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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主义侵华史》第04节 马关条约的签订及其反响

  三月十九日李鸿章到达马关,第二天和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在春帆楼会见,出示全权证书;这份文件实际出自田贝的手笔①,上面载明赋予“便宜行事、定立和约条款、署名划押”的卖国全权,伊藤查阅后认为“甚属妥善”。李鸿章在会上提出节略一份,要求议和之前先行休战。日本乘机大肆勒索,在二十一日提出四项休战条件:(一)日军占领大沽、天津、山海关;(二)上列各地的清军向日军缴械;(三)天津至山海关铁路归日本军务官管辖;(四)休战期间由清政府担负日本一切军事费用。显而易见,这些条件的实质就是要把北京城置于日本的军事监视之下,日军随时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它占领;接受这些条件,日本在媾和谈判中就可以更加随意勒索,清政府绝无争较的余地。总理衙门在获悉这些苛刻条件后忙向美国公使田贝求教,指望美国能够“仗义执言”,劝日本减轻条件。他们的愚蠢幻想立刻遭遇了破灭的命运,田贝当面警告说:“问题在于中国是否希望和平。如果它的确盼和,就应该接受日本提出的条件。”②清政府失去这个指望,在利害悬殊的情况下,决定令李鸿章撤回休战要求。

  三月二十四日,李鸿章正式对日本的条件表示拒绝,并同意先议和款。当天会后,李鸿章在返回行馆的途中突遇暴徒行刺,枪伤面部。日本政府怕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竭力伪装“宽厚仁慈”,在二十八日声明“承诺一时休战”。从表面上看,这一措施仿佛是对清政府的让步,但实际上完全不然。日本侵略者最初提出苛刻的休战条件,纯粹是无耻的讹诈,并不表示继续作战符合日本的侵略利益。相反,连陆奥也自认当时“内外形势,早已不许继续交战”①。单就军事形势来说,俄国驻日公使希特罗渥在当时即曾指出:“日本人由于霍乱和水灾严重妨碍其在中国的军事行动,正处在极端的窘困中,并且盼望着缔结和约。我希望中国能够对这一情况加以利用,以便抵制日本的要挟……”②。日本“承诺一时休战”,主要是因为讹诈未遂,借此下台;同时休战期很短(共只二十一天),无异逼迫李鸿章必须在短期内接受日本的媾和条件,这对李鸿章这些人是很大的压力。再说这只是局部地区的休战,其范围并不包括台湾在内。当时侵略者已经完成了辽东半岛的占领,正准备集中兵力侵占台湾和澎湖列岛;在大陆上短期停战,恰恰更有利于日军在台湾地区的军事侵略行动。事实上,澎湖列岛正是在这次所谓“休战”期间被日本攻占的。

  休战条约于三月三十日签字后,进入媾和谈判阶段。漫天要价和肆意恐吓是日本代表在谈判中所采用的基本策略。这时李鸿章伤口尚未痊愈,清政府特派他的儿子李经方协助谈判。四月一日,日本提出媾和草案十款,故意将各项条件提得比实际所要求者更为苛刻。李鸿章逐条请求减让,伊藤大肆威吓,扬言“若不幸此次谈判破裂时,命令一下,我六、七十艘运输船即可搭载增派的大军,舳舻相接,立刻前往战地。这样,北京的安危,实不堪设想”。又宣称“中国全权大臣一旦离去此地,是否再能安然出入北京城门,亦不能保证”③。威吓之后,第二步便是伪装“宽厚”和“忍让”,于四月十日以“修正案”的形式将“实价”出示,要点是: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辽东半岛,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赔款库平银二万万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埠通商,以欧洲各国所订条约为基础另订通商条约等等。伊藤并声明这是“尽头办法”,不许李鸿章争辩,限期作“诺与否之决答”。第二天伊藤又以最后通牒形式对李鸿章再次恫吓,声明“……不要认为本国今日幸而能承诺的讲和条件,日后仍能承诺”①。李鸿章哀求再会谈一次,被伊藤断然拒绝。四月十二日清政府获电后,命李鸿章再与辩论,希望日本允许“割台之半”,辽东方面则望保留营口,因为营口有“税利”。李鸿章连复两电,仿效伊藤的口吻恫吓清政府,声言“词已决绝,无可再商,……察看近日倭人举动,已遣运兵船二十余艘,由马关出口赴大连湾,并令德美观战探事人随往前敌,其意可知,恐非即与订约不可”②。清政府本无决裂的胆量,十二日电文中即有“倘事至无可再商,应由该大臣一面电闻,一面即与订约”的指示,至此完全屈服,电令李鸿章“即遵前旨与之定约”。四月十七日,这个划一新的历史阶段的卖国条约在马关签字。

  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认朝鲜“独立”条约规定“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事实上,这时的朝鲜已沦为日本的附庸,破坏朝鲜独立自主地位的不是别人,正是日本侵略者自己。日本强迫清政府确认朝鲜“独立”,其目的是为了欺人耳目,仿佛中国破坏了朝鲜的独立自主,而日本则是朝鲜独立的“捍卫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斩断中朝两国的关系,以遂其放手奴役朝鲜人民的野心。当日本在第一次提案中提出单独由中国确认朝鲜独立的要求后,李鸿章曾提议“中日两国共同认明朝鲜为自主,并共同保其作为局外之国……”,这一合理的建议竟被日方完全拒绝,并公然在四月十日“修正案”中声明:“关于朝鲜独立一项,不许更改原提案字句”。日本侵略者的用心,从这里可以找到很清楚的说明。

  (二)割让辽东半岛和台湾辽东半岛是北洋门户,和山东半岛合成环抱渤海的形势,南端旅顺又是北方极重要的军港。日本占有辽东不仅直接威胁津、沽、山海关一带安全,造成“京畿不能一日安枕”的局面,而且随时可能向北侵入广阔肥沃的松辽平原,“奉省辽沈既难固守,即吉林、黑龙江两省亦将势成隔绝”①。台湾是我国沿海第一大岛,包括本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与福建省隔台湾海峡遥遥相对,具有极重要的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日本侵略者占据台湾,一方面为要掠夺台湾的丰富资源,对台湾同胞进行敲骨吸髓的殖民剥削;另方面是要利用台湾作为侵略中国南部大陆以及向南洋进行侵略活动的基地。清政府根据“宗社为重,边徼为轻”的理由,在马关条约中承认将上述领土和当地“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瓜分中国的大风暴,随着辽东半岛和台湾的割让而日益迫近了。

  (三)赔款条约规定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二万万两,分八次在七年内交清;又为逼迫清政府尽速偿付赔款,规定在第一次赔款交清后,余款按年加每百抽五的“利息”;但如能在三年之内将二万万两全数交清,则可免给“利息”。这笔数目惊人的巨额赔款,大大地滋养了日本资本主义。据日本前外务卿井上馨说:“在这笔赔款以前,日本财政部门根本料想不到会有好几亿的日元。全部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所以,一想到现在有三亿五千万日元滚滚而来,无论政府或私人都顿觉无比地富裕。”①但是对于中国来说,这笔赔款却是无比沉重的负担。当时清政府每年收入,不过七千多万两②,即使全部用以偿付赔款,也需要好几年才能付清。加以清政府为免付“利息”,必须在三年内筹足全数,欲在国内搜刮这样庞大的款项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于是给了帝国主义列强一个好机会,纷纷向清政府进行侵略性的政治借款。这些借款附着一次比一次加重的苛刻条件,破坏了中国财政,损害了中国主权,长期地吮吸着中国劳动人民的血汗,使中国人民陷入更悲惨的半殖民地奴隶地位。

  (四)设厂马关条约规定“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外国资本在中国境内掠取廉价的原料,购买中国的廉价的劳动力,从事工业制造,在甲午战争以前即已开始,不过这种新出现的剥削形式在当时还没有条约根据。随着世界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列强对中国输出“剩余”资本进行工业投资的要求愈益迫切,马关条约这一条款正是反映了帝国主义列强的普遍要求,它使这种新的剥削形式获得了不平等条约的保障。从此以后,外商在中国从事工业投资的规模愈来愈大,他们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榨取到远远超过其在本国所能榨取的超额利润,而且沉重地打击了中国的民族工商业,直接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单就纳税来说,外商在中国制造货物,一方面无需纳进口税,另方面按条约规定:“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以及在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与输入商品同一办理,享受同样优待;相反,中国的制造品却要受苛捐杂税的层层剥削,这就使民族工商业受到无比严重的摧残。在马关条约签订的当时,国内便有人看出这一款的弊害:“土货一准改造,各国势必利益同沾,彼之制造速,人力省,而物又华美易售,中国之商民从此失业矣”①,这个认识是完全正确的。

  (五)增开口岸马关条约中规定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处为通商口岸,日船得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等于将中国最富庶的长江流域特别是江浙两省对日货全部开放。这一条款不但满足了日本资产阶级扩大中国市场的要求,并且和前面一款一样,受到帝国主义列强的热烈欢迎,因为各国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可以分享到同等利益。特别是在华商业利益最大的英国和美国,在这方面占到的便宜最多。三月十八日英国《圣詹姆斯公报》曾发表社论说:“日本如能强使中国的广大领域对外通商,英国在世界各国中,一定得益最大”,这是看得很准的。事实上,日本当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中经济实力较弱的一个,它在中国勒索设厂和通商特权的目的之一,正是为了讨好英美等国,以换取它们对马关条约的全面支持。

  此外,日本侵略者为强迫清政府“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又规定由日军将威海卫暂行占领,清政府并须每年贴交库平银五十万两作为日军驻守经费。根据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又在一八九六年七月被迫签订通商行船条约二十九款,确认日本在华与欧美各国一样享有领事裁判权,并在其他一切方面享有和列强同等的“最惠国待遇”。同年十月又增订关于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日本租界的专约,承认日本得在苏州、杭州、沙市、重庆四个新辟口岸以及上海、天津、厦门、汉口等地设立租界。

  马关条约的签订在远东国际政治上引起强烈的反应。虽然这个条约中有关通商和工业投资的条款,符合于一切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利益,并获得列强的普遍支持,但在关于割让辽东半岛的问题上,帝国主义各国之间却发生了剧烈的纷争。

  最先露出利齿的是德国帝国主义。前面说过,德国此时的远东政策,主要目标是欲在中国取得一个海港,作为进一步从事殖民扩张的基础。日本侵略者清清楚楚地知道德国的这一意图。日本驻德公使青木周藏曾在马关条约缔结前公开向德国政府献策,劝诱德国在中国东南部占领一块土地,并吹嘘这样一块土地“远比德国在非洲的全部殖民地更有价值”①。但对德国来说,这种顺水人情并不值得重视,因为中国东南部正是英国心目中的势力范围,德国政府决不愿冒着头破血流的危险去和英国冲突。相反,当时德国政府很想同英国携手合作,共同在远东进行侵略。三月初的时候,德国就曾向英国政府表示:若有第三国企图从中国为自己取得利益,德国也坚决要取得相当的“补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德国“希望和英国并肩站在一起”②。当时英国政府还不知道日本确切的媾和条件,对德国的建议采取了不作明确答复的拖延手段。直到日本宣布媾和条件以后,英国的态度才最后确定。四月六日英外交大臣金伯雷对德国大使直截了当地说,英国并不准备在远东有所行动,因为日本提出的有关商务的要求对英国非常有利,而辽东半岛的割让将威胁俄国的利益,至于英国的利益却主要集中在上海附近,并不因此受到损害。他认为中国的首都如因割让辽东而失去屏障,则不妨迁移到南京去。不难看出,英国的阴谋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在中国北方借日本的力量形成抗俄的堡垒,第二是企图将清政府搬到英国的势力范围内,置于英国兵舰的保护和监视之下,以便于实现“中国印度化”的毒辣计划。

  德国政府在试图和英国勾搭的同时,并未把彼得堡当局放过不管。三月二十三日,德驻俄大使曾向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К.Лобанов)表示德俄两国在远东的利益并不矛盾,希望合作。就俄国来说,虽然辽东半岛的占领严重地威胁它的侵略利益,但是在四月初的时候,俄政府还没有实行强硬干涉的决心。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认为俄国此时不宜得罪日本,为的是将来可以利用日本抵制英国。他在四月六日奏报沙皇说:“在亚洲,我们最危险的敌人无疑是英国(尼古拉二世批:“当然”)。它带着恶意及妒忌注意我们在远东的每一步骤,这是毫无疑问的。亚洲发生困难时,英国的友人常是我们的敌人,它的敌人却是我们的友人。……日本主要是个海上强国,它迟早会成为英国的敌手……。”①当时俄国政府只决定联合列强以“非常友谊”的方式劝告日本放弃旅顺。四月八日,俄政府邀请列强以下列形式的照会致达日政府:“日本并吞旅顺将长期阻碍中日两国重建良好关系,并将永久威胁东亚和平。”②英国内阁在讨论这一问题后发表声明说:联合干涉只能靠武力实现,英国不能参加这个行动,因为它在东亚的利益并未受到很大影响。相反,德国政府自英国的态度明朗化以后,却积极准备和俄国在远东通力合作,支持俄国的任何行动。素以“中国通”著称的德国前驻华公使巴兰德集中了德国统治集团的意见,在四月八日写成备忘录一份,说明德国在远东无条件支持俄国,可以影响俄国在欧洲对德国的态度,减轻德国东境所承担的压力,同时更可以疏远俄法之间的紧密联系。“还有一层,和俄国共同行动,我们或者可以从心怀感激的中国——当然我们必须使它感激——得到一块地方作为海军基地和煤站之用,不论割让也好,租借也好,实际上都是一样的”①。这个建议获得了威廉二世的完全同意,他说:“俄国的真正使命是在东方,引导它向东发展,是符合我们的利益的”②。

  德国政府的竭力支持和怂恿,大大影响了俄国对远东问题的态度,坚定了俄国政府对日本实行强硬干涉的决心。四月十一日罗拔诺夫在内阁特别会议上宣布:“德国……在和谈开始以前,对中日纠纷十分冷淡,今日却宣称准备参加我们认为在东京必须做的任何步骤”。会议就俄国对日本究应采取何种态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财政大臣维特(Виттe)坚决主张强迫日本放弃全部辽东半岛,他的意见在会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按照维特的分析,日本侵占辽东半岛,其锋芒主要是向着俄国。辽东的占领,以后一定会引起朝鲜的全部归并日本,而且对俄国的远东领土和西伯利亚铁路也是严重威胁,俄国为保护这片领土,就不得不派去几十万军队和大大加强海军,并且即使如此,迟早和日本还是不免发生冲突。由于这些缘故,所以“我们应坚决声明,我们不能容许日本占领南满,假使不履行我们的要求,我们将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果有战争的必要,我们就坚决行动”。“现在决定开战,对于我们有利得多,因为不然俄国在将来就会遭受更大的牺牲”。和巴兰德一样,维特并没有忘记从中国索取“报酬”,他说对日本实行干涉后,“这样我们就成为中国的救星,中国会尊重我们的功劳,因而会同意用和平方式修改我们的国界”(指重划阿穆尔边区疆界——引者)①。海陆军大臣一致支持维特的意见,并表示俄国的军事准备已可应付裕如,不怕一战。会议决定正式劝告日本放弃占领辽东半岛,如日本拒绝接受要求,则俄国按照自己的利益自由行动。罗拔诺夫对这一决定起初还有些犹豫,他直到十五日才将议决案奏报沙皇,十六日经尼古拉二世正式同意,俄国的政策至此最后确定。

  法国在联合对日干涉问题上的立场,基本上以俄国的立场为转移,但态度远不及德、俄两国积极。一方面,法国政府为了巩固新订未久的俄法同盟,势必和俄国在远东一致行动;另一方面,当时德国割取阿尔萨斯、洛林将届二十五周年,法国人民仇德情绪很深,政府如公开和德国在远东合作,势将遭受社会舆论的抨击。由于这个缘故,所以法国政府一度力图诱导英国参加对日本干涉,以便将俄德法三国的行动,变为欧洲各大国的联合行动,从而减少本国人民的不满情绪。再则法国政府担心,如英国不参加联合干涉,英日贸易可能大大发展,而法国对日本的贸易将受到不利的影响。但英国远东政策此时早已确定,法国的努力并没有得到任何结果。法驻俄大使蒙台伯洛(Montebello)又曾向罗拔诺夫建议,俄法两国不必反对马关条约,但由俄国占领一个适当的不冻港作为补偿,而法国则占领海南岛旁边的一个中国岛屿。这个建议也没有为俄国所接受。最后法国政府只好追随俄国,同意参加三国干涉。

  四月十七日,即马关条约签字的同一天,俄国政府正式邀请巴黎和柏林当局联合要求日本放弃占领辽东半岛,如果日本表示拒绝,即由三国海军切断辽东日军和本国间的联系,使其陷于孤立。同日德政府训令驻日公使古希米德(Gutschmid)和俄、法公使一致行动,警告日本退还辽东。俄、法两国驻日公使也先后接到同样的训令。三使同于四月二十三日赴日本外务省,向外务次官林董提出上述警告。停泊日本各港的俄国军舰昼夜升火,禁止船员登陆;俄国东部西伯利亚总督并急召预备兵入伍,集合五万人,随时准备出动,战争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对于这一突如其来的联合干涉,日本政府感到十分惊慌。俄国的态度虽不难估计,但德国的举动则非日本始料所及,因为德国政府在这次战争的大部分过程中,一直表现仿佛对远东问题不愿过问的态度,德国公使古希米德甚至“在每一次日本战胜的时候,都向日本政府表示最热烈的祝贺”①。狡猾的日本外交家驻德公使青木周藏,对德国的举动也感到无法解释。他愤怒地说:“我不懂德国为什么要参与干涉。我只能够猜想:或许这是由于德皇一时神经错乱的缘故。”②

  当时日本经过八个月的侵华战争,本身早已十分疲弱。就海军来说,“由于人员疲劳,军需缺乏,今天不要说对三国联合的海军作战,即仅与俄国舰队作战也全无把握”③。在外交方面,虽然日本政府力图获得英美的实力援助,但两国都不愿冒战争的危险实行反干涉。英国声明守中立态度,并劝告日本不可和三国交战。美国表示愿意在“限于与局外中立原则不相矛盾的范围内,与日本协力”①。日本既不能获得强有力的外援,在三国的武力威胁下只有让步一途。五月五日,日政府向三国声明:“日本帝国政府根据俄、德、法三国政府之友谊忠告,约定抛弃辽东半岛之永久领有。”

  日本政府在三国干涉期间所抱的基本方针是“对于俄、德、法三国虽全然让步,对于中国一步不让”。它为了保证已经勒索到手的其他侵略利益不致失去,坚持不论日本接受三国的要求与否,清政府必须如期批准马关条约并和日本互换。这一方针获得美国的充分支持,在三国干涉期间,一面由美国政府训令驻华公使田贝催促清政府“从速”批准条约,另一方面由科士达出头,在四月三十日到总理衙门进行威胁。据科士达在他的《外交回忆录》中记载:“我特别强调之点是:条约已不是李鸿章的条约,而是皇帝的条约了。……如果他拒绝批准,他将在文明世界面前失去体面,而军机大臣对于皇帝的不体面是要负责的。”②除美国之外,德国政府也积极支持日本的这一要求。虽然德国是三国干涉的积极参加者,但它竭力想使日本的怨愤不致落在自己身上。当德国驻日公使向林董面致退还辽东的劝告时,照会中曾有“……日本大可以让步,盖向三大强国宣战,前途毫无希望”等语,这些恐吓性的措辞,受到柏林当局的严厉申斥。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认为必须设法联络日本的感情,他在三国干涉的第二天写道:“也许过几年之后,我们会为了某些目的而希望和日本缔结协定。”③因此在换约问题上,德国竭力向日本讨好,并严重警告清政府:“换约一事,决不许有所迁延。”俄国因怕日本拒绝放弃辽东半岛,曾劝告清政府暂缓批准马关条约,借以加强对日本的压力。清政府痴心依赖俄国的援助,并训令驻俄公使许景澄诱导俄国对日使用武力,“倘真用兵力,中国愿与俄立定密约,以酬其劳”①。五月五日,日本宣布接受三国要求后,俄国的基本目的已经达到,转促清政府如期履行交换批准书的手续。五月八日,清政府在列强压迫下和日本在烟台交换马关条约的批准书。中国人民从这天起被套上一副新的枷锁,中国被迫向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深渊又下陷了一大步。

  日本退还辽东半岛决不等于无条件的让步。它虽然在对三国的宣言中未附任何要求,但实际早已和德国暗中讲妥,以增加赔款作为退还辽东半岛的交换条件。七月十九日,日本正式向三国要求由清政府偿付库平银五千万两作为还辽“酬报”,德国立即表示支持,俄国则为加强对清政府的政治影响,竭力表示“公正”,主张减半,最后由德国提议改为三千万两,并取得俄、法同意。十月十九日,三国和日本在东京成立协定,约定日本可得赔款三千万两,日军在中国支付此项赔款后三个月内退出辽东半岛。同年十一月八日李鸿章和林董签订的所谓中日辽南条约,内容实际上和四国事前商定的完全一样,清政府不过是承认照各国的意旨交款赎地而已。

  三国干涉还辽并不意味列强有心维护中国的领土完整,恰恰相反,帝国主义列强纷纷以“还辽有功”或其他借口,在中国展开了攫夺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并向中国投资的大竞争。列宁在论及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果时写道:“日本……试图在中国的万里长城上打开缺口,而当它发现这块肥肉的时候,一下子就被英、德、法、俄以及意大利的资本家抢走了。”①这一段话生动地表述了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在中国竞争角逐的形势。

  三国干涉还辽,对辽东半岛最感兴趣的实际上是俄国,而法、德两国的视线却集中在台湾。在三国干涉期间,法国政府曾积极准备乘机攫夺台湾,并与清政府进行秘密谈判,约定如三国与日本开战,即由法国驻兵台湾实行“保护”。德国更早有侵略台湾的企图。远在一八九四年十一月间,德皇威廉即疑法国有侵台野心,主张立即由德国海军先将台湾占据。清政府和法国密商“保台”,引起德国的极大嫉视。据台湾巡抚唐景崧报告:“有德人来说,中德交情最厚,向无微嫌,台事……独未及德,似未周到。因此德领事探商,渠亦以为应有电旨饬许星使向德外部商请阻割台湾,并由总署向德使筹商。查法德素不相能,……今请法不请德,恐德难以为情,致添一层痕迹,似非邦交所宜,惟添请德国,于大局似有益无损。”②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法德二国为争夺台湾而勾心斗角的情况。

  当时清政府除商请法、德“保台”外,和英、俄两国也有接洽。张之洞、唐景崧是这一政策的首倡者。所谓保台,实质上就是以另一种方式将台湾出卖。唐景崧在四月二十五日致总理衙门的电报中曾说:“台地多煤,……基隆、宜兰金矿且多,不仅金砂也。……如全台许各国为租界,各认地段开矿,我收其税,则利益均沾,全台将益繁盛”③,充分证明了所谓“保台”政策的出卖主权的性质。这一卖国政策最后所以不曾实现,是因为帝国主义列强之间彼此勾心斗角,互相监视,谁也不敢冒险尝试。而且台湾已经是日本的口中之物,要想取得台湾,至少须有单独对日本作战的准备。英国外交大臣金伯雷曾向清驻英公使龚照瑗表示:“敝国无端得地,他国贪涎难咽,妒眼倍明,几为众矢之鹄,所谓于英无利也。……且目下失和之日本,岂能嘿尔而息哉。”①其他国家,也都有和英国相同的顾虑。五月中旬许景澄电告总署:“俄国不及顾台,亦不能再向日本说话;德国已由领事告台民不能保护。”②法使施阿兰(A.Gérard)也在日本向三国屈服后告总署说:“台湾一事,接外部复电云:前外部与庆常商及保护,因恐倭不听劝,北路或有战事,法欲以台湾驻兵;今已允让辽东,与前情不同,中国既将台湾许与日本,自不便再想别法,致启衅端,本国亦不便出而干预,现在此事可作罢论。……”③但法国并未因此真正抛弃侵略台湾的野心。它要求将澎湖列岛“中立化”,并禁止日本在该岛设防。西班牙也有类似的要求。德国竭力反对,认为这个问题节外生枝,不便讨论。德外相马沙尔曾通知驻英大使哈茨菲尔德说:“法国和西班牙……企图限制日本新近取得的海岛属地,或许是要扩大它们自己的海岛属地”④,说明了德国的顾虑所在。另一方面,俄国则对法国的要求表示某种程度的支持。最后三国达成妥协,商定由日本声明保证不将台湾及澎湖列岛让与他国,同时承认台湾海峡为各国公共航路,不得由日本独自利用。

  请外国“保台”的幻想破灭以后,清政府决心如期向日本交割台湾。五月二十日命令台湾巡抚“唐景崧着即开缺,来京陛见。其台省大小文武各员,并着唐景崧饬令陆续内渡”①。与此同时,清政府特派李经方为全权委员,在科士达陪同下前往台湾办理交割手续。这个卖国贼害怕受到台湾人民惩罚,不敢在台湾登岸。据科士达自供:“我发现李经方不愿意上岸,我就向他建议,他可以不用上岸而执行他的任务并履行条约。我告诉他,……用一书面文件叫做‘让渡证书’就够了,把这文件签字交付后,所有权也就移交了……。”②六月二日,李经方遵照科士达的建议,在基隆口外日舰上会见日本台湾总督,献上割台清单,中国的领土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就这样被葬送了。

  全国人民在获悉换约和割台的凶耗后,人人感到“痛心疾首,呼天无路”,对清政府的卖国勾当恨入骨髓。当时上海出版的《申报》直言“我君可欺,而我民不可欺;我官可玩,而我民不可玩!”明确地指出人民抵抗路线和统治集团投降路线的本质差别。全台同胞人人抱定“桑梓之地,义与存亡”的决心,“一律预备与倭人决一死战,不愿将全台归与倭人,众志成城,有死无二。”③

  还在李经方交割以前,日本侵台主力近卫师团,从冲绳中城湾出发,搭乘大批船舰,分路进攻台湾本岛,进行侵台战争。五月二十九日,日军在三貂角强行登陆,六月二日日本海军炮击基隆,三日基隆失陷。唐景崧按清政府指示,把大小官吏用船载往大陆,随后他自己也卷款逃走,台北不战而失。台湾人民组织义民军,与入侵日军进行英勇搏斗,他们拥护台南守将、帮办台湾军务刘永福统率防军和义民军共同抗日,在孤立无援的环境中抗击日寇达五个月之久。日本人竹越与三郎记载台北四乡民众积极配合抗日部队作战的情形时写道:“不论何时,只要我军(指日本侵略者)一被打败,附近村民便立刻变成我们的敌人。每个人,甚至年青妇女都拿起武器来,一面呼喊着,一面投入战斗。我们的对手非常顽强,丝毫也不怕死。他们隐藏在村舍里,当一所房子被炮火摧毁,他们就镇静地转移到另一所房子里去,永远等一有机会就发动进攻。不仅台北是这样,而且整个新竹的四郊也是这样,新竹村民是以顽强和勇猛著称的。”①侵台日本侵略者凭借优势的兵力,总计用了两个多月时间,才把台北一带的抗日武装暂时镇压下去。台北、新竹间的村庄,在作战中被日本侵略者纵火焚烧,完全夷为废墟。

  八月中旬战事转入台中一带。抗日部队集中力量保卫彰化,展开自日本近卫师团侵台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搏战。刘永福的亲军(七星队)在这次战役中几乎全部壮烈牺牲。彰化陷落后,日本侵略者复连陷云林等地,嘉义危急。刘永福一面筹防,一面组织反攻,并曾将云林等地一度收复。抗日军用抬枪、土枪和长矛抗击新式装备的日本侵略者,百战不屈,有力地挫折了侵略者的凶焰。他们无比英勇的抗日行动,令人至为感奋。

  但随着时间的延长,抗日军饷械竭蹶的危机日趋严重。清政府和沿海各省督抚害怕“另生枝节”,不敢对台湾人民给以丝毫的援助。十月间日本侵略者猛扑嘉义,接着日军第二师团,在台湾南部枋寮和台南以北的布袋口登陆,配合近卫师团,对台南展开围攻。抗日军长期作战,大部阵亡,十月十九日余军在敌众我寡、饷械俱绝的情况下,在嘉义和台南之间的曾文溪进行了最后的英勇战斗。二十一日台南英国传教士导引南路日军入城,台南失陷。

  日本侵略者在侵台过程中所遭受的打击是极为沉重的。以侵台的主力军近卫师团而论,死伤达数千人,其师团长能久亲王中将,旅团长山根信成少将,也都在台湾伤重毙命。台湾同胞不怕流血牺牲,为保卫祖国的领土英勇作战,这一段可歌可泣的抗日历史,全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甲午中日战争以台湾人民抵抗失败而结束。中外关系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一方面,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掠夺更加紧了,瓜分中国的大风暴日益迫近了;另一方面,中国人民接受中法、中日两次侵略战争的教训,更勇敢地担当起救亡图存的历史任务。反侵略斗争的浪潮,在全国范围内一天比一大汹涌地高涨起来

  ①C.Denby:ChinaandHerPeople.卷二,页138。田贝自鸣得意地写道:“他(指李鸿章)的委任状没有发生问题,他用的是我以前提出的那一份”。

  ②Treat:前书,卷二,页531。

  ①《伯爵陆奥宗光遗稿》,页476。

  ②A.л.Hарочницкий:ШтатъIAмeрикиияпонскаяarpeccиявКитаeв1894—1895гг.Изд.AHCCCP,Cep.нсторииифилософии,т.7.No.3.1950

  ③《伯爵陆奥宗光遗稿》,页493。

  ①《伯爵陆奥宗光遗稿》,页499—500。

  ②王芸生:前书,卷二,页342—343。

  ①中日史料,卷三十九,页4。

  ①B.A.Романов:Очеркидипломатичecкойисторииpyccko-японскойвойнъI1895—1907.页35。

  ②中日史料,卷三十八,李秉衡:《李忠节公遗集》,卷十,页8。

  ①中日史料,卷三十九,页4。

  ①Joseph:前书,页106。

  ②Joseph:前书,页81—82。

  ①一八九五年四月六日外交大臣上沙皇奏,红档,见《中日战争》资料,册七,页310。

  ②Joseph:前书,页112。

  ①DiegrossePolitik.卷九,第2238号。

  ②DiegrossePolitik.卷九,第2240号。

  ①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一日特别会议记录,红档,见《中日战争》资料,册七,页315—316。

  ①A.Gérard:MaMissionenChine,1893—1897,页44。译文见《中日战争》资料,册七,页420。

  ②Ishii:DiplomaticCommentaries.页20。

  ③《伯爵陆奥宗光遗稿》,页510。

  ①《伯爵陆奥宗光遗稿》,页516。

  ②J.W.Foster:DiplomaticMemoirs.卷二,页149—150。

  ③DiegrossePolitik.卷九,第2253号。

  ①中日史料,卷三十九,页23。

  ①列宁:《危机的教训》,《列宁全集》中文版,卷五,页72。

  ②台湾唐维卿中丞奏稿,见左舜生编:《中国近百年史资料》,续编,下册,页320。

  ③台湾唐维卿中丞奏稿,见左舜生编:《中国近百年史资料》,续编,下册,页316。

  ①《中东战纪本末续编》,卷四,页18。

  ②中日史料,卷四十四,页28。

  ③中日史料,卷四十四,页21。

  ④DiegrossePolitik.卷九,第2269号。

  ①电稿,卷二十,页64。

  ②Foster:前书,卷二,页158。

  ③一八九五年五月十五日《申报》。

  ①YosaburoTakekoshi(竹越与三郎):JapaneseRuleinFormosa.页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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