校场操演的天真而愚蠢的规定,日、俄两国当然是根本不去理睬的。
1904年4月末、5月初,日军由朝鲜北上,强渡鸭绿江,进入我国境内,与早已布防的俄军在九连城遭遇,从此战火在我国陆地上燃烧起来。随后,日军又相继在貔子窝、大孤山以及大连附近登路,一部分猖狂北进,一部分围攻旅顺。前此,俄国已任命库罗巴特金为满洲陆军总司令,远东大总督阿列克谢耶夫统率对日作战的全部陆海军。6月,日军组成以大山岩为总司令、儿玉源太郎为总参谋长的满洲军司令部,统一指挥各路日军。这次战争,日本动员的兵员近一百一十万,俄国动员的兵力更超过日本;战争的规模之大,在世界历史上是空前的,战斗之激烈,也是少有的。这可从几次重大战役中双方伤亡的惨重窥知一二:
1904年8、9月间的辽阳之战,日军伤亡近二万四千人,俄军伤亡一万七千人。
10月沙河之战,日军伤亡二万人,俄军伤亡四万二千人。
1905年2、3月奉天大会战,日军伤亡七万人,俄军伤亡近九万人。
旅顺俄国驻防军及海军共五万七千名,经日军长期围攻,到1905年1月初投降时,只剩下三万人左右,其中健康者不过一万四千人;而日军为攻下这个海军要塞所付出的代价为死伤共五万九千余名,其中将校级军官达二千一百八十九人。
战争的基本形势是日军不断进攻,俄军节节败退,到1905年3、4月间日军打到开原、昌图以及海龙、西丰一带为止,在前后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战火吞噬了大半个奉天省,并基本上截断了吉林、黑龙江两省与北京及全国其他各地的交通往来。这场以我国神圣领土为主要战场的日俄大厮杀,给我国的人民、土地和主权带来巨大的灾难和破坏,并直接间接在多方面对我国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以后的历史发展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首先是处于战区的我国广大人民受到严重的摧残。日、俄两军都是在异国土地上作战,他们不仅把当地的山川草木、田园庐舍看作践踏的对象,而且对待战区居民都异乎寻常地残暴,往往任意迫害屠戮。老百姓有时只因不懂他们的语言,或者因为自己的牲畜家禽等被抢时不愿交出,或者在被迫担任向导时行动不合其意,都可能被他们活活杀死。这类暴行,以俄军为尤甚。至于人民之死于炮火,就更加不计其数了。日、俄两军的战场正是我国东北人口最稠密的地区,战斗那样惨烈,双方的人员伤亡那样巨大,夹在他们的炮火中间的广大中国人民自然无法免于大量无辜牺牲。据当时报刊所载,“辽阳之役,华民死者不亚于俄日两军之数”③,“吾中立国之民生息于其地者,掷生命数十万,死亡之数,过于(日俄)两军”。其他各战役,情形亦大体相仿。所谓“兵连祸结,无辜惨死,血肉横飞;其槁项黄馘,饿死沟壑者,朋侪相庆,以为善终”④,正是当时真实的写照,以致时人有“流血殷边草,苍生大可哀”的诗句①。相互交战的日本和俄国各自都只有一个敌手,而中国人民却同时遭受两方的屠杀,这就充分证明日俄战争本质上首先是交战双方站在对立的立场同时侵略中国、争夺中国的土地和利权的战争。
战争中幸存的人也都尝尽了辛酸。他们先受俄军盘踞之害,后受日军侵占之苦,无数的房舍被强占,财物被劫掠,牲畜家禽被抢走或杀食,庄稼粮食被踏践或搜去,有的妇女被奸污,村落被焚毁。人民被迫弃井离乡,逃避异地或流落山野,风餐露宿,啼饥号寒,颠沛流离,骨肉分散;而道途中又每每碰到日、俄军岗卡的盘查、搜身、刁难、拘捕,真可谓有家难归,无处容身。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土地荒芜,或者有田无人耕耘,或者禾熟不能收割;城镇工商停业,正常的生产和交换无法进行。由此又造成日用匮乏,物价腾贵,盗贼蜂起,治安紊乱,更加重了人民的困难。总之,奉天从南部的安东和金、复、海、盖,北行至辽、沈、铁、开,凡日、俄军铁蹄所经之处,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片凄凉:或者哀鸿遍野,“难民■集”,“瑟缩苦寒,委顿道左”;或者“纵横千里,几同赤地”,“草寂烟寒,不堪触目”。“由省(按:指奉天)东至兴京三百余里,蹂躏殆遍,西南则出城一二里,即无完土。”②战争停止后,当人们要清除废墟、重建家园时,仍受着战争后果的种种折磨:不仅耕畜、农具、资金、种籽等样样缺乏,生产难以恢复;而且许多地方还残留着尚未爆炸的炮弹、手榴弹等,人们往往不慎触爆造成伤亡。此外,由于生活条件恶劣,许多地方疾疫流行,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威胁。更甚者,家犬因长久在野外争食死尸而像疯狂了一样,竟有闯入奉天市区、从炕上拖下婴儿、撕咬重伤之类的悲剧发生①。所有这些惨绝人寰的事,深深印入了战区人们的脑中,直到战后二、三十年,谈起来犹有余悸②。日俄战争直接间接给战区人民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无法计算的,有形无形给战区人民造成的精神创伤是难以用语言表述的。
俄军对人民的骚扰迫害,远远超过战火所及各处,而遍于东三省。他们到处强征民工,在战前修筑炮台,开挖战壕,平整道路以及从事其他各种备战劳役,在战争中担任战地运输以及后方勤务等等,造成大量的人力滥用和无数良田的破坏。他们又肆意征调粮秣,实际上是公开的勒夺。人民稍忤其意,即被诬为“私通日人”,立受严刑拷问,甚至惨遭杀戮。俄军侵占东三省达三年多,早已罪恶累累,对日战争一起,罪行更是极度增加。尤其是当其败退时,愈加“恣意横行”,无恶不作,“于可携带之物外,必焚毁无余”③,在东北的土地上和人们的心里撒满了仇恨的种子。东三省以及全国人民无不深恶痛绝。日本帝国主义利用中国人民的这种心理,把这场战争歪曲为亚洲人反抗欧洲人、黄种人报复白种人的战争,进行蛊惑性宣传;还别有用心地声称中日两国“同文同种”,如同兄弟一样,日本尊重中国的主权,毫无侵占中国之意,等等,有时还假仁假义、故作宽厚的姿态,借以麻痹中国人民,为其入侵扫清障碍。这使得一部分中国人在战争初期对日本产生幻想,“以俄败为喜,以日胜为幸”,有的还向日军报告敌情。俄国侵略者以此为口实,把自己的失败迁怒于中国人,更加疯狂地进行烧杀淫掠;而日军一旦赶走俄国人,占有中国土地,很快就暴露出侵略者的真面目。他们在各地设立军政署,施行军事统治。他们同样奴役中国人当苦工,强占田地,劫夺财物,霸占衙署官所,还把这一切名之曰“军事需要”(“与军事有关”)或“战利品”,完全是一派强盗逻辑。他们也同俄国侵略军一样,到处拦截行人,稽查邮件,并且广泛地、无孔不入地抽捐增税,弄到“凡日用所需之物,无一不捐”①的地步。他们还发行大量军用手票②,取代原来俄国的纸卢布(俗称羌帖),迫使人民接受和通用,并用以换取人民手中的现银,以及进行其他种种强取豪夺。他们又乘机攫夺利权,不但占有了铁路,而且占据了铁路附近的电报局所及一些矿地、矿产,还强筑安(东)奉(天)、新(民)奉(天)轻便行军铁路。在日军占领区,还强迫居民悬挂日旗;由日本当局向中国人颁发进出城使用的通行证,逼令过路人向城门处的日本卫兵行礼,“戴帽子的人必须脱帽,不戴帽子的人必须鞠躬”③。总之,日本完全以征服者的姿态凌驾于中国人之上,从战争中到战后,一直“恣睢为雄”,动辄“以战胜余威相凌”①,以傲慢、粗野、狂妄的态度对待中国人,把中国人当作“劣等人”、“被征服者”、“亡国之人”,极尽侮辱之能事,在军事占领的名义下施行一套殖民统治。中国人民稍有不满,日军就妄加“俄国侦探”一类罪名,按照军法严办。事实最能教育人,日本侵略者的种种恶劣表现迫使许多中国人睁开了眼睛,在不很长的时间里逐渐认识到他们与俄国侵略者都是一丘之貉。中国舆论界在初闻日胜俄败的消息时曾热烈欢呼“大快慰、大快慰”,时隔一年就发出了“日之与俄,殆如唯之与阿,相去几何”②之叹,反映了人民认识的巨大变化。俄去日来,不过以暴易暴而已。
日、俄侵略者还都用尽各种恶毒办法驱策中国人为他们效劳,主要有:强迫、裹胁或收买、诱骗一些人做向导、密探,为他们引路、传递消息、侦察敌情;招募、收编、组织、训练一些人为他们当炮灰,在敌后或侧翼进行骚扰、箝制,以辅助、配合其正规军的战斗。他们这样做,往往不仅是为了当时的战争,而且包藏着长远的阴谋,即借以在中国内部制造破坏性因素和分裂势力,培植其各自侵略、统治中国的代理人。后来的一些军阀,就是从这时为日本或俄国卖力的亡命徒中发迹的,如张作霖、冯麟阁等是这时投靠日本的,张宗昌这时曾一度投效俄国。这种情况说明了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深谋远算,阴鸷狠毒。
日、俄帝国主义还把扰乱和冲突带到了东三省以外的中国其他地方,尤其是沿海各地。
清政府在宣布中立的同时,曾颁布《中立条规》,其内容之一是根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对交战国的军队、船只等在中国中立区应遵守的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日、俄双方都声称尊重而且理应尊重这些规定,但在实际上却不断加以破坏,由此造成一次又一次争端或外交难题:
战争刚开始时,俄国炮舰“满洲人”(Mанóчжур)号正停泊在上海。清政府根据《中立条规》的精神并在日本逼促下,要求该舰在2月20—21日的二十四小时内驶出。俄方根本不尊重中国的要求,一再推拖延宕,直到3月底才允许该舰解除武装。
8月10日,俄国各种舰船二十余艘由旅顺突围,在海面被日舰队打散,一部分舰艇分头逃入我国烟台、青岛、上海各港。逃到青岛的俄舰乖乖地接受了德国的处理,日本海军也不敢去轻举妄动。俄国驱逐舰“列事特意内”号于11日进入烟台,按照国际法的要求,接受了中国海军的查询,并同意拆卸炮械、机件,官兵解除武装。但日舰两艘尾随而至,强行将俄舰拖走,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中立。俄巡洋舰“阿司哥”号及驱逐舰“格罗苏福意”号③于13日驶入上海,日本威逼中国令其出口,俄国以该两舰须加修理为词,强行延长泊期,到9月初才以拆卸机件、解除武装而得解决。
这时,解除武装后留在上海的俄军官兵已达七百多人,他们不认真遵守有关的约束章程,经常在街头横冲直撞,恣意妄为。12月15日,“阿司哥”号上的水手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砍死宁波籍工人周生有,对地方秩序造成很大损害。事后俄国单方面进行审理,只将凶手判处监禁四年了事。
以上各事件给有关地方造成紧张和不安,中国的主权和中立也遭到日、俄一方或他方的无视和触犯;可是日、俄总为自己强词辩解,给对方加上破坏中国中立的罪名,指责清政府偏袒了对方,未能严格遵守中立。类似的案件在这次战争期间层出不穷,以致当时中国的中立问题不仅成了两个交战国互相攻诘的借口,并为其他帝国主义列强对华关系的决策者们所瞩目,而且成为资产阶级国际法学界热烈讨论的题目①。清政府原想以保持中立来苟且偷安,避免战争干扰;结果事与愿违,反而增添了许多外交难题,弄得自己在日、俄之间两面受气。可是它始终不愿、不敢、也不能扔掉中立的旗号,反而一直加以维护,竭力进行辩白,持为依托和护符。事实证明,一个国家如果抵挡不住外来的侵略,不能有效地保卫自己的人民、土地和主权,它也就难以真正保住自己的中立;这种中立不能带来任何好处,只能是强国手中的玩物,甚至不免成为侵略者任意践踏和嘲弄的对象。这在许多小国的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以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在日俄战争中由于清政府的无能,竟也亲身经历了一次这种惨痛教训②。
清政府的中立,对内带有束缚本国人民反帝斗争手脚的性质。《中立条规》有一项专门规定:“中国官民应一律禁止有碍局外情事”。这成了东三省官吏抑制人民的依据。他们以遵守中立为名,对于先是俄军、后是日军的胡作非为,自己莫敢如何,也不许人民采取行动。但人民不断冲破官方的限制,对侵略者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首先是反抗俄国侵略。日俄战争刚爆发,阿列克谢耶夫就一面照会盛京将军增祺,一面一再非法地直接颁发布告,肆意恐吓,要中国官吏、人民协助俄国筹办粮草等物,保护铁路、电线之类。这种威胁,在多数中国人民中恰好起到相反的作用。东三省人民进行了广泛的抗俄宣传,对俄军征发劳役、物资等活动竭力加以抵制,并积极行动起来,在各处破坏俄军的粮库、电线、铁路等等,给俄国侵略军造成了很多困难。随着俄军侵入东三省而兴起的武装反俄斗争几经曲折,这时又重新活跃起来,往往突然给俄国侵略者以打击。这些被内外反动派一概诬蔑为“胡匪”或“马贼”的抗俄武装力量,尽管其领导人情况复杂,有一些从一开始就别有用心或后来堕落变质的人掺杂在里面,但其基本群众坚决战斗,反映了广大人民对俄国入侵者的义愤和仇恨。此外,凡是俄国侵略者为非作恶之处,人民自发地实行罢工,进行零星的或小规模有组织的反抗,更是所在多有。日本入侵军所到之地,中国人民不堪其侮辱、劫掠和迫害,奋起反抗,情况也大致相同。特别是辑安、安东、大东沟等地伐木工人的抗日斗争,最为英勇坚强。这一带依靠伐木为生者不下十余万人,鸭绿江沿岸经常积放有大量木材。日军侵入后,以军用为名,将许多木材强行占有,并各处搜索,严重危害到当地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伐木工人等忍无可忍,每每集合数百人,拿起武器向掠夺者展开斗争,使敌人不得安宁。所有这些,都表现了中国人民酷爱独立和自由,不甘屈服于外来侵略者的奴役的精神。
在我国领土上进行的日俄战争,引起了我国各阶层人民的极大关心。国内各地和海外华侨、留学生等所办的各种政治倾向、特别是具有资产阶级革命倾向的报刊,都就战争情况作了大量报道,不断揭露和谴责俄、日侵略军的罪行,并对东北人民的苦难遭遇寄予深刻的同情,对他们的抗俄、抗日斗争给予强烈的声援。有些报刊如《俄事警闻》、《警钟日报》、《日俄战纪》等,就创刊于日俄战争爆发前后,其主旨即在于唤起国民对俄国侵占东三省的注意,就由此而造成的民族危机向国民敲响警钟,或者使国民对日俄战争的形势增加认识。在这种广泛的宣传活动的影响下,很快形成了一种注意日俄战争的进程及前途,关怀我国东三省的情况及命运的社会空气。有的地方人们以捐献物资等具体行动向遭受战争灾害的东北同胞表示援助。在日、俄侵略者的骚扰所波及的沿海地方,群众的愤慨更表现为直接的抗议行动,周生有被俄兵砍毙一事在上海引起的反应就是突出的一例。事件发生的消息一传出,上海各界民众立即表示同深公愤;俄国官方包庇罪犯,更加触犯众怒。商民团体集会抗议,刊布传单;在沪居住的二、三十万宁波籍人尤其群情激动,屡次跃跃欲试,几乎酿成暴动。在广大群众义愤填膺、斗志高昂的形势下,上海商务总会决定停止与华俄道胜银行往来,停用俄国银行的钞票。国内其他各地人民以及海外华侨也对俄兵惨杀我无辜表示愤慨,声援上海人民的斗争。许多人还从俄兵在上海的暴行联系到日俄战争在东北造成的巨大灾难,强烈呼吁人民组织起来,自卫自救,有力地推动了反帝爱国以及反清革命思想的发展。
日、俄两国的交战,在我国东北陆地上俄军接连败退,在海上俄国也屡战皆北。俄军虽屡易统帅③,但都无法挽救颓势。1905年3月奉天战役后,陆战已成定局。5月底,两国海军在对马海峡进行决定性的一战;俄国由原波罗的海舰队组成的第二太平洋舰队,经过将近七个月的长途航行,刚到这里,就被日本海军一举歼灭,从此俄国在远东的海上力量也一蹶不振。这时,沙皇的统治已被国内的革命弄得焦头烂额,对日战争事实上已难以继续。日本的人力、物力、财力也都临到强弩之末,再打下去势将出现危机。在交战双方都感到需要结束战争的同时,其他帝国主义也都希望在远东恢复和平。6月,美国总统罗斯福正式出面调停,企图在日、俄两方都已精疲力尽的情况下促成和议,把它们在我国东三省的对峙状态确定下来,造成长期互相牵制的形势,以利于美国自身向那里扩张。日、俄两国接受调停,分别任命小村寿太郎、高平小五郎和维特、罗森为全权代表。8月9日,议和谈判在美国朴茨茅斯开始。在此之前,7月间日军在库页岛登陆,并占领全岛。
清政府在得知俄、日即将议和的消息后,于6月底命各省督抚就“中国现在应如何因应,及将来接收东三省应如何善后办法”陈述对策①。将近一个月后,张之洞发来一个长电,鼓吹东三省“遍地开放”,“以慰各国均沾之望”,并提出东三省在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全面依靠日本①。这表明清统治者中的亲日势力正在活跃起来。7月初,清政府分别向日、俄及其他各国声明:旧俄“议和条款内倘有牵涉中国事件,凡此次未经与中国商定者,一概不能承认。”②但声明发出之后,似乎就万事大吉,而没有任何具体行动;既没有派人去日本或俄国,也没有去议和所在地的美国进行活动,没有向朴茨茅斯和会提出任何要求,甚至对日、俄两军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失,连保留要求赔偿之权的话都没有哼一声①,再次充分暴露了这个政府的极端怯弱无能。
朴茨茅斯和议实际上是日、俄两国根据军事胜败重新调整在远东的相互地位的会议,其中调整各自在我国东三省的侵略地位是一个重要内容。还在6月底,日本即已正式拟定了和议的条件,在三项“绝对必要的条件”中,有关东三省的问题占了两项:一是要俄军定期撤出东三省(日军亦同时撤出);二是要俄国将辽东半岛租借地(即旅大租借地)及哈尔滨到旅顺间的铁路转让给日本②。朴茨茅斯和会开始后,日本将自己的全部要求具体化为十二条向俄方提出,其中六条是关于我国东三省的。在这十二条中,俄国代表拒绝接受的有四条,关于我国东三省的六条都不在内③。将近一个月的日俄谈判,尽管在其他一些问题上有激烈的争论,但关于在我国东三省重新分割利权的问题一直没有发生原则上的分歧。会议期间,双方也都没有理睬清政府,根本没有先同中国商议,便擅自决定了在我国东三省的侵略利权的转移。9月5日签订《朴茨茅斯条约》,里面规定:俄国将旅大租借地以及该租借地内的一切权益、公产等转让给日本;将长春(宽城子)至旅顺间的铁路(后来称为南满铁路)连同其支路、利权、煤矿等无偿地转让给日本。这就表明,日本经过实力较量,终于迫使俄国将其在我国东三省的势力范围重新划分,把长春以南的地区吐了出来,转到自己手中。不仅如此,《朴茨茅斯条约》在其他一些方面还对俄国在我国东三省的地位作了限制,照规定:第一,日、俄两国在东三省的铁路都应以发展工商业为目的,但旅大租借地内的铁路不在此限;第二,东三省的行政权应全部归还中国,日、俄双方在东三省的军队都应于条约生效后十八个月内撤出,但旅大租借地内的行政权及军队皆不在此限;俄国声明在东三省不拥有任何足以侵犯中国主权或不符合机会均等原则的领土利益或优先让与权或专属让与权。这些规定使日本在东三省南部的侵略地位比俄国在东三省北部更为有利。此外,日、俄双方又互相勾结,背着中国作出了另一项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规定,这就是双方都“保留”此后在各自的铁路线内驻扎护路兵(每公里不超过十五名)的“权利”。这是一个信号,它表明:这两个帝国主义为了侵略中国,昨天还在大动干戈,明天就可能串通一气。而不论是哪种情况,受害的都是中国①。
日、俄两个帝国主义为争夺我国东北而进行的战争,随《朴茨茅斯条约》的缔结而正式宣告结束。但日本的“胜利成果”并非到此为止,它还要扩大掠夺物,于是压迫的矛头转而直对中国。
《朴茨茅斯条约》内提到:关于转让旅大租借地和南满铁路利权的条款,须取得中国的同意。日本就借着这个题目,派小村寿太郎来华,同驻华公使内田康哉一起,与清政府代表奕劻、瞿鸿■、袁世凯等展开谈判。这个谈判,日本方面有充分的预谋。小村带来的班底实际上就是他带到美国去与俄国谈判的班底;日本的目的不单是要清政府接受《朴茨茅斯条约》中的有关条款,而且要乘势攫夺新的侵略利益。小村自称这次来华的使命事实上是朴茨茅斯谈判的继续。与日方的情况相反,清政府方面对这次谈判既少准备,又无有效的对策。自1905年11月17日开始,双方经过近五个星期的谈判,12月22日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日本的侵略愿望②。正约规定:清政府将俄国按照《朴茨茅斯条约》转让日本的一切“概行允诺”。附约规定清政府给予日本一系列新利权,主要有:(一)在日、俄军队撤走后,“从速”将奉天的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的长春、吉林省城、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等地开为商埠;(二)战争期间日本擅自修筑的安奉军用铁路,于1908年以前加以改良,仍由日本继续经营到1923年,届期估价卖给中国;(三)设立一个“中日木植公司,在鸭绿江右岸地方采伐木植”;(四)中朝交界陆路通商,“彼此应按照相待最优国之例办理”,等等。条约之外,在会谈的正式记录(会议录)中还记入了双方代表关于若干事项的共同谅解,其中涉及吉(林)长(春)铁路的修筑和新奉军用铁路的改筑问题。日方在谈判中曾力谋攫夺这两条铁路,清政府代表不敢撒手,结果约定:吉长铁路由中国自行筹款筑造,但资金中“约以半数为度”要“向日本国贷借”;日本在战时擅自修造的新奉铁路,由中、日两国派员议价售与中国,然后中国改为自造铁路,改筑时,其“辽河以东(之段)所需款项,向日本公司贷借一半之数”;以上两项借款办法,都“仿照中国山海关内外铁路局向中英公司借款合同,参酌商订”。从而给了日本插手这两条铁路的便利。
清政府对《朴茨茅斯条约》中关于日、俄军队要待条约生效后十八个月才撤出东三省,以及关于日、俄两国要在铁路沿线驻扎护路兵队的规定有较大的顾虑,在对日谈判中想加以挽救,要求日本缩短撤军期限,撤销护路兵队①,由中国承担保护铁路之责;日本代表以种种借口,拒不同意。结果日方在会议记录中声明:该国护路兵队“不至辄行牵碍中国地方治理之权,亦不擅出沿铁路界限以外”;另外在条约中规定:将来“如俄国允将护路兵撤退,或中俄两国另有商订妥善办法,日本国政府允即一律照办。”这实际是日本巧妙地脱身,而把问题推开。中方代表在会议记录中声明:这种规定,“中国视为尚未完备”;此外再也无可奈何。
总而言之,中日北京会谈是以日本帝国主义在《朴茨茅斯条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我国东北的侵略利益而告终的。如果说日本在朴茨茅斯得到的是对俄战争胜利的直接成果,那么在北京得到的就是一笔巨大的副产品,是前者的继续、扩大和补充,清政府则以标榜中立而把中国引到了与战败国相同的结局。一个战战兢兢、唯恐得罪任何一方的中立国,在战胜国面前竟落到这样屈辱的下场,在古往今来的国际关系史上实在是罕见的。这鲜明地反映了中国在清朝统治下的可悲地位和日本对华关系的横暴性质。从此,我国东三省南部实际上成了日本的势力范围,俄国在那里的地位正式为日本所取代。这对中国来说只是意味着熊去虎来。熊虎搏斗的一幕就这样结束了,东三省却一点也没有得到安宁。这块肉太肥美了,南虎北熊固吞噬未已,豺狼狐貉也都在垂涎欲滴。这里仍是帝国主义野兽们的逐鹿场所,而且没有经过多久,就展开了激烈角斗的新的一幕。
④中德谈判停顿后,赫德批准税务司赫美玲(K.E.G.Hemeling,在中德谈判中任翻译)请假回德,吕海寰等要他到德国外交部疏通。1906年4月,他到德国外交部与主管中德商约问题的官员商谈,仍无结果。见“海关档案”,第五章。《清季外交史料》,卷198,页19—25有“中德续订通商行船条约”约文十四条,仿佛该约曾经签订;《清史稿》卷157志132邦交志5说光绪三十三年中德定议条约十三款,“在北京互换”,云云,并列十三款约文。所谓中德订约、互换,都误。
⑤“海关档案”,第五章。
⑥中意谈判失败,“其他国家,特别是已将草约准备就绪的法、比和荷兰三国,已经体会到举行修约谈判只是徒费时日。”Wright:前书,页390—391。(姚曾廙译:前书,页387。)
⑦张之洞语,见《清季外交史料》,卷165,页23—24。
①FRUS,1903年,页711(又页67)。
①另一个条件是要清统治者“于中国政事真心变法”。见《清季外交史料》,卷149,页18;参阅页22—23。日本同文会贺清廷回銮文中,表示希望清政府“收复东三省,建更始维新之基。”同上书,卷150,页11。
②英日同盟签字当天,英外交大臣兰士敦说,该同盟“是过去两年间远东事态发展及两国参与对付这些事态的结果”。见GoochandTemperley:前书,卷2,页113
①参阅A.L.Rosenbaum:TheManchuriaBridgehead:Anglo-RussianRiv-alryandtheImperialRailwaysofNorthChina,1897—1902,ModernAsianSt-üdies(罗森博姆:《满洲的桥头堡:英俄竞争与京奉铁路,1897—1902》,载《近代亚洲研究》,卷10,第1部分,1976年2月号,页61)。
①在谈判过程中,日本代表林董明确指出:英国在中国长江流域如遇法、俄反对,日本将给予支持。见GoochandTemperley:前书,卷2,页104。
②见1902年2月13日萨道义致兰士敦私信。载同上书,卷2,页126。
④FRUS,1902年,页275—276。这是针对俄国向中国提出的银行协定草案(参下文)而发的。参阅《清季外交史料》,卷152,页1。
①《清季外交史料》,卷152,页17—18。
①《清季外交史料》,卷167,页3—4。
②《驻俄公使胡惟德往来电报》,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胡惟德电外务部。载《近代史资料》,1978年期2(总37号),页61—62。
③《红档杂志选译》,页271。
④关于别佐勃拉佐夫集团及其经营鸭绿江林木的始末等,AndrewMalozemoff:RussianFarEasternPolicy,1881—1904(安德鲁·马洛泽莫夫:《俄国的远东政策,1881—1904年》),页177—186、208—237有很好的叙述;又参阅《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1,页582—644。
①这七条的俄文原文至今未见公布。当时有两种中文译文,见《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1,页136—139;《近代史资料》1978年期2(总37号)页93—97录载。此处是参照英文译文重译的,七条的英文译文,一见于FRUS,1903年,页56—58;一见于《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1,页77—79;一见于兰森编:萨道义资料(G.A.Lensen,ed,《KoreaandManchuriabetweenRussiaandJapan,1895—1904,theObservationsofSirErnestSatow》,页213—217。
①参阅FRUS,1903年,页54;《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1,页117—120有关各文件。
②《清季外交史料》,卷170,页16。清政府4月27日致柏兰孙照会,见《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1,页138—139;29日柏兰孙与奕劻就七条谈话要点,见页163—164;皆录载于《近代史资料》1978年期2(总37号)页97—99。参阅《驻俄公使胡惟德往来电报》,四月五日(5月1日)外务部电,见上引《近代史资料》页69—70。过了两个多月,清外务部将“七条不能照允之故,开送节略”,交给由俄国回到北京不久的俄国公使雷萨尔(Лессар);“雷旋退回,谓不能作为商议之据”。闰五月初八日(7月2日)外务部致胡惟德电,见上引《近代史资料》页74,(此处将7月2日误为6月3日)。清外务部的节略(即照会)及雷萨尔退还事,分见《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2,页260—262、259,前者又录载于上引《近代史资料》页99—101。
①关于五条,详见《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1,页347以下各有关资料,有五条的英文译文(页355—356),中文译文(页362—363)、日文译文(页364—365)、法文译文(页382—386),并详细记述了清政府初时有意以此为基础,与俄谋求协议,后在日本压力下拒绝了五条的经过。上引《近代史资料》页101—106、109—112录载了一部分有关资料,五条的形成,见Центрархчв:Русско-японокаявойна(国家中央档案馆:《日俄战争》),页33—34。
②《驻俄公使胡惟德往来电报》九月十五日(11月3日)外务部电;十六(4日)电外务部;二十五日(13日)电外务部;分见前引《近代史资料》,页80、81、82;《清季外交史料》,卷178,页15—16。
③《清季外交史料》,卷180,页20。
①《驻俄公使胡惟德往来电报》十月二十一日(12月9日)电外务部;十一月八日(12月26日)电外务部。见前引《近代史资料》,页85—86。
①РссиявМаньчжурии,页402。
②信夫清三郎等:前书,页158。
③GoochandTemperLey:前书,卷2,页206—207。
①列宁:《五一节》,《列宁全集》中文版,卷8,页319。
②列宁:《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分裂》,《列宁选集》第二版,卷2,页893。
①信夫清三郎等:前书,页352—353。Б.А.Романов:Очеркидипломатиче-скойисториирусско-японскойвойны(1895—1907)(罗曼诺夫:《俄日战争外交史纲(1895—1907)》),页653数字略异,日本直接战费十八亿六千多万日元,有九亿二千多万日元来自向英、美等的五次借款(第五次借款是战争结束后,即1905年11月英、美、德、法四国资本联合给日本的,借款额为五千万英镑)。
①《清季外交史料》,卷180,页15—16。
①GoochandTempertey:前书,卷2,页232—233。
②FRUS,1904年,页2、118、121、418—419、722—723。美国事先曾与英国商量,页327;参阅信夫清三郎等:前书,页242—243。
③英驻华公使萨道义1903年11月18日信中语,见GoochandTemperley:前书,卷2,页229。
④《清季外交史料》,卷179,页4—5。
①《清季外交史料》,卷181,页19—20。
②同上书,页26。
③日本给清政府复照:“除俄国占据地方外,所有贵国疆域,本国必与俄国同一尊敬贵国之中立。”同上书,页27。
④参阅同上书,卷182,页3—8有关各件。
①全文载《日俄战纪》第1期,页47—49。该期所记皆1904年2—3月间事,可知《条章》是此时颁布的。王芸生编:前书,卷4,页183—185收录了这个《条章》。
②有的资产阶级国际法学者把日俄战争时期俄国占领下的我国东三省称为处于“双重主权”(doubleorambiguoussovereignty)之下,与名义上属土耳其苏丹、实际上分别由奥地利及英国统治的波斯尼亚、黑塞哥文纳及塞浦路斯、埃及等相类比。参阅A.S.Hershey:TheInternationalLawandDiplomacyoftheRusso-JapanescWar(赫希:《国际法与日俄战争的外交》),页249—250。
①《中外日报》1904年11月30日。
②《东方杂志》1904年期9,页194,社说《东三省权宜策》。
③同上,1904年期3,页2,社说《论政府不可自弃》。
①分见《日俄战纪》第15期,页85—86;第13期,页85(或《中外日报》1904年10月28日);魏震《南满洲旅行日记(1905—1906年)》,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十八日记;《日俄战纪》第21期,页56。
②D.Christie:ThirtyYearsinMoukden,1883—1913(司督阁:《在奉天的三十年》),页192—193,等。
③见徐维淮修、李植嘉纂:《辽中县志》,(1930年)卷19,军政,页66:日俄战争中,辽阳邑东之长滩等处,“所有居民庐舍,多炮火轰毁,颠连无告,遍野哀鸿,至今谈之,犹为变色。”
①《清季外交史料》,卷189,页23;《日俄战纪》,第7期,页84。
②《日俄战纪》,第16期,页76。
③“日俄之役,日洋及军用手票、正金票、老头票之属又蔓延于辽沈。查战时发行之额,即军用手票一项已至二万万五千万元,其他称是。”见徐世昌:《东三省政略》,卷7,财政,册28,附东三省币政,页1。
①IzaChristie:DugaldChristie,ofManchuria:PioneerandMedicalMi-ssionary(司督阁夫人:《满洲的司督阁》),页105。
③《中外日报》1905年2月23日社说《论日人拘拿辽阳州知州事》。
①“列事特意内”意为“坚毅”(Решительный),“阿司哥”意为“护卫”(Зскорт),“格罗苏福意”意为“雷电”(Грозовой)。
①专门讨论这方面问题的著作,除前引Hershey书外,还有E.F.SmithandN.W.Sibley:InternationalLawasInterprtedduringtheRusso-JapaneseWar(史密斯、希伯来:《日俄战争与国际法》)等。
②清政府在日俄战争中宣布中立,受到国内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及舆论界的批评。1904年张謇在《代某给谏条陈理财疏》中指出:“日俄之事,在我本无完全中立之理,今为假息偷安之计,以此自解,将来必有中国极难应付之问题施之于我”。(见张孝若编:《张季子九录》,卷3,页7)1905年3月30日《东方杂志》一篇社说中写道:“日俄之战,以中国身居其间,人当其冲,而我乘其弊,不必出中原之全力,固可以偏师博至大之功;乃失此不图,退而中立,自吾人观之,盖其失机误国,为九州之大错矣。”(见该杂志第2年第2期社说《辨黄祸之说》)。
①1904年10月25日库罗巴特金代阿列克谢耶夫为陆海军总司令(阿列克谢耶夫仍留任远东大总督之职)。1905年3月17日库罗巴特金被免职,代以李涅维奇(А.■.Линевич)。
②《清季外交史料》,卷190,页5。
③同上书,页13—15。
①《清季外交史料》,卷190,页5—6。
②清政府一度想参加和会,俄国也想让中国参加,但美、日、英、法都不赞同,因而作罢。参阅MichaelH.Hunt:FrontierDefenceandtheOpenDoor.(韩德:《保卫边疆与门户开放》),页87—88。关于日俄战争给中国造成的损失问题,清统治者不断提到。前引奉天交涉局在战争开始时颁布的《两国战地及中立地条章》中指出:“两国开战后,凡战地县内之村屯城镇人民财产……倘有损失,照公法应由战败之国认赔;如有无故杀伤人民,烧毁房屋,抢劫财物,何国所行之事,应由何国认赔。”这里说的是“战地”内的损失应索赔。1905年3月初,清外务部电胡惟德,要他告俄国政府,驻中国东北的俄军“勿在中立地开仗,倘因开战损失公私产业,应声明向战国索偿。”(《清季外交史料》,卷187,页16)这里说的是“中立地”的损失,而未谈及“战地”。4月,胡惟德电外务部,请密饬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将军“凡事关财产民命,随时查明,逐案册记,为异日索偿地步:纵难办到,亦资抵制。”(同上书,卷188,页13)同年,外务部电奉天等省查明战争中的损失,详细造册报部。奉天一面这样做,一面将损失情况随时照会俄国军事当局。但在朴茨茅斯和会时,清政府并未向与会双方提此问题。日俄战争结束后,奉天省人民仍不断要求赔偿,该省当局在人民催促下,一再与俄国领事交涉,但一直不得要领。(《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13,页42)吉林将军一再将该省人民损伤财产数目造册报外务部(《光绪丙午年交涉要览》下篇,卷4,页7),也无结果。至于日本,清政府似乎没有提出过要它赔偿损失,在1905年北京谈判中,只要求其交还日军所强占的“公私各产业’;日本臣民“有意损坏取用”的中国官民产业,应由两国政府查明,令其“补还”。(《清季外交史料》,卷193,页4—14;卷194,页35—37)但这些并没有什么实际结果。
①〔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1840—1945)》,上,文书,页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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