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虞氏略例 〖周易虞氏略例〗一卷。清李锐(1768—1817)撰。李锐字尚之,一字四香,江苏元和(今苏州)人。诸生。精于算学。嘉庆中阮元抚浙,曾延锐至西湖校《礼记正义》。张惠言曾撰《易例》,博综群言,因为已著《虞氏消息》,故略于虞氏之义例。锐著此书,专述虞氏一家之学,明其义例。共十八例:日月为易第一,日月在天成八卦第二,《乾》第三,消息第四,《临》、《观》、《否》、《泰》、《遁》、《大壮》例第五,《乾》二五之《坤》成《坎》、《坤》二五之《乾》成《离》第六,旁通第七《震》、《巽》特变第八,仅第九,两象易第十,半象第十一,体第十二,四时象具第十三,十二月卦第十四,中第十五,正弟十六,成既济定第十七,权第十八。备载虞氏《易》注,每篇后附以己说,则皆发挥虞义。或引古训以明之,有虞氏所末言,或后人疑虞氏有误者,概不羼入,体例尤属谨严。较惠言《易例》实为精审。又正惠言“八卦消息成六十四卦”之说,对惠言书多所补益。为研究汉《易》特别是虞翻《易》学所必读之书。有《聚学轩丛书》本、《皇清经解续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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