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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记

首页 > 名人传记 > 8.23炮击金门

九三

  若干年之后,卸任赋闲的斯穆特以未辱使命的愉快心情回忆:

  如果炮击期间,我们作了错误的决定——尤其是未经请示及咨询,误

  用我们的空军去制压大陆上的火炮,则可能造成一场国际大战。

  “条约”中说明:如果“外岛”遭受攻击而威胁到台湾本岛的安全,

  则我们将协助防御。除此之外,我们的援助仅为顾问咨询及后勤支援,无

  直接军事支援。我必须经常记住共同防御条约中的条款。而中国人的目的

  则是使美国卷入直接对抗中共的军事行动中去,我只能向蒋总统说明,虽

  然那是一件很难解释的事,我军不得直接涉入当前的事件。无疑,对他们

  而言,此举是严重打击。

  在台期间,斯穆特恪尽职守地做了他职权范围内应做的一切,并且,十分礼貌和技巧地回避了蒋“总统”给美国人备下的圈套。

  欢送他的场面与迎接他的场面一般隆重。他走后,台北官场对他的评价是:此人是几任美军协队司令中最真诚、友善、热情和富于同情心的一位,但他同样表现出了美国人绝不会轻率上钩的精明与滑头。

  * * *

  斯穆特放下酒杯,适时向东道主建议:“鉴于金门那里正在发生激烈战斗,今天的晚宴是不是到此结束?”

  他一边将餐巾整齐地折叠成三角形,一边说了句美国式的幽默:“哦,这是我生平第一回望着一桌丰盛的食品而饿肚子,那个可恶的毛泽东。”

  消息公布,欢声笑语戛然而息,满堂失色。人们纷纷搁置刀叉酒杯,在瞬间的沉默静肃后,宾主尽散。

  惊惶不安的议论和杂沓匆乱的脚步声,掩盖了海军中将的窘迫。

  4

  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甫一签订,周恩来即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中国人民对于蒋介石集团与美帝国主义签订的卖国条约,不予承认,坚决谴责。

  不论蒋介石有多少堂皇的理由,都无法绕过一个严肃的命题:用“条约”方式请外国军事力量在中国领土和海域长期存在,以维持国家分裂状态,并期待其正式卷入中国内战,这确是与“卖国”二字很容易划上等号的的行径。

  早已被大陆方面扣上“卖国贼”帽子的蒋介石,又多了一条相当过硬的“卖国罪状”。

  * * *

  纵览数千年中国史,中国人最容不得的一类丑行就数“卖国”了,帝王将相谋臣政客们一旦沾上“卖国”的边,便永远地被钉在了耻辱柱上,即便曾做过一二件好事也无人记得,注定了要遭世代唾骂遗臭万年。一位文学家说过:桧,本是一种美好有用的树木,只因了秦桧的缘故,沾了汉奸的干系,后世再无一人以“桧”为名。

  “卖国”,是一顶沉重得任何政治家都戴不起却极愿奉送给敌手的大帽子。

  * * *

  到了台湾,蒋介石发表了大作《苏俄在中国》。阅题可知,作者的本意是将毛泽东们写进“汉奸列传” 。因此,文章的立论不再围限于对传统的“共匪论”、“奸党论”的阐释,而是大谈苏联对中国的“全面侵略”,因为共产党的一举一动均受莫斯科指使,所以共产党在大陆的胜利乃使中国沦为了苏联的“殖民地”。

  美蒋共同防御条约为毛泽东提供了最好的把柄,他不失时机将“卖国”的帽子丢过海峡去。毕竟,中国大陆上没有苏联的一兵一卒,而台湾,却已越来越像美国海陆空三军的大本营。

  甩过“帽子”,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蒋介石虽然也卖国,但这个人与汪精卫还有一点点不同,我们对他既要打,也要拉。他怀着极大兴趣冷静地关注着台湾的客人与主人是如何相处的,换句话说,蒋介石的“卖国”究竟卖到了何等程度。

  * * *

  无风不起浪,闹剧顶好看。

  1957年3月20日午夜11时,从阳明山中正路1段6巷B1公寓内,传出两响沉闷的枪声,一桩震撼台湾乃至世界的凶杀案发生了。

  杀人者,美军上士雷诺。

  被杀者,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少校学员刘自然。

  雷诺编撰了一个漏洞百出不符常识的故事:

  是日晚,我听到太太惊叫,有人正偷窥她沐浴。便回到卧室拿起手枪,

  从后门出去。黑暗中,误以为刘持木棍为钢管,恐被刘伤害,故发二枪,

  将刘击毙。

  台湾报刊评论:雷的供词天方夜谭般荒诞离谱,充斥了好莱坞剧作家式的灵感。

  台湾刑事专家现场勘察后,获得疑点甚多。如:室外明明有60W电灯光,雷诺为何说看不清楚?雷诺讲距刘十四、五英尺开枪,为何伤口处有火药,发枪距离明显在十六英寸以内?死者伏尸地点与中枪地点相距一百多米,刘中弹负伤后怎会逃出如此之远,又为何一路上竟无一滴血迹?等等。

  香港《新闻天地》大胆推测事实真相:

  刘曾替雷转手卖过东西。因此,就有一项可能,雷经常将美军物品拿

  出,托刘转售。刘知美军军纪严厉,曾以此讹诈雷。雷“被吃”,乃萌杀

  机。这件事的可能性很大。

  若按台湾刑警惯用的侦讯方法,一阵好打,再施以灌洋油坐老虎凳等叫人七魂出壳之酷刑,雷诺即便铁嘴钢牙,也得从实招来。但无奈驻台美军享有“治外法拉”,雷诺只受美国军事法庭审判而不受台湾法庭审判,台湾当局除了要求美国军事法庭必须在台湾公正审判凶犯以外,别无他法。

  雷案遂成为台湾衔谈巷议最热门的话题。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杀人者偿命”为万古不争的律条,退一步讲,雷诺即使从轻发落免于一死,也得判个终身监禁或三十年苦役。谁也未曾料到,在美军教堂连演了三天审判戏后,法官菲尔德上校宣布:雷诺无罪开释。在法庭旁听的美军人员及眷属立即喜笑颜开报以热烈掌声。坐在第三排长椅上的刘妻奥特华,则“泣不成声,几至晕厥”。

  整个台湾瞠目结舌,继而义愤填膺。一位记者写道:美国佬应该懂得,你把每一个台湾人当成没有脑子的木头时,这个岛上已布满了干柴。

  第二天,5月24日上午9时30分,台湾“外长”叶公超约见美国驻台临时代办波尔契,对审判结果深表不满,要求重新审理。

  同一时间,刘自然的未亡人奥持华举着一块中英文写的“杀人者无罪吗?我控诉,我抗议”的标语牌走到美国“大使馆”门前示威。中午12时,围观的人越聚越多,奥特华放声大哭,语不成句地说:“我今天在这儿,不光是为我无辜的丈夫作无言的抗议,我是为中国人抗议。除非美国人给我们中国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是不会离开这儿的。”现场有一老妇,陪她一道涕泪纵横。女人的眼泪具有传染性魔力,全场气氛悲愤而哀凄。忽听有人大喊:雷诺这小子已经坐飞机走了!等于一根火柴丢在了炸药桶上,多年来,对于美国政府的颐指气使,对于美国佬的傲慢,对于美国大兵酗酒伤人抢砸饭店开车横行投机,倒把强奸妇女而每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愤怒,汇成熔岩,轰然喷发,终至酿成台湾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反美骚乱。

  同所有的骚乱一样,攻击从丢石头扔瓦块开始,继而,有数百人冲进美国“大使馆”,翻箱倒柜,任意捣毁砸烂汽车、玻璃、桌椅,扯下星条旗。使馆四周墙头上站满了人,每打毁一件什么东西,外面便有人叫好,于是打的人,愈加奋勇无畏,索性连百叶窗和冷气机也乱砸,做彻底的破坏。东西打光,又在地下室发现躲藏的八名使馆官员,毫不客气,揪出来一顿痛殴,听着洋腔洋调的惨叫,好不痛快。只便宜了正在香港度假的美国“大使”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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