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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释"孟子"。略谈春秋时期的女性称谓】
《左传》在这里作出了和《公》、《榖》两传不同的叙述和不同的解释。《左传》虽以富丽堂皇的叙事著称,有些时候却很是言简意赅、一针见血。比如争论颇多的"王正月",《左传》只是简要解释为"王周正月",只点了一个"周"字,说明这是周历正月,而意思顿时明朗。顾亭林曾经盛赞说:后人辩得没完没了也辩不清楚的问题,《左传》只用一个字就说清了。(Ⅰ)当然,顾先生说归说,学者们的争议还是要继续下去的。
关于隐公和桓公的身世问题,《公羊传》只是讲了个继承原则,并指出桓公的妈妈比隐公的妈妈身份高贵,《左传》却讲出了比较详细的原委。
(Ⅰ)[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四"王正月"条:《左氏传》曰:"元年春王周正月",古人解经之善,后人辨之累数百千言而未明者,《传》以一字尽之矣。
《左传》先从惠公说起,介绍他的正印夫人:孟子。这位孟子当然不是诸子百家中的孟轲--孟轲之孟"子"是对男性的一种尊称,而惠公夫人之孟"子",却是这位女子娘家的姓。
子姓为商王之姓,周人灭商之后,商朝的一些遗老遗少们仍得封国,并未被斩尽杀绝。孔颖达引《世本》所称子姓诸国有:"殷、时、来、宋、空同、黎、比、髦、自夷、萧",但见诸《春秋经》及《左传》的子姓国一共却只有四个:一是宋国,周武王伐纣之后,把纣王的儿子武庚封于商丘(今河南商丘市),后来武庚叛乱,周公旦杀武庚,改立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启为宋公。孔子的祖上就是宋国贵族,再往上推就是殷商贵族了,所以孔子姓"子","孔"是他的"氏"而不是"姓"。据《通志·氏族略二》,宋国后人以国为氏,这就是宋姓的出处。
二是谭国,地点在今天山东济南的东南,一说在济南东边的龙山镇附近,后来灭于齐国,据《通志·氏族志二》,谭国后人以国为氏,这就是谭姓的出处。
三是权国,一说权国为芈(mǐ)姓。据《唐世系表》,权国是商王武丁之后,后来被楚国所灭,其后人以国为氏,这便是权姓的出处;《姓纂》则说楚国大夫斗缗作了权地的长官,以权为氏,即权姓的出处。权国一说在湖北当阳东南,一说在钟祥西南。
四是萧国,在安徽萧县西北。据《通志·氏族略二》引杜预的话,微子启的后人叔孙大心平乱有功,被封于萧,作为宋国的附庸国。(关于"附庸"后文再说。)萧国后人以国为氏,这就是萧姓的出处。(Ⅰ)
这样一看,姓宋、姓萧、姓谭、姓权的人三千年前都是一家。
子姓四国,只有宋国是个有些分量的邦国,其他三国虽然名字实实在在地见于经传,但也真称得上是"名不见经传"了。《左传》在这里并没说明鲁惠公的这位孟子到底是哪家女子,但在"哀公二十四年"录鲁国宗人之言说:"孝、惠娶于商",商,即指宋国。毕竟宋国和鲁国都是大国,一在河南,一在山东,相互之间往来瓜葛很多。杜预即注为:"子,宋姓",又在"哀公二十四年"之"孝、惠娶于商"下注释说:"商,宋也。"
商和宋,这两个字看似毫无瓜葛,但王国维曾经有些疑惑地说:"商"和"宋"当初可能读音相近,本来就叫商,后来大家为了和商朝之商区别,才称之为宋。(Ⅱ)这就好比某位姓张的人避祸改姓,选了同音不同字的"章"字,可几百年之后语音变化了,张和章两个字各有一读,大家便不再觉得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了。
(Ⅰ)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及爵姓存灭表"中还列了一个子姓国"戴国",杨伯峻则认为戴国为姬姓国。详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67页。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36页:"西周-春秋的封国和与国"列表中亦取戴国为姬姓说。
(Ⅱ)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说商"。
再说孟子之"孟",这是表示排行。古人排行用"伯、仲、叔、季"或"孟、仲、叔、季",表示从老大到老幺。一家之中,男孩和女孩分别排行,即《礼记·曲礼》所谓"男女异长(zhǎng)"。表示排行的"伯(孟)、仲、叔、季"通常会被用在"字"里,比如孔子排行老二,所以字"仲尼","批林批孔"的时候大家就叫他"孔老二"。据《孔子家语》,孔子有个同父异母的大哥,名叫孟皮,字叫伯尼,"孟"和"伯"都说明他是家里的老大。(Ⅰ)
如果一家有四个男孩或女孩,名字分别冠以伯(孟)、仲、叔、季,这也简单,但是,如果一家只有三个男孩或女孩,或者有有五个以上,这可怎么称呼呢?--很简单,第一种情况下:老大为伯(孟),老二为仲,老三为季;第二种情况下:老大为伯(孟),老二为仲,从老三一直到倒数第二个孩子都叫叔,老幺为季。
第一种情况到现在还很常见:春夏秋冬四季,每个季节都分三段,比如春天,有孟春、仲春和季春。第二种情况的例子,比如《史记·管蔡世家》载周武王同母兄弟一共十人,分别是:"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焻季载。焻季载最少。"其中,老大伯邑考称"伯",老二武王发和老四周公旦用了尊称,其他从老三管叔鲜一直排到老九康叔封,全用"叔"字,老幺称"季"。(Ⅱ)
这里似乎有个疑点:如果一对父母生完老四,给他起名季什么之后,不小心又生了老五,难道还要给老四改名字不成?
一般说来,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比如上述《史记·管蔡世家》的例子,《史记索隐》注释说:叔,字也;季,字也。这就是说,这些叔什么和季什么并不是这哥儿几个的"名",而是他们的字。贵族不但有"名",还得有"字"。
"名"取得很早,规矩是:在孩子刚出生三个月的月末,选择吉日给孩子剃去胎毛--但不是全剃,其中一种规矩就是男孩留下左边的胎毛,女孩留下右边的胎毛,《礼记·内则》谓之"男左女右",这大约就是"男左女右"的来历,然后又有一套仪式,爸爸亲自来给孩子取名,这个名不但要被遍告宗族,还将被登记在册。(Ⅲ)
至于取"字",那就晚得多了,男子是二十岁行冠礼的时候由嘉宾来取,女子则是在许嫁而行笄礼的时候所取,即《礼记·曲礼》所谓"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女孩子许嫁,行笄礼而后才会有"字",所以闺女待嫁便可称为"待字"或"待字闺中","字"也因此有了"许配"的引申义,比如一位老伯伯看中了一个小伙子,于是"字以其女",也就是把女儿许配给了他--即便随着时代的演进,女孩子家已经不再有"字"了,但"字以其女"的这个说法还是沿袭了很久。
(Ⅰ)《孔子家语》:……虽有九女,是无子。其妾生孟皮,孟皮字伯尼,有足病,于是乃求婚于颜氏。
(Ⅱ)可参考《白虎通·姓名》的解释(对文王十子的说法略有不同):文王十子,《诗传》曰:"伯邑考,武王发,周公旦,管叔鲜,蔡叔度,曹叔振铎,成叔处,霍叔武,康叔封,南季载。"所以或上其叔、季何也?管、蔡、曹、霍、成、康、南皆采也,故置叔、季上。伯邑考何以独无乎?盖以为大夫者不是采地也。陈立按:"不是采地"四字疑衍。
(Ⅲ)《礼记·内则》:三月之末,择日翦发为鬌,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是日也,妻以子见于父。贵人则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澣,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夫人门,升自阼阶,立于阼,西乡,妻抱子出自房,当楣立,东面。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只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帅。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妻遂适寝。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字"的以上涵义同时也就意味着,当子女取字的时候,作父母的已经一大把年纪了,再生弟弟妹妹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当然,这还不是十分保险,所以这只是解释之一,还有解释之二,稍后再说,先把女孩子取名、取字的规矩讲完。
有"名"之后还要有"字",有了"字",这才标志着男生、女生步入了成年。"名"是"幼小卑贱之称",其尊贵性和重要性都比不上"字"。(Ⅰ)在古时候的社交场合,对人对己何时称字、何时称名,都是大有讲究的。
杨宽《古史新探》对先秦时期取名取字的规矩有过详细解释,大略来说,女子的"字",原本全称要有三个字,第一个字表示排行,即"伯(孟)、仲、叔、季",(Ⅱ)第二个字是和"名"的意义有关联的,最后一个字是"母"或"女"(男子则是"父"、"甫"或"子"),而"伯(孟)、仲、叔、季"之后还要标出"姓",如果连"氏"一起称呼,全称将多达五个字,比如某位女性全称叫做"虢孟姬良母",其中,虢(氏)孟(字/排行)姬(姓)良(字)母(字)。"这样的称呼,包含有姓氏、长幼排行、本人的'字'、男女性别等组成部分,无非为了明确表示其身份和地位。其所以要标明长幼行辈,因为当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很重视长幼行辈的区别。其所以要标明男女性别,因为当时男尊女卑,地位不同。(Ⅲ)
男子所以都用'氏'来称呼,因为男子是贵族的主要成员,而'氏'是贵族的标志。女子所以要标明(Ⅳ)'姓',因为当时同姓不婚,对女子的姓看得特别重要。"
如此称呼显然过于繁琐了,后来便日趋简化,女子一般只以姓和伯仲相配,作为"字"的省称,"这是最普遍的一种省称方法"。(Ⅴ)--这大约就是鲁惠公的正印夫人孟子之所以被称为孟子的由来。我们可以从这个称呼知道:孟子女士娘家姓子,这位子家小姐在娘家的所有姐妹当中排行老大。至于这位子家大小姐的"名"是什么,这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当时的女子嫁人之后,"名"基本就不再用得上了,因为"'名'是母家所取,'字'才表示隶属于夫家的一个成员"。(Ⅵ)
(Ⅰ)《白虎通·姓名》:故《礼服传》曰:"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于祖庙。"一说名之于燕寝。名者,幼小卑贱之称也。质略,故于燕寝。
(Ⅱ)《白虎通·姓名》:称号所以有四何?法四时用事先后,长幼兄弟之象也。故以时长幼号曰伯仲叔季也。伯者,长也。伯者,子最长迫近父也。仲者,中也。叔者,少也。季者,幼也。
(Ⅲ)另一种常见解释如许倬云《西周史》第八章第七节:"周人的字,包括伯、仲、叔、季的长幼次序,而成年人的字,总有"甫"的称谓,如伯某甫,表示成年之后己可为人父了。"此说应源于王国维,杨宽曾有详论,见杨宽:《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第1版),第244页。
(Ⅳ)杨宽:《古史新探》,第179-180页。
(Ⅴ)杨宽:《古史新探》,第243页。
(Ⅵ)杨宽:《古史新探》,第243页。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女人的称谓都遵照这个法则,比如《左传》文中"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的这位"声子","声"不是排行,而是谥号。--春秋时代人物称谓的规则是五花八门、复杂多变的,后文还会随见随讲。
那么,是不是男子到了二十岁行冠礼之后,女子到了许嫁行笄礼之后,就可以完全按排行称字了呢?--这还不一定,其原因也就是接续上文而来的"解释之二"。据《白虎通·姓名》,人要熬到五十岁才能称伯仲,并引《礼记·檀弓》说:幼时取名,二十岁取字,五十岁乃称伯仲。清人陈立《白虎通疏证》引《冠礼》疏:"殷质,二十为字之时,兼伯仲叔季呼之。周文,为字之时,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所谓"殷质"和"周文"是古人很普遍的一个说法,是说殷商的时代风格偏于质朴,周代的时代风格是讲究特别多--"文"和"质"基本上是一对反义词,《论语》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就是在说做人既别太"文",也别太"质"。
如果上说属实,那就意味着周人就算是取了字,伯仲排行也不能叫,要等五十岁以后才行。
陈立又引《檀弓》疏:人到五十岁了,才可以"直以伯仲呼之",又引凌曙的纠正意见说:如果真这样五十以后只呼伯仲,总不能老头儿全叫伯仲吧,这不就分不出张三李四了?大约像下面这样才是合理的:孔子出生三天以后,被取名为"丘",二十岁称"尼甫",到了五十岁,把"甫"字去掉换上"仲",称"仲尼",可要是把"尼"也去掉之称"仲",这就太荒谬了!孔子生于周代,遵从周代制度,五十岁乃称伯仲,这是合理的。(Ⅰ)
--果真如此的话,孔子二十岁到五十岁之间该称"尼甫",五十岁以后才称"仲尼",其他人的称谓也应遵照这个法则。杨宽则以金文为证,说:"西周、春秋文献中仅称伯仲而略去某父的例子,很常见。习惯上到五十岁后可以单称伯仲,带有敬老的意思。"(Ⅱ)
这种讲究不知道对女性是否也同样适用,而孟子的称谓问题仍有疑云。既然"孟"和"伯"都表示排行老大,那么,孟子可不可以称为伯子?或者说,"孟"和"伯"的涵义是不是完全一样的?
专家们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这两者虽然都表示排行老大,但其涵义不但不同,甚至还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比如孔颖达引《礼纬》:"庶长称孟。"《白虎通·姓名》:"嫡长称伯","庶长称孟"。这就是说,嫡子中的老大(嫡长子)称伯,庶子中的老大(庶长子)的称孟,伯孟之别也就是嫡庶之别。
另一派意见却认为两者没什么区别,或者原本确有分别,但考之春秋之世,大家在这两个称呼上实际并无如此严格的讲究--也许因为世道乱了吧?(Ⅲ)
(Ⅰ)[清]陈立:《白虎通疏证·姓名》:所以五十乃称伯仲者,五十知天命,思虑定也。能顺四时长幼之序,故以伯仲号之。《礼·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乃称伯仲。"《论语》曰:"五十而知天命。"陈立疏:《冠礼》疏云:"殷质,二十为字之时,兼伯仲叔季呼之。周文,为字之时,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檀弓》疏云:"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耳。至五十,耆艾转尊,又舍其二十字,直以伯仲呼之。"凌先生曙《群书问答》云:"诚如孔说,则徒以伯仲,将何以区别人耶?孔子生三日,名之曰丘,至二十,则称尼甫,至五十,去甫配仲,呼仲尼,岂有舍尼而称仲者哉!然则孔子生周时,故从周制,故五十乃称伯仲也。"若然,《冠礼》于二十而冠之时,即云"伯仲叔季,唯其所当"者,盖兼二十后至五十时言之,不必冠时即呼伯仲也。
(Ⅱ)杨宽:《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第1版,第241页,注1):贾公彦疏说:"周文,二十为字之时,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云五十以伯仲,周道也。是呼伯仲之时,则兼二十字而言,若孔子呼尼甫,至五十去甫以尼配仲,而呼之曰仲尼是也。"据金文看来,许多人都以伯仲连同某甫称呼,贾公彦之说多不可信。孔颖达疏又说:"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至五十曰艾,转尊,又舍其二十之字,直以伯仲别之。《士冠礼》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此云五十以伯仲者,二十时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五十时直呼伯仲耳。"这个说法比较可信,西周、春秋文献中仅称伯仲而略去某父的例子,很常见。习惯上到五十岁后可以单称伯仲,带有敬老的意思。
(Ⅲ)[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注疏·隐公元年》: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长幼之别字也。孟伯俱长也。《礼纬》云"庶长称孟",然则適妻之子长者称伯,妾子长於妻子,则称为孟,所以别適庶也。故杜注文十五年及《释例》皆云:"庆父为长庶,故或称孟氏。"沈氏亦然。案传赵庄子之妻,晋景公之姊,则赵武適妻子也,而武称赵孟。荀偃之卒也,士匄请后,曰"郑甥可",则荀吴妾子也,而吴称知伯。岂知氏常为適而称伯,赵氏恒为庶而称孟者也?盖以赵氏赵盾之后,盾为庶长,故子孙恒以孟言之,与庆父同也。推此言之,知知氏荀首之后,传云"中行伯之季弟",则俱是適妻之子。但林父、荀首并得立家,故荀首子孙亦从適长称伯也。或可春秋之时不能如礼,孟伯之字无適庶之异,盖从心所欲而自称之耳。契姓子,宋是殷后,故子为宋姓。妇人以字配姓,故称孟子。
问题并未到此结束。在女子称字这个问题上,当代主要曾有过王国维、郭沫若、杨宽和王献堂的分歧,其事略见杨宽《古史新探》之《"冠礼"新探》及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之《冠礼、婚礼》。而杨向奎又提到诸如女孩子许嫁、行笄礼而后才会有"字"这类说法是把前后次序搞颠倒了,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女孩子长到成年而行笄礼,行笄礼之后而待嫁。--那么,取字应该是在行笄礼的时候,这样一来,杨宽所谓"'名'是母家所取,'字'才表示隶属于夫家的一个成员"的说法便被打上问号了。(Ⅰ)再有,李学勤考证,周代女性也有名与字连用的情况,还有再在前边冠以一个作为美称的"子"字的,比如金文有"子姜首","子"是美称,"姜"是姓,"首"是名。(Ⅱ)
李仲操曾对两周金文当中的女性称谓专门作过统计,总体分为间接称谓和直接称谓两种。所谓间接称谓,一是女子去世后子孙对她们的追记,二是他人对女子的称呼。前者多是在女子的姓前冠以其夫的字,比如召伯虎簋"我考幽伯、幽姜",这是孩子称爸爸为幽伯,称妈妈为幽姜,"姜"是妈妈娘家的姓,"幽"是姜姑娘丈夫的字,这种情况正是郭沫若所说的"古者女子无字,出嫁则以丈夫之字为字"。
这个体例最常见,但并不是一以贯之的,例外如长安县卫鼎铭文:"文考□仲、姜氏",李仲操推测"可能她们不是第一夫人,但都称女方本姓却是相同的"。
他人对女子的称呼见于金文的较少,但主要体例也是娘家的姓前冠以丈夫的字,比如九年卫鼎,裘卫称矩伯的妻子为"矩姜",称颜陈的妻子为"颜姒"。
直接称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女子的自称,比如王伯姜鬲的铭文"王伯姜作尊鬲永宝用",自称为"王伯姜","王"是指周天子,这位王伯姜就是姜姓女子嫁给了周天子。再如晋姜鼎自称晋姜,就是姜姓女子嫁到晋国的。这类体例,都是在女子的娘家姓前冠以丈夫的国名。
第二类是陪嫁的媵器上女方家长对出嫁之女的称谓,大多也同于第一类的体例。第三类是女儿已经出嫁了,家长又做了青铜器给女儿送去,称谓体例同上。第四类是丈夫对妻子的称谓,比如仲姜鼎铭文"王作仲姜宝鼎","仲姜"的意思是姜家二姑娘;再如姜氏簋"王作姜氏尊簋","姜氏"的意思是姜家姑娘;再如格伯簋"格伯作晋姬宝簋","晋姬"的意思是晋国的姬姓姑娘(晋国是姬姓国),这些都是丈夫称呼妻子的本国和本姓。(Ⅲ)
周代的人名称谓是个让人头大的问题,复杂多变,莫衷一是。专家们众说纷纭,有对立也有互补,这里不能尽录,大家可以依据以上线索详查原文,自己判断,接下来我们就该进入下一个问题了:
(Ⅰ)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265页。
(Ⅱ)李学勤:《先秦人名的几个问题》,《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第1版)。李学勤:《邿子姜首盤和"及"字的一种用法》,《中国文字研究》(第一辑)(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版)。
(Ⅲ)李仲操:《两周金文中的妇女称谓》,《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辑(中华书局1992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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