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李正剛書 學問甚難,漸年七十,始幸溝通。原欲四大德親就商量,乃先弱一個,悼痛何如﹗即漸風燭余生,又豈能久住耶?正法須徹上徹下,融于一貫,不可遺棄何段。史實有窮源竟委之系屬,遺棄或疏略,皆不得教之翔實,即法不如實也。不可拘牽何段,各部皆與全體相關。摩尼寶珠不于一顯,水不能攝火,法各不相知。然段段義明,即全體畢露,一段而局,即本段亦非,拘牽或概簡,亦皆不得教之方便苦衷,亦法不如實也。自小乘經四《含》,論六《足》,各部執,而歸極于《俱舍》。如是中觀大般若四論,瑜伽六經十一論,如是而一乘三法,所謂經《涅 》、《密嚴》。分為四段,段段精研以為教,不遺棄,不拘牽,徹上徹下,融于一貫,則漸意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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