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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身分等级的繁杂化

  以上所谈宾客、部曲和宾客部曲外的依附民,是讲的豪族强宗分割去的依附人口。这些在两汉原是自由平民的人,进入魏晋南北朝都演化为依附民了。

  在国家领有下的人口,即战国秦汉时期的编户齐民,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身分等级也变的繁杂了。如果说,战国秦双时期贫富之分比较显著的话,魏晋南北朝时期则贵贱之分比较显著。一部分人演化为高贵的贵族,大部分编户民则分化为身分等级繁多的各种民户。这大部分编户民,除一部分仍属于郡县作编户民外,一部分则被分派为负担各种职役的民户。他们于不同时期被称为:屯田客、士家、兵家、兵户、军户、营户、府户、次门、役门、三五门、番户、杂户等等。他们有各种不同的身分。大体上,也和部曲、客等成为豪族强宗的依附民一样,他们都是国家的依附民。就是仍属于郡县领下的那部分编户,身分也有低落。

  下面分三个问题来说明。

  一、贵贱分明。魏晋南北朝时期,贵贱等级是分明而且森严的。用当时人的话说:“士庶之际,实自天隔”,“士庶缅绝,不相参知。”(《宋书·王弘传》)。士庶不通婚,不相交接,即使用在朝廷为官也不来往。《宋书·蔡廓传》附子《蔡兴宗传》:“右军将军王道隆,任参内政,权重一时,蹑足到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元嘉初,中书舍人狄当,诣太子詹事王昙首,不敢坐。中书舍人王弘(按:王弘是东晋头号贵族之家,刘宋的开国大臣,文帝时任职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事。此处说中书舍人王弘,误。《南史·蔡兴宗传》作“中书舍人弘兴宗,想亦有误)为太祖所爱遇,上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殷刘并杂,无所知也。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南史》“席”下有“及至”两字)。球举扇曰:若不得尔。弘还,依事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五十年中,有此三事。”

  又一个情节大体相同的故事见《南史·王球传》:“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宋文帝),上尝命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两个故事大体相同,两人同是宋文帝时的中书舍人,很可能是从一个故事演化出来的。

  顺便在这里说一句。我们常常说两千年来中国专制主义如何如何。从宋文帝的“我便无如此何!”和“改容谢焉”这态度里,是嗅不出专制主义的味道的。

  魏晋南北朝贵贱分明和战国秦汉是不同的。这点分别,史家沈约已看出来了。他说:“君子小人,类物之通称。蹈道则为君子,违之则为小人。屠钓卑事也,版筑贱役也,太公起为周师,傅说去为殷相。非论公侯之世,鼎食之资,明扬幽仄,唯才是与。逮于二汉,兹道未革。……郡县掾史,并出豪家,负戈宿卫,皆由世族。非若晚代,分为二途者也。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世法。自魏至晋,未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盖寡。徒以凭借世资,用相凌驾。……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者也。岁月迁譌,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兹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宋书·恩倖传序》)。

  沈约没有看到周与秦汉的不同,这是他当时的局限使然。除此以外,他看出战国秦汉与魏晋以下的不同,是有识的。两汉之道,是以智役愚,有才能就能有地位。魏晋以来,却是以贵役贱,一切都靠门第、身分等级了。

  北魏孝文帝实行汉化政策,为了使鲜卑拓跋氏贵族和汉族门阀贵族密切结合,也采取了汉族士族贵族制度。孝文太和十九年诏说:“代人诸胄,本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时,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应班士流者,寻绩别敕。”(《魏书·官氏志》)。

  北方的汉人豪族强宗,挺住了十六国和北魏初年入主中原时期的纷乱,虽受打击但一直未倒。十六国各国统治者,对他们都是拉拢要求合作的。北魏初年,道武、明元、太武诸帝,对汉族豪族强宗衣冠人士也采取笼络政策。到孝文帝采取汉化政策,争取胡汉上层士族合作时,北方的门阀士族可以说存在着胡汉两个系统。

  唐代柳芳对魏晋南北朝的高门贵族有很好的概括,他说:“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晋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别贵贱,分士庶,不可易也。……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虏姓者,魏孝文帝迁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八氏十姓,出于帝宗属或诸国从魏者;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也为部落大人。并号河南洛阳人。郡姓者,以中国土人差第阀阅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梁,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新唐书·柳冲传》)。

  贫贱分明,是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一个特点。

  二、身分等级繁杂。战国素汉人们的身分比较简单,他们被称作编户齐民。称作齐民,是因为他们的身分是比较平等的。魏晋南北朗时期,他们已不部属于郡县,他们被分作各种民户,各为国家作不同的职役,名称不同,职役不同,而身分也不同,大倾向和私家部曲客一样,是依附民化。

  为了足兵足食,魏、蜀、吴都大兴屯田。被招募去屯田的人,便被称作屯田客。屯田是在兵法部勒下进行生产的,管理屯田的都是军职称作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屯田客是募来的(《三国·魏志·袁涣传》),都是郡县良民。《晋书·食货志》:“魏武于是乃募良民屯田许下。”但因为是在将校兵法都勒下进行生产,农民是不乐来作屯田客的。《三国志·魏志袁涣传》就说:“是时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虽然这次曹操接受袁换的建议,“乐之者乃取,不欲勿强。”(同上),但难保证屯田都是这样勿强的,屯田的军事管理制度本身就包含着强制性。在当时自由受到限制,就很容易掉落到半自由的依附民行列里去。曹魏后期,曾“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各有差”(《晋书·外戚传·王恂传》),这里所赐给的大约就是屯田客(李剑农教授在1963年在中华书局出版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第28页曾提出此意)。屯田客的身分逐渐降低了。

  曹魏的士,称为士家。士有士籍。《三国志·魏志·齐王芳纪》,嘉平六年二月诏曰:“追赐整、像爵关内侯,各除士名,使子袭爵,如部曲将死事科。”刘整、郑像都是士。在前一年吴将诸葛恪围合肥新城时,城中遣刘整、郑像出城传消息,被吴军所俘,不屈而死,因有是诏。除士名,就是从士籍中除名。为了严厉制止兵士的逃亡,魏的士亡法是极严的。《三国志·魏志·卢毓传》:“时天下草创,多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高柔传》:“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表言逐捕,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最初,士、民分籍,只是分工,可以加强对士的管理。兵士逃亡,要罪及妻子没为奴隶,这样一来,影响所及,兵士身分渐渐降低。魏明帝夺士家女子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太子舍人张茂上疏谏说:“吏属君子,士为小人,今夺彼以与此。”(《三国志·魏志·明帝纪》注引《魏略》)。明帝时,士已明确的成为小人。但士仍可以得爵赏封侯。上引材料,已说刘整、郑像因功除士名并封为侯。齐王芳时,锺毓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士为侯,其妻不复配嫁,毓所创也。”(《三国志·魏志·锺毓传》)。这段材料说明,士妻是可以由官家配嫁的。奴婢才能由主人配嫁。士妻可以配嫁,说明士身分的低贱。但士仍有立功封侯的希望,说明尚未完全断绝士进入贵族行列的可能。但封侯的究竟是少数人,三国时期绝大多数士已是身分低下的人了。

  两晋南朝的兵,是跟着曹魏的士家制度演变下来的。晋称为兵家,南朝称为军户。两晋南朝的兵家、军户,身分低下更为明显。《晋书·赵至传》:“赵至……代郡人也,寓居于洛阳缑氏。令初到官,至年十三,与母同观。母曰:汝先世本非微贱,世乱流离遂为士伍耳!汝后能如此否?”士伍已是微贱。

  兵家子要脱离兵籍,须要有皇帝的“制旨”(《晋书·王尼传》)。南朝仍是如此。《宋书·元凶劭传》:“免军户,属南彭城薛县。……焚京都军籍,置立郡县,悉属司隶为民。”《宋书·州郡志》南徐州南彭城郡条:“义旗初,免军户立遂城县”、“义旗初,免军户为建熙县”。《宋书·刘道济传》:“乃免吴兵三十六营以为平民,分立宋兴、宋宁二郡。”宋孝武帝大明二年的诏书?“吏民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南齐和帝永元二年的诏书,“凡诸杂役见在诸军带甲之身,克定之后,悉免为民”,和梁武帝天监十七年的诏书,“兵驺、奴婢,男年登六十,女年登五十(《南史》作“男年六十六,女年六十”),免为平民”,更明确的证明兵户身分低下,是国家的依附民,半自由人,身分低于编户平民。

  两汉大臣多有出身郡县的。三国时吏民已经分籍。蜀亡时有吏四万人(《三国志·蜀志·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吴亡时有吏三万二千人(《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但如前魏明帝时太子舍人张茂所说:“吏属君子,士为小人”,是三国时吏的身分还不十分低下。

  晋武帝统一后,“诏天下罢兵役,示海内大安。州郡悉去兵;大郡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晋书·山涛传》)。

  去兵置吏,吏的地位降到和兵相近。而且人数很多。《宋书·孝武帝纪》:永初二年,“初限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荆州在南朝是大州,但限数也很可观。南北朝都常以事力给官,有称事力、兵力、亲信的,也有称吏力或吏僮的。《宋书·孝武帝纪》:“(孝建三年二月)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吏和僮联系一起,而且可以附在田业,吏的地位和客差不多。《魏书·官氏志》:“(天赐元年)十二月,诏始赐王公侯子国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师,职比家丞,总统群隶。”这是把吏赐给贵族之家。家丞是管理贵族家事和奴隶依附民的,典师管赐吏而且说是“总统群隶”,把吏和奴隶、隶户同等看待。就从这两条材料看,南北朝的吏的地位大约和客相近,是国家的依附民。

  南朝有旧门、将门、次门、役门、三五门等家门区别。称作什么门,表示他仍为国家服役的身分等次。

  《南齐书·沈文季传》:“世祖在东宫,于玄圃宴会朝臣。……言及虏动,(褚)渊曰:陈显达、沈文季,当今将略,足委以边事。文季讳称将门,因之发怒。”

  按将门地位身分不低,但在南朝崇尚士族门第的大环境里,朝廷大官都仍以出身将门为耻。

  《宋书·宗越传》:“宗越,南阳叶人也。……本为南阳次门。安北将军赵伦之镇襄阳,襄阳多杂姓,伦之使长史范觊之条次氏族,辨其高卑。觊文点越为役门,出身补郡吏。”次门身分地位比役门要高,元嘉二十四年,宗越“启太祖求复次门,移户属冠军县。许之。”大约因为次门身分地位高,宗越求复次门。

  又:“武念,新野人也。本三五门,出身郡将。”

  宗越以役门出身补郡吏,武念以三五门出身补郡将,这郡吏、郡将就是《宋书·孝武帝纪》所说限“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中的将、吏。可见次门、役门、三五门都是服役任将、吏的。

  出身役门、三五门补将吏的人,可以军功升迁而至大官,还可以封爵。如宗越役门出身,积功劳任职到冠军将军,封始安县侯(《宋书·宗越传》)。武念三五门出身,积功劳为右将军,封开国县男(同上)。但升迁是一回事,出身又是一回事。一提到出身,他们这类人仍常被称作“出身厮伍”、“擢自凡竖”(《宋书·黄回传》)。沈文季已经官到名臣大官,褚渊仍故意提他的出身将门,而沈文季也就认为是他的耻辱而大怒。

  次门、役门、三五门,可能仍是郡县户。宗越、武念、黄回等人的传,都提到他们是某郡县人。他们都是国家的依附民,都是有一定身分等级的。

  北魏初年征伐四方,所得俘虏多称为隶户。《隋书·刑法志》:“魏虏西凉之人,没入名为隶户。”隶户大约是被视作奴隶的人户,北魏皇帝常以隶户赏赐从征将士和留守文武大臣,前面已叙述过。隶而称作户,未被打乱家庭关系,身分地位可能高于奴隶,可能近乎依附民了。

  孝文帝时,少数民族叛逃,被追回来后,即徙配各州为营户。《魏书·高祖纪》延兴二年,“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叛。诏太尉陇西王源贺追击,至枹罕,灭之;斩首三万余级,徙其遗迸于冀定相三州为营户”、“连川敕勒谋叛,徙配青徐齐兖为营户。”既名。徙配,且又犯逃叛罪,他们的身分已由原来的自由平民降为半自由的依附民了。

  孝文帝推行屯田,“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相水陆之宜,断顷亩之数,以脏赎杂物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甄其正课并征戍杂役。(《魏书·食货志》)。北魏屯田制度大约仿效曹魏屯田,北魏屯民身分大约亦如曹魏的屯田客。

  北魏初有杂营户。《魏书·食货志》:“先是禁网疏阔,民多逃隐。天兴中,诏采诸漏户令输纶绵,自后诸逃户占为细茧罗縠者甚众。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隶守宰,赋役不周,户口错乱。”其后,始光三年,“诏一切罢之,以属郡县。”

  杂户的出现,不始于北魏,十六国时已有。《晋书·姚弘载记》:“勃勃既克阴密,进兵侵雍,岭北杂户悉奔五将山。”又载:“刘裕进据郑城,弘使姚裕尚书庞统屯兵宫中。……尚书姚白瓜徙四军杂户入长安。”

  北魏杂户之多,人民不乐作编户而愿作杂户,是因为杂户不负担赋役。只要这原因不消除,杂户就废除不了。杂户历北朝隋唐不绝。

  杂户身分是低于编户的。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年诏:“免诸伎作、屯牧、杂色役隶之徒为白户。”(《北齐书·文宣帝纪》)。北齐后主天统三年诏:“今可悉蠲杂户,任属郡县,一准平人。”(《北齐书·后主纪》)。平人,就是平民,郡县编户平民。北周武帝建德六年诏:“凡诸杂户,悉放为民。”(《北周书·武帝纪》)。

  北周武帝“凡诸杂户,悉放为民”,大约在建德六年之后,《隋书·刑法志》就说“建德六年齐平后,帝欲施轻典于新国,乃诏凡诸杂户,悉放为百姓。自是无复杂户。”

  无复杂户是不可能的。旧的杂户放免了,新的杂户又复产生。隋唐时代,仍有杂户。《唐六典·刑部尚书·都官郎中》条的规定,更明确的显示了杂户的身分等级。这条文说:“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杂户的身分,高于番户而低于良人。依然是依附民,国家的依附民。

  三、编户民身分的低落。汉末三国时期的编户民,比起战国秦汉的编户民来,在身分和社会地位上也是有低落的。当时的编户民,在身分社会地位上和士家、屯田户以及世家豪族的依附民部曲、客等是相通的。编户民是这些民户的后补。

  投靠世家豪族的依附民,全部来自编户民,他们为了逃避国家租税徭役的重压,大量逃亡投靠在世家豪族门下去作依附民。人民所求的是生存。只要能活下去,降低身分与否他们是不重视的。自由是有时代性的,有具体内容的。资本主义兴起时代,人民是不自由毋宁死。在中世纪,赋税徭役繁重人民救死不暇,只要能活命,宁愿投靠豪家作依附民,自由不自由,是讲说不起的。

  国家常以户口赐给臣下,这些被赐出的户口,有的是编户民,有的是屯田客,有的是军户。这样,就使得编户民和私家依附民和军户处于同等的地位。东吴给陈武的赐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孙权赐给陈武的二百户复客,在会稽新安县。陈武死后,陈武的儿子陈表发现这二百户都是精壮,皆堪好兵,于是就退还国家,说“枉此劲锐,以为僮仆”,非表志也。孙权很嘉奖陈表,就使县“料正户羸民以补其处。”这段材料,我们在别处已用过。

  孙权赐给陈武的二百户客,是在会稽新安县。赐给以前,是编户民还是军户不十分清楚。从他们住在新安县,陈表把他们退还孙权后,孙权又命人“下郡县,料取正户羸民以补其处”看,他们可能是郡县编户民;从他们“皆堪好兵”都是“劲锐”看,又可能是军户。不管怎样,这份材料说明:郡县编户民在身分地位上和军户、私家依附民——客,是相通的。孙权原来赐给陈武的二百户,在赐予之前无论是军户是编户,都可取来作赐户,作僮仆。这二百家被退还后,孙权又是从郡县编户民中取“羸民以补其处”,即又是以编户民来补陈武的“僮仆”的位置。

  郡县编户民,既可以作国家的依附民(军户),又可作私家的依附民(客、僮仆),编户民的身分社会地位和依附民就是相通的了。郡县的编户民,虽然还保有比较多的人身自由,但由于他们已成为依附民的后备军,随时有被分出去作各色各样依附民的可能,他们的身分和社会地位也就大不如战国素汉的编户齐民了。

  由以上所说,可见魏晋南北朝是一个贵贱等级繁多而又森严的社会和时代。贵族门阀世族阶级,门第有高低,互相竞比。庶族人民,又以其对国家职役性质门类的不同,而分为各种门户,而门户又反映他们的身分等级。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各种不同的身分等级层里。他们都是国家的依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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