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叙述完全没有提供足够的逻辑根据。但作者就是这样写了,因为他已经先入为主地将李寻欢作为一个完人,一个十全十美的英雄,一个人人爱戴的偶像。
这倒真有点像现实生活中的“偶像崇拜”现象,只是根据外形,根据歌声,人们就能将自己的情怀倾注在所谓的“偶像”身上。李寻欢的形象,极端地反映了古龙那种渴望被崇拜的自恋式英雄倾向,就因为他是李寻欢,所以,大家都崇拜他。
因为是完人,李寻欢处处要表现崇高。然而,他每每表现所谓的崇高,都只不过想在道义上凌驾于别人之上,显示自己人格的高尚。
人当然应该追求崇高,但人更应懂得对于别人自尊心的爱护与尊重。当李寻欢以施舍的态度对别人表现所谓的侠义之际,他有没有考虑到龙啸云的自尊与人格呢?当对别人的帮助是以怜悯或居高临下的态度而施行的,那么,这种帮助实质上是对他人的侮辱。所以,李寻欢的许多言论都装腔作势,既不高明,也不自然。
李寻欢对荆无命说:“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
这番自信与理直气壮让人毛骨惊然。哪一个独裁者不认为自己代表着真理,可以随意操纵别人的生命?哪一个人能够真正区分好人与坏人?如果这个社会的公正由某些李寻欢式的英雄主宰,凭着的只是所谓的一腔热血,一身正气,那么,这样的公正仍是不可靠的。因为再伟大的人,也会有不可超越的弱点。
无论是怎样的圣人或智者,要是有李寻欢这样的想法,都是危险的。因为这种想法把自己摆到了全知全能的地位。
然而,熟识人类历史的人都明白:并没有一个外在的上帝。
作者的本意是想让读者最同情最尊敬李寻欢,而实际上,我们的感受却是,李寻欢除一手飞刀漂亮之外,做人实在不怎么漂亮。
阿飞对他的一番责难千准万确:“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运?你根本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自己骗自己的傻子,不惜将自己心爱的人送进火坑,还以为自己做得很高尚,很伟大!”
李寻欢,名扬天下的“小李飞刀”,只不过是一个神经质的,领袖欲旺盛的自恋狂,是一个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家伙。
阿飞是作为李寻欢的配角而描写的。但他实在比小李飞刀可爱一百倍,比小李飞刀更像个英雄的样子。
阿飞出现在雪地上时,作者将他比作一匹孤独的狼,后来又多次以狼比喻他。他的身世神秘,无人知晓,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一个人,闯进江湖。
据小说中隐隐约约的暗示,阿飞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大概有一段凄美的情史,远避尘世,在荒野中将阿飞抚育成人。阿飞16岁那年,他母亲即舍他而去,与世长辞。留下的遗言是: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恩惠。
然而,阿飞离开原野后即碰上了李寻欢,他孤做冷漠的心灵从此充满了友爱和温情。
阿飞之所以比小李飞刀可爱,就在于他活得率真、质朴,还有人的弱点。这种弱点不仅没有遮盖他的光芒,而且更使他的形象感人肺腑。
阿飞迷恋林仙儿,明明知道了林仙儿的放荡行为,仍克制不了自己的爱情。这是初恋的盲目与美丽。因为女人,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平凡的人。因为摆脱了女人,一个平凡的人又成为英雄。
阿飞最终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但李寻欢认为他的真正意图是去寻找某个隐居的高人,因为据说阿飞的身世与某个隐居的高人有关。他的身世到底如何?始终是一个谜。
郭嵩阳、吕凤先、荆无命都是阿飞式的少年英雄。他们都受过林仙儿的诱惑,吕凤先还因此毁了一生。
郭嵩阳最为光彩照人。他与李寻欢比武一场戏,精彩绝伦。他是个真正的武士、侠客,将武功看作自己的生命。
为了朋友,他甘愿当活靶子,慷慨赴死。
吕凤先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
荆无命很特别。他与上官剑虹的关系颇为不寻常,是父子,还是同性恋?小说中有过这样的猜测,但作者似乎又否定了。作者要写的也许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但无论如何,荆无命也是一个真正的武士,他遵循武士的游戏规则,绝下施用暗算之类的小人行径。
而且,荆无命有一种杀手的冷峻风范,不动情,不急躁。明明右手更有力量,却用左手使剑,结果上官小飞上了他的当,丢了性命。连上官剑虹都被他骗过。
但最终,他的力量,他生活的勇气与意志,随着上官剑虹的死而消失。这一点却使读者糊里糊涂,作者没有作出很好的解释。
龙啸云父子其实是最有戏的角色。可惜古龙存心要将他们写成反角,没有好好挖掘。
龙啸云救过李寻欢一命,两人成为把兄弟,李寻欢成全了他与林诗音的婚恋,并将自己的家产送给了他。
根据小说的描写,开始他并不知道李寻欢与林诗音是一对恋人,所以才会爱林诗音爱得死去活来。
结婚后,龙啸云才知道,他的妻子是李寻欢作为礼物送给他的,而林诗音的心中,仍念念不忘李寻欢。至于李寻欢,离家十年后,又突然返回。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丈夫,龙啸云面对李寻欢的感受可想而知。他肯定会有屈辱的感觉,他对李寻欢肯定会有复杂的感受。嫉恨?厌恶?无法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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