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 〖王朗〗(?-228年)字景兴,汉末东海郡郯(今山东郯城北)人。因博通经书,汉末拜为郎中,除□丘长。受业于太尉杨赐。杨赐死后,弃官回乡服孝。后地方察举孝廉,朝廷征召公府,均未到职。嗣后徐州刺史陶谦察举为茂才。董卓之乱,王朗向陶谦建议,主张按《春秋》之义勤王,谦派赵星和王朗到长安面见献帝,拜为会稽太守,治郡将近四年。孙策攻会稽,朗兵败降策。建安三年(198)曹操征为谏议大夫,参司空军事。操为魏王之后,以其为军祭酒领魏郡太守,迁少府、奉常、大理,“以治狱见称”。后累官为御吏大夫、司空,进封为兰陵侯。他以儒家的仁政思想出发,在政治上主张“育民省刑”。他指出“《易》称敕法,《书》著祥刑”,亿万百姓的命运,都掌握在君主的手上。治狱者如能对案情探本溯源深得其情,便不会有冤死之囚;壮丁如能尽力生产,便没有挨冻受饿之民;贫苦的老者如有国家供养,便不会饿死他乡;壮年而后服役,使年幼者则无离家之苦;年过半百的人不去从军,使老者便无跌扑之患。越王勾践能以“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败吴王于姑苏。他提出“医药以疗其疾,宽繇以乐其业,威罚以抑其强,恩仁以济其弱,赈贷以赡其乏”。十年之后,户口增多;二十年之后,便有足够的战士。他从巩固和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出发,又以儒家的思想主张减轻谣役,建议魏明帝不要大兴土木,大建宫室。他指出夏禹为减轻天下的负担,自己住在低陋的屋子里,衣食俭朴,因而尽有九州。勾践“俭其家以施国”,故能“囊括五湖,席卷三江,取威中国,定霸华夏”。汉武帝因祖先蓄积充足,故能成就强兵拓土的大业。霍去病以“匈奴末灭,何以家为”不治家宅和产业,故能建立大功。认为当今之计,一切应该奖励农耕,习武备战,民多兵强,就一定能够使敌国宾服。反映在军事思想上他不是反对用兵,而是要衡量得失,谨慎从事,相时而后动。如建安末年,孙权先派使臣称藩,企图联合曹操合攻刘备。王朗认为,假使孙权亲自与刘备作战,旷日持久,势均力敌,必须我方出兵才能决定胜负,便应选择持重之将,“相时而后动,择地而后行”,做到一举成功。现在孙权大兵未动,又在雨水正盛之时,所以没有必要为助吴而先出征。孙权为表示臣服,要派儿子孙登入侍而未到,这时皇帝已迁到许昌,曹操大兴屯田,准备举兵东征。王朗以为,为家兴兵是因为孙登的未到,如果大军派出而孙登已到,则以兴师动众之大事,达到极小的目的那是得不偿失的。最好的办法,对外扬兵耀武,震慑敌方;对内则致力于农耕,形成:“泊然若山,澹然若渊,”使对方难以测定我方的动向。虚实并举,让对方惊恐不安,以便从中取利。他所著《易》、《春秋》、《孝经》、《周官传》、奏议论记等,今已佚。子王肃继承父业,也为当代的名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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