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事义全考 〖春秋事义全考〗十六卷。明姜宝(1514-1593)撰。姜宝字延善(一作惟善),号凤阿,江苏丹阳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历官编修、国于监祭酒、南京礼部尚书等职。著有《周易传义补疑》、《姜风圆文集》等。此书主要以胡安国《春秋传》为本,并补《胡传》襄公、昭公以下所缺,附以自己的见解。以前说《春秋》者,多以“笔削褒贬”为例,如“王不称天”、“公不书即位”之类,认为是孔子有意贬绝,是“褒讥”之法,且将上施于君父、揆诸圣人明伦垂教之本义。姜氏认为不然,谓孔子于周王、鲁侯事有非者,直著其非而已,后人说经用“恶”字、“罪”字讥驱”字兹非圣人之意。此论为宋伊所未气可谓阐“笔削”之微旨。书中对地名多所考证,以今证古。《明史·艺文志》、朱彝尊《经义考》俱著录此书二十卷,清修《四库全书》,馆臣据浙江巡抚采进本收录,只十六卷。又有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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