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书屋
破译“圣经”

第五章 最后的审判

  Ⅴ.21 神的赌局

  在民族神话里面,神与神之间出现的赌局,有时却要诉诸于人的裁决。这是因为在诸神看来,人是卑微与愚昧的,不仅便于诸神之中的胜利者在暗中操纵,并且也便于诸神之中的失败者在明里报复。然而,无论成败,最终的胜利者,始终是诸神,而最后的失败者,则永远是人。这是因为在诸神的争斗之中,承担一切不幸后果的,只可能是与诸神没有任何关系的普通人。也许,这不过是对于尘世间父权社会宗法制度的一种神化了的表达——在贵族与平民之间,永远是有权者处于胜利者的地位;而在诸神与凡人之间,尘世中的贵族权力则转换成了天国里诸神的意志,因而在神话之中,诸神的意志具有凌驾于所有凡人之上的绝对权威性,而凡人则不得不拜倒在诸神神圣意志的无所不能之下。

  在希腊神话之中,当奥林匹亚山上的诸神们注意到地面上已经出现了人类时,便很愿意保护人类,不过,诸神要求人类以对自己的绝对服从来作为回报,并且指定在某一天,进行诸神与人之间的集会,由诸神来决定人类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在神人之间举行的具有立约性质的集会,实际上就是以祭祀的方式,来表达人对于神的崇敬,以确认神的权威,与此同时,也让神来对人进行惩罚,或者对人予以恩赐。因而祭祀本身也就成为神的权利展示与意志体现的双重性象征过程。 类似的祭祀,并不仅仅出现在民族神话之中,也出现在基于民族神话之上的宗教经典里。在苏美尔人的神话里面,当大洪水消退,人类再次出现在大地上的时候,便向天上诸神焚烧了感恩的祭品,“诸神闻到了气味,闻到了美味,他们像苍蝇一样飞集在祭品上。”伊什妲尔女神为了永远纪念这可怕灾难的结束,将自己的天青石项链在空中展开,从此天上就有了彩虹的出现;而曾经决定用洪水来灭绝人类的大神,也不得不改变了自己的决心,反而为得救的人类祝福起来。

  在《圣经·创世记》里面,关于人类在大洪水之后如何进行祭祀,是这样描写的:

  挪亚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耶和华闻到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诅咒地,也不再按我才行的,灭各种活物了。地还存留的时候,庄稼、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

  这样,当耶和华这个民族宗教中的唯一神在满足于人类的礼拜之时,也终于在自己的心中决定不再毁灭世界与人类。至于怎样与人类立约,则是以后的事情。正是在这一点上,它显示出了与来自苏美尔人神话中的诸神之间的截然不同,使《圣经·创世记》出现了两套神的话语系统。

  关于在苏美尔人的吉尔加美许神话之中,诸神如何为人类祝福的情景,在希伯莱人的《圣经·创世记》里是这样转述的:

  神晓谕挪亚和他儿子说:“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并与你们这里的一切活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凡从方舟里出来的活物立约。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由洪水毁坏地了。”神说:“我与你们,并与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彩盖地的时候,必有虹出现在云彩中,我便纪念我与你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约,水就不再泛滥毁坏一切有血肉的活物了。虹必现在云彩中,我看见,就要纪念我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

  尽管《圣经》已将诸神以上两种不同的祝福勉强地化为了同一的神谕,但是,进行言说的方式与内容,显然更多地保持着与吉尔加美许神话相一致的地方。如言说方式之中的反复重叠,是为了表示强调,而言说内容即诸神之间对话内容的迭加,则是对不得不改变试图灭绝人类这一主意的大神,与同情帮助人类的女神伊什妲尔等诸神相互融合的改写。由此可见,无论是在民族神话之中,还是在民族宗教里面,祭祀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立约仪式,具有确立神与人之间关系的象征作用。也就是说,祭祀仪式本身已经成为神与人之间关系建立的一种重要标志。

  因此,为了维护在既定的神人关系之中,神所具有的权威地位,神对于祭把的重视程度,将远远地超过人对于祭祀的重视程度,因而人必然将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希腊神话之中,曾经创造了人类的泰坦神普罗米修斯,“做为人类的顾问”,希望能够设法使诸神不要给人类造成太重的负担,于是在祭祀过程中,为诸神设置了一个赌局:将祭祀用的大公牛宰杀以后,亲自动手分为两堆,用毛茸茸的牛皮包着牛肉、内脏和脂肪的一堆较小,而用雪白的牛板油包着牛骨头的一堆则较大,试图以此引诱首先挑选的诸神上当。虽然宙斯早已识破了这场赌局,但还是代表诸神假装受骗,并反而因此而惩罚人类,拒绝给予人类走向文明所必需的火。

  机智的普罗米修斯想出了一个窃取火种的办法,他摘下一根树枝,来到太阳车在空中必定要经过的地方,当太阳车奔驰而过的时候,普罗米修斯将树枝伸进太阳车的火焰里,点燃了树枝,然后手持燃烧着的树枝下降到地面上,随后就燃起了人类的第一缕炊烟。雷霆之神宙斯看到人类居然拥有了火,并且炊烟遍地,感到自己的内心一阵阵地刺痛,可是,宙斯又不能从人类手中将火种全部夺回。于是,为了消减火给人类带来的利益,宙斯决定进行报复,而报复的第一个对象就是人类,然后才是普罗米修斯。

  这次报复,可以说是奥林匹亚山上诸神的一次联合行动:在宙斯的命令之下,火神首先造出一个美丽的少女,爱神赋予她一切可能的媚态,而众神使者教会她能说会道的本领,至于智慧女神雅典娜,虽然曾经与普罗米修斯一道创造了人类,可是出于对普罗米修斯的嫉妒,也参与了对人类的报复,她亲自为这个美丽的少女穿上了雪白发光的长袍,系上下垂的面网,戴上缀满鲜花的花冠,还束上金发带,最后,宙斯亲自为她命名为潘朵拉,意思是“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就这样,宙斯在最使人着迷的女性形体的掩护之下,为人类布置了一场极具诱惑力的灾祸。

  于是,潘朵拉带着一个诸神赠送的十分精美的密封得非常严实的大匣子,来到了尘世间。在人类还在为她的到来而惊奇不已之中,突然掀开大匣子的盖子,立即,从大匣子里面飞出了各种各样的灾害,并迅速在大地上扩散开来,而装在大匣子最下层的希望,在还没有来得及飞出来之前,潘朵拉就根据宙斯的旨意,放下了盖子,将人类最需要的希望紧紧地关在这个匣子里面。从此,人类饱尝灾难之苦,死神在地面上四处徜徉,人类处于悲惨的生存境地之中。当然,普罗米修斯也与人类同命运,被铁链紧锁在高高的悬崖上,每天受到兀鹰叼啄肝脏的酷刑。因此,无论是人类,还是普罗米修斯,都在企盼着解脱的那一天。

  类似的报复,也曾出现在《圣经》里面,只不过,神对于人类祭品的要求更高,它必须合乎神认可的标准,否则,人类便将受到神的惩罚。这反映出民族宗教之神更加看中的是自己的权威与意志能否得到充分地体现,而不大看重人的崇敬是否果真虔诚,也就是说,神是处于绝对支配的地位上,来面对人的祭祀,进而作出评判来决定谁将受到惩罚的;至于对人来说,关键的不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神进行顶礼膜拜,而是应如何在祭祀中讨取神的欢心。然而,这样一来,祭祀本身也就形同虚设,往往会成为取悦于神的一场闹剧,最后由神圣的仪式,而流于神秘的形式,实际上,也就同时消解了神与人之间的宗教关系。

  《圣经》是这样述说的: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该隐是种地的,而小儿子亚伯是牧羊的。有一天,该隐用地里的农产品作为祭品来献给耶和华,而亚伯则用羊群中的头胎羊羔及羊油来做为祭品,可是,“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服它。’”

  表面上看起来,耶和华是因为该隐的品行不端,才没有悦纳他的祭品,但是从整个故事的文本来看,种地的该隐并无劣迹的记载,而后该隐即使是杀害了亚伯,耶和华给他的惩罚也不过是放逐完事,既没有真正地进行惩恶,也没有真正地进行扬善,因为那个牧羊的亚伯,尽管似乎品行端正,但这些品行在《圣经》中也同样没有记载。虽然耶和华悦纳了他的祭品,但他仍然送了命,且没有得到耶和华格的外眷顾,反而连后代也没有一个,远远比不上虽作恶多端却儿孙满堂的该隐那样幸运。所以,最终所造成的竟是实质上的褒恶贬善效果,这是为什么呢?

  或许,通过该隐在否认自己杀害了亚伯的时候,他与耶和华之间的对话,能够使人看出几分究竟来:

  耶和华说:“你作了什么实情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速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由此可见,即使在当时也是要杀人偿命的。但是,像该隐这样一个人人欲得而诛之的恶徒,为什么耶和华竟然还要庇护他,而且谁要是杀了这个恶徒,反而要招致七倍的报应,而该隐杀害了自己的亲弟弟,却能够平安无事,岂非咄咄怪事!?其实,该隐杀害亚伯,全都是因耶和华的不公正引起的,因为耶和华看中的只是自己喜欢的祭品,而不是种地或牧羊的人!如果该隐牧羊,就自然会献上头胎羊羔及羊油来做为祭品,而亚伯要是种地的话,献上的祭品不用说也只能是地里出产的农产品,这样,说不定在《圣经》里面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亚伯杀害该隐的场面,而该隐所承受的一切惩罚,也就应该转由亚伯来承当了。

  因此,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说,亚伯之死应该由耶和华来承担全部责任,因为他并不是真正根据该隐和亚伯是否虔诚来决定自己的悦纳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圣经》中必定会出现关于该隐与亚伯言行的描述,与当年他们的父母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的所作所为得到细致的描写一样。事实上,耶和华只是按照自己心中制定的祭品标准,来对献祭者进行衡量,并且以此决定自己的好恶,结果导致虔诚祭祀的该隐,在绝望之中杀害了亚伯。所以该隐抱怨自己受到的刑罚太重,也的确是事出有因的。

  也许,该隐所受到的流离飘荡的惩罚,比起他的父母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惩罚来,应该说是更加厉害,因为耶和华把该隐以后如何生活下去的权利也剥夺了,只是运用唯一神那至高无上的意志来保障该隐那可怜的生存,给这个骨肉相残中的惨胜者打上绝对权威的记号,使其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中苟且偷生。失去了土地耕种的该隐,连他的子孙也丧失了种地的权利,或是成为“住帐篷养牲畜之人的祖师”,或是成为“一切弹琴吹萧之人的祖师”,或是成为“铜匠铁匠的祖师”。

  不过,该隐比起亚伯来,不仅保住了性命,而且自己的后代还成为半神之人的祖师,由此可见,亚伯的死亡,仅仅只是为了证明耶和华对于人的生死及命运具有任意摆布的最高权力,因而无论亚伯如何行善积德,如何制伏罪孽,如何虔诚祭祖,如何得到悦纳,始终是难逃一死的。因为一切后果都早已由耶和华在冥冥之中安排停当,任何人为的努力都不可能改变亚伯的悲惨结局。总而言之,耶和华为了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实际上并不在乎人的性命。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这不过是一场在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胜负的赌局:赢家永远是神,而输家永远是人!

  当然,较之民族宗教之神所设计的赌局,民族神话诸神所运作的赌局,由于在权威分散之中众神的参与,不仅更加具有游戏的性质,而且更加富有观赏的乐趣,因而整个赌局也就显得丰富多彩、选宕起伏,形成了一个精彩纷呈的戏剧性过程,在成为诸神游戏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于后世的人们颇具吸引力的观赏价值。不过,这种好玩儿又好看的赌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当时的先民们,因为他们必须偿付整个赌局所需的一切,而这将意味着从平安的生活,到宝贵的生命的全部丧失。

  在希腊神话之中,特洛伊城本来是在宙斯的人间后裔做了国王之后,才出现在河流与大海之间的平原上的都城,这块平原后来被称为特洛伊平原。传说在特洛伊城即将动工之前,智慧女神雅典娜的神像从天而降,这暗示特洛伊城将处于宙斯和他女儿的保护之下。与此同时,宙斯的儿子光明之神阿波罗与海洋之神波塞冬,由于反抗了万神之父宙斯而被放逐到尘世,因而他们将根据宙斯的旨意,来修建特洛伊城,以重获他们父亲的欢心。于是,他们俩变形为人,波塞冬为国王指导特洛伊城的修建,而阿波罗则为国王放牧牛群以提供肉食,一年过去了,特洛伊城雄伟壮丽的巍峨城墙终于耸立在了特洛伊平原之上。

  当阿波罗与波塞冬离开特洛伊城的时候,失信的国王拒绝付给他们俩报酬,于是雄辩的阿波罗开始与国王进行论争,而国王却要赶走他们,还威胁说要将他俩捆起来,并且割掉他俩的耳朵。阿波罗与波塞冬满怀愤怒地离开了特洛伊城,心中对国王乃至所有的特洛伊人都充满了敌意。他俩的同胞姊妹雅典娜也放弃了对于特洛伊城的保护,因而在宙斯的默许之下,特洛伊城在刚刚建造起来的时候,就使自己的居民们陷入了一场注定要被诸神毁灭的灾难之中。

  国王之子帕里斯一来到人世间,就由于这个孩子将导致特洛伊城毁灭的可怕预言,而被母亲丢弃在了荒野之中,最后被一个奴隶养大,成为英俊勇武的青年,奋力保护牧民们不受强盗的祸害,因而被尊称为人类的救护者。一天,帕里斯看到奥林匹亚山上的三位女神来到自己面前,而神谕传来:“不要害怕!这三位女神向你走来,以便由你评判她们,因为她们选择你来决定她们中谁是最美丽的。宙斯吩咐你接受这个使命,他是不会拒绝援助和保护你的。”现在,帕里斯只要将上面刻有“送给最美丽的人”的苹果,交给他本人认为是最美丽的人就行了。

  在万神之母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爱情之神阿芙洛狄忒三人之间,帕里斯选中了爱情之神,于是将金苹果交给了阿芙洛狄忒!这就使得赫拉与雅典娜非常愤怒,发誓要向帕里斯,以及所有的特洛伊人进行报复。果然,爱情之神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让帕里斯得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妇人”海伦来作为妻子。然而,三位女神的金苹果之争,却使凡人卷入了神的赌局,继之而起的美女海伦之争,又使诸神投入了特洛伊战争的游戏。尽管奥林匹亚山上的诸神玩了个尽兴,但是特洛伊人却不得不为此付出热血乃至生命的代价,失去了唯一的家园。

  Ⅴ.22 历史的悬案:以色列人寻踪

  任何神的赌局,都不可能完全是出于先民们的想象,或多或少地它都带着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历史痕迹,因而才会引起人们广泛的注意。试图通过民族神话或宗教经典,来搜索可能存在的远古线索,在寻找古代文明的遗迹之中,来证实民族历史上或许光荣的过去,以预示民族生活可能美好的未来。这种文明的自我陶醉与文化的自我欣赏,往往是民族文化精神有机构成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它同时也具有正面性与负面性的双重文化心理层次与影响。

  希腊神话之中的特洛伊城,在最终被发掘出来之后,活生生的现实证明了历史是如何在神化的过程中成为神话的。反过来,现在人们又需要去研究一切有关特洛伊城如何陷落的细节,以便重现历史。尽管并非能够那样尽如人意,因为神话的想象部分与历史的缺失部分,往往在给专家留下理论推测缝隙的同时,又使专家的结论出现难以掩盖的漏洞,形成了众说纷纭的局面。因而,使人激动不已的,也许不是人们果真发现了什么,而是人们是在怎样去发现本身。这样,关于特洛伊木马故事的重新考察,无疑会使人们再激动一次。

  当特洛伊城久攻不下的时候,在宙斯的默许,以及雅典娜的帮助之下,进攻者放弃了光明正大的公开攻击,而准备采用阴谋诡计的暗中偷袭,于是就有了巨大木马的出现:里面暗藏着众多的进攻者,然后假装撤退,让特洛伊城的守护者将这个战利品据为己有;当夜深人静之时,躲藏在木马中的进攻者,就乘机而出,打开城门,固若金汤的特洛伊城也就由此而化为一片灰烬。无论是神话,还是历史,都告诉人们,特洛伊城的确是因为木马计得逞而陷落的,它得到了考古发掘的证实。然而,人们的疑问却是:特洛伊木马究竟是什么?

  按照人们的常识来推想,如果木马里面要藏进众多进攻者的话,一定是非常地巨大,而特洛伊人想要通过城门将如此巨大的木马运进城内,又完全是不可能的。于是,在神话之中,特洛伊城的城墙被弄开了一个大洞,这似乎回答了这个疑问。然而,有关专家却认为特洛伊木马不是一个巨大的木头制作的马的模型,而是一艘船头以马头形状来作装饰的大船,而当初的那些进攻者正是藏在特制的夹层里面。专家的这种说法似乎更加合乎情理,并且也得到了印证:进攻者不仅全都是乘坐战船到来的,而且是全部乘坐战船离去的。

  更为重要的是,当木马造好以后,曾经引起了支持战争双方的诸神的争斗:支持特洛伊人的神们,打算掀起狂风巨浪来毁灭进攻者的舰队与木马。这就多少表明所谓的木马一定距离海边很近,而且如果特洛伊木马果真是巨大的木制马模型的话,将是很难在海边的潮水涨落之中制成的;恰恰相反的是,如果是一艘船首被雕刻装饰为马的形状,并且有着特殊夹层的大船,则一般都只能在海边修造。此时,如果再加上特洛伊平原本身就在大海与大河之间,因而特洛伊城很有可能就建筑在大河的旁边,甚至城中还有一条直接通向大海的水上通道,以便于战船的出人这一重要因素的话,就不难解释特洛伊人是怎样将木马弄进城来的,因为它很可能就是一条大船,所以似乎也不必在特洛伊城的城墙上弄个大缺口了。

  虽然特洛伊木马帮助进攻者攻陷了特洛伊城,但这些进攻者所获得的,只是一时的胜利,而长远的胜利将永远属于诸神。在长达10年的战争游戏差点儿导致诸神将战祸蔓延到奥林匹亚山上的时候,宙斯以雷霆之怒平息了诸神之间的纷争,因而诸神又将自己的怒火喷洒在了尘世间的进攻者身上:“这次伟大战争中的一切,除了特洛伊城的灰烬和少数船舰载着归去的英雄与被俘虏的特洛伊妇女而外,已经一切化为乌有,他们被暴风和巨浪所分散。”这样,神的赌局的结束,实际上也就是人的痛苦开始更加地深重起来。一部部先民的历史就是这样在各个民族的神话之中陆续浮现出来的。

  《圣经》中以色列人的始祖亚伯兰,也是在经受了耶和华设计的赌一把式的系列考验之后,才得到耶和华赐予的亚伯拉罕称号,意即“多国的父”,最后成为以色列人12个部族王国的共同始祖。

  这位出生在吾珥的亚伯兰,在成年以后,带着妻子撒莱,跟随父亲他拉离齐故居,前往哈兰居住。哈兰是月神教徒聚居的地方,而他拉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月亮,可见他拉一家最先是信奉月神的,后来亚伯兰可能改变了信仰,于是,“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诅咒你的,我必诅咒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 在这里,可以看到耶和华是如何诱导亚伯兰成为自己的信徒的,提出亚伯兰必须离开这个异教之地,然后就给与了他许多允诺,致使已经75岁的亚伯兰,抛下145岁的年迈父亲,一路为耶和华筑坛祭祀,一路向耶和华指定的地方赶去。耶和华的考验对于亚伯兰来说,简直就像是一次以生命作赌注的冒险,因为即使他毅然离开了自己的家园与亲人,耶和华也不能马上相信他的虔诚,还得继续进行多年的考验,方才能够与他立约。果然,这一考验的时间将一直继续到20多年以后耶和华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才算结束。

  在“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从此以后,你的名就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出,从你而立。我要与你的并你的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要作他们的神。’”

  耶和华终于开始认可亚伯兰的虔诚,并且准备逐渐实现自己的允诺,从赐名亚伯拉罕起,不仅正式颁布了多国的父的名号,而且还划分了永远为业的国土。不过,这些都是耶和华为了最后奠定神与人的关系,以立约的方式来要求亚伯拉罕完全承认自己的绝对权威,并且由此最终成为以亚伯拉罕为始祖的以色列人的民族宗教之唯一神。这样,耶和华以神的名义剥夺了他人的土地,并轻易地换取了寄居者的亚伯拉罕的顶礼膜拜,可是,他仍然还不放心,于是下令每一个信徒必须以特殊的仪式与记号,来对自己的虔诚加以证明,这也是耶和华早在该隐的时代就开始形成的老习惯:喜欢通过仪式与记号来体现自己的意志与权威的无所不在!

  很快地,“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并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的身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因此,是否进行割礼也就成为能否成为信徒的一种考验,尽管会造成肉体的痛苦,因为所谓受割礼,如果按照希伯莱语言中的原意直译,就是割阳皮,用医学术语来说,也就是割掉男性生殖器阴茎龟头上的包皮。但是,受割礼之后则标志着人与神立过了约,并且这种立约是不分社会地位的高低贵贱的,因而使神的意志与权威遍及所有的人,至于拒绝受割礼的人,则将受到剪除的惩罚。这就充分表现出民族宗教之神与民族神话之神两者间的根本差异来:前者要求权威的绝对一律,而后者容许权威的相对等差。

  同时,对出生仅仅八天的男性婴儿来说,其灵魂肯定是混沌未开的,原本应等到其能够进行信仰选择的时候,才让其自行作出是否接受割礼的决定;然而,在其刚刚来到尘世的第八天,他就必须受割礼,不然就将面临被剪除的危险,这就未免使绝对的权威走向了绝对的专制,不仅难以合乎人道,甚至也有违神道。因为人是否与神立约,本来就是双方的共同决定;但是,耶和华在一开始的时候,不就采取了诱导亚伯兰进行信仰选择的方式吗?难道耶和华既然已成为全能的神,却要放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初到尘世的婴儿的绝对权力?显然,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中的陋习,已经潜入了民族宗教的意识构成。

  其实割礼做为远古时代产生的一种氏族仪式,本来在美索达不达米亚平原上从未出现过,而只在美洲、澳洲、非洲的一些土著部落之中流行,且对于割礼的含义各有各的解释。同时,古埃及的祭司也对自己进行割礼,以色列人可能在埃及飘荡的时期,开始对割礼有所了解,于是在宗教的狂热之中吸取了这一古老而野蛮的仪式,以作为神与人立约的记号。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以色列人的割礼仪式有很大可能是从埃及人那里学来的,而埃及人又是从埃塞俄比亚人那里学来的;此外,阿拉伯人也直接从埃塞俄比亚人那里学会了如何施行割礼。关于割礼仪式在各民族之间的传播,可以看成是民族文化交流之中负面性的东西,尽管它被用来表达具有正面性的意义。

  如果说受割礼作为一种必要的宗教仪式,对于民族宗教具有立约标志的作用,因而能够延续至今的话,那么,以活人来进行播祭,则即使是在《圣经·民数记》之中,也被斥责为是迹南全地的人们所犯下的最丑恶的罪行之一。可是,在《圣经·创世记》里面,神却通过模拟这一罪行的举动来考验亚伯拉罕,而神所设下的这个考验,实际上便成为了一次以人的生命为赌注的,关于神的权威绝对存在的赌局。幸亏,整个赌局只是一次游戏性质的模拟,结果是皆大欢喜。但是,在整个赌局展开的过程中,令人恐怖的气氛却越来越浓厚,以致于在进入高潮之后的急转直下,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效果,因而也就具有了某种观赏的价值。

  现在,可以从亚伯拉罕百岁得子来开始《圣经》中的戏剧表演,第一幕就是老年得子——“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字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么?’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字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神。’”果然,“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

  看来,老年得子的第一幕,已经暴露出亚伯拉罕还没有达到耶和华所要求的虔诚,居然怀疑耶和华的全能,因而必须接受耶和华的再次考验,这就直接导致了第二幕:燔祭儿子。“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原来,神的赌局正是通过对以人来进行燔祭的模拟,来试验亚伯拉罕是否果真敬畏神灵!

  由此而来的第三幕自然将是:皆大欢喜。亚伯拉罕以自己多少有点不通情理的虔诚保住了儿子的性命,至于耶和华,则因为亚伯拉罕的虔诚而情不自禁地许诺:“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由此可见,尘世间所存在的一切秩序,都是基于对神的权威的绝对服从的产物,而对人来说,也就更是如此。不过,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从远古时代起,就出现过以长子或长女做为祭品来祭祀神灵的陋习,甚至还要将祭神孩子的尸体埋在公共建筑的墙基下面。很明显,古老的文化陋习对于先民们的某种潜在影响,完全有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渗入民族宗教里去。

  经过这场悲喜剧的上演之后,耶和华当初的许诺,竟然成为以色列人在迦南崛起的现实。正是以撒的儿子雅各,在与神摔跤之中获胜,于是神对雅各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这样,雅各的新名字以色列,在希伯莱语言之中就是“与神较力取胜者”的意思。由此引发开来,以色列也就成为以民族宗教为纽带的部族王国联合体的总称,并随后演变为民族或国家的名称。因此,最早出现的传说就是,雅各的12个儿子正好是12个部族王国的首领,而这12个部族形成的政治一宗教联合体,就叫做以色列!

  由于以色列人首先是作为寄居者出现在迦南的,其文化发展的水平远远低于迦南本地的居民,只是在随后的不断征服过程之中,才逐渐接近了当地文化发展的水平,开始形成政治一宗教联合体的以色列。后来在公元前922年它又分裂成南北两个部族的王国群体,南部群体有两个部族,以较为强大的部族犹大来命名,而北部群体则有10个部族,仍然保持着以色列的名称。因此,居住在南部犹大地区的人,被称作犹太人,而居住在北部以色列地区的人,便保持了以色列人的称号,从而使犹太人与以色列人一样,都具有种族和民族,乃至国家的多重意义。

  直到如今,犹太人仍旧主要是一个与民族有关的概念,故而犹太人的民族宗教被称为犹太教;而以色列人则主要与国家的概念有关,故而以色列人的民族国家被称作以色列国。当然,时至今日,世界上仍然还有一些人自称是以色列的子孙,即以色列人,而不是犹太人。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是犹大部族的后代,所以也就不是犹太人。之所以出现这种称呼上的差异,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北部以色列部族在公元前72O年就被亚述王国消灭了,而南部的犹大部族直到公元前587年才被新巴比伦王国消灭,因而南部犹太人及其文化保留下来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地超过了北部的以色列人。

  这样,北部以色列人的去向如何,一时间似乎也就成为历史的悬案。在有的传说中,甚至说北部以色列人来到了日本,成为日本人的祖先,以致于在南非有一个自称是以色列人的子孙的大富翁,在自己的遗嘱中宣称,如果谁能够证明日本人与以色列人是出于同一祖先的,他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送给对方。这也许是由于日本人与以色列人,从文化上来看,都具有一种孤独感的缘故,因而引发了某种心理上的共鸣。实际上,仅仅从体质人类学的角度来看,便可以说日本人与以色列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种族。

  那么,北部的以色列人究竟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有的专家认为,北部的10个以色列部族,很有可能在文化上被其他民族同化了。不过,根据《圣经·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之中对于撒玛利亚人的有关记载来看,这些人本来就是以撒玛利亚为首都的北部以色列人在漫长的岁月里遗留下来的一部分,他们不仅书写符号的字体特殊,而且其宗教经典也只保留了《圣经》里面的《摩西五经》。值得注意的是,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一样,一直到公元以后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还依然生存在自己祖先曾经生活过的那块土地上;同时,北部以色列人也像南部犹太人一样,至今仍然流散在世界各地,并且自视为以色列人的子孙。

  经过耶和华主动与亚伯拉罕立约,建立了神对于人的绝对权威,从此,耶和华以唯一神的形象出现在亚伯拉罕及其子孙的生活之中,神的赌局无所不在,而恩赐与惩罚则交替作用,民族文化的发展比较缓慢,因而民族宗教在促成以色列人一时崛起的同时,又导致了以色列人的流离飘荡,显示出民族宗教对于民族文化的多重性影响。

  Ⅴ.23 所多玛的漫天烈火

  事实上,不仅现在犹太民族的始祖是亚伯拉罕,而且现在的阿拉伯民族的始祖也是亚伯拉罕,尽管在《古兰经》里被称作易卜拉欣。正如易卜拉欣有两个儿子易司马仪与易司哈格一样,亚伯拉罕也同样有两个儿子以实玛利与以撒,那么,为什么《圣经》里面要将以撒叫做独生的儿子呢?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以撒的母亲撒拉是亚伯拉罕的妻子,而以实玛利的母亲夏甲却是亚伯拉罕的妾。

  早在汉漠拉比法典中,就明确地规定了妾及其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妾必须在无子嗣的妻子的膝上生产,才能够使自己生育的儿子取得合法继承人的资格。这也就是说,妾不过是妻子为丈夫选择的生育机器,妾本身是没有任何家庭地位的,甚至也不能母因子贵,在任何情况之下,妻都必须首先服从妻子的号令,绝对不能有任何越规之举,否则,将面临被逐出家门的危胁。这正好说明在父权社会之中,不仅以男性为中心,而且还存在着女性之间的等级差异,并且这一差异又与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直接相关。

  由此可见,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由于父权社会的出现时间比较久远,因而民族文化之间的影响也源远流长,特别是曾经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包括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所创造的文明,对于后起的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的文化发展来说,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包含着正面性与负面性的多重构成,并且根据各自民族文化发展的需要,进行着不同的融合,但在《圣经》与《古兰经》里面,却仍然可以看到这种文化融合的某种痕迹。

  在《圣经》之中,由于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于是,撒拉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可是,夏甲怀孕之后就小看她的主母撒拉,因而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亚伯拉罕回答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便待她。”撒拉从此以后就虐待夏甲,迫使夏甲拖着大肚子逃跑,后来经过耶和华使者的劝告,才回去听从撒拉的使唤,在亚伯拉罕86岁那年,为他生下了第一个儿子以实玛利。

  妻妾之间的不平等,实际上只是男女不平等的一种现实性反映,不仅决定着她们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而且也影响到她们子女应有的权利。这样,即使以实玛利是长子,以撒是幼子,但由于以实玛利是妾的儿子,即庶出之子,而以撒是妻的儿子,即嫡出之子,因而在长幼嫡庶之间,依然是按照男女之间所谓的名分,也就是根据男人与女人关于家庭婚姻如何立约来决定的,实际上成为神人之间立约的尘世翻版。这是丈夫与妻子的立约,而妾成为两者共同支配的生育机器。所以,庶出长子的家庭地位,要远远低于嫡出的幼子,因而以撒被耶和华看作是亚伯拉罕的独生儿子,也就不足为怪了。

  当然,儿子毕竟是儿子,亚伯拉罕仍然向耶和华为以实玛利请求恩赐,而耶和华答应了他的请求:“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只不过,耶和华准备立约的选民是以撒,而不是以实玛利,所以,以撒成为以色列人的祖先,而以实玛利则成为阿拉伯人的祖先,从而使亚伯拉罕成为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始祖。在这种貌似平等的民族生成状态之中,可以看到民族宗教中存在着的某种偏见,因而在《圣经》里面自然就会缺少关于以实玛利的较为详细的记载。

  然而,在《古兰经》之中,记载较少的恰好是嫡出幼子的易司哈格,即《圣经》里面的以实玛利;而庶出长子易司马仪的事迹,则得到了详细的描写,如同《圣经》里面的以撒。在《圣经》与《古兰经》之间出现了互文性的改写,特别是易司马仪的事迹更是以实玛利与以撒两人的故事合二而一的:女佣人的儿子易司马仪被作为祭品,来帮助父亲易卜拉欣通过真主的考验,于是,父亲把刀对准儿子的咽喉用力砍去,但是砍不动,原来真主已经退去了刀刃。真主默示:“你们已经遵从了我的旨意,我将犒赏一切为善的人。”结果,易司马仪成为阿拉伯人的祖先。

  这种只分长幼,而忽略嫡庶的家庭地位秩序,是与《古兰经》对于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描写直接相关的:易卜拉欣的妻子萨拉因为自己不能生育,于是劝告丈夫娶女佣人哈吉尔为妻。这就影响到后来的伊斯兰教法规,它规定男性穆斯林可以娶四个妻子,她们的地位与权利彼此相等。尽管如此,即使在女性之间有着某种表面上的平等,但在男性与女性之间,不平等的等级次序依然保留,不然的话,易卜拉欣就不会娶两个以上的妻子,而亚伯拉罕也不能妻妾成群。

  同时,即使妻子在家庭里所有女性中地位是最高的,也同样无法与丈夫相比,因为妻子始终都是丈夫的附属品。因此,无论是古老的民族习俗,还是最早的成文法典,都同样规定着妻子对于丈夫的绝对服从:不仅存在着丈夫可以任意处置妻子的习俗,即使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当做礼物送给别人,也不足以大惊小怪;而且在汉漠拉比法典里面甚至还出现了这样的条文,只要得到丈夫的允许,妻子与人通奸也并不令人感到有什么耻辱之处,从而也就不存在贞节,乃至乱伦的观念。

  这样,亚伯拉罕居然两次让自己的妻子撒拉,冒称是自己的同胞妹妹,去取悦于国王,以免除自己可能遭到的危险,也就显得自然而正常了。不过,这两次让妻子到国王的宫殿里去,情况是有所不同的,从中可以看出民族宗教对于信徒行为及尘世秩序的多重影响来:第一次让妻子进国王的宫殿是在亚伯拉罕与耶和华立约之前,是亚伯兰主动叫撒拉假装自己妹妹的;而第二次让妻子进国王的宫殿则是在亚伯拉罕与耶和华立约以后,是亚伯拉罕被迫允许撒拉假装自己的妹妹,从而表明耶和华的在场,将使整个事件的过程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第一次撒拉到国王宫殿里面去,是在亚伯兰离开哈兰不久之后发生的。因为遇见饥荒,亚伯兰不得不暂居埃及,“将近埃及就对他妻子撒拉说:‘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亚伯兰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貌,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果然不出亚伯兰所料,将妻子当做礼物送给法老,他不仅保全了性命,而且得到大量赏赐,真是一个工于心计并十分善于适应环境的男人。

  不过,耶和华因此“降大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作的是什么事呢?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于我把她取来要做我的妻子,现在你的妻子在这里,可以带她走罢。’于是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的妻子,并他所有的都送走了。”即使法老有强娶民女之嫌,但也还算是正正当当地给了聘礼,并且多少是有点受骗上当的味道。因而耶和华的降灾,除了警示法老以外,更有可能是警告亚伯兰应该下不为例。

  因此,撒拉第二次进入王宫,是在耶和华允诺亚伯拉罕将有一个撒拉为他生的儿子以撒之后,对于这个允诺,不仅亚伯拉罕当时不大相信,就是在撒拉知道以后,也是难以相信的。“撒拉的月经已断绝,撒拉心里暗笑,说:‘我既已衰败,我主已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此时,亚伯拉罕正寄居在基拉耳,“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间,神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她原来是别人的妻子。’”由此可见,耶和华的立即出面干预,其实更是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因为亚伯拉罕与撒拉都是他亲自命名,并选作多国之父与多国之母的立约对象,最后,“耶和华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缘故,已经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不能生育”来以示惩罚。

  其实,“亚比米勒却还没有亲近撒拉,他说:‘主啊!连有义的国你也要毁灭么?那人岂不是自己对我说她是他的妹子么?就是女人也自己说他是她的哥哥。我作这事,是心正手洁的。’神在梦中对他说:‘我知道你作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着她。现在你把这人的妻子归还他,因为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你若不归还他,你当知道,你和所有的人,都必要死!’”这样,耶和华不分青红皂白,不问是非曲直,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就不断地进行恐吓。

  与此同时,亚伯拉罕为了掩饰自己以及撒拉对于耶和华的怀疑,在面对亚比米勒的一连串质间的时候,不得不进行强辩:“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况且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当神叫我离开父家飘流在外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们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她都要对人说我是她的哥哥,这就是她对我的恩典了。”对于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亚伯拉罕打着神的幌子来保护自己,并且用撒拉的名义来为自己的胆怯作掩护,失去了一个男性应该具有的尊严与人格。更为重要的是,他又以一个盲信者的面目来扮演着先知的角色,甚至于祷告神,以医治亚比米勒及其妻子女仆的不育症,使他们能够生儿育女。

  相形之下,倒是亚比米勒更富人情味儿,他不仅赏赐给亚伯拉罕大量的财物,而且还慷慨地说:“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随意居住。”他又对撒拉说:“我给你哥哥一千两银子,做为你在阖家人面前遮羞的,你就在众人面前没有不是了。”可以说,亚比米勒是一个正直的国王,他的国是一个有义的国,而他自己实际上则是一个具有较高文明发展水准国度中的有道之君;而亚伯拉罕与耶和华,显然是来自文明发展程度还不够高的民族之人与民族之神,只要看一看他们是怎样对待撒拉这个妻子的,就昭然若揭了。

  在文明发展尚处于比较野蛮阶段的部族生活之中,是不存在血亲乱伦的观念的,不仅同父异母的兄妹可以通婚,甚至亲生父女之间也可以生儿育女。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自从跟随着亚伯拉罕一起离开哈兰之后,就独自来到所多玛居住,后来在耶和华毁灭所多玛以后,罗得就带着两个女儿逃了出来,并且住在山上。于是便发生了类似于许多民族神话之中人类创造自身的故事,重演了一幕人类繁衍的喜剧。

  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了,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她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她父亲同寝;第二天,她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她父亲同寝。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大女儿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现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也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便亚米,就是现今亚扪人的始祖。

  在这里,女儿们由于耶和华突然毁灭所多玛,被迫打破常规来保留父亲的一线血脉,为民族的复兴提供了一次机会。

  然而,所多玛的毁灭,却使其在生殖喜剧的表象之下,产生了具有悲剧性的内涵,这就是人为什么总是要受到神的一再毁灭的原因。难道仅仅是因为“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吗?也许最大的罪恶就是所多玛人没有能够成为耶和华准备与之立约的选民,因而对于所多玛的毁灭,可能不过是民族宗教的唯一神试图消灭异教徒的第一次尝试。因此,耶和华作为全能的神的这一举动,首先受到了被称为完全人的亚伯拉罕的置疑,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多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么?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事实上,耶和华是在认定所多玛人的罪大恶极之后,才决定下去察看的,这或多或少已经带有某种偏见,因而也就难怪与之同行的亚伯拉罕,会自然地提出自己的疑问来,因为这样的举动毕竟与平时的教诲难以保持一致。

  于是,亚伯拉罕走上前来问道:“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么?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你还要剿灭那地方么?不为城里这五十个义人,饶恕其中的人么?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您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么?”面对着如此合情合理的置疑,耶和华不得不答应为了义人的缘故而饶恕恶人,因而亚伯拉罕以“我虽然是灰尘,还敢对主说话”的谦卑而勇敢的态度,在继续提问之中,将义人的数量一直减少到十个:“求主不要动怒,我再说这一次,假若在那里见有十个呢?”耶和华的回答是“为这十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

  事实上,义人所代表的善,并非是由义人的多少来决定善的大小的,因而50个义人与10个义人,10个义人与1个义人,都具有同样的意义,也就是善的存在并不是以义人的多少来体现的。这样,当年大洪水爆发时的挪亚,与如今毁灭所多玛时的罗得,应该是等量齐观的义人,否则,罗得就不会幸免于难。不过,当年选中挪亚的是耶和华,而如今看好罗得的则是耶和华派出的天使,故而挪亚有方舟,而罗得只是被许可“带着你的妻子,和你在这里的两个女儿出去,免得你因这城里的罪恶,同被剿灭。”

  其实,耶和华早已打定主意要毁灭罪大恶极的所多玛,即使他派出的两个天使能够找到10个像罗得这样的义人,所多玛也将难以逃脱被毁灭的厄命,更何况这两个天使刚刚在所多玛城门口遇见罗得,就停止了寻找。也许,应该责怪所多玛人是自作孽不可活,正是他们企图杀害天使的行为,导致了天使们无法继续寻找义人。不过,天使们既然能够运用神力来保护罗得与自己的安全,为什么不能够运用神力来寻找义人呢?只有一个可能的答案,那就是天使们是耶和华派到所多玛来察看居民们的罪恶是否属实的,并没有承担寻找义人的使命,而耶和华也没有将自己与亚伯拉罕的交谈结果,及时地通知天使,因而这两个天使与罗得在所多玛城门口的相遇纯属巧合。

  太阳在天边冉冉升起,平原上一片宁静,所多玛城中的居民们正在安眠。毁灭的时刻终于到来:

  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地上生长的,都毁灭了。罗得的妻子在后边回头一看,就变成了一根盐柱。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到了他从前站在耶和华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玛和蛾摩拉,与平原的全地观看,不料,那地方烟气上腾,如同烧窑一般。

  在这里,从两个视角对城市与平原上突然腾空而起的漫天烈火进行了描述,一个视角是在整个广阔的城市与平原上空,进行鸟瞰时的瞬间全景画面:烈焰飞腾,火光冲天,大地在熊熊燃烧;一个视角是在远离城市与平原的地方,沿水平方向眺望时不断延伸的景象:浓烟滚滚,火光闪闪,大地上一片炽热。这场规模遍及如此广阔地区的漫天烈火,不仅以其巨大的高热能量在瞬间毁灭了整个地区,而且以其持续的高温热浪不断地强化其对于整个地区的毁灭,所有的一切都在高热能量之中化为灰烬,所有的一切都在高温热浪之中翻卷升腾……

  这里有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当耶和华以在空中投掷的方式引发漫天烈火的时候,难道他果真是在倾倒硫磺与火吗?即使这只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也未免太蹩足了,因为硫磺燃烧时释放出的能量与温度都不高。不过,要是换成另一种说法,或许会更为合情合理一些,这就是说,耶和华从空中往大地上发射有着硫磺一样的淡黄颜色,并且尾部喷火的类似火箭弹一样的东西,落到地面之后立即爆炸,从而迅速引发漫天烈火;随后,远远传来的爆炸声,惊醒了大清早仍在睡梦中的亚伯拉罕,他立即跑到户外,向传来爆炸声的方向眺望,结果发现包括所多玛在内的整个平原地区,已经变成一片火海!

  显然,耶和华的空中发射是漫天烈火的因,而亚伯拉罕的地面观察则是漫天烈火的果。现在最需要的人们去追问的,不是亚伯拉罕看到了些什么,而是耶和华究竟发射了些什么?

  Ⅴ.24 上帝究竟发射了什么

  那么,民族宗教之中的唯一神耶和华究竟发射了些什么东西呢?事实上我们有一个曾经是活生生的证据,这就是所多玛毁灭的时候,远远地落在义人罗得和他女儿的身后,又不幸为了自己的好奇心而放慢脚步回头张望,结果变成了一根盐柱的义人罗得的妻子!

  如果从漫天烈火中高热能量与高温热浪的双重袭击来看,逃跑速度太慢的这个不幸的女人,显然没有能够及时地跑出漫天烈火双重袭击范围的最后边缘,以至被灼热的空气窒息而死,然后全身表面碳化,产生一层薄薄的白色灰烬,于是就变成了与一根与盐柱的颜色和形状相似的僵硬挺立的尸骸!而她的夫君和女儿们则总算是及时地逃出了漫天烈火双重袭击的可能范围,没有因为动作的稍微迟缓而丧命。

  直到此时,人们才开始明白,为什么天使们要催促罗得一家连夜出逃,并且告诉他们必须拼命地尽快逃离所多玛:两个天使“因为耶和华怜恤罗得,就拉着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并他两个女儿的手,把他们领出城来,安置在城外。领他们出来以后,就说:‘逃命罢!不可回头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灭!’罗得对他们说:‘我主啊,不要如此!你仆人已经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显出莫大的慈爱,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这灾祸临到我,我便死了。看哪!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这不是一个小的么?求你容我逃到那里,我的性命就得存活。’天使对他说:‘这事我也应允你,我不倾覆你所说的这城,你要速速地逃到那城,因为你还没有到那里我不能作什么。’因此那城名叫琐珥。罗得到了琐珥,日头已经出来了。”

  琐珥在希伯莱语里面就是小的意思,因而琐珥城就是小城,实际上很可能也就是离所多玛不太远的,一个早已废弃了的小型防护堡垒。正当罗得与女儿们刚刚进入琐珥的那一瞬间,漫天烈火爆发了,没有来得及进入琐珥的罗得的妻子,在漫天烈火双重袭击的第一波之中立即丧生!紧接着,在漫天烈火双重袭击的第二波到来之前,面对犹如一根盐柱的妻子的尸骸,“罗得因为怕住在琐珥,就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果然,耶和华又“倾覆罗得所住之城”,漫天烈火双重袭击的第二波摧毁了琐珥,而此时躲在山洞里面的罗得与两个女儿,也就安然无恙了。

  《众神之车》的作者曾经提出所多玛漫天烈火的爆发是一次核爆炸引起的,并由此而引出了这样的一些问题:所多玛究竟出了什么事?天使们为何如此匆忙?难道用某种力量摧毁这座城市已经到了指分可待的时刻了吗?难道天使们已经知道了即将以倒计时方式开始的引爆?接着,该书的作者就自问自答地以日本广岛的原子弹爆炸为例,进行了自以为是的解释,并且特别指出罗得妻子之死,是因为她转身直视原子太阳,因而受到强烈的辐射,猝然倒地死亡!

  因此,如此讨论的第一个结论也就只能是:耶和华在所多玛投掷了原子弹!进一步的推论就将是:也许天使们只不过想销毁一些危险的可裂变物质,同时决定要消灭一群叫他们讨厌的人,摧毁的时间是事先确定了的,而那些跟罗得一家一样需要逃命的人,必须逃到远离爆炸中心数英里外的群山里面躲避,因为山坡将自然而然地吸收极其危险的辐射线。当然,这个耶和华,或那些天使,绝对不是民族神话或宗教经典里面的神,而只可能是天外来客的外星人!

  显然,关于所多玛漫天烈火爆发是核爆炸引起的说法,存在着一个明显的漏洞,因为在核爆炸的时候,核辐射一般不可能直接使受到辐射的人猝然倒地而死,同时,核辐射所造成的核污染,会长期蔓延,而不会很快消失,因而躲在山洞里面的罗得与他的两个女儿,即使能够躲过核爆炸的威胁,也不可能逃脱核污染的危害,更不可能打破常规,来生儿育女,成为两个部族的始祖。不过,这一说法,倒也提供了一种思路,即关于在所多玛发生漫天烈火的爆炸故事,是在一次真实爆炸事件发生的基础之上,经过幸存者的不停讲述,而后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下来,并进入民族神话之中,再进人民族宗教,在无数次的不断述说之中,最后被改写成《圣经》里面的漫天烈火爆发,罪大恶极的所多玛人被耶和华有意识地加以毁灭!

  如果人们能够排除那些后来附加上去的神秘成分与宗教色彩,那么,所多玛发生漫天烈火的爆炸故事,实际上只有三个基本的故事构成要件:爆炸的原因是某种从天而降的物体;爆炸的现场是比较广阔的地区;爆炸的后果是这一地区被彻底摧毁。一般说来,地球人最常见的,由凌空坠落物体引发巨大爆炸,并造成严重破坏的,就是陨石撞击地球!

  可是,如果所多玛漫天烈火爆发是由陨石撞击引起的,就必定会出现巨大的陨石坑,因而在幸存者的传说之中,也就不可能不对这个巨大的陨石坑置之不理,一字不提就轻易放过。同时,假如真的是曾在所多玛地区出现过如此巨大的陨石撞击事件,也就不可能不留下陨石撞击地球的任何痕迹。有关专家认为所多玛地区的地理位置,就在如今的死海附近,可是,在死海附近,至今还没有发现过任何巨大陨石坑的遗迹。所以,所多玛的漫天烈火爆发,很可能并不是因陨石撞击地球而引起的!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人们能够找到所多玛漫天烈火的真原因,实际上也就回答了《圣经》里面耶和华到底向所多玛发射了些什么的疑问。因此,在排除了陨石撞击这一可能性之后,现在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根据爆炸故事的基本构成三要件,即从天而降的物体,在引发了广阔区域内的大规模爆炸之后,完全破坏了整个区域的表层地貌,以此作为基本线索,来寻找地球上曾经是否发生过符合这一爆炸故事三要件共同要求的爆炸事件。所幸是,类似所多玛漫天烈火爆发的爆炸事件,并不像大洪水那样只发生过一次,即使是在进入20世纪以来,人们仍然能够亲眼目睹这样的大爆炸!

  1908年6月3O日清晨7点门分,西伯利亚的伊尔库茨克市上空,一个令人头晕目眩的巨大火球,由南向北划过宁静而幽暗的蓝天,向900公里以外的通古斯地区方向飞去,随后不久,人们听见了一声晴空霹雳般的巨大爆炸声,紧接着便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隆隆巨响;之后,只见正在西伯利亚大铁路上行驶的列车一阵猛烈地摇晃,人们惊惶失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与此同时,强烈的地震波传遍了世界各地,世界上大部分的地震台都记录下了这一次的地震,而离爆炸中心有880公里之遥的伊耳库茨克市地震台,地震仪上的指针竟足足晃动了将近一个小时。

  接下来的几天,在西伯利亚的上空,夜色消退,天空始终明如白昼,使得俄国与欧洲的天文学家们为此奇特天文现象的出现,感到莫名其妙,难以解释。此时,来自爆炸发生地区的目击者,纷纷述说着一场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在通古斯地区发生了,并引起了前所未见的森林大火,使得整群整群的驯鹿被烧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次大爆炸正好发生在荒无人烟的大森林之中,所以没有产生多大的人员伤亡。但是,这次爆炸所引起的人心动荡,却难以估量,因为在距离通古斯地区大爆炸中心之外1000公里内的广大区域的人们,都已经听到了这次大爆炸的隆隆巨响,一时间流言蜂起。

  根据后来进行的多次考察的结果,并对之进行分析整理。科学家们发现这次发生在通古斯地区的大爆炸,的确威力无比——大爆炸中心附近数千平方公里左右的森林,彻底坦荡无存,统统被摧毁——人们由此推算出大爆炸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大约相当于在广岛爆炸的原子弹的1000倍,即拥有2000万吨TNT炸药的爆炸当量。由此可见,通古斯大爆炸非常典型地具有这样三个特点:凌空飞行的火球,巨大的爆炸与空前的大火,破坏及影响的区域比较广泛。这就基本上符合所多玛爆炸故事的三要件,因而通古斯大爆炸便成为了一个可以与所多玛大爆炸相媲美的现实事件:通古斯大爆炸不仅可以提供解释所多玛大爆炸的某些线索;而且还可能揭示出所多玛大爆炸的某些爆炸原因。

  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在通古斯大爆炸发生的当时,由于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人们一直未能对其进行及时的科学考察,致使许许多多宝贵的爆炸资料被时光的流逝所清除,从而也就造成了随后一系列考察的困难,无法达成关于通古斯大爆炸的共识。直到通古斯大爆炸发生将近20年以后的1927年,经过长达6年之久的募集资金,选择人员,科学家们才组成了第一支对通古斯大爆炸进行科学考察的考察队,在队长科列克的率领之下,于当年出发前往通古斯地区,揭开了对于通古斯大爆炸进行考察的序幕。

  当考察队员们到达通古斯地区的时候,他们简直让眼前的情景给彻底镇住了:只见沿途树木上的树枝越来越少,先是比较小的树枝没有了,随后是比较大的树枝没有了,最后是什么树枝也都没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来到大爆炸中心处,几乎所有的树木都被烧焦成了木炭,黑糊糊地映衬出一派荒凉悲惨的死寂,使人难以承受那种沉重而凝固的气氛。在考察过程中,队员们发现整个大爆炸的中心区,是一个以60公里为半径,面积将近2200平方公里的死亡区域!

  面对着如此情景,队长科列克不禁心潮澎湃: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奇异的倒树现象这样凄惨。我站在观测的地方,全然不认得森林的特征。所有的树都倒下了,烧焦了。二十年树龄的新生树,包围着这死一般的旷场。每当我看到直径五十厘米到一米粗的大树,像芦苇一样从中间一折两断的时候,我就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样的感觉也是所有考察队员的共同感受,因而科列克把自己的感觉写入了考察报告。正是在这样的感受之中,科列克带领队员们开始了寻找陨石的考察活动,因为他们相信通古斯大爆炸是由于陨石撞击地球而引起的。

  可惜的是,他们没有能够找到那个应该出现的巨大陨石坑!如果通古斯大爆炸真的是由陨石撞击引起的话,在如此惨烈的爆炸现场,至少应该发现一颗重达数万吨的陨石,其陨石坑的深度也至少应在500米以上,并在地面上形成一个巨大的洞穴,即使是二十年的时光也难以将这样的大坑填平,使其消失得无影无踪。考察队员在无法找到巨大陨石坑的同时,又在一片沼泽地上发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洞穴,从而给了他们一个想象的机会,那就是这颗巨大的陨石有可能撞击到这片沼泽地,并在爆炸之后破裂成许多大小不一的碎块,然后才出现了这样一些洞穴。

  在作出了这样的推断以后,队员们开始在沼泽地里的那些洞穴之中进行挖掘,可是除了烂泥之外,他们什么也没有找到,不仅没有能够找到想象之中的大块陨石,甚至连一点点陨石的碎片也没有找到。本来应该有的陨石,居然不见踪影,这不仅引起了考察队本身的思考——是否因缺乏必要的仪器及工具,而导致寻找陨石的失败——而且引发了其他有关人士的不满与指责,他们怀疑科列克等人是否是以客观的科学态度来进行考察的。对此,科列克决定用事实来说话。

  两年以后的1929年,科列克率领考察队再次来到通古斯地区,并且携带了更加精密、更加先进的测量仪器与钻探机械,又一次对那些大大小小的洞穴进行探测。如果在这些洞穴之中,甚至在洞穴的底部,果真存在着陨石碎片的话,则在运用磁力仪进行测量的时候,有关的指征就完全应该在磁力仪的读数上显示出来。可是,磁力仪上面显示的读数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也就是说,这些洞穴里面也许根本就没有陨石碎片,更不可能存在大块的陨石。可是,仍然不死心的科列克,坚持要用钻探机械对他认为最有希望的几个洞穴进行钻探,结果,钻探深度有的已经达到了40米左右,但仍然不见陨石的任何踪迹。

  显然,通古斯大爆炸是由陨石撞击地球引起的假说,已经完全不能成立了,然而,在人类还没有使用过原子弹的年代里,人们的想象力只能局限在诸如陨石撞击地球这样的说法之内。因为在当时,只有陨石撞击地球的假说,似乎才能解释通古斯大爆炸所显示出来的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巨大能量。因此,在十年以后的1939年,科列克又准备带领考察队到通古斯地区来寻找那块他想象之中的巨大陨石,不过,这一次的考察行动,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不得不中止,因而科列克也就避免了再次面对失败的尴尬。

  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原子弹爆炸的巨大威力,使人们在这一方面的想象力有了新的突破,因而也为通古斯大爆炸如何发生的真正原因提供了新的解释途径。于是,本来想象力就是最为丰富的科幻作家们,此时的想象力更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飞跃,在1946年发表的一篇名为《通古斯爆炸事件之谜》的科幻短篇小说之中,作者这样写道:

  那不是陨石坠落,很可能是来自遥远地方的一颗行星,或者是其他恒星系载有智慧生命的宇宙飞船,因为冲入地球大气层的陨石,在爆炸后不留任何碎屑的事例,是前所未有的。所以,是不是宇宙飞船在着陆的时候,发生了故障,导致核物质爆炸,在通古斯地区无人的密林深处造成了这番景象。

  应该承认这一超常的想象具有极其重大的科学合理性,尽管它在当时受到了不少人的指责,但在客观上它却已经打破了地球人从理论到想象的局限性,实际上已经成为跨入太空时代的思维标志——第一次以地球人的言说,来回应来自太空的召唤,即地球人以想象之中的宇宙飞船,来与外星人所制造的宇宙飞船进行对接;它为人类离开地球步入太空,踏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使小说的科幻世界开始向梦想成真的现实行动转化——宇宙将是地球人与外星人共同的家园!

  1958年,在通古斯大爆炸发生半个世纪以后的这一年,以普洛宁斯基为首的科学考察队,来到了通古斯大爆炸的中心地区,开始进行全面的考察。紧接着在第二年继续进行考察,在结束了全面的考察工作之后,普洛宁斯基代表考察队,在提交的考察报告中指出:

  举世瞩目的通古斯大爆炸,不是发生在地面上,而是发生在离开地面15公里左右的高空,一个球状的不明金属物体,其重量不超过200公斤,整个金属物体在大爆炸之中,不是化为气体,就是熔为微粒。

  很明显,在这个考察报告里面所说的,能够引起通古斯大爆炸的,重量为200来公斤的球状金属物体,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之中,只有一样地球上的东西可以与之相比,这就是原子弹!这就第一次从科学家的角度来初步印证了科幻小说家的想象:通古斯大爆炸是一次核爆炸。

  为了证明这一考察报告的真实性,地球物理学家索洛托夫于1963年率领自己的考察队,来到了通古斯地区,结果发现通古斯大爆炸的一大特征就是产生了强烈的辐射能。在距离爆炸中心点18公里的森林之中,考察队员发现此处的树木曾遭受过强烈的辐射,并且在这巨大的辐射之下,树木只是顶端的树干被烧焦了,因而这就意味着只是在爆炸的时候,闪光的辐射热使这些树木的树梢温度骤然上升,而后迅速燃烧熄灭,由此造成的这一奇特现象,实际上与森林火灾毫无关系。

  与此同时,这个考察队通过运用当时最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测试,还发现在整个通古斯地区的树木中,所含有的放射性物质在1908年以后明显增加,比如说,在树木1908年以后的年轮之中检测出了放射性同位元素C“““s”””-137。除此之外,在距离通古斯大爆炸中心点18公里处的地面上,其放射性指标已经达到其他地区的两倍。所以,最后的结论是:通古斯大爆炸是一次核爆炸。这一结论事实上不仅证明了科学考察的真实性,而且表明了文学想象的合理性。

  不过,如果将有关通古斯大爆炸是一次核爆炸的考察结论总括起来,进行一番考究,就会发现,这些结论只是解决了是什么东西引起大爆炸,而这东西是怎样来的却不得而知。实际上,这本来只需要稍作推论就可以解决,因为那个200公斤重的球状金属物体,不可能孤零零地突然出现在通古斯地区的上空,如果将它视作一枚核导弹的话,一定还应该有一艘发射它的宇宙飞船。然而,与其去追究为什么外星人要向地球发射核导弹,还不如来想象一下是不是在宇宙飞船失事的时候导致了核爆炸。于是,现在人们又不得不回到科幻小说家的想象之中来。这样,地球上的人们将需要重新调整自己的理论假说与想象力的结合点,以便更好地回应来自太空的召唤。

  Ⅴ.25 最后的审判

  事实上,如果只是仅仅抓住爆炸故事的三个要件之一,来进行爆炸现场的考察,与此同时,却忽略其他两个要件的重要性,则其考察的结论也就只能是整个爆炸真象的三分之一。如果将考察的视线转向整个爆炸故事,不仅考察的视野会更加开阔,而且想象的能力亦将不断增长。从这样的意义上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科幻小说家的想象要比科学家的结论更加具有科学上的合理性,因而也就能够更加接近爆炸故事的真象,使科幻的世界能够紧密地贴近真实的事件,在引人入胜地述说的同时,又合情合理地提供了进一步探索的路径。

  这就是科幻短篇小说《通古斯爆炸事件之谜》已经提供的谜底:由发生故障的宇宙飞船引发了核爆炸。今天,这一科幻小说家想象之中的谜底,已经引起了科学家们的广泛注意,在通古斯大爆炸发生80周年之际,有关专家在对历年来的考察报告进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开始再次对通古斯大爆炸进行重点考察,其最后的结论竟是:通古斯大爆炸虽然长期以来被说成是陨石撞击地球造成的,但是,现有的全部考察结果表明,它最有可能是因一艘宇宙飞船爆炸而引起的一场核爆炸!科学家们最后得出的结论居然与科幻小说家的想象相差无几,甚至所用的语言也相类似:

  1908年,在通古斯发生的一场大灾难中,我们失去了一位从宇宙中来的客人。

  不过,根据地球上各国进行核试验及制造核武器的经验:核爆炸只有在满足了它所需要的特定引爆条件之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即使是受到猛烈爆炸、高空坠落、物体撞击等因素的影响,最多也只会发生因核泄漏而引起的核污染,根本不可能出现核爆炸!

  1966年美国空军的一架载有4枚氢弹的B-52战略轰炸机,在地中海上空与一架C-135空中加油机相撞,结果造成空中大爆炸。可是,B-52战略轰炸机上所载的4枚氢弹却没有一枚爆炸,除了1枚氢弹因掉进大海里面而安然无事之外,其余的3枚氢弹直接从将近1 米的高空坠落到地面上,其中的1枚氢弹居然完好无损,而另外2枚氢弹虽然因弹体破裂,核弹芯崩出弹体,但也没有爆炸,只是核弹芯在飞机坠落以后发生的爆炸之中,被爆炸时产生的高温热能蒸发掉了,结果造成轻微的核污染。

  由此可见,通古斯大爆炸并非是一场核爆炸,而是宇宙飞船自身的爆炸,否则,至少当时会在西伯利亚出现所谓的核冬天现象!然而,不要说整个西伯利亚,当时就连通古斯地区,也没有出现过这种令人不寒而粟的核冬天。

  因此,根据现在已经获得的有关资料,人们可以对通古斯大爆炸进行如此的故事还原:一艘从太空深处向地球飞来的大型宇宙飞船,在进入地球大气层时摩擦起火,犹如一颗巨大的火球掠过天空;由于宇宙飞船的防护层受到严重破坏,直接影响了宇航员的安全,以及飞行系统的可靠性,导致飞船在着陆过程中失去控制,发生猛烈的大爆炸;与此同时,宇宙飞船所使用的核燃料也在大爆炸中泄漏,最后造成一定程度的核污染;大爆炸中心区域达2000多平方公里内的树木全部被摧毁,大爆炸的声浪扩展到1000公里以外的广大地区,大爆炸引起的大火造成了连欧洲也能观察到的白夜现象,大爆炸引起的地震传遍了世界各地。

  现在,可以仿照通古斯大爆炸的故事还原方式,再来进行关于所多玛烈火漫天的当下述说:一艘巨大的闪射着淡黄色光辉的宇宙飞船拖着长长的火舌由天外直扑地面,突然凌空发生剧烈爆炸,大爆炸的第一波立即毁灭了以所多玛城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因宇宙飞船残片引起一连串爆炸而产生的第二波,随后又波及到琐珥,形成了高热能量与高温热浪的连续袭击,不仅出现了耶和华所看到的瞬间爆炸之中的惨烈景象,而且也出现了亚伯拉罕所看到的连续爆炸以后的可怕景色,从而完全地毁灭了整个所多玛平原地区及其一切生命存在。

  实际上,无论是耶和华看到的惨烈景象也好,还是亚伯拉罕看到的可怕景色也好,都不过是所多玛烈火漫天给当时的幸存者们所留下的不同观感与印象罢了。这样,古代先民在造神过程之中对于爆炸故事的神化,与20世纪的人们在科学考察之中对于爆炸故事的解密,都逐渐趋于一个共同基点之上,这就是宇宙飞船的到来!可是,有史以来,人类的宇宙航行之梦,一直到20世纪才开始缓慢地成为货真价实的行动。但是,到现在为止,地球人的无人驾驶宇宙飞船,才刚刚飞出太阳系,而载人宇宙飞船最远也不过到达了月球!

  尽管如此,在先民们的记忆之中,并不仅仅是留下了宇宙飞船大爆炸的模糊痕迹,同时还更多地保留着那些乘坐宇宙飞船,从太空安全地抵达地球的外星人的深刻印象,有的先民甚至直接将这些天外来客作为自己信仰之中的大神原型,在造神之中对这些大神顶礼膜拜,企盼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与大神升空同行,从而以这样的神化方式来表达出自己对于太空召唤的积极回应,民族神话深深地扎根在先民的现实生活里面,并且在不断地传说的过程中,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来者。因此,在各个民族的神话之中,都或多或少地述说着关于宇宙飞船与天外来客的故事,而这样的故事在整个美洲的各个印第安人部落中更是特别流行。

  如果需要从历史之中寻找这种神话影响的确实记载的话,那么,在西班牙殖民者征服墨西哥的过程中,就发生了这种真实的奇迹:在中美洲的墨西哥大地上,阿兹特克人神话之中的大神原型,是皮肤白晰而满脸胡须的天外来客。在神话传说中,大神在创造世界以后就离开了这个地方,在临别的时候晓谕众人说,他600O年以后将再次回来。可是,600O年还没有过去,公元1519年,一群皮肤白晰而满脸胡须的西班牙士兵,在头领科尔斯特的率领之下,便出现在了阿兹特克人都城的附近,面对着期待的“大神”终于归来,全城一片欢腾。

  科尔斯特身披铠甲,骑在一匹雪白而高大的骏马上,耀武扬威地冲进城去,后面紧跟着由15名骑兵组成的卫队,而包括32名弓弩手与13名火枪手在内的553名步兵则留在城外。倾城而出的欢迎人群排列在主要街道的两旁,他们看到“大神”带着一群天使,乘坐着奔雷掣电的怪物出现在眼前,表现出无比的敬畏,特别是对于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些飞奔的怪物,心中更感到莫名的恐惧。全城数十万人的欢迎队伍之中,兴奋的喧嚷突然沉寂下来,只听见马蹄敲击地面的清脆响声,在城里的大街上回荡,整个都城显得分外地庄严肃穆。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支欢迎的队伍:最前面是三位手执金权杖的开道祭司,后边出现了一顶用无数珍宝装饰得晶莹摧灿、金光闪耀的黄金大轿,只见抬轿者一个个光着脚,全都目光向下,小心翼翼地踏着有节奏的慢步子,缓缓前来。科尔斯特不由得勒住了狂奔的马,与此同时,黄金大轿也停了下来,从里面出来了一个身材瘦长,满头黑色短发,全身肤色发白,胡须浓密的男子。侍从们迅速在黄金大轿前面铺上了一条棉织地毯,在两个随从的搀扶下,这位穿着金拖鞋的男子双脚在地毯上面慢慢地移动,这就是阿兹特克人的皇帝蒙蒂苏玛!

  科尔斯特于是翻身下马,也由两名骑兵搀扶着向皇帝走去。对于这一历史性的会见,科尔斯特的一个部下在数十年以后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场面,尽管已过去了那么多年,但它仍然生动得如同昨天发生似的。”的确,这将是两种文明及两种宗教面对面遭遇的开始,拥有雄兵10万的蒙蒂苏玛心怀对大神的崇敬与恐惧,诚惶诚恐地前来欢迎,而全部兵力不足千人的科尔斯特自恃是上帝的使者,心高气傲地前来征服,于是,文化的毁灭发生了。

  显然,在此时的阿兹特克人眼中,蒙蒂苏玛的形象就是昔日大神留下的影子,而科尔斯特的到来则无疑于大神今日的重归,两个模拟的大神在他们心中都具有着相同的分量。蒙蒂苏玛送给科尔斯特两件珍贵的礼物,一个用黄金制成的巨大圆形日晷,一个用白银制成的巨大圆形月晷,这是专门用来祭祀大神的圣物。可是,科尔斯特收下礼物以后,就将它们熔化,铸成金块与银锭,因为他前来征服的目的是获取黄金白银,而不是接受异教徒的崇拜。当然,科尔斯特还得借用上帝的名义来进行征服,否则,数百名士兵要与十万雄兵相对抗,无异于以卵击石。

  所以,科尔斯特首先企图劝说蒙蒂苏玛放弃自己的大神,而重新信奉天主教的上帝,他认为阿兹特克人用活人作为祭品,来为自己的大神献祭是野蛮的,而天主教的领圣餐仪式,使用葡萄酒与面饼来进行祭祀则是文明的。正当科尔斯特滔滔不绝地讲个不休的时候,蒙蒂苏玛突然插话,说是与其去吃上帝本人的血肉,还不如用活人来祭祀,这实际上是委婉地拒绝了宗教的改宗。科尔斯特碰了一鼻子灰以后,就要求蒙蒂苏玛让他参观大神庙,结果他看到在神殿的墙壁上面抹着一层厚厚的凝固了的人血,而祭坛上还放着三颗人心,此外在神殿的外面,还发现了一大堆从作为祭品的活人身上肢解下来,并且剥了皮的头盖骨,据说数量达136000个之多。

  这样,科尔斯特无疑找到了屠杀阿兹特克人的最佳借口。于是,科尔斯特首先要求将自己的司令部搬进大神庙里面去,然后又在神殿之中布置了一个天主教礼拜堂。尽管蒙蒂苏玛告诉科尔斯特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他的臣民会感到不高兴的,但是科尔斯特一意孤行,迫使蒙蒂苏玛不得不答应,因为这毕竟是“大神”的主意。然而,这些来自西班牙的“大神”却由此开始了对当地大神的子民们进行血腥的最后审判,他们首先杀害了前来大神庙举行祭祀活动的阿兹特克人。

  当时,前来大神庙举行祭祀活动的阿兹特克人,事先取得了驻扎在大神庙里面的西班牙军队的同意,并且答应不用活人来献祭,也不携带任何武器,可是又有谁知道这不过是西班牙人的一个圈套:当600名阿兹特克人举行的祭祀活动进入高潮的时候,西班牙人却用刀剑全部杀死了这些手无寸铁的人们,这些遇难者几乎全是阿兹特克人中的高级祭司,因而这是一次有意识的宗教谋杀。阿兹特克人愤怒了,他们抛弃了糊涂愚蠢的蒙蒂苏玛,开始进行猛烈的还击,但是,他们最后却不幸惨遭失败。

  就这样,西班牙殖民者打着上帝的旗号,对他们眼中的“异教徒”进行了文化灭绝的最后审判,阿兹特克人的都城被毁灭,大神庙被改建成大教堂,而阿兹特克人中的幸存者成为西班牙人的农奴!一位文化史家这样评论说:“这是一种文化被突然扼杀的唯一事例,这种文化并没有萎谢,也没有受到压制或约束,它是在全盛时代被谋害的,正如一朵向日葵给某个过路人残暴地掐断了一样。”

  也许,当年的那些西班牙人听到这样的评论以后,会非常委屈地说这是以杀止杀,只有杀掉那些用活人来献祭的祭司,才能够使用活人献祭的行为最终停止。显然,这样的说法只不过是一种诡辩。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阿兹特克人要用活人来作为祭品,通过祭祀以表达自己对于大神的顶礼膜拜?在阿兹特克人的神话传说之中,对于这一问题是这样解说的:只有用活人来献祭,才能够推迟世界末日的到来,因而需要不断地用活人来做为祭品,特别是需用人血与人心来祈求大神的恩典,这样大神才不会毁灭人类。

  历史已经记载下了西班牙人对于阿兹特克人的文化灭绝,代表上帝完成了对于异教徒的末日审判。在《圣经·新约》之中,也一再出现关于最后审判的述说,表达了上帝的旨意:在世界末日到来之际,所有的世人都将接受上帝的审判,善人得救上天堂,而恶人则准备进地狱。由此可见,在民族神话与民族宗教,特别是世界宗教里面,都存在着关于世界再度毁灭,人类末日到来的述说。

  至于在《圣经·旧约》之中,虽然是由耶和华来进行善恶审判,以生死相褒贬的,但是,已经开始出现了对那些能够善恶自省工弃恶从善者的肯定,这实际上为《圣经·新约》之中提出最后审判作了某种程度上的思想准备,因为只有通过不断地积善拒恶,才有可能在最后审判来临的时候,得到上帝的救助,否则,将会被上帝抛弃而受到惩罚。

  犹太人的祖先犹大,有三个儿子,分别名叫珥、俄南、示拉。

  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他玛。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犹太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犹太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他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在这里,耶和华对犹大的儿子进行的死亡惩罚,显然是具有绝对、甚至专制性质的,俄南之死特别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点——仅仅是因为俄南拒绝根据弟娶嫂而为兄留下后代的文化陋习,因而在同房的时候将精液排出在地上,就不得不死!更为重要的是,面对着儿子连续地惨遭横死,犹大作为父亲也被迫让儿媳他拉回娘家守寡,以保护剩下的最后一个儿子,实际上也就表达了对于耶和华的无声的抗议,这也是他走向善恶自省的开端。

  事实上,最大的受害者还不是犹大,而是他玛,因为犹大毕竟还有一个儿子,可是,他玛在一连死去两个丈夫之后,还得一无所有地回到娘家去守寡,显然是被当做祸水泼出了门。绝望之中的他玛,为了争回自己还可以作一次妻子的权利,决心采取以恶抗恶的方式来复仇。虽然她不能向耶和华这样的唯一神复仇,但是她能够向犹大这样的家长复仇。于是,他玛便假装妓女去引诱犹大同寝,不仅怀上了犹大的孩子,而且还拿走了犹大的大印、腰带及权杖等证据,暗暗地等待着能够伸张正义的那一天。

  数月之后,有人告诉犹大,说是他的儿媳做了妓女,并且还怀孕了,这时候,“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的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因此,从表面上看,无论是犹大,还是他玛,如果将他们的恶,无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与珥及俄南的所谓的恶相比,实际上已经远远地超过俄南的恶,更不用说珥的恶了。

  这就在于,尽管珥的恶耶和华没有予以公布,但从耶和华所认定的俄南的恶来看,大概也不过是违背了某种文化陋习罢了,不然,兄弟俩也就不会被耶和华以同样的死亡来进行惩罚。然而,从人的角度来看,非常明显,兄弟俩肯定没有犯下死罪,不然的话,不仅犹大不会故意让他玛回娘家守寡,以保护仅存的儿子示拉,而且他玛也不会以乱伦的方式来对犹大进行复仇,因为这样做,她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犹大与耶和华的暗中对抗,他玛直接向犹大复仇,如果说是恶的话,只能是恶之果,只有耶和华的专横才是恶之因。这也许就是犹大与他玛两人,为什么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以他玛为犹大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来弥补了犹大失去两个儿子的悲痛与遗憾的主要原因吧。这至少表明即使是对于耶和华这样的全能神来说,同样也存在着以善制恶的需要。当然,对于人来说,这种需要也就更加迫切。如果说他玛出于女性最起码的生存本能,以恶的方式来追求善的大义,那么,已经忏悔的犹大对于善恶的把握,无疑也就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此,在这里,无论是神,还是人,只有首先能够进行自我的审判,才能通过最后的审判。

  这正如《死海古卷》中所说:“要全心奉行上帝的旨意,使他能按照他良善的慈爱,救你的灵魂。你们要为自己找出一条生命的道路,为你们修成一条达到拯救、使你们子女存活的直路。纵使你的灵魂交给了地狱而你们的身体却能免受审判的鞭打。我已经如此听见,这审判就要临到我们。”这不仅强调了在上帝正义光辉的笼罩之下每一个人进行自我拯救的必要性,而且预示着在《圣经》从《旧约》到《新约》的扩展之中,最后审判提出的必然性,所有这一切,便构成了民族宗教向世界宗教转换的一个观念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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