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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凰

三 紫衣少女

  天虹心灵的秘密从未向人透露过,说起来怕有两年了。

  前年春天,举行过一次全县中学生的作文比赛。事出意外,周天虹竟名列第一。这在一个学校里就决非小事。他本是个穷学生,平时衣冠不整,难免带点寒酸气。人们是不大瞧得起的。这一来不得不刮目相看。师范是男女合校,不过分班上课,男生在南院,女生在北院。只有纪念周或者校长训话才合在一起。这天正合在一处开会时,天虹不经意间,向女生这边望了一望,发现有一双亮晶晶的黑眼睛正盯着他。天虹觉得怪不好意思,而那双纯真的黑眼睛却毫无退缩的样子,不得不连忙低下头去。过了一忽儿,天虹想看看那人是否还在看他,刚一转过脸,又同那双水汪汪的黑眼睛对上了,羞得天虹脸色飞红,再也不敢转过脸去。这个女孩子,天虹自然认得,她叫秦碧芳,和自己住得很近,也可以说是斜对门吧,只要站在自家门口就可以看到她家的朱红大门。每逢出门上学或散学回家,自然常常遇到,但是天虹却从来不曾给予过多的注意。至于说这是什么原因,天虹说不清,也从来没有想过。前文已经交代,在这道大街上许多显赫的门第都破落了,而秦家却是例外。据说,秦碧芳的父亲在乡村拥有不少田产,后来见工商业有利可图,就将大部分土地卖掉,在城里开了一家大中药店。近几年虽然生意不算太好,但在这条街上却是鹤立鸡群,堪称殷实大户。加上这位秦老板和当地权要来往密切,在工商联又是一名执行委员,那气派就更不同一般。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天虹的心理中有一种朦朦胧胧的隔阂,也就没有心思注意到他家的女儿。

  秦碧芳这双流露着过多情感的眼睛,在这位少年的心里增添了几分从来不曾有过的甜蜜,也带来了一些慌乱。散学以后,他一边想着刚才的情景,一边慢慢往家里走。他觉得后面似有脚步声响,回头一看,秦碧芳正跟着他。他一慌,不由得脚步更加快了。蓦然间,他听见后边喊了一声:“周天虹!”他不得不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秦碧芳赶上来,又用那双黑眼睛盯住他,半嗔半喜地说:“你跑什么!我能粘上你吗?”天虹连忙赔笑解释:“不,不,不是这个意思。”说过睑又红了。说实在的,这个圆圆脸弯眉毛的女孩子,虽是多年的邻人,直到此刻,才发现她是这样的美丽,尤其一双黑眼睛是那样天真无邪和真诚。他们并着膀儿走了一小段路,女孩子又偏过头来望着他说:“你那篇得奖的作文,我看了,写得真好!你那脑瓜儿怎么就这样灵呢?”天虹红着脸,没有言语。女孩儿又说:“我怎么就像木头疙瘩似的,作文老写不好,你能帮帮我吗?”说过,她不等回答,就说,“过两天,我给你送作文去!”说过就蹦蹦跳跳地走到前面去了。

  过了两天,天虹正坐在他家的石榴树下看书,姑娘已经穿着白衣黑裙飘然而至。不等他让,就随手拉过一个小板凳坐在他的对面,用那双满含笑意的黑眼睛望着他。随后塞给他一个紫罗兰的信封。天虹刚待要拆,姑娘连忙伸出一只白手捂住,说:“不许拆!我走了你看。”说过,弯着腰儿低头一笑,扭过头去跑了。

  姑娘的到来,自然使天虹欢喜而又局促不安。幸好院子里静静的没有别人。他把紫罗兰的信封轻轻打开,哪里是什么作文,原来是秀秀气气的一首小诗:

  我的心是一个静静的湖,

  它像一口古井

  从来不起波纹。

  可是,昨天

  不知从哪里吹来的风,

  使它起了层层涟漪。

  风儿,

  请你告诉我:

  你是从哪里吹来的呢?

  诗后,还有两行很小的字:天虹,星期天你到我家里来吧,我的父母下乡去了。

  看了这首小诗,倒是天虹的心被搅动了。

  但是,他不愿到秦家去。这既是自卑,又是自尊。他怎么敢到这样阔的人家去呢?再说他那穷学生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在这点上,天虹还是有一点傲骨的。去,不去,这两种情感交织着,在胸中冲突回旋。星期天到了,他在自家破败的门楼下,呆呆地望着斜对过那家鲜亮的朱红大门犹豫不定。“咳,既是她的父母不在家,又是她邀我去的,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他最后这样一想,步子才朝那朱红大门移动。

  他在那门前又犹豫了一阵,才举起手拍了拍门环。

  门呀地一声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妈子笑嘻嘻地说:“周先生,我家小姐正等您呢!”

  天虹红着脸走进去。迎面是座大影壁,画着一幅水墨山水。转过去,正房两边是两大丛紫丁香,正在盛开,一股浓香扑面袭来。东西厢房前各有两大株红夹竹桃,呈献出它一年中最娇艳的颜色。只听老妈子叫了一声“周先生来了”,立刻从西房里跑出一个穿紫旗袍的少女,正是碧芳。“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她笑着说,眼睛都高兴得有点湿润了。接着,就把天虹让到西屋里。一看就知道这是她的闺房。天虹立刻觉得同自己的家真是天上地下无法相比了。临窗处是那么窗明几净,卧室内又是那么纤尘不染,铺设华丽,还有什么穿衣镜、梳妆镜,各自熠熠生辉。再向外看看上房,虽是古老宅第,但已经过翻修,宽大的走廊,朱红的廊柱,耀眼的玻璃门窗,里面的陈设自可想见了。这一切自幼很少接触过的富贵气象,一霎时竟使他觉得同面前的这位少女相隔得十分遥远。以致碧芳给他捧过一盏盖碗茶来,他也恍不自觉。碧芳见他的神色有点异样,连声问:“你怎么啦?”他这才恢复了常态,脱口而出地说:“你的家不错啊!”话刚说完,就见碧芳的脸色有点发白。

  “什么不错!有吃有喝就算好吗?有几个钱就算好吗?我看还不如坐监牢呢!”碧芳悻悻地说。

  “你怎么这样说?”

  “我这话一点也不过分!我爸一天到晚管着我,我没有一点儿自由;我妈是个后妈,一天到晚找我的碴儿。自从我亲妈去世,我没有痛快过一天,你不知道我是怎么过的……”说到这里,碧芳的眼圈儿已经有点儿红了。

  接着,碧芳把她的后妈如何苛刻、恶毒,她爸又如何耳根软,偏听偏信,痛痛快快地倾诉了一场。一边说一边擦着眼泪。天虹的一颗心已经完全沉陷在对这位紫衣少女的同情中了。

  这一天,他们谈了很多很多。最后分手时,碧芳说:“这个老妈子同我挺贴心的,以后我爸妈只要不在家,你就常来。”

  一说到这里,天虹又想起他们之间的那条无形的鸿沟,略一沉吟,就说:“我不能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不能来呢?”碧芳瞪着一双黑眼睛像审判官似的问他。

  天虹吞吞吐吐地说:“咱俩的家不一样。……我的家境……”

  碧芳一听急了,嗔怪地说:“你又说这个!什么是穷?什么是富?穷和富能说明一个人的价值吗?我们同学中也有富的,叫我看一个个全是庸才!没有一个我看得上眼……当然,我自己也是庸才,不过比他们似乎还多少强一点儿!”说到这儿,她自己噗哧一声笑了。天虹也笑了。

  “好,那你就走吧!”碧芳握着天虹的手说。这是天虹平生第一次和女性握手,这种感觉是无以名之的,几乎可以使他记忆终生。

  从此以唇,天虹变了,他时时刻刻都想看到她。每天早晨,当他走出大门,就不自觉地要向那个朱红大门张望,希望那个穿紫衣的少女出来。如果不出来,他就要等一等。如果她走得太靠后了,他就要放慢脚步。为了怕说闲话,有时多少拉开一点儿,也都以目力所及为度。日子就是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后来天虹认识了欧阳先生,经常可以得到一些革命书刊,天虹看后就悄悄塞到碧芳手里。从此又大大充实了两人谈话的内容。这位少女也就不知不觉走进了当时被称为“左倾青年”的行列里。那颗纯真的爱情的种子也长得越来越肥硕了。

  但是,这件事天虹一直严守机密,连最知己的忘年朋友也没有告诉。因此,当今天欧阳先生提到去延安的事情,他立刻就想到碧芳:自己何不与她同去呢?他自己已经是不能与她分开的了;如果他们俩能够像比翼鸟一样飞向那光明的地方,以后再双双飞到那炮火连天的战场,那岂不是最惬意的人生吗?想到这里,他简直要飘飘欲仙了。

  两年来,在他与碧芳的往还中,很得力于秦家的红娘,就是那位四十几岁的老妈子。天虹一直尊敬地喊她大娘。不管有什么事儿,只要他悄悄捎去一个纸条儿就能办到。这天,他又写了这样一个条儿:

  芳:

  请务于午饭后到旧地一叙。有要事相商。

  天虹 即日

  他写好条儿,轻松地哼着歌儿,踅到了秦家门前。他轻轻地敲了两下门,老妈子就出来了。他叫了一声“大娘”,把那个条儿往老妈子手里一塞,老妈妈会意地一笑就进去了。

  所谓旧地,就是那高塔旁一座破败的古庙。庙中的大殿早已倾塌,有几块残碑倒在地上,真是杂草丛生,满目荒凉。可这里却是他们多次幽会之地。

  天虹匆匆扒了几口饭,就来到这里等候。果然,不一时,那位穿紫衣的姑娘就故意迈着闲散的步子悠然走来。这显然是躲避别人的注意。

  天虹含着温柔的笑意凝望着她,觉得她真是越长越美丽了。前两年结识她的时候,如果说她只是一个热情纯真的少女,现在几乎长成一个温情脉脉的美人儿了。不知怎的,天虹想起他们最初会面的事,就笑着说:

  “芳,我第一次见你,就看见你穿着紫衣裳,就像是个葡萄仙子似的。我早想问你,你是特别喜欢紫色吗?”

  碧芳也坐在一块倒了的石碑上,温存地笑着说:

  “你说对了!我总觉着红色太艳,蓝色又太板了,只有这紫色显得柔和。”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到你家去,你家两大棵紫丁香全都开了,香气真浓;接着你就出来了,穿的衣服跟紫丁香的颜色一样,我想,你就是个紫丁香做成的姑娘吧!”

  姑娘低头一笑:“那时候,你还摆架子,不想理我呢!”

  “唉,我是有眼不识泰山啰!”天虹不好意思地一笑。

  碧芳问:“刚才,接到你的命令我就来了。到底有什么要事?”

  “确实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天虹的脸色严肃起来,“欧阳先生告诉我一个十分重要的消息。”

  接着,他就把去延安的事讲了一遍,并且坐在碧芳的身边说:

  “碧芳,我想这是一个最难得的机会。为什么我们俩不一起去呢?你愿意去延安吗?”

  “延安?延安在哪里呢?”

  “在陕北,我给你说过,就是红军长征到达的地方。”

  “那里离这儿有多远啊?”

  “远是远一些。不过我们可以乘火车先到西安,再走个七八百里也就到了。”

  “行。”碧芳沉吟了一会儿点点头说,“只要跟你在一块儿我就乐意;再说我也早想离开这个家了。”

  天虹顿时两眼放出光彩,瞳仁里升起了两朵小火花,笑微微地说:

  “那太好了!今后我们俩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永远?”碧芳微微一笑,“永远是什么意思?”

  天虹一愣:“永远就是永远嘛!就是这辈子生生死死都不离开,你说什么意思?”

  “不,你忘了!你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呢!”

  哦,原来天虹曾经告诉过她:因为家里太穷困了,父亲怕将来儿子结不了婚,就匆匆忙忙说了一个乡下姑娘,并且订了婚。可是双方从未见过面,是一桩典型的包办婚姻。天虹一直想解除婚约,以便了却一桩心事。

  天虹见碧芳有意把事情挑明,就哈哈笑着说:

  “这个好办。我明天就去办理这事。”

  碧芳笑着点了点头。

  “可是,你怎么弄?”天虹说,“你跟你父亲说吗?”

  “不说恐怕不行,”碧芳沉吟道,“不然,哪里来的路费呢?”

  天虹皱起了眉头:

  “要说到共产党那里,那还了得!他会同意吗?”

  “只有编个瞎话儿,说我到西安考学。”碧芳低头一笑。

  “好!那太好了!”天虹高兴得站起来拍着手说,“碧芳!你还记得高尔基的《海燕》吗?让我们做时代的海燕吧!让我们飞吧!”

  碧芳也高兴地站起来,扬起头,兴奋地张开双臂喊了一句:

  “好,让我们一起飞吧!”

  由于激动,由于风的飘拂,她的头发和紫衣也飘飘然,就像真的飞起来了。

  两年来,天虹从未碰过碧芳一下。这时却由于热血沸腾,过于冲动,一下将碧芳抱住了;可是出于少年的羞怯,只在碧芳的唇上蹭了一下就离开了。也许这是世界上最潦草的接吻了。即使这样,那种异样的感觉却仿佛像凝结在唇上似的久留不去。他们双双拉着手儿,哼着歌儿,离开那毕生都难以忘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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