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条英机》6∶5,好险:大法官没有跳海(4)
12月2日,又有5名被告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同样的上诉。令人大惑不解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竟然以5票对4票通过决定,“同意受理”。这无疑是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管辖权乃至整个盟国地位的蔑视。梅汝璈、向哲浚和荷兰法官罗林,以及各盟国驻日代表团的部分官员纷纷表示,美国最高法院无权受理这个“上诉”,更无权审查东京法庭的判决;美国记者史东也撰文抨击美国最高法院不是美国自由的保护人,而是日本军阀的庇荫。
梅汝璈气愤地对美国记者说:“‘同意受理’的决定犯有极大错误。如果代表11国的国际法庭所做出的决定还要由一国的法庭重新审理,不管这一国法庭有多高,也不禁会使人担心任何其他国际行动都同样会受到一个国家的任意重审和改变,这势必开创国际间合作之危险前例。”
这个消息一经传出,世界舆论也为之大哗,谴责与反对的声音铺天盖地。对于尚未完全摆脱军国主义和侵略扩张思想束缚的一部分日本国民来说,美国最高法院的“同意受理”客观上刺激了他们对盟国的不满情绪,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中国舆论界本来就对这次东京审判时间如此之长、判罚如此之宽就极为不满,对于美国最高法院接受战犯的上诉更是愤怒至极。1948年12月8日《大公报》发表评论说:美国最高法院受理战犯们的上诉是对“远东各国抗战死难平民的侮辱”,日本战犯的暴行“铁案如山,天下皆曰可杀,死罪万难饶恕”;中国驻美国大使顾维均大使在给国民政府外交部的电报中愤慨地说:“日本战犯上诉而美国最高法院受理,简直不可思议!”
在世界舆论的压力下,美国司法部副部长柏尔曼以美国政府的名义致函美国最高法院,要求他们不要干涉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他指出,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的任何干涉,不仅要损害国际司法工作,而且会破坏旨在达成合作的其他努力,尤其是联合国的工作。
美国最高法院迫于国际正义力量的压力,于12月16日决定延缓对日本战犯“上诉书”的审理。
1948年12月20目,经过数次辩论和投票表决,美国最高法院以6票对l票否决了日本战犯的上诉申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遂告平息,东条英机等7名死刑犯却因此至少多活了半个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战犯的行刑地点就确定在巢鸭监狱内。驻日盟军总部特地从美国请来三个有经验的木工设计师并制作了绞刑台。
从1948年12月22日晚上8点起,盟军在东京实施戒严。11点30分,7名被告在各自的执行绞刑的命令上签字。11点40分,从监狱通往刑场的近百米甬道两旁,每隔10步站着两个美国宪兵。主执行官和行刑宪兵、法医,由典狱长率队进入刑场。按照抽签先后次序,第一个上绞刑台的是土肥原贤二,第二个上绞刑台的是东条英机,第三个上绞刑台的是松井石根,第四个是武藤章。第二批上绞刑台的是坂垣征四郎、广田弘毅和木村兵太郎。
36分钟以后,最后一个战犯木村兵太郎死去。
只要了1分钟,战犯被处决的消息就通过电波传遍了世界。
为防止东条等人的墓地成为日后军国主义者的朝圣地,几个小时以后,12月23日黎明时分,一架美军飞机秘密起飞,将七名战犯的骨灰撒入太平洋的狂风巨浪之中,任其“随风飘逝”。
次日,就是西方国家的圣诞夜。7天后,世界迎来了1949年新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全世界人民带来了空前灾难,战争结束后,对罪大恶极的战犯进行审判是天经地义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代表所有受害者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讨伐,不仅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更是国际正义对侵略罪行的审判。梅汝璈代表中国人民参与的东京军事法庭审判,不仅为中国人民赢得了正义,而且它和此前的纽伦堡审判一道,确立了国际法上对侵犯和平罪、反人道罪的司法准则,对国际法的发展和维护国际正常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东京审判结束后,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中方成员面临着新的人生抉择。
1949年12月1日,梅汝璈由香港一路辗转北上,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成立大会。1950年,梅汝璈担任新中国的外交顾问。1973年,梅汝璈在北京逝世,享年69岁。
向哲浚,1949年春回国。拒绝国民政府给他的最高法院检察长的任命,回到上海,就职于上海财经学院,1978年去世。
倪征燠,1956年奉周恩来之命,前往北京,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1985年,当选海牙国际法院法官。2003年9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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