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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发动侵略战的公爵首相近卫文(4)

  除了精神动员外,近卫内阁还进行一系列的经济、政治、军事和组织动员,接连订立了各种经济统制法律,比如,《军事工业动员法》、《重要工业统制法》、《临时资金动员法》等,大力扶植军需工业,将国内经济纳入战争轨道,而且吸收军、财、政界代表人物充当内阁临时参议官,加强对内阁的领导和控制力。11月,根据武藤章的建议,专门设立大本营,以便及时对前线战况进行遥控指挥……总之,他为全面侵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在内阁与军部的互相协助与合作下,日本侵略军的铁蹄步步深入。1937年7月底,侵占了华北地区;11月12日,侵占了上海;12月13日攻占了国民政府首都南京,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占领南京之后,近卫文对华强硬态度达到了顶点,对南京蒋介石政权提出了条件极为苛刻的所谓“和平条件”,主要包括:中国正式承认“满洲国”;中国放弃容共、反“满”抗日的政策,应对日“满”防共政策予以协助;在华北设置“中国主权之下,实现日、“满”、华三国共存共荣的适当机构”,赋予该机构广泛权限,尤其应保证日、“满”、华经济合作的成果,华北及内蒙古设立非武装地带;在内蒙古设立“防共自治政府”;中日共同维持上海治安秩序、发展经济;就日、“满”、华资源开发、关税、贸易、航空、通信等缔结“必要的协定”;中国要对日本给予“必要的赔偿”;对内蒙古、华北以及华中的特定地区,在必要期间由日本军队实施“保护”占领。这种对中国分而食之的无理要求,中国政府自然不可能接受。

  1938年1月16日,近卫文以首相的名义发表声明,即“近卫第一次对华声明”,宣称“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期待“足以同帝国真正合作的新兴中国政权的出现”。这是其公开否定国民政府、准备扶植听话的汉奸傀儡政权的狂妄叫嚣。

  日本侵略军遭到中国全民族抗战的顽强抵抗。1938年10月,继侵占武汉、广州之后,伴随着战线的拉长和纵深,日军再也无力发动全面进攻,中国全国各地广泛兴起的军民抗日运动,更使日军深陷战争泥潭,中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近卫文处于策略考虑,不得不改变对华方针,他改变“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态度,一面诱降蒋介石,一面扶植汉奸走狗,开展了所谓的“汪兆铭工作”。1938年11月3日,近卫发表关于“东亚新秩序”的声明,即“近卫第二次对华声明”,强调“日满华三国”共同“防共”、“建设确保东亚永远安定之新秩序”。

  同年12月22日,又发表了“近卫三原则”的对华政策,也被叫做“近卫第三次对华声明”。声明中,进一步加强对国民政府的政治诱降,抛出“亲善友好,共同防共,经济合作”的“三原则”为诱饵。所谓的“三原则”,其实是近卫内阁贯彻政治诱降的工具而已,并没有丝毫放松独占中国的野心。

  “善邻友好”实际上是无耻地要求“新中国的政权形式应根据分治合作的原则加以策划”,通过实现以中国、“满洲国”和日本为基础的“新秩序”,使三国“融合一致,互相合作”,发展“政治、外交、教育、宣传、贸易等各方面”关系。同时强调内蒙古和华北的地方自治性,甚至野心勃勃地将上海、青岛、厦门等地也“规定为特别行政区”,并规定对新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都得派遣顾问,以保证日本的最高控制权。

  这就是“善邻友好”原则的核心意义,而近卫不过运用了所谓“了解日本出动大军的真意”,要求中国“清除以往的偏狭观念,放弃抗日的愚蠢举动和对满洲国的成见”,“为履行建设新秩序而分担部分责任”等等一些外交上惯用的含混词藻,来粉饰一番“善邻友好”原则的险恶用心而已。

  近卫文用相同伎俩提出所谓的“经济提携”,即“不想在中国实行任何经济上的垄断”,“只求日华的提携和合作发生实效”,实行中日之间的“紧密经济提携”。他这种外交辞令背后的根本要求在《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中袒露无遗,即要求“日、‘满’、华三国就资源的开发、关税、贸易、航空、交通、通信、气象、测量等方面,签订必要的协定”;“对华北、蒙疆的开发利用”,应优先考虑日本和“满洲国”的需要,尤其在以上地区及其他地区,“关于特定资源的开发”,日本应享受“特殊便利”;对农业的“改良”,要“设法栽培日本所需要的原料资源”;在贸易方面,应“采用妥当的关税制度和海关制度”;对于航空、铁路、海运、长江水运和通信事业等中国国民经济重要命脉,则悉数作为“日华方面合作的重点”。

  所谓“共同防共”原则,只是日军在华“任意驻军”的代名词。《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除了强调日本“在华北和蒙疆的主要地区驻扎必要的军队”外,还强调对于南京、上海、杭州等地无期限的“继续驻扎”,并规定“在长江和中国沿海,应拥有舰艇航行停泊的自由”;“在长江沿岸的特定地点、华南沿海的特定岛屿,以及与此有关的地点应驻扎若干舰艇部队”;甚至规定日军对所驻地区内的铁路、航空、通信以及重要港口水路,“一概保留军事上的要求权和监督权”。

  这种贪婪的帝国主义企图,虽然在近卫声明的字面上找不到,但近卫声明却在事实上积极履行这种企图,它避而不谈占领区的日本军队“于日华两国恢复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随着中国国内治安的恢复,两年内全部撤兵完毕”问题,只是要求在内蒙这个“特殊防共区承认日本防共驻兵”即为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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