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的几天里,林伯渠与民主人士频繁接触,“不是他们来看林老,就是林老去看望他们”①。林伯渠在交谈中,获知民主人士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新民主主义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原则,拥护毛泽东主席在元月十四日提出的以彻底消灭反动势力为基础的八项和谈条件,对于召开新政协,成立共和国政府,在原则上也表示赞同。但他们在新政府的产生方法、新政协组织与人事配备、今后各党派存在与否、他们的发展前途以及中共对民主党派的方针等问题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看法和疑虑。林伯渠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说明,希望他们与中共共商建国大计,创建新中国,许多民主人士都感到很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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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于刚:《赶沈迎接民主人士经过》(未刊稿),1949年2月26日。
二月二十三日午后,林伯渠陪同民主人士乘火车离沈,翌日晚抵天津时,市长黄敬设宴招待。二十五日抵达北平。到车站欢迎的有中共方面的林彪、罗荣桓、薄一波、叶剑英、彭真,各界民主人士中有张东荪、胡愈之、楚图南、千家驹、雷洁琼、费孝通等及全国学代会代表、铁路工人代表共百余人。在车站举行欢迎仪式后,民主人士分别前往北京饭店和六国饭店住地。二十六日,林伯渠参加了在怀仁堂举行的欢迎民主人士大会,并讲了话。由于要出席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林伯渠不能久羁北平,便同北平区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北平市市长叶剑英面商,请他对民主人士“政治生活的充实问题多加关注”。二十七日,林伯渠离开北平,前往西柏坡。
三月五日,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开幕。毛泽东在报告中说明了党的工作重心已由乡村转移到城市,提出了促进革命取得全国胜利和全国胜利后,党在军事、政治、经济、外交诸方面所应采取的基本方针和政策,论述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
林伯渠在二中全会上也作了发言,他完全同意和拥护毛泽东的报告,并对这次会议的重大意义讲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我党“前十四年的‘八七’与六大,后十四年的三个会议(遵义、七大、此次),非常伟大。毛主席思想被全党了解后,党的事业就不同了。遵义会议转变危机。七大意义更大,党空前团结,能掌握全国形势,《论联合政府》及军事报告,完满的指出了方向。这次会议由量变到了质变:军事上很明显,现有三百多万军队,打这么多大胜仗;政治上,先有分散政权,现在统一起来;经济上,多年乡村经济,现在接收城市。”他认为“这次会议是历史转变点”,也可以说“是城市工作会议”。
林伯渠完全赞同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的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的观点。他说:“革命只是开幕,以后要做的事情很多。”他还对今后的工作谈了三点意见。关于军事,他说:我们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诉苦、三查、政治工作,都有经验,但要注意胜利以后不要骄傲。”关于经济,他强调指出:“经济建设,要避免急性病,如停止纸烟生产,可能是一种损失。”搞经济必须有“计划性”,只有“一年的计划是不够的”,应成立一个专门负责计划工作的机构。关于统战工作,他指出:党要“与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使其在岗位上有职有权”,要准备做更复杂的工作,只要我们好好做,就可以团结他们。我们“要经过他们中的进步分子,领导落后分子。”今后做统战工作要注意“反对关门主义,同时不要迁就。”
经过几天的热烈讨论,会议通过了全会决议,批准了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和中央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批准了毛泽东主席于一月十四日提出的以八项条件为基础与南京国民党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声明。这次会议为党在革命转变关头夺取全国胜利和建设新中国,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作了充分准备。
三月二十三日上午,林伯渠和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同志,分乘汽车驶离西柏坡,于二十五日下午抵达北平。他们在西苑机场受到北平的党、政、军、民主党派和各界群众代表的热烈欢迎,并举行了阅兵式。
这时南京国民党政府为阻止人民解放军的进攻,正企图通过和谈实现其“划江而治”的阴谋。为了揭露这一阴谋,争取签定一个以八项和谈条件为基础的国内和平协定。进城后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即决定派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代表(四月一日加派聂荣臻)组成代表团,与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举行和平谈判,并通过广播电台,通知南京政府于四月一日派遣代表团前来北平谈判。
四月一日下午,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首席代表张治中,代表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刘斐、李蒸,顾问屈武、李俊龙、金山、刘仲华等飞抵北平,下榻六国饭店。当晚,中共代表团设宴款待。饭后,周恩来和林伯渠邀张治中、邵力子谈话。周恩来在谈话中,一方面质问张治中,为什么离开南京前要到溪口去见蒋介石?强调“这种由蒋导演的假和平,我们是不能接受的!”但同时也和他们商订了有关谈判的一些技术问题。
四月二日到十二日,双方代表个别交换意见。林伯渠同南京的每个代表和顾问均分别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交谈。他本着八项条件,逐个地征求南京代表们的意见。他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第一条惩办战争罪犯的有关问题上。邵力子说:“第一条不提为好。”黄绍竑则说:“对第一条签字办不到。”其理由是他们“自己不好确定谁是战犯(如蒋),谁不是(如李、白)”①。个别代表甚至还高谈蒋介石的“功劳”,林伯渠以铁的事实,严辞驳斥,使得对方“面红耳赤,流汗”②。林伯渠在与南京代表交谈时,有的代表还谈到了国民党内部的矛盾,说“顽固派亦反对他们”,希望我方体谅他们代表团的处境,在谈判过程中“示以宽大”。林伯渠及时将他们的意见,一一向毛泽东和周恩来作了汇报。李宗仁代总统在四月七日给毛主席的电报中,也表示希望我方在战犯问题上采取宽大政策。鉴于这种情况,毛泽东在八日给李的复电中遂指出,在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的标准下“我们准备采取宽大的政策”。随后,为着早日结束战争,恢复和平,促进谈判取得成功,中共代表团在以毛泽东提出的“八条”为基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中,也体现了这种宽大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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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 《林伯渠日记》《未刊稿),194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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