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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尚书冤词

  〖古文尚书冤词〗八卷。清毛奇龄(1623一1716)撰。《古文尚书》自朱熹、吴□文来,皆疏其伪,至阎若璩作《古文尚书疏证》,列举诸多论据而证其伪,自此,《古文尚书》之伪遂成定论。毛氏则认为阎氏之说不足信,又作此书以驳之。为作者以摘取《隋书·经籍志》之文为据,认为梅氏所献者,乃《孔安国尚书传》,非《古文尚书》;《古文尚书》本传习世间,只是贾逵、马融诸儒未能得见;而《孔安国尚书传》虽伪,但《古文尚书》乃真。其书包括:总论、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古文之冤始于朱氏、古文尚书之冤成于吴氏(按“吴□《书稗传》成于朱熹之前,《朱子语录》曾引之。故当称“始于吴氏,成于朱氏”)、书篇题之冤、书序之冤书小序之冤、书词之冤、书序之冤十篇。从而引起清儒今古文之争,时至晚清及民国,余波未尽。乾嘉以后学者多不信其说,有学人立书专驳毛氏之说为非者,如皮锡瑞《古文尚书冤词平议》,则针锋相对。也有学者认为《古文尚书》《今文尚书》均不可废,不作左右祜,如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王先谦《尚书孔传参证》,俱兼今古文家之说而注之。有《西河合集》本,入《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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