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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费比尤:《那海兰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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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海兰珠》:三章

  “你大声点儿我听不见,我真要疯了。拜托!你大声点儿嘛!”他急切地问着。

  “好的,我嫁给你,可以了吧!够大声了吧!”我大声地喊着。心想让你尝尝什么是"河东狮吼",免得将来说我没给你打过预防针。

  “OH,Yes!-Yes!-Yes!——HER ANSWER IS "Yes。””袁逢兴奋的声音伴随着很多人欢呼的声音顺着电话那端传了过来。

  “你先calm down。你身边是不是还有别人?我怎么听着人还不少呢?”我好奇地问。

  “嘘!My——fiancée——still has few words say to me。”这句话明显不是跟我说的,电话那边突然安静了。”哦,是Phil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兴奋呢。”他有些气喘吁吁地回答我。Phil是他在加拿大的死党。

  “不是吧,你求婚还带着助威团?!”我笑他的小孩子脾气。

  “那可是,人生大事呢!我很想现在就飞到你身边。”他热情地说道。

  “别!你可别!你还有自己的工作呢。另外我食品节结束之前不许你出现。你来了我就没有办法安心工作了。让我把单身生活结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做好吧,好不好?”我怕死他那说风就是雨的性格了。

  “遵命!老婆大人!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假装严肃的语气始终藏不住欢快。

  “那我先休息了,不行了,我实在是太累了。”不知怎么我现在突然有种散架的感觉。

  “好吧,你快休息吧,熬了那么多夜。我明天再给你打电话,记住要开手机啊!”

  “遵命!老公大人!”我学着他的语气回答。”那就bye了?”

  “Love u,Bye。”他的声音消失在话筒那一边。感觉他的一切突然变得遥远了。

  我给手机充上电之后便进浴室打开spa的水吼,我需要洗个spa放松一下。

  将自己丢进热热的水里真是太舒服了。我的思绪也开始随着"咕噜咕噜"跳动的水泡游走。

  认识袁逢是大学第一年的事情,那时候的我是个只知天天K书的呆学生。

  袁逢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全家移民加拿大了,他的父亲是澳门人,母亲却是北京人。他们家在chinatown里面有一家规模不小的亚洲超市和一座茶楼。

  刚认识他的时候只觉得他的名字很不通。他笑笑解释道:“我爸姓袁,我妈姓冯。我的名字就是他们的结晶。就像中国古代的宋江一样,他父亲一定姓宋,母亲姓江。”

  他说完之后,我只记得我们几个女生笑做一团,他却一脸莫名其妙。

  我调侃他说:“我总算知道了,没有文化那是真可怕呀!”接着大家笑得更大声了。

  此后他便注意我了。因为他姐姐袁洁是我同专业的学姐,还是要好的死党,因此我们很快便和袁逢熟识了起来。

  一年之后我们就相恋并且同居了。在加拿大同居是正常现象,没有了中国传统思想的约束,我们在一起住了接近3年的时间,直到他先毕业。

  他学无线电通讯的,之后去英国读了一年研究生,也就是那一年我荣誉学位毕业了,突然决定回国发展了。

  袁逢本来满心期待我在加拿大找份工作等他从英国回来,结果没想到就这样我们结束了同居的生活,开始了两地分居的恋爱。

  袁逢是我到目前为止唯一的男朋友,唯一的男人。我们相处了5年多的时间,亲切地都就像彼此身体的一部分,不可或缺。

  也许真得是到了我们该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第二章 穿越

  也许当一个人疲劳过度时,更难入眠。

  Spa的水喉依旧开着,我的脑袋却空白一片,披着湿发无聊地摆弄着梳妆台上的首饰盒子。

  习惯性地捡起盒子中最亮眼的晶莹钻石。这条价格不菲的Cartier项链是袁逢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那是我们交往后第一年的纪念日。当时真得被他的举动吓傻了,因为这条链子足以交付我在加拿大一年的大学学费。

  袁逢的母亲还为此事说教了我们一番,我也生气他的不知轻重,他却倔强地说:“你们都想错了,别把它当作是一份礼物而已,它是将来要陪伴我妻子一生的信物,将来还会传给女儿和孙女。”

  听完这番话,我与他母亲都惊讶地瞪大双眼。大学时期的恋爱,谁会那么肯定一份飘忽不定的感情。可是袁逢从那一刻起就从未怀疑过分毫。

  如今四五年的时间一晃而过,真得是快要走进结婚的殿堂了,我突然觉得心像是被人放在枯井里一样,感觉周围怎么突然静得可怕。

  坦白说我很矛盾,自从与袁逢在一起开始,这种矛盾就一直跟随着我。袁逢很优秀,是我姐妹淘里面公认的未来好老公的典型。

  现在女人选男人的观点其实无外乎外型,学历,家世,浪漫,幽默,有责任感,以及有potential什么的。袁逢在这些方面确实没什么可挑剔的,但是我为什么总感觉缺了点什么呢?究竟是缺了什么呢?可是连我自己都说不出来。看来我是真的患了"富贵综合症"了,也就是俗话说的——吃饱了撑得。

  算了!别庸人自扰了,结婚估计是已成定局了,没自由也就是必然的了。不过就算结婚后还是可以趁入睡前幻想幻想Brad Pitt之类的大帅哥,反正袁逢也不知道,也不会算我红杏出墙,而且还多个人见人爱的帅哥老公,何乐而不为呢?想到这我突然又开心起来了,抱着厚厚的杂志倒在大床上。

  我总是有睡觉前看会儿书的习惯,我读的书一般都很杂,大多是一些实事政治、学术研讨之类的,最讨厌看人物传记与历史传奇。不知又看了多久的书,我竟沉沉的睡过去了。

  梦中的我好像又回到了Ottawa Uni的校园。看到了我几乎每天都要耗几个小时的central Library。

  我看到了自己咬着巧克力棒踮起脚尖够头顶书架上的书,总是差那么一点,怎么也够不下来。突然一双长长的胳膊伸出,一只白净的手将书取了下来摆在我的面前,我看着帮我够书的人笑了——”袁逢,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接过书笑着问他。

  他腼腆地笑了笑:“我看到你过来找书就跟进来了。”

  “你找我有事啊?”我看到他表情怪怪的脸,就会不自觉地想开他的玩笑:“你总是chasing me around,该不是想追我吧?”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他窘得说不出话来,我还真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呢。

  他突然抓起我的手激动地说:“其实我是喜欢你的。海蓝,be my girl。我是认真的。我保证一定随便任你欺负,而且绝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次换我脸红了,周围经过的同学已经有些在注视我们了,“拜托!这里是图书馆……”

  “So what?反正我要你给我一个答案。海蓝,你喜欢我吗?”他霸道且固执地问着。

  我瞠目结舌,没说话,但是我却点头了。

  这算什么反应?随后我们对视着笑了,很有默契地一起跑出了图书馆。免得在里面被人"参观。”

  他突然一把拉住了我,让我面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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