Ⅵ.26 先知的神迹
《圣经》里所说的“先知回乡无人敬”这句话,在西方文化之中已经成为人人皆知的一句成语——当年耶稣在家乡传道的时候,当听众们发现他不过就是本地木匠约瑟的私生子时,便一哄而散,于是耶稣就说出了这样的话来,后来引申为只重来历而不看学识之意,与中国文化中的俗语“远来的和尚好念经”相仿佛。当然,无论是在文化的意义上,还是在宗教的意义上,先知与和尚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和尚是人人可以做的,是人对于神的选择,而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成为先知,因为这是神对于人的选择。
《圣经》之中的“先知”一词,并不是在《圣经》里面也出现的预卜者和先见者这两个词的同义词,而是各有所指,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人。“先知”一词在希伯来语言之中就是指拉比,最先的意思是沸腾,其后借以描述那种人在心潮澎湃之中话语将脱口而出的特殊心理状态,然后引申为在此状态之下,将上帝的旨意传达给世人的人。这样,《圣经》之中的先知,也就具有了拉比的两重角色功能:上帝的代言人与进行预言的人。显然,先知在本质上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先知作为上帝的代言人,同时也就是进行预言的人,因为先知所进行的预言,在根本上就是上帝的旨意,只不过是以预言的方式表达出来罢了。
很明显,预卜者与先见者不过是能够进行预言的人,而不像先知那样能够成为上帝的代言人。正是因为先知必须而且也只能是上帝的代言人,所以,《圣经》将那些背弃上帝而信奉异教神的所谓先知,特别是那些仅仅以进行预言来自称先知的人,统统命名为伪先知。伪先知往往是:或者背离上帝的律法和道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假托上帝的名义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凭个人好恶来编造梦境、异象等等而妄说预言的人,以及那些为图谋私利而妄说预言的人。因而,《圣经》将伪先知称为披着羊皮的狼,并且一再指出伪先知必定会受到上帝的惩罚,以告诫人们不要听信伪先知的妄言。
虽然耶和华这个自称是全能神的唯一神,在将亚伯拉罕命名为完全人之后,又首次任命他为先知,但是,在摩西以前出现的那些先知,并没有能够真正完全地扮演先知的角色,而只是具有先知的部分功能,因而往往需要耶和华本人亲自出马,来直接说出自己的意愿与允诺,因为只有他自己才具有把握人类命运与世界创造的权力。也许,耶和华已经看到,从创造了人类那一天开始,自己就从亚当到亚伯拉罕不断地说个不停,并终于难于在越来越多的人面前亲自出马了,而如今自己又已经拥有了众多的选民以色列人,于是选择代言人的时机也就趋于成熟了。
现在的关键是,耶和华必须要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在能够作为耶和华忠实的代言人来传达出耶和华的当下意愿的基础之上,及时地显现出耶和华对于未来的允诺,以完全体现出唯一神那至高无上的意志与绝对无疑的权威。因此,全能神的耶和华应该也能够确立一个全能先知的人,这个人必须在忠实地服从耶和华的同时,又拥有显赫的身世与神奇的经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得到众人信赖的前提之下,来履行全能先知的职责。这个人就是“以色列”雅各的孙子摩西!这个多国之父亚伯拉罕与多国之母撒拉的嫡系后代,将遵从耶和华的意愿,带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向迦南挺进,去实现耶和华关于多国建立的允诺。
“以色列的众子,各带家眷和雅各一同来到埃及,以色列人生养众多,并且繁茂,极其强盛,满了那地。”作为在埃及暂居的以色列人的人口迅速繁衍,使暂居国的埃及法老,决定采取两条措施来对付这一人口膨胀可能造成的潜在威胁,因为他所担心的正是:“这以色列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我们不如用巧计待他们,恐怕他们多起来,日后若遇什么争战的事,就联合我们的仇敌攻击我们,离开这地去了。”应该承认法老的担心并非是多余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采取种族奴役与种族灭绝这样的巧计,来排除这一可能发生的隐患。然而,在弄巧成拙之中,非正义的行为,乃至暴行,必将得到同样的回报,甚至更加悲惨的下场。
埃及法老的第一条巧计是“埃及人严厉地使以色列人做工,使他们因作苦工觉得命苦,无论是和泥,是做砖,是做田间各样的工作,在一切工作上都严严地待他们。”不仅仅是将以色列人当做奴隶使用,更为险恶的第二条巧计将是使以色列断子绝孙,埃及法老“吩咐他的众民说:‘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们都要丢在河里,一切的女孩,你们要存留她的性命。’”这样,在从肉体上消灭以色列人之中的全部男性的同时,还可以把以色列人之中的所有女性用来获利。真是一石二鸟的巧计,但愿埃及人不要为此暴行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时间,以色列人已经无法承受因埃及人施行如此“巧”计而给他们造成的巨大灾难,便向耶和华祈祷:“埃及人恶待我们,苦害我们,将苦役加在我们身上,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耶和华听见我们的声音,看见我们所受的困苦、劳碌和欺压,他就用万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用威力无穷的神迹、奇事,领我们出了埃及,将我们领进这地方,把这流着奶与蜜的地方赐给我们。”全能的耶和华终于伸出了万能的手,这只万能的手就是全能先知摩西。不过,如果人要成为先知,必须经过神的考验,才能最后得到神的确认。
所以,尽管摩西一出生,就面临着被丢在河里淹死的可怕威胁,可是仍然能够得救:雅各的儿子利末的妻子“生一个儿子,见他俊美就藏了他三个月。后来不能再藏,就取了一个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将孩子放在里头,把箱子搁在河边的芦荻中。孩子的姐姐远远站着,要知道他究竟怎么样。法老的女儿来到河边洗澡,她的使女们在河边行走,她看见箱子在芦荻中,就打发一个使女拿来。她打开箱子看见那孩子,孩子哭了,她就可怜他,说:‘这是希伯莱人的孩子!’孩子的姐姐对法老的女儿说:‘我去在希伯莱妇人中叫一个奶妈来,为你奶这孩子,可以不可以?’法老的女儿说可以,童女就去叫了孩子的母亲来。法老的女儿对她说:‘你把这孩子抱去,为我奶他,我必给你工价。’妇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孩子渐长,妇人把他带到法老的女儿那里,就作了她的儿子,她给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是说:‘我把他从水里拉出来。’”
从摩西被抛弃又最终获救的整个过程来看,与神人之子的类似故事相比,前者显得更加完整而生动,因而也就更加合情合理。在这个传说中,无论是被迫抛弃的原因,还是最终获救的经过,完全是人间性质的,它将诸神置换成了法老及其女儿,而摩西本人则不过是一个平民的儿子。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摩西的小姐姐对于小弟弟的关心,呈现出神话经过人化之后的历史性还原,即在先民的生活之中,是有可能发生这类事件的。反过来,这类事件的发生,也为神人之子的类似故事提供了生活的蓝本。
当然,这里只是一般地说到了神话与历史之间的互动关系与置换特征,事实上,从《圣经》中有关摩西的文本形成的年代来看,不可否认的是,摩西的故事明显地受到了来自神人之子故事的影响,摩西小姐姐在故事之中的出现,一方面留下了对于神话进行改写的痕迹,一方面更是表明了对摩西所进行的人的还原,以使其有利于扮演先知这一角色:只有作为人,摩西才有可能成为唯一神耶和华所确认的先知,否则,将有可能发生某种权威性的对抗,直接影响摩西对于耶和华的忠诚。同时,摩西也不能是与其以色列同胞兄弟一样的普通人,如果是那样的话,耶和华确认摩西为先知也就无法进行选择。
事实上,摩西至少在口才方面就不如他的哥哥亚伦,他曾一再推托耶和华交给他的鼓动以色列人逃出埃及的使命,以致于耶和华在生气之中,不得不答应让亚伦来帮助摩西;同时,摩西还一直没有施行割礼,这也使耶和华发怒,甚至威胁说要杀死摩西,直到摩西的妻子西坡拉给自己的两个儿子施行了割礼,才平息了耶和华的怒气。显然,是摩西作为法老女儿的义子,在埃及宫廷中生活了40年,有着王者风范与渊博学识,并且还获得了祭司称号的特殊经历,才使他具有了被选中成为先知的先天条件,而这一切,是除了摩西之外的任何以色列人都不具备的。
这就表明,在《圣经》里面,先知之所以能够成为上帝的代言人,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择,因而也就只有少数人能够成为先知了;而先知作为信徒之中的出类拔萃之辈,则更容易被神化,或者说是在经过神化之后,才出现在世人面前的,从而一开始就表现出其异乎常人之处,这对于全能先知来说,他的出现也就更加不同凡响。所以,摩西这一《圣经》之中的全能先知形象,必须在神人之子的基础上来进行人化,与此同时,正是因为如此,在对摩西形象进行人化的过程中,也就不断地显露出尘世生活的历史痕迹来,在消解了神秘之后,神迹将不再神异,奇事将不再怪诞。
自从摩西在40岁时因杀人逃出埃及以来,已经在距埃及450公里远的沙漠中的米甸当了40年的牧人,就在摩西80岁的那一年,饱经忧患的他终于等到了被耶和华召唤的那一天:“一日领羊群往野外去,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里火焰中向摩西显现,摩西观看,不料,荆棘被火烧着,却没有烧毁。摩西说:‘我要过去看这大异象,这荆棘为何没有烧坏呢?’耶和华神见他过去,就从荆棘里呼叫说:‘摩西!摩西!’他说:‘我在这里!’神说:‘不要近前来!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
实际上,摩西所看到的大异象,并非是什么奇迹,而是真实与想象相伴的陈述。因为在如今埃及的西奈半岛上,确实生长着一种被当地人称为吉普特的荆棘,它能够分泌出一种挥发油,很容易在炽热的阳光照射之下自燃起来,并发出红蓝色的火焰,而荆棘本身却不会烧毁。对于在沙漠地区生活了40年的摩西来说,这种荆棘烧而不毁的现象应该说是司空见惯的,而真正使摩西感到惊异的应是耶和华的召唤,因为这意味着摩西在被迫隐居了40年以后,将面临一次生死攸关的选择:是作上帝的代言人,还是继续作在野外放牧羊群的牧人?
所以,摩西口中所说的的大异象,不过是用来掩饰他自己心中的大动荡而已,摩西所要去看的,是想要弄清楚是何方神圣在召唤。可是,此时的耶和华在大声告诫摩西必须心怀虔诚的同时,又向摩西宣称自己是从亚伯拉罕以来一切以色列人所信奉的唯一神,于是,摩西心里受到强烈的冲击,在油然而生的敬畏之中,“摩西蒙上脸,因为怕看神。耶和华说:‘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因受督工的辖制所发的哀声,我也听见了,我原知道他们的痛苦。我下来是要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手,领他们出了那地,到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故此我要打发你去见法老,使你可以将我的百姓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摩西对神说:‘我是什么人,竟能去见法老,将以色列人领出来呢?’”
正处于惶恐之中的摩西,怎么也没有想到耶和华要求自己去完成如此重大的使命,无论耶和华怎样训导摩西,摩西仍然心存疑虑:“他们必不信我,也不听我的话,必说耶和华并没有向你显现。”这就是说连摩西本人也不太相信已经被耶和华确立为全能先知,何况其他的人呢!所以,必须像耶和华一样,施行“一切的奇事”来树立全能先知的代言者权威,既能传达上帝的意愿,又能显现上帝的允诺,而当务之急将是以奇事的施行,来巩固刚刚成为先知的摩西的信心。于是耶和华教会摩西三招神迹:牧杖变蛇、麻疯立愈、河水成血。
果然,耶和华凭借这三招,使摩西彻底相信了自己的确是耶和华选定的全能先知,也就接受了将以色列人领出埃及的使命。摩西于是回到埃及,并立即召集以色列人聚会,在传达了耶和华的旨意以后,只见摩西将手中的牧杖往地上一扔,就变成一条蛇,随后他又用手抓住那蛇的尾巴,蛇又变成了牧杖;接着,摩西把自己的手放进怀里,拿出来以后手上就长满了大麻疯,他再把这只手放进怀里重新拿出来,手上却一点毛病也没有了;最后,摩西叫人取来河水,往干燥的地面上一泼,泼在地面上的清亮的河水竟立即变为了一滩鲜血,所有以色列人于是纷纷低头下拜,承认摩西就是他们的全能先知。
然而,法老却并没有把摩西放在眼里,反而用埃及的法术与摩西的神迹相对抗。这时候,“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进去见法老对他说,耶和华这样说: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你若不肯容他们去,我必使青蛙糟蹋你的四境。’”随后,全埃及都相继出现虱子、苍蝇、瘟疫、脓疮、冰雹、蝗虫等神迹所造成的灾难,接连不断地使埃及人大吃苦头,而暂居埃及的以色列人却丝毫不受这些灾难的影响。最可怕是摩西将牧杖一举,全埃及立刻三天三夜都是漆黑一团。为什么埃及人会遭受如此之多的灾难呢?这并非是法老不买帐,而是耶和华有意为之,借以来显示自己的意志与权威。
所以,“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进去见法老,我使他和他臣仆的心刚硬,为要在他们中间显我这些神迹,并要叫你将我向埃及人所作的事和在他们中间所行的神迹,传于你儿子和你孙子的耳中,好叫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由此可见,较之摩西那无伤大雅的魔术似的三招,耶和华这些灾难性的神迹,显然是以埃及人的生命作为代价,促使以色列人信奉自己,从而暴露了民族宗教之神的狭隘与冷酷。不过,正是这些灾难性神迹的发生,产生了一个直接的后果:不仅以色列人可以蒙恩“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而且使摩西得以“在埃及地法老臣仆,和百姓的眼中,看为极大。”
直到这时候,耶和华才最后决定要给埃及人一次惨痛的教训,而以色列人则开始动身离开埃及。于是,摩西第一次以全能先知的姿态出现,毫不理会法老曾经发出的再看见他就要他的命的威胁,充满自信地向法老宣告:“埃及遍地必有大哀号,从前没有这样的,后来也必没有。至于以色列中,无论是人是牲畜,连狗也不敢向他们摇舌,好叫你们知道耶和华是将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分别出来。你这一切臣仆都要俯伏来见我说:求你和你的百姓都出去。然后我要出去。”于是摩西怒气冲冲地离开法老的宫廷。摩西就这样正式开始了他的全能先知的生涯。
一切应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先由全能先知摩西告诫以色列人每家都要杀一头羔羊,并且要将羊羔的血涂在自家的门上。到了半夜,耶和华看见谁家门上没有羊血,就将那家的长子杀死,连一切头生的牲畜也都杀掉了,从法老到平民,全埃及没有哪一家不死人,哭声震天动地。法老连夜召见摩西,答应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与此同时,以色列人乘此机会大肆抢夺埃及人的金银财物,然后立即出发。这一天正好是1月14日,从此,这天被称作逾越节,以纪念以色列人终于离开暂居地埃及。不过,正是在这一天,耶和华越过以色列人而击杀了埃及人。
事实上,全能先知的确立之日,也就是民族宗教基本形成之时,唯一神耶和华以惩罚埃及人的血腥手段,来训诫以色列人,使他们服从自己的意志与权威,并且恩准他们抢夺埃及人的财物,以及向埃及人复仇。在恩威并用之中,不仅巩固了全能神的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而且促使摩西成为自己忠实的代言人与预言者,这就开始了以色列人由一盘散沙转变成一支大军,在摩西的率领之下实现多国之梦的历史行程。
Ⅵ.27 通往天堂的道路
应该承认,这一历史行程确实是在以色人最后定居的迦南大地上胜利结束的。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之中,无数神迹的出现,在为历史增添几分魁力的同时,又为历史增加了几分质疑:究竟是历史被神的介入而神奇,还是历史因人的附会而神秘?
其实,无论是神奇,还是神秘,都与历史存在的本身直接相关:神奇是出于对历史的崇敬,人就是神,因而出现了神奇的历史,只要消除神的光环,也就成为人的历史;而神秘则是基于对历史的迷恋。神就是人,因而出现了神秘的历史,必须进行人的参照,才可能使人的历史还原。民族宗教的历史,更多的,或者说主要的是神秘的历史,神的意志无所不在;而世界宗教的历史,主要的,或者说更多的是神奇的历史,人的信仰贯穿始终。
因此,埃及人所受到的青蛙、虱子、苍蝇、瘟疫、脓疮、冰雹、蝗虫,乃至三天三夜的黑暗,这些所谓的神迹式的惩罚,实际上,都是在埃及地区曾经发生过的自然灾害,如并不少见的牲畜瘟疫与蝗虫遍地,甚至难得一见的特大冰雹等;或者是至今依然存在的自然现象,如虱子蹦跳和苍蝇乱舞,以及人长脓疮;即使是青蛙成灾也与尼罗河的洪水泛滥紧密相关;至于三天三夜不见天日,更是与常常在大沙漠中发生的巨大沙暴直接有关。这些出现在埃及的自然灾害与自然现象,暂居在埃及的以色列人应该说是十分熟悉的,因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由此可见,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暂居也算是足够悠久的了,因而他们不仅熟悉这些自然灾害与自然现象,甚至还可以说他们本身也已经不断地领教过这些自然灾害与自然现象所带来的危害。因为在长达430年的暂居生活中,难道说以色列人的牲畜就没有发生过瘟疫,以色列人的庄稼地里就没有飞来过蝗虫,没有落下过冰雹?难道说以色列人的屋子里面居然连一个虱子,甚至连一只苍蝇也没有,以色列人的身上就从未长过脓疮?难道说尼罗河水长了眼睛,只是灌进埃及人的家,让青蛙成为新的主人,而铺天盖地的沙暴也偏偏只遮盖了埃及人头上的那片天空,特地为以色列人留下光明?
事实上,如果以色列人确实在埃及受到了埃及人数百年之久的欺压的话,那么对于一直生活在苦难之中的以色列人来说,埃及出现的所有这些自然灾害与自然现象,必定更是加重了他们的那份儿水深火热,因而也更能给他们留下灾难深重的铭心刻骨的记忆,并且开始在自己的想象之中,企盼着奇迹的发生。在自己获得解救的同时,让那些埃及人也尝一尝自己曾经饱受的苦难。所以,摩西以魔术式的三招神迹显示,使以色列人看到了获救的希望,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全能先知,而耶和华接二连三地向埃及人降灾,更使以色列得到了出头的机会,他们终于有了自己全能的神,从而可以向埃及人索取金银,快意复仇,并离开埃及这个罪恶与苦难之地,踏上实现自己的多国之梦的征途。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正满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华的军队都从埃及地出来了。这夜是耶和华的夜,因耶和华领他们出了埃及地,所以当向耶和华遵守,是以色列人世世代代该遵守的。”逾越节之夜,耶和华以击杀埃及人的方式来与自己的选民以色列人开始了约法,在拯救以色列人的同时,又通过摩西来充分满足了以色列人的渴望:“以色列人照着摩西的话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银器,和衣裳。耶和华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思,以致埃及人给他们所要的,他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这是一支充满愤怒的可怕的军队,因为它将在征服之中去夺取胜利;但是,这也是一支充满混乱的可怜的军队,因为它只能在逃亡之中来开始未来的征战。
这是一支庞大而杂乱的队伍:“除了妇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约有六十万。又有许多闲杂人,并有羊群牛群和他们一同上去。”这样一来,这支以色列人的队伍,总人数至少超过两百万!再加上众多的牛羊,他们组合成了一幅庞大的洪流滚滚的行进场面。据说,这庞大的人群是在430年之内,由当初到埃及寄居的雅各一家,共70个人繁衍出来的,可是,以色列人果真有那样多的人口吗?根据有关专家的计算,如果两百多万人带上牛羊在埃及西奈半岛上行军,那么,这一行军的队列将形成一个宽200公里、长30公里的纵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解决水源及牧场的问题,而西奈半岛的绿洲是根本不可能提供这样多的水源与牧场的。
那么,以色列人从埃及出走的时候,究竟有多少人呢?有关专家指出,《圣经》中出现的“步行的男人约有六十万”可能是一个因对语言的误解而造成的错误:6O万在希伯莱语言之中被写成600千,而表示“千”的名词“埃列夫”还有“家族”的意思。因而步行的男人并不是600千,而是来自600个家族。那么,600个家族的成年男性成员大约又有多少呢?如果按照雅各一家有他及12个儿子来计算,步行的男人就应该约有7800人,即只有这些以色列男人才是这支队伍里面手持武器的战士。
这样,如果再加上妇人孩子及闲杂人等,也就是按照雅各一家有70人来计算,这支以色列人队伍的总人数大约在42000人左右,因而行军的阵势也就不太壮观了,大概只有4000米宽而600米长的样子,这样,西奈半岛便完全能够提供充足的水源与牧场,来维持这样数量的以色列人的生存。同时,这也表明,以色列人为什么要仓皇出逃,因为他们只有数千名战士,却要保护数万人的安全,难以与埃及人的大军相对抗,要是他们果真拥有60万战士的话,也许就没有必要如此慌忙地逃走了。
这是一支饥饿的队伍,“他们用埃及带出来的生面,烤成无酵饼,这生面原没有发起,因为他们被催促离开埃及不能耽延,也没有为自己预备什么食物。”所以,耶和华决定还要继续考验以色列人,看一看他们是否服从自己——“法老容百姓去的时候,非利士地的道路虽近,神却不领他们从那里走,因为神说:‘恐怕百姓遇见打仗后悔,就回埃及去。’所以神领百姓绕道而行走,走红海旷野的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带着兵器上去。”由于不能迅速地逃离埃及人极有可能发动的追击,也就难免使匆匆逃命的以色列人内心动摇,一时间人心浮动,一种暗暗的不安在表面的欢乐之下弥漫。
在这种情形之下,耶和华再次运用了施行“一切的奇事”这个法宝,以稳固人心,并征服人心。一方面,“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光照他们,使他们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使以色列人感到他们是与神同行,因而有所安心;另一方面,“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吩咐以色列人转回,靠近海边安营,法老必说以色列人在地中绕迷了,旷野把他们困住了。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他要追赶他们,我便在法老和他全军上得荣耀,让他知道我是耶和华。’于是以色列人这样行了。”促成法老的追击并加以毁灭,不仅可以使埃及人丧胆,更是要使以色列人感到神的威力,因而不再有异心。
果然,法老率领“600辆特选的车,和埃及所有的车,每辆都有车兵长”,在战马飞奔之中疾速地追击,很快就逼近了以色列人在红海边的营地。“法老临近的时候,以色列人举目看见埃及人赶来,就甚惧怕,向耶和华哀求。他们对摩西说:‘难道在埃及没有坟地,你把我们带来死在旷野么?你为什么这样待我们,将我们从埃及领出来呢?我们在埃及没有对你说过,不要打搅我们,容我们服事埃及人么?因为服事埃及人比死在旷野还好!’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只管站住!看耶和华今天向你们所要施行的救恩,因为你们今天所看见的埃及人,必永远不再看见了。你们只管静默,不要作声!’”
神迹出现了:在埃及人与以色列人之间,火柱的一边闪亮,而另一边暗淡,使彼此不能接近,随后摩西遵照耶和华的旨意,对着红海举起牧杖,耶和华就刮起大风来,在一夜之间使海水退去,海底露出一条平坦的大路来,以色列人迅速走过,两边的海水如同高大的城墙。当法老的追兵也来到海底大路的时候,只见摩西又将牧杖一举,大路两边的海水突然合拢,埃及人全军覆没。就这样,耶和华的目的达到了,“以色列人看见耶和华向埃及人所行的大事,就敬畏耶和华,又信服他和他的仆人摩西。”正是神迹的显示,促使以色列人真正承认了他们的唯一神及先知。不过,一次这样的神迹显示,还并不能够促使以色列人的这一承认坚定不移。
“摩西领以色列人从红海往前行,在旷野走了三天找不到水。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玛拉。百姓就向摩西发怨言,说:‘我们喝什么呢?’摩西呼求耶和华,耶和华指示他一颗树,他把树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如果说耶和华在让以色列人通过红海海底逃脱性命的同时,又消灭了埃及人的追击大军,这算得上是一个具有神秘色彩的大奇迹的话,那么,使沙漠之中的苦水变甜则比不上前者,最多只能算是一个不足挂齿的区区小奇迹罢了。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小小的奇迹说到底,连一点神秘之处也没有。这是因为,凡是在沙漠之中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怎样来使苦水变甜!
根据《圣经》中所提供的线索,考古学家在玛拉古城遗址处发现了那里至今仍然还有一眼苦泉,通过对苦泉之中苦水的化验,发现苦水的苦是由于其中含有一定数量的硫酸钙所造成的,只要往里面放入一定数量的草酸,硫酸钙就沉淀了,而苦水也就会失去苦味儿。所以,当地的牧人自古以来就知道利用一种叫做爱力华的灌木树枝来使苦水变甜,因为在这种树枝里面含有不少的草酸。这个苦水变甜的秘密,数百年以来暂居埃及的以色列人,很可能完全不知道,但是,在沙漠里面放牧了数十年的摩西则完全有可能是知道的,因而这一神迹也就不能成为神秘的奇迹,不过是一个欺瞒无知者的小把戏。
事实上,耶和华也知道,如果仅仅是依靠神迹来维持自己的权威性,恐怕最终将前功尽弃,因而就在苦水变甜让以色列人饮用的同时,“耶和华在那里为他们定了律例、典章,在那里试验他们。又说:‘你若听耶和华你神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这是耶和华第一次提出准备与人来一个约法三章,尽管在试验过程之中仍然采用了允诺与惩罚的两手并举,来诱导以色列人与唯一神约法。
然而,当以色列人在面临威胁自己生存的饥饿来临的时候,又开始向摩西大发怨言了:“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地耶和华的手下,那时候我们坐在肉锅旁边,吃得饱足,你们将我们领出来,到这旷野,是要叫这全会众都饿死啊!”对于全能先知的不信任,实际上也就是对于全能神的开始怀疑,因而耶和华决定先用神迹来镇住以色列人,以便在最后与他们约法。于是,“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粮食从天降给你们,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试验他们遵不遵我的法度。到第六天他们要把所收进来的预备好了,比每天所收多一倍。’摩西就对以色列众人说了。”在这里,约法的内容将被严格按照民族宗教的要求来制定,因而为了在第七天的安息日专门礼拜耶和华,所以第六天要比平常的数量收多一倍,以备第七天所需。
这样,“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我已经听见以色列人的怨言,你告诉他们说,到黄昏的时候,你们要吃肉,早晨必有食物得饱,出门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到了晚上有鹌鹑飞来,遮满了营;早晨在营四周的地上有露水,露水上升之后,不料地面上有如白霜的小圆物。这食物,以色列人叫吗哪,样子像元荽籽,颜色是白的,滋味如同搀蜜的的薄饼。”这些食品果真是耶和华恩赐的吗?根据有关专家进行的考察,无论是从天而降的鹌鹑也好,还是在地面上出现的吗哪也好,在西奈半岛上都是真实的事情。
从古至今,在西奈半岛上空,每年的春天都会出现大群大群的鹌鹑,这是从非洲内地飞往欧洲繁殖地的候鸟。这些鹌鹑由于飞行中的劳累,通常要在西奈半岛上一些有水的地方歇息,其中不少的鹌鹑会因为体力消耗太大,一旦歇息下来之后,往往就一动不动地呆着,即使有人去抓它,也不能够一下子飞走。当地的居民常常在这个时候去抓鹌鹑,只需空手去抓,就可以收获不小。显然,当初的以色列人就遇见了这样的一次好时机。不过,当他们吃了一次鹌鹑以后,就再没有鹌鹑可吃了,因为活着的鹌鹑全都飞走了。
当然,后来以色列人还吃过一次从天而降的鹌鹑,只不过,这一次吃鹌鹑,与第一次吃鹌鹑时感到味道鲜美、十分可口的效果大不一样,凡是吃了鹌鹑的人几乎都得了重病,有的人还因此送命。这又是为什么呢?根据《圣经》里面的说法:第一次以色列人能够吃到鲜美可口的鹌鹑,是耶和华的恩赐,以平息他们的怨言;而第二次以色列人只能吃到使人患病丧命的鹌鹑,却是耶和华的惩罚,以告诫他们的怨言。同样都是以色列人在吃鹌鹑,只是因为出于耶和华的恩赐或惩罚,鹌鹑就由食品变成了毒药,难道神的意志与权威果真能够随便改变鹌鹑是否可吃的特性吗?
然而,事情的真相却并非如此。有关专家发现,在西奈半岛上有时候的确会出现有毒的鹌鹑,经过跟踪调查以后,人们才弄清楚了原因。原来那些有毒的鹌鹑,是由于在飞往欧洲之前,停留在非洲的苏丹的时候,吃了生长在那里的一种含有特殊生物碱的谷物,其后积蓄在鹌鹑身体中的这些特殊生物碱对于人类来说,是具有毒性的。显然,第二次吃到鹌鹑的以色列人所吃的正是这样的鹌鹑,因而造成中毒的后果,与第一次吃到鹌鹑的幸运的以色列人相比,他们的确是不幸的。只不过,这一不幸,只与鹌鹑的食物有关,而与耶和华毫不相干。
所幸的是,鹌鹑一年最多能够被吃到一次,并且在食用后人们生死之间的机会还不一定均等,故而用鹌鹑来对以色列人进行约法之前的有关训诫,自然一时难以收到多少明显的效果。因此,必须出现一种经常,甚至天天要吃的东西,才能以之来进行约法之前的有关训诫,这就是粮食!不过,这种粮食必须打上耶和华的标记,结果就只能是吗哪。如果说暂居埃及的以色列人还认识什么是鹌鹑的话,那么,他们肯定不知道何物为吗哪,因为在他们第一次看见吗哪的时候,“以色列人看见,不知道是什么,就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呢?’”,后来天天都吃它,于是就称为吗哪。
不幸的是,尽管以色列人知道吗哪滋味如搀蜜的薄饼,真是味道好极了,但是却确实不知道吗哪的来历,总以为这是耶和华的恩赐。其实,根据专家的考察,在西奈半岛上生长着一种怪柳,在春天到来的时节,怪柳会分泌出一种微甜的汁液,这种汁液在空气之中很快就会凝结成白色的小球,形状就像小小的冰雹。当地的居民直到现在仍然还采集怪柳上的白色小球来吃,一个人只要一天能够采集到1500克怪柳上的白色小球,就可以吃饱肚子,据说那滋味大概与搀蜜的薄饼的确差不多。
这样的白色小球似的吗哪,不仅数量多,而且产出的时间也长,正好适于以定量供应的方式来进行长期的训诫,摩西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是这样,你们要各按着各人的饭量为限。”因此,凡是超出饭量多收取的吗哪,“就生虫变臭了”。从此以后,以色列人就遵守耶和华的规定,连一点儿吗哪也不敢多收取。经过这种特意设计的定时定量的吗哪供应法,以色列人终于形成了凡是耶和华所吩咐的就一切遵守的条件式反应的本能。这种吗哪试验,全能神耶和华在全能先知摩西的协助之下,足足进行了多少年呢?“以色列人吃吗哪共四十年。”
正是在以色列人养成了彻底敬畏耶和华,并且完全信服他和他的仆人摩西的习性的前提下,耶和华决定与以色列人正式约法。为了最后一次证实这一前提的可靠性,耶和华借助摩西之口来对以色列人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结果,“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训诫和试验已经成功,约法即将开始,以色列人是否已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他们果真有福了?
Ⅵ.28 所罗门的智慧
以色列人在承认并接受耶和华的庇护之下,与耶和华约法。这将是神与人之间的上下约法,并具有绝对的性质:人必须遵守并实行神所规定的诫命,而这些诫命作为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规范性的宗教律法基础,将发展出相应的律法体系。在极度地扩张着法律的强制功能的同时,又极度地拓展着道德的教化功能,由此显现了神对于人的全面控制,体现出宗教之神的绝对权威,因而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宗教律法,否则,就将被视为叛教者。这一点,在民族宗教里面表现得特别突出,甚至影响到世界宗教。
过于强调,甚至强化民族宗教及世界宗教所拥有的宗教律法的作用,将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在客观上促成神与人之间的意识对立。比如,犹太教拒绝承认私生子结婚的合法性,就是因为犹太教的律法规定:“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而天主教拒绝承认教徒离婚的合法性,则是因为天主教的律法规定:“天主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有时候,固守宗教律法将会造成非常荒诞的现象,例如:根据“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戴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这一犹太教律法的规定,以色列前总理贝京曾向议会提出“承认女性基于宗教原因拒绝征兵的权利”的法案,结果遭到议会的强烈反对,致使贝京内阁险些倒台。
所以,神与人约法,既有可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也有可能阻碍社会的进步,如何把握这一点,也就非常重要,而关键仍然在人,因为宗教律法的规定是不变的条文,而遵守与实行这些条文的是不断变化中的人。不同时代的人们可以也应该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进行相应的调适。在古代,这样的人将是先知或祭司,而在现代,则将是教皇或教士。《圣经》在表面上代表以色列人,而实际上却代表着全能神耶和华,来进行约法的是全能先知摩西:“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在密云中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于是,约法的结果就有了所谓的摩西十诫。 约法现场弥漫着一派威慑与恐慌的神秘:
在山上有雷轰、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甚大,营中的百姓尽都发颤。摩西率领百姓出营迎接神,都站在山下。西乃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于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烧窑一般,遍山大大地震动。角声渐渐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说话,神有声音答应他。耶和华降临在西乃山顶,耶和华召摩西上山顶,摩西就上去。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下去嘱咐百姓,不可闯过来到我面前观看,恐怕他们有多人死亡;又叫亲近我的祭司自洁,恐怕我忽然出来击杀他们。”于是摩西下到百姓那里告诉他们。
这样一来,也就确保了摩西做为代言人和预言者的全能先知地位,以致于“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地站立,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时常敬畏他,不致犯罪。’于是百姓远远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处中。”由此可见,摩西将作为神权在尘世的现实性人物标志,具有全能先知的身份,为了促成多国之梦的实现,使百姓归属于“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因而必须忠实地传达出耶和华的诫命,以形成完整的宗教律法体系。
这样,即使全能先知在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建立之前消失,继之而起的祭司,亦将取先知而代之,来代表唯一神耶和华继续统领以色列的百姓。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摩西十诫作为耶和华的诫命,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宗教律例,它确立唯一神的绝对权威,然后是宗教典章,它确立人间百姓的遵守义务;同时,在摩西十诫的基础上,通过所谓“摩西五经”,即《圣经》中的《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末记》、《民数记》、《申命记》的不断演绎而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宗教律法体系,来作为祭司治国的神权依据。
因此,宗教律例是根本,共有四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发慈爱,直到千代;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什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什么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人、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安息日,定为圣日。
这就高度强调了唯一神的绝对权威性,继而不断地进行完善,并且要求祭司带头监督实行:
你们不可作什么神像与我相配,不可为自已作金银的神像;你若为我筑土坛,在上面以牛羊献为燔祭和平安祭,凡记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里赐福给你;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因为你在上头一动家具,就把坛污秽了;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
这样的祭耙规定应该说在客观上起到了防止祭司敛财堕落的作用。不过,如果仅仅从字面上一字不苟地遵守律法,在“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许什么人出去”这样的规定下,难道外面失火也见死不救吗?这显然有悖情理。
在宗教典章之中,包括这样的六条: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子,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这些典章内容大多与汉漠拉比石柱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具体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以神的名义来规定了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社会关系,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巩固无疑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成为宗教律法体系之中最具有合理性的构成,由此可见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
同样,宗教典章在承认耶和华的绝对权威的前提下,也在摩西这样的先知与祭司之辈的努力下不断扩充:“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你若买希伯莱人作奴隶,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人若买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主人选定她归自己,如不喜欢她,就要许她赎身。”
显然,第七天定为圣日的影响,也扩张到了奴隶的解放日期上,尽管延长了365倍!但是,这毕竟或多或少地承认了奴隶作为人的某种权利。
美中不足的是当男仆白白出去的时候,如果其妻子是主人所给予的话,那么,他的妻子及子女将仍然必须留在主人家中为奴隶;更美中不足的是,婢女还将受到性别歧视,在主人已不喜欢的情况下,还得由自己掏钱来赎身;不过,主人若是故意要将她卖给外邦人、作儿媳不当女儿看待、归了自己却要遗弃她,她就可以不用钱赎身而白白地出去了。然而,最美中不足的是,类似的一些律法之中不仅表现出父权社会中固有的男尊女卑特征,而且还潜伏着以耶和华的选民自视的种族优越感,要是男女奴隶不是希伯莱人,那又会面临怎样的命运呢?
如果说摩西在“年一百二十岁,眼目没有花,精神没有衰败”的情况下就突然死去,在以色列人看来多少有点显得神秘兮兮的话,那么,对于摩西本人来说,则显然是命中注定。“耶和华对他说:‘我必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现在我使你看见了,你却不得过到那里去!’于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耶和华将他埋葬在摩押地,只是到今日没有人知道他的坟墓。”因此,具有历史考据癖的人们,为摩西死亡之谜又颇费力气地大伤脑筋,进行种种的解释。其实,摩西不过是《圣经》之中象征着一个时期到来与过去的人物形象标志,这个时期就是以色列人的民族宗教开始形成的时期。
这一时期也是全能先知出现与消亡的时期,“以后以色列中再没有兴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华面对面所认识的。耶和华打发他在埃及地,向法老和他的一切臣仆,并他的全地,行各样神迹奇事;又在以色列众人眼前显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继这一时期而来的是祭司统领以色列人的时期,这既是民族宗教影响扩张的时期,又是开始具体实现多国之梦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标志性人物形象就是约书亚——
耶和华晓谕摩西的帮手约书亚说:“我的仆人摩西死了,现在你要起来,和众百姓过约旦河,往我所要赐给以色列人的地去。我怎样与摩西同在,也必照样与你同在。只要刚强,大大壮胆,谨守遵行我仆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离左右,使你无论往哪里去,都可以顺利。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好使你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顺利。”于是约书亚吩咐百姓的官长,说:“你们要走遍营中,吩咐百姓,说当预备食物,因为在三日之内,你们要渡过这约旦河,进去耶和华你们的神赐你们为业之地。”
已经习惯遵行宗教律法的以色列人,听到出征迦南的命令以后,“他们回答约书亚说:‘你所吩咐我们行的,我们都必行,你所差造我们去的,我们都必去。我们从前在一切事上怎样听从摩西,现在也必照样听从你,惟愿耶和华你的神与你同在,像与摩西同在一样。无论什么人违背你的命令,不听从你所吩咐他的一切话,就必治死他,你只要刚强壮胆。’”由此可见,约书亚将以宗教律法来体现耶和华的意志与权威,并将根据宗教律法来统领以色列人进军迦南。
约书亚在统领以色列人进军迦南的过程之中,以一连串的神迹显示来取得了初步的胜利:首先是渡过约旦河的时候,“他们到了约旦河,脚一入水,那从上往下流的水,全然断绝,以色列人都从干地上过去,直到国民尽都过了约旦河”;随后进攻耶利哥城,仅仅是“百姓呼喊,祭司也吹号角,百姓听见角声,便大声呼喊,城墙就塌陷,百姓便上去进城,各人往前直上,将城夺取”;最后在追击逃敌的路上天色已晚,“日头停留,月亮止住,直等国民向敌人报仇”。这些神迹是否在表明以色列人曾果真得到耶和华的神力相助呢?
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在距离耶利哥城25公里的那段约旦河之中,至今还有一处浅滩。这个浅滩是由于河岸的特殊地质构造而形成的:那一段的约旦河在很深的峡谷中流过,而两岸又是陡峭的粘土质土坡,极易崩塌,公元1927年就曾经因为发生地震,而使那段约旦河被滑坡的泥土所阻塞,造成约旦河一天一夜的断流,人畜均可以淌水过河。这样,当年约书亚统领以色列人渡过约旦河,完全有可能是利用了类似的机会。关于这一点,在《圣经》的《诗篇》第114首之中有着如下的吟唱:“那时约旦河倒流。大山跳跃如绵羊,小山跳跃如羊羔。”即可做为地震发生的一个间接旁证。
至于耶利哥城的城墙塌陷,也很可能同样与地震有关,因为它离以色列人的渡河处不过25公里。约书亚的手下于是乘机在同一次地震所造成的破坏与混乱之中,一举攻破了自以为是固若金汤的耶利哥城。至于追击敌人时虽天色已晚却“日头停留,月亮止住”,实则很可能是当时浓云密布,天昏地暗,突然间云开日出,大地一片光明,以色列人痛歼残敌,结果被大胜归来的以色列人附会成神迹出现。这是因为类似的拉住太阳不让西沉的传说,不仅在《圣经》里面出现过,而且在古印度的神话《摩河婆罗多》之中也同样出现过,并且也同样是在激烈的大战进行到关键时刻发生的!
不过,以色列人要想成为迦南地区的拥有者,仅仅依靠祭司施行的神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只有进行真刀真枪的长期征战,才能够逐步实现多国之梦。于是,祭司的宗教功能必须扩张,因而出现了士师,也就是希伯莱语言之中被称为“裁决者”的人。在这些作为裁决者的士师之中,不仅有已经成为宗教裁决者的祭司,而且还出现了部族的行政管理者,特别是其中那些能征善战的军事首领。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军事首领,通过攻城掠地不断地拓展以色列人的领土,使其渐渐遍及整个迦南地区,形成了许许多多的部族王国政权,奠定了多国之梦实现的现实基础。就这样,士师时期也就取代了祭司时期。
随着士师时期的到来,尽管宗教律法体系无论是在宗教裁决方面,还是在政治裁决方面,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是进行裁决时的根本依据。但是,在祭司与军事首脑之间,却出现了对于权力的角逐,祭司企图像过去一样统领一切,因而尽力压制军事首脑对于政治权力的合理要求,而军事首脑为了扩大战果,又必须摆脱祭司的全面控制。最终,军事首脑们开始采取联合行动,以建立部族王国联盟,来增加与祭司相抗衡的力量,这一过程的最后结果便是:推举基甸为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人对基甸说:‘你既能救我们脱离米甸人的手,愿你和你的儿孙管理我们!’基甸说:‘我不管理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理你们,惟有耶和华管理你们!’”在这里,基甸是正确的,也是明智的,因为人所拥立的王不可能得到神的认可。果然,这一次努力在祭司的反对之下失败了。
这就表明,在以色列人建立民族国家的历史过程之中,是建立多而小的神权国家,还是建立一个统一而强盛的王权国家,实际上反映了神权与王权之间争斗的消涨,体现为祭司与军事首领的权力之争。事实上,以色列人始终没有建成一个统一的王权国家,尽管在士师时期以后出现了一个国王时期。然而,这些国王并非是王权国家的国王,而只是神权部族国家联盟的国王,或者说是部族政治一宗教联合体的首领,他们必须遵行与耶和华的约法,并且要服从最高祭司的管束。因而在国王与祭司之间,既有着冲突的一面,也有着联合的一面,它直接影响着国王的废立,从而导致王国的兴衰,维系着多国之梦的实现与覆灭。
标志着士师时期结束而国王时期到来的是扫罗。“撒母耳对扫罗说:‘耶和华差遣我膏你为王,治理他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当听从耶和华的话!’”这实际上就是说扫罗应该听从最高祭司撒母耳的指挥,因而当撒母耳发现扫罗不服从自己指挥的时候,就以耶和华的名义重新立了大卫为王,“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在扫罗与大卫之间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由于最高祭司撒母耳的支持,大卫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大卫后来决定让自己的儿子所罗门继承王位,于是请“祭司撒督和先知拿单要膏他为以色列的王”。
所罗门是以色列历史上最著名的国王,特别以他的智慧著称于世。不过,所罗门的智慧正是耶和华赐予他的:
所罗门爱耶和华,他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所罗门说:“耶和华我的神啊!如令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仆人住在你所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所以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别这众多的民?”神对他说:“我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拟的。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耶和华的允诺果真都成为所罗门作为一个拥有智慧与财富的伟大国王的现实,其治下的王国,达到了王国时期的颠峰,他本人亦成为以色列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一代国王,多国之梦终于完全实现在迦南的大地上。可惜的是,从此以后,王国时期便盛极而衰,在所罗门去世以后的当年,以色列就分裂成南北两个部族王国群体,即南部以所罗门的后代为主进行统治的犹大王国,和北部与所罗门为敌的由诸多部族统治的以色列王国,多国之梦亦由此而覆灭。
多国之梦因以色列的国土分裂最终破碎消失,而造成以色列分裂的罪魁祸首据说就是耶和华宠爱有加的所罗门:
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因为他的心偏离向他两次显现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耶和华曾吩咐他不可随从别神,他却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的。所以耶和华对他说:“你既行了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约和律例!我必将你的国夺回,赐给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亲大卫的缘故,我不在你活着的日子行这事,必从你儿子的手中夺回!只是我不将全国夺回,要因我仆人大卫,和我选择的耶路撒冷,还留一支派给你的儿子。”
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多国之梦的覆灭有着某种必然性,首先是以色列没有被建成一个强大的统一国家,始终处于弱小而松散的部族联盟状态中,很容易被各个击破;其次是以色列没有形成世代相承的王权政体,始终处于祭司交替的神权控制下,导致政治秩序混乱;最后是以色列没有融合其他民族的文化精髓,始终固守自己的宗教本位,阻碍了民族文化的正常发展。
Ⅵ.29 耶稣降世
历史往往会出现惊人的相似,在这种历史的表象之下,人类在迂回曲折地发展着,不仅人类的社会历史发展是如此,人类的精神历史发展也是如此,而且人类的文化历史发展更是如此,由此形成了人类发展的历史大趋势。如果仅仅着眼于人类发展不同阶段的历史相似之处,也许就会给人留下一种人类发展似乎进入了历史的循环这样的印象;如果一味地探究人类发展不同阶段的历史相异之处,也许就会使人产生一种人类发展将要进入庆史的飞跃这样的推测。
事实上,人类的历史不可能是在纯粹地循环,否则,就不会出现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因而历史总是同中有异的;而人类的历史也不可能是在不断地飞跃,否则,同样也不会出现人类发展的相似阶段,因而历史总是异中有同的。所以人类发展的历史大趋势,正是同中有异与异中有同的共同呈现。这是因为同中有异呈现出历史的阶段性,而异中有同则将呈现出历史的连续性,如果不是过于偏执的话,即使是以所谓的历史循环论的视角来进行人类发展的历史观看,也不可能只是在尽情地把玩历史的相似之处,而完全地忽视掉了历史的相异之处。
《圣经》里的《新约·马太福音》一开始便提供了一份耶稣的家谱,即“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基督耶酥的家谱”,概括地说来是“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耶稣,又有十四代”。这似乎给人一种历史在不断循环的印象:每隔14代,在以色列人之中就要出现一位伟人,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始祖,大卫是耶和华赞扬的国王,而耶稣则是上帝之子。然而,正是在这42代之后,《圣经》继《旧约》之后出现了《新约》,它标志着在民族宗教经典开始进入世界宗教经典的同时,世界宗教经典本身也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扩展,从而呈现出宗教发展的一种历史趋势。
与此同时,必须注意到,关于耶稣的这份家谱,从根本上看,其实是与耶稣毫不相干的。准确地说,这份家谱只不过是耶稣名义上的人间父亲约瑟的家谱,而约瑟正好是——如果计算毫无问题和差错的话——亚伯拉罕的第41代传人!这是因为从亚伯拉罕到约瑟,这份家谱上面都明明白白地写出了谁是谁父亲,而关于耶稣的出现,却有点儿不清楚,并且含糊其辞的样子:“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
尽管在家谱上面,也许是由于过于概括的缘故,耶稣的身世并没有被表达得十分清楚,但是在家谱以外的述说之中,却总算能让人感到明白一些了: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白白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为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取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名为以马内利。”约瑟梦醒了,起来就遵着主的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当她生了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
显然,约瑟是信奉耶和华的以色列人,因而上帝派出的天使要引用先知以赛亚的话,来使约瑟愿意成为耶稣的人间父亲。在希伯莱语言中,“以马内利”一词的意思就是“神与我们同在”,而“耶稣”一词的意思则是“主是拯救”,这两个词均被用作以色列人的名字,经过希腊语的翻译之后,在汉语之中都是音译。不过,当神与我们同在,进而拯救我们的这一宗教意识从迦南地区扩散到希腊这样的更为广大的区域之后,民族宗教便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开始向着世界宗教的方向转化,因而一旦以马内利被改写为耶稣,也就表明世界宗教的时代已经到来。
现在,如果马利亚从圣灵怀孕而生出来的耶稣,能够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以此来证明自己具有如此神圣的力量,并且,《圣经》上既然早已经明确地告诉人们,耶稣不是从凡人约瑟生的儿子,而是从圣灵生的儿子,那么,圣灵究竟是什么呢?尽管在《马太福音》之中提到了圣灵,却没有加以述说。但是,《约翰福音》却在一开始就对此进行了述说: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不是从人生的,乃是从神生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这显然是在说,上帝就是道,故而道与上帝同在,道是上帝的旨意;上帝就是光,故而光与上帝同在,光是上帝的生命;上帝就是人,故而人与上帝同在,人是上帝的化身,于是,道成肉身就是旨意之道、生命之光、化身之人的融为一体:上帝的旨意以生命灌注的方式化身成人,因而耶稣是由童女马利亚从圣灵怀孕而出生的。这显然也是在说,耶稣就是上帝圣父的独生子,即上帝旨意的唯一体现;耶稣就是上帝圣灵的独生子,即上帝生命的唯一创造;耶稣就是上帝圣子的独生子,即上帝化身的唯一形式。
在这里,不仅可以看到基督教“三位一体”论的最初文本渊源,更为重要的是,马利亚从圣灵怀孕而生耶稣的宗教述说,已经明显地表现出对于处女生育神话模式的根本性改写。因为耶稣不是神人之子,而本身就是上帝亲临人间的唯一方式,直言之,耶稣就是亲临人间的上帝。所以,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基督教的耶稣不是上帝的全能先知,而就是上帝本身;而犹太教的摩西做为以色列人的全能先知,只是耶和华的代言人及预言者。因而,耶稣能够与世上的人对话,分享上帝的荣光,从而显现出世界宗教的普世性,避免了民族宗教以特定选民为对象的封闭性。
关于这一点,可以从《约翰福音》中对施洗者约翰的述说看出: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字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这个约翰在《马可福音》中一开始就出现了:
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记载:“看哪!我要差追我的使者在你面前,预备道路,在旷野有人喊着说预备主的道路,修直他的道路。”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蛮。他传道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弯腰给他解鞋带,也是不配的。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他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礼。”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他从水里一上来,就看见天裂门户了,圣灵仿佛鸽子,降在他身上,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显然,在《约翰福音》中出现的约翰,就是这个《马可福音》中为耶稣进行过宗教洗礼的约翰,这两者之间具有互文性。所以,尽管在表面上是约翰先于耶稣来到人间,但是在实际上约翰作为上帝的被造之物,的确只能在后,因而约翰只能作为亲临人间的上帝耶稣的见证人。同样,摩西作为被造之物,虽然被耶和华选中成为全能先知,但也只不过是宗教律法的传播者,自然与宗教教义原创者的耶稣有着天壤之别。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在信奉唯一神的宗教里面,在三大世界宗教里,事实上的唯一神,即创建该宗教且被信徒奉为教主之人,佛教有释迦牟尼,基督教有耶稣,伊斯兰教有穆罕默德,并且,关于他一们经历的有关记载,也成为了宗教经典之中最重要的典籍构成。
由此可见,除了耶稣这个宗教人物形象所具有的象征色彩以外,还必须进行对于耶稣的人化,在历史还原的过程之中,寻找上帝之子耶稣的人间原型,或者说寻找耶稣这个人,以便还上帝之子耶稣的本来面目。为此,在寻找之中的首要线索就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这涉及到马利亚的身世究竟如何,以便回答根据上帝的旨意,生命之光为什么要照临到她的身上,从而使她能从圣灵怀孕而生下耶稣这一问题。
在由耶稣门徒所撰写的“四福音书”之中,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以及《约翰福音》以外,在《路加福音》中对于从约翰到耶稣出生的,特别是对马利亚怀孕过程的述说是最为清楚的,同时,更加值得注意的是,《路加福音》一开始便以纪实报告的口吻说明了应如何进行福音书的著述,以保证其真实性:
提阿非罗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
“提阿非罗”这个词的意思是“上帝的朋友”,不仅《路加福音》是献给他的,而且《使徒行传》也是献给他的,尽管身份不明,却能有这样的宗教经典来献给他,看来他的确是一位被视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的大人物。由此可见,在基督教形成之初,一些信徒为扩大基督教在社会中的影响而作出了不懈努力,其中的关键便在于如何能够让那些关于耶稣降临送来福音的好消息,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上帝的朋友,以迅速增大信徒的队伍,使其向着世界宗教发展,于是,如何述说也就成为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在这样的意义上看,可以说只有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进行详细地述说,才可能达到最佳的述说效果。
约翰的父母年纪都很老了,还没有自己的孩子。一天,天使对约翰的父亲说他将有一个儿子,说是“你要给他起名叫约翰,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欢喜快乐,他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又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可是,约翰的父亲想到自己和妻子都已经老了,不可能再生出孩子来,便不大相信。于是,自称是加百列的大使告诉他,如果他不相信的话,就要到约翰出生以后他才能说话。果然,约翰的父亲随即便不能说话了,而约翰的母亲也果真怀了孕。有关约翰出生的整个过程,非常类似于亚伯拉罕与撒拉蒙恩耶和华以后,才生出嫡亲儿子以撒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旧约》对于《新约》的某种直接影响来。
当约翰的母亲怀孕到第六个月的时候,天使加百列又直接“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马利亚因这话很惊慌,又反复思想这样问安是什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思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成为至高者的儿子,他的国也没有穷尽。’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况且你的亲戚在年老的时候,也怀了男胎,就是那素来称为不生育的,现在有孕六个月了,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马利亚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了在我身上。’天使就离开她去了。”
马利亚怀孕的故事虽然仍然保留着浓厚的处女生育故事模式的影子,特别是整个故事的叙述次序基本上没有任何改变,这是由于述说的需要,不过,整个故事的内容却被完全改写了,即使出现了童女自然会有的惊慌,只要稍加劝说,也就一下子心甘情愿了。因而随后发生的事件,也不再是遗弃获救的老一套,而是马利亚先到自己的亲戚,也就是约翰的母亲那里去,以证实那个所谓的天使的话是否当真。结果,一切都很简单了,于是,马利亚也就安下心来,平静地等待着耶稣的出生。
后来,约瑟与马利亚一道外出,在一家客满了的客店的马槽里面生出了耶稣。在耶稣出生的时候,不仅有天使保护,而且天使还将耶稣诞生的消息,通过此时在野地放羊的牧人传播开来。耶稣出生“满了八天,就给孩子行割礼,与他起名叫耶稣,这就是没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与主。”显然,无论是约瑟,还是马利亚,都以为耶稣的主就是耶和华,所以便根据律法“凡头生的男子,必称圣归主”的规矩办理好了有关耶稣一切事务。与此同时,在耶路撒冷圣殿里的一位女先知,预言耶稣将是使耶路撒冷得赎救的人!其实,这不过是上帝之子耶稣亲临人间的使命之一。
尽管关于耶稣是如何出生的全过程,在《圣经·新约》里面已经讲得比较详细而清楚了,可是,必须承认的是,在《新约》之中,上帝为什么要让童女马利亚作耶稣的母亲,却始终是一个多少让人感到有些不解的谜。总不能说马利亚的未婚夫是大卫的后裔就算完事儿了吧,因为大卫的后裔远非约瑟一人,有未婚妻的也不止约瑟一个。由此看来,只好到《圣经》以外去寻找这个谜底了,为了保证谜底具有与《圣经》同样的权威性,因而应该在与以色列人有着共同始祖的阿拉伯人那里去寻找,因为他们也创建了世界性的宗教伊斯兰教,也拥有著名的宗教经典《古兰经》。
果然不虚此行,在《古兰经》里面,人们可以看到童女马利亚的来龙去脉:马利亚的母亲因为自己不能生育,一直没有孩子,整天想孩子想得快发疯了。在万分痛苦之中,感到只有从她信赖的真主那里,自己才能得到帮助。于是,她向真主发誓:如果真主能够赐给她一个男孩,她将把儿子送入圣堂侍奉真主。真主满足了她的请求,不久,她就感到胎儿在自己的腹中慢慢地蠕动。但是,同样感到高兴的丈夫不久却去世了,再加上只生下一个女儿,使她非常失望,以致于为女儿取名马利亚,意思就是“苦”。尽管如此,马利亚的母亲还是愿意自己的女儿能够得到侍奉真主的机会,于是她虔诚地祈祷。
真主怜悯她,默示她:知道她生了女儿,同意让她女儿进入圣堂。马利亚就这样走进了圣堂,而圣堂里面的人们非常欢迎马利亚的到来,每一个人都想成为她的保护人,担负起抚育她的责任。其中有一个人是马利亚的姨父,认为自己与马利亚的关系比其他人更加亲密,因而理应由他来抚育马利亚,然而其他的人却并不这样看。于是,他们决定采用抽签的方法来进行解决:将签投进河里,看谁的签能够浮起来,马利亚就由谁来抚育。结果,马利亚的姨父如愿以偿。其后,马利亚在圣堂里面生活,忠心地侍奉真主,成为令人敬佩的楷模。
在这里,可以看到马利亚无疑是一个女性化了的约翰,她也是根据神的旨意来到人间的,并且过着圣洁的生活,对于神充满了敬畏而虔诚的信仰,这就使马利亚具备了从圣灵怀孕的全部可能性,没有哪个童女具有她那样的精神境界!当然,在《古兰经》里面,马利亚也生了一个儿子名叫耶稣,但是,《古兰经》中的耶稣是天使的儿子,最后是真主使他成为先知。显然,在《古兰经》之中,耶稣的宗教地位最多是与摩西相当,较之《圣经》里面的耶稣,相差得实在太远,这正是宗教经典在发生文本相互影响的时候,难免出现的宗教意识决定下的变形性改写。
Ⅵ.30 基督生死之谜
现在,经过《圣经》与《古兰经》的互文性对照,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就是童女马利亚很可能是一个具有虔诚的宗教信仰的年轻女性,因为在希伯莱语言中,“童女”一词的意思,并非是处女或者童贞女,而是年轻女子的意思。同时,耶稣也很可能是一个实实在在地曾经存在过的人,并以先知的身份出现在宗教的创建过程之始,尽管后来因为教主的地位,被信徒在宗教经典之中抹上了神圣的象征性色彩。但是,这个故事至少还有一点的确令人犯疑,那就是耶稣出生的年月日明显有些不明不白,因而似乎我们还不能够肯定地说耶稣完全是一个实实在在地存在过的人!
几乎全世界所有的人们都知道耶稣的生日是公元元年12月25日,因为这一天从此以后便成为了圣诞节。每年的这一天,在世界的各地,无论是基督教徒,还是那些并不一定信奉基督教的一般百姓,都在庆祝与欢度这一节日。圣诞节不仅早已是一个宗教性的节日,而且正在成为一个全民性的节日。可是,耶稣果真诞生在人们所熟知的那一年的那一天吗?事实上,在“四福音书”里面,甚至在整个《圣经·新约》之中,都没有关于耶稣生于何年何月何日的明确记载。那么,圣诞节又是怎么由来的呢?
原来,在公元336年,基督教罗马教会决定以每年的12月25日为主降生节,以纪念耶稣的诞辰。经过了一百多年以后,圣诞节才作为基督教的重大节日之一,开始成为基督教教会的传统节日,并且在罗马教会分裂以后的各个基督教教派中举行庆祝仪式。不过,由于各个基督教教派对于《圣经》阐释的差异,以及所使用的历法不同,因而不仅庆祝圣诞节的宗教仪式不同,而且连具体的日子也不相同。当人类的发展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圣诞节在一些国家成为法定的全国性节日,圣诞节本身也超越了宗教上的意义,成为具有世界性文化影响的辞旧迎新的全民节日之一。
然而,罗马教会为什么要规定每年12月25日为圣诞节呢?古代罗马人曾经在每年的12月17日开始,连续举行为期一周的农神祭典活动,因而形成了在每年岁末举行庆祝活动的文化传统。当罗马帝国出现以后,每年的12月25日便是帝国钦定的太阳神诞辰纪念日,也是当时秘密地在罗马帝国军队的士兵中广为流行的密特拉教所信奉的主神太阳神的祭日。因而每年的12月25日,无论是对于罗马帝国的统治阶层,还是在罗马帝国的平民阶层,都是一个神圣的节日。
根据现在发现的有关密特拉教的宗教神话、教义、礼仪、制度,其中有不少与基督教相似的地方。由于密特拉教早在公元前两千年就已经在古印度及波斯出现,并且经美索不达米亚地区西传,在公元前67年传人罗马,与基督教同为秘传宗教,因而基督教受到密特拉教直接影响的可能性比较大,这至少表现在圣诞节的确立上,随着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在罗马帝国基督教化的过程之中,密特拉教衰竭。崛起的基督教教会,之所以决定以每年的12月25日为纪念耶稣诞辰的教会庆典,也就在于,它不仅适应了罗马文化的传统及罗马帝国统治者的政治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它满足了罗马人对于“义的太阳”的精神渴求。从此,基督耶稣在成为罗马帝国的宗教象征的同时,又成为了罗马人心中的崇拜偶像。
现在的问题的是,耶稣究竟诞生于何时?尽管在《圣经·旧约》之中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明确记载,但是,在《路加福音》之中却有着这样的述说:
在伯利恒之野地里有牧羊的人,夜间按着更次看守羊群,有主的使者站在他们旁边,主的容光四面照着他们,牧羊的人就甚惧怕。那天使对他们说:“不要惧怕!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是关乎万民的,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在马槽里,那就是记号了。”忽然有一大队天兵,同那天使赞美神说:“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众天使离开他们升天去了,牧羊的人彼此说:“我们往伯利恒去,看看所成的事,就是主所指示我们的。”他们急忙去了,就早见马利亚和约瑟,又有那婴孩卧在马槽里,既然看见,就把天使论这孩子的话传开了。
这是一个颇为令人激动的戏剧性的大喜场面,耶稣降生的信息,除了人们比较熟悉的天使,以及不太熟悉的天兵在传播赞美之外,还有一群牧羊人在亲耳聆听,在亲眼目睹,而正是在这一群并不引人注目的牧羊人身上,传达出了关于耶稣诞生于何时的信息来:只要弄清楚在每年什么时候的夜间,伯利恒的牧羊人才在野地放牧羊群,也就意味着找到了耶稣出生于何时的大致答案。根据有关专家对《圣经》上所说的伯利恒进行的气象考察,两千多年以来,这个地方的气候没有什么变化,每年的12月到第二年的2月这三个月,正是这个地方的的冬季,不是下霜,就是降雪,比较寒冷;每年进入冬季以后,整个大地便时常被霜雪覆盖,牧羊人是不大可能在此时到野外放牧的,更不可能在夜间让羊群在野地过夜。
同时,根据有关的历史资料记载,伯利恒的牧羊人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到11月之间,才将羊群赶到野外去,通常是每年3月底将羊群赶到野外放牧,而11月初就将羊群赶回畜栏里。即使到了现在,牧羊人也不会在12月底,还要坚持把羊群赶到野外去放牧。这就表明,耶稣的诞辰只能是在每年的3月底到11月初这一段时间之中的某一天!因此,早在公元150年的时候,圣克莱门斯就根据当时他所掌握的各种材料进行推测,估计耶稣的诞辰大概是在6月前后的某一天!现在看来,这一推测无疑具有最大的可能性。总而言之,耶稣的诞辰绝对不是每年的12月25日这一天!
那么,耶稣生于哪一年呢?表面上看起来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因为可以说几乎人人都知道公元元年就是耶稣出生的那一年;而且,以公元来计时的历法现在已经是全世界通用的历法。但是,公元历法的制定者在公元533年确定基督纪元的时候,却由于一时的疏忽,造成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不仅没有在公元前1年与公元后1年之间加上公元0年,而且居然漏掉了罗马帝国皇帝奥古斯都与继位的提庇留共同执政的4年,后面这一疏漏是由于缺乏历史知识,在误读《圣经》的同时,又发生误判而导致的。
《路加福音》中述说“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约翰在旷野里,神的话临到他,他就来到约旦河一带地方,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放。众百姓都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在这里,后来的人们首先是将耶稣的年纪“约有三十岁”,认作正好三十岁,其次是将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认作奥古斯都去世后15年,而奥古斯都是在公元14年逝世的,这就是说,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的那一年正好是公元25年,此时的耶稣早已经超过了30岁,所以说他年纪约有三十岁。
这也就是说,当人们以为公元元年耶稣才刚刚来到人间的时候,此时的耶稣至少已经有5岁多了。对于这一点,在《马太福音》里面可以得到印证: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的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这位听到耶稣出生的消息就感到不安的,并打算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希律王,恰恰死于公元前4年。因此,耶稣出生的年代应该在公元前4年之前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听到耶稣诞生的消息,希律王的不安与合城人的不安并非是一回事,希律王担心的是被人取而代之,而合城人的担心是有可能被卷入一场宗教混战。尽管如此,希律王还是“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主,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当下希律王暗暗地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说:‘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寻到了,就来报告我,我也好去拜他。’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
与用心险恶的希律王不同,博士们在那颗星的引导下找到了耶稣,并向其礼拜献礼。与此同时,上帝一方面在梦中指示博士不要再回耶路撒冷,直接转道回家;另一方面,则派天使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同他母亲,逃往埃及住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掉他。’约瑟就起来,夜间带着小孩子合他母亲往埃及去,住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这时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希律王感到被博士愚弄,就下令将伯利恒地区两岁以下的男孩全部处死。
然而,希律王以如此血腥手段所犯下的暴行,其实不过是出于一场语言的误会:因为他毫不怀疑基督就是犹太人之王的希腊说法,所以极力想杀害那个据说要取代他的小男孩,结果却伤及无数无辜的幼小生命。事实上,这样的语言误会是有其文化历史背景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看,基督是对以色列人惯用的弥赛亚一词的希腊语翻译,最初的意思是“受膏者”——古代犹太人在封立国王及祭司的时候,要举行在受封者的额头上敷膏油或往头上倒膏油的受膏仪式,因而被奉立的君王及祭司被称为受膏者。
自从公元前538年犹太人由巴比伦重返耶路撒冷以来,便一直处于争取民族复兴的斗争之中,曾经几度立国,随着公元前63年罗马大将庞培占领耶路撒冷,使之成为罗马帝国的省份城市,犹太人的复国梦才最后被粉碎。而在随后不久犹太人写成的著作之中,则提出了耶和华将派出一位弥赛亚来作为“复国救主”,也就是大卫式的犹太人之王。因此,犹太人不仅在《圣经·旧约》里面寻找先知们关于弥赛亚降临的预言,而且整个犹太民族都在渴望着弥赛亚的现实出现,这一切在《圣经·新约》之中是特别是在“四福音书”中都有着程度不同的反映,因而基督耶稣的出现,必然会引起社会性的振动。
对于这一点,在公元1世纪犹太历史学家弗拉维乌斯·约瑟夫斯的《古犹太志》中便有着这样的评论:“这时耶稣出现了。如果说他是人,那么他是位具有卓越才智的人。他常行奇事,是那些乐于接受真理的人的老师。他把人们吸引到自己的周围,不仅是犹太人,还有众多的异教徒。他就是弥赛亚。”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历史学家显然已经认识到,基督耶稣并不是犹太人所企盼的那种“复国救主”弥赛亚,而是上帝之子!
这样,在基督耶稣身上,至少出现了两个与犹太人的弥赛亚不同的特点:常行奇事是为了治病救人,而不是以此威摄众人,因为他乐于进行平等的教诲;传道不分对象,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其他民族的人,都一视同仁。然而,正是在这种明显的差异上,体现出了民族宗教犹太教与世界宗教基督教之间的本质性不同,也正是由于这种差异的现实存在,形成了耶稣之死的一个直接原因。耶路撒冷城中的大小祭司及文士们议论纷纷:“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这就表明,世界宗教的出现,在客观上诱发了民族宗教的存在危机。
于是,正是这些耶路撒冷城的大小祭司及文士,用三十个银币收买了耶稣的门徒犹大,在抓住耶稣以后,立即送交罗马总督。“众人都起来,把耶稣解到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彼拉多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对于宗教之争却要以政治诬告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耶稣是坚决加以反对的,所以在罗马总督彼拉多想要证明耶稣是不是犹太人之王的时候,耶稣以“你说的是”来巧妙地进行反驳,认为将自己说成犹太之王是他人强加的,从而予以了否认。
尽管在继续审讯的过程中几经周折,然而,基督耶稣还是被钉上了十字架:罗马总督彼拉多下令鞭打耶稣以后,就让他手下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虽然耶稣作为形成中的世界宗教基督教的第一个殉难者,在大庭广众之下被钉上十字架而死,应该说是具有轰动性的,可是,耶稣什么时候被杀害的,却只留下一个模糊的时间表:据说是在公元26年到公元36年之间。很显然,这个死亡时间的跨度似乎也太大了一些。同时,无论是公元26年,还是公元36年,实际上都与为耶稣施行洗礼的约翰直接相关,因为公元26年正是约翰为耶稣施行洗礼的第二年,而公元36年则是约翰被砍头杀害殉教的那一年。如果《圣经》上对于约翰的死期都有明明白白的记载,那么,关于耶稣之死,为什么《圣经》上居然没有任何具体的时间记载,难道非要故意留下一个谜,来神化基督耶稣吗?
由此可见,《圣经》对于耶稣,的确是有意识地进行了一番造神活动,以便使耶稣与基督的形象相符合。这在关于对罗马士兵们如何戏弄耶稣的场面进行的述说之中,表现得非常明显,这是因为这一场面的述说根源于古巴比伦传说:每年选取一个已经定下死罪的犯人,先给他穿上国王的御袍,坐在国王的宝座上面,让他尽情地享乐五天;然后便剥去他的全身衣物,进行狠狠地鞭打,最后用绞刑或木桩贯体刑进行处死。可以说,正是诸如这一类来自古巴比伦的传说,在犹太人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而扩大了他们的想象空间。
事实上,当耶稣被带进衙门之后,那些在衙门之外的大小祭司及文士等等犹太人,除了强烈地要求处死耶稣以外,其实是看不见罗马士兵究竟怎样对待耶稣的,于是乎就在自己的想象之中,模仿古巴比伦的传说,尽力地以戏弄的方式来大大地污辱了耶稣一回,从而以宣泄他们心中对于耶稣的种种仇恨。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想象中的在罗马士兵戏弄完耶稣之后,还要给耶稣穿上衣服的缘故,因为耶稣从衙门里出来的时候是穿着衣服的。实际上,一个注定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本来就应脱掉衣服,罗马士兵根本就用不着把衣服给耶稣穿上又脱下,因为士兵们将要瓜分耶稣的衣服,更何况让耶稣赤身裸体地在众人面前行走,不更是极为严重的污辱吗!
尽管这种污辱耶稣的想象,在主观上是出于泄愤,可是,出乎所有那些大小祭司及文士意料的是,这种想象本身却有助于对基督耶稣的神化。数十年以后,也就是在公元80年前后,在流传于罗马帝国之中的具有反罗马统治倾向的所谓神谕里面,就出现了这样的赞颂与渴望:“到那时,一个人将从天上再来,一个杰出的救世主,他将把他的双手伸在一棵果实丰美的树上——他是全体希伯莱人中最优秀的!”这显然是对基督耶稣的赞颂与渴望,同时也表明了对耶稣进行神化的成功。
无论是基督耶稣的生日,还是他的死期,之所以需要蒙上一层谜一般的神秘色彩,主要是为了将耶稣由平凡的人神化为上帝之子,这是因出于宗教创建的现实需要而进行的造神活动。事实上,整个《圣经·新约》,特别是“四福音书”,都在不同的层面上或多或少地参与了这一造神活动,因而在增加对《圣经》把握的难度的同时,又增添了《圣经》解读的魅力,从而使《圣经》本身成为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宗教经典,一部意蕴丰厚而深邃的文化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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