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书屋
尼尔·盖曼作品集

首页 ›› 尼尔·盖曼作品集 ›› 《星尘》

星尘

第四章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里吗?”

作者:尼尔·盖曼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下一页

  特里斯坦每迈出一步,十月就离他远一些。他宛若步入了夏日,沿着小径前行。穿过林间,一侧是高高的树篱。头顶星光闪烁,明暗交织。秋分时节的满月金灿灿的,恰似熟透的玉米色泽,借着月光,他能看清爬在树篱上的野蔷薇。

  困意阵阵来袭,本来他还强打着精神,最终还是脱去外套,放下行李袋(一种大皮袋,不出二十年,会被称作手提旅行包),头枕着袋子,外套盖在身上。

  他凝目仰望星空。在他眼里,群星皆是舞者,庄严优雅,上演着变幻无穷的舞蹈。他想象着星星们不变的面容:脸色苍白,温柔地笑着,似乎已看遍下界之人的纷争与苦乐;每每见到一个小人物自以为这就是世界中心(谁不曾自命不凡过呢),她们便不觉莞尔。

  特里斯坦沉入梦境。他走进卧室(同时是石墙村小学的教室),切丽太太轻叩黑板让大家保持安静。特里斯坦低头看石板,想知道要上什么课,却读不懂自己写了什么。突然切丽太太(她和自己的母亲竟如此之像,特里斯坦这才惊觉,他竟从没意识到她们是同一个人)点到特里斯坦的名字,叫他当堂背诵英国所有国王和女王的生卒年月……

  “不好意思,”耳边传来毛茸茸的低语,“你能梦得安静一点儿吗?你的梦都溢出到我的梦里来了。若真有什么东西令我没辙,那就是日期了。征服者威廉,1066年,我就知道这么点,我愿用一只跳舞的老鼠同你交换。”

  “什么?”

  “压下你的梦,”那声音说,“若你不介意的话。”

  “抱歉。”说完后,特里斯坦的梦再无色彩。

  “吃早饭啦!”耳边一个声音说,“奶油煎蘑菇,配野生大蒜。”

  特里斯坦睁开双眼:阳光穿透野蔷薇树篱,在草坪上投射出斑驳的金绿光点。飘来一丝天堂般的味道。

  有个锡碗放在他身旁。

  “有些寒碜,”那声音说,“乡下人的伙食,和城里人常吃的没法比,但像我这样的人就会珍惜一朵好蘑菇。”

  特里斯坦眨巴眼睛,用大拇指和食指从锡碗里捏起一朵大蘑菇,热腾腾的。他咬了一小口,汁水顿时盈满口腔。他从没吃到过这么鲜美可口的食物,细细咀嚼咽下肚后,他如是说。

  “你真客气。”坐在小火堆另一边的小东西说,火焰噼啪作响,烟气升腾,散入清晨的空气,“说实话,你太客气了。但你我都心知肚明,这只是油煎野蘑菇罢了,压根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还有吗?”特里斯坦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饿,有些时候,一丁点食物就能激发你的食欲。

  “哦,你还真有派头。”小东西头戴软趴趴的帽子,身着松垮垮的外套,“他问还有吗?好像这是水煮鹌鹑蛋、烟熏瞪羚或松露,而不是口味好似腐烂了一礼拜、连猫都不屑碰的蘑菇。真有派头啊。”

  “如果不劳烦,我真的想再吃一个。”特里斯坦说。

  小矮人(就当他是人吧,虽说特里斯坦觉得不太像)哀叹了一声,把刀伸进火上嗞嗞作响的平底锅,挑出两朵大蘑菇,拨到特里斯坦的锡碗里。

  特里斯坦把蘑菇吹凉,用手抓着吃。

  “瞧你那吃相,”小毛人[1]的声音既自得又纳闷,“好像你当真喜欢蘑菇似的,而不是在咀嚼锯屑、苦艾或芸香。”

  特里斯坦舔了舔手指,向他的施主保证这是他有幸吃到的最鲜美的蘑菇。

  “你眼下是这么说,”他那受赏的施主语带阴郁,“但过一小时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就像卖鱼妇与她的年轻儿子无法就一条美人鱼达成共识,没有人会认同你的。从加拉蒙到风暴堡都会风传这事。什么话呀这!听得我耳朵都要发青了,一点儿不假。”小毛人深深叹了口气。“评论完你的品位,我要去那棵树后头方便一下了。你可否帮我看一下包,我会为之深感荣幸、感激不尽。”

  “没问题。”特里斯坦礼貌地答应了。

  小毛人消失在一棵橡树后头。特里斯坦听到叽里咕噜的声音,接着他的新朋友再度露面,说:“我听说在帕夫拉戈尼亚有个人,每天早晨起床后要生吞一条活蛇。他坚信若是吞了蛇,那么他一整天都不会碰上比这更糟糕的事。结果呢,人们在吊死他前逼他吃下了一整碗长毛的蜈蚣。看来他这主张还有几分根据。”

  特里斯坦道了声失陪,到橡树后头小便。树边有一小堆粪便,显然不是人类的排泄物。看上去像鹿的屎粒,或兔子的粪球。

  “我叫特里斯坦·索恩。”回来后,特里斯坦做了自我介绍。与他共进早餐的伙伴正在收拾早餐的器具:柴火、平底锅、一堆杂物,一一消失在他的包里。

  小毛人脱下帽子,置于胸前,正视着特里斯坦,说:“赐福。”他拍了拍自己的包,上头写着:赐福、入迷、着魔和发癫。“我曾是发癫,”他吐露道,“不过这些事嘛,你懂的。”

  他说完便上路了,特里斯坦跟在后面,没过多久便大喊道:“喂!哎!你走慢点好不好?”尽管背着个大包(这让特里斯坦联想到《天路历程》里朝圣者背上的重担,切丽太太每周一早晨都会为大家念这本书。她说这虽出自一位补锅匠之笔,却是部不可多得的佳作),小矮人(赐福?这是他的名字吗?)还是离他越来越远,迅捷得像跃动于林间的松鼠。

  小矮人又快步倒回来:“咋啦?”

  “我跟不上。”特里斯坦坦诚道,“你走起来快得要命。”

  小毛人放慢脚步,特里斯坦踉跄地跟着。“请你原谅,我经常独自赶路,习惯了自己的步调。”

  他们肩并肩走着。金绿的阳光穿透舒张的嫩叶,这是特里斯坦所见过的春日独有的晨曦。他们是不是把夏天也像十月那样远远抛在身后了呢?他不时瞧见树梢和叶丛中闪过一抹光彩,小毛人会在一旁解释:“翠鸟,传说中的太平鸟,很可爱;紫蜂鸟,啜饮百花的琼浆蜜露,翱翔者;红额金雀,它们会离你远远的,你也别仔细打量这帮讨厌的家伙,省得自找麻烦。”

  他们坐在小溪边吃午饭。特里斯坦拿出母亲给他的乡村面包、熟透的红苹果和又硬又酸又脆的圆奶酪。小矮人虽一脸狐疑地瞅着这些食物,尔后却埋头大吃,狼吞虎咽,把手指上的面包和奶酪碎屑都舔了个干净,还咂巴咂巴地啃着苹果。吃完后,他从溪里汲了一壶水,煮开泡茶。

  “你来这儿做什么?”当两人坐在地上饮茶时,小毛人问。

  特里斯坦沉吟片刻,才说:“我来自石墙村,那儿有个叫维多利亚的姑娘,她是天底下最漂亮可人的女孩。为了她,只为了她,我献出了自己的心。她的脸蛋——”

  “五官俱全吗?”小矮人问,“眼睛?鼻子?牙齿?都和普通人没两样?”

  “当然。”

  “那你就跳过这段吧,权当讲过了。所以说,这位年轻小姐差遣你来干什么蠢事?”

  特里斯坦放下木茶杯,猛地站起身,气不打一处来。

  “呵,”他用居高临下的鄙夷语气问,“你为何认为我的恋人会打发我来干蠢事?”

  小矮人盯着他,眼睛像黑玉珠子:“唯有这个原因,才会让你这样的小伙子穿越边界进入仙国。会从你们那儿过来的只有吟游诗人、恋人和疯子。你一点儿都不像个吟游诗人,况且,恕我直言,你就像奶酪碎屑那样毫不起眼。所以要我说,你是为爱而来的。”

  “那是因为——”特里斯坦宣称,“每个恋人情感上都是个疯子,思想上都是个吟游诗人。”

  “真的吗?”小矮人半信半疑,“我倒从没注意过。她是让你来这里寻找财富吗?这曾经可是狂热一时啊。年轻人们走南闯北,搜刮那些可怜的巨人或食人魔花了好几个世纪积累的黄金宝藏。”

  “不,我不是来寻宝的,是出于我对她的一个承诺。那会儿我……我们正在谈天说地,我向她许下了许多诺言。这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我便答应为她带回来。星星落在——”他抬起胳膊指向一座山脉,大概是日出的方向,“那儿。”

  小毛人挠了挠下巴,或口鼻,那部位也许是他的口鼻:“你知道我会怎么做吗?”

  “不知道。”特里斯坦心中浮起一丝希望,“怎么做?”

  小矮人擦擦鼻子:“我会叫她把头塞进猪圈,接着扬长而去。找一个不向你索要整个世界就愿意吻你的人。你准能找到。若朝你来的地方往回扔半块砖,不可能一个都砸不中。”

  “我非她莫属。”特里斯坦信誓旦旦。

  小矮人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两人打包好行装一同上路。

  “你不是开玩笑吧?”小矮人问,“关于那颗坠落的星星。”

  “不是。”

  “好吧,我要是你,我就绝不会提这茬。有些家伙对这些个消息不怀好意。你最好闭口不谈,但绝不要撒谎。”

  “那我该怎么说?”

  “这个嘛……比方说,如果有人问你从哪儿来,你不妨说‘从后头来’;如果问你要往哪儿去,你就说‘往前方去’。”

  “我明白了。”

  前方的路越来越难辨认。寒风吹乱了特里斯坦的头发,他打了个哆嗦。沿着路,他们走进一片稀稀拉拉的白桦林。

  “你觉得路还远吗?”特里斯坦问,“到星星那儿。”

  “到巴比伦有几里?”小矮人煞有介事地说,“我上次经过,这片林子还不在呢。”

  “到巴比伦有几里。”他们穿过灰白的林木,特里斯坦喃喃自语。

  三个二十里加十里。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儿吗?

  当然,到了再回都可以。

  若你的脚步够轻盈,

  那就能,乘着烛光到那里。

  “就是这个。”小毛人摇头晃脑,像是在忧虑或忐忑。

  “这不过是首童谣。”

  “不过是首童谣?饶了我吧!在墙这头,可有人愿意为这么条小咒语干上七年苦工呢。在你的家乡,你们就直接在孩子耳边念叨‘摇啊摇’或‘咚咚啪’[2],都不过过脑子……你冷吗,老弟?”

  “听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有点冷。”

  “看看四周,你看得到路吗?”

  特里斯坦眨了眨眼。灰白的树木吸收了光、色彩和距离。他们本该走在小路上,可当他使劲瞧,小径却闪烁不定,随即消失不见了,就像幻觉一样。他在沿途的这棵树、那棵树及石头上都留了记号——可路不知去哪儿了,唯有黑暗、暮光和灰白的树林。“这下我们惨了。”小毛人轻声嘀咕。

  “要赶紧跑吗?”特里斯坦摘下圆顶礼帽,挡在胸前。

  小矮人摇摇头:“跑也没用。我们落入陷阱了,再怎么跑都出不去的。”

  他走向最近一棵高大、灰白、形似白桦的树,冲树干狠狠踹了一脚。几片干枯的叶子纷扬四散,一个白花花的东西滚落在地,伴随一声干涩的低响。

  特里斯坦走近低头一看,是一具鸟的骨架,洁白而干燥。

  小矮人浑身一哆嗦。“我可以防守,可这鬼地方防不胜防,还不如……可依这家伙的模样,看来我们是插翅也难飞了。”他用状似爪子的脚轻轻踢开骨骸,“而且你们这些人铁定学不会掘地钻洞,虽说这也不顶用……”

  “也许我们能武装迎敌。”特里斯坦说。

  “武装?”

  “趁他们还没到。”

  “趁他们还没到?哈?他们就在这儿呀,你个呆瓜,就是这些树呀。我们陷在一片枯树林里。”

  “枯树林?”

  “都怪我大意了,我该好好看着路的。现在你永远找不到你的星星,我也永远别想拿到我的货了。有朝一日,若有个苦命的流浪汉迷失在这片树林里,就会发现咱俩一干二净的骨架,准会那样。”

  特里斯坦定定地看着他。昏暗之中,树木似乎凑得更紧了,尽管他并未看见任何东西移动。他觉得小矮人是在犯傻,或在神游。

  什么东西刺了他的左手,他一巴掌扇过去,本以为会是只小虫,低头却见一片枯黄的叶子。叶子哗啦一声飘落在地。他的手背浮起一道血痕,殷红的血渗了出来。树林飒飒有声。

  “有什么应对之策吗?”

  “我无能为力。要是我们能找回真正的那条路就好了,就算是枯树林,也无法毁掉真正的路。它不过使了障眼法,引我们误入歧途罢了……”小矮人耸耸肩,叹了口气。

  特里斯坦伸手揉了揉前额。“我……我倒是知道路在哪儿。”他指了个方向,“就在那边。”

  小矮人乌溜溜的眼珠顿时一亮:“真的吗?”

  “当然。穿过那片矮树林,再往右走上一小段,就是那条小路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是知道。”

  “好,走吧!”小矮人抓起行囊就跑,但放缓了速度,好让特里斯坦跟上。特里斯坦的皮袋不停晃荡,老撞他腿上。他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气也喘得慌。

  “不!不是那条路。左边!”特里斯坦高喊。树枝和荆棘扯裂了他的衣服。两人一言不发地往前飞奔。

  树木像是径自移成了一堵墙。叶子如阵雨般簌簌下落,一碰到特里斯坦的皮肤就狠狠叮咬,还在他的衣服上划出一道道大口子。他攀上小山坡,用空出的手掸掉叶片,另一只手抓着行李袋拍打枝条和丫杈。

  一声号叫打破了沉寂。是那个小毛人,他突然停下脚步站定,昂起头来仰天长啸。

  “加把劲,就快到了。”特里斯坦伸出大手,攥紧小毛人没拿包的小手,拉着他前行。

  不一会儿,他们回到了真正的路上:一条狭长的翠绿草皮从灰树林里冒了出来。“我们脱险了吧?”特里斯坦大口喘气,心有余悸地四处张望。

  “只要踏上真正的路,我们就安全了。”小毛人放下包袱,坐在草坪上,瞅着四周的树。

  尽管没有风,灰白的树木却犹自颤动,特里斯坦觉得它们正气得发抖。

  他的伙伴抖个不停,毛茸茸的手指摩挲着绿草坪。他抬眸望着特里斯坦:“我想你不会随身带着一瓶提神醒脑的饮料的吧?或者一壶热乎乎的甜茶?”

  “不,恐怕没有。”

  小矮人抽了抽鼻子,摆弄起他那大包袱上的锁来。“背过身去,”他对特里斯坦说,“不许偷看。”

  特里斯坦转过身。

  一阵稀里哗啦的翻找声后,那把锁啪的一下又锁上了。“你可以转回来了。”小矮人正端着一个珐琅瓶在起瓶塞,可怎么都拔不出来。

  “呃,你不介意我帮你一把吗?”特里斯坦希望这不会触犯到小毛人。他倒是多虑了,他的伙伴毫不客气地把瓶子塞进了他手里。

  “交给你了,你那手指正适合开瓶。”

  特里斯坦使劲一拽,拔出了瓶塞。醉人的气味飘散出来,像是混合了蜂蜜、熏木与丁香的气味。他把瓶子递还给小矮人。

  “喝下从这个瓶里倒出的稀世珍品,真是种罪过啊。”小毛人解开腰带上的小木杯,颤着手倒入少量琥珀色的液体。他闻了闻,呷了一口,然后咧嘴一笑,露出小小的尖牙。

  “啊——好受多了。”

  他把杯子递给特里斯坦。

  “要慢慢地品。这么一瓶可值一个国王的身价呢。它可花了我两颗大蓝白钻、一只会唱歌的机械知更鸟和一片龙鳞呢。”

  特里斯坦抿了一口,感觉从心窝暖到了脚指头,脑中满是小泡泡,飘飘然的。

  “不错吧?”

  特里斯坦连连点头。

  “对你我来说,这可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可以消愁解忧的好东西啊。我们先离开这片树林吧。”小毛人说,“往哪儿走,嗯?”

  “那边。”特里斯坦往左一指。

  小毛人塞好瓶子放进口袋,肩扛行李袋。两人一同顺着绿色小径穿越灰树林。

  几小时后,白色树木逐渐稀疏。他们穿过了枯树林,沿着高高的堤岸,走在两道粗糙的矮石墙间。当特里斯坦回头看时,哪还有树木的影子呀!极目尽是开满紫色石楠花的小山丘。

  “我们可以在这儿歇歇脚,”他的同伴说,“有些事情我们得谈谈。坐下吧。”

  他放下硕大无比的包,爬到上头,俯视着坐在路边石头上的特里斯坦:“有些事我还没弄明白。告诉我,你来自哪里?”

  “石墙村,我和你说过。”

  “你的父母是谁?”

  “我父亲叫邓斯坦·索恩,母亲叫黛西·索恩。”

  “嗯,邓斯坦·索恩……哦,我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他让我留宿了一晚。不错的家伙,尽管那时他困得要死,也没冲我撒气。”他挠了挠口鼻,“这还是没能解释什么……你家还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吗?”

  “我的妹妹路易莎,她的耳朵会扭。”

  小毛人不屑地扭了扭自己毛茸茸的大耳朵:“这算得了什么。我想问的是,你的族谱中有没有过哪位祖母是个有名的女巫,或哪位叔叔是个杰出的术士,或出过一两个精灵。”

  “这我一无所知。”特里斯坦实话实说。

  小矮人换了个思路。“石墙村在哪儿?”特里斯坦抬手一指。“争执之丘在哪儿?”他毫不犹豫地指向另一个方向。“卡达瓦利安群岛呢?”他指向西南方。之前他从没听说过争执之丘或卡达瓦利安群岛,此时此刻却对它们的位置了然于心,熟悉得好似知晓自己的左脚在哪儿、鼻子在哪儿一样。

  “嗯。那么,你知道伟大的雄化母牛穆斯克西在哪儿吗?”

  特里斯坦摇摇头。

  “你知道伟大的雄化母牛穆斯克西的透光城堡在哪儿吗?”

  特里斯坦很有把握地一指。

  “那巴黎呢?在法国的那个?”

  特里斯坦思索片刻:“这个嘛,石墙村在那边,我想巴黎也一定在差不多的方位,没错吧?”

  “这么说来,”小毛人半是自语,半对特里斯坦说,“你知道仙国的各个地方,却不晓凡间,除了石墙村,那是个分界线。你找不到人在哪儿,可又……告诉我,小伙子,你知道那颗星星在哪里吗?”

  特里斯坦立刻伸手一指:“那边。”

  “嗯,很好,可这还是没能说明什么。你肚子饿了吗?”

  “有点。我的皮肤还刮伤了。”特里斯坦摸着裤子和外套上东一个西一个的大洞,这些都是飞奔时被荆棘钩住或被叶片割裂的,“再瞧瞧我的靴子……”

  “你的袋子里有什么?”

  特里斯坦打开行李袋:“苹果、奶酪、半块乡村面包和一罐鱼酱,我的小折刀,还有一套换洗内衣和两双羊毛短袜。早知道我该多带点衣物的。”

  “鱼酱你自个儿留着。”他的旅伴一边说,一边迅速将剩余的食物匀成两份。

  “你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小矮人嚼着爽脆的苹果,“此番恩情我永生难忘。接下来,我们得先解决你的衣物问题,再送你上路去追寻星星,好吧?”

  “你实在是太客气了。”特里斯坦局促地说,一边削下一片奶酪放到面包皮上。

  “好啦,我得先给你弄条毛毯。”

  破晓时分,风暴堡的三位勋爵乘坐一辆六匹黑马拉着的大马车,驶下崎岖不平的山路。马身上装饰着飘扬的黑色羽毛,车身刚刷上黑漆,每位勋爵都身着丧服。

  拿老大来说,他穿着僧侣式的黑长袍;老三衣衫朴素,一身生意人服丧时的着装;老七则身穿黑色紧身衣裤,黑帽上插了根黑色羽毛,怎么看都像个二三流伊丽莎白历史剧里的轻浮刺客。

  风暴堡的勋爵们相互打量,一个谨慎,一个防备,一个茫然。没一人发话:他们也许能结成同盟,老三可能会联合老大对付老七,但不会有永久的联盟。

  马车咔嗒作响,晃荡个不停。

  马车停过一次,好让三人松松筋骨,接着又嗒嗒驶下山路。三位勋爵一同把父亲的遗体运入宗庙。死去的兄弟一直站在宗庙的门洞外头瞧着他们,可谁都一言不发。

  向晚时分,车夫一边高喊“诺特威!”一边在一栋破败不堪的客栈外勒住缰绳,客栈紧邻恰似巨人农舍的废墟。

  三位勋爵下了马车,活动僵硬的双腿。透过客栈的玻璃窗,几张脸正细细打量着他们。

  客栈主人是个脾气暴躁的矮人,他朝外头望了望,大喊道:“我们得备几张干爽的床铺,还要在火上炖一锅羊肉。”

  “要烘热几张床?”女侍莱蒂夏站在楼梯间问。

  “三张。”矮人说,“我打赌他们会让马夫和马睡一起。”

  “三张哪。”厨娘迪丽对马夫雷西说,“任谁都看得见,路上总共站着七位高贵的绅士。”

  可进来的只有三位风暴堡勋爵,他们称马夫会睡在马厩里。

  晚饭是炖羊肉和新鲜出炉的热面包,掰开时还冒着热气,每位勋爵各自取了一瓶未开封的上等勃艮第红酒(他们死都不肯共享一瓶酒,甚至不许他人把酒倒入高脚杯)。这让矮人大为不解,在他看来——当然这话不会让客人们听到,应该让红酒自由自在地呼吸。

  马夫吃完自己碗里的炖肉,喝了两壶麦酒,就回马厩睡觉去了。三兄弟各自回房,插上门闩。

  当女侍莱蒂夏给老三送来暖床的长柄炭炉时,他悄悄塞给她一枚银币。因而午夜时分敲门声响起时,他一点儿都不惊讶。

  莱蒂夏披着薄薄一层白色睡裙,在他开门时行了个屈膝礼,含羞一笑,手中抱着一瓶红酒。

  老三锁上门,领她到床边,命她脱下睡裙,在烛光下凝视着她的脸蛋与娇躯。他一路向下,亲吻她的额头、嘴唇、乳头、肚脐和脚趾,接着吹熄蜡烛,在苍白的月光下与她默默做爱。

  没过多久,他喟叹了一声,停下不动了。

  “亲爱的,刚才不错吧?”莱蒂夏问。

  “确实,”老三语气戒备,像是怕她话中有圈套,“很不错。”

  “在我离开前,你想再来一次吗?”

  老三指了指腿间,作为回应。

  “我们能让它一眨眼就挺立起来。”莱蒂夏咯咯直笑。那瓶由她带来的红酒正放在床边,她拔出软木塞,把酒递给老三。

  老三冲她咧嘴一笑,咕嘟咕嘟吞下几口红酒,把她拉到身前。

  “我打赌酒的味道一定不错。”莱蒂夏说,“亲爱的,这回让你见识下我的技巧……天啊,怎么回事?”老三在床上前仰后翻,双目瞪得老大,呼吸异常急促。

  “那瓶红酒,”他憋出几个字来,“你从哪儿弄来的?”

  “从你兄弟那儿。我在楼梯上遇见他,他告诉我这是滋补壮阳的好东西,会给我们一个永生难忘的夜晚。”

  “还真是……”老三吃力地喘息,抽搐了一下,两下,三下,不动弹了,再也没动静了。

  他听到了莱蒂夏的尖叫,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他察觉到四个熟悉的身影,与他一同立在墙边的阴影里。

  “她真是个尤物。”老二压低了声音,莱蒂夏还以为是窗帘在作响。

  “老七最鬼了。”老五说,“上回他神不知鬼不觉把毒浆果下入我盘里的鳗鱼,与今儿这招如出一辙。”莱蒂夏像是听见疾风在山岭间呼啸。

  她推开门,门外是被她的尖叫声吵醒的大伙儿。大家把客栈搜了个遍,可到处都不见老七,马厩里也少了匹黑色公马。马夫正呼呼大睡,怎么都摇不醒。

  老大第二天一早醒来时,心情糟糕至极。

  他否决了处死莱蒂夏的提议,说她也和老三一样,是老七阴谋的受害者,但吩咐她将老三的尸体护送回风暴堡。

  他留给莱蒂夏一匹黑马驮尸体,还给了她一袋银币,足够她雇一个诺特威村民一同上路,以确保没有狼群把马或他弟弟的尸体叼走。他又等马夫醒来,结清了酬劳。

  打理完一切后,老大独自驾着一辆由四匹公马所拉的马车,离开了诺特威村,心情比来之前坏了数倍不止。

  布莱威斯攥着缰绳停在路口,牵着一只有须、带角、目露凶光的公山羊,他要把山羊拉到集市上卖掉。

  这天早上,妈妈在他面前的餐桌上放了一小根红萝卜,对他说:“儿子呀,今天我只从田里挖出了这么根小萝卜。我们的地里没一点儿收成,粮食也吃光了,除了公山羊,也没东西可卖了。所以呢,我要你把山羊牵到集市上,卖给农夫,用换来的钱——记住,卖价怎么说也至少得一个弗罗林——买一只母鸡,再买一些玉米和白萝卜,这样我们还不至于饿死。”

  布莱威斯咽下小红萝卜,萝卜硬得像木柴,辣得舌头直发麻。整整一早上,他都在羊圈里追赶山羊,肋部添了块瘀青,大腿还被咬了一口,终于在一个过路补锅匠的协助下制服了山羊,并给它套上绳索。他托母亲为补锅匠包扎拜山羊所赐的伤口,自己则拉着山羊往集市走去。

  有时山羊会蹿到前头,布莱威斯就被山羊倒拖着,靴子的后跟一路碾过干泥地,嘎吱作响。有时山羊又会猝不及防地停下来,毫无预兆。布莱威斯只得强打精神站起身,拽着这头畜生继续前行。

  他来到了林地边的交叉路口,汗流浃背,饥肠辘辘,浑身青一块紫一块,还拉着头拒不配合的山羊。路口站着个高挑的女人,一头乌发,绯红的头饰上别了个银冠,红裙同红唇一样鲜亮。

  “小伙子,怎么称呼?”女人的嗓音宛如散发麝香味的棕色蜂蜜。

  “别人都管我叫布莱威斯,夫人。”布莱威斯注意到女人身后有个奇怪的东西,那是辆轻便的双轮车,可车辕间没缚上任何牲口。他挺纳闷,双轮车是怎么来这里的?

  “布莱威斯,”她轻喃道,“真是个好名字。你愿意把你的山羊卖给我吗,小布莱威斯?”

  布莱威斯有些迟疑:“我妈交代我把山羊带到集市上卖掉,用卖得的钱买一只母鸡、一些玉米和白萝卜,再把找零带回家。”

  “这头山羊,你妈叫你卖多少钱?”红裙女人问。

  “不少于一个弗罗林。”

  女人笑着伸出一只手,掌心有个金灿灿的东西:“那么,我愿意出一个金几尼,够你买上一笼母鸡和几百蒲式耳[3]的白萝卜。”

  男孩张口结舌。

  “成交?”女人问。

  “给你。”男孩点点头,递出拴着公山羊的绳索。他说不出别的话来,眼前只有滚滚而来的财富和数不清的白萝卜。

  女人接过绳子,用手指轻轻碰了下山羊的前额,就点在两只黄眼睛之间,然后松开了绳索。

  布莱威斯本以为山羊会撒腿就跑,冲进树林或顺路而下,可它却呆呆地僵立在原地。布莱威斯摊开手接过金几尼。

  女人的目光转向他,从泥泞的脚后跟扫到汗淋淋的短发,再度微微一笑。

  “你知道,成双成对总比孤苦伶仃来得令人难忘,是吧?”

  布莱威斯没听明白,正想开口问个究竟。可说时迟那时快,女人抬起纤长的手指,轻轻碰触了他的鼻梁,他发觉自己发不出声了。

  女人打了个响指,布莱威斯和公羊连忙站到马车的套具里,布莱威斯惊觉自己竟迈着四条腿,身材似乎也不比身旁的动物高。

  巫后抽响长鞭,一对白胡子公山羊拉着马车,沿着泥路颠簸而去。

  小毛人拿着特里斯坦破烂不堪的外套、裤子和背心,走进一个坐落在峡谷里的小村庄,环绕峡谷的三座山开满了石楠花。

  特里斯坦留在原地,裹着毛毯,在温暖的夜色中等待。

  身后的山楂丛里有光亮闪动。他以为是萤火虫之类的昆虫,可凑近一看,却发现是一些小人。他们亮晶晶的,正在树枝间轻快地飞掠。

  他礼貌地轻咳一声。二十来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一些小人隐去身形,一些退进了山楂丛,也有一些胆子大一点儿的,扑闪着双翼朝他飞来。

  他们发出银铃般的清脆笑声,对特里斯坦指指点点,嘲笑他的破靴子、烂毯子、内衣和礼帽。特里斯坦用毛毯紧紧裹住身子,脸羞得通红。

  一个小人唱道:

  傻呀傻乎乎

  男孩裹着小毛毯

  没头没脑上了路

  想要找星星

  想都不用想

  仙国漫漫旅途中

  剥去你的小毛毯

  便知你是谁

  另一个小人唱道:

  特里斯坦·索恩

  特里斯坦·索恩

  不知自己为何降生

  许下愚蠢的誓言

  呢绒裤、外套、衬衫全都破光光

  只得无依无靠地坐在这儿

  即将面对心上人的嘲讽

  威斯坦

  毕斯坦

  特里斯坦

  索恩

  “滚开,你们这帮蠢东西。”特里斯坦脸烧得厉害,因手里没东西可扔,他只好把礼帽朝他们丢去。

  因此,当小毛人从快活村(没有在世的人知道村名的由来,因为那是个幽怨之地,早已被遗忘多时)回来后,见到山楂丛边苦着脸的特里斯坦。他裹着毛毯,正为丢掉的帽子而伤心。

  “他们对我的真爱——维多利亚·弗瑞斯特恶语相向,他们怎么敢说出口?”

  “这些小东西什么都敢说,有时满口胡言,可有时也一针见血。当你遇险时,你可能会听他们的话,也可能会直接忽视他们的话。”

  “他们说我即将面对心上人的嘲讽。”

  “他们真这么说?”小毛人在草坪上摊开各式各样的衣服。就算在月光下,特里斯坦也能看出这些衣服和自己早上脱掉的那些完全不一样。

  在石墙村,男人穿棕色、灰色和黑色,就算是面色最红润的农夫脖颈上最鲜红的领巾,也很快会在日晒雨淋下褪色,变得更为素淡。特里斯坦看着亮红、鲜黄、赤褐的布料,像是江湖艺人的装束,或是表妹琼的字谜盒里花花绿绿的东西,问:“我的衣服呢?”

  “现在这些就是你的衣服啦。”小毛人自豪地说,“我拿你的旧衣服换来的。这些个料子质地更好——瞧,不易开裂不易破损,结实耐用。除此之外,穿上后你也不会像个外乡人那样惹眼啦。这儿的人都这么穿。”

  特里斯坦本打算裹着毛毯继续上路,就像个从课本里跑出来的土著。他叹了口气,脱下靴子,任毛毯滑落在地,接着在小毛人的指示下(“不,不对,老弟,这个要穿外面。哎哟喂,这年头大人都教了小孩些什么呀”),很快换上了新衣。

  新靴子比旧的还要合脚。

  这几套新衣裳的确工艺上乘。虽然俗话说,锦衣成就不了能人,华羽成就不了好鸟,可衣服有时真能给人增色不少。一身亮红和鲜黄的特里斯坦,和身着大衣或礼拜日西服的他截然不同。他昂首阔步,举止大气,一时间已判若两人。他扬起低垂的下巴,眼中闪烁着戴礼帽时从未有过的光芒。

  他们享用起小毛人从快活村带回的食物——烟熏鲑鱼、一碗新鲜的去壳豌豆、几块葡萄干蛋糕和一小瓶啤酒。这时,特里斯坦已对新衣裳相当自在了。

  小毛人说:“听我说,老弟。你刚才在枯树林救了我的命,你父亲在你出生前也对我有恩,别说我是个不知感恩的家伙了……”

  特里斯坦吞吞吐吐,想告诉他的伙伴他已帮了自己太多,可小毛人没理他,自顾自往下说:“我一直在琢磨,你知道星星在哪儿,对吧?”

  特里斯坦不假思索,对着黑暗的地平线一指。

  “那么,这儿离你的星星有多远?”

  在此之前,特里斯坦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他脱口而出:“一个人若是步行,穿越险峻的高山和灼热的沙漠,当中只停下来睡觉,那么在他抵达星星的落点前,头顶的月亮会盈亏六次。”

  这压根不像是他会说的话,他吃惊地眨了眨眼。

  “正如我所想。”小毛人凑近自己的包,弯腰挡住特里斯坦的视线,把锁解开,“而且在找星星的似乎不止你一个。你记得我和你说过什么吗?”

  “让我挖个洞好埋掉粪便?”

  “不是。”

  “叫我别透露自己的真名和目的地?”

  “也不是。”

  “那是什么?”

  “到巴比伦有几里?”小毛人又说道。

  “对,就是那个。”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儿吗?当然,到了再回都可以。我想,只能是蜡做的蜡烛,大部分‘蜡’烛都不管用。找这个可费了我好一番工夫。”他挖出一个海棠果大小的蜡烛头,递给特里斯坦。

  特里斯坦看不出这段蜡烛头有何不凡之处。它是用蜡做的,而不是动物油脂,多次使用后早已熔化得不成形,烧焦的烛芯也黑乎乎的。

  “这有何用?”

  “时机到了自会有用。”小毛人从包里掏出另一样东西,“这个你也拿着,会派上用场的。”

  那东西在月光下荧荧发亮,特里斯坦伸手接过。小矮人的礼物是一根细细的银链,两端各有一个环,摸上去冰凉光滑。“这是什么?”

  “不足为奇。猫的呼吸、鱼的鳞片加上磨坊水池的月光,由小矮人熔化、锤炼、打磨成形。你得靠它把星星带回来。”

  “真的吗?”

  “当然。”

  银链滑入特里斯坦的掌心,质感像流动的水银。“我该把它放哪儿呢?这恼人的衣服连一个口袋都没有。”

  “把它缠在手腕上,需要时再解开。没错,就是这样。你的紧身短上衣里有个口袋。喏,那下头,看见没?”

  特里斯坦找到了暗袋,上头有个扣眼,插着那朵雪花莲。这朵玻璃花是他离开石墙村时,父亲赠予的幸运符。他不知道这究竟有没有带给他运气,如果有,那是好运还是霉运呢?

  特里斯坦直起身子,抓紧大皮袋。

  小毛人说:“听好了,你得这么做:右手握着蜡烛,我会为你点火,然后就向你的星星走去吧。你得用链子带她回来。剩余的烛芯不多了,你动作得迅速,步子要轻快,稍有耽搁都会让你后悔不迭。脚步要够轻盈,明白了吗?”

  “我……我明白了。”

  他满怀期待地站着。小毛人将一只手移近蜡烛,点亮了一簇上黄下蓝的火苗。一阵劲风刮过,可火苗纹丝不动,连微弱的一闪都没有。

  特里斯坦握着蜡烛,向前迈步。烛光照亮了周身的世界:每一棵树、每一丛灌木和每一片草叶。

  刚迈出一步,他便站到了湖边,烛光照亮了湖面;他越过群山,穿过人迹罕至的峭壁,积雪中小生灵的眼里映照着烛焰;他在云层中穿行,白云虽有些虚无缥缈,仍稳稳地支撑着他,脚感舒服极了;他紧握蜡烛,来到地下,潮湿的穴壁反射着跃动的烛火;他又来到山间,随即是野林中的一条小径,他瞥见一辆双轮羊车,由两头山羊拉着,驾车的是个红裙女人,乍看之下像历史课本里的博阿迪西亚[4];他又跨出一步,置身于葱茏的峡谷,耳边传来泉水溅入小溪后的一路欢歌。

  他再次踏出一步,可仍身居峡谷之中。周围是高大的羊齿丛、榆树和成片的毛地黄,月亮挂在天边。他高举蜡烛,寻找那颗坠落的星星,也许是一块石头,或是一粒珠宝,可他什么都没看见。

  伴着水流的潺潺声,他隐约听到了抽噎,像是有人在强忍着不哭出声。

  “有人吗?”

  抽泣声止歇了。但特里斯坦确信榛树下有亮光,便走了过去。

  “抱歉,”他一面期望能安抚榛树下坐着的人,一面祈祷千万别再来个会偷他帽子的小人,“我在寻找一颗星星。”

  一块湿泥巴从树下应声飞来,正中他的侧脸。有那么点疼。碎土块滑入他的领子,掉进了衣服里。

  “我不会伤害你的。”特里斯坦大声说。

  又一个土块破空而来,他闪身躲开,土块猛然砸中他身后的榆树。他继续往前走。

  “走开,给我走开,别烦我!”声音像刚哭完后的哽咽。

  榆树下,一个年轻女孩四仰八叉,瞪着特里斯坦,眼中满是戒备。她又举起一块泥巴以示威胁,但没有扔出手。

  她双眼红肿,发色淡得近乎发白,蓝丝裙在烛光下荧荧闪动。她坐在那儿,身上发着光。特里斯坦恳求道:“求你别再向我扔泥巴了。真的,我不是有意打扰你的。有一颗星星落在了附近,我得赶在蜡烛熄灭前把它带回去。”

  “我摔断了腿。”那女孩说。

  “真不好意思,但那颗星星——”

  “我掉下来时摔断了腿。”她忧伤地说着,一边朝特里斯坦掷出土块,亮晶晶的粉末从她手臂上纷纷撒落。

  土块砸中了特里斯坦的胸膛。

  “你走开,”她呜咽着,把头埋进胳膊弯,“走开啦,别烦我。”

  “你就是星星。”特里斯坦茅塞顿开。

  “那你就是个笨蛋!”女孩挖苦道,“还是个傻瓜、白痴、蠢货、猪头!”

  “没错,我想你说对了。”特里斯坦解开银链的一端,套上女孩纤细的手腕,他感到自己手腕上的链环紧了紧。

  女孩愤恨地盯着她,语气怒不可遏:“这是什么玩意儿,你想干吗?”

  “把你带回家。”特里斯坦说,“我许下了一个诺言。”

  蜡烛头突然剧烈摇曳起来,最后一点儿蜡芯浮在一小汪蜡上。一时间,烛焰升腾而起,照亮了峡谷、女孩和连接两人手腕的牢固银链。

  蜡烛熄灭了。

  特里斯坦死死盯着星星,也就是那个女孩,努力压下心头的千言万语。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里吗?当然,到了再回都可以。可烛光灭了,从这儿到石墙村,是足足六个月的艰难旅程。

  “你给我记住,”女孩冷冰冰地说,“不管你是谁,对我有何企图,我都不会给予你任何帮助或协助,反而会竭尽所能阻挠你的计划和鬼主意。”她又气鼓鼓地加了一句:“白痴。”

  “你还能走路吗?”

  “不能。我的腿断了。难道你不仅没脑子还没耳朵吗?”

  “你们星星睡觉吗?”

  “当然,但晚上不睡,晚上我们要发光。”

  “好吧,可我要睡一会儿,我想不出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今天对我来说太漫长了,我一时接受不了发生的种种。也许你也该睡一觉。我们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呢。”

  天色渐亮,峡谷中,特里斯坦头枕大皮袋,尽量不去理会链子那头蓝裙女孩的辱骂和诅咒。

  他不知道若自己没回去,小毛人会怎么办。

  他不知道维多利亚此刻在做什么,她该是在父亲的农舍里、自己的卧室的床上睡熟了。

  他不知道六个月算不算长途跋涉,以及一路上该吃什么。

  他不知道星星都吃些什么……

  想着想着,他就睡着了。

  “大笨蛋,土包子,死白痴。”

  星星叹了口气,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她的腿已然麻木,可依旧隐隐作痛。她扯了扯腕上的银链,可链子又紧又牢,挣脱不开又弄不破。“白痴,害虫。”她嘟囔着也睡下了。

  [1]原文如此。

  [2]“到巴比伦有几里?”(HowmanymilestoBabylon?)、“摇啊摇”(Rocka-Bye-Baby)、“咚咚啪”(Rub-a-Dub-Dub)均出自英国民间童谣集《鹅妈妈童谣》(MotherGoose)。一反人们对童谣温馨与童趣的印象,该童谣集包含许多血腥、残酷的句子,是因当时黑暗的时代背景所致。

  [3]蒲式耳:Bushel,谷物、水果、液体的英式容量单位,相当于8加仑或36.37升。

  [4]博阿迪西亚:Boadicea,别称布狄卡(Boudica)。古代一支凯尔特部族的女王,曾领兵起义,反抗罗马帝国的统治。

子午书屋(ziwushuwu.com)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下一页

· 推荐:心灵法医  师爷请自重  虐渣指导手册  我在未来等你  月上重火  三嫁惹君心  无尽天灯  你微笑时很美  烈火军校  你是我眼中的山川和海洋  深海里的星星  好想和你在一起  爱情公寓5  他与月光为邻  凤于九天  报告王爷王妃是只猫  蔓蔓青萝  若解多情  老板是极品  余生请多指教  最美不过初相见  识汝不识丁  十年一品温如言  明月传奇  史上第一混乱  司藤  心宅猎人  鹤唳华亭  从前有座灵剑山  雪中悍刀行  七根凶简  大主宰  三千鸦杀  哑舍  大唐狄公案  壁花小姐奇遇记  清明上河图密码  大唐悬疑录

尼尔·盖曼小说 趣知识 人生格言 金庸小说 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