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关于重视圩镇建设,把圩镇作为城乡的中间环节来抓的思想,体现了党的城乡经济建设的重要政策思想。实践证明,它不仅符合广东经济建设的实际,对当时的经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而且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它对于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发展农村乡镇经济,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农村建设
广东解放时,全省有农民2800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90%。农民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突出的问题。对此,叶剑英有深切的感受。他说:“30年来的经验证明,前方作战,出兵出粮的是依靠广大农民;巩固后方,发展生产,也是依靠广大农民;而要依靠农民,不提高他们的觉悟,不发动对封建势力的斗争,不解决他们的切身问题是不可能的。”①对于长期受地主、宫农剥削压榨,刚刚获得解放的农民来说,土地问题,是切身问题。要解决土地问题就必须进行土地改革。
①叶剑英:《在华南分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2年7月6日。
中共中央在全国大陆(除西藏外)业已解放的新形势下,决定在约有2.8亿农业人口的新解放区,采取有区别、有步骤的方针,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并于1950年6月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叶剑英根据党中央的土地改革政策,结合广东的实际,全力领导进行土改。土地改革是推翻农村强大深厚的封建势力,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一场空前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进行认真的准备。在1950年1月召开的广东首次党代表会议上,他提议将“准备土改”列为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以后,他要求分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情况的调查研究。5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李坚真被分配到广东工作,叶剑英便让这位曾在闽西参加过土地革命、解放战争时期又在华中参加过土改工作的老红军女战士具体负责全省士改工作。他与方方派李坚真带领调查组,到兴、梅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作调查。
一个多月中,他们调查了农村土地占有情况,群众的生活情况,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对土地的要求,以及基层干部和党组织的情况等等。李坚真等人回到广州向叶剑英、方方汇报后,叶剑英明确提出:“农民对土地有迫切要求,我们就要尽快开始土地改革。”为了使全省的土改能够顺利进行,叶剑英与华南分局其他领导同志经过商议,决定先选择粤东的兴宁、龙川、揭阳三县作为典型,进行实验,以便取得经验,向全省推广。叶剑英说:“广东是新解放区,干部没有土改经验,我们先从三个县开始搞,但着眼点要放在全省,从三县的土改中取得经验,培养干部,逐步向全省铺开,就是‘全省着眼,三县着手’。”
叶剑英将在三县进行土改试点的部署,先后向中南局和党中央作了汇报。10月,毛泽东指示说,土改面积除规定三县外,其他各地委均需选一个区进行试点。叶剑英和华南分局根据毛泽东指示,又增加了惠阳、鹤山、曲江、宝安、遂溪、丰顺、英德、普宁等8县为土改试点县。叶剑英告诫土改工作团的同志们,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要紧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团结大多数,结成农村反封建的统一战线。要注意斗争策略。对地主的斗争,侧重点放在发动群众,揭发地主阶级剥削的罪恶上,除少数罪大恶极及公开和我们对抗的恶霸要坚决镇压外,一般不要在肉体上消灭,斗争要说理讲法。①
①《李坚真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出版。
土改工作团到达各试点县以后,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叶剑英的指示,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他们一般采取了三个步骤:一是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发动和组织群众诉苦,斗争恶霸;二是在基本摸清各家各户情况的基础上,划分阶级成份;三是没收和征收地主、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
在土改试点过程中,叶剑英同方方一起,及时了解进度,掌握情况,研究政策,解决问题。他根据中央颁布的土改法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大政方针,结合广东的实际,同华南分局、省政府、省土改委员会负责人一起,研究确立了一系列适合广东特点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强调,要坚定地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孤立和消灭封建地主阶级;要照顾华侨,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要从发展民族工商业和巩固工农联盟出发,保护工商业者的利益;要搞好渔业的民主改革,消灭渔业中的封建剥削制度,要适当照顾小土地出租者、自由职业者、起义人员、民主人士的利益。这些政策,对保护和发展广东城乡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过近半年的工作,各试点县的土改基本结束。叶剑英和华南分局充分肯定了土改试点县的成绩,并亲自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1951年春,叶剑英在华南分局召开的土改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大家认清广东上改面临的形势。美帝国主义在朝鲜战场遭受一连串失败以后,企图利用蒋介石进攻华南地区。因此,广东可能有小战。战争要求土改,不仅要求必要的时间,而且要求必要的空间(战场)。这就要发动群众加速进行土改,巩固南中国的大门。
叶剑英对于如何领导土改运动,提出了“四个结合”:(一)时间与空间结合。各级领导要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的特点,着眼于战争形势的发展,分别地区,争取时间,有重点、有次序、有选择地进行工作。(二)点与面结合。必须从点着手,从面着眼,由点到面,逐步展开。(三)热与冷结合。要经常保持领导者和领导机关头脑的冷静,同时又要经常保持群众运动的热烈。(四)快与稳结合。要以稳中求快的方针,使土改运动迅速广泛地开展起来,在稳的基础上求快,又在快的要求下求稳。叶剑英还亲自下乡到惠阳、鹤山、顺德等地视察;并召开会议与一些县、区负责人吴有恒、郑群等座谈,研究解决土改中遇到的问题。在叶剑英和华南分局的部署下,全省加快了土地改革的步伐。
就在叶剑英和华南分局领导广东土改试点县的工作稳步向前发展的时候,中南土改委员会的负责人到了广州,对广东土改试点县的工作提出批评。
他们认为,土改试点县的工作缺乏农运高潮,党内部分同志未坚决站在农民方面;照顾其他阶级多,照顾农民生活少;对敌人不够狠,对群众不够热。
叶剑英和华南分局的领导人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意见,但认为土改试点县的工作是根据中央制定的土改政策,从广东的实际出发的,成绩是主要的,经验也是可行的。他们继续坚持按照原来的方针、政策,进行全省土改。为了进一步增强土改的力量,叶剑英要求多动员组织有斗争经验的南下干部,与当地干部一起参加土改;同时,他还同部队有关负责人商定,抽调大批指战员,对25个县的土改工作实行包干。这样,土改工作进行得更加扎实而有成效了。①
①访问吴有恒、郑群、左洪涛、刘田夫、杨立等谈话记录,1986年。
1953年4月18日,叶剑英以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发出布告,向全省人民宣布:全省土地改革的任务已胜利完成。今后农村工作的任务,是进一步团结各阶层人民,全力发展生产,开展爱国增产运动,进行经济建设,继续改善人民生活。他把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公开告知全省人民,以保护和发展土地改革的胜利成果。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有:提倡勤劳致富、爱国发家;确保各阶层人民的土地、房屋及各项财产的私有权利及劳动所得;允许自由雇工,保证借贷自由;强制地主劳动,并保护地主的劳动所得;贯彻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农业负担政策;贯彻奖励爱国增产政策以及不违农时,精简会议,任何工作不得妨碍生产,等等。这一布告,受到了广大农民及全省各阶层人民的拥护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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