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条英机》惨 剧(3)
松井说:“我出过一张整饬军纪的布告,贴在寺庙门口。”
检察官再问:“你认为在浩大的南京城内,到处杀人如麻,每天成千上万的中国男女被屠杀、被强奸,你这样的一张布告会有什么效力吗?”松井石根无言以对。过了一会儿,他说:“我还派了宪兵维持秩序。”
检察官追问道:“有多少名宪兵?”
松井答:“记不太清了,大约几十名吧。”
检察官讯问:“你认为在好几万日军到处疯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情况下,这么少的宪兵能起到制止作用吗?”
松井想了半天,低声说:“我想,能够。”
于是,法庭传讯证人。证人根据他所目睹的事实,证明当时南京全城总共有日本宪兵17名,而就是这17名宪兵,非但不制止日军的任何暴行,而且他们自己也加入了暴行的行列。
卫勃审判长又传讯了侵华日军的南京警备总司令中岛今朝吾。中岛今朝吾原是日军第16师团长,这次未被作为甲级战犯起诉,他作证说:“松井大将曾命令第16师团,对中国军民进行残酷的扫射……到15日深夜,光是下关码头一地就杀死中国军民两万多。此外13师团的山田支队,更以补给困难为由,把两万多中国军民俘虏通通枪杀。”
接着,原在南京国际安全区工作的史波尔出庭作证:南京沦陷后,日军潮水般地涌进南京城内,杀人、纵火、强奸!第二天,他和国际委员会主席雷勃及秘书史密斯,曾专程到日军司令部,请求他们阻止这种行为,但并没有得到响应。于是他们将这种种暴行做成备忘录,通过外交途径每天向日军当局提出两次抗议。然而日军当局不予理睬,任其部下肆虐如故。
但布鲁克斯律师仍坚持说:“认定被告松井石根为最高直接责任者的证据仍然不足。”向哲浚早就料到这点,他从卷宗里取出了《攻克南京城纲要》原件,当庭展示道:“这份资料是1937年12月10日,被告松井石根在进攻南京前夕给谷寿夫、牛岛、中岛和末松四个师团长下达的命令,上面有他的亲笔签名。他在《攻克南京城纲要》这一作战命令中声称:‘南京是中国的首都,占领南京是一个国际上的事件,所以必须作周详的研究,以便发扬日本的威武,而使中国畏服!’请特别注意‘畏服’的含意。”
在如山的证据和证人面前,松井石根无言以对。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宣告松井石根率领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对战犯松井石根所犯的罪行做了如下认定:
松井石根是日本陆军的高级军官,他在陆军中具有丰富的经验,理应知道在中国南京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控制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市民。由于玩忽职守,他必须对南京大屠杀承担责任。
日本侵略者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行终于大白于天下。
◆ 历史不能忘记
梅汝璈在他的回忆录中对“南京大屠杀”的判决做了详细的叙述:
远东国际法庭的判决书最终认定:“1937年12月13日早晨,当日军进入南京市内时,完全没有遭遇到抵抗。”“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南京市像被捕获的饵食似的落到了日本人的手中;该市不像是被有组织的战斗部队所占领的;战胜的日军捕捉他们的饵食,犯下了不胜计数的暴行。”“日军单独地或三两成群地在全市游荡,任意杀人、强奸、抢劫和放火,当时任何纪律也没有。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漫步,对一点也未开罪他们的中国男女和小孩毫无理由地不分青红皂白地予以屠杀,终致大街小巷都遍地躺着被杀害者的尸体。”“中国人像兔子似的被猎取着,只要哪个人一动就被枪杀。”“由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在日方占领南京的最初两三天的工夫,至少有12 000名非战斗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杀害了。”“在日军占领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
法庭的语言是慎重的,估计是保守的。但是,考虑到日军灭迹伎俩的狡黠和多样化,法庭在判决书中还是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死的人们计算在内。”
以上这些认定都是法庭根据确凿可靠的证言而写入判决书的。然而,仅仅从以上几句话里已经可以看出日军是怎样地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数十万呻吟于敌人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其命运是何等地黑暗悲惨!判决书上的这寥寥数语不啻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写真图”。
据2003年中国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公布的调查统计数字显示:在南京,遭到日军屠杀的中国军民总人数是30多万人。
就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进行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对日军在南京犯下的暴行也同时进行了审判。1947年4月26日,松井石根的部下,最先攻入南京制造屠杀惨案的第6师团指挥官谷寿夫在南京被执行枪决。
在1937年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上曾刊登过一张照片,这是在日军攻入南京不久拍的。刊登这张照片是为了赞颂他们所谓的大日本皇军攻城掠地的武士道精神。照片上的两个日本军官向井敏明、野田毅持刀而立,威风凛凛。他们刚刚进行了一场比赛,比赛的项目是杀人,看谁砍的中国人头颅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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