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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莫言老师:

  您好!

  知道您有希望来酒国,我欣喜若狂。学生我“盼星星盼月亮只盼着深山出太阳”一样盼望着您来酒国。我有几个同学在市委、市政府工作(不是一般的工作,都有不大不小的乌纱帽),如果需要市委市府的邀请信、证明信,我可请他们立即就办。中国领导最认公章,我想军队里的领导也不例外。

  关于小说,确实让我灰心丧气。我甚至对周宝、李小宝两位老师也有些意见,压着我那么多稿子,连封信都不给回,也太不尊重人了。当然,他们都很忙,如果给业余作者写信,什么事情也不要干了,这道理我明白,但心里总有些愤愤不平。不看僧面看佛面,孬好我也是您推荐的作者嘛!当然我知道这是不健康的、不利于文学创作的恶劣情绪,而且我也正在努力克服着这些情绪,我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到长城非好汉”,决心百折不挠地写下去。

  为筹备猿酒节,我们学校上上下下忙成了一锅粥。系里分配给我一个任务,让我用库存的一部分病酒做酒基,勾兑出一种有风味的酒,在猿酒节期间卖出去。如果成功,我将得到一大笔奖金,这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当然我不能为了赚奖金就把小说扔了,我照样写,用十分之一的精力救治病酒,用十分之九的精力写小说。

  寄上近作《采燕》,请老师批评。我自己对我前一段的创作进行了总结,我觉得我的小说之所以难以发表,可能与干预社会有关,于是在《采燕》里进行了矫正,这是一篇远离政治、远离首都的小说,如果再不能发表,就是“天绝我也”!

  即颂大安!

  学生:李一斗

  《采燕》

  我岳母为什么红颜不老、青春永驻、六十多岁的人了还有着少妇一样的高乳与丰臀?为什么腹部平坦、没有积淀脂肪、宛如弹性优良的钢板?为什么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眼角上没有一丝丝皱纹、牙齿洁白晶莹连一颗动摇、破损的都没有?为什么皮肤光滑柔嫩如同羊脂美玉?为什么嘴唇鲜红、嘴巴里永远喷吐着烤肉香气、让人特别想吻它?为什么从来不生病、没有一点更年期反应?

  作为女婿,我可能不应该这么放肆,但我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所以该说的话还是要说。我想说我岳母尽管六十多岁了,但只要政策允许,本人愿意,她完全能够再为我生出一打小姨子或小舅子。我岳母为什么很少放屁,即使偶尔放一个也不臭,不但不臭反而有糖炒栗子的味道?一般地说,美女的肚子里臭味浓郁,所以美女其实是一张画皮,但为什么我岳母不但外皮美丽而且内部儿也芳香可食呢?——这么多的问号像鱼钩一样挂住了我的皮肉使我像一条闯进了鱼钩阵的河豚鱼,使我痛苦万端,也一定令读者诸君厌烦,你们可能会说,李一斗这家伙,竟拍卖起丈母娘来了!亲爱的朋友们,不是我拍卖丈母娘,而是我研究丈母娘。随着人类社会的老龄化,让女人永葆青春十分重要,这研究大有利于人类,而且很可能创造出巨大的利润,所以我即便惹恼了丈母娘也在所不惜。

  我初步认为,之所以我拥有这样一个美味可饮如同奥罗露索雪利酒(olorososherry)一样色泽美丽稳沉、香气浓郁扑鼻、酒体丰富圆润、口味甘甜柔绵、经久耐藏、越陈越香的丈母娘而不是拥有一个像村里人烧出的地瓜干子酒一样颜色混浊不清、气味辛辣酸涩、酒体干瘪单调、入口毒你半死的丈母娘,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岳母诞生于一个采燕的世家。

  按照现在流行的小说叙述方式我可以说我们的故事就要开始了。在正式进入这个属于我也属于你的故事前,请允许我首先对你们进行三分钟的专业知识培训,非如此你的阅读将遇到障碍。我计划写能够供你阅读一分半钟的字数,余下的一分半钟供你思考。去他妈的“狐狸一思索老虎便发笑”,“天要下冰雹,娘要找婆家”,就让他们笑去吧,多笑死几亿也省了计划生育,那时候我岳母就可以充分利用她老当益壮的器官为我生小姨子或是小舅子了。好了!别啰嗦了!好了,不啰嗦了,我听到了你的怒吼,看到了你的不耐烦,像内蒙古生产的草原白酒一样,你简直还是一瓶子波浪翻卷的哈尔滨高粱糠白酒,酒度60,劲头十足。

  金丝燕(collocaliarestita),鸟纲,雨燕科。体长约十八厘米,上体羽毛黑或褐色,带蓝色光泽。下体灰白色。翼尖而长,足短,淡红色,四趾均前,群栖,食虫。在洞穴中造巢,雄燕喉部唾液腺分泌出唾液,凝固后便是燕窝。

  金丝燕产于泰国、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国,我国广东、福建沿海荒岛亦有出产。每年六月初,为金丝燕营巢孵化期。营巢前,雄燕与雌燕追逐飞翔交尾,交尾完毕,雄燕贴立石壁,像春蚕吐丝般来回摆动头颅,一道道透明的胶性唾液粘在石壁上,凝固后便是燕窝。据观察者报告,雄燕在吐涎成巢的过程中不眠不食,头颅连续摆动数万次一巢始成。艰难困苦,胜过呕心沥血。这第一个巢几乎不含杂质,全由燕唾凝成,故颜色洁白透明,质量优异,俗称“白燕”或“官燕”。此巢被人取走后,金丝燕会造出第二个窝,唾液不够,不得不从自身啄下绒毛掺和进去,由于用力吐唾液,连血都吐了出来,形成价值较低的“毛燕”或“血燕”。此巢被取走后,金丝燕还会造成第三个巢,所用材料主要是藻类,唾液很少,没有食用价值。

  我第一次见到丈母娘时她正在用银针挑剔着一个用碱水发起来的燕窝里的杂质:血丝、绒毛和海草,现在我们可以知道,那是一只血燕。我丈母娘撅着嘴,像只发脾气的小小鸭嘴兽一样呱呱唧唧地说:瞧,瞧,这哪里是燕窝,整个一只乱毛窝,是喜鹊窝,老鸹窝——你就心平气和些吧,我的导师袁双鱼教授呷了一口他自己特别勾兑的混合酒——酒里有一股淡雅高贵的兰花气息——对他的老婆说,这年头,所有的东西都掺假,金丝燕也学精了,我看再下去一万年,只要人类还存在着,金丝燕就会用狗屎筑巢。她双手捧着那一大团发得颤颤巍巍的燕窝,怔怔地看着她的丈夫我未来的岳父。我实在想像不出这狗脑子一样的脏东西会变得比金子还珍贵,难道它真像你们说的那样玄?他冷冷地打量着她手里的东西。她说:你除了懂酒之外别的啥也不懂!她的脸皮有些泛红,扔下燕窝,快如小风般走到不知哪里去了。这是我第一次到我的老婆家做客。我老婆说她妈妈准备露一手。没想到她竟摔燕而去。我有些尴尬。老头子却说,不要紧的,她会回来的。她对燕窝的了解跟我对酒的了解一样,当今世界上数一数二。

  果然不出我岳父所料,不一会儿工夫,我丈母娘便回来了,她挑尽了燕窝里的杂质,给我们偎了燕窝汤。我岳父和我老婆拒绝喝,我岳父说那汤里有一股鸡屎味,我老婆说有一股血腥味,充满了残忍性是一碗无情汤,表现了人为万恶之首的意思。我老婆有颗博大的爱心,正在申请加入设在波恩的世界人民保护动物协会。我岳母当时说,小李,不要理睬这些傻瓜,他们的博爱十分虚伪,孔夫子远疱厨,可一顿饭也离不开肉酱,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招徒入账,还要十束干肉做学费。他们不喝我们喝,我岳母说,华人食燕窝已有千年历史,它是世界上最珍贵的补品,别看它模样难看,但营养极其丰富,小孩吃了有助生长发育,女人吃了能使青春常驻,老人吃了能够益寿延年,最近,香港中文大学何国力教授还发现燕窝里含有一种预防和治疗艾滋病的物质。她如果吃燕窝,我岳母指着我老婆说,也不会是目前这模样。我老婆愤愤地说:我宁愿这模样也不去吃那玩意儿。她瞪着眼问我:你说,好吃吗?我不敢得罪我老婆,也不愿得罪我丈母娘,我说:怎么说呢?怎么说呢?哈哈哈哈哈。我老婆说:你这个滑头。我丈母娘把一勺燕窝盛到我碗里,然后挑衅地看着她女儿。我老婆说:你们会做噩梦的。什么噩梦?我岳母问。我老婆说:成群的金丝燕在啄食你们的脑浆。我岳母说:小李,你只管喝,不要理这个疯丫头。她昨天还吃了一只大螃蟹,难道这不怕螃蟹用钳子夹她的鼻子?她说:我小时候恨透采燕的人,进入城市后,我才发现那种痛恨是没有道理的。现在吃燕窝的人越来越多了,有钱的多了吆。但有钱并一定能吃到一等的官燕,一等的好货,泰国进口的“暹罗贡燕”都被北京的大干部吃了,我们酒国这种小城市,只配吃这样的血燕。即便这样的血燕,每公斤也要八千元人民币,一般的人是吃不起的,我岳母严肃地、不无炫耀地对我说。尽管燕窝如此了不起,但我坦率地说,这玩艺儿实在不好吃,还不如红烧猪肉过瘾。

  我岳母孜孜不倦地对我进行燕窝教育,她讲完了燕窝的营养价值又讲燕窝的烹调方法,这些我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她对我进述的采集燕窝的故事,她的家族的故事,她的故事。

  我岳母诞生于一个采燕世家,她在我的老岳母肚子里时就听到过金丝燕痛苦的啁啾,就得到过金丝燕的营养。我的老岳母是个馋嘴的女人,怀上我岳母后变得更馋,她经常背着丈夫偷食燕窝,偷食技巧很高,从没被她的丈夫发现。我岳母说她娘生就一副比钢铁还要坚硬的牙齿,能把韧性极强的干燕窝咬烂。她从不偷食整个的燕窝——整个的燕窝她丈夫有数——我岳母她娘总是很巧妙地从每只燕窝底部用刮刀留下的切痕上往里啃进一寸,啃出的茬口比刀子切的还整齐。我岳母说她的娘偷食的都是一等官燕。没经炮制的燕窝营养价值更为丰富,我岳母说任何美味佳肴一经烹制,其营养都要被大量破坏。我岳母说任何进步都建立在丧失一些东西的基础上,人类发明了烹调,娱悦了口腔感官,但丧失了人的骠悍和勇猛,生活在北极圈里的爱斯基摩人之所以有那么强悍的身体和抵御严寒的能力,与他们生吃海豹肉有绝对的关系,一旦他们掌握了复杂精巧的中国烹调术,他们就在那里待不下去了。我岳母她娘偷食了那么多生燕窝,所以我岳母发育得极为健全,生下来时就头发乌黑,皮肤粉红,哭声雄壮胜过男婴,嘴里还生了四颗牙齿。我岳母的爹是个迷信的人,他听人说生下来长牙的婴孩是丧门星,就把我岳母给扔到乱草棵子里去了。那时令是寒冬腊月,广东尽管没有严冬,但十二月的夜晚也凉气砭骨,我岳母在野草丛中一夜,竟然甜睡不死,感动了她爹,又把她给抱了回来。

  我岳母的娘据我岳母说很漂亮,我岳母的爹据我岳母说八字浓眉,深眼窝,塌鼻子,薄嘴唇,尖下巴上一撮山羊胡子。我岳母的爹整日攀崖贴壁又瘦又老像一只丑陋的壁虎,我岳母的娘天天偷食燕窝滋养得粉红雪白一掐冒白水儿像一枝六月的荷花。我岳母一岁时她娘跟着一位燕窝商人跑到香港去了,我岳母跟着她爹长大。我岳母说她娘私奔之后她爹每天煮一个燕窝给她吃,所以她是吃燕窝长大的孩子。我岳母说她怀我老婆时正是六十年代初最困难的时候,没吃过一口燕窝,所以生了个我老婆像个黑猴。如果她吃燕窝情形也会好转,但我老婆拒吃。其实我知道想吃也不行,我岳母在烹饪学院当特食中心主任没多久,不当主任时她要弄个燕窝也不容易。她做给我吃的这个劣质燕窝,也不是正路上来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我也知道我岳母十分喜欢我,胜过我老婆喜欢我。我跟我老婆结婚一半是因为她爹是我的恩师,我跟我老婆还没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很喜欢我岳母。

  我岳母喝着燕窝汤吃着小燕雏茁壮地成长,她四岁时的身高和智力就达到了正常发育的十岁孩童的水平。我岳母认为这绝对是金丝燕的功劳。我岳母说在某种意义上她是雄金丝燕用珍贵的唾液哺育大的,而她的娘因为惧怕她那四颗生来就有的牙齿而不给她哺乳。这算什么哺乳动物?我岳母恨恨不平地说。我岳母还由此发挥说人是哺乳动物中最残忍最无情的,只有人才拒绝为婴儿哺乳。

  我岳母的老家住在东南沿海的一个海角上,天气清朗的日子,她坐在海滩上,能够看到那一连串的钢青色的海岛的影子。那些岛上有着高大的岩洞,岩洞里出产燕窝。村里人多以捕鱼为生,只有我岳母的爹和我岳母的六个叔叔靠采燕窝为生。这是祖传的职业,极其危险但收益颇丰,一般人家想干也干不了。所以我在前边说我岳母出生在一个采燕世家。

  我岳母说她的父亲和叔叔们都是精壮的人,身上没有脂肪,只有一束束血红蛋白含量极高的像麻绳拧成的肌肉。拥有这种肌肉的人自然身手矫健,胜过猿猴。她爹养着两只猿猴,她说那是她父亲们的老师。在不能采集燕窝的季节里,我岳母的父亲和叔叔们就坐吃着头年采燕的收入,为下一次采燕做各方面的准备。他们几乎每天都牵着猿猴上山,驱使它们攀壁缘木,并进行摹仿。我岳母说马来半岛的采燕人有驯化猿猴采燕的,但不太成功,猴性善变,影响生产。我岳母说她爹六十多岁时还是身轻如燕,在光滑的青竹上攀援,不弱健猴。总之,我岳母的家族由于遗传的原因和职业的训练,都善于攀壁上树。我岳母说体能最为出色的是她的小叔叔,他练就了一身壁虎功,能不凭借任何器械,赤手爬到几十米高的岩壁上去采燕。我岳母说她把别的叔叔的模样都淡忘了,但却牢牢记着这位小叔叔的模样。他遍体生着一层鱼鳞状的老皮,瘦干的脸上有两只深陷在眼眶里的、闪烁着忧悒光芒的蓝色大眼睛。

  我岳母说她七岁那一年的夏天,第一次跟随父亲和叔叔们去海岛采燕。她家有一艘很大的双桅船,船是松木的,刷着厚厚的桐油,散发着森林的芳香。那天刮着东南风,海上的长浪追逐奔涌,沙滩上的白沙被太阳照得闪闪发亮。我岳母说她经常被那刺目的白光从梦中惊醒,于是,在酒国市的被窝里,她听到了南海的波涛,嗅到了海的味道。她的父亲叼着一支旱烟管,指挥着弟弟们往船上搬运粮草、淡水、青竹竿。末了,她的一个叔叔牵来一头角上缠着红绸的肥胖公水牛。那家伙双眼血红,嘴里吐着白沫,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渔村里的孩子们跑来看采燕船出发。孩子群里有好几位是我岳母的玩伴,海燕、潮生、海豹……有一个老女人站在村头一块岩石上喊叫着:海豹、海豹子,来家。一个小男孩极不情愿地离去了。临走时他对我岳母说:燕妮,你能帮我逮一只金丝燕吗?你给我一只活金丝燕,我给你一颗玻璃球。他亮了亮那颗攥在手里的玻璃球。我想不到我岳母竟有这样一个辉煌的乳名,燕妮!天老爷人家!竟跟马克思夫人一个名字。我岳母忧伤地说:那个海豹子,现在已是军分区司令了。我岳母的话里流露出了对我岳父的不满。我老婆说,军分区司令有什么了不起,我爸爸是大学教授,酿造专家,不比他个小小司令神气!我岳母看看我,委屈地说:她永远站在她爸爸的立场上与我作对。恋父情结,我说。我老婆狠狠地剜了我一眼。我岳母说采燕船出发那天,最热闹的场面是赶公牛上船。

  她说牛是有灵性的,没阉过的公牛最有灵性,它知道让它上船意味着什么,所以它一靠近小码头就红了眼,喘着粗气,把一个犟头,拧来摆去,扯拽得我那位叔叔踉踉跄跄。我岳母说有一条狭窄的木板把木船和小码头的石阶连结在一起,木板悬空,倾斜,板下是浑浊的海水。公水牛的前蹄停在木板的一头,便再也不肯前进半步。那位叔叔用上吃奶的劲拉鼻绳,铁鼻环把水牛青色的鼻梁拉出去很长,牛的鼻梁随时都可能豁开,一定痛疼难捱,但它坚持着不上板,与死亡相比,鼻子不算什么。我岳母说她的几个叔叔一拥而上,想把水牛硬推到船上去,但任他们怎么推,也奈何不了它,反倒被它愤怒地一撩蹄子,打瘸了我岳母某一位叔叔的腿。

  我岳母说她的小叔叔不但体能比他的哥哥们出色。智慧也是第一。他从他哥哥手中接过牛绳,拉着牛在海滩上散步。他和牛说着话。海滩上留下了他和牛的脚印。后来他脱下褂子蒙住了牛头,一个人把牛牵上了跳板。牛走在跳板上时,跳板弯成了一张弓。那畜牲其实也知道它走在一条险路上,因为它迈动四蹄时小心翼翼,好像马戏团里那些久经训练的走索山羊。牛上了船,人也上了船,跳板撤去,哗哗地挂满帆。小叔叔从牛脸上解下衣服。牛浑身发抖,四蹄跳动,发出一声凄凉的鸣叫。渐渐地,大陆消逝,海岛逼近,岛上云雾朦胧,宛若仙山琼阁。

  我岳母说她父亲和叔叔们在岛的一角上锚住了船,小叔叔把牛弄下船。他们的脸色严肃而神圣。一踏上遍地荆榛的荒岛,那暴躁的公牛变得比绵羊还要温驯。牛眼里血红的颜色消失,湛蓝的与海洋一样的颜色与我岳母的小叔叔的眼睛一样的颜色出现。

  我岳母说他们抵达荒岛时已是黄昏时分,海上红光闪闪,岛上群鸟翻飞,呜声震耳。他们在岛上露宿,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吃罢早饭,她的父亲说:干吧!神秘惊险的采燕工作就开始了。

  这些岛上,有许多黑暗的洞穴。我岳母说在一个大洞穴的外边,她父亲摆起了香案,烧了一沓纸,磕了几个头,然后说一声:杀牲!他的六个兄弟便一拥而上,把那头公牛扑倒在地。奇怪的是那头膘肥体壮的公牛竟然没进行丝毫反抗,与其说它是被那六个男人按倒不如说它自己躺倒。它静静地卧着,健壮的脖子平铺在岩石上,那颗生着钢青色铁角的硕大头颅,笨拙地连结在脖子上,仿佛是生硬地焊接上的一样。它的姿势表明它心甘情愿地成为献给洞中神灵的牺牲。我岳母说她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岩洞中的燕窝是洞中神灵的私有财产,而她父亲和叔叔们用这条肥胖的公牛和洞中神灵进行交换。洞中的神灵既然能吃公牛,一定是个极其凶恶的大怪物。我岳母说这联想使她产生了恐怖。按倒黄牛后,她的叔叔们闪到边上去。她看到父亲从腰里抽出一把雪亮的小斧头,双手攥着,向公牛走去。她的那颗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紧紧地攥住了,每跳动一下都要停顿了再不跳动一样。她父亲嘴里念念有词,漆黑的眼睛里跳动着惊恐不定的光芒。她忽然产生了对父亲也对公牛的怜悯,她觉得面前这个瘦猴一样的男人和僵卧在岩石上的公牛一样可怜,杀者和被杀者都情不自愿,但迫于一种巨大的压力不得不这样做。我岳母看到那奇形怪状的巨大洞口,听到洞里那一阵阵的怪异声响,感受到洞口喷吐出的阴森空气,灵感发动,想到,她父亲和公牛共同惧怕的是岩洞中的神灵。她看到公牛紧紧地闭着眼,长长的睫毛被上下眼睑夹成一条线,一只碧绿的苍蝇在它的潮湿的眼角上挑挑拣拣地吃着什么,连我岳母都被这只讨厌的苍蝇搞得眼角发痒,但公牛却一动不动。我岳母的父亲走到牛的身旁,六神无主般地往四下里打量了一下。他想看什么呢?我岳母说,其实他什么也看不到,抬头张望恰恰暴露了他内心的极度空虚。他把小斧头放在左手里握着,往右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又把小斧头倒在右手里握着,往左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最后,他双手攥住斧把儿,挪动了一下双腿,似乎要站得更稳当一点。他呼了一口长气,憋住,脸色发青,双眼瞪圆,高高地把斧头举起来,猛地劈下去。我岳母听到斧头劈进牛颈时发出的那一声问响。她父亲吐出了那口憋住的气,整个人都塌了架子似地软绵绵地站在那里,好久,才弯腰把夹在牛颈里的斧头拔出来。公牛沉闷地叫了一声做了几次试图抬头的努力,但它脖颈上的肌腱已被砍断,无法抬头了。随后,它的身体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地轮番抖动起来,好像这抖动已不由它的大脑支配。我岳母的父亲又一次举起斧头,凶猛地砍着,扩大着牛颈上的伤口。他一边砍一边发出“嘿嘿”的声响,动作还算准确,每一斧下去,伤口便深下去一块。牛颈上终于喷出了激烈的谘矗还勺尤群婧娴难任兜榔私宋以滥傅谋乔弧k盖椎乃稚险绰讼恃「坊锪锏母芯跬ü欢系赜靡安莶潦值亩鞅硐殖隼础k孀派丝诘慕徊嚼┐螅恃β宋以滥杆盖椎牧场e5钠芏狭耍恍┖艽蟮呐菽砍隼矗菽砍鍪狈⒊觥斑侧噙侧唷钡南焐以滥改笞挪弊幼松怼5彼刈肥保吹剿盖滓寻雅m烦沟椎囟缦吕戳恕k拥舾罚妥拍橇街谎郑プ」m飞夏橇礁牵阉崞鹄矗说蕉纯谇暗南惆干稀a钗以滥覆唤獾氖牵夤a偎狼敖艚舯兆叛郏繁豢诚吕春螅吹拐鲈擦搜劬γ茄劬σ廊焕兜孟窈k谎褂吵鲋芪у娜擞啊n以滥杆邓盖装捕俸门m罚撕笠徊剑炖锊恢钸读思妇涫裁椿埃缓笃说毓虻梗哦纯谄灯悼耐贰k氖迨迕且补虻乖谘沂希宰哦纯诳耐贰?br>

  祭洞仪式完成后,我岳母她父亲和叔叔们带着家什进洞。她被留在洞外看守船只和器具。我岳母说他们进洞之后就像石头沉入大海一样无声无息。她一个人面对着大睁着双眼的牛头和咕咕冒血的牛身子感到十分恐惧。远望海天茫茫,大陆隐没在海水后边,岛上飞翔着许多不知名字的大鸟。有几匹肥大的老鼠从岩缝里钻出来,吱吱叫着,蹿到牛的尸体上去,我岳母试图轰开它们,它们却一蹦半米高向我岳母这个小姑娘发起了进攻,她清楚地感受到老鼠爪子挠着了她胸脯的滋味。我岳母嚎哭着跳到洞里去。

  她哭叫找她的父亲和叔叔们,穿越了一段幽暗的洞。突然她的眼前一亮,七束耀眼的火把在她的头上出现了。我岳母说她父亲在采燕的淡季里用浸透松脂的树枝捆成了很多火把,那些火把长约一米,有一个细细的、可以用嘴叼住的把儿。我岳母说看到火把的亮光后她立即停止了哭嚎,一种神圣的庄严的气氛扼住了她的喉咙。她感到与父辈们正在进行的工作相比较,自己的那点小恐怖根本不值一提。

  那是一个巨大的山洞,高约六十米,宽约八十米,我岳母用成人后的估测能力为她儿时的印象定了量。山洞究竟有多长我岳母说她估测不出。洞中有流水的潺潺声,有水滴落下的叮咚声,凉风习习。她仰脸看到那几支火把在半空中燃烧着,火光映照着她父亲的脸,她叔叔们的脸,尤其是她小叔叔的脸。那张迷人的脸在火苗的映照下具有了琥珀的颜色和琥珀的质地,感人至深,永远难忘,像克利科·蓬萨旦寡妇酿造的香槟酒一样,清馨润肺,缭绕不绝,压倒群芳,出类拔萃。他口叼着哔哔叭叭爆响着的火把,身体紧紧地贴在一道岩缝里,对着一个晶莹乳白的东西伸过刀去。那就是燕窝。

  我岳母说其实她一进岩洞,最先让她心驰神往的不是那高悬头上的松脂火把,也不是被火把照耀的地小叔叔那张富有魅力的脸,而是那满洞飞舞的金丝燕。它们被火光惊忧,纷纷飞出巢穴又不想远离巢穴,洞中群燕翻飞,犹如山花烂漫,又似蝶群盘旋。燕声啾啾,千声万声,泣血啼血。我岳母说她听出了燕啼声中包含着的辛酸和愤怒。她的父亲从她的头上,驾着一根长长的青竹,悠到洞壁的一侧,那里有十几个刚刚凝固的燕窝。她的爹仰着脸,头上缠着一道白布,大张着两个黑洞洞的鼻孔,脸色像烤熟的乳猪一样。他伸出了那柄白色的刮刀,只一下,便把一只燕窝削下,伸手接住,装进了腰间的叉袋。几个黑色的小东西掉下来,落在我岳母的脚前,啪一声轻响,她低头摸去,摸起几块破碎的蛋壳,蛋黄和蛋青沾在壳上。我岳母说她心里很难过。她看到父亲只靠着几根孱弱的青竹,在几十米的高空冒险采燕,她的心中也很难过。燕子一团一簇地扑向她父亲的火把,仿佛要把那火把扑灭,保护自己的巢穴和后代。但火的威势在最后的时刻逼退了它们。它们的羽翼在即将接触到火苗时才疾速折口,蓝色的燕羽在火光中闪烁。我岳母说她父亲对群燕的骚扰置之不理,哪怕燕翅拍打着他的脑壳,他的眼睛依然盯着岩壁上的燕窝,并且用稳准狠的手法,把它们一个个削下来。

  一支火把将尽时,我岳母说她父亲和叔叔们攀援着倚在洞壁上的青竹溜下来。他们聚在一起,引燃新火把,倒出叉袋里的燕窝,堆在一块白布上。我岳母说按照往常规矩,她父亲只采一支火把的燕,剩下三支火把工夫,由他的弟弟们采,他在洞壁下看守着燕窝,防止恶鼠抢食,同时也休息那毕竟已经衰老的身体。我岳母说她出现在他们面前,使他们又惊又喜。她父亲训斥她为什么私自进洞,她说一个人在洞外害怕。我岳母说她一说出“害怕”二字,她的爹立刻脸色大变,抬手扇了她一巴掌,说:闭嘴。她说她爹的手粘乎乎的,沾满了燕窝的汁液。我岳母说后来她才知道,在洞里绝对不允许说出诸如“跌落”、“滑倒”、“死亡”、“害怕”之类的字眼,否则将大不吉利。她挨了巴掌,呜呜地哭了。她的小叔叔说:别哭,燕妮,待会我给你逮只燕。

  他们每人抽了一锅烟,用腰间的叉袋擦了擦身上的汗,便叼起火把,向岩洞的深处走去。我岳母说她父亲说:既然你来了,看着货,我再上去采一支火把。按规定,他们每天要采四支火把的时间。

  我岳母说她的父亲叼着火把去了,她看到洞底有流水,水中有游蛇,还有许多腐烂的竹竿与藤蔓,洞底的石头上,积着一层厚厚的燕屎。她的目光追随着她的小叔叔,因为他说要给她捉只活燕。她看到他沿着几根青竹,飞一样地爬到了十几米的高处,找一处缝隙站住脚,再弯腰把脚下的竹子提上去,插住,又提上去一根竹,斜架在另一根竹上,再提上去一根,架住。三根竹便架构成一座令人惊心动魄的天桥。她的小叔叔踩着这摇摇欲坠的天桥,逼近了岩洞的穹窿,那里有块垂下来的蘑菇状乳石,在那石上,有十几个特大的白燕窝。当别处的金丝燕弃巢惊飞时,这里的燕子不惊不飞,它们也许知道它们的巢建在了绝对安全的位置上。筑成的巢里,抻着两只机灵的燕头,还有几只金丝燕,正倒悬在乳石上,频频摆动着头颅,扯着洁白透明的丝线,编织着细腻优美的巢穴。它们也许不知道我岳母的小叔叔已经手把着、脚蹬着冰凉滑溜的岩石,像只可怕的大壁虎,一点一点地向它们靠拢。我岳母说金丝燕用八个朝前的爪子紧紧地把着岩石,辛苦万端地咳唾筑巢。它的短短的嘴巴像只灵巧的梭子,在弧形的平面上、快疾地编织着。扯一阵亮丝后,它们就把身体紧缩起,翅膀抖,尾羽颤,把珍贵的唾液从喉咙里咳出来,含在嘴里,再扯亮丝。那些东西在空气中转瞬间便凝固成透明白玉。我岳母说金丝燕吐涎筑巢,是大自然中少有的奇观,达官贵人们不知金丝燕的辛苦,更不知采燕人的辛苦,所以他们也就感觉不到燕窝的珍贵。

  我岳母的小叔叔几乎是倒挂在那石蘑菇的肥大部了,仅凭着两只脚,就把住了虽有沟坎但极其滑溜的乳石,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火把横向伸出,火苗在他头的外侧熊熊燃烧。他腰间装燕的叉袋垂挂下来,好像两面在雨中狼狈下垂的破旗。他自然不能开口说话,但他的处境已经说明他无法把采下的燕窝装入叉袋。我岳母说父亲已从岩壁上溜下来,举着火把,仰脸看着把性命悬挂在洞顶的小弟,并准备随时捡起他挥刀割下的燕窝。

  我岳母说直到现在她再也没有看到那么大的燕窝。那是古老的燕窝。我岳母说燕类都有在旧巢上筑新巢的习性,只要不遭破坏,它们可以把一个巢造得像斗笠那么大。当然,没遭破坏的燕巢,都几乎是纯粹的燕唾凝成,不含杂质,质量优异。

  他伸出了手,手里握着一把三棱的锋利刮刀。他的身体被可怕的拉长了,好像一条蛇。我岳母说她看到许多明亮的汗珠从她小叔叔的头发梢上滴下来。他的刀触到那个巨大燕窝的边缘了,触到了,触到了。他的身体又拉长了些,他的刮刀戳到燕窝的基部里去了,他来回抽动着刮刀,成群的汗珠从他上滴下来。燕窝里的大燕子飞出来了,它们表现的特别英勇,不顾死活地用身体去碰撞他的脸,一次一次又一次。我岳母说燕窝在石上粘得非常牢固,尤其是多年的燕窝,几乎是长在石头上一样。所以她的小叔叔的工作异常艰苦,他必须置大燕子的疯狂冲撞于不顾,必须心不乱,手不软,咬紧牙,闭住眼,坚持住,把牙咬进唇里,尝到自己的血滋味。

  我岳母说,天哪,好像过了几百年一样,那庞大的燕巢终于倾斜了,终于垂下来了,只要再来一下,它就会掉下来,像块巨大的白金子一样掉下来。

  小叔叔,加把劲呀!我岳母情不自禁地喊叫起来。随着她的一声叫喊,他的身体往前一跃,那只白色燕窝脱离了岩石,飘飘摇摇地,费了漫长的时间,落在了我岳母和她父亲的脚前面。与燕窝同时落下来的,还有她那个技艺非凡的小叔叔。我们在前边说过,他能从十几米的高处飘然落地而不损伤自己的身体,但这一次是太高了,而且姿势不对。他的脑浆溅到了那只燕窝上。那只自高空跌落的火把落地之后依然燃烧着,一直到洞底的浅浅流水把它浸灭为止。

  我岳母说,她小叔叔摔死后五年,她的父亲也粉身碎骨在一个岩洞里,但采集燕窝的工作并不因为死人而停止。她不可能继承父业,也不愿意靠叔叔们养活,在一个炎热的夏日里,她背着那只沾着小叔叔脑浆的巨燕,踏上了漫漫征程。那年,我的岳母十四岁。

  我岳母说,按照常理她绝对不会成为一个烹制燕窝的名厨,因为每当她用针挑剔燕窝里的杂质时,眼前便会再现那些惊心动魄的画面。她怀着无限的敬惜之情烹制每一个燕窝,正因为知道这物背后隐藏着的辛酸血泪——燕的和人的——所以她获得了关于燕窝的超凡经验。但她的心中毕竟还有些疙瘩,燕窝与人的脑浆的关系使她不舒服,自从酒国市独创了烹食肉孩的惊人业绩后,她心中那点介蒂便烟消云散了。

  我岳母忧心忡忡地说,进入九十年代后,中国大陆的燕窝需求量激增,但我国南方的采燕业已经濒临灭亡。采燕者把先进的液压升降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搬进洞穴,人们可以轻松自如地、毫无危险地、不但割取燕窝,而且捕杀燕子。中国其实已无燕可采。在这种情况下,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好从东南亚各国大量进口,导致燕价暴涨,香港市场上每公斤燕窝已值二千五百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之势。燕价飞涨又刺激了国外采燕者的疯狂,当年我父亲他们每年只采一次燕窝,而现在,泰国的采燕者每年采集四次。再过二十年,孩子们都不知燕窝为何物了。我岳母喝光了碗中的燕窝羹,说。

  我说,其实,即使现在,吃过燕窝的中国孩子也不超过一千个。这玩艺儿有没有对于广大的老百姓来说无关紧要,您何必操心呢?

  一斗兄:

  大作与来信收悉。

  《采燕》读罢,浮想联翩。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有钱人家吃饭,那桌上摆着的都是一些驼蹄、熊掌、猴头、燕窝什么的。骆驼我是见过了,那肥大的驼蹄也许真好吃,但我无口福。我小时吃过一次二哥从生产队的死马腿上偷偷剁下来的马蹄子,自然没有名厨料理,由我母亲放在白水里加盐煮,吃肉没有多少,喝汤可以管饱。这顿马蹄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过年回家时兄弟聚会,还经常提起,好像那鲜美的味道还在舌尖缭绕。那是一九六○年,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才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吧!熊掌嘛,前年一个企业家请我吃饭,最末一道菜端上来一盘黑不溜秋的东西,东道极郑重地说:这是熊掌,刚托人从黑龙江弄回来的。于是便极兴奋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咂,感觉到粘粘糊糊的,不香不臭,与猪蹄子上的筋皮没有什么差异,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连说好滋味。主人挑了一点尝了尝,说:发得不好!然后又批评厨师不会做。我实在不知何为“发”,但又不好意思问。后来在北京请教了一位在饭店工作过的朋友,才知道“发”是怎么回事。他还告诉我,我吃到的是干制了的熊掌,所以要发。而新鲜熊掌是不需要发的。但制作亦不易,他说如得到一个新鲜掌,即要掘地作坑,用大块石灰铺底,把熊掌放进去,上面再用石灰盖好,然后往石灰上浇温水,使灰发热泛开,即可把掌上的毛根除尽。他说吃熊掌要耐心,因为熊掌煨的愈烂愈好吃,所以晚上吃熊掌,清晨即应上锅炖起来。这也太麻烦了吧!另外我记得我爷爷说过,熊冬天不吃食,饿了即舔掌疗饥,所以熊掌是宝,这种说法我想大概没什么道理。至于猴头,原先我以为是猴子的头,后来才听说是一种树菌。这玩艺儿我没吃过,但因胃病吃过不少“猴头菌片”。近日在火车上碰到一位制药厂的师傅,他说哪里去搞那么多猴头菌?弄点木耳、蘑菇的加进去就不错了。这使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药里也掺假,药里都敢掺假,还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后,该说说这可怕的燕窝了,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以前读《红楼梦》,看到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所以知道是好东西,一般人吃不起。但我根本没想到这玩艺儿那么贵,我们辛辛苦苦工作半辈子,所发工资加起来还买不了几斤燕窝。看了你的小说,我这辈子也不要吃燕窝了,贵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太残忍了。我不是虚伪的“燕道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艺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三那个黑色的侏儒中了枪弹后,身体猛地往上一窜,有腾空飞起之状,但灼热的弹头已迅速地击溃了他的中枢神经,使他依然活着的肢体陷入混乱。混乱的表现是:他并没有发挥出他体内潜藏着的神奇能量,像酒博士的小说《一尺英豪》中描写的那样,飞起来,贴到天花板上,像一只巨大的壁虎;相反的是,他的身体上蹿了几厘米后,便歪斜着从女司机的膝盖上滑落下来。丁钩儿看到他在地板上拼命地神展着身体,股上的肌肉绷紧,好像一条条在寒风中发抖的高压电线。血和脑浆从他的头上溅出来,肮脏地涂在打着蜡的柞木地板上。后来,他的一条腿像脖子上挨了刀的小公鸡,有力地伸缩着,他的身体在这股力量的驱动下,相当流畅地旋转起来。旋转了大约有十几圈的光景,他的腿不蹬了,紧随着出现的情况是:侏儒身体拘禁,颤抖得十分剧烈。起初是全身颤抖,抖出索索的声响,后来是局部地颤抖,他身上的肌肉群像看台上训练有素的足球迷制造的浪潮一样,从左脚尖抖至左腿肚再至左股左臀左腰左肩绕过肩头至右肩右腰右臀右股右小腿肚右脚,然后再反方向颤抖回去。好久,颤抖也停止了。丁钩儿听到侏儒排泄出一股气体,拘禁着的身体突然舒展开来。他死了,像一条盛产于热带沼泽中的黑鳄鱼。在观察侏儒的死亡过程时,他一刻也没停止观察女司机。就在侏儒从她光滑赤裸的膝盖上滑落下去那一瞬间,她仰面躺倒在那张钢丝弹簧床上。床上铺着洁白如雪的床单,凌乱地摆着一堆奇形怪状的枕头和靠垫。那里边填充着鸭绒,因为当她的头砸在一只四周镶着粉红色花边的大枕头上时,丁钩儿看到几根细小的鸭羽从枕头上轻飘飘地飞起来。她的双腿劈开耷拉在床下,身体仰着。这姿势让丁钩儿心中的沉渣快速泛起,他忆起了与女司机的狂欢——紧追着来的是刻骨铭心的嫉妒,他用牙齿狠狠地咬住嘴唇,但胸中的邪火还是化作一丝丝痛苦的如同中弹未死的猛兽一样的呻吟声从牙缝里钻出来。他一脚踢开了黑色侏儒的尸体,提着青烟袅袅的手枪,站到女司机身边。她肉体上的一切都唤起了他对她的恋爱和对她的仇恨,他希望她死了更希望她仅仅是吓晕了过去。他捧起了她的头颅,看到从微微张开的柔软而没有弹性的双唇间泄露出来的那些贝壳般的牙齿闪烁出来的微弱的光芒。深秋的罗山煤矿的那个早晨的情景蓦然出现在侦察员的眼前,那时候他感到她霸蛮地贴上来的嘴唇“凉飕飕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弹性,异常怪诞,如同一块败絮”……他看到在她的双眉之间,有一个黄豆粒般大小的黑色洞眼,洞眼周围分布着一些钢青色的细屑,他知道那是弹头的细屑。他的身体摇晃着,又一次感到有一股腥甜的液体从胃里爬上来。他跪在她双腿前,“哇”地喷出一口鲜血,使她的平坦的肚腹上增添了色彩,他惊恐万分地想:

  “我把她打死了!”

  他伸出食指,触摸了一下她双眉之间那个弹洞。他感到那儿的温度很高,弹洞的边缘上翘着一些刺儿,咝儿咝儿地磨着他食指上的皮肤。那感觉很熟悉。他努力回忆着,终于回忆起儿时用舌尖舔冒出一半的新牙的感觉。紧接着他又想起自己批评儿子舔牙齿的情景:那个圆圆脸,圆眼睛,无论穿着多么干净的衣服也显得邋邋遢遢的小男孩大背着书包,脖子上胡乱系着红领巾、手里持一根柳条儿、用舌尖舔着牙齿走到了他的面前。侦察员拍拍他的头顶,他挥起柳条抽着他的腿,不高兴地说:讨厌!拍我头顶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拍头顶会使人变傻吗?他歪着头,弯着眼睛,一副认真的模样。侦察员笑着说:傻小子!拍头顶不会使人变傻,但舔牙齿却会使牙齿长歪……一股强烈的思念之情使他心中热浪翻滚,他急忙把手指缩回来,泪水涌出的眼眶。他低声呼唤着儿子的乳名,攥着拳头、狠狠地擂着自己的额头,嘴里骂着:

  “混蛋!丁钩儿你这个混蛋,你怎么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那个小男孩不满地盯了他一眼,转身走了。他那两条结实的小腿快速地移动着,转眼便消逝在穿梭般的车辆中。

  他想,伤了两条人命,死罪是难以逃脱了,但临死之前要见见儿子。于是他想起省城,那里遥远得像天国一样。

  他提着枪膛里只有一发子弹的手枪,跑出了一尺餐厅的大门。大门两侧的侏儒姐妹扑上来拉住他的衣角。他甩开她们,不顾死活,横穿车辆如水的大街。他听到身体两侧响起了一片难听的、嘎嘎吱吱的紧急刹车声。似乎有一辆车撞在了他的屁股上,他借着这股力量蹿到了人行道上。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尺餐厅大门附近噪声连天,人们在喊叫。他沿着铺满枯叶的人行道疾跑,恍惚感到是清晨时分,雨后初晴的天上布满血红的云霞。一夜的冻雨使地面滑溜溜,低矮的树枝上沾着一层毛茸茸的冰霰,树木变得十分美丽。似乎只是一转眼的工夫他便跑到那条熟悉的石头街道上。街道的排水沟里升腾着乳白色的蒸汽,有一些猪头肉、炸丸子、甲鱼盖、红烧虾、酱肘子之类的精美食品,漂浮在水面上。几个衣衫褴褛的老人用绑着网的长杆打捞那些食品。他们嘴上都油漉漉的,面孔都红润,显然从这些垃圾里汲取了足够的营养,他想。有几个骑自行车的人,突然把面孔歪曲得丑陋不堪,然后发出惊诧的叫声,狼狈不堪地、连人带车跌到道旁狭窄的水沟里去。他们的车子和身体破坏了水的宁静,把浓重的酒糟味道和动物尸体的恶臭搅动起来,熏得他直想呕吐。他贴着墙根跑,倾斜的路面使他摔了跤。他听到后面传来乱糟糟的喊抓声。他爬起来后回了一下头,看到有一群人在跳着脚喊叫,并没有人敢追上来。他的脚步慢了些,激烈的心跳使他胸腔剧痛。石墙那一边就是他熟悉的烈士陵园,那些宝塔状的长青树露出半截雪白的树冠,显得格外圣洁。

  他跑着想,我为什么要跑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能跑到哪里去呢?但双腿依然载着他跑。他看到了那棵巨大的银杏树,树下那个卖馄饨的老头像根棍子一样立在那儿,馄饨挑子冒着一团团的热气,老头儿的脸在热气中时隐时现,宛若一颗丑陋的月亮在薄云中穿行。他模模糊糊地想起那老头儿手掌里还攥着他一颗用来抵押馄饨债的黄澄澄的手枪子弹。他想应该去把那颗子弹要回来,但馄饨的味道从胃里泛上来,而且是韭菜猪肉馅的馄饨,初冬的韭菜味道鲜美,价格昂贵,他拉着她的手在省城的农贸市场里买菜,郊区来的菜贩子蹲在摊子后边啃冷馍馍,牙齿上沾着韭菜。他看到老头儿把手掌摊开,向他展示着那颗漂亮的子弹,雾中的脸上有一种祈求的表情。他想弄清楚老头儿在祈求什么,狗的吠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那条虎纹大狗像个影子一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面前。它的吠叫声似乎在遥远的地方、在远方的野草梢头滚动,在近处却听不到半点响声,在近处他看到它奇怪地点着很沉重的脑袋,开合着大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于是就产生了一种梦一般的、鬼鬼祟祟的效果。虽是红日初升的凌晨,光线竟也使叶片已相当稀疏的银杏树投下了斑驳陆离的淡影,在黄狗的身上罩上一些依稀可辨的网络。从狗的眼神里他感到它并没有与他为仇的愤怒,它的吠叫,不是示威,而像一种友好的暗示或者催促。他胡乱跟卖馄饨的老汉叨咕了一句话,话一出口就被小风吹散了。所以当老汉大声问他说什么时他糊糊涂涂地说:

  “我要去找儿子。”

  他对黄狗点点头,远远地避着它,绕到银杏树后去。他看到那位看守烈士陵园的老人紧贴着树干站着,怀里抱着猎枪,枪口斜指着树冠。从老人投过来的眼神里他同样感到催促和暗示,他激动万分地对老人鞠躬,然后抽身向前方的一片楼房跑去,那里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影。背后一声枪响,吓得他本能地扑倒在地,打了一个滚,将身体隐蔽在一丛枝叶凋零的蔷薇花后边。他随即又听到一声枪响,循声望去,一只黑色的大鸟像一块黑石头,从空中落下来。银杏树上的枝叶抖动,几片黄叶在桔红色的阳光中飘然而下,十分诗意,宛如深秋的音乐。看守陵园的老人紧贴银杏树干站着,一动不动。他看得到双筒猎枪里冒出的袅袅青烟。又看到虎纹大狗已从树的那边转过来,嘴里叼着被老人击落的黑色大鸟,跑到老人身边。狗放下鸟,蹲踞在老人身边,双眼被阳光映照成两个金色的光点。

  他进入楼群前先穿越了一个萧条的街心公园,看到有几个老人在遛鸟,有几个青年人在跳绳。他把枪藏在腰里,装出无事人的样子,从他们身边穿过去。一进入楼群,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这里竟隐藏着一个卖旧货的早市。有许多人,蹲在地上守着摊子。摊子上摆着古旧的钟表、“文革”中流行的毛泽东的像章和半身石膏塑像,还有老式的宛若一朵喇叭花的留声机,等等。但没有一个买东西的人,那些卖主们都目光炯炯的观察着稀疏的行人。他感到这是一个陷阱,一个口袋阵,那些卖东西的人,都是些便衣警察。丁钩儿凭着几十年的经验越看越觉得他们是便衣警察。他机警地退到一棵白杨树后,观察着动静。从一座楼房背后鬼鬼祟祟地转出了七八个青年,有男的有女的,从他们的眼神和体态上,丁钩儿断定这是一个从事某种非法活动的小团伙,而那个走在中间,穿一件长及膝盖的灰布大褂、头戴一顶红色小帽、脖子上挂着一串清朝铜钱的姑娘就是这个小团伙的头头。他突然看到了那个姑娘脖子上的几道皱纹,并嗅到了她嘴巴里的那股子外国烟草的辛辣味道。仿佛那姑娘就压在自己的身下一样。于是他开始端详她的脸,女司机的面目竟慢慢地从这位陌生姑娘的脸上显出来,像蝉的身体从那层薄薄的躯壳中脱出来一样。而且,她的两眉之间那圆圆的弹洞里渗出了一线玫瑰红的血。那线血垂直地流下去,从鼻梁正中,把嘴巴中分,再往下,流经肚脐,再往下,然后她的身体就霍然分开,一大堆脏腑咕嘟嘟冒出来。侦察员大叫了一声,转身就跑,可是怎么跑也跑不出旧货早市。后来,他蹲在那个卖旧手枪的摊位前,装作买主,翻弄着那些红锈斑斑的破货。他感觉到那个分成两半的女人在自己背后正用一种绿色的纸带把身体缠起来,缠得非常快,起初还能看到有两只戴着米黄色塑胶手套的手在飞快地动作着,一会儿工夫,手就变成了两团黄黄的暗影,湮没在那些湿漉漉的、像鲜嫩的水草一样的碧绿纸带之中。那碧绿是一种超级的碧绿,碧绿出了蓬勃的生命力,于是那些纸带就自个儿飞舞起来,顷刻之间就缠紧了她的身体。他背后冰凉着,假装悠闲,抄起一支造型优美的左轮子手枪,使劲去转动那锈死了的转轮。用劲转,用劲转,怎么也转不动。他问摊主:有山西老陈醋没有?摊主说,没有山西老陈醋。他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摊主说:你仿佛是个行家,其实是个外行。我这儿虽然没有山西老陈醋,但我有朝鲜白醋,这种醋除锈的功能胜过山西老陈醋一百倍。他看到摊主把一只又白又嫩的手伸进怀里,摸呀摸呀,好像在摸什么东西。他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摊主粉红色的绣花乳罩里塞着两个瓶子,瓶子的玻璃是绿色的,但不是那种透明的绿,而是一种雾蒙蒙的绿,很多外国名酒的瓶子就是用这种玻璃制成的。这种雾蒙蒙的绿玻璃显得特别宝贵,明知是玻璃,但怎么看也不像玻璃,所以这种玻璃就贵重。他利用这个句式进一步往下推绎,得到了一个佳句:明知盘里是一个男婴,但怎么看也不像男婴,所以这男婴就贵重。反过来推绎又得到了另一个佳句:明知盘里不是一个男婴,但怎么看也是个男婴,所以这不是男婴的东西也珍贵。那只手终于从乳罩里拖出一个瓶子来,瓶子上印着一些曲里拐弯的字母,他一个也不认识,但他却虚荣地、拿腔拿调地说:是“威思给”还是“拔兰兑”,好像他满肚子外文一样。那人说:这是你要的朝鲜白醋。他接过瓶子,抬头一看,摊主的模样很像送他中华烟的那位领导,细看又不太像。

  莫言老师:

  您好!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已经连续给您寄去过八篇作品,但至今也没接到《国民文学》编辑老爷们一个字的回音,如此冷淡一个文学青年,我认为是不妥当的。他们既然开着那么个铺子,就应该善待每一个投稿者,俗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天转地旋,你上来我下去”,“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两座山碰面难,两个人碰面易”,保不准哪一天,周宝和李小宝这两个小子会撞到我的枪口上呢!老师,从今之后,我决不再向《国民文学》这家被坏人把持的反动刊物投稿了,咱们人穷志不穷,天地广阔,报刊如林,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您说是不是老师?

  我们的首届猿酒节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我也把救治那批库存病酒的勾兑方案弄了出来。样品送到市酒品鉴定小组,几位专家刷牙漱口品评后,一致认为此酒风味独特,宛若一个弱不禁风、愁眉紧锁的美人。市酒品命名协会为此酒定名为“病西施”,我认为欠妥,“病”字不吉利,势必会给消费者的心理上蒙上阴影,影响销路,我建议把“病西施”改为“西子颦”或“黛玉葬花”,病美人的意思都有了,但字面上要温柔多情、惹人怜爱许多。市酒品命名协会的人既嫉妒又保守,死抱着“病西施”不放,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提着酒找到了市长的秘书,敬以美酒,晓以大义,把秘书感动了,带着我去见了市长。市长听了我的陈述,杏眼圆睁,柳眉倒竖,一拍桌子站起来,又一拍桌子坐下去,拿起电话机,一阵乱戳,把市酒品命名协会的会长戳出来,一顿训斥,可谓义正辞严,理直气壮,犹如泰山压顶,汤浇蚁穴,火燎蜂房,蝎子窝里捅一棍,我虽然看不到,但也基本上等于看到了:市酒品命名协会的会长罗圈着腿蹲在了地上,头上沁出了一层黄豆大的汗珠。市长对我大加赞赏,说我为首届猿酒节也就是为酒国市立了一大功。市长随即温柔地问起了我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以及业余爱好、拜师交友诸多方面的情况,我感到心里温暖如春,便把心里话一点不剩地倒了出来。市长对老师您的情况极为关切,并亲口告我让我代她邀请您来参加猿酒节,至于差旅费、食宿费问题,市长嗤之以鼻地说:把酒国市的酒瓶子里的残酒倒倒也够养活十个莫言。

  莫老师,我已决定把这种新酒的命名权转让于您,是“西子颦”是“黛玉葬花”由您定夺,当然老师如有更佳构思更佳。我们市长答应付给您一字千金的命名费。另外,还敢请您为此酒写一份广告文字,我们准备不惜一切代价将广告挤进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段里去,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推荐“黛玉葬花”或是“西子颦”。因此,这广告词儿至关重要,既要幽默风趣又要形象生动,让人一看就如同见到了林黛玉妹妹或是西施姐姐,皱着双眉捧着心口扛着鹤嘴锄咕嘟着樱桃小嘴如弱柳扶风般飘飘袅袅而来,谁也不忍心不买它,尤其是那些患着相思症、失恋病、神经过敏而又具有一定的古典文学素养的青年男女更是不惜当掉裤子买它饮它欣赏它用它治疗自己的爱情病或是把它当成裹着糖衣的炮弹向自己的意中人发起精神性的物质进攻或是物质性的精神刺激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您的那些缠绵悱恻令人柔肠寸断的广告词的引导下,此酒病恹恹的味道便会变成病态的因而也是迷人心魄的爱情的味道,麻醉众多喜好钻进小说的浪漫意境里去充当一个人物的中国发育不良的小资产阶级青年男女的苍白心灵,给他们理想、希望、力量,使他们不至于因情自尽。于是此酒就会成为震惊世界的爱情酒,于是此酒所有的缺点就会变成显著的特点而引人注目。老师,其实人类的许多口味是一种训练的结果。某种东西,当众人都说好时,就没人敢说不好,大众的趣味具有高大的威权,就像市委组织部长对一个基层干部的威权一样,说你好你就好不好也好,说你不好就不好好也不好。另外,饮酒饮食都是一种食痴成癖、喜新厌旧、喜欢冒险、寻求刺激的行为。许多所谓的美食都是背叛传统、蔑视定法的结果。吃腻了雪白清香的豆腐就吃生满霉斑的臭豆腐,吃够了肥美鲜嫩的猪肉便吃腐烂猪肉里孳生的蛆虫。如此同理,饮腻了真正的琼浆玉液,便寻求苦辣酸涩的怪味刺激口腔粘膜和舌头上的味蕾。所以,只要我们引导得法,就没有推销不出去的酒液。希望老师能在写作长篇小说的间隙里,捉摸几句词儿,有我们市长的大话压着阵脚,您必将得到丰厚的润笔,也许您辛苦半年写出的长篇,还不如写一段广告词儿赚的钱多。

  近日我还是很忙,我们市长在与我谈话时流露出一个伟大的构想:他想由我牵头成立一个写作班子,起草一部《酒法》。《酒法》自然是酒的根本大法,涉及到酒的方方面面。此事如能成功,不夸张地说,必将开创一个关于酒的新纪元,光照千秋,泽被万代。这是一项历史性的创作,我诚邀老师参加《酒法》起草小组,即使不能亲自捉笔,起码也要当我们的首席顾问。如果此事果行,希望老师不要拒绝我。

  这封信写得七嘴八舌,交头接耳,但基本上杂乱成章,原因自然还在酒上,请老师鉴谅。随信寄上昨天夜里我在醉意朦胧中创作的一篇新写实主义小说,欢迎老师批评指正。此小说往外推荐与否由老师定夺,学生创作它,是为了追求一个吉利的数字。我一向对“九”字敬之若神,这部题名《酒城》的小说是我的第九篇作品,但愿它像一颗新星,能够照亮我的黑暗的过去也能够照亮我面前的崎岖道路。

  等您来,等您来,我的敬爱的老师,这里的山等您来,这里的水等您来,这里的小伙子等您来,这里的姑娘等您来,姑娘好像花儿一样,嘴巴里溢出天国音乐般的酒香……敬颂大安!

  学生:李一斗

  《酒城》

  无论从地球上哪个地方,您都可以坐飞机乘轮船骑骆驼骑毛驴甚至骑着一头老母猪到达我们酒城。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水沟流酒城,世界上美丽的地方很多,但美丽过我们酒城的地方却不多,说不多太含糊,干脆就说没有吧!咱酒城的人性子直,像榴弹炮筒子一样,榴弹炮筒子里还有几圈来复线,咱酒城人肚子里连来复线都没有,一根棍从嘴巴插进去从肛门冒出来,丝毫不拐弯,这就是咱酒城人的性格。说明白一点,酒城也就是咱酒国市的首府,万一我说漏了大家别误会。

  离咱酒城一百里远,您就能嗅到酒香四溢,鼻子钝一点的,五十里也就嗅到了。不是我魔幻,而是我写实:波音飞机飞到咱酒城上空,总是不由自主地兜圈子翻筋斗,又天真又活泼,又浪漫又多情,醉意朦胧,耕云播雨,颠鸾倒凤,但安全是可以保障的,同志们先生们女士们朋友们不必提心吊胆,因为那时您在飞机上也是天真活泼像喝醉了酒的小狗一样。那滋味美妙奇特,劝诸位都往酒城飞一次,体验一下人间天上的美滋味。

  咱酒城正中央,是市府市委所在地,市委院子里,塑着一个白色的大酒缸;市府的院子里,塑着一个黑色的大酒坛子。大家不要以为这里含有讽刺性,绝对没有。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尽快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各地的党委、政府都挖空了心思出主意想办法,将各地的实际情况与中央的精神相结合,创造出很多方式方法,靠山的吃山,有水的卖水,有风景的发展旅游,有烟的造烟……风起云涌十几年,涌现出了鬼城、烟都、爆竹市……咱酒国的特点是酒多、酒好,所以市委、市府狠抓了酒,创办了酿酒大学、筹建了酿酒博物馆、扩建了十二家老酒厂、新建了三家集中全球酿酒技术精华的大规模新酒厂。以酒为龙头,带动了特种服务业、饮食业、珍贵畜禽饲养……现在,酒国处处闻酒香,户户有佳酿;酒店数千家,日夜灯火通明,觥筹交错。酒国的美酒佳肴吸引了国内外大量游客、食客、酒徒,前来酒城观光喝酒吃好东西,当然,更重要的是招徕了大批酒商,使酒城的美酒和美名源源不断地流向了世界各地。美酒流出去,美元流进来。近年来,酒国市每年向国家交纳的税款已达xxx亿元,贡献巨大。与此同时,酒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大幅度提高,早就“小康”了,现在正在奔向“中康”,想着“大康”,何谓“大康”?就是“共产主义”呀。话说到这里,诸位也就明白,市委市府院子里塑造的酒缸酒坛具有多么重要的意味。

  读者诸君,几句闲篇扯过,文人正题:人人酒城,在诸位目赏酒国美酒之色、鼻嗅酒国美酒之香、舌品酒国美酒之味的同时,听我娓娓谈酒话,听身侧美女朗朗唱酒歌,尽情享受,不要客气,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只管说。您面前的架子上摆满酒国佳酿,架后的条桌上摆满各色佳肴,请君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喝是白喝,吃也是白吃,这次酒城新闻发布会,我是筹委会执行主任,原拟象征性地收取每位五角钱的伙食费,我们市长说那样做是当了婊子立牌坊的虚伪勾当,五角钱,连半根驴属都买不到,收什么?再说今天入座的,都是远道而来的贵宾,收你们钱,岂不让天下人笑掉门牙,那样牙科医院就要发大财了——顺便提一句,咱酒城牙科医院的科技攻关小组最新研制了一种永不磨损的补牙材料,诸位如有牙疾,请速去就医,一律免费。镶上这种牙,不怕冷,不怕热,不怕酸,不怕甜,咬得铜,嚼得铁,再没有什么顽固不化的食物能阻挡您的利齿了。这是插述,请听我说正题:咱酒城人酿酒,至少已有三千年历史,大量出土的文物,给我们提供了远古的信息。请大家看录像:这地方名叫月光堆,堆下静卧着古代遗址,挖出了三千多件文物,其中一半是酒器:这是觯,这是觥,这是钵,这是瓮,这是罍,这是爵……应有尽有。专家考证,月光堆遗址,距今三千五百年,时当夏王朝晚期。在那遥远的年代里,这里已是觥筹交错,美酒飘香了。现在,酒界流行着一种十分恶劣的风气:纷纷拉大旗做虎皮,你说你的酒醉过大禹,我说我的酒醉过康熙;你的酒颠倒了杨贵妃,我的酒麻醉过汉武帝……如此等等,可谓谬种流传,害人不浅。咱们酒城,才是实事求是,以证据服人。朋友们,请看这块砖,这不是一块普通的砖,这是东汉画像砖,在咱酒城出土。砖上图是酿酒图。我们欣喜地看到,酒国当时的酿酒生产已经出现了生产流程中的分工和配合:画面上左手扶着酿缸上大圆锅的妇人,右手正在搅动着锅内的冷却水;缸右那位男子在烧火加温;酒槽左端那位男子在神情专注地观察接酒的过程;画面下方肩挑两桶的男人是糟房中负责供水的人员……这画面生动地向我们描绘了数千年前的酿酒生产流程,这流程,与我的老师莫言在他的著作《高粱酒》中描述的一模一样。请看第二块砖,这是“酒肆图”,铺面临街,酒坛子累累,柜台内立着酒店主人,左上方有两位客人正手舞足蹈朝酒店奔来。再看第三块砖,这是“宴饮图”图中共有七人,中央三,左右二,座次井井有序。席前樽爵并列,碟碗横陈,众人捧盘举杯,互相推劝,场面与今天一样。我的啰嗦,到此为止,三块砖头,坚硬而沉重地证明了咱酒城是中华民族酒文化的源头,彻底击碎了围绕着酒史编造的谎言,砸碎了禹王瓶,碰破了霸王杯。杨贵妃是咱酒国嫁出的女儿,每次温泉水滑洗凝脂时都要在池子里倒上一桶咱酒国酿造的高粱酒,要不她的皮肤哪里会那般光滑,她的神态哪里会像一枝海棠春带雨?汉高祖是咱酒国人的儿子,刚出生时她娘没奶,他爹就往他的嘴里灌烧酒,喝烈酒长大的孩子与吃母乳长大的孩子如何能够相比?吹牛撒谎者之流,快把你们的酒倒到河里去吧,酒城酒是历史的酒,酒城的酒里浸泡着汉文化的经典。

  同志们,撒谎者们忘记了一个常识,蒸馏酒最早出现于汉代,禹王时代能有的只是发酵酒。汉代画像砖证明酿酒史的革命是在酒国爆发的。

  朋友们,像日夜流淌的醴泉河一样,酒城美酒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进入了成熟时期。清朝初年,出现“福大堂”烧酒坊和现已难以查清何家所酿的“步步娇酒”。在这基础上,出现了“福娇堂”烧酒坊和酒城的第一名酒:“云雨大曲”。

  话说清朝顺治年间,一位袁姓的小客商,名已字三六。他先开店卖酒,后设坊酿酒。他善于吸取当时酒城各酒家的传统工艺,想创出个名牌,可惜因病早逝。一直到他的第三代孙,才实现了这一夙愿。袁姓三代孙,名叫袁九五,他承继了祖辈的酿酒经验,又凭着比祖辈更丰富的市场阅历,于乾隆年间选中了酒城东门外娘娘庙所在地女儿井街开创他的事业。

  相传,娘娘庙地下有个海眼,挑动海眼,酒城将变成海洋。为了免除水灾,群众集资建庙,并塑了一个金身娘娘,镇压在海眼之上。娘娘庙香火鼎盛,尤其是每年的农历四月初八日,在这里赶庙会,烧香,热闹非凡,仕女如云,成群结队的小流氓也混在女人堆里,摸奶子,捏屁股,搞得人欢马叫。这里确实是酿酒沽卖的风水宝地。袁九五便在娘娘庙旁买地建号,号名“福娇堂”,并在女儿井旁建烧酒坊。

  女儿井距娘娘庙一里路,源出醴泉河,经沙石过滤后,清澈甘冽,被誉为酒城第一井。相传此井中曾淹死过一个绝代佳人。佳人死后化为云霓,笼罩井口,长年不散。袁姓三代孙没有忘记,女儿井曾为前朝名酒“步步娇”提供了优质水源。他是创造酒中精品的大家手笔,当然具有高人一筹的深远历史眼光。“福娇堂”选用女儿井水创造新酿,不仅因为“水是酒之血”,而它曾酿出“步步娇”,更由于“神系酒之魂”,它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不平常的志向,不平常的技艺,不平常的清泉,当然带来了不平常的开端。“云雨大曲”刚一问世,即大获成功。“福娇堂”门庭若市,短衣帮、长衫客、老油条、小流氓络绎不绝。一位名叫李三斗的骚客写了两首诗赞美“云雨酒”,诗曰:

  娘娘庙里久藏春,井水留香化为云。

  到底美人颜色好,造成佳酿迷煞人。

  水为衣裳云做容,一丝不挂醉刘伶。

  饮罢云雨何须梦,胜过巫山一段情。

  诗写得固然有些流氓,但也确实道出了这云雨酒的妙处。

  “福娇堂”号址设在娘娘庙前,前店后坊,产品可以直接同饮者见面。行人来逛娘娘庙,老远就能看到那金底黑字的巨大匾额。匾额上行草大字,写得潇洒而风流,是闻名全国的大书法家金毛龟先生的手笔。大门两侧是著名学者马裤呢女士所撰对联,联云:

  入座眉凝两股痴情出门手捧一颗爱心店内陈设典雅俏丽,温柔可人。店堂正中,悬挂一幅彩墨中堂,绘者乃酒国丹青高手李梦娘女士,画的是贵妃醉酒,衣不遮体,丰肌闪烁,尤其是那两颗乳头,红得像两颗大樱桃。来此饮酒,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乐事。

  店中的饮器比起酒城的一般酒店,别具特色。他们的酒壶都做成美女大腿的形状,其容量分为一两、三两、半斤,随酒客随意选用。持其腿,尝其味,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美哉,妙哉,美妙无比。

  酒好店雅名声大,奇闻趣事层出不穷。

  相传清朝光绪年间一个寒冷的冬夜,大雪纷飞,遍地皆白,“福娇堂”酒店的伙计要关门休息,昏暗中,见一个人提着灯笼,身上落着厚厚一层雪花撞入店堂,说家中娇客想饮云雨酒,特冒大雪来沽。无奈当天店里的酒早已售完,老板连连致歉,不料此客执意不回。老板为其诚心感动,让学徒去库房取酒,不料库门一开,酒香洋洋涌出,沽客急不可耐,挑着灯笼冲入酒库。学徒阻挡不迭,一时灯火摇动,燃着笼纸,并殃及酒库,酿成了一场大火灾。燃烧着的酒浆四处流淌,在吞没“福娇堂”库房和店堂之后,又像一条条蓝莹莹的火龙,流到对面的娘娘庙里,把庙堂烧成了一片废墟。诸君别忘记那天夜里大雪飘飘,地上积着琼屑碎玉,蓝色的火遍地流淌,映着天上地下的雪白,景色奇异瑰丽,难以形诸笔墨。大火之后,起火原因和火情被传得神奇绝妙,“福娇堂”的名声借着火势大振,重建之后,生意更加兴隆。这场大火,无疑为“福娇堂”做了一个大广告。

  “云雨大曲”不仅醇甜净美,而且香艳无匹。一年暮春,烧坊的小伙计开篓舀酒,不慎倒笼流酒,浸至街坊,瞬息间浓香飘散,游街的青年男女,都眼泪汪汪,面颊酡红,活活地痴了。天上正巧有群鸟飞过,竟盘旋迷失方向,沉甸甸地跌在街上。沉鱼落雁。勾魂摄魄。千种柔情。万样风流。有诗曰:

  一杯云雨穿喉过,万般风景现世来。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次尝?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关于这“云雨酒”的好处,我已说了很多。需要补充的是:本人的岳父,现酒国酿造大学的袁双鱼教授,就是这酿出了云雨佳酿的袁九五先生的嫡传六世孙!袁教授执鞭酿造大学后,毫无保留地献出了家传绝技,在他的带领下,在市委、市府的关怀指导下,乘着改革开放的骏马,在短短十年里,我们酒国市在继承的基础上,又创造了十几种可与云雨佳酿相媲美甚至在某些方面更有特色的酒国美酒。譬如“绿蚁重叠”,譬如“红鬃烈马”,譬如“一见钟情”,譬如“火烧云”,譬如“西门庆”,譬如“黛玉葬花”……更加令人振奋的是,我岳父袁教授只身上了白猿岭,蓬头垢面,鹤发童颜,与猿猴交友,向野兽学习,汲取了猴子的智慧,继承了祖宗的传统,借鉴了外来的经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猴为人用,终于试制成功了独步世界、一滴倾城的猿酒!

  猿酒将在首届猿酒节隆重推出!

  千两黄金易得,一滴猿酒难求!

  朋友们,不要犹豫了,快来酒国市!

  且莫错过哟!

  一斗兄:

  大作收到。

  正好有一位在出版社工作的朋友来找我,就把《酒城》给他看。他看后拍案叫绝,说这是一桩好买卖。他说,如果你能将此文扩充到七八万字,再配上一些图画和照片,便可出一本书。他们出版社出书号,负责编辑事务,你们市出钱赞助并包销十万册。他说反正你们为首届猿酒节也要准备宣传材料发给各位来宾,何不搞这样一本图文并茂的书?到时来宾人手一册,酒国的历史、酒国的佳酿俱包罗在内,既方便,又好看,又有保存价值,又有广告效益。我认为他这个主意很妙,你可与你们市长商量一下。出此书大概要五万元,给出版社。区区五万元,对你们酒国来说,是小意思吧?此事结果如何,请尽快通知我。那位朋友很感兴趣,临行时我把你的地址给了他,也许他会直接跟你联系。

  关于为您的酒命名,以及参加《酒法》起草小组诸事,既然有大利可图,我想我也不必虚伪,暂且就答应下来。我写完手头长篇的最后一部分,立即到酒国去,到时再详细商谈有关事宜。

  即祝笔健!

  莫言……哇哇哇!一想到金刚钻和那些被吃掉后排泄到厕所里的男婴孩,丁钩儿心中残存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便像灼灼的北斗星一样,照亮了在黑暗中四处流窜的意识。这时他感到耳轮上和界尖上刺痛难忍,仿佛有什么尖利的、浸着剧毒的东西把自己的耳朵和鼻子扎破了。他身不由己地折坐起来——天旋地转,头大如柳斗——费劲地睁开肿胀的眼皮,看到有三五个灰蒙蒙的大影子从自己身上跳走,落地时发出了肉乎乎的沉闷声响。同时他还听到了“吱吱”的尖叫声。是什么珍禽异兽在尖叫?侦察员想到松鸡和野兔,飞龙和鼯鼠,都是酒国盘中餐。他看到在面前的模糊背景上,有一片闪闪烁烁的碧绿的眼睛。他努力转动着沙涩的眼睛,促使泪腺分泌出一些液体滋润眼球。泪水盈盈,泪水里有一股劣酒的味道。他用手背揩揩眼,眼前的景物逐渐分明。他首先看到了一群约有七八只灰色的大家鼠愤怒地用漆黑得令人恶心的小眼睛看着自己,那些尖尖的嘴巴、奓起的胡须、肉塌塌的肚子、长而细的尾巴勾引得侦察员胃部痉挛,一张口喷出一股处于美酒佳肴和粪便之间的东西。他感到喉咙似被利刃划开,鼻子奇酸,一些浸出物堵塞了鼻孔。然后有一枝斜挂在墙上的乌亮的长苗子鸟枪扑进他的眼睛。形象生动的鸟枪把他从混沌状态中唤醒,于是他想起了很久前的仓皇逃窜,想起了幽灵般的非法卖馄饨的老汉和看守陵园的老革命以及那扎着红绸腰带跳舞的茅台酒的精灵和那匹威风凛凛的金毛大狗……意象丰富头绪繁杂犹如百花盛开。似梦非梦亦真亦幻。对肌肤丰润的女司机的思念又蓦然上了他的心头。一只大鼠跳上他的肩头,极其敏捷地在他的脖子上咬了一口,使他不得不排除杂念面对现实。他抖动身体,甩掉老鼠,嘴里发出下意识的尖叫,但他的尖叫被眼前的奇景给堵了回去。他大张着嘴,傻呆呆地,看着仰卧在火坑上、身体上活跃着十几匹大鼠的老革命。老革命的鼻子和耳朵已被饿鼠——也许它们并不饿——啃光,嘴唇吃光暴露出焦黄的牙床,那张曾经吐出过那么多连珠妙语的嘴巴变得十分难看,去掉了多余物的老革命的头颅显得狰狞可怖,而那些恶鼠们,正在抖擞精神,啃着老革命的双手,那两只使枪弄棒的大手白骨暴露,宛若剥光了皮的柳棍。侦察员对老革命充满好感,这个钢骨铮铮的老人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了自己帮助。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冲上去,驱赶老鼠。老鼠的眼睛竟然在遭到袭击时飞快地改变了颜色。由漆黑变粉红,由粉红变碧绿,吓得侦察员连连倒退,退到背靠墙壁无法再退,见鼠们呲牙咧嘴,吹胡干瞪眼,肩膀靠着肩膀,团结成一个集体,随时都会冲上来似的。墙上的鸟枪硌着侦察员的背,他急中生智,飞快转身摘下枪,端起来,食指寻找到扳机,摆开架式,如临劲敌般,侦察员大喊:

  “不许动,动就打死你们!”

  老鼠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手舞足蹈着,嘲弄侦察员。他怒火上冲,咬牙切齿,骂一声:

  “狗日的老鼠!今日让你们知道老子的厉害!”

  话出口,扳机倒,只听得轰隆一声响,仿佛起了一个炸雷。一溜火光过去,屋子里硝烟滚滚。硝烟散后,侦察员欣慰地看到,那些老鼠被他一枪打得七倒八歪,没死的只恨爷娘少生了四条腿,窜梁越檀,飞檐走壁,顷刻间跑得无影无踪。侦察员惊惶地看到,这一枪虽然打跑了老鼠,但也把老革命的脸打得千疮百孔,像筛子底儿一样。他抱着枪,倚着墙,双腿软,不知不觉臀着地、心里叫不迭的苦。他想到,老革命肯定是先逝世,然后被耗子们糟蹋了遗体,但谁也不会想信这事实,看到老革命那颗布满铁沙子的头脸,谁也会认为他是先中了枪弹而后又被老鼠们破坏了五官。丁钩儿丁钩儿,这一下你跳到长江里也洗不清了。长江比黄河还要浑。“圣人出,黄河清,千家万户放瓜灯,什么灯,冬瓜西瓜南瓜灯。什么灯,什么灯,黄瓜倭瓜脑袋瓜子灯。”一首儿时唱过的歌谣,清脆地、充满神秘意味地在精神崩溃的特别侦察员耳畔响起,声音由远而近,由模糊而清晰,由微弱而响亮,最后变成了辉煌的、行云流水般的童声大合唱。而站在几百个儿童构成的方阵前领唱的,竟然是久违了的儿子。儿子穿着雪白的衬衫、蔚蓝色短裤,犹如在蔚蓝天空上翱翔的一朵白云,犹如一只在蔚蓝大海上漂游的海鸥。两行热酒般的混浊液体从侦察员的双眼里流出,浸湿了面颊和口角。他站起来,对着儿子伸出了手,那个蔚蓝雪白的小家伙,却缓缓地远去了。塞满他的瞳孔的,是他与老鼠们一起制造的惨象,一桩必将震动酒国的虚假的、但却有嘴难辩的凶杀案。

  在儿子的迷人面孔的引导下,侦察员走出烈士陵园的门房,看到那匹曾让自己毛骨悚然的、斑斓猛虎一样的大狗,伸着腿侧歪在一棵翠柏下,狗嘴里流着鲜血,看样子是中毒而死。侦察员丢魂落魄一样,弯着腰,从铁门上的狗洞里钻出去。坑洼不平的破旧沥青路上,远远近近没有一个人,只有一根孤独的水泥线杆,戳在路边,并把一条长长的影子,画在路上。血红的夕阳照着侦察员的脸,他怅怅地面对夕阳站着,想了好久,也不清楚想了些什么。

  火车穿越酒国市发出的铿锵声,给了他一些行动的灵感。他沿着道路,模模糊糊地感到自己在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但横在他面前的,却是一条在暮色苍茫中流金溢彩的河流。河上景色很美,有几条彩船,咿咿呀呀地朝落日的方向滑过去,船上坐着的男女们似乎都是情侣,只有情侣才搂着脖子目光痴迷无言无语。船尾站着一位穿着古老衣裙的矫健女子,探颈引臂、划动大橹,搅破一河金琉璃,也搅起满河的腐烂尸体的味道与热烘烘的酒糟味道。侦察员感到她的劳动带着很多的矫揉造作,仿佛她不是在船上摇橹而是在舞台上表演摇橹一样。一条船滑过去,又一条船滑过去,一条一条又一条。船上客都是那种痴迷迷的情侣模样,船尾女都是那种矫揉造作模样。侦察员感到,船上客和摇橹女都仿佛是从一家专门学校里严格训练出来的。后来,他不知不觉地跟着船的队伍,沿着河边铺了八角水泥板的路面往前走。深秋的河边杨柳叶片凋零,残存的枝条上的叶子都宛若金箔剪成的,美丽而贵重。跟着船行走的丁钩儿,心境逐渐平静,把人间的烦恼事一件件逐渐忘却。有人走向朝阳,他走向落日。

  河流拐了弯,眼前出现了一片比较宽阔的水面。许多古旧的红楼里,已是一窗窗灯火。船一只只傍岸泊定。那些痴男恨女们,鱼贯上了岸,消逝在繁华的街市里。侦察员也进入街市,感觉到一种虚假的历史气氛。街上行人,都像鬼影子一样。这种飘忽不定的感觉使他身心轻松,他感到自己的脚步也飘起来。

  后来他随着人流进入一座娘娘庙,见一些漂亮女人跪在粉面朱唇的金身娘娘膝下磕头。那些女人都把屁股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他入迷地观赏着那些尖尖的鞋后跟,看了好久,满脑子都是鞋后跟踩出来的坑坑洼洼。有一个剃着光头的小和尚,拿着一个弹弓,躲在一根柱子后,发射泥丸,打磕头女人的屁股,每打中一次,娘娘膝下就发出一声尖叫。尖叫过后,小和尚就双手合十,闭着眼念佛号。丁钩儿想不明白这小和尚是何心态,就上去,屈起中指,在那光头上敲了一下。小和尚一声尖叫,竟是女孩声嗓。数十人围上来,齐咤他耍流氓,调戏小尼姑,像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一样。一个警察卡住他的脖子,把他拎出庙门,往前一推,又在屁股上加一脚,丁钩儿一个狗抢屎,趴在庙前石阶上,碰破了嘴唇,动摇了门牙,流了一嘴腥血。

  后来他上了一座拱桥,看到桥下水光闪烁,跳动着明明灭灭的灯火。水上漂着大船,船上笙歌齐鸣,恍若神仙夜游。

  又后来他进了一座酒楼,见一桌周围,坐着十几位戴大沿帽的人在吃酒吃鱼。酒香扑鼻鱼香也扑鼻,勾得他馋涎欲滴。欲上前讨吃,又自惭形秽。后来他实在馋急,觑个空子,饿虎扑食般上去,捏住一瓶酒,抓起一条鱼,转身就跑。跑出好远,才听到后边一片喧哗声。

  再后来他躲在一堵墙的阴影里,喝酒吃鱼,鱼只剩下刺,他把刺也嚼啐吞下,一瓶酒喝得底朝天。

  更后来他漫游神逛,见水中繁星点点,一个大红月亮像一个金发婴儿跳出水面,水上乐声愈加响亮。循着乐声望去,见一艘巨大画舫,正从上游缓缓驶来。舱里灯火通明,一大群古装女子,在甲板上轻歌曼舞,鼓瑟吹笙。舱里十几位衣冠楚楚的男女,固定一张桌子,猜拳行令,喝琼浆玉液,嚼山珍美味。那些人吃相贪婪,男女都一样,时代不同了。张着血盆大口的女人吃个老母猪不抬头。丁钩儿看得眼都花了。画舫逼近,舫上人物,鼻眼可辩,口臭可闻。丁钩儿从中看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有金刚钻、女司机、余一尺、王局长、李书记……有一张脸甚至酷肖他自己。他的亲朋好友、情侣仇敌似乎都参加了这吃人的宴席。为什么说是吃人的宴席?因为那最后一盘菜依然是一位端坐在镀金的大盘子里、流着油喷着香、脸上挂着迷人微笑的丰满男孩。

  “来呀,亲爱的丁钩儿,过来呀……”他听到调皮而俏丽的女司机柔情的喊叫着,还看到她高举着的、频频招展的白色小手。在她的身后,伟岸的金刚钻俯身对小巧的余一尺耳语,金刚钻脸上挂着轻蔑的微笑,余一尺脸上浮起会心的冷笑。

  “我抗议——”丁钩儿喊叫着,抖擞起最后的精神,对着画舫扑去。但他却跌进了一个露天的大茅坑,那里边稀汤薄水地发酵着酒国人呕出来的酒肉和屙出来的肉酒,漂浮着一些鼓胀的避孕套等等一切可以想象的脏东西。那里是各种病毒、细菌、微生物生长的沃土,是苍蝇的天国,蛆虫的乐园。侦察员感到这里不应该是自己的归宿,在温暖的粥状物即将淹至他的嘴巴时,他抓紧时间喊叫着:“我抗议!我抗——”,脏物毫不客气地封了他的嘴,地球引力不可抗议地吸他堕落,几秒钟后,理想、正义、尊严、荣誉、爱情等等诸多神圣的东西,伴随着饱受苦难的特级侦察员,沉入了茅坑的最底层……一斗兄:

  我已预订了九月二十七日去酒国的火车票。我查了一下列车时刻表,到达酒国的时间是二十九日凌晨二时半,时间很不好,但别无车次可乘,只好辛苦你了。

  《猿酒》看了,感想颇多,见面后再详谈吧。

  即颂安好!

  莫言

  躺在舒适的——比较硬座而言——硬卧中铺上,体态臃肿、头发稀疏、双眼细小、嘴巴倾斜的中年作家莫言却没有一点点睡意。列车进入夜行,车厢顶灯关闭,只有脚灯射出一些微弱的黄光。我知道我与这个莫言有着很多同一性,也有着很多矛盾。我像一只寄居蟹,而莫言是我寄居的外壳。莫言是我顶着遮挡风雨的一具斗笠,是我披着抵御寒风的一张狗皮,是我戴着欺骗良家妇女的一副假面。有时我的确感到这莫言是我的一个大累赘,但我却很难抛弃它,就像寄居蟹难以抛弃甲壳一样。在黑暗中我可以暂时抛弃它。我看到它软绵绵地铺满了狭窄的中铺,肥大的头颅在低矮的枕头上不安地转动着,长期的写作生涯使它的颈椎增生了骨质,僵冷酸麻,转动困难,这个莫言实在让我感到厌恶。此刻它的脑子里正在转动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猴子酿酒、捞月亮;侦察员与侏儒搏斗;金丝燕吐涎造巢;侏儒在美女肚皮上跳舞;酒博士与丈母娘偷情;女记者拍摄红烧婴儿;稿费、出国;骂人……一个人脑子里填充了这样一些乱糟糟的东西,真不晓得他会有什么乐趣。

  “酒国到了,酒国到了,”一位身材瘦小的女乘务员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用巴掌拍打着票夹子,说,“酒国到了,没换票的快换票。”

  我飞快地与莫言合为一体,莫言从中铺上坐起来也就等于我从中铺上坐起来。我感到肚腹胀满脖子僵硬,呼吸不畅,满嘴恶臭。这个莫言的确是个令人难以下咽的脏东西。我看到他从那件穿了好多年的灰布夹克衫里掏出牌子,换了车票,然后笨拙地跳下中铺,用臭气熏天的脚寻找臭气熏天的鞋,他的脚像两只寻找甲壳的寄居蟹。他咳了两声,匆匆忙忙地把喝水的脏杯子用擦脸也擦脚的脏毛巾裹起来,塞进一个灰色的旅行包里去,然后,坐着发了几分钟的呆,目光在那位躺在下铺上鼾睡的制药厂女推销员的头发上定了定,便踉踉跄跄地朝车门走去。

  我走下车,看到白色的秋雨在昏黄的灯光里飞舞。站台上空空荡荡,只有几个穿蓝大衣的男人在慢吞吞地走着。乘务员瑟缩着站在车厢门口,一句话也不说,仿佛一只只苦熬长夜的母鸡。列车上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人一样。车背后有响亮的水声,可能在加水。车头前灯光辉煌。有一个穿制服的人在车旁用一柄尖嘴锤子敲打车轮,像只懒洋洋的啄木鸟。列车湿漉漉的,吭吭哧哧地喘息着,通往远方、被灯光照得亮晶晶的钢轨也湿漉漉的。看来这场雨已下了很长时间,但我在车里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想不到酒国车站竟是如此清静,如此清静,有纷纷的秋雨,有明亮的、温暖的、金黄的灯光,有闪闪发亮的湿铁轨。有略带冷意的气候和清新的空气,有幽暗的穿越铁路的地下隧道。这是一个有一些侦探小说意境的小车站,我很喜欢。……丁钩儿穿越铁路隧道时,鼻畔还缭绕着红烧婴儿的浓郁香气。那个遍体金黄的小家伙脸上流着暗红色的、有光泽的油,嘴角挂着两条神秘莫测的笑意……我目送着列车轰鸣远去,直到车尾的红色灯光在拐弯处消逝,直到非常遥远的暗夜里传来梦幻般的铿锵声,才提着行李走下隧道。隧道里有几盏度数不高的灯泡,脚下崎岖不平。我的旅行包下有小轮子,便放下拖着走,但格格隆隆的响声刺激得我的心脏很不舒服,便拎起来背着。隧道很长,我听到自己被放大的脚步声,心里感到虚虚的……丁钩儿在酒国的经历,必须与这铁路隧道联系在一起。这儿应该是一个秘密的肉孩交易场所,这里应该活动着醉鬼、妓女、叫花子,还有一些半疯的狗,他在这里获得了重要的线索……场景的独特性是小说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高明的小说家总是让他的人物活动在不断变换的场景中,这既掩盖了小说家的贫乏,又调动了读者阅读的积极性。莫言想着,拐了一个弯,一个老头披着一条破毯子蟋缩在角落里,在他的身旁,躺着一只翠绿的酒瓶子。我感到很轻松,酒国的叫花子也有酒喝。酒博士李一斗写了那么多小说,都与酒有关系,他为什么不写一篇关于乞丐的小说呢?一个酒丐,他不要钱也不要粮,专跟人要酒喝,喝醉了就唱歌跳舞,逍遥得跟神仙一样。李一斗,这个稀奇古怪的人,究竟是什么模样?我不得不承认,他一篇接一篇的小说,彻底改变了我的小说模样,我的丁钩儿本来应该是个像神探亨特一样光彩照人的角色,但却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窝囊废。我已经无法把丁钩儿的故事写下去,因此,我来到酒国,寻找灵感,为我的特级侦察员寻找一个比掉进厕所里淹死好一点的结局。

  莫言来到出站口,一眼就看到了李一斗。凭着一种下意识,他认为那个身材瘦长,三角脸的人就是酒博士兼业余小说家李一斗。他对着那两只有些凶光逼人的大眼睛走去。

  他从出站口的铁栏杆上把一只瘦长的手伸过来,说: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您就是莫言老师。”

  莫言握住那只冰凉的手,说:

  “你辛苦了,李一斗!”

  检票口的女值班员催促莫言出示车票,李一斗大声说:

  “出示什么?你知道他是谁?他就是电影《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老师,是我们市委市政府请来的贵客!”

  女值班员愣了愣,看了莫言一眼,没说什么。莫言有些窘,慌忙把车票摸出来。李一斗一把将他拖出铁栏杆,说:

  “别理她!”

  李一斗从莫言肩上夺过旅行包,抡到自己肩上。他的个头约有一米八十厘米,高出莫言一个头。但莫言引为自豪的是,李一斗起码比他轻五十斤。

  李一斗热情地说:

  “莫老师,接到您的信后,我立即向市委做了汇报,我们市委胡书记说,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昨天夜里我就带着车来接过一次了。”

  莫言道:

  “我信上说二十九日凌晨到呀。”

  李一斗道:

  “我怕万一提前了,您一个人人生地疏,所以,宁愿接空,也不能让您空等。”

  莫言笑笑,说:

  “真辛苦你了。”

  李一斗说:

  “市里本来让金副部长接您,我说莫老师是自己人,不必客气,我来接就行了。”

  我们朝广场上一辆豪华轿车走去。广场四周有很多枝形灯,很亮,轿车因雨湿显得格外豪华。李一斗说:

  “余总经理在车上,这是他们酒店的车。”

  “哪个余总经理?”

  “就是余一尺呀!”

  莫言心头一震,关于余一尺的许多描写源源不断在他脑海里闪过。这个原本与侦察员毫不相干的侏儒竟然死在了侦察员的梦中,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只能说是神使鬼差。他想,我的“丁钩儿侦察记”看来只能生炉子了。

  李一斗说:

  “余一尺总经理非要来,他说先睹为快。这个人极够哥们,老师您千万——您一定不会以貌取人——您敬他一尺,他敬您十丈。”

  正说着,车门开,果然有一个身高不足一米——绝对超过一尺——的袖珍男人从轿车里跳出来。他腿脚矫健,衣冠楚楚,像个很有教养的小绅士。

  “莫言,你这家伙,到底是来了!”他一出车门就用一种沙沙的、富有感染力的嗓音喊起来,喊着,跑过来,抓住莫言的手,使劲摇晃着,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莫言握着那只躁动不安的小手,心里竟产生了一种内疚感,他想起了自己在小说里让丁钩儿打死他的情景。为什么非要他死呢?这么有趣的小人儿,像上足了发条的小机器人一样可爱,跟女司机做爱有什么不好?不应该让他死,应该让他成为丁钩儿的朋友,一起侦破食婴大案。

  余一尺拉开车门,把莫言让进车。他坐在莫言身旁,用散发着酒香的嘴巴说:

  “博士天天跟我念叨你,这家伙,把你当神一样崇拜。可是一见面,我发现你莫言其貌不扬,跟一个劣酒贩子差不多。”

  莫言心中有些不快,便微讽道:

  “所以我才有可能跟余总经理成为朋友。”

  余一尺孩子般欢笑起来,笑罢,说:

  “真棒,丑八怪与侏儒交朋友!开车!”

  开车的女司机不是侏儒,她沉默不语。借着车站广场的昏黄的灯光,莫言看到了她清秀的面容和修长的脖颈,不由地暗暗吃惊,这个女司机,宛如他小说中那位把丁钩儿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女司机的孪生姐妹。

  轿车前灯大亮,灵巧地驶出广场,一些青白的水从光亮里溅出去。车里洋溢着优雅的香气,有只毛茸茸的玩具老虎在轿车的仪表盘搁板上哆嗦着。音乐很梦幻,车在音乐里像水一样流动,街道平坦宽阔,连一只猫也没有。酒国很大,路两边的建筑很新潮,酒博士并没夸大酒国的繁华。

  莫言跟随余一尺进入一尺酒店,李一斗背着旅行包跟在后边。酒店里的设施果然很不错,大厅的地面的确是用大理石铺设,打了很多蜡,闪闪发光。总服务台前坐着一位戴眼镜的姑娘,不是侏儒。

  余一尺吩咐眼镜姑娘去开310房间的门。那姑娘拿着钥匙盘走到电梯前。她抢在几只手前揿了电钮,电梯门开,余一尺先跳进去,伸手把莫言拉进去,莫言装出一副很矜持的样子。李一斗进来,眼镜姑娘进来,关门。电梯上升,金属的贴面上映出了一张丑陋、疲惫的脸。莫言想不到自己的模样如此残酷。他发现,仅仅几年的工夫自己苍老了许多。他看到与自己的脸并列在一起的是那位眼镜姑娘睡眼惺松的脸。莫言慌忙把目光移到那些显示楼层的数字上去。莫言在想……疲乏至极的侦察员在电梯里与情敌余一尺狭路相逢。仇人相见,两眼通红……我却突然看到了那眼镜姑娘领口处露出来的那一片白皙的皮肤,并沿着那片白皮肤展开了天马行空般的联想,于是,多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十四岁时,我偶然把手放在一个姑娘的胸脯上。那姑娘笑嘻嘻地说:哟,你也知道摸这东西了!你想不想看看这东西是什么模样?我说:想。她说:好。一阵彻骨的寒冷流遍我的全身,于是,那扇通向青春期的紫红色大门,随着那位姑娘解扣子的手,隆隆巨响着敞开了。我没来得及考虑利害,就冲进去了,那奔跑着牛羊、驯养着鸟雀的少年,便成为永难返回的历史……电梯无声无息地闪开。眼镜姑娘先走到310房间,开了门,站在门边,让我们进去。这是个豪华套间,莫言从没住过如此高级的房间,但他还是装出一副大咧咧模样,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这是我们这儿最好的房间,你将就着住吧!”余一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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