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元洪出京前曾宣称自己要亲自赴众议院报告,并要将总统印玺交由国会代为保管,因此众议院议员都在众院等候,直到午后1时半,不见黎来,接着有消息说黎大总统已出京去津。于是众院议长吴景濂、参议前议长王家襄乃邀集两院议员数十人在众院第五休息室开一次临时谈话会,当时因为黎出走的详情尚未十分明晰,仅决定推吴景濂、王家襄二人邀请军警当局到院,约以两事:(一)由军警当局负责维持京师治安。(二)由军警当局负责保护两院议员。由于黎出走后,谣传直系将于一二日内用种种方法强迫国会,选举继任总统,对于议员有非法举动,因此决定在第二天开一次两院议员谈话会,共同讨论办法。
6月14日国会召开两院联合谈话会,由吴景濂任主席,先报告他自己和王家襄于先一天下午邀请军警当局到众院会商,军警方面允诺维持京师治安及保护议员责任。又报告黎大总统昨日出京,曾有公函分致两院,称在京不能行使职权,已于13日前往天津。今天又有电来请求辞职,应请讨论云云。拥曹派的众议员吴宗慈接着发言,略谓时局纠纷,已极严重,现在合法机关只有国会,两院同仁在这种时候,自不能不有严正的表示,本席认为当务之急是:(一)应即定期开两院会合会,解决黎大总统辞职事件,其日期以16日为宜。(二)总统未选出前,应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三)俟秩序完全恢复后,即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继任大总统。当前情况特殊,这类重大问题,本席认为不宜多有议论,须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段处理。拥曹派议员宋汝梅附和其说,其他拥曹派则鼓掌,叫嚣通过。国民党籍议员褚辅成登台发言,他大声说:这次政变,是军警流氓以暴力逼走总统的,国会为维持国家纪纲计,应该有正当的表示……褚辅成的话还没有说完,拥曹派议员即哗噪叫喊,秩序大乱,不让褚继续讲话。主席吴景濂即乘机宣布散会,拥曹派议员遂一哄而散。
当晚吴景濂、张伯烈、袁乃宽、刘梦庚、高凌霨等在袁家花园会议,决定先送议员每人端节款500元,第二天领节款的议员400余人,没有去领的则派人专程送到议员住宅。反对派的议员有拒绝收受的,也有收了作为旅费离京南下的。
6月16日下午2时国会两院会合会开会,国会会合会所议决的,可分为两部分:
(一)依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大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务,即由内阁摄行其职权;
(二)自6月13日起,黎所发的命令概不生效。
从这个决议看出来,完全是拥曹派的决议。因为内阁已经宣布总辞职,在6月13日得到黎的批准,而国会却引黎的寒电(就是14日黎被王承斌胁迫所发的电报)为复职摄政的根据,仅就时间而论,也在13日黎电以后;根据国会的第二项决议,黎大总统在13日以后发布的命令完全无效,则为何又将黎14日的命令作为国务院摄政的根据。同时这时所谓的内阁,没有总理(辞职的总理张绍曾在天津,拥曹派不许他回北京),也没有外交、农商、教育、陆军各部总长,根本就不算个内阁。不从事实论,就从法律论,这所谓的内阁也没有资格和任何理由可以摄行总统职权。
国会这两点非法的决议自然引起全国的反感,在国会中的国民党籍议员,为此特发电宣告中外,对于6月16日两院会合会的表决,应作无效。电云:
“各报馆鉴,前日接两院通告,十六日下午二时开两院会合会,解决黎总统辞职事件,议员等届时到会。吴景濂主席,报告在场人数四百余人。旋有人提会合会人数,依法须有三分二以上出席,方能开会,争论未决,已逾三时四十分。众议改为谈话会,当推陈铭鉴等九人赴各休息室邀请未出席之议员。陈等以谈话会相号召,始有十余人续入会场。按三分二人数,仍差百八十余人。乃骆继汉动议请照过半数人数,仍改为会合会。主席草草咨询,突由马骧提出通电文一纸,谓黎总统已弃职赴津,应适用《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所有十三日以后命令,一概无效,请主席付表决。表决结果,并未报告人数,遽行通过,此当时会场经过之实在情形也。查解决总统辞职事件,应依总统选举会之人数行之,去年八月八日众议院常会,表决退还总统辞职咨文,即以‘大总统系总统选举会选出,辞职咨文非一院所能收受为理由。’是此种会合会须有三分二以上人数,毫无疑义。即退一步言之,通用《国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其人数亦须五分三以上。今对于国家非常事件,竟敢以过半数之列席员草草表决,结果是否成立?亦不明白宣告,此种会合会,不知有何根据?本何理由?其不合法者一。会合会开会,通告为解决黎大总统辞职事件,则对于本议题只应以赞否付表决,不应涉及议题以外。乃于应否准其辞职不着一字,而乃涉及其他问题,并未经过变更议事日程之手续,通告与表决,竟如风马牛之不相及,覆雨翻云,莫此为甚。其不合法者二。宪法会议规则第六条,议员出席不足法定人数,议长得展长时间,展长满一时仍不足数,应宣告延会。今通告明载开会为二时,乃至三时四十分宣告延会,竟改为谈话会,而旁听之人如故,复由谈话会再变而为会合会,不依法定时间及程序,从心所欲,变换无常,视议会为儿戏,等国事于弁髦。其不合法者三。议员等本良心之判断,为正义之主张,敢据上述各种理由,宣告中外,凡十六日两院会合会所有表决,应作无效,邦人君子,幸垂察焉!”
当时的国会虽然为国人所不齿,可是它还有它的存在价值,同时还有一定的法律作用。
南方伸出热烈的手邀请议员,孙中山派刘成禺到北京邀议员南下,卢永祥也有电报请他们到上海继续进行制宪工作。吴景濂怕议员相率离去,他变成光杆议长,因此劝曹锟暂时不要进行总统选举,对外宣称先行制宪以缓和议员的反感,免得他们真的纷纷他去。
这时留京的议员和离京的议员,正在大打笔墨官司。吴景濂召一批留京议员,劝告其勿为南方野心家所利用,勿因黎元洪一人的进退而牺牲国会,如果说北京是在军阀统治下,不能安心制宪,试问全国哪处没有军阀?哪处才能制宪?宪法几时才能完成?
离京的议员则指责军阀驱逐总统,收买议员为其工具,还有“节敬五百,票价五千,点名发放,有如恩饷”,请大家不要为了曹三(指曹锟)一人的野心而葬送了国会。
国会议员离京,第一站是到天津,天津方面有办事处接待来津议员,由杨永泰负责,杨是广东籍议员。国会在天津的办事处是一个转运和接待机构,凡出京到津的国会议员,由办事处接待,然后发给车船费500元。迄9月15日为止,到天津领旅费的,有503人,到上海报到的,有385人。因为有许多在天津领了旅费却没有去上海。
国会议员移沪制宪,推参议员章士钊、吕志伊,众议员褚辅成、田桐四人先到上海筹备,租下了上海县西城外湖北会馆为两院议场。7月14日举行国会移沪集会式,两院出席议员约200人,推年长的众议员凌鸿寿为主席。
自黎元洪复位以来,国会即发生“民八议员”和“民六议员”之争。所谓“民八议员”是在广州非常国会递补的议员,北京方面一直不肯承认,黎元洪被逐后,国会计划南迁,怕南下议员不足法定人数,为了凑足人数,所以“民八议员”亦一律招待南下,不过要求他们作为预备队,先不出席会议,但一切待遇完全和议员一样。7月14日集会时,“民八议员”有数十人到会,发生争执,不欢而散。
国会分裂后,留京议员已占少数,而留京议员并不是全部赞同直系拥曹派,所以拥曹派实在是少数集团。他们想透过合法选举达到目的已不可能,因此想借宪法会议达到目的,更不可能,于是计划以(一)捏报出席人数;(二)以非议员冒名顶替;(三)强迫签到之议员入场,或以绑票方法强制议员出席。
按照《大总统选举法》所定的选举总统会,必需有全数议员的三分之二到会,当时两院议员为870人,三分之二的数目是580人。留京的议员无法凑到这个数目,不但总统选举会开不成,就是宪法会议(需要五分之三出席人数)也召开不成。
留京的拥曹派议员当然也要挣扎,可是国会问题必需“钱”,黎元洪就因为自行决定给国会经费和议员出席费而引起了政潮,现在黎虽下台,国会问题依然存在。所以在12年8月24日,吴景濂在象坊桥众议院议场约集了152位议员谈话,由吴提出临时给费方法三条:(一)两院每星期开常会时,出席议员均由国会预备费内支给100元。(二)每次开会,于会场计算人数,发给出席证,散会时,出席之议员以出席证换取支给证。(三)两院议员凭支给证于下一星期一向会计科支领。这个提议以77人赞同而通过。
吴景濂的这个决定,就是在北京的大多数议员也不同意,王家襄、籍忠寅、李国珍、王侃等均有函给吴,表示反对,彭养光和韩玉辰则具文向京师检察厅告发吴景濂、张弧等损害国家财产。
拥曹派希望留京议员不要星散,同时争取南下的议员回京,除了津贴出席费100元外,同时安排另一计划。原来国会议员的任期,到12年10月10日届满,如今已是七八月了,国会分裂,无论在上海或在北京的人数都不及法定数目,都无法开会,10月满期转瞬即到。吴景濂针对这个弱点采取行动,由众议员王茂材提出修正国会组织法案,于第七条众议员任期三年下,增加一项云:“议员职务应俟下次依法选举完成,开会前一日解除之。”这就是无限期的延长。因为下届议员不选,现届议员就可以一直担任下去。以此为饵,吴景濂派众议员张鲁泉等南下,劝诱各议员返京,每人发给旅费400元。
离京南下的议员,在8月底统计,有385人,不过议员分子复杂,离京南下的385人中,并不是意见一致,有的为了旅费和月费,有的为了破坏南迁国会,有的态度游移,可南可北,因此国会本身就是不健全的。
9月2日下午8时,直系的重要人物,山东省长熊炳琦、内务总长高凌霨、交通总长吴毓麟,司法总长程克、烟草公卖局督办兼直鲁豫巡阅使署秘书长王毓芝、直省议长边守靖、京兆尹刘梦庚等出名具柬邀请两院议长副议长和全体议员到北京甘石桥114号俱乐部宴会,出席参加者有200余人。当时北京的习惯,请客8点,到齐时非10点不可,这次宴会也没有例外。10时10分,宾主到齐,主人方面推熊炳琦发言,熊说:“今天我们邀请两院诸公光临,大家踊跃参加,我们感觉到莫名荣幸。我可以代表同人,略陈刍见。自六月十三日政变发生,迄今已近三月,时局纠纷,毫无头绪。大凡国家之组织、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殆负同等之责任。每遇国家根本动摇之际,尤应双方负责维持,决非任何行政机关一二人所能解决。现在内政丛脞,外交紧迫,国家前途,危险万分,不可不立时设法补救。今日立法行政两机关中坚分子,握手一堂,务望开诚布公,共同研究一维持时局办法。”
客人方面乃推议员王敬芳答复,略谓:“今天承当局诸公宠宴赐教,同人无任荣幸。谨代表致答谢忱。现在解决时局之两大问题,一为制宪,二为大选。就份量言,则制宪比大选为重;就时局言,则大选比制宪为急。两问题均应早日解决。今晚蒙政府当局开诚布公,与同人商量,我同人亦应切实讨论,不必包头盖面。”接着,议员骆继汉发言,略谓:“维持时局,立法、行政两机关宜同负责任,自属当然之理,不过要维持时局,须使立法机关有维持时局之机会。众议院议员任期快满,将不能行使职权;前由各政团代表,要求当局延长任期,当局始允而后悔,不知何故?我们认为这事是维持时局重要关键,希望当局切实答复。”
熊炳琦乃和高凌霨、王毓芝低声商量了一会儿,然后起而答复说:“骆议员所问的事,据政府当局的意思,因认为延长众议员任期是一个法律案,究竟应该由政府提出来,还是由议会自己解决?还需要一番考虑。”
议员们对于延长众议员任期,有的主张由政府提出,有的主张由议会自决,有的反对常会出席费支给办法,意见纷纭,莫衷一是。最后议员吴莲矩发言说:“我觉得大家的意见都不彻底,时局如此紧迫,不要专在题外做文章,今天的宴会真正为了什么事?我们应该赤裸裸的提出讨论。大选是法律规定议员的义务,我们怎可规避?政府方面为了维持国家起见,促进大选,亦不应含羞害怕,讷讷不敢出口呵!”吴的话一出,大家鼓掌。可是宾主也无法对此作一决定,宴会至12时始散。
民国12年时的国会,虽然是一个重要的机构,却也是是非最多的地方。当时参议院议长王家襄辞职,而继任议长没有选出,于是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就成为一个最重要的时局关键人物了。吴景濂虽然重要,可是他所扮演的脚色并不讨好,反曹派认为他依附曹锟而不齿他,而拥曹派则认为他在6月13日政变后所行所为极不高明,把事情弄得很复杂,时间拖得很长久,因此对他也大加指责。
自6月13日以后,国会的两院常会和宪法会议因不足法定的人数,所以一直流会,由于南下的30余议员返京,因此9月7日众院常会乃召开成功,出席的众议员有302人,主要议题是延长议员任期案。马骧表示此案关系重要,请议长当场指定审查员。吴景濂遂指定牟琳、马骧、胡祖舜、徐傅霖、王敬芳五人为审查员,即开审查会,审查完毕后,由胡祖舜向常会报告。胡说:审查会对五议员修正案认为可以成立,其理由:(一)众院任期将满,国会万不可中断。(二)国家政争终无统一希望,不可不有统一国会以维系之。惟原修正案系对众院而言,中华民国国会由参众两院组织成立,故对于参议员任期,亦须顾及。兹修正如次:第七条下增加一条,“前两条议员职务,应俟下次选举完成依法开会之前一日解除之”。众院常会对审查员的报告鼓掌表示满意,遂由主席吴景濂把这个修正案提付表决,在场出席者308人,起立者261人,以多数通过。当天即开三读会,会后咨送参议院。
众议院通过议员延长案,舆论大哗,认为这就是贿选的前奏;反对派乃寄望于参议院,希望参议院能够予以纠正,不使这个法案通过以维持国会的信誉和声望。
留京的参议院议员们,听说众议院通过了国会任期延长案咨请参议院通过,于是部分议员发表公开函表示反对。
虽然具有正义的议员们如此反对,可是参议院仍于9月26日开成常会,出席者138人,由议员谷嘉荫主席,议员赵连琪提议变更议程,先议众议院移付任期案,在场的多数赞成,且有议员主张不必讨论,即开审查会,当场审查。由主席指定宋桢、纳谟图、王湘、陈铭鉴、娄裕熊五人为审查员。审查完毕,由陈铭鉴报告审查结果,在十几分钟内,速开三读会,不加讨论即予通过。
两院自行延长议员任期案通过后,即以咨文送达摄政内阁,摄政内阁对这件大事不敢公布,尤其是洛阳的吴佩孚特别反对。可是吴景濂和两院议员却用这件事作为同意大选的交换条件,反复争论,摄政内阁迫不得已,乃于10月4日将国会延长任期令和众议院议员改选令同时公布。
吴景濂既然不见谅于反曹派,同时他在事实上又倾向于拥曹派,当他受到拥曹的直系津保派激烈攻击后,他感到自己已经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于是他不能不为己谋,不能不积极做选举的打算。他咬紧牙关向贿选这条路走,乃命令众议院的秘书处发出议程,于9月9日(12年)开选举总统预备会,同时分别通知各议员,凡是在这天参加的议员,都有出席费200元,如果抱病在身而力疾出席者,还加发医药费。虽然如此将就,这个预备会竟因人数不足而开不成。第二天再开,还是人数未足。吴景濂觉得如果等足人数,恐终没有开成之望,因此命秘书长郑林皋派了许多职员代议员签名,捏报出席人数,靠了这样才开成总统预选会。
当然,这种欺骗手段是不能掩盖一切的,所以预选会的第二天,即有不少议员向吴质问。
最令吴景濂难堪的,是众议院秘书派在议事科服务的孙曜,也发出通电,揭露“大选预备会”捏报人数的真相。如果照今天法律用辞,则吴景濂犯了伪造文书之罪。孙曜通电如下:
“本月十日,曜呈众议院议长文一件,其文曰:谨呈者,曜前蒙委为本院秘书,任事以来,夙夜警惕,惟恐奉职不力,上累知遇。对于议事科法定职守范围以内,从不敢有所忽荒,当蒙鉴察。本日大选预备会,曜出席议场,稽核议员人数,查是日在场人数,据分路查点人报告,总数实为四百三十一人,当时三次检查之所得,不可谓不精确。惟秘书长训令再三,使书四百三十六人,曜以此事关系过大,未敢从命,秘书长乃转令其他秘书,遂以凑成是日之会。此当日实在情形。本科科长实所目睹,堪以作证。伏思国会为立法机关,职员系法定职守,在议场庄严之地,而行此诡道,预备会如此,正式选举可知。瞻念前途,不寒而栗。曜一介书生,只知守法,供职议会十余年,从未见此千古创闻之恶例。倘常此苟同,上有负议长知人之明,下亦贬损一己之人格。谨将当日实在情形,缮呈钧鉴。倘不蒙察谅下情,以为愚戆不堪任使,则窃知罪矣。言尽于此,进退惟命。谨呈议长秘书长钧鉴。议事科科员秘书孙曜谨呈。九月十六日。”
众议员张瑾雯由于吴景濂不理睬议员们质问,乃第二次具函质吴景濂,要求正式声明改正人数。
离京的议员对北京非法的“总统预选会”更不会予以承认,因此发出通电,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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