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导航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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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西北与沿海的军事挑战

  太平军战争以后时期的清朝军队

  到1868年捻军之战结束时为止,一种新的军队已经作为捍卫清朝安全的主要屏障而出现。这种军队往往被历史学家称为地方军,在当时则通称为勇营。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期,全帝国的这种军队统逾三十万人。其中包括曾国藩所建立的湘军的余部,重新恢复活动的左宗棠所部楚军,以及李鸿章所统率的淮军。还有一些性质相同的较小的部队,如豫军、东军、滇军和川军。[1] 比起其他的军队,这些军队的总的特色就是它们使用更多的西方武器,因此维持它们的费用也更大。但最根本的特点是它们出于军事目的而利用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派集团的感情。勇营的优点和缺点都表现在它们的上下级之间、官兵之间紧密的个人联系方面。在这方面,它们确实不同于清帝国的传统军队,即八旗军和绿营军。

  清代的八旗军原来由每单位三百人的佐领组成,均由清帝支付俸禄和赐予田产。但是为了防范满族亲王和清朝官员拥兵自重,清帝在十八世纪初年便定下了这样的制度:佐领以上的八旗军高级将领每隔三至五年须在各驻地之间调防。[2] 十九世纪中叶总数约六十万人的绿营兵则作为保安部队编成小分队派驻各地,或是作为省一级文武长官所统率的较大的标派驻各地。但是,这些标之大只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在陕甘这个军事战略要地的四万士兵被分编成十三个标,在北京以外的直隶省的一万二千名士兵分属于七个标。[3] 虽然绿营兵的兵士是世袭的,但一到中级带兵官就通常只能在一个部队呆三至五年,而且根据回避法又不准在本省任职。这就防止了官兵之间会形成长期的私人关系,特别是防止了统领与地方小分队的下级军官形成长期的私人关系。由几支绿营兵部队调集组成以执行特殊任务的特遣部队,往往不能很好地执行任务,因为“兵不习将,将亦彼此不和”。[4]

  勇营的长处是官兵之间有紧密的个人联系。统领个人选择他统驭之下的各营的营官。每个营官带兵约五百五十名,他们可以挑选自己属下的哨官,哨官也可以挑选他所统率的什长。约十个人组成一个什,这十个人通常也由什长自己挑选。曾国藩于1868年曾极口称誉这种遍及全勇营的私人关系的制度,他写道:“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恩。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5] 只要清帝对任命文武官员的大权(包括控制省一级的高级职位以及授予值得艳羡的绿营兵官衔和勇营的各级职务)仍牢牢在握,那么,清廷便仍然能够使这些新式军队在中国境内实现它的目标(见上卷第九章)。在一个武器、战术和辅助兵种不断进步的时代,这种其主要力量来自宗派集团效忠精神的武装部队,能应付中国的新的国外挑战吗?

  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北京批准了(甚至是倡导了)一系列训练计划,这些计划通常都得到欧洲列强的支持,因为它们希望看到清朝能够强大到足以保卫通商口岸和贸易通道。但是,其收效却微乎其微。

  清廷并不想放弃八旗军和绿营兵。虽然它们用处不大而又花费不小,但维持这两种部队似乎比改进勇营更重要。例如,对北京的八旗军就曾经做过一次值得注意的努力。由西方武装起来的神机营是文祥等人1862年创立的,它由约五百名旗人训练,这五百名旗人曾由通商大臣崇厚安排在天津接受过英国军官的使用现代化小型武器的训练(见上卷第九章)。神机营最初只有约三千名士兵,自慈禧太后之小叔醇亲王于1865年被任命为主管神机营的大臣以后,它就大加扩充。按照清帝的命令,从北京的八旗各部队抽出总数达三万人跟这支新式军队一起接受训练。对官兵的考绩权也从原来的统领手中移交给了醇亲王。[6]

  但是,神机营没有进一步扩大队伍。醇亲王也没有充分利用机会来进行西式练兵。1865—1866年,他同意从八旗步兵中抽集每队约五百人的两队步兵去天津接受使用西方武器的训练,但他拒绝了恭亲王的被保护人崇厚关于八旗骑兵也要接受西式训练的建议。他唯恐这些兵士会玩忽其所素习的技艺,所以只让很少的骑兵去天津接受短期的训练。1869—1870年英国人的训练计划只有三位外国教官(由曾在戈登的常胜军中服过役的薄朗统领)在实施,但这时已不得不终止下来。拥有三万人的神机营守卫着京师,[7] 但在1870年当紧接天津教案之后对法战争似乎迫在眉睫之际,李鸿章勇营中的二万五千人不得不被调集来加强直隶的防御。李鸿章的部队奉命驻守在大沽与北京之间的中间一段,远至诸如杨村和河西务等城镇。[8] 北京的安全现在只能指望汉人的忠诚了。

  在清帝国的其他地方,八旗戍军虽已声威大逊于往昔,但政府仍替它们招兵买马,聚草屯粮。但是显而易见,满人的力量已无恢复之望。在广州,清帝国官员遵奉北京的指示,分别接受英、法两国的建议,训练清军使用现代武器。从1863年开始,用广东省当局购买的装备,有三百六十名八旗军由英国人进行训练,三百名八旗军由法国人训练。在满族军官的统一安排下,还有五百三十一名地方绿营兵接受英国人的训练。广州的这项训练计划只实行了三年便停止下来,因为那时满怀失望的外国领事们要求撤回欧洲教官。③

  与此同时,满族官员已很难在法定守卫地点恢复八旗戍军了。1867年,在伊犁和新疆的其他四个中心地方,回民之乱后只有一百五十名八旗军幸存下来;他们最后不得不被转往内蒙古重新安置。在中国本部的十二个驻防城市内,八旗兵及其家属住在被隔绝的地区,士气低落,和在满洲的所有八旗军一样:又穷;又吸食鸦片;还总是被上司克扣帝国发放的薪饷。[9]

  由于八旗军的力量已很难恢复,清廷想继续加强仍被兵部和户部所控制的绿营兵。崇厚关于让英国人在天津施行训练的计划,事实上训练的绿营兵多于训练的八旗军,而从受训的绿营兵中产生了五百人的“洋枪队”,它在对捻军的作战中证明是管用的。在这同时,在1863年被任命为直隶总督的前湘军将领刘长佑,则建议重新训练约十五万名直隶绿营兵,而不用对原来的军队编制大事更张。汛兵每五百人组成“营”,以便在全省的七个中心地点施行定期训练,但兵丁被准许在两次训练的长期间隙中返回原汛。[10]

  1866年,恭亲王奉旨批准给予刘长佑总督以更多的财政支持。从各标抽调出来的兵就被编入刘长佑所指挥的六个中心。这种新编军队称为“练军”,即经过重新训练的[绿营]兵。户部最初从天津海关拨款十万两充新训练计划中的军火费用。但在1867年1月,恭亲王的反对派、户部尚书罗惇衍上疏攻击这个计划,而这一批评一定受到了慈禧太后的欢迎,因为一道上谕急剧地削减了这个新计划的开支。[11] 直到1868年捻军骑兵进犯直隶使政府创巨痛深,接着曾国藩被任命为直隶总督,这才又为练军制定了新计划。当清廷内部因中英修约引起外交政策大辩论时,曾国藩刚好来到北京,他致函李鸿章说:“恭邸重在和局,醇邸重在战守,物论与醇者较多。”满族两派人士都信任曾国藩,使他能对绿营制度的调整便宜行事。慈禧本人曾同曾国藩讨论过这个问题。[12]

  曾国藩把勇营的方案应用到绿营兵中来,虽然他还没有获准放开手来从更根本的问题上大搞革新(这或者是出于他本人的保守主义和政治立场之故)。1869—1870年,他建议对新成立的营不予更动,它们的官兵可以从各省较大的绿营标里挑选。此外,这样挑选出来的兵丁和下级军官的品质和表现应受新的营官的考核,和勇营的办法一样,这些营官每人负责五百五十人左右。与传统办法最大的不同之点是,曾国藩想使营官有权替换不合意的兵丁,而从直隶省的老乡(包括那些没有注籍在世袭绿营兵家庭中的人)中招募新兵。[13] 营官本人也是由绿营兵高级军官——即将军或总兵——挑选的。由于要贯彻回避法,将领们——以及事实上绿营的各级军官直至把总——都必须是外省人。虽然这些新训练出来的绿营官兵不象勇营那样有同乡的关系,但曾国藩希望练军的中级军官至少能够服役较长时间,并能够与练军的统领建立亲善关系。关于支付练军官兵薪饷的条例由曾国藩起草,而于1870年4月由清帝予以批准,它规定的薪饷比一般绿营兵的同级官兵的薪饷要优厚一些。但曾国藩避而不谈要修改整个绿营兵制,以淘汰军队中无用的人数。他希望为练军开辟新财源。③

  事实上,清帝在前四年内就已批准其他一些省的官员的建议,即某些绿营兵抚标可以裁减,把节省的经费用到支付未被裁汰的绿营兵的薪饷和武器上来。1867年以前任闽浙总督的左宗棠就已经在这个基础上改编了福建的绿营兵,江苏巡抚丁日昌也奉旨于1869年把他的抚标从一千六百人减为一千人。[14] (见上卷第九章。)丁日昌还很认真地想把他这直接指挥的一千人变成普遍改革江苏绿营兵的核心,但这个计划没有实现,因为他在1870年离职丁母忧去了。

  清帝从曾国藩的建议中看到整个绿营兵制有可能保存下来并加以改造的希望,便在1871年通令各省,必须把各该省勇营兵力裁汰到八千人以下,只有江苏和直隶这两个战略省份除外。[15] 关于勇营的这一主要方针虽未严格执行,但那些紧跟诏旨的省一级官员们现在找到了方便的借口来迎合每个省的绿营兵的既得利益集团。有些省份(如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以左宗棠和丁日昌为例,裁减了一些标的兵力,这样至少从理论上说筹措到了留下来的绿营兵的薪饷。其他一些省份(如山东、河南、山西及湖南)则完全照搬曾国藩在直隶的办法,从绿营编制中抽出人员来组成练军各营,而这个办法在1873年被兵部认为是应予优先考虑的。[16] 清廷并不反对勇营军官进入绿营兵制。由于清王朝有给予承认的制度,作为它的组成部分,许多勇营军官自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就被授予了绿营军官的荣誉衔。他们中间更多的人现在获准填补绿营中的实缺,从把总直至省的将军都可补缺,这些职务仍归兵部控制,而高级将领的职务则仍由清帝本人予以任免。

  曾国藩的练军条例给各级绿营兵注入了新成分,但大量冗员当然仍旧留职未动。在七十年代末期和八十年代,绿营兵总数仍在四十万人左右,每年需费六百余万两银子来维持这支军队。[17] 从朝廷的观点来看,这一巨额开销也不是全然付诸东流,因为得到重新训练的绿营兵装备了比较现代的武器,能部署在各省容易出乱子的地方,因此它在十九世纪的余年中维持住了一般的国内安宁。[18] 但是如果发生大战役,例如反对陕、甘、新疆的回民战争(更不用说对欧洲列强或对日本的冲突),勇营可能继续是能够发挥作用的唯一工具。

  但是,勇营的组织原则依然不适应现代的军事实践。尽管官兵之间存在着个人的亲睦关系,但勇营等级制使中、上级军官能获得不直接参加战斗的特殊身分。要使营官——甚至哨官——参加严格的军事训练,特别是参加西式训练,是极端困难的。自从1862—1863年以后,李鸿章曾经希望他的军官们能从西洋人那里学到一二秘密方法,[19] 但除了给予原在常胜军中接受外国教官训练的少数士兵以军官身分(如罗荣光和袁九皋)外,李鸿章的方法只是使西洋教官训练他的洋枪队中的士兵。1864年后仍然留在淮军中的少数西方人,包括变成了清帝国臣民的法国人毕乃尔在内,都不能对军官或士兵进行广泛而系统的教练。很明显,中国人对西方战术之是否可行和是否有全面效用,是持保留态度的。戈登在1864年就已注意到,清朝的军官们很赞赏外国式的步兵方阵,“但认为他们的士兵未必会排成这种阵势”。中国人“承认我们的炮兵是优越的,但却认为他们的步兵要先进得多”。除此以外,勇营军官虽然承认西方炮兵的价值,但不想学习炮兵操练。戈登说,他们甚至不想学习“喊口令”。[20]

  中国人能够同时接受西方的帮助而又保持自立吗?另一方面,不接受外国的训练,勇营兵也能学到现代战术要求必须具备的军纪和技艺吗?凤凰山(距上海二十五英里)训练计划的始末就暴露了这种左右为难的情况;凤凰山训练计划是常胜军解散后不久由戈登在1864年5月提出来的。[21] 英国公使和上海领事很热心地赞助凤凰山训练计划,它也得到总理衙门“口头保证”的支持,李鸿章最初也由于相信戈登而对此表示欢迎。李鸿章在1864年6月拨了一千三百名淮军(由二、三名最好的军官带领)给戈登。

  英国人对这个计划感兴趣的理由是多方面的。认为已经衰败的满人政府不可能进行集中领导的戈登,主张英国人应该帮助发展一支中国军队,但要“通过抚台,而不是通过毫不起作用的北京政府”。[22] 英国公使卜鲁斯虽然不完全同意戈登的对清政策,但也相信应该给予中国人以军事援助。但是,正是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夏礼的态度,使李鸿章警惕起来。巴夏礼本来只希望所训练的中国军队能够保卫上海,使那里不可能再继续出现骚乱。他也嫉妒法国人,因为法国人还在上海附近保持着一个训练中国军队的小小训练营(这些中国军队直到1865年中才归还给中国当局)。所以李鸿章责怪巴夏礼想“揽我兵权,耗我财力”。[23]

  可是在1864年底,戈登放弃了这项训练计划而返回英国。李鸿章不得不接受巴夏礼的提名,任命英军的杰布中尉为凤凰山的新任教官。在标明日期为1864年11月的一份协议中,巴夏礼接受了李鸿章的交换条件,即淮军将领潘鼎新应对中国官兵的任免、薪饷和装备享有完全的控制权。训练计划应从海关收入中拨款。杰布的职责只限于训练和教课,包括监管也由中国人支付薪津的十五名外籍教官。可是,杰布被证明是一个不好的人选,他经常离营外出,而当他上班时他又死扣《英国步兵操典》,毫不通融。[24] 1865年6月,李鸿章奉旨派步兵和炮兵到直隶边境防止捻军的进犯,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命令潘鼎新从凤凰山带领一整营军队(外加在那里受训的三百名炮兵)北上。巴夏礼领事提出强烈抗议。虽然李鸿章同意以其他淮军部队代替凤凰山的这八百五十人,但他这时已不再相信凤凰山的训练计划,一再驳回了关于扩充此计划的要求。

  凤凰山训练营后来的事态的发展,突出地暴露了中国与西方的摩擦以及外国教官与淮军本身这两方面的弱点。1865年7月杰布中尉被调回英国,上海道丁日昌马上设法以戈登的老部下文兹坦利取代了他。英国领事坚持应任命一位英国现役军官,但被驻北京的公使馆驳回。文兹坦利的为人通情达理而小心谨慎,但他缺乏足够的权威,他的平庸的洋员教官们也未能获得士兵的爱戴。至于勇营军官们的行为则很遭人非议。虽然哨官们在阅兵和显示军容时总是在场,但他们平时很少参加实际训练。不仅如此,他们和他们的上司还在发饷之日从各哨下级军官和士兵的薪饷中克扣五十块墨西哥鹰洋以中饱私囊。文兹坦利很赞赏士兵们在步兵、榴弹炮和火箭炮训练中的熟练动作。但是,与八旗军和绿营兵中的情况一样,凤凰山勇营的许多官兵也都有鸦片烟瘾。士兵们还是一些桀骜不驯的人。[25] 他们不时对外国人表示不满:训练工作不得不因天津教案(1870年6月)的影响而被搁置了起来。但在恢复了例行训练以后,士兵的愤怒又转向腐败的勇营长官,这表明勇营制度官兵的融洽关系还是存在着局限性的。由于军官滥用权力,包括一位营官施行过不公正的惩罚,1872年爆发了两次兵变。[26] 1873年5月,在经过了九年并且花费了大约一百五十万两银子之后,这个计划突被停止执行,尽管英国领事提出过强烈抗议。凤凰山曾被一英国军官形容为“中国的奥尔德肖特(位于英国的汉普郡,为著名的陆军训练营地——译注)”,事实上那里从来没有训练军官的计划,不过它确实训练出了一大批淮军士兵来使用现代武器。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之初,清军确已获得了在中国本部的大部分地区镇压叛乱的能力。但他们是否能够对付沿海的外国入侵者,甚至是否能够对付西北或中亚那些艰险地带的叛乱,这仍然是一个问题。

  [1] 关于八旗军和绿营军,见魏源的《圣武记》和罗尔纲的《绿营兵志》。勇营之名初见于曾国藩1866年1月的一篇奏稿,载《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3第35页。关于东军,见《山东军兴纪略》(卷4第8页)和《丁文诚公遗集》(卷1·4第37页,卷4·9第16页)。关于豫军,见尹耕云等编:《豫军纪略》,卷1·3第11页;卷5·10第10—11页;卷12·22第5—6页。滇军起源于岑毓英在云南省平定回民叛乱之役,见王树槐的《咸同云南回民事变》,第224—228页。

  [2] 参照罗伯特·李:《清代历史上的边疆》,第24—31页。史密斯:《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的兵制》,载《亚洲历史杂志》,卷8第2期(1974年)第136—141页。章伯锋编:《清代各地将军都统大臣等年表》。

  [3] 罗尔纲:《绿营兵志》,第92—100、126—136、162—164、206—207页。

  [4] 罗尔纲:《绿营兵志》,第179—181、213—220、237—244页。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卷1·2第4页。

  [5]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8第18—19页。

  [6] 席裕福等编:《皇朝政典类纂》,卷331第8—9页。

  [7] 中国科学院等编:《洋务运动》,第3册第475—479、484—491页。神机营核心部队总兵力似保持为六千人之数。迨至1881—1882年,日本人的情报认为神机营本部只拥有三千五百名步兵,二千名骑兵,五百名炮兵。见福岛安正编:《邻邦兵备略》,卷1第21—22页。

  [8] 王尔敏:《淮军志》,第354—355页。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第10页。

  [9] 《皇朝政典类纂》,卷333第11页。罗伯特·李:《清代历史上的边疆》,第123—125页。

  [10] 王尔敏:《练军的起源及其意义》,载《大陆杂志》,卷34第7期(1967年7月)第216页,文中摘录了刘长佑的奏折。

  [11]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3第10页。刘长佑:《刘武慎公遗书》,卷12第3、21、31—37页。《大清历朝实录·同治朝》,卷193第18—19页。

  [12] 《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27第2页。曾国藩:《曾文正公手写日记》,卷2第2856页,1869年2月27日条。

  [13]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8第19、36页。

  [14] 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卷14第17页;卷19第16—21页。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186—187页。《皇朝政典类纂》,卷325第4、8—10页。

  [15] 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02第9、505页。刘广京:《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价》,载《清华学报》,卷10第2期(1974年7月)第217页。

  [16] 《皇朝政典类纂》,卷326第6—8页。

  [17] 见恭亲王1884年1月奏折和总理衙门其他大臣的奏折,载《洋务运动》,第526页。又见张佩纶:《涧于集》,卷6第10页。

  [18] 见罗尔纲:《绿营兵志》,第72—73页(注70—73)。关于使用练军镇压地方叛乱,在《宫中档光绪朝奏折》中现在已有更详尽的材料,例如卷2第302、664、667页;卷3第172、318、323、399、445、518、753页。

  [19] 邓嗣禹与费正清:《中国对西方的反应》,第69页。

  [20] 戈登档案(英国博物馆),Add.MSS.52,389(1864年8月26日);52,393,“关于英帝国势力范围的秘密备忘录”(1864年)。

  [21] 详见史密斯:《外国人在凤凰山的训练和中国的自强》,载《现代亚洲研究》,卷10第2期(1976年)第195—223页。

  [22] 戈登档案,Add.MSS.52,389,1864年6月19日。

  [23]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5第27页。可是李鸿章在1864年7月指出,由于戈登负责训练计划,“以后无甚波澜”;《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5第21页。

  [24] 丁日昌:《丁中丞政书》,卷7第10—11页。哈克:《太平军叛乱中的事件》,第526—527页。

  [25] 丁日昌:《抚吴公牍》,卷50第8页。FO(英国外交部档案)228:453及492,文兹坦利的报告(1868年11月20日及1870年1月13日)。

  [26] FO228:54,文兹坦利的备忘录(187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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