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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堆篝火背后会有什么故事?

  我已向蓝丝说了红绫、白素失踪的事,她也很焦急。我想了好多遍,终于问她:“步行去,要多久?”

  蓝丝皱着眉:“五天到七天?”

  她回答了我的问题之后一,睁大了眼睛:“何至于要步行去?”

  我心情苦涩无比:“良辰美景一定出了事,一路步行前去,或许有机会发现她们,可以拯救。”

  蓝丝叹了一声:“待我弄一架直升机去找她们,不是更有效吗,我驾机,你利用望远镜搜索。”

  听了蓝丝的话,我只好苦笑——那么简单的办法,我竟然想不到,要不是真正急昏了头,任何人可以证明,以我的应变之能,断然不会这样子的。

  我向陈耳望去,陈耳立时道:“我去办。”

  我想,以陈耳在警界的地位和他在军界的关系,要弄一架直升机来用闲,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陈耳一去就失去了大半天,直到天色黑了。才见他驾一架机身上什么标志也没有的直升机飞了回来。

  原来我此去,要飞越国界。军方怕直升机被发现,引起国际纠纷,所以不肯答应。结果陈耳抬出了大降头师的名头——猜王降头师如今替代了巴枯大师的地位,成为全国首席降头师,他是蓝丝在降头术上的师父,威名赫赫,连最高军事首长都不能不卖帐。这才弄到了一架直升机,而且临时加工,把直升讥上原有的标志,全都用银色的喷漆,盖了过去,所以闹到天黑才来。

  在这一段等候的时间中,我自然焦急的无可名状,思绪紊乱之极,我望着蓝丝,忽然想起,原振侠医生曾对我说过,巫术的力量,不可思议——他有一个密友,被称为女巫之王。巫术利用人体本身的能量和宇宙问无穷尽的各种能量发生联系,可以产生实用科学绝对无法解释的力量。

  而降头术,正是巫术的一种,蓝丝的力量,不知是不是可以感应到那些不见了的人现在的处境?似乎所有的人都不见了!红绫和两头银猿不见了,白素不见了,现在连良辰美景也不见了。

  当我这样想的时候,不免向蓝丝多望了几眼,蓝丝竟然立刻就知道了我在想什么,她神情有点无可奈何:“我无法知道他们现在的情形,世上只有一个人……他是好是坏,我不论隔得多远,都可以知道……不——也不能说知道,只能说有感觉,感到他是好还是坏。”

  她在说到“世上只有一个人”的时候,神情甜蜜无比,还带着几分娇羞。不问可知,那个人自然就是温宝裕。

  她说了之后,过了一会,忽然皱着眉:“早些日子,有几天,他象是很……受困扰,那……几天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

  蓝丝的这种相隔千里也能产生的感觉真了不起,她感到温宝裕很困扰的那几天,自然就是唐娜的灵魂离去,陈安安又变成了植物人,温宝裕和她一起躲在大屋中的那几天了。

  于是,我就向蓝丝讲述那件事,那件事的来龙去脉,相当复杂,我也故意说得十分详细,因为一来无事可做,白白地等着,焦虑会使细胞大量死亡,二来,我也想听听蓝丝的意见。等我讲完之后,我又说了我和温宝裕的担心——招来的那个野鬼,不知道是什么路数。

  蓝丝听了之后,呆了半晌,才道:“降头术之中,嗯,我知的降头术之中,可以在人死了之后,在死人之旁作法,找这个人的灵魂接触。可无法知道你们说的情形,是怎么一回事。”

  我听得她这样说,也没有再问下去。

  由于消磨了不少时间,那时天已黑了下来,蓝丝驾车离开了一会再回来,向我报告:“机场控制室仍然未有来自北方直升机的消息。”

  她同时给我弄来了一瓦壶酒,也不知道是什么酒,有一股浓香,人口辛辣,但是回味甚佳,几口喝下去,就立身发热。

  这个身具异能的苗女,只怕除了温宝裕之外,最亲近的人就是我和白素了。我在喝酒的时候,她忽然叹了一声,象是在自言自语,又分明是在对我说,她说的是:“红绫不做野人,好象并不快乐。”

  我怔了怔,想下到蓝丝和红绫接触不多,也感觉到了这一点。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她真正的感觉怎么样,我也知道。但是我想,她不至于不快乐——因为她和普通人下一样,她是野人,她会对抗一切令她不快乐的事,努力使自己快乐。”

  蓝丝把我的话重复了一遍,又想了好一会,才灿烂地笑了起来:“做野人真好。”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可是欲语又止,蓝丝用她澄澈的眼睛望着我,我想了一想,先把我和温宝裕商量好,如何令温妈妈接受她一事,告诉了她,把蓝丝听得哈哈大笑:“亏你们想得出,其实现在只要我落降头,就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

  我不禁“啊”地一声,真的,当我和温宝裕自认为定下了大大的妙计之际,竟忘了她现在已经是神通广大的降头师了。

  蓝丝古古怪怪地笑:“不过,降头还是要落的。”

  她说着,一双眼睛向我眨了几下,我忙道:“我不说,嘿,连小宝我都不对他说。”蓝丝高兴地笑了起来,我这才问:“蓝丝,你不知道自己的来历身世,要是忽然象红绫一样,你的父母出现了,你会怎样?”

  蓝丝抬头向天,呆了一会,才道:“我一定欢喜不尽,不能想象是怎样的高兴。”

  我听出她是真心诚意那样说的,心时不禁十分感叹,人和其他所有的动物不同,对父母有一种异样的依恋情结,那是理性的,还是人这种生物的天性?

  我又问:“如果你父母要严厉管教你,要令你完全改变现在的生活方式呢”

  蓝丝完全明白我这佯问的用意,所以她的回答是:“我会表面听从,但仍然我行我素,我想,红绫现在做的和我一样。”

  我不禁苦笑——这凡句话,要是白素在场,让她也听听,那有多好。

  蓝丝问:“这样……很不应该?”

  会有许多家长说“不应该”,但是扼死所有的雄鸡,并不能阻止太阳上升,就算全世界成年人都说这样做不应该,孩子还会那样做的。

  蓝丝忽然又感慨起来:“我快满师了,等我满师之后,我就到盅苗峒去。”

  我吸了一口气,蓝丝所说的“蛊苗峒”,自然是那个独一无二的蛊苗峒,我早年曾去过,并且和后来成了峒主的猛哥成了好朋友,蓝丝要到那里去,自然是她相信自己的来历。可能和蛊苗有关——她双腿上自婴几时就有的蜈蚣和蝎子的刺青,使发现她的十二天官,认为她是蛊神的女儿。可见她一直想弄清楚她的身世。

  我同意她的想法:“要是猛哥还是峒主,你去的话,提起我的名字,行事会方便得多。”

  蓝丝显然知道我那段经历,她十分佩服:“你真了不起,明明是汉人,竟会有苗人之中最神秘的蛊苗,都有交往,很多苗人都做下到。”

  不知由于什么,或许是由于我思绪本就十分紊乱,所以特别容易有夹七夹八的联想之故。我忽然想到,身为汉人,而和蛊苗有交往的,肯定不止我一个。至少,白老大也和蛊苗有过交往。

  白老大要是和蛊苗没有来往,他如何会有那翠绿得鲜嫩欲滴的小甲虫?

  还记得那只小甲虫吗?原来自老大的,白老大给了陈大小姐(白素的母亲),而在金沙江畔,陈大小姐又托人带给了在成绩大师府中的妹妹,作为她妹妹五岁的生日礼物一一听起来很复杂,事实上更复杂,全在“探险”和“继续探险”这两个故事之中。

  那绿色的小虫是蛊苗的东西,若白老大未曾和蛊苗有来往,何以会有那小虫?

  可是白老大和蛊苗是怎么认识的,其间经过,我就一无所知了。

  想到这里,我又把那小虫的颜色,形容了一番,问蓝丝:“那有什么作用。”

  在降头术、蛊术之中,许多不知名的昆虫,担任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就曾见过蓝丝有一只宝蓝色的小虫,称之为“引路神虫”,能起十分奇妙的作用。

  蓝丝被我一问,瞪大了眼:“这个问倒我了,成千上万的虫子,各有不同的用处,别说没见着,就算看到了,我也未必说得上来。”

  她说了之后,神情十分感叹,忽然掉了一句话,自然是温宝裕那里学来的:“学海无涯。”

  和蓝丝谈天说地,消磨时间,也减轻了心中的焦虑。等到陈耳来到,我急着就要起程,陈耳迟疑着“天黑了,不……方便吧。”

  我立时回答:“我们是驾直升机,又不是赶路,赶夜路才有危险,夜航和白天飞行是一佯的。你配备厂有红外线观测的望远镜没有?”

  陈耳指着那架无际志的直升机:“可以找到的设备全找来了。”

  我和蓝丝,向直升机走去,不一会,直升机便已盘旋起来,不到半小时,已经飞到了连绵不断的山峦上空。在黑暗中看来,起伏的山岗,异峰突起的山头,郁郁苍苍的森林,乃至于高处看来,匹练也似的,泛着银光的江河,都有说不出来的神秘。我知道在这些河山这中,蕴藏着不知多少秘奥,是文明社会的触角全然无法及得到的。

  我开始利用有红外线装备的望远镜小心观察,通过这种望远镜看出去,所有的景物,都有一重朦胧而暧昧的幽红色,更增神秘。

  望远镜的性能甚好,我甚至可以看到在大树上婉蜒移动的大蟒,也可以看到成群结队飞翔的蝙蝠——它们的双眼,象是冲存地狱枷锁的幽灵。

  如果良辰美景的航线正确,是在航线中出了事的话,那么,我应该可以发现她们。如果她们能生一堆火来求救,就更容易发现——那自然是我最乐观的想法。

  一小时之后,更加深入蛮荒,直升机在空中飞行,可以直线进行,如果要步行的话,对面可见的所在,可能要绕上一天的路才能到达。

  我一直没有发现,看得眼睛发痛,就闭上了眼睛一会,再睁开眼来时,我和蓝丝,同时发出了一下惊呼声,我们看到了火光!

  那确然是火光,闪闪烁烁,自黑暗之中透出来,我连忙举起望远镜。

  发现了火光,就一定有人,当然也有可能是苗人村落,也有可能是进入深山的勇敢猎人,不一定是我要找的目标,但那总是一个发现。

  我看到了火光的来源,那是一堆篝火,在高倍数的望远镜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堆成那堆篝火的树枝。是呈“井”字形堆叠法堆成的。

  拣拾树枝,叠成一堆,燃着火——篝火,是野外生活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用来取暖、烧烤食物、防止野兽昆虫恶鸟的侵犯。而篝火的堆叠,也有一定的讲究,首先是拣树伎,最好是干透了的,易燃而又没有浓烟,各种不同的树枝,有各种不同的效果,松枝多油,燃烧起来火旺,发出“滋滋”的声响,时不时会有一下爆音,窜出蓝色的火焰,十分美丽,而硬木经燃,软木易点火,种种不一。

  至于树枝的堆叠,有叠成金字培形的,有三角形、井字形、六角形,甚至若是有空间,可以叠成圆形,按各地习惯不同,自然形成,没有规律,也没有道理可讲,就像不同的鸟类,根据不同的遗传密码建造不同形的鸟巢一样——据我所知,苗人生篝火,大都是乱七八糟地一堆,火头旺,火舌四下乱窜,苗人就喜欢这股热闹。

  而这时,我看到的那堆火,却堆成“井”字形——这样形状的火堆,由于空气流通的缘故,火头集中,窜得相当高,和苗人的火堆不同。

  (别小看了这些簧火的常识,我就曾凭对篝火的认识,识穿了天下第一盗墓人齐白的一次伪装,令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看到了这样的一堆火,我心中已陡然一动,立刻想到:“这火堆不是苗人点燃的。”

  接着,我又看到,在火堆之上,架着一只架子,上面串着一只不知是獐是鹿、剥了皮的野兽类,正在烧烤——这更不是苗人的烤食方法,苗人是把食物用大的植物叶子包起来,裹上泥,投进火堆里烧的。

  所以我立时道:“下面有人,但不是苗人。”

  蓝丝望向我,我一面看,一面道:“降落去看看。”

  直升机开始盘旋,降低,可是好一会,还没有降落——我立刻明白了蓝丝为什么下降落的原因,因为根本找不到降落的地点。

  那地方,全是峋峨的山石,有的更尖锐无比,看来是不知多少年前,一次地壳的变动,自附近的山头上,滚下了许多大石场堆成的,根本没有可供直升机降落之处。若是飞远一些,四面全是峭壁,除非飞到峰顶去觅地降落,再下山来。

  审度了形势之后,我不想攀山,一来没有足够的攀山设备,二来,最低的山峰,看来也超过八百公尺,自上而下攀下来,不但需要很多时间,而且谁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意外。

  所以我下了决定,我道:“缒我下去,你到最近的山头上找地方停下来等我,我需要离去之时,会通知你。”

  蓝丝神情犹豫,象是不很赞成这个办法,可是她也想不出更好办法来——若是硬要降落,直升机必然受损,可能再难上升。

  我准备了一些必需用品,再从上面观察了一下,篝火依然,可是没有人出现。

  我检查了一下通讯仪,在三千公尺的范围之内,我可以和直升机作有效的联系。

  一切准备妥当,我套上腰带,从机舱的下腹,由钢缆缒了下去。

  那时,直升机离下面约莫有三十公尺,机翼扇起的强风,已然影响到了火堆,令得火头乱窜。

  当我缒下去的时候,还是未见有人,四周围极近,直升机发出的声响又惊人,绝无可能有人在而不知道有直升机飞了来的。

  没有人出现,自然是为了不知直升机的来意之前,躲起来了——四面山壁上有的是藤蔓遮掩的山洞,躲上一百个人也可以。

  我才落地,就闻到了一股肉香。我解开了腰带,钢带缩了上去,直升机向上飞去,我看到它飞向东面的一个山头,那是最矮的一个山头,山顶也相当平坦,足可供直升机降落。

  我先用两三种苗语大声间:“有人吗?我绝无恶意,我是来找人的,请出来和我相见。”

  后来,我用又汉语,叫了几遍,我叫的声音十分大,在四面山壁,都有回声传过来。附近的树林中,象是忽然冒出许多幽灵一样,窜出许多鸟来,有的发出怪鸣声,有的扑翅声奇响,在这蛮荒的黑夜之中,更增加了好儿分恐怖的气氛。

  一直等到回声全静了下来,惊起的飞鸟也重又投向林间,四周围又回复了寂静,火堆的“拍拍”声,听来也格外清脆,还是没有人回答。”

  这时,通讯仪发出响声,传来蓝丝的声音:“我已降落在山头,你可以看到我,山头很平坦。”

  我抬头看去,看到那山头上有灯光闪动,那是蓝丝给我的讯号。

  我回答她:“我没见到有人,人可能躲起来了,我们随时联络。”

  我一面说,一面走近那火堆,看到火上的野兽,一半已接近烤熟了,皮黄油溢,香气扑鼻,可是另一边,却全然还是生的。

  我怔了一怔:这种支起架子的烤食法,需要不断转动穿在树枝上的食物,使它均匀地接受人力,才能整体烤熟。如今一半生,一半熟,这说明了什么呢?

  以烤熟需要半小时来计算,这说明至少有二十分钟没有人转动那树伎了。

  也就是说,二十分钟之前,当直升机还未曾由这里可以看得到,但是发出的声音可以传到时,这个烤食物的人,就离开了。

  我本来就觉得这火堆不是苗人点燃的,现在更加肯定。因为深山中的苗人,未曾见过直升机,听到响声来自天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十分惊惶,也不一定会留下来看清楚是什么东西。

  而当发现是一个巨大的,亮着闪闪光芒,发出巨响声,在天上飞行的东西时,苗人会跪下来膜拜,并且大声叫,以表示他们的崇敬或恐惧,绝不会一走了之。

  一想到这一点,我又用汉语叫:“朋友,我没有恶意,而且有好酒,请来共享。”

  我知道,如果有什么汉人流落在这样的蛮荒之地,除非真有一群猴儿替他酿什么百花百果酒,不然,一定馋酒得要命,我说有好酒可以共享,那是极大的诱惑——我也不是胡说,我确然有扁瓶上佳的法国白兰地在身上。

  可是叫了几遍之后,仍然没有回音。

  蓝丝自然是通过了通讯仪,听到了我的呼叫声,所以传来了她的意见:“他一定躲起来了,这里有一道小山溪,也是住人的好所在,不妨在附近的山洞中找一找。”

  蓝丝是苗人,苗疆的事,她的认识程度,自然远远在我之上。

  我定了定神,先走过去,把那只鹿子转了半个身,让全生的一半接受火烤,然后,着亮了电筒,先选定了南边照去——那边有溪水声传来,逐水而居,是人的必然选择。在黑暗中,电筒射出的光柱相当远,在光程所及的范围之内,有许多飞虫在飞来飞去,一时之间,也无法去提防它们有毒还是无毒了。

  我距离南面的山壁,约有两百公尺,我嫌大远,就脚高脚低,踏着大大小小的怪石,向前接近。有时,索性在两块大石之间,一跃而过。

  我在想,要是良辰美景的直升机有了故障,她们流落在这种环境之中,以他们的身手而论,一定会比我更加适应。

  等我越过了那道银光闪闪的小溪,小溪中间的每一块石头上,都蹲着一只或数只巨大的蛙,睁着怪眼,咕咕有声,这种有着金黄色直线花纹的巨蛙,想来肉味一定十分鲜美的——流落蛮荒的人,自然首先关心的是可以充饥的东西。

  过了河之后,离峭壁已不过五十公尺,我立刻有了发现。那峭壁高高下下,有不少山洞,我看到了一个离地约五公尺的山洞,用一扇以藤编织的门遮着。

  可以肯定了,苗人就算栖身山洞,也决不会编上一扇门的,而一个,或者几个汉人,在荒僻成这样的地方,过原始生活,必是在背后有十分曲折离奇的故事。

  我的心很不愿惊动他,一个人,若不是有什么伤痛之极的打击,断不会在这种地方生活的。

  所以,再向前走去的时候,每跨出一步,我就犹豫一下,走得相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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